農村資源資產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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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資源資產化

農村資源資產化范文1

關鍵詞 水資源;水資源資產;資源資產化管理;社會水循環;二元水循環

中圖分類號 X19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6)01-0083-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6.01.012

自然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自然資源的稀缺性決定自然資源具有資產化管理的基礎。自然資源的資產化管理是將自然資源按照資產進行運營管理,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作用的重要舉措,是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組成部分。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

水資源是生態環境系統最活躍,影響最廣泛的自然資源之一。水資源同時是特殊的自然資源,既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生產要素,又是生命不可缺少的自然資源,也是生態環境必不可少的基石。然而,我國發生嚴重水危機,水資源短缺、水環境惡化,嚴重威脅著人類健康、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這種水危機表面上是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之間的矛盾,其根源是我國水資源管理體制的不完善。丹尼爾?科爾認為所有適用于資源環境保護的方法最終都建立在財產權的基礎上[1]。就水的財產權而言,我國實行的是國家(全民)所有的制度。

我國水資源歸國家所有,國務院代為實施所有權,然而國務院難以行使所有權,在水資源管理中,將此權利賦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水資源可以看作是水行政主管部門作為水資源管理人(人)進行管理。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各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門具有業務指導關系,相當于將各省份和各流域的水資源所有權委托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流域委員會。依次逐級委托,形成多級機制。這種國家(全民)所有權存在一定的問題,且在我國水資源管理中廣為體現。一是公共資源管理人的激勵問題。各級水資源管理者并不是受利潤機制驅使其像管理私有資產一樣有效管理。即使各管理者做出不恰當的管理決策,其個人并不會受到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將會外部化。二是管理者的短視行為。地方水資源管理者向地方行政首長負責,水資源管理者可能實施比私人所有者更為短視的措施,損害其管理的水資源與水環境。這種情況在地方政府經濟發展“錦標賽”的晉升模式下更為顯著。

對此,部分學者提出水資源資產化管理的方式應對上述不足[2-4],以期引入市場機制進行水資源的優化配置與管理。然而,由于相關理論研究的不足,水資源的資產化管理還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資產的私有產權導向與國家所有水資源產權的矛盾;二是資產的經濟屬性與水資源多重屬性(功能)不匹配的問題。此外,由于水資源資產的界定不清楚,大多學者將水資源資產管理作為水資源管理的對立面提出,意欲將所有的水資源都資產化管理,這種管理方式勢必危害生態安全,造成水危機。

我國實施了水資源行政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并且結合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就水資源權屬而言,我國實行的是混合財產權制度,即國家具有水資源所有權,使用者依法獲得水資源使用行政許可之后,并且繳納一定的水資源費用之后行使水資源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等。并且,在行政許可制度中利用區域(流域)總量控制區域(流域)水資源的使用量,利用定額管理控制每個企業的行政許可取水量。同時我國還規定,節約的水資源量可以用于水權交易。我國現行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使得我國水資源具有資產化管理的雛形,但是就如自由市場保護主義所言,“該制度是政府創造、監督并限制市場(主要是水資產市場)交易的制度”。在我國水權交易的實踐中,無不體現了“政府創造、監督并限制市場交易”這句自由市場保護主義的擔憂[1]。

王喜峰:基于二元水循環理論的水資源資產化管理框架構建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16年 第1期對于以上不足,本文提出若干問題并給予解答,一是水資源資產是什么?二是水資源資產實現路徑是什么?三是水資源資產管理的內涵和外延是什么?四是水資源資產管理與水資源管理的關系是什么?五是具體的水資源資產措施是什么?

1 二元水循環理論及其與水資源資產化管理的耦合1.1 二元水循環理論

二元水循環理論是水資源領域的重要理論之一,在我國廣為應用并指導解決實際問題[5]。該理論認為自人類社會開始開發利用水資源,單一的自然水循環結構變為“自然-社會”二元的水循環結構,兩者相互作用、相互影響[6]。

對于自然水循環,其驅動力是太陽輻射和地球引力,其完整的路徑為“降水-產流-蒸發-排泄”。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類活動逐漸成為驅動水循環的另一大因素,有學者將這種驅動社會水循環的因素合稱為“社會勢”[7]。社會水循環的源動力是用水需求,只有用水需求才能構成循環路徑。人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利用設施從自然水體或者直接從雨水進行取水活動,將這部分水資源供給實際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等實際的用水部門,在生產生活等實際活動中,水資源以成為產品一部分等方式被實際消耗,其他水資源則由入滲和排放回歸到自然水體中。在配給機制上,由于經濟社會用水需求的驅動,水通量從社會勢高的地方向低的地方移動,社會勢包括政治勢、經濟勢、政策勢等。

現有的基于水資源的調控管理措施也將目光投向了基于社會水循環通量的調控管理,例如基于ET的調控措施等[8]。社會水循環調控管理的目的是保障用水安全、合理分配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等,同時也保證環境用水與經濟社會用水的平衡、排污量的平衡以及經濟社會取水量和水資源可供給量的平衡。社會水循環的調控環節包括,取水調控、用水調控、排水調控。以上調控環節是基于社會水循環循環路徑,且分別對應著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三條紅線”,即取水紅線、用水效率紅線、入河排污紅線。

1.2 水資源資產定義

水資源的資產化管理指將水資源按照資產進行管理,就資產定義來說,管理者對具有使用價值并且能夠帶來收益的水資源按照市場機制進行管理。資產是指能給企業目前和未來的經營帶來利益,企業(個人)有權支配使用的經濟資源[9]。雖然不同的領域對資產的定義有一定的差別,但是其具有共同的特征即:①預期帶來經濟利益;②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③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④能夠用貨幣計量[9]。

現有的水資源資產管理研究大多將水資源資產管理與水資源管理對立,認為水資源資產管理是水資源管理的“糾正”,在隱性中認為所有的水資源都應該按照資產進行管理。水的功能有:健康功能、生物棲息地功能、溶解質和懸移質的載體、生產功能。在人類使用水資源之前,單一的自然水循環機制主要強調水資源的生態環境功能,隨著社會水循環的形成,水資源的經濟社會功能越來越重要,社會水循環通量能夠產生大量收益,這部分水資源在定義上符合水資產的范疇,應該按照資產進行管理。就功能而言,水資源的經濟功能只是水資源功能的一部分,將承擔其他功能的水資源按照資產進行管理,一是產權的主體缺失,難以有效運行;二是經濟驅動對水資源的無盡消費,勢必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災難。

除了水資源功能的差異之外,水資源的物品屬性差異也導致不能將所有的水資源作為水資源資產進行管理。根據競爭性和排他性的高低,可將水資源分為私人物品、公共池塘物品、俱樂部物品、公共物品(見表1)。作為公共物品的水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生存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私人物品的水資源是生產生活的重要資源。水資源的公共和私人物品的雙重屬性決定了用于生產生活的水資源可以作為資產進行管理[10]。

可以看出水資源的資產的概念小于水資源的概念。 水資源資產相對于水資源來說,是能夠具體體現水資源經濟功能的那部分水資源,并且能夠被主體擁有、控制、交換??梢运Y源資產是進入生產生活的那部分水資源,這與二元水循環理論中的社會水循環通量是重合的,應用“自然-社會”二元水循環理論對水資源進行資產化管理是可行的。

1.3 社會水循環理論耦合水資源資產化管理的路徑

由于水資源資產與社會水循環通量是重合的,社會水循環理論乃至二元水循環理論對于水資源的資產化管理有深刻的借鑒意義。在水資源資產化管理中主要存在水資源資產內涵不明晰、資產監管體系不完善、資產用途管制不到位以及資產產權體制缺失等突出問題。根據社會水循環理論可以有效解決上述問題,這也是社會水循環理論耦合水資源資產化管理的路徑。

第一,社會水循環通量的有效界定水資源資產化管理內涵和范圍。社會水循環表現形式為水資源在經濟社會系統中循環,直接以水資源資產的形式創造經濟社會價值,具有非常強烈的經濟屬性。水資源資產的范疇與社會水循環的通量的范疇重合,利用社會水循環理論對其通量進行界定可以有效界定水資源資產的內涵和范圍,避免水資源資產范圍過大造成水資源資產化管理與傳統水資源管理的“換湯不換藥”。

第二,針對社會水循環的循環途徑的監管有效完善水資源資產的監管體系?,F有的社會水循環循環途徑為“取水-給水處理-配水-一次利用-重復利用-污水處理-再生回用-排水”。雖然環節較多,但是其基本循環過程還是“取水-用水-排水”三個環節,針對這三個環節的有效監管,顯然要比現有的對流域區域控制斷面的監管更加有效果,也更加有針對性。在美國資源能源和環境的政策中,也多是針對微觀企業的環境因素通量的進口和出口進行監管。這樣做一是節約國家過多的監管投入,可以將投入以立法的形式附屬在設備中;二是對監管更有針對性,特別是在水資源資產的監管體系建設中。

第三,社會水循環的相對閉合性有效解決用途管制制度與水的流動性的矛盾的問題。用途管制是國土空間開發中的重要內容,將國土空間分為生產、生活、生態等用途,并且對國土空間的用途進行管制。水資源資產也具有與國土用途管制相似的合理性,但是自然水資源具有流動性和循環性,一個地區的生態用水可能流動到下一個地區作為生產用水。社會水循環具有相對閉合的特征,進入社會系統的水資源要發揮作用完成后返回到的自然系統中。而用途管制中的生產、生活用水就是社會水循環通量的范疇,對水資源資產的嚴格管理就是保護用于生態的水資源。用途管制也是水資源資產具有稀缺性的基礎。

第四,社會水循環通量有效解決水資源資產產權不清晰的問題。水資源產權屬于國家所有,我國在對水資源產權進行設定時存在的問題是意圖設計制度對絕大部分的水資源進行產權界定。如上述水資源功能較多,真正作用于經濟社會的是社會水循環部分,將該部分的使用權、收益權等界定清楚即可對水資源資產進行市場化操作。其他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家所有,并且有權利在特殊時期進行配置,如極度干旱和突發污染事件時的水救濟等。對社會水循環通量部分的水資源的產權界定就是對水資源資產的產權界定,從根本上解決了市場配置水資源資產的決定性作用的制度問題,又有效保護用于生態的水資源。

2 基于二元水循環理論的水資源資產管理框架的構建2.1 水資源資產管理的內涵與外延

水資源資產為進入到社會水循環的水資源,因此水資源資產管理是水資源管理的重要部分,即為對社會水循環通量部分管理。其管理根據資產的性質可以分為水資源資產的界定管理、交換管理、使用管理、處置管理等,對應于社會水循環的各個環節。

水資源資產管理與傳統的水資源管理有一定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傳統水資源管理的不足。一是彌補了傳統水資源管理處理公共產權與私有產權相容上的不足;二是彌補了取水許可與交易用水兼容上的不足;三是彌補微觀水資源配置與水事管制不協調上的不足;四是彌補了私有資本進入公共工程上的不足??梢钥闯觯Y源資產管理是水資源管理的重要部分,同時也是發揮市場配置經濟社會用水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的所在,是彌補水資源管理行政特色過重的所在。

2.2 水資源資產管理與水資源管理的分層

根據上述分析,水資源資產管理是水資源管理的一部分,是對進入社會水循環部分的水資源按照資產的性質進行管理。由于水資源資產可以由市場決定配置,這與傳統的水資源管理的行政配置有一定的矛盾。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本文認為可以通過分層管理來有效界定水資源管理中的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國家和地方政府在現有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行宏觀、中觀的水資源管理,市場在水資源資產的微觀管理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從宏觀層面來說,國家是水資源的所有者,是水資源所有權利的根源,在這個層面對中觀層面的水資源進行配置和管理。在宏觀層面即可以界定出各中觀層面的水資源資產的范圍、產權界定、監管制度和用途管制等。除了水資源資產的宏觀制度設計之外,國家不參與水資源資產的微觀運作。國家的權是按照國家的水資源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確定各地區的分水(可取水)情況,即宏觀的水資源配置。國家的責保證國家戰略需要、保障區域的生活用水安全、保障區域環境生態用水安全。國家的利是通過統籌開發利用和保護,使得區域經濟、社會、環境健康地、可持續地發展。

從中觀層面來說,以宏觀層面的配置方案和制度設計為基礎,對區域的水資源進行管理。中觀層面的水資源管理既包括水資源行政管理,也包括水資源資產管理。這一層面的水資源資產管理主要是地方政府間的水權轉換、水生態補償等,其主體是地方政府。交換的驅動因素不一定只是經濟社會因素,也包括行政意志主導的水生態救助等。地方水行政部分主要是對區域的水生態進行有效保護,以及對區域的微觀涉水活動進行初始賦權。地方的取水方式、量、質、域等要嚴格按照國家、流域、上級行政的要求進行,其主要依據是區域的水資源可利用量,即當地水資源量扣除生態環境用水量,以及相關總體和行業規劃等。

從微觀層面來說,市場是水資源資產管理的決定性因素。在宏觀和中觀水資源管理的基礎上,各具有水資源資產的使用權的所有者按照既定的制度和規范進行市場化運作,水資源資產在市場機制的決定下進入到效率較高的行業,體現不同區域的水資源的稀缺性,同時也為“以水定產、以水定量”提供制度基礎。

2.3 根據二元水循環理論的水資源資產的權屬分解

考慮到水資源的特殊性,私有化難以推行。在公共產權的基礎上,針對以上問題進行制度設計。在取水環節要引入“私有產權”或者類似“私有產權”的水資源資產產權制度?,F代的產權制度將產權分為所有權、使用權、占有權、處置權、收益權。在取水環節,可以將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使用權(這里主要是取水權)按照一定的原則歸相關利益主體所有。也就是說,國家所有的權利主要集中在沒有進入社會水循環時的自然水資源,即取水環節之前的所有水資源。一旦經地方政府的許可進入社會水循環領域,微觀主體即擁有類似私有產權的權利,即擁有除所有權之外的其他所有權利。

對于取用的水,生產的前過程對應的是用水,生產的中過程對應的是耗水,生產的后過程是排水。對應到產權的屬性用水過程對應的是水的使用權,耗水對應的是水的收益權,排水過程對應的水的處置權。耗水過程即是通過用水,將水資源與其他資源結合形成產品(服務),耗去的這部分水資源真正形成了收益,體現了水資源的收益權。這部分權利歸權益主體所有。耗水量是行業真正使用的水資源,是區域水資源的絕對減量(雖然部分水資源的耗去沒有直接形成收益),對國家所有的水資源形成了減量,在絕對量上具有了外部性。因此對耗水量的計量非常有意義,國家可以據此來制定水資源宏觀配置政策和水資源資產產權政策。耗水過程體現了收益權,這部分權益不能用于直接交換。在用途管制和監管時,可以據此進行。

對于排水過程,體現著用水戶的處置權。這部分過程要深入體現國家用途管制和監管的權利。對于完全脫離生產過程的廢水(脫離一次生產線,進而還可以被其他生產線使用的廢水不屬于完全脫離生產過程),國家或地方政府對這部分水進行嚴格用途管制和監管。對于農業而言,排水過程一般是回歸自然循環過程,例如回歸到河流、湖泊、地下水等,但是這部分水一般含有面源污染物質,國家要進行監管。對于工業而言,一部分廢水經過處理再回歸水體。這部分水對于自然水循環非常重要,不需要行業間將這部分進行經營。用途管制和監管體制要對這部分水資源資產重點處理。也就是說,完全脫離生產環節的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強制企業行業對這部分水資源資產進行優良化處理,不能私自經營。

2.4 根據二元水循環理論的行業水資源資產管理設計

從社會水循環示意圖來看(見圖1),社會水循環主要存在“供水、用水、排水”3個環節。其中供水分為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對象主要是農業、工業、生活、生態四個部門。社會水循環與自然水循環密切相關,從圖中可以看出,人類社會從自然水體中取水(地表、地下),經過自來水廠制水(或者自取水單元制水),向用水單元輸水完成供水環節;用水單元配水、直接(間接)用水、或者在用水單元內循環用水,完成用水環節;用水單元排放廢水,污水處理廠(或自取水配套污水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向自然界排放完成排水環節;此外一部分用水單元收集廢水、處理形成再生水,并循環利用,形成回用環節。

(1)農業用水。農業部門的用水一般有三種形式:一是來自于農村田間農田水利設施的地表水資源;二是經機井等灌溉措施抽自地下的水資源;三是由大中型取水設施從大中型水體(地表和地下)抽取的水資源經農田水利水系送往各個用戶。對于第一種而言,這部分多為雨水的直接(間接)利用范疇,可以作為自然水循環一部分,因此這 部分水資源的資產產權可以直接歸為直接利益者。例如,在不影響水循環的基礎上,在土地上的使用權和所有權隨著土地承包權歸土地承包者,集體所有的水塘等的水體,水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集體所有,其具體使用方式由集體用水組織決定。對于第二種而言,由于地下水的特性,需對該部分取水以進行許可的形式進行管制,其取水方式和取水量由取水權嚴格界定(地下水資源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地方政府按照水資源情況設定取用地下水定額,允許利益者之間使用權交易)。對于第三種,國家設定初始水權,允許利益者內部之間使用權交易,或者與其他行業用水戶進行使用權交易。

(2)工業用水。工業用水一般來自三種方式。一是來自城市建設部門的供水(自來水);二是來自自建的取用地表水設施的供水;三是來自自建的取用地下水設施的供水。這些取水具有取水許可證,并且取水量根據行業用水定額決定。對于第一種方式,各行業企業按照所用水量與行業水價進行繳費。按照行業用水定額進行嚴格用途管制。對于第二種方式,行業企業嚴格按照取水許可和行業定額進行取水,對于行業企業擴建可以向農業部門購買地表水取水權,區域內行業總取水要求不能高于交易前的取水量。對于第三種方式,工業行業可以購買農業的地下水取水權,要求與第二種方式一樣。

在用途管制方面,工業要劃分特殊工業和一般工業。特殊工業包括電力行業(主要是火核電行業)、鋼鐵、化工、飲料等行業,這些行業用水量較大,萬元增加值用水量較一般工業行業較大,對于這些行業,可以考慮鼓勵取水權向經營權的轉換,即在通過技術更新減少耗水量的前提下,可以將取水權轉向用水效率較高的行業。

(3)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主要由以下幾種方式,一是來自城市建設部門的集中供水;二是來自分散供水。對于第一種而言,可以將取水后的水資源的經營權下放到城市建設部門的供水機構,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方式引入私有機構加入,吸納社會資本。對于第二種而言,其方式也有不同,可以分為家庭用的自采用水和(農村)集體自采用水,對于后者要按照用水合作組織的方式發放取水許可證,對于前者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逐步向后者轉移。這部分用水是我國水法規定保證級別較高的用水,對該部分用水要進行嚴格的用途管制。

(4)生態環境用水。生態環境用水一部分是不允許開采的水資源,這部分沒有進入社會水循環部分,其資產產權歸國家所有,屬于國家保護。另外一部分為城市建設等部門使用的再生水,用于河道等生態用水,這部分一旦進入自然水體,其資產產權歸國家所有,被國家保護。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城建部門使用再生水噴灑市內植被等所用的水,一般作為生活用水。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丹尼爾?科爾.污染與財產權:環境保護的所有權制度比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Cole D H. Pollution & Property, Comparing Ownership Institutions for Environmental Rotection [M]. 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9.]

[2]錢闊, 陳紹志.自然資源資產化管理[M] .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 1996. [Qian Kuo, Chen Shaozi. Nature Resouces Capitialization Management[M]. Beijing:Economic Management Press, 1996.]

[3]姜文來.關于自然資源資產化管理的幾個問題[J]. 資源科學,2000,22(1):5-8. [Jiang Wenlai. Several Problems on Natural Resources Capitalization Management[J]. Resources Science, 2000,22(1), 5-8.]

[4]楊得瑞,李晶,王曉娟,等. 我國水權之路如何走[J].水利發展研究,2014,(1):11-17. [Yang Derui, Li Jing, Wang Xiaojuan, et al. How to Achive the Goal of Water Resources Property[J]. Water Resouces Development Research, 2014,(1):11-17.]

[5]王浩,賈仰文,王建華,等. 人類活動影響下的黃河流域水資源演化規律初探[J].自然資源學報,2005,20(2):157-162. [Wang Hao, Jia Yangwen, Wang Jianhua, et al. Evolution Laws of the Yellow River Basin’s Water Resources Under the Impact of Human Activities [J]. Journal of Nature Resources, 2005,20(2),157-162.]

[6]秦大庸,陸垂裕,劉佳宏,等. 流域“自然-社會”二元水循環理論框架[J].科學通報,2014,59(4-5):419-427. [Qin Dayong, Lu Chuiyu, Liu Jiahong, et al,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Dualistic Naturesocial Water Cycle[J]. Chin Sci Bull, 2014,59(4-5): 419-427.]

[7]王建華,王浩.社會水循環原理與調控[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 [Wang Jianhua, Wang Hao. Social Water Cycle Principle and Regulation[M]. Beijing: Science Press, 2014.]

[8]桑學鋒,周祖昊,秦大庸,等.基于廣義ET的水資源與水環境規劃研究II:模型[J].水利學報,2009,40(10),1153-1161. [Sang Xufeng, Zhou Zuhao, Qin Dayong, et al. Comprehensive Water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lanning Based on Generalized Evaporationtranspiration Water Consumption Control Ⅱ:Model[J]. Jo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2009,40(10),1153-1161.]

[9]John J W, Ken W S, Chiappetta B. Fundamental Accounting Principles[M]. New York:McGrawHill Higher Education,1999.

[10]劉燦.我國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構建研究[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Liu Can.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 System of the Natural Resources in China[M]. Chengdu: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Press, 2009.]

Framework of Water Resource Capitalization Management Based on

Dualistic Naturesocial Water Cycle Theory

WANG Xifeng1,2

(1.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School of Environment, Beijing 100872, China;

2.Institute of Quantitative & Technical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農村資源資產化范文2

一、現實中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已普遍存在

近幾年,隨著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特別是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價值和資產價值越來越顯現,交易活動越來越頻繁,具體表現在:(1)農村集體組織以集體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聯營的方式興辦鄉鎮企業;(2)鄉鎮企業間的兼并、合并、重組和股份制改革而發生使用權人變化;(3)因農業結構調整,致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轉移;(4)近郊農民的宅基地以出租、抵押、轉讓而使得使用權人發生變動。現實證明,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這種轉移已普遍存在并且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

現行的土地法律和政策對于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特別是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有較多限制,行政干預也多,但一味的禁止和限制而忽視客觀存在的實際要求,不但難收實效,也對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利。在當前市場經濟發展日趨成熟的條件下,正視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推行集體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合理、規范的流轉途徑已迫在眉睫,需要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方面予以創新。

二、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現行的法律制度在確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權力內容的行使上有明顯的不完全性。如在集體土地使用權方面,規定集體土地只能用于農業生產或農民宅基地建設、光辦鄉鎮企業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而對能產生巨大經濟效益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法律明令禁止。在對集體土地建設用地的使用上,《土地管理法》也做了如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于非農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痹斐蓪嶋H操作性差。在收益權方面,由于集體土地不能直接參與市場經營活動,如房地產開發,使得農村集體組織喪失了這部分土地收益,農村集體經濟實力難以壯大。此外,由于國家征地的強制性,集體土地所有者在如何處分自己土地時缺乏地位。

高新區處于城市規劃區范圍,其外環生態圈以北區域處于城郊,具有良好的基礎設施和投資環境區位優勢,是高新區鄉鎮企業主要分布區域,也是集體土地建設用地產生流轉的主要區域。分析高新區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現狀,存在以下問題:第一、產權關系不明晰,使用權“流轉”難以規范。表現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產權關系不明晰,村民小組與村民委員會法律關系不明確,權力主體行使上較模糊;土地與地上建筑物分屬不同的主體,即農民集體組織將土地租賃給企業使用,地面建筑物、構筑物由企業自建或與本村集體組織聯合修建。這就造成在產權關系上由多個法人實體共有,一旦發生經濟糾紛或因企業倒閉破產,各方利益難以得到保證。這也是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不能合理規范流轉的重要原因。第二、管理不到位,土地利用率低下。由于特殊的歷史原因,即高新區是在老區基礎建設新區,所以對原有鄉鎮企業用地難以從源頭上做到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對新增的鄉鎮企業用地雖然明確規定到規劃的鄉鎮企業工業園中發展,但由于種種利益關系難以完全做到,致使違法占地行為履禁不止。第三、閑置土地處置難。鄉鎮企業一旦經營不善,停產倒閉后,因債權債務關系使本集體經濟組織難以收回出租的土地,或收回后又難以及時出租等,造成建設用地閑置,存量土地不能有效利用。第四、城市化步伐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受到制約。隨著高新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致使規劃區內農村集體經濟和鄉鎮企業的發展受到限制,被拆遷的鄉鎮企業難以新“占地”進行發展,造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總量的減少。由于受到市場機制的調節和政府征地資金的限制,對農民的就業安置以及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補償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失去土地后的經濟來源和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由于現行法律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的設定概念模糊,“農民集體”沒有明確的法人代表,在行使具體權力時,作為所有權人的農民集體的真實意愿難以得到真正體現,使一些村、組干部利用其地位,充當所有權代言人,為自己牟取利益。在收益分配上,由于沒有完善的制度,村務難以真正公開,一些村、組干部利用制度缺陷侵占了大多數農民的利益。上述現象的存在已嚴重阻礙了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的深化改革。

三、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思考

1、在法律和制度方面進行創新。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不完全性從根本上講是國家意志在立法上的表現。它體現了國家對土地資源以及土地市場的壟斷。但壟斷是不宜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因此,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在法律上重新確立集體土地在各項權力上的內容和賦予更完善權力行使能力,在倡導國家在土地市場占主導地位的同時,將集體土地使用權納入有形的土地市場。這些都有待于在法律規范、政策制度方面進行創新。

2、科學的界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在此基礎上建立嚴謹的組織結構和明晰具體的產權形態、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這是推行農村集體土地“資產化、產業化”政策的前提,是農村集體土地有償使用、合理流轉的前提。

3、對農村集體土地推行“資產化、產業化”制度,實行“公司化、企業化”管理模式。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對集體土地實行資產化、企業化,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總體發展,有利于緩解因征地拆遷帶來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使農民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有保障。從而,從根本上給農村經濟組織和廣大農民相對穩定的出路。

農村資源資產化范文3

目前,蘇北的城鎮已經吸納了很大一部分基層鄉鎮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有能力進入縣城生活的致富農民,對于經濟后發達地區收入一般的農民來說,能遷入鎮駐地生產生活是比較現實的城鎮化;而目前經濟后發達地區的一般建制鎮,雖然具有與農村聯系的距離優勢,但鎮域面積小,鎮區人口少,二三產業規模小,吸納農村勞動力的能力低,發展潛力不大。應進一步調整一般建制鎮布局,培育一批建成區人口10萬人以上的中心鎮,這將是一條加快推進城鎮化較為現實的途徑選擇。因此,我們要著力優化中心鎮空間布局。一是形成以中心鎮為“節點”的城鎮化、城鄉一體化新格局,每個縣(市)選擇2~4個經濟社會條件具有明顯優勢的一般建制鎮規劃建設中心鎮。二是突破行政區劃界限,以政治經濟文化聯系緊密度、集聚輻射能力強度、產業群體覆蓋半徑等為依據,調整建制鎮行政區劃,形成合理的中心鎮空間布局和發展規模。三是認真修編中心鎮發展總體規劃,完善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條件的中心鎮要做好城市設計。四是堅持分類指導,針對城郊結合型、專業市場型、開發新區型、古鎮保護型等不同類型的建制鎮,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心鎮。

我們應通過優化中心鎮空間規劃布局,采取“非均衡化”發展戰略,積極引導產業、居住、人口“三集中”,深化相關管理制度改革,創新中心鎮建設投入機制等措施加快推進城鎮化。

一是集合政策優勢支持中心鎮建設。賦予中心鎮更多的優惠政策,縣(市)用地指標要向中心鎮傾斜,省市縣有關部門支持農村發展項目要向中心鎮適當集中。賦予中心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賦予中心鎮更大的自,允許中心鎮在上級政府統一核定編制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特點,自主設置機構、選聘人員,不要求上下對口,左右看齊。

二是積極引導產業、居住、人口“三集中”。加快推進產業向中心鎮集中。鼓勵農村工業向園區集聚,對進入園區落戶的企業,在土地出讓、規費收取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加快推進居住向中心鎮集中。鼓勵農民以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和集體經濟中的資產所有權置換成商品房、城鎮社會保障和合作社股權,帶房、帶保、帶股進入城鎮。加快推進人口向中心鎮集中。降低中心鎮戶籍準入門檻,凡在鎮建成區內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區域農民和外來人員,均可申請落戶。

農村資源資產化范文4

他們生活在農村,幾乎家家有私家車;他們稱自己的家鄉為“村子”,卻從來不羨慕“城里人”的生活;他們雖是農村戶口,卻有和城里人一樣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他們是蘇州農民。在他們的家鄉,城市和農村的界限已經模糊。

2013年3月19日,江蘇省委常委、蘇州市委書記蔣宏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過程就是資源優化整合、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和縮小城鄉差異的過程。城鄉一體化帶來的成效體現在方方面面。”

48%的農戶遷入集中居住點

以往提及蘇州,人們先想到的往往是“人間天堂”、“魚米之鄉”;如今說到蘇州,讓很多人贊嘆的是這座城市的現代化,以及城市和農村在那里的完美結合。

2008年9月,江蘇省委、省政府批準蘇州成為全省唯一的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試點區;當年10月,國家發改委將蘇州列為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聯系點,同時,蘇州還和重慶、成都、嘉興一起被國家發改委列為中澳管理項目試點城市。

巨大的政策空間孵化出了新的蘇州。如今,蘇州已經成為江蘇甚至全國城鄉一體化的標桿。有人說,蘇州是離城鄉一體化最近的城市。

目前,蘇州城鄉規劃分隔的局面已被打破,城鎮空間規劃不斷優化,工業、農業、居住、生態、水系等重大專項規劃逐步實現了城鄉對接,形成了一個中心城市、4個副中心城市、若干個中心鎮的城鎮發展格局。

更令人興奮的是,除了規劃一體化之外,城鄉產業一體化布局也已基本形成。蔣宏坤告訴記者,目前蘇州積極推進“三個集中”,即工業企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居住向社區集中、農業用地向規模經營集中。目前全市90%的農村工業企業已經進入工業園,88%的承包耕地實現規模經營,48%的農戶遷入了集中居住點。

此外,蘇州基礎設施也基本實現了城鄉聯通,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顯著提升,就業社保體系也實現了城鄉并軌。

蔣宏坤舉例說,就基礎設施城鄉聯通這一方面,全市行政村班車通達率達99%,城鄉公交一體化覆蓋率90%以上,90%的規劃保留村莊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村村實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城鄉居民收入比保持2:1以內

領先全國

蔣宏坤謙虛地表示:“經驗談不上?!彼嬖V記者,城鄉一體化取得的成績,全是蘇州市推進改革所產生的“紅利”,這些改革包括戶籍制度、農村土地使用制度、農村股份合作、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制度和農業支持保護制度5個方面的改革。

戶籍制度改革是破解城鄉二元體制難題、打開城鄉一體化大門的“鑰匙”,也是蘇州推進改革的首要工作。

早在2005年,蘇州市就實施了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的戶籍管理制度,此后,蘇州又出臺政策,鼓勵引導農民以集體資產所有權等權益和資產換股、換保、換房。目前,蘇州累計136萬農民通過這種“三置換”的形式,實現了居住地轉移和身份轉變。

蘇州也在農村土地使用制度上進行了大膽創新。

蔣宏坤告訴記者,蘇州市積極探索、完善了集體建設留用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萬頃良田”建設等政策措施;加大了農民住宅和宅基地置換城鎮商品房的力度,盤活了城鄉存量建設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全面建成了鎮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中心,以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如何讓農民在城鄉一體化的發展中,通過股份合作獲得持續性收益,一直以來是蘇州市城鄉一體化探索的重點。

近年來,蘇州市推進了資源資產化、資產資本化、資本股份化,大力發展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農民專業合作等“三大合作”經濟組織。這些組織不僅成為農民財產投資性收入增加的重要途徑,也形成了集體經濟發展與農民持續增收的長效機制,大大促進了農民變市民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步伐。

在建立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制度方面,蘇州市制定和出臺了配套政策意見。要求把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同時加快推動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向城鎮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向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軌,實現了城鄉社會保障同一平臺、同一標準。

此外,蘇州市在江蘇省率先對糧食規模經營戶實施收購價外補貼,率先探索了基本農田保護和生態補償機制。目前,蘇州基本形成國家、省、市、縣四級保險體系,累計投保農戶408.8萬戶次,承保風險132.9億元。

蔣宏坤告訴記者,經過多年來的探索實踐,蘇州城鄉居民收入比始終保持在2∶1以內,這一水平全國領先。

先城鎮化,再城鄉一體化

經過多年實踐,蘇州城鄉一體化的發展已經走在全國前列。但是,蘇州市并不滿足于現狀。

蔣宏坤說:“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這與基本實現現代化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蘇州依然面臨著許多挑戰和問題。比如,依附在戶籍上的權益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存在‘逆城市化’的矛盾?!薄拔磥?,蘇州要在改革攻堅中破解深層次矛盾,必須圍繞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土地節約集約、戶籍和社會管理、資源環保等問題,實現體制機制創新,正確處理好利益關系,為城鄉一體化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p>

同時,蔣宏坤也認為,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要以城鎮化為基礎?!盎A不牢,地動山搖。”蘇州提出的“三個集中”,其本質就是解決城鎮化問題。

蔣宏坤解釋說:“城鄉一體化,‘化’就是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必須在工業化、城鎮化達到一定水平后才能實現,否則就難以形成工業反哺農業、城鎮支持農村、城鄉統籌發展的實力。日本、韓國也是在工業化、城鎮化水平發展到一定高度,將80%左右的農民轉移到城鎮后,才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的。蘇州也不例外?!?/p>

農村資源資產化范文5

加快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首要問題和中心任務 ,成為農業、農村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黨在農村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農業產業結構得到進一步調整,生態環境和基礎設施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農民外出務工和向城區轉移,促進了農民收入的較快增長,農民生活質量不斷提高。但是,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和現代社會經濟快速的發展,成為農村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實現農民收入的穩定增長,是當前農村經濟工作的一個突出問題。沂南縣縣委、縣政府把千方百計促進農民持續較快增收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采取了多種措施,廣辟農民增收渠道,取得了新的成效,農民生活水平明顯改善。

1 加強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

1.1 基地品牌建設全市領先。按照“建基地、創品牌、樹特色、壯規?!钡墓ぷ魉悸?,著力抓好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走出一條“規?;?、品牌化、市場營銷化”發展之路,促進了農業提質增效、農民增收致富。2015年全縣發展優質農產品基地面積50萬畝、現代農業園區9萬畝、“三品一標”認證產品248個、一村一品示范村鎮6個,為建設品牌農業強縣夯實基礎。2011年至2014年,連續4年在全市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現場觀摩會議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績,實現“四連冠”。2015年,馬泉有機大櫻桃標準化生產基地取得全市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現場觀摩單項評比第一名的好成績。

1.2 休閑農業成為新亮點。積極推行“農業園區景區化、農業設施生態化、生產過程體驗化、農民從業導游化、耕讀休閑大眾化”五化標準,突出文化、生態、觀光、科教、載體等功能開發,大力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促進了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2015年全縣擁有休閑采摘觀光基地園區60處,國家4A級景區3處、3A級景區3處,獲得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國家級1個、省級1個、市級15個,示范鄉鎮國家級3個,年接待游客160萬人次,實現總收入8.8億元,休閑農業成為了農民增收致富的新亮點。

2 深入推進農村改革

2.1 進一步明晰農村土地產權關系。2012年5月以來,按照“試點出經驗、擴面分步走、成果求轉化”的思路,在全面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同時,同步開展了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融資“兩項配套改革”。目前,我縣土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已基本完成,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融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確權頒證,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農村土地進行確權登記頒證,進一步鞏固了土地承包關系,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讓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為農村土地流轉奠定了基礎,釋放農村發展活力。

二是建立健全產權交易平臺建設。為健全和規范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強化農村產權交易的管理和服務,促進農村產權要素有序流動和抵押變現,讓農村產權活起來。建成縣鄉兩級綜合交易中心17個,完成產權交易開展以權抵押融資工作,實現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發展。開展流轉登記服務,為加快推進農村資源資產化、農村資產資本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有效推動了土地向農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為擴大規模經營創造了條件。

三是加快產權融資平臺建設。在堅持和完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努力破解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瓶頸,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產權抵押融資體系,探索建立以權抵押融資和信用機制并行操作模??h政府研究制定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等,進一步明確了抵押貸款工作流程,建立了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機制,極大地拓寬了農民發家致富的融資渠道。

四是積極引導土地有序流轉。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鼓勵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向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流轉承包地,讓承包地經營權真正活起來,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模經營。產權的有效流動,使部分農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農村生產力得到進一步釋放,沉睡多年的“死資源”變成“活資產”。通過土地流轉、務工增收、品牌增值和經營收入,新型經營主體真正實現了經營者、村集體、群眾三方共贏,農民的土地真正實現了“一地生四金”的經濟效益:農民通過土地流轉獲得了租金,通過到新型經營主體單位務工可以獲得薪金,入股合作社可以獲得股金,新型經營主體產業聯動農民可以獲得現金。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得到協同發揮,實現了現代農業的良性可持續循環發展。

3 大力落實農村惠農政策

3.1 加強農民負擔監督工作。近年來,先后修訂下發了《減輕農民負擔一票否決制量化考核辦法》,實行了“一票否決”制,與各鄉鎮、縣直涉農負擔部門簽訂了《減負目標責任書》,農民負擔得到了有效遏制,積極引導村組嚴格按程序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

農村資源資產化范文6

關鍵詞:環境資源;產權制度;市場交易制度;基本控制制度;制度創新

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我國政府在治理污染、環境保護方面己經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國環境狀況繼續惡化的趨勢卻并未能從根本上得以扭轉。因此,探尋我國經濟發展進程中環境惡化的深層次原因,提出相應的環境改進策略,是促進經濟、社會、環境資源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與內在要求。

1制度約束是環境資源問題產生的根源

環境治理與經濟發展總是在特定的制度框架下進行。由于環境資源的公共屬性和“外部效應”,市場機制無法在環境資源保護方面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即所謂“市場失靈”,從而為政府干預即通過制度創設和供給降低交易費用提供了理論依據。對于市場機制不能有效提供良好環境這一公共物品,政府應承擔義不容辭的責任;對于由負外部效應引起的環境污染、資源耗損等,由政府運用法律、經濟手段加以矯正,以控制經濟運行軌跡趨于正常狀態,同時也為市場機制功能的有效發揮提供良好的平臺。因此,要實現環境資源與經濟發展共生必須具備明晰的環境資源產權制度、健全的市場交易制度、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有效地基本控制制度。然而,我國在上述制度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缺陷或不足。

1.1環境資源產權制度虛設

我國憲法規定,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但在經濟管理體制中卻沒有明確指出誰代表國家統一行使所有權,這樣的產權設置致使所有權的責權利無人監督落實,所有權事實上已被使用權所替代,由此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和嚴重浪費,環境污染也因此得不到有效控制;同時由于環境資源產權不明確,還使環境資源難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因為當各方面利益發生沖突時,所有權往往從屬于經濟管理和行政職能,產權所有者利益不能實現,難以調動積極性,造成資源的浪費與破壞。所以,要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環境資源管理體制,使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滿足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必須建立與市場經濟和環境資源可持續利用相適應的產權制度。

1.2環境資源市場交易制度不健全

在環境資源保護中,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正確反映環境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機制和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消除環境資源利用方式的不合理和企業內部效率低下引起的社會成本問題。市場機制上述作用的有效性以市場完善、產權明晰為前提,以交易收益大于交易成本為原則。但事實上,我國不僅環境資源產權不明晰,而且市場交易制度不完善。首先,許多環境資源(如大氣資源)不存在市場,這些資源的價格為零,無償使用這些資源己成為一種社會習慣。資源無價,使得資源耗竭速度和稀缺程度也就不能用價格信號準確地反映出來,政府難以用經濟手段加強對資源的管理和保護,助長了資源開發的無責任化傾向,資源日益稀缺也就成為必然結果。其次,有些資源(如水資源)雖然存在市場,但價格偏低,只反映了勞動成本,資源成本在開發總成本中往往被忽略,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的正常積累被削弱,使資源與開發者利益不是一種相容的關系,從而強化了經濟主體的個人利益,助長了短期行為。最后,有些資源(如能源)市場存在壟斷。由于規模經濟、法律政治因素導致的進入障礙、高信息成本等原因,使一些資源產業的市場形成壟斷,壟斷定價不是按邊際成本制定價格,因此帕累托最優條件遭到破壞,不可能實現資源有效配置。

1.3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透明度低

由于環境資源領域也存在著不確定性,各種經濟行為主體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就可能出現一些經濟主體擁有其他經濟主體所不擁有的信息的情況,即信息不對稱。這樣,在現實中污染者就可以利用人們環保知識的匱乏排放污染物或轉嫁污染,并且出于各種原因特別是效益方面的考慮封鎖污染信息。另外,地方政府出于對當地政治、經濟影響的考慮采取弱化的態度,導致對環境信息掌握和披露的局限性以及對污染現象發現的事后性和解決的滯后性。

1.4基本控制制度的監控不力

在許可證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企業環??己酥贫?、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監測和環境統計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1)排污收費制度雖然在控制污染和籌集環保資金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排污收費政策的效應來看,存在著以下突出問題:首先,收費制度不能保證收入來源的穩定性、可靠性。環保收入的主要來源——排污費屬于預算外資金,沒有納入預算內統一管理。在我國預算外資金管理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時常發生擠占、挪用、拖欠、積壓排污費的現象。其次,由于收費面不全,收費標準偏低,致使企業寧愿交排污費也不愿治理污染。最后,污染治理資金使用效益低下。現行政策規定排污費只能用于工業污染的末端治理,不能用于清潔生產和集中控制設施,治標不治本,從而影響排污費資金的投資效果。

(2)缺乏企業環保考核制度。長期以來,GDP是衡量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GDP數值越大,綜合國力越強,人民生活水平就越高。因此,對高質量生活水平的追求就表現為對GDP增長速度的片面追求。但這一原理是建立在環境資源無限的前提條件之下,而未考慮把環境污染帶來的負影響作為成本之一計算到GDP中去,這種收入與成本的不對稱核算方式必將導致資源枯竭、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在現實中,人們逐漸發現生活質量并不是與GDP增長同步提高的,其原因在于惡劣環境、生態失衡減少了社會福利。

(3)環境主體在環護方面的有限理性。從本質上看,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在于人類的經濟活動。長期以來,人們一直受自然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可以無償使用等傳統觀念左右,采取各種手段無節制地開發自然,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出現了許多不可逆轉的環境變異。又因為環境是公共物品,經濟主體只愿享受環保所帶來的社會福利,卻不愿為治理污染付出任何代價,甚至形成了“治理環境污染是政府的行為”的觀點和習慣。在這些思想的影響之下,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在內的環境主體不管在決策還是行為方面,都將環境保護排除在經濟、社會發展之外,長此以往,經濟發展與環境發展的不和諧便形成了。所以,環境問題是經濟發展直接或間接的后果,環境問題的治理和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們的省悟和良知。因此,進一步加強環境文化教育,增強人們的環保意識,己成為當務之急。

2制度創新是實現環境資源與經濟共生的必然選擇

要真正實現環境與經濟的協調可持續發展,促使外部成本內在化,就必須以改變現有制度的缺陷或不足為切入點。目前,我國各項改革己經進入突破性進展的階段,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努力進行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制度創新。

2.1產權制度創新

按照責權利相統一原則,改造傳統產權制度,進行產權制度的創新。

(1)環境資源產權制度創新。其實質是明確產權主體并使其利益得到實現,即保證國家的資源所有權在經濟上得以實現。要加強環境資源有效性評估,完善環境資源產權的交易轉讓市場,建立健全環境資源市場化機制。具體來說,包括資源核算制度、資源產權管理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和有償轉讓制度、資源補償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創新。

(2)企業產權制度創新。其實質是強化財產內在約束,按照權利和責任義務對等原則來構造產權主體。企業是經濟運行的基本單位,只有使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產權主體、投資主體和法人實體,企業才可能真正獨立承擔投資風險,承擔環境損失費用,實現外部成本內部化。這樣,企業才能在市場競爭壓力和利潤最大化目標動力下重視環境問題,把環境損失納入成本核算,促進技術創新大幅度提高環境資源要素效率,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改變。

2.2建全市場交易制度

(1)逐步完善和培育環境資源市場,為環境資源的合理開發和配置創造條件。市場通過引進規范、有序的競爭機制和健全、高效的價格機制保證了資源配置的高效率性,從而有助于環境資源資產化,以及共享資源的產權轉化。

(2)建立有效的價格機制,控制環境污染。取消不合理的財政補貼,建立以市場為基礎的資源價格機制,使環境資源價格反映真實的全部社會成本。環境成本內化能夠有效地調整能源產業結構,刺激企業改進技術,達標排放污染物,有助于消除不利于環境保護的因素。目前急需對環境資源的自然價格進行合理的評估,為實現環境資源的有償使用和資產化管理提供基礎條件,實現環境資源的有效配置。

2.3完善環境信息公告制度

為了彌補環境信息不對稱引起的市場失靈,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應建立起環境信息公告制度、環境聽證會制度并及時向公眾提供各種環境信息,讓公眾在知情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環境保護活動,監督企業排污情況,促進企業改革生產工藝,積極防治污染,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2.4基本制度創新

在繼續貫徹執行“三同時”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環境監測制度的基礎上,當前急需進行以下幾方面制度創新:

(1)建立規范、高效的排污收費制度。在沒有征收環境保護稅之前,改革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要等于或略高于污染治理費用,變超標收費制度為達標收費制;超標排污加倍收費并予以處罰。同時,各級財政應加強對排污收費制度的管理,改變環保收費機構坐收坐支的財政狀況,實行收支兩條線,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管理,并保證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避免所收取的環保資金無效使用或挪作他用。與此相應,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在可實施情況下,各環境主體應有償使用或購買環境公共物品或服務設施。

(2)構建完整的環境稅制體系,矯正負外部效應。首先,將排污費改為環境保護稅,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設計稅收制度。其次,完善資源稅。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將森林、草原、淡水、海洋等資源納入征收范圍,把各類資源性收費并入資源稅。鑒于土地也是一種資源,應將與土地相關的一些稅種如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并入資源稅中。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只要是采伐、墾荒、興建工程、生活設施建設用地等,都應根據土地的地理位置、開發用途、使用期限等征收資源稅。再次,運用稅收支出,誘導社會資金投入環保,促進環境產業的發展。最后,應將“可持續發展”貫徹于中國21世紀稅制改革。其他對資源、環境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稅種,均應通過稅收減免的方式有效保護綠色產業的建立與發展,鼓勵企業引進環保技術進行清潔生產、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新晨

(3)實施許可證制度,對環境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環境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帶來了巨額的收益、財富,因此不管是國有還是非國有的環境資源均屬于資產,均應作為資產來管理。在實行資源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基礎上,應對環境資源實行有償開發利用、有償使用制度。目前我國采用的主要方法是實行許可證制度,它包括開采或使用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對于前者,必須根據環境資源的再生性和不可再生性確定其開采或使用的最高限額和利用方式,而且從環境資源的經濟特性看,這些限額必須是可以轉讓的,以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對于后者,環境監測部門制定排污總量上限,按此上限發放排污許可證,許可證可以在市場上交易。排污許可證側重于總量控制,美國等國的實踐證明排污權交易制度是一種有效的經濟手段。它以最小的社會成本,實現了環境的目標管理。同時,環境資源管理部門應該有效地代表國家行使管理國有資源資產的權利,有權對環境資源的經營者征收環境保護稅和資源稅,以體現資源的價值和實現資源所有者的經濟效益。

2.5重視環境文化創新

環境問題實質上是由人類的思維、決策和行為造成的,所以,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獲得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必須強化人們的環保意識、加大輿論宣傳,進行環境文化制度的創新。只有全面認識人與自然的關系,我們對自然環境的認識和把握上升到一個新的境界,才能夠客觀地評價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可能造成的各種影響,并能自覺承擔自己對環境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從而有利于把保護環境由強制行為變為自覺行動,這是環境質量得以長久維持的內在因素。

參考文獻

1盧現祥.新制度經濟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

2R·科斯,A·阿爾欽,D·諾斯.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3竇玉珍,馬燕.環境法學[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

4蔡守秋.論當代環境資源法中的經濟手段[J].法學評論,2001(6)

5武振.構建中國的環境稅收體系[J].財政與稅務,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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