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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整改報告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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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清波街道辦事處2019年度財政決算審計整改報告
2020年4月1日至6月22日,上城區審計局對清波街道街道辦事處2019年度財政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中發現我街道還存在預算編制、經費使用、固定資產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問題需加以糾正和改進。
街道辦事處領導高度重視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逐項對照檢查,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整改措施。具體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預算編制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有待提高問題
(一)部分預算內專項經費調整率偏高或調整額較大的問題
?? 2020年度編制內容更細化,并新增了預算項目,為街道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降低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專項經費調整率。
(二)關于財務處理不規范問題
嚴格按照政府會計準則執行,加強財務復核流程,提高財務業務水平,確保財務列支規范合理。
(三)關于預算編制不完整的問題
根據2021年度預算編制要求,已相關經費列入政府購買服務專項。
二、關于經費使用管理尚待加強問題
(一)關于部分專項經費多頭列支問題
2020年編制預算時,細化了專項經費預算,統一項目列支經費。
(二)關于個別專項經費使用與項目申報書不符問題
辦事處主要領導已在班子會議上,要求各科室按照2020年度參與式預算相關要求編制預算申報書,盡可能細化項目申報內容,確保專款專用。
(三)因公出國(境)費用較上年增加
2020年度公務出國經費為零。
三、關于往來款未及時清理問題
街道已向往來款掛賬單位發函,督促清理相關往來款。
四、關于固定資產管理較薄弱問題
(一)關于房產臺帳信息與管理系統信息不一致問題。
一是對未在房產管理臺帳上反映的13處房產,均已更新,并備注說明特殊情況。二是對未在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反映的1處房產,已經及時錄入系統。三是對街道房產管理臺賬有3處不一致情況進行了細核,做好更新工作。
(二)關于房產出租審批手續和租房協議不全問題。
現已重新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待合同到期后,后續協議招租將嚴格按照手續執行。
(三)關于房產出租未進行公開招租問題
街道將與區府辦和區財政等相關部門的加強協調和溝通,爭取在今年補辦相關手續。
(四)關于部分內部制度內容存在沖突問題
街道已根據實際情況對《清波街道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清波街道房產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五)部分內容固定資產制度執行不到位
一是街道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二是對房產權屬用途進行定期復核和數據更新,三是制定《清波街道房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
五、關于工程招投標管理尚待改進問題
(一)關于“小型工程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不嚴”問題
一是嚴格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約談該項目投標單位法人及聯系人,對街道入庫建設單位全面進行排查,將相關單位從街道投標庫中刪除。二是提高招標文件質量,完善《清波街道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并對招標文件中所有條款內容嚴格把關,對實際不適用的。三是強化與財政、審計部門配合,對納入投標庫的工程單位,實行全面信用管理。
(二)關于“小型工程流標后未重新招投標”問題
一是集中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招標辦人員業務技能和操作水平。二是制定《清波街道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工作制度,明確個人崗位職責。
六、關于內審工作尚待加強問題
街道嚴格執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內部審計準則》,按照區審計局有關內審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內審工作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清波街道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2020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提高內審工作質量。
特此報告。
審計整改報告范文2
一、微商平臺建設涉嫌違規
接到反饋后,全局第一時間召開了關于微商平臺建設涉嫌違規問題的專題會議,經過對全局的工作職責和行政審批及行政處罰等方面的認真梳理和研究,整改情況如下:
1、《電子商務法》第二章:電子商務經營者,第二節: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并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為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辦理登記提供便利。
2、微商平臺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之一。
3、全局沒有權利審批關于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權力。
4、經認真調查統計未發現全局培育和扶持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微商平臺開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活動。
5、我縣電子商務示范縣項目在省商務廳的具體指導下,嚴格按照省廳有關文件規定進行項目評審、招標等工作,已順利通過商務部第三方績效評估檢查和省審計廳財務審查。
二、1—5樓辦公室,涉嫌違規辦公室面積超標
依據靖管局發[2018]7號《關于進一步開展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清理整改的通知》的要求,全局共有68人,其中正科1人,副科3人,副科以下64人,辦公樓3樓—6樓可應用辦公面積為630平方米,實際全局3至6樓共用16個辦公室,總面積為540平方米,其中32平方米的辦公室有9間,每個辦公室均配備4人以上,36平方米的辦公室有7間,每個辦公室均配備5人以上,所以全局每人辦公面積不超標。經過調整科室辦公人員,目前全局6樓還有3間辦公室閑置,已貼封條封存。
三、關于2017年公車改革后,領導領車補后到、等地還繼續使用公務用車,涉嫌違規。
2017年車改后,由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需要進一步理順,在車改過渡期內,凡來我縣洽談項目的客商,有需要接送站的,由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派出公務用車負責接送,但要求申請用車單位自行負責加油等費用,不存在違規現象。
四、2017年招待費有審批單,但來人和陪餐人員名單記錄不全,就餐次數不明確,無公函,無菜單,涉嫌違規。(比如2018年6月7號憑證,付客商來靖考察項目用招待費2085元,共2餐,招待對象江蘇省現代商務數據研究院,無來函。
在招商引資工作中,許多客商到我縣考察項目并不提供公函,但為了成功招商,引進資金投入,來靖客人需熱情招待。由于工作人員結完賬后沒有收取將菜單,現已無法整改,今后會吸取經驗教訓,嚴格管理,糾正錯誤做法。
五、關于2017、2018年支付印刷、工作手冊等費用,沒有明細,就一張發票,涉嫌套取經費。
經查閱相關票據后發現,原商務和糧食局2017-2018年開具的安全生產條幅、展板、安全生產手冊等相關發票缺少具體內容和詳細的明細及相關文件,由于原商糧局負責全縣商貿流通行業2700多戶企業和商戶的安全生產指導工作,按照安委會要求,需常態化經常性地開展安全生產輿論宣傳和教育指導工作,原商糧局此項工作也獲得市縣安委會的認可并被評為年度安全生產優勝單位,但由于時間太久、機構改革等客觀原因,相關資料明細已經無法完善,并沒有套取經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一定引以為戒、汲取教訓,堅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所有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六、關于2018年3月7日憑證,支付招商畫冊款6400元,委托印刷合同書甲方縣商務和糧食局未蓋公章,無相關依據,涉嫌套取經費。
由于縣領導帶隊出去招商,急需隨身帶新的招商宣傳畫冊,沒有能印制招商畫冊的企業,所以委托市數碼印務有限公司印制招商宣傳畫冊,全局負責印制畫冊工作人員由于工作不細致、疏忽,忘記了蓋甲方單位公章,只有乙方的公章,不存在套取經費現象。機構改革、商務和糧食局與經濟局合并后,已不再啟用商務和糧食局公章,今后加強對工作的認真細致,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七、關于2018年6月第16號憑證,付明珠裝飾公司項目款,去付50000元,此筆款項來源、發放依據不明,支出去向不明,涉嫌套取經費。
此筆款項發放依據為省商務廳和財政廳聯合發文《關于做好2018年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并下達了內貿服務業資金。根據《關于申報2018年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項目的通知》靖商糧聯字[2018]5號文件規定,資金支持方向為推動消費促進結構升級的限上商貿入庫企業,我縣共兩戶條件合格的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全局按項目申報流程受理并和財政部門聯合組織了評審,將資金撥付至明珠裝飾有限公司和五世同堂參茸有限公司各5萬元,不存在套取資金現象。
八、關于2018年1月12號憑證,付精準扶貧糧油款15450元,無發放依據,領取名單無簽字捺手印。
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扶貧工作的相關要求,各扶貧包保部門應盡快落實脫貧攻堅任務,使貧困戶能盡快受益、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全局為每個貧困戶購買了米、面、油等春節必需品,但因工作人員的認識偏差和疏忽,認為由村委會書記和村主任簽收并蓋章就可以了,并沒有讓貧困戶簽字,紀委反饋問題后,全局已積極整改,找貧困戶補摁了手印,貧困戶對我們工作均表示理解。
審計整改報告范文3
市審計局:
針對貴局《平湖市審計局審計報告》(平審投報[2019]24號)我司已收悉。公司高度重視,提交集團黨委專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積極落實整改?,F將整改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土方中標單位未完全履行合同,增加投資474.51萬元
2016年6月24日,城市投資公司對南段和西段兩側土方工程進行入圍招標,由三家公司中標入圍,中標價5元/M3,合同內容包含土源采購、挖、裝、運、堆等,在共完成土方量21.38萬立方米后,入圍單位中止合同履行。為盡快完成土方回填,城市投資公司決定將待開發地塊多余土方運至本工程施工區域,8月17日,邀請了其中二家入圍單位進行競價招標,以18元/ M3中標,共完成土方量27.90萬立方米、金額502.20萬元。12月29日,城市投資公司直接委托平湖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將其施工的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產生的多余土方運至工程,合同單價17元/ M3,共完成土方量9.32萬立方米,金額158.44萬元。經測算,由此造成投資額增加474.51萬元。
整改完成情況:我公司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編制及審核實施細則》(平城〔2018〕32號),招標前對實施方案謀劃更加精準,標后加強合同管理,履行合同條款,同時嚴格按照《平湖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年度入圍企業管理辦法》(平城〔2018〕24號),加強對入圍單位的管理,確保建設工程順利推進。
(二)個別土方工程未按合同約定方式結算,工程款多付16.33萬元。
城司與平湖森科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工程土方施工合同,合同單價18元/ M3,合同約定土方工程量以出土點實測工程量為準。雙方在工程造價結算時土方工程量按測繪報告(平城工[2017]007號)提供的土方測繪量11.34萬立方米計算,實際支付工程款204.12萬元。
測繪報告中反映的土方測繪量為堆土方量,按照合同約定土方工程量應乘虛方系數0.92,結算工程量應為10.43萬立方米,工程結算價應為187.79萬元,實際多支付工程款16.33萬元。
整改完成情況:我公司已于2020年1月17日向施工單位平湖森科園林工程有限公司收回工程價款163261.25元。我公司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加強合同履行監管、工程款結算支付審核,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審批程序,確保工程款支出規范性、準確性。
二、工程招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土方回填工程未進入市交易中心公開招標
2016年6月11日,城司通過城投集團招標平臺對南段、西段兩側土方的堆放及平整采用非法定的“入圍招標”方式,招標內容包含土源采購、挖、裝、運到場內指定地點、修筑施工便道、堆土并進行分層壓實等,土方暫定量為100萬立方米,招標控制價為9元/ M3,總投資900萬元,三家單位中標入圍,中標價5元/ M3。
上述做法不符合《平湖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政府令第55號)第十七條“各鎮街道、各部門(單位)工程項目達到下列標準的,必須進入市交易中心進行招標: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的……”的規定。
整改完成情況:在今后工程招投標中,我公司將嚴格按《平湖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政府令第55號)、(平政辦發〔2019〕60號)以及《平湖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小型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平城簡招[2019]2號)執行,規范招投標工作,嚴格項目招標審批制度,嚴格依規招標。
(二)苗木遷移工程未經批準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
2016年6月17日,城司分三個標段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邀請6家單位參加南段、西段兩側綠化遷移工程投標,計劃遷移苗木7500株,三個標段中標價分別為190元/株、190.6元/株、189.6元/株,遷移費用約140萬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平湖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政府令第55號)第十四條第三款“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經批準可以邀請招標或不招標”及第二十條“……前款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邀請招標的,應當經市政府或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規定。
整改完成情況:在今后工程招投標中,我公司將嚴格按《平湖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政府令第55號)、《平湖市小型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平政辦發〔2019〕60號)以及《平湖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小型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平城簡招[2019]2號)執行,規范招投標工作,嚴格項目招標審批制度,嚴格依規招標。
三、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工程變更未事前審批
本工程由于在項目前期對現場勘察不夠深入、設計方案不夠深化,導致工程邊做邊改,施工過程中涉及工程變更內容多、金額大。其中主要道路節點提升增加金額1887.26萬元;新增河道開挖增加金額1391.47萬元;增設橋梁花箱、滴管系統增加金額439.92萬元;增設遮陰棚等增加金額191.2萬元;原方案苗木規格提高、數量增多增加金額266.01萬元;調整中央綠化帶增加金額225.11萬元,合計大額變更4400多萬元。以上變更均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后提交市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屬于事后審批。
上述做法不符合《平湖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審批辦法》(平政發〔2015〕143號)第四條“建設工程確需變更的,應預先申報,并在履行審批程序后實施”的規定。
整改完成情況:上述變更于2018年10月26日經市長辦公會議討論并同意,同時出具《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8〕25號)。今后我公司將進一步規范工程變更,嚴格按《平湖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審批辦法》(平政發〔2015〕143號)及《平湖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平城〔2015〕68號)規定執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
(二)苗木遷移直接委托價格遠高于招標價格
2016年4月至8月,城司分四個合同將勝利路交叉口環島部分原有苗木直接委托平湖市園林工程公司負責遷移施工,苗木遷移數量4677株,合同價250.64萬元,移植單價535元/株,而同期通過邀請招標的遷移單價為190元/株。
審計整改報告范文4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editoryang”為你整理了這篇財政局市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市財政局高度重視《**市2020年度市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有關問題的整改工作,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一、關于“智慧財政”系統部分功能不完善,存在管理隱患”問題整改情況
近年來,市財政局持續推進“智慧財政”管理一體化平臺建設,促進財政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針對系統部分功能不完善,市財政局已及時對預算指標管理子系統、總預算賬套和非稅賬套進行升級和完善,根據業務需求科學設置和完善系統功能,提高系統應用水平。
二、關于“預算績效一體化管理存在一些不足”問題整改情況
(一)“未科學設置部分預算項目績效目標指標”整改情況
針對部分預算項目績效目標指標設置不科學的問題,市財政局積極推進整改,一是推動預算單位落實績效目標編制主體責任,已聯系并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進一步編實編細項目績效目標;二是夯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基礎和保障,依托智慧財政系統將績效目標設置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三是制定績效目標管理工作規程,推進績效目標審核責任落實。
(二)“未根據預算項目績效監控結果合理安排下年度預算”整改情況
市財政局已積極整改,一是及時敦促相關單位整改績效監控中發現的問題;二是結合事業單位改革成立專職機構承擔績效運行跟蹤監控事務性工作;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績效監控制度和操作規范,督促單位落實整改、及時糾偏。下一步,市財政局將加強對各單位績效監控結果的審核分析,督促相關單位改進管理,完善績效監控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
三、關于“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年底結轉規模超過規定比例”問題整改情況
審計指出問題后,市財政局已及時完成調賬處理。待2020年上下級體制結算正式批復后,市財政局將根據最終批復情況確定該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需調出至一般公共預算的規模。今后市財政局將加強財政決算數據核算,按規定比例核算政府性基金可結轉資金,超過結轉比例的及時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確保財政決算數據準確。
四、關于“個別預算單位部門決算支出數據不準確”問題整改情況
一是市財政局及時發文要求相關單位根據審計意見和要求落實整改;二是加強部門結余資金管理,避免今后結余資金未上繳財政導致部門決算支出數據不準確;三是完善財政補助經費撥付模式,避免一次性撥付引起指標賬數據與決算數據不一致的情況,確保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
審計整改報告范文5
一、著力提升隊伍素質。一是強化法治理念。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增強法律職業信仰,增強司法為民意識,提高隊伍法律素養,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二是增強廉潔意識。切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強化職業道德操守,建立完善廉政風險評估機制,重點抓領導干部、抓關鍵少數的廉潔自律,從嚴管理隊伍。三是提高業務能力。繼續加強法律和業務學習培訓,增強崗位練兵,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和新類型案件,進一步提高隊伍辦案能力。
二、著力規范司(執)法行為。一是注重以問題為導向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促進司(執)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二是大力推進司(執)法公開,重視以公開促規范、促公正。三是強化落實責任。嚴格落實司(執)法責任制和有關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責任追究等制度,實現司(執)法的全過程留痕,加強監督制約,高標準嚴要求,切實規范司(執)法權力的配置和運行。
三、著力深化監督管理。一是完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健全內部辦案審查監督機制,把內部自我監督的機制延伸到基層庭、室、隊、所,加強監督管理。二是完善公檢法司機關之間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相互間科學的配合和制約機制。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作用,進一步發揮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監督制約作用。三是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其他外部監督。更加主動地向人大代表報告司(執)法工作,及時反饋工作信息,讓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更多地了解公檢法司機關的工作,從而更好地監督支持公檢法司機關的工作。
審計整改報告范文6
1、組織、人事和經費保障情況
我局現有人員18人,其中審計業務人員僅7人,審計或會計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人,審計力量嚴重不足,因此,在全區機構精簡、編制緊縮、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區政府去年為我局特批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中心,確定事業編制5人,但人員尚未招聘。2010年我局經費支出203萬元,其中財政安排資金97萬元,占我局經費支出的48%,其余經費由我局自籌,主要來自我局審計處理處罰收繳資金。近幾年,我局班子成員的任免均征求了市審計局的意見。
2、工作機制、規章制度建設情況
我區領導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凡涉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會議都要求我局參加,給予了審計部門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權力,在審計執法遇到阻力時,有關領導及時出面協調,排除干擾,并要求紀委等部門密切配合,2010年以來,審計報告被區領導批示、批轉計10件。區委、區政府先后制定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系會議制度》等規章制度,成立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區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組長。同時,我局針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加強村級財務的制度化建設和審計規范化建設等問題向區政府、區紀委提交專題建議報告,在我局的建議下,區政府相繼出臺了《區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關于加強村級財務收支審計監督的意見》、《關于加強村級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區財政性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則制度。
3、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落實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每年都派出審計骨干力量擔任主審,要求審計人員緊緊圍繞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要求,以“兩個報告”的內容和要求為出發點,在審計工作思路、審計范圍和內容上有所創新。近幾年,在區人大常委會上,我局主要領導作的《關于區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受到了委員們的好評。對于審計報告中反映出的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的問題,區人大常委會均會下發專題審議意見,同時,要求區政府針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結果報告。
二、嚴格依法行政,讓審計有威
1、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近幾年來,我局將審計整改作為審計成果轉化的一種重要方式,采取多項有力措施,不斷加大審計整改督促檢查力度,取得明顯成效,審計決定執行率達100%,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書面回復率達100%,審計整改落實率達80%,有效維護了審計監督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了審計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審計整改制度,維護審計決定的嚴肅性。我局出臺了《區審計局審計整改落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制度、審計整改督查考核制度、審計整改分析報告制度、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審計整改通報制度,為審計整改落實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提高審計建議的質量,幫助被審計單位規范管理。我局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結合被審計單位實際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注重從制度、管理、機制上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審計建議,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加強財務管理,增強審計整改落實的可行性;三是完善審計整改回訪制度。我局要求所以被審單位在收到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一個月內,向我局書面報送審計整改報告,同時,要求審計人員對審計項目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并注重服務與監督并重,指導、幫助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四是建立審計整改落實情況跟蹤制度。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將前次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作為本次審計的重要內容在審計報告中反映。對沒有整改落實的,要求被審計單位說明原因,并進行“跟蹤”披露,有效促進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落實,提升了審計工作的影響力和執行力。
2、被審計單位接受和配合審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