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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銀行的發展范文1
民營銀行是為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服務的銀行,簡單來說就是民營性質的銀行,主要由民間資本控股組成,也就是國家不參與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民營銀行的主要原因就是為了改變當下銀行業壟斷的現象,為社會提供更方便的金融服務。只有改變中國商業銀行的國有壟斷局面,才可能實現金融機構的多元發展。國有銀行與民營銀行有兩點明顯的差別:一是私營性,這是由民營銀行產權結構決定的,主要是非公經濟,同時這也是民營銀行能夠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預行為的發生的主要原因;二自主程度的不同,民營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在人事管理問題上不會受到外界干預,完全由銀行自主決定,而國有銀行受到政府部門的直接干預。
與國有銀行相比較,民營銀行不但能夠滿足一般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居民的儲蓄需求,同時它提供更多的服務供居民選擇,改善了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的壟斷局面,對銀行業起到了促進作用,對銀行業整體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以及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2 民營銀行的發展困難
(1)增資擴股難度大。民間銀行是由民間資本控股而成,且試點大多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或偏遠的地區,由于當地居民收入水平較低且企業的數量少、規模小,更加大了民營銀行增資擴股的難度。在加上與控股的民營企業有許多的關聯交易,一旦企業產生經濟問題,民營銀行也會相應的受到影響。
(2)金融服務水平低。與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相比,民營銀行社會知名度低、網點少,業務簡單,直接導致它對社會存款的吸引力小,因此民營銀行業務量小,盈利能力弱化,可持續發展也會受到限制。民營銀行是以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為主要目標的金融機構,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會出現錢不夠的現象,控股的民企自身經營都存在資金問題,在資產負債率較高的情況下,民營銀行的目標很難實現。
(3)市場準入要求高。高風險往往伴隨著高利潤,銀行破產可能引起整個行業的動蕩,因此,民營銀行的安全性必然成為首要問題,嚴格限制市場準入是審批民營銀行的必然要求。我國銀監會對民營銀行的審批要求嚴格,主要為了防止出現投機現象,同時控制民營銀行數量。投機現象容易破壞金融機制,出現道德風險,對銀行數量的控制主要防止數量過多的導致的效率低下以及惡性競爭現象的出現。
(4)服務手段單一。我國民營銀行近幾年才開始發展起來,因此不論是資金還是市場能力都很有限,尤其是對于市場風險的應變能力與大銀行相比處于劣勢。大多數的民營銀行由于各種限制一般只開設一個網點,使民營銀行的業務開拓受到極大的阻礙。
(5)內部管理問題。民營銀行的資本主要來自民間企業,但這也出現了一個現象,民營銀行成為自家的銀行或者個人的銀行,一些企業在管理民營銀行的過程中,理所應當的認為可以優先享受控股的民營銀行的金融服務,例如優先貸款權等要求,這種現象的發生不利于銀行長期穩健的發展。
3 我國民營銀行的經營發展對策
(1)擴大入股面,使銀行成為貸款人自己的銀行。民營銀行在吸收資金的過程中,可以通過選擇一些優質客戶進行入股,不但增加量銀行資本,也加強了貸款人與銀行之間的聯系。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擴大資金來源。
(2)實行存款保險制度。民營銀行由于缺乏國家擔保,信用風險會相對較高,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有必要實行存款保險制度。建議民營銀行設立存款保險準備金,以防止當銀行的流動資本出現問題時給客戶造成損失,這種做法不僅能夠保證銀行的正常運行,維護銀行信譽,同時增強客戶對銀行的信任和信心。
(3)優惠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民營銀行現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不論是組織結構或者資金成本都存在很多問題。從平衡整個經濟環境的角度來說,國家應給予更多的準備金優惠政策以減輕民營銀行成本負擔,在國務院的《關于民營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138 號)中規定,民營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比照農村信用社執行,這大大的減少了民營銀行的資金壓力,為民營銀行保留了更多的資金成本,提供了更多的機會,這也是政府通過經濟手段幫助扶持民營銀行的活動。
(4)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
民營銀行要堅持實行多元化經營,積極開拓中間業務,例如開辦個人理財、、租賃、保管、擔保和信息咨詢等業務,來滿足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充分學習和借鑒其他銀行的金融技術、金融產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在學習的過程中完善自身,提高民營銀行的綜合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促進各項業務的共同發展。存貸匯這三項業務不論是傳統銀行還是民營銀行都不會改變,民營銀行更多的是對支付手段進行調整,深圳的前海微眾銀行推出的首個產品屬于互聯網金融服務。
民營銀行的發展范文2
[關鍵詞]民營銀行;路徑選擇;市場定位
1 民營銀行的理論內涵
在國外,私人銀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銀行向高端客戶提供的包括存貸款、個人信托和資產轉移等服務,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戶提供這些服務的機構。在我國,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聲明不允許發展私人銀行。徐滇慶也否認民營銀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銀行”,強調民營銀行是“具有現代企業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銀行,而絕不是任何一種私人銀行或家族錢莊,也不是低檔次的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對于民營銀行的理論內涵,目前國內學者主要從產權結構、資產結構以及公司治理三個方面加以界定:
(1) 產權結構論,即強調產權結構,認為由民間資本控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國外多數學者都贊同這種觀點,認為民營銀行就是與國有銀行(state-owned bank)相對的銀行,也就是私人(除國有資產以外的資產所有者)控股的銀行?;舻旅鳌⒗罴o珍(2002)結合臺灣地區的經驗,認為“民營銀行的標準在于公股數量低于50%”。
(2) 資產結構論,即強調銀行的資產結構,認為以民營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部分學者將民營銀行視為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專業銀行,認為中國民營銀行目前較合適走“社區銀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區域性民營銀行”的概念,即只有區域內自然人和民營企業參股、向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并按市場化機制運營的銀行。鄧薇(2010)認為在民營經濟較發達地區要發展民營銀行主要為中小企業輸血。
(3) 公司治理結構論,即強調民營銀行的治理以及市場化機制經營特點,認為民營銀行應該是以良好的治理為基礎,采用市場化經營的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巴曙松(2001)認為“民營銀行是指在銀行內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的經營機制”。
大部分學者則主張從資本結構、銀行業務、經營原則、治理結構等多個方面綜合考慮民營銀行的性質。如張杰(2003)提出判斷民營金融的三大標準,即“歸誰所有、由誰經營、由誰來監管”。熊繼洲(2003)認為民營銀行應該是“按照市場化的要求運行的擁有合理產權和市場化公司治理的商業銀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種界定原則之后,給出了較為全面的定義,即“向民營企業和城鄉居民定向募集資本而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銀行業務,依靠銀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組織”。
2 發展民營銀行的理論基礎
(1) 金融中介理論。金融中介理論分為傳統和現代金融中介理論。傳統金融中介理論主要從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兩方面加以分析,認為金融中介機構可以克服與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對稱信息和不確定性所產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認為在沒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場上,也就不會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過模型證明擁有私人信息的企業可以通過將自有資金投資于該項目,使外部投資者相信他確實擁有私人信息?,F代金融中介理論強調金融機構是資金流動性中介,具有管理風險、節省參與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從流動性轉換功能的角度證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類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認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稅收的非線性、財務困境成本和資本市場的非完美性四個原因,企業需要金融中介為他們規避風險提供相應的避險產品和增值工具。國內學者馮斌星、何煉成、竇爾翔(2005)將效率觀作為分析出發點,解釋在不同經濟形態下各種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發展的真實原因,區別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結構觀和功能觀。
(2)金融結構理論。早期的金融結構理論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動和金融現象作為一種結構即金融結構來研究。Goldsmith(1969)將各種金融現象歸結為三個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機構和金融結構,他同時認為金融理論的主要職責是“找出決定一國金融結構、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經濟因素,并闡述這些因素怎樣通過相互作用促進經濟發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結構研究則主要關注金融結構與經濟發展和產業成長的相關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發現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有關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數據與有關當前和未來經濟增長的數據密切相關。他們對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進行了回歸分析,發現高水平的金融發展與更快的經濟增長、物質資本積累、經濟效率提高總是高度正相關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過實證研究證明在金融發達的國家,融資依賴度高的產業其發展速度也較快。國內學者則主要借鑒國外的分析指標分析我國經濟結構與宏觀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及其存在的問題,如王廣謙(2002)和楊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論。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經濟欠發達國家,存在著利率管制、金融結構嚴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問題,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約了地方經濟的發展,Machinnon 提出經濟貨幣化率指標M2/GNP作為衡量一國金融中介體的總體規模。早期國外學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論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領域和其他一切經濟領域一樣,可以借助于市場機制的力量達到一種均衡狀態,所以應當減少對金融的干預。我國學者也結合國內實證研究對金融深化理論進行一定的發展。金純(2006)通過對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程度和經濟貨幣化程度及金融相關率的線性分析,證明融資渠道的拓寬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將極大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陳凌佳、顧雪娟、楊劍波(2008)則認為“中國金融深化的數量化指標達到較高的水平,而其發展的內在質量不高,金融資產發展的規范化程度較低”。
3 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1)存量改革,即通過對現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產權改革形成民營銀行。王自力(2002)強調“把加快存量改革作為銀行業改革發展的重點”。邱兆祥(2003)認為,對于我國銀行業來說,引進民間資本,發展非國有民營銀行的路徑,既可以新設,也可以通過存量改造。但鑒于我國中小銀行已有一定存量,通過引進民間資本,對現有的中小銀行(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進行重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場化經營軌道是最佳選擇。白欽先(2004)認為民營化是中國金融業的趨勢,在具體步驟上,應先改造農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業銀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光(2002)和張漢亞(2008)都提議將現有的地下錢莊等民間金融機構公開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補我國縣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允許民間資本全新創設民營銀行。林毅夫(2001)認為,必須放松銀行的市場準入條件以實現銀行業的完全競爭。徐滇慶、巴曙松(2002)認為改造一棟危樓要比重建大廈難得多,強調創建新的民營銀行。趙守國(2004)提出以發展民營銀行為重點,推進中國銀行業“體制外”發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現代市場經濟原則的適度競爭的商業銀行體系”。孫大午(2006)認為“拆大、放小、民營化”是發展民間金融的主要路徑選擇。
(3)無論存量改造還是增量發展,不僅取決于我國現階段金融的總體現狀,更取決于改革、發展的趨勢。楊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業信貸擔保機構的情況下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改組改造為獨立的專門性銀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業銀行,執行國家優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孫世重(2003)認為“既要為民間資本參股原有的正規金融體系開辟合法渠道,也要為設立新的民營銀行創造制度空間”,同時把孰輕孰重、誰先誰后的問題交給市場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陸蓉和林曉甫(2003)、楊仕晉(2003)、朱思爽(2005)、王修華和彭建剛(2007)、王劍靈(2008)、張淑芳(2010)等都強調發展面向中小企業、農業和社區內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區銀行的必要性,路徑選擇可以結合各地具體情況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發展。
也有的學者認為民營銀行市場準入的路徑可以有四種:一是全新設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過收購兼并地區性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進入市場,可稱為收購模式;三是對基層金融體系中產權結構中已經包含非國有成分的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營化改制,可稱為準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對現有國有商業銀行體系的民營化轉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營銀行的市場定位
(1)成立區域性的中小銀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林毅夫(2003)認為發展民營銀行的主要目的是“補課”,在我國目前的發展階段,中小企業在數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絕對優勢,推動中小銀行發展目的是設立合適的金融機構以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樊綱(2003)指出民營銀行就應該定位成區域性、民營性、地方化的中小銀行,在業務上補大銀行的缺漏,而不應該立足于和大銀行競爭。許小平、楊曉艷(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業融資困難上,民營銀行具有信息、組織和機制方面的優勢。李健(2006)認為民營銀行在客戶群的選擇上應將地方中小企業作為自己的主要服務對象,理由是國有銀行主要服務國有大中型企業,較少顧及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或者其調研資費較高、審批程序較長而導致貸款成本比較高,使中小企業難以接受。同時由于“中小企業戶多面廣形式多樣,對信貸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數額小、頻率高的特點,要求民營銀行為其提供高度靈活的專業化服務”。王元京(2010)認為民營銀行應發展適合中小企業和個人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使民營銀行在其他銀行開展的同類業務上具有比較優勢,同時不斷創新其他銀行尚未開展的業務和服務,強化民營銀行的彌補優勢和創新優勢。
(2)通過政策引導,實行業務多元化,改善金融結構,應對外資沖擊。樊綱(2005)建議中國應發展多層次的金融體系,資本市場的發展既需要全國性的大商業銀行,同樣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營銀行。劉衛紅(2002)、韋衡(2003)、傅白水(2005)、錢方明(2008)探討了我國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后,傳統的商業銀行市場定位戰略受到的挑戰,指出民營銀行必須借鑒外資銀行混業經營、風險管理等模式,確定新的市場定位戰略。龍海明、李莎(2004)則支持民營銀行業務多元化,認為民營銀行業務發展的著重點不是在儲蓄上與國有銀行競爭,或在規模、技術手段、中間業務方面與外資銀行較勁,因為若靠這種金融戰略,民營銀行最終只能狹隘地停留在社區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或信用社的層面上。因此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民族銀行體系,才能有效應對外資金融機構的挑戰。
參考文獻:
[1]程工.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路徑與方式分析[J].上海經濟研究,2008(5):27-33.
[2]巴曙松.社區銀行能否成為中國銀行業放松管制的突破口?[J].現代管理科學,2002(7):19-21.
[3]董紅蕾.增量改革模式中的民營銀行市場準入[J].財經問題研究,2003(4):46-48.
民營銀行的發展范文3
關鍵詞:民營銀行;困境;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經濟結構的變化及金融體制的改革完善,民間金融已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而民營銀行作為銀行系統的新貴,逐漸成為我國銀行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隨著我國加入 WTO,外資金融機構開始大肆進入我國金融市場,我國銀行面對著嚴峻的挑戰,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日益突出,金融市場的體制結構有待發生變化,金融效率需要逐步提高。這些事實反映出,我國金融壟斷的局面將打破,民營銀行將在我國得到迅速發展。而發展民營銀行有利于完善和發展我國金融體系,興辦民營銀行體系有利于解決我國銀行業的低效問題,促進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
一、民營銀行的概述
(一)民營銀行的內涵
從1999年至今,對民營銀行的定義大致存在四種不同觀點,一是民間資本控股論,它認為民間資本控股的就是民營銀行。姜應祥撰文說,股權構成中一半以上為民營資本即是民營銀行,而不應考慮其經營方式或者資產結構,民營銀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的組成部分,是股份制商業銀行中民營資本構成超過一半的商業銀行。二是民營企業服務論,它認為以民營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三是公司治理結構論,即強調公司治理結構,認為民營銀行就是以市場化機制來引導經營活動,由民間資本控股,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任免高級管理人員的銀行。四是經營者身份說,典型的是國有民營和民有民營的提法。李國峰認為,民營銀行是相對于國有銀行、私人銀行而言的一個概念,三者之間的本質區別不是體現在各自的資金來源、業務資產結構和服務對象上,而是體現在所有制性質及其決定的產權客體,也可以是國家享有所有權的客體。
通過對以上觀點的綜合,本文認為民營銀行是指主要引入民間資本,具有合理產權結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精明的銀行家隊伍和良好的企業文化,按市場化機制經營和按法定程序成立的銀行。
(二)民營銀行的特征
1、在產權結構上,民營銀行有別于國有銀行,但也不等同于私人銀行。國有民營是指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而民有民營的所有權完全為個人所有的商業銀行。我們所討論的民營銀行是指由若干戰略出資人及眾多中小股東組成的混合股份所有制銀行。
2、民營從一定意義上講是個經營權問題,是采用市場化機制進行經營和管理。經營管理的客體,可以是民間資本控股的所有者。
3、民營銀行是金融企業,必須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擁有市場化的公司治理結構,不能辦成家族制銀行或國有制銀行。
4、民營銀行的經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應該具備一定的任職資格,管理層的產生不受政府干預,完全按股份制企業運行機制進行。
二、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現狀
(一)我國民營銀行總體發展規模
我國的民營銀行雖然規模都比較小,網點比較少,但是相對于其他大型銀行它也有自己的優勢,比如清晰的產權結構有助于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靈活的獎勵機制能夠有效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商業化的服務模式能夠促進銀行的經營和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還能夠抵制國有的商業銀行的完全壟斷地位以及幫助國有銀行共同抵御外部競爭。我國的銀行體制通過了將近20年的不斷改革,如今仍然是以國有和國有的控股銀行為主,我國的民營銀行面臨著銀行網點少的局限性,與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相比,民營銀行在存款和結算這兩大市場上存在競爭力不足的問題,運作效率比較低。目前我國完全意義上的民營銀行屈指可數,從 1996 年至今,我國僅增加了兩家民營銀行:浙江銀行與民生銀行。這說明我國的民營銀行發展遇到了較大障礙。
(二)我國民營銀行的業務范圍及拓展
我國民營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資產類業務和負債業務。資產類業務在當前我國的民營銀行業務中占有較大比重。我國民營銀行的資產類業務主要包括貸款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等,其中以貸款業務為主。隨著我國資本市場,信托業及租賃業等的快速發展,金融"脫媒"步伐加快及民營銀行自身高速的資產擴張與貸款的高速增長,我國民營銀行的貸款業務占比,較往年已有所下降,但在全部的資產類業務中仍占據著大額的比重。近年來,隨著公司類貸款的緩慢增長,我國民營銀行加快了公司了業務的內部調整。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和中間業務的基礎,我國民營銀行主要經營的負債業務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可轉讓定期存單、自動轉賬服務存款賬戶和掉期存款等。
(三)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潛力
適應經濟結構變化發展起來的民營銀行,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收縮機制造成的市場空白,較好地滿足了中小企業和居民的融資以及儲蓄業務需求,大大豐富了對城鄉居民的服務,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方便;同時,它打破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局面,促進了整體商業銀行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從而推動了整個銀行業的發展。從1986年7月交通銀行恢復營業以后,截至2005年10月末,我國先后建立了13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15家城市商業銀行、57家農村商業銀行。截止2009年末,民營銀行的資產總額占了全國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的16%。從總體上來看,我國民營銀行的總體實力還不是很強,但它的發展速度很快,它的自身優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我國民營銀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缺乏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缺乏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首先,隨著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革使其競爭能力加強,致使民營銀行的產權明晰、機制靈活的優勢呈弱化趨勢;其次,我國加入WTO后,許多國外銀行進入中國金融市場,構成了對民營銀行的又一競爭市場。再次,在資金來源上,相對于國有銀行的信譽,民營銀行在信譽上處于劣勢,而我國缺少防范信用風險的風險防范體系,民營銀行在吸收公眾存款上存在一定困難,影響到民營銀行的生存。最后,從資金運用上看,由于社會信用環境存在問題,企業欠貸不還、逃避債務等現象,直接影響了銀行貸款的收回,導致不良貸款大量上升,從而影響民營銀行的發展。
(二)民營銀行產權制度和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尚不完善
從歷史發展的歷程來看,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從早期的自然人產權制度發展到現代的法人產權制度,股份制已經成為現代商業銀行產權制度的最基本的特征。民營銀行采用的是真正的股份公司制,但其法人治理結構并不規范,在界定產權受益、受損界限時不明確,導致銀行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時,缺乏相應的自我約束。而銀行業是風險與利潤并存的行業,對民營銀行的準入和退出制度的根本需求是保障公平競爭的同時,要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轉,因此,沒有制度的保障,民營銀行的發展前景也就無從談起。
(三)我國民營銀行配套的法制系統不夠健全
在市場經濟的引導下,發展民營銀行必定需要相應的、完善的法律體系來進行規范。從我國目前金融業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有關民營銀行的法律法規尚未建立。首先,對于民營銀行的準入條件尚沒有法律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市場的風險,讓民營銀行無法按照市場的公平機制進行市場競爭,并且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條件下可能導致金融市場的紊亂,引發金融危機。其次,沒有建立民營銀行的退出法規,結果使民營銀行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競爭,從而實現優勝劣汰。再次,我國民營銀行尚未設計出一整套能夠有效防止民營銀行風險且具有可行性的民營銀行監管法規。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堅持放開發展民營銀行,必然會給本已非常脆弱的金融體系大大增加監管風險。
(四)我國民營銀行股權結構不合理,治理結構失靈
首先,從很多民營銀行的股權結構上我們可以看出,銀行的股權存在很大的問題,股權分布不均是最常見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能分到散股權的人很少,一個大股東可能就占有50%的股份,有的還不到十個股東,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大股東獨攬大權的現象,內部的財政問題就會出現,公司的治理就會出現各種困難。其次,我國民營銀行雖然許多都由個人出資,但仍有很大一部分資金是由地方財政、有政府背景的國有企業提供,這就意味著行政管理的色彩比較濃,民營銀行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作用多流于形式,未能形成有效的制度約束和矯正機制,法人治理結構一定程度上是失靈的。
(五)我國民營銀行市場定位不準,創新能力低
當前我國民營銀行規模較小,盈利水平較低;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差,難以承受過多的創新投資負擔。首先,在資本金的補充上,國有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政府發行國債、增發和配股等方式注資,而多數民營銀行一般只能通過私募擴股、收益留存、紅利轉注冊資本等方法來補充資本金,難以適應資產規模日益擴大后對資本金的需求。其次,我國民營銀行的內部運行機制也存在缺陷,市場定位不準,經營同質化,產品創新機制并不完善。我國一些民營銀行市場定位與國有商業銀行雷同,表現為經營產品的一致性、客戶群體的一致性和發展方向的一致性。除了提供各種標準產品之外,很難以適應復雜的個性化財富管理需求,這樣只能更多地專注于服務形式上,如服務團隊配備、專屬場所、親情服務等。一些規模較小的城市商業銀行也輕視零售業務,沒有形成經營特色,產品研發和創新能力比較低,成為其開展市場化運作的嚴重羈絆。
(六)我國民營銀行缺乏專業的經營管理人才
目前,我國民營銀行中年輕人比較多,沒有太多的經驗。同時我國民營銀行的人員認證體系、培訓體系都不是很完善,同時缺乏專業的管理人才以及專業的金融實操人員,客戶經理也缺乏經驗。
四、我國發展民營銀行的對策
(一)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
建立完善的外部信譽環境是民營銀行發展的基礎,而我國的民營銀行在信用方面處于劣勢,存在吸收公眾存款難的問題。所以我國在治理信用環境,推進民間信用體系建立時,必須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而該制度的建立,切實的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提升了民營銀行的社會信譽并有利于其業務的發展。同時,該制度也是民營銀行市場化退出的必要配套措施,可以有利于防止個別民營銀行破產倒閉而出現擠兌風險,確保民營銀行的良性競爭發展,避免出現行業壟斷現象,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二)制定合理的民營銀行準入和退出制度
通過金融立法規范民營銀行的市場準入條件, 通過較為嚴格的市場準入審核制度,將存在過高經營風險、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民營銀行排除在金融市場之外,保障民營銀行的整體經營質量。 市場準入制度也應當有一定的梯次性,適合于不同規模、不同業務內容的民營銀行的發展需求。 對民營銀行的市場準入考核應該具有相當的透明性,保障公開、公正、公平。 退出機制是保障民營銀行整體經營健康環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的退出操作中,民營銀行可依法兼并、聯合、重組,或者是破產清算的方式進行債務清算,金融監管當局則可依法對風險達到一定程度或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民營銀行強制進行清理、關閉、兼并重組,維護銀行業的穩定。
(三)優化民營銀行治理結構,提高市場競爭力
民營銀行采用的股份是真正意義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制,所以它具有產權明確,責任清晰的優勢。首先要在管理結構和產權制度上進行創新,不斷的完善治理結構,明確規定管理機構的各自的權限,使之相互制約,相互約束,增強權力的約束力,增強決策的科學性,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取勝。其次,在目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已達到較高程度的基礎上,放松相關限制,推動銀行股權相對集中,并允許民間資本注入,優化民營銀行業治理結構,對現有銀行進行民營化改造。同時應加快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防止風險的傳遞。
(四)建立和完善金融法規監管體系
由于民營銀行透明度較低, 金融監管缺乏有效性,容易積累金融風險, 引發金融危機。為此, 我國民營銀行應建立適合的監管體系。首先應制訂有關民營銀行的監管法規, 包括公司治理結構、最低資本額、經理人員的執業資格、股東資質的審核、監管內部自律監管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業務范圍等方面的規定,為實施監管提供法律保證。其次,應建立規范的信用報告制度,利用網絡技術,采集分散在銀行、稅務、工商、公安以及法院等部門中的與企業和個人信用有關的信息,形成信用信息數據庫,同時進行資信評估,實現信息共享。再次,要依法實施監管,建立獨立的金融審計公司,負責日常監督、查賬,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指標和措施,充分運用金融稽核手段, 將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 形成科學有效的監管體制。
(五)因地制宜選擇民營銀行的發展模式
我國建立民營銀行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新組建民營銀行;二是改革現有的金融機構,即城市商業銀行、城信社和農信社,使其民營化。鑒于我國中小銀行已為數不少,通過引進民間資本,對現有風險不大的中小銀行進行重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場化經營軌道應當是最佳選擇。如果拋開現有的數以萬計的中小銀行,放手組建新的民營銀行,那么成本、風險和收益很可能會不成比例。因此,應當本著重組存量和發展增量相結合的原則,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方式:在極少數民營經濟發展較快、社會整體信用較好的地區新組建少量民營銀行;在大部分中小城市,采取改造城市商業銀行、城信社、城區農信社的方式設立民營銀行。
(六)拓展中小企業業務,通過民營銀行的品牌競爭力
民營銀行要想在金融業中勝出,必須樹立自身的品牌,業務上除了廣度以外還要有深度,在金融產品技術性能的優越性、持續性及顧客的滿意度上下功夫,使客戶對本行業的認識度大大提高,從而促進各項業務的發展。由于當前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融資難",為我國民營銀行的借貸業務提供了大量的潛在客戶。因此,我國民營銀行在其發展過程中應致力于完善和豐富中小民營企業的信貸業務產品,還應將信貸業務產品與支付結算,網上銀行,企業理財,現金管理,稅費,托管,企業主和員工個人理財等中間業務,零售業務以一條龍服務的模式的加以規劃和拓展。此外,努力提高經營者的素質,建立專家治行制度,積極吸引優秀的銀行家到民營銀行來,對其進行包裝,以個性化、情感化的宣傳,樹立自身的品牌形象。
民營銀行是我國商業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的重要方向。因此,應建立適合我國經濟發展的民營銀行體系。而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因此,要從根本上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把民間資金引導到合法的投資軌道上來,增加農村金融供給,遏制非法金融活動,有助于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
參考文獻:
[1]張慶亮.體制轉軌中的中國民有金融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3.
[2]孫露,李丹.淺析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J].商業研究,2005,(3).
[3]鄭澤華.中國民營銀行發展的戰略思考[J].貴州財經學院學報,1999,(8).
[4]周浩明,胡文明.民營銀行的比較優勢及發展路徑探析[J].江西社會科學,2002,(6)..
[5]張日新,李慶生.民營銀行市場準入的時機與框架設計[J].金融論壇,2002,(3).
[6]文暉.民營銀行的構建模式與發展方向[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4,(4).
[7]王慎之.民營銀行發展的基本理論和戰略選擇[J].求是學刊,2003,(7)..
[8]彭建平,蘇發金.民營銀行是我國金融經濟發展的催化劑[J].現代經濟信息,2004,(11).
[9]蘇發金,蘇小玲.論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的制約因素與對策[J].安徽銅陵學院學報,2004,(9).
民營銀行的發展范文4
關鍵詞:民營銀行 金融體制 民間借貸 中小微企業
一、相關背景和民營銀行概念解讀
我國的民營銀行是由民間資本控制,采用市場化的運行模式,風險自擔的服務中小企業的區域性股份制企業。對這一概念的解讀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民間資本控股,政府不參股,與國有或國控的商業銀行相區別;第二,風險自擔,這需要考慮風險承擔額度,承擔主體的問題;第三,區域性,現階段,民營銀行只會先在某些地區試點,規模較小,主要是為了保證金融穩定;第四,服務中小微型企業,從現在出臺的文件來看,筆者認為國家給民營企業的市場服務定位就是中小微型企業,大型企業和優質的中型企業主要接受國有大銀行的服務。
二、關于開設民營銀行的幾點考慮
(一)從政府層面的四點考慮
1、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總體來說,民間借貸市場是在社會經濟活動中自發形成的體制外的金融機構,游離在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它的借貸利率雖然說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由雙方自發制定,但基本上是賣方市場,利率極高,影響我國利率政策的貫徹執行。對實體經濟來說,民間借貸不合理發展會引致越來越多的資金流出實體經濟,強化經濟行為的投機性和功利性。就企業自身而言,民間借貸的高利率往往會加重企業負擔,高利息使企業被挖空形成惡性循環。且民間借貸多為短期借貸,中小企業難以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開展技術研發等基礎性工作,不利于中小企業的轉型、升級和核心競爭力培養,阻礙國家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更糟的是,對于一些效益不好的企業,他們從銀行中貸不到款,通過民間借貸方式,使社會閑置資金從非正常渠道流入到企業中進行無效流動。一方面使社會資金失去控制,不利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健康有序發展;另一方面干擾了金融機構正確執行國家的信貸政策,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金融秩序。
2、服務實體經濟,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中小企業受自身條件限制以及現行體制、政策影響(三大因素),融資環境非常惡劣。央行的信貸配給不足使得商業銀行在存款流失,責任制嚴格,不良貸款額居高不下,收益回報率和風險程度一低一高的現實考慮下,把信用等級低、財務信息不健全的中小企業拒之門外。同時,中小企業的融資有“短少頻急”的特點,而商業企業因為信息不對稱,審核審批程序復雜,擔保物鑒證評估成本高,不能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的現時需求。而民營銀行是從民營企業發展起來的,有行業優勢和信息優勢,更貼近中小企業的真實情況。民營企業因為其規模原因是抓不住大型企業的,它的服務對象就是中小企業,只要它能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合理創新嘗試,解決好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國的經濟發展將再上一個臺階。
3、推動銀行業務、服務改進
由于之前我國的銀行是國有的或者國家控股的,制度比較嚴格,體制略有僵化,內部治理結構和產權結構不合理,員工沒有主觀能動性,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低下。而民營銀行的行業背景所附加的客戶資源,行業經驗,市場敏銳度將推動銀行業務的專業化發展。而且它經營機制更為靈活,定價機制相對自由,產權明晰,人才激勵制度更是充分發揮了人才的潛能,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服務業務。同時也變相激勵國有大型銀行的服務業務。
4、完善金融體系
一個健康的銀行體系包括:大銀行 中小銀行 民營銀行等不同層次金融機構組成的體系,應該是一個能保證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國外資本公平競爭的體系。開設民營銀行能夠有效補充現有金融機構,讓金融機構更加基層化,普及化。民營銀行不具有國有銀行的優勢,吸引不到穩定的大型客戶,只能專注服務小微企業,這也是它的市場定位和政策定位。民營銀行從某種意義上說打破金融壟斷,實現金融市場充分競爭,使得國有銀行和民間銀行在同一個平臺上各憑本事、公平競爭。
(二)從民營企業層面的考慮
民營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所以這段時間大量民間企業熱火朝天進軍銀行業的本質原因就是為了銀行業高的凈資產收益率。國際金融危機余波未消,國內物價居高不下,企業運營成本增加,融資困難。在實體經濟普遍低迷的情況下,銀行業一枝獨秀,保持著極高的收益率,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家當然想分一杯羹了,當然也不排除有的企業家盤算把民營銀行當成自己的融資平臺,不過這是不被政策所允許的,也是監管部門極度排斥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財經大學金融系教授奚君羊提出,民營企業要看清銀行業的發展?,F在銀行業利潤收益比較高是在特定條件下的。銀行業暴利問題就與銀行業的金融壟斷地位密不可分,很多銀行并非依靠其強勁的金融運營實力獲得收益,而僅憑銀行牌照就能輕松賺取高利潤。由于銀行業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銀行業競爭不充分,而市場對銀行服務需求旺盛,是個賣方市場,而等到民營銀行大量進入后,銀行業競爭加劇,再加上利率市場化,中國經濟增長速度減緩等,支撐銀行良好業績的因素都在減弱,未來銀行發展空間會受到擠壓,所以,銀行需要通過多種渠道和平臺賺錢。新生銀行必然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不論是經驗還是資本,所以,短期內得到收益是不太現實的。而且,最根本的問題在于,銀行的融資渠道,現在各種保障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如果民營銀行不能得到儲戶的信任,又沒有完善的退出和保障機制,民營企業會則會面臨巨大的風險,實體經濟也會被拖垮。
三、創辦民營銀行的企業定位
《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對民營銀行定位要求:設立門檻(注冊資本)――一次性拿出不低于5億元不高于10億元人民幣;股東資質――股東數量上原則上不超過20個;最大股東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20%;其他企業法人股東及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0%;單個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2%(所有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20%);發起人――主發起人要求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這三年內年終分配后的凈資產占比全部資產的30%。其他發起人則要求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所有發起人的入股資金來源必須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體現了監管部門對申請企業資金的高度要求,并且嚴格防范關聯交易風險,保護存款人的資金安全。
選取的19家申請民營銀行牌照的上市公司
其中我們選取蘇寧云商作為代表,因為蘇寧自身具有很多的優勢,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經營范圍廣,主要從事家電連鎖經營,是國內家電連鎖行業的龍頭,并且銷售終端網絡強大。公司通過“統購分銷”進行集中采購,同時依托自建的物流網絡和維修隊伍,建立了售前、售后服務體系,具有很強的規模優勢。蘇寧云商以傳統零售企業起家,早年就已經開展供應鏈類金融業務,與傳統金融機構的天然聯系更為密切,在政策方面更容易突破。蘇寧的十年規劃,蘇寧將打造成中國式的沃爾瑪――亞馬遜。蘇寧將逐漸成長成為世界一流的企業,在國內保持相對穩定、較快的連鎖網絡拓展速度的同時,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云服務是十年規劃的核心。蘇寧將通過云技術打造云基礎平臺,實現從技術資源到客戶資源,物流資源,財務資源,管理資源等方面以云的方式進行有機靈活的整合,建設一個涵蓋B2B、B2C、ERP等的無限廣闊的廣義電子商務。B2C的網絡平臺,并打算成為中國最大的3C家電B2C網站。對于電商平臺而言,B2C模式對供應商的控制力度強于平臺模式,打造線上線下結合為核心的生態產業鏈。如果成立商業銀行,蘇寧供應商將是最具黏性的用戶?;ヂ摼W金融起步晚但發展快,依托互聯網辦理各種金融手續和業務,可以有效縮短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ヂ摼W金融直接面向個人和小微企業,能夠緩解當前眾多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由電商平臺持有商業銀行牌照符合未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蘇寧的全金融布局早已體現在互聯網金融上,其中的突破口就在于小貸業務。2012年12月5日,重慶蘇寧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3億元注冊成立。并擁有了基金牌照易付寶。蘇寧云商表示,易付寶“除了能給蘇寧易購帶來更加充裕的資金流之外,蘇寧易付寶龐大的會員信息庫,對于蘇寧易購研究網絡消費行為實現精準營銷創造了條件”。
很多企業在積累一定的資金后,就會開始涉足金融領域。有券商分析人士認為,銀行三大核心業務是“存、貸、匯”,由蘇寧小貸實現由匯到貸,易付寶實現由存到匯,再實現匯到存。未來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打通存和貸的聯系;如果成立商業銀行,蘇寧云商將盤活自己的金融布局。除此之外蘇寧在財務方面也很有優勢。對蘇寧云商的杜邦分析,可以看出蘇寧的未來發展潛力。
筆者建議民營銀行以熟悉行業(自己所在行業)作為自己的目標客戶,再從熟悉的地域入手,以區域性和專業性為自己的特色,充分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民營銀行絕不能急于擴大規模,試圖通過規模效應增加經濟收益,若經營范圍過廣,對民營銀行管理能力、經營能力將有很大的挑戰。推薦產融優勢結合的企業,即其產業資本足以支撐銀行所需經營要求,同時銀行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產業發展。比如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他們擁有極為成功的電子商務產業,形成了雄厚的原始積累,資料顯示蘇寧云商成為第一個通過預審的企業。
四、從優勢與劣勢中窺探民營銀行的發展條件
(一)民營銀行的優劣勢
任何一項投資都是風險和收益并存的,民營銀行的設立也不例外,尤其是作為在中國金融領域的一項新突破,民營銀行自然也免不了被各種問題所困擾,但是其自身存在的優勢需要被重視,劣勢也同時需要被指出。
民營銀行相比起現在的大型商業銀行具有一定的優勢:具有信息優勢。信息不對稱是制約大型商業銀行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難題,但民營銀行的優勢之一卻是信息優勢。由于民營銀行是在民企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對本行業熟悉,軟信息獲取途徑便捷;識別企業優劣有信息、經驗優勢,即行業經驗、客戶資源(了解客戶情況,容易與客戶溝通,服務好)、市場嗅覺(對市場敏感度高,不斷變化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就像之前提到的蘇寧云商,它擁有龐大的客戶資源,從供應商到易付寶的會員,都可能成為它的銀行客戶,并且它們之間已經建立起了信任基礎。民營銀行規模小,管理層次簡單。經營機制靈活,定價機制更為活潑,決策鏈短,服務方便快捷。而國有銀行制度嚴格,資格審查及審批程序復雜,審查結果還可能受到行政因素的影響。民營銀行由于是股份制有限公司,形成了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產權明晰,股東具體,經營責任明確。而且,民營銀行的股東對金融業可能不具備高達專業化的知識,他必定會聘請大量的專業人士,采用企業化的績效考核模式,實施人才激勵制度,發揮人力成本回報。相比之下,國有銀行之前由于壟斷,積累了大量的剩余人才資源,反而造成浪費和冗余,人員工作動力不足。
但是民營銀行的劣勢也不容忽視。民營企業不比國有企業,先天不足。規模較小造成營業網點少,受地域限制,抵御宏觀風險能力弱;民營銀行還要面對信用風險,吸收存款能力較弱,暫缺穩定的客戶群體,處理不當,就會造成惡性循環;而且民營銀行在界定產權受益、受損界限時不明確,導致銀行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時,缺乏相應的自我約束,尤其是在現在監管力度仍不健全的情況下。但是除了民營銀行自身的劣勢之外,還有很多外部因素給民營銀行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風險。民營銀行在順利著陸,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遇到的不確定性因素太多了,各種風險,如: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關聯交易風險、信用風險,任何一個環節如果沒有認真思考,規避風險,就會掉進失敗的泥沼中。筆者主要總結了以下幾個原因:民營銀行準入和退出條件未規定,銀行準入機制不規范,要么導致金融不足,投機盛行,產生道德風險,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俄羅斯采用休克療法最終引發嚴重的金融危機,要么造成金融過度,形成惡性競爭,這是上世紀90年代臺灣金融動蕩的原因。我國破產銀行退出市場一般都是由國家強制指定一家銀行承接破產銀行的債務債權。風險的最后承受者是國家,這種方式本質上是以國家信譽為擔保,而不是根據市場“優勝劣汰”的經濟運行規律。監管體系用力不足。具體說來,監控銀行內部的股權結構是否合理,即有沒有內部人控制威脅,股權過于集中,權利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容易搞內部交易和利益壟斷;股權過于分散,信息不對稱,對民營股東來說不公平。監控有沒有銀企勾結,即關聯企業風險。關聯企業一旦出現財務危機,支付能力嚴重縮水,會牽連相關金融機構,最終造成整個銀行系統的信用危機。監控經理人、股東的信用評級,即有無道德風險,攜款潛逃,操縱股價,會產生嚴重的社會影響。尚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即信用風險。我國的存款保險條例尚未出臺,但存款保險制度對民營銀行來說非常重要,生死攸關。因為它反映的是銀行破產時儲戶損失賠償的方式。對民營銀行股東來說,是就其出資額部分賠償還是無限責任制度;對于公眾來說,損失賠償的程度至關重要,可以從銀行背后的擔保機構判斷,國有銀行是國家全額隱性擔保,如果,民營銀行得不到相對應的待遇,信用風險直接達到登峰。
(二)民營銀行發展條件探究
1、分擔風險――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及存款保險機制模式
“金十條”規定“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此處的自擔風險,到底承擔到什么程度,是按照《公司法》規定的按有限責任承擔還是承擔全部責任呢?筆者認為讓民營企業股東承擔全部的存款風險是極不合理極不公平的?,F階段,我國的大型商業銀行,無論是國有的還是國有控股的,也無論是民營的(如民生銀行等)還是外資的,包括數量眾多的農信社,均由國家提供了隱性全額擔保。如果民營銀行的風險國家不承擔一部分的話,實際上是一種政策傾斜,進一步增加了民營銀行的信貸風險,存款人不敢到民營銀行存款,民營銀行缺乏資金不能正常開展業務。那國家對民間企業開的這些民營銀行的“準生證”就形同虛設,最后只能是雷聲大雨點小。
所以,筆者認為,民營銀行的風險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內部風險包括銀行內部的股權結構,經營模式,融資渠道,創新金融產品等帶來的風險;外部風險則因相關的政策導向傾斜,監管體制混亂,宏觀經濟乏力,金融體系不健全等引發的風險。風險的解決途徑:內部風險從銀行內部入手,由銀行自擔;外部風險由于不可控性,屬于系統風險,只能由中央財政承擔,最終由中國人民銀行消化。但站在進一步完善我國的金融信貸擔保體系的角度來說,筆者認為由國家承擔承擔這部分風險有失偏頗,因為這些最終還是要轉嫁到普通民眾身上,這種體制會造成銀行“有恃無恐”,金融服務的模式仍得不到升級。所以,應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由銀行向體制成熟的存款保險公司繳納一定的存款保險金,存款保險公司在一定限額內給予賠付。存款人權益由銀行,保險公司和國家共同承擔,儲戶的后顧之憂消除,有利于民營銀行與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平競爭,構建市場化、多層次、優勢互補的金融體系。
2、準入、退出機制――找出適合民營銀行發展的準入退出機制
筆者認為,準入路徑的原則就是:有能力者直接嘗試,能力不足者聯合嘗試,新興網絡金融改造嘗試。具體而言:一是民間資本發達地區啟動試點,直接有民間資本發起民營銀行;二是民間資本欠發達地區,民間資本與現有金融機構重組改造,遵循股份制原則在市場化的運作下間接轉變成民間資本;三是網絡金融,在互聯網技術的助力下,特別是云計算、大數據、社交網絡等的普及和運用,將合格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改造為民營銀行,是一個不失高明的嘗試。
牌照風云。香港是實行多級持牌制度的,這種制度對存款人作出一定的限制,比如不得吸收居民儲蓄存款,或者只能吸收一定數額以上的存款。而內地銀行一直都是全牌照銀行,即允許全面辦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各項銀行業務,既可以吸收存款,也可以發放貸款;既可以吸收企業存款,也可以吸收居民儲蓄存款,幾乎沒有什么限制。我覺得對于剛試點的民營銀行來說,政府可以嘗試借鑒多級持牌這種模式,在存款保險制度還不完善的情況下,這種模式可以降低風險對于低收入階層的沖擊,同時可以激勵民營銀行不斷提高業務質量,申請高等級牌照,甚至如果做得不好,作為懲罰降低牌照級別。
通過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能夠有效地規范銀行退出機制,減少風險。
3、監管體制――強化完善對民營銀行及相關企業的監管體制
對股權結構及公司治理的監管。民營銀行不能采取絕對控股,應采用擁有多個持股量近似的大股東的模式(10-15人)。這樣既能防止大股東一股獨大、操縱銀行,避免關聯貸款,又能防止道德風險、保證中小股東權益。在產權治理上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實現所有者、董事會和經理人之間相互制衡的現代企業治理機制。監管部門界定民營銀行經營范圍和服務對象,消除制度障礙。
對內部人控制風險的監管。嚴格規制關聯交易,民營銀行不能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發放貸款,民營銀行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對制度保障的監管。有序推進銀行破產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及利率市場化改革,健全相應的政治、經濟和法律配套體系,完善第三方信用評級,防范民營銀行潛在的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保證小型金融機構和大型金融機構公平競爭。
4、自身服務――不斷完善自身服務,提高市場競爭力
民營銀行要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升風險定價能力;大力發展金融市場業務,積極開拓多元化、多渠道的存款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方式,拓寬中間業務收入渠道,優化客戶結構和盈利模式。
民營銀行的發展需要全方位的保駕護航,不僅要有政府制定層面的支持,還要有企業的積極配合,更重要的是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與信賴。在金融體制不斷創新的今天,我們需要有實際的改革來帶動實體經濟的發展,而民營銀行不僅可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得問題,還可以圓了很多企業的銀行夢,使得民間資本帶動民間資本積極運動,為經濟發展注入更多具有活力的因素,對此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參考文獻:
[1]李勇.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民間借貸困境與制度改革[J].當代經濟管理,2013
[2]郭娜政府?市場?誰更有效――中小企業融資難解決機制有效性研究[J].金融研究,2013
[3]吳楠.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問題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3
民營銀行的發展范文5
一、發展民營銀行的目標取向
關于發展民營銀行的目的,主要的觀點有兩個:一是支持民營說;二是深化金融改革說。那些積極呼吁開放民營銀行的人大多將前者放在首位,即認為當前為國家作出重要貢獻的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得到國有銀行的充分支持,因此要求盡快新設一些民營銀行來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值得商榷。
第一,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象只是說明民營企業的貸款愿望大于銀行對其資金的供給愿望,但不能說明銀行沒有滿足民營企業的有效貸款需求。這里的有效貸款需求是指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貸款需求。銀行是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行業,必須以控制風險為前提,只有那些有發展潛質、經營管理良好、有擔保、能給銀行產生效益的企業才能為銀行所接受。企業的貸款愿望沒有得到滿足并沒有什么不正常,不能因此就認為銀行金融服務的效率很低,相反,恰恰是銀行業的自我約束能力逐步增強的反映。貸款難的根本原因還在于信用問題,增大了銀行貸款營銷的難度。從某種意義上說,銀行貸款難和企業貸款難應該是一對合理的矛盾。近年來國有銀行經營不斷改善,盈利逐年增加,不良貸款的存量和占比已連續幾年保持雙下降,這說明目前銀行的貸款政策基本上是合理的。
第二,民營銀行不可能超越基本的貸款原則而專門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事實上目前國有銀行在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政策上并沒有任何歧視政策,對中小民營企業支持不夠,主要還是從經營風險控制方面考慮的結果?,F有的一些帶有民營特征的股份制銀行(如民生銀行、招商銀行等)也沒有顯示出對民營企業貸款有什么特別的偏好。最近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應宜遜對杭州市10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調查表明,股份制商業銀行對個體工商戶貸款甚少,有半數銀行未對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而且小額貸款比重很低,10家銀行中單戶貸款5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比重有5家銀行低于建設銀行的0.2%。股份制商業銀行難以很好地適應中小企業這一客戶群,其中大多數銀行甚至比四大國有銀行更傾向大客戶。將來新型的具有良好經營機制的股份制民營銀行,從風險控制和利潤最大化出發,未必會支持民營中小企業。
第三,中小民營企業服務離不開普及城鄉的服務網點,民營銀行這方面顯然無法與現有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體系優勢相提并論。在對中小民營企業服務方面,看不出民營銀行有什么特別的優勢。如果按一些人的觀點,民營銀行是定位為一些社區小銀行,那么它也只能在社區范圍從事金融服務,要想真正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民營銀行就得遍布城鄉,果真如此,就很有可能又走上了改革初期發展城市信用社的老路。
因此,民營銀行解決不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將發展民營銀行的立腳點放在支持民營企業顯然是一個錯誤,它既不現實又不,會使我們在民營銀行及金融改革的路徑選擇上產生錯誤的判斷,付出更多的改革成本。我們認為,必須將發展民營銀行的問題放在整個金融改革框架中統籌規劃,其目標取向應主要是借助民營銀行的發展,在產權制度上觸動國有銀行的神經,促進國有銀行加快改革步伐,帶動整個金融體系的改革。
二、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一)增量發展模式
當前金融改革要解決的問題很多,既有宏觀問題,也有微觀問題,但首當其沖的應是國有商業銀行的巨額不良資產問題。對此,很多人提出一個辦法,即可以照走我國企業增量改革的成功道路,在對國有企業動大手術之前,在外圍開放民營企業,結果國民中民營經濟的比重迅速超過國有部門,逐步稀釋國有企業的包袱,使國有部門最終的產權改革變得較為容易,最終實現國有部門的改革目標。從理論上講,增量發展民營銀行的模式,可以促進銀行業的競爭,督促國有銀行改善管理,進而推動國有銀行的產權改革。但是應該做什么并不等于能做什么。在當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存在嚴重缺陷的情況下,照搬企業改革的模式增量發展民營銀行,以此推進國有銀行改革缺乏現實可行性。
第一,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并不能帶來真正競爭的市場環境。對于一般企業來說,改革中的增量部分即民營經濟是一種可以自我調節的有機整體,發展過程中可以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生存下來的民營企業都是極富生命力的,因此民營經濟才顯得生機勃勃,才會在競爭中占據優勢,從而帶動國有企業改革。而銀行業則不同,我國目前銀行是進難退更難,金融機構的退出機制十分不暢,退出就意味著巨大的金融風險。沒有優勝劣汰的退出機制,發展再多的民營銀行,金融市場仍然是一個只進不出的市場,不可能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我國現在已經有一些帶有民營色彩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它們在成立之初可以說沒有任何負擔,但經過這些年的發展,資產質量雖仍好于四大國有銀行,但與國際標準比起來,差距已經開始顯現,并有逐步拉大的趨勢。如果說入世之后,面對外資銀行的沖擊,國有銀行的狀況令人擔憂,實際上股份制銀行的狀況也令人擔憂。如果根本的問題不解決,盲目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其態勢同樣不容樂觀。
第二,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并不能減輕國有銀行的包袱。對于一般國有企業來說,改革主要的障礙是人員負擔,由于龐雜的人員和由此帶來的住房、工資、福利等一系列問題,使國有企業無法與民營企業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因此在外圍發展民營企業,不僅增加了就業機會,而且隨著非國有經濟的迅速發展,國有企業中的職工會主動離開,于是減輕了國有企業的改革壓力。而銀行業改革主要的障礙是沉重的不良資產包袱,它不會因為民營銀行的發展而減少。相反,增量發展模式中,處于競爭劣勢的國有銀行將首先受到沖擊,競爭的加劇將會使國有銀行盈利能力減弱,不良資產狀況更趨惡化。
第三,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將使整體金融風險明顯加大。對于一般企業來說,經營風險僅限于企業自身,最糟糕的情況也就是破產倒閉,因此風險涉及面小。而銀行的風險則不在銀行本身,而在于給廣大存款人帶來的風險。銀行如果經營管理不善,導致支付問題,將直接的穩定。那些希望盡快發展民營銀行的人只看到民營銀行促進競爭的一面,卻沒有認真分析這種競爭會不會過度。我們雖不能斷定目前銀行業的競爭是否過度,但至少現在的競爭已經很激烈。試想將來又有大批中小民營銀行介入進來,競爭的結果將是你死我活,如果是一般企業,死一批,再發展一批,倒是有利于市場的優勝劣汰,保持生命盾眾但對目前我國的銀行業來說,完全的市場競爭法則,是行不通的。一家銀行倒閉,有可能引發整個銀行業的信譽風險和金融危機。
(二)存量改造模式
有些學者很早就提出,民營銀行不需要新設銀行,可以通過改造現有銀行機構的辦法來實現,這樣既解決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也為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提供了一條便利的通道。但這一觀點很快就受到一些人的質疑。比較典型的看法有兩種,一種是認為存量改造的方式是害怕風險而裹足不前(徐滇慶,2002),認為這是對發展民營銀行的一種否定。他們承認,由于我國在存款保險制度、法規建設及銀行監管體制上還存在諸多不足,開放民營銀行存在較大的風險,但可以通過創新去創造條件,而開展民營銀行的試點則是金融創新的一個動力,可以通過試點來摸索開放民營銀行的經驗。第二種是認為這種“存量改造”式的延續的是一種“搭配銷售”的策略(尹龍,2002),這種策略對于劣質產品生產者是一種占優策略,但對于優質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不公平,只不過是強制消費者以更高的價格滿足其效用。而產權的“搭配銷售”則可能使總體效用銳減為零。這種觀點對存量改造的可行性提出異議。
對于第一種看法,我們認為,第一,采用存量改造的辦法確實是為了避免可能出現大的金融風險。從世界許多發展家的情況看,開放民營銀行的風險是很高的。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國家,捷克、俄羅斯以及一些前蘇聯國家,在沒有相應的、和配套體系的情況下開放民營金融或實行金融自由化,都造成了嚴重的金融混亂。從我國情況看,上個世紀90年代初盲目發展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結果造成這些機構短期行為嚴重,經營管理混亂,最后只好進行撤銷、關閉、兼并和重組,國家和地方政府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因此金融改革必須要有一個底線,即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改革,這才是我國漸進式改革道路成功的精髓所在。但是重視風險防范并不是說銀行業改革不能搞民營化,那種認為只有進行開放民營銀行的試點才是向前推進,而存量改造的方法就是裹足不前的觀點則更不可取。我國對一般國有的股份制改造也是一種存量改造和民營化的改造,誰會認為這種改造使改革停滯不前。第二,試點的核心就是“試錯”。就一般“試點”而言,如果試錯了,后果只是對試點本身產生,問題不是太大,大不了撤銷或重來。但對于民營銀行改革的試點,好比人的心臟,不能有片刻的故障,出了問題可能對整個造成重大影響。
對于第二種看法,我們認為,以存量改造的方式引入民營資本,改造國有銀行,解決國有銀行一部分不良資產問題,的確有一點“搭配銷售”之嫌。但是應該看到,“搭配銷售”不一定就不。它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銷售手段,本身就有它的合理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搭配銷售是一種適應市場變化的價格調整,一個商家能否采用搭配銷售最終取決于市場供求,只要是市場接受的,不是行政干預的,就應該是合理的。因此,引入民營資本改造國有銀行的關鍵還是要看市場供求,有沒有民營資本愿意進來,有沒有符合民營資本投向的國有銀行。從表面上看,國有銀行存在不良資產包袱,誰都不愿意接。但看看我國一般國有企業改革攻堅的成功經驗,我們發現,同樣有大量的包袱,但經過幾年的努力,大部分國有企業都成功地實現了轉制,相當部分中小國有企業通過轉讓實現了民營化,成為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資本市場上,一些退市的虧損上市公司利用“殼資源”的優勢最終完成重組上市,順利實現扭虧為盈,這些都是存量改造的成功例子,很值得銀行業改革借鑒。
綜上所述,完全有理由相信,將發展民營銀行與國有銀行的產權結合起來是一個好的選擇,銀行業的牌照或股權,仍然是一個特殊資源,只要方法得當,民營資本是非常愿意進入銀行業的。
三、存量改造發展民營銀行的方式
我們認為對國有銀行的存量改造,可以借鑒國有企業民營化的經驗,對中小國有銀行和大型國有銀行在改造方法上各有側重。
民營銀行的發展范文6
關鍵詞:民營銀行;關聯交易;存款保險;政策;法規;退出機制;流動性
0 前言
在高度市場化的今天,民營銀行也面臨著繼續發展的問題,金融領域改革步伐加速就更加需要民營銀行進行深入地變革,以此來實現對市場、發展和社會的適應。應該從長期困擾民營銀行的相關問題研究入手,為民營銀行發展創設一個空間,開辟有利于民營銀行發揮功能,實現不斷增長的環境,以創新與改革為手段加速民營銀行的進步,使其成長為銀行體系中最具有活力和潛力的部分,形成對銀行和金融改革的支撐。
1 民營銀行的概述
1.1 民營銀行的定義
根據行業的研究成果和社會上的共識,本研究將民營銀行定義為:有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以市場化方式進行銀行治理,以服務市場和服務生產為主要目標的商業性質的銀行。由于民營銀行沒有國有商業銀行過重的負擔,特別是民營銀行與民營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因此,民營銀行具有顯著的活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根據近二十年的發展經驗,民營銀行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已經逐步轉變成社會和建設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1.2 民營銀行的發展歷程
民營銀行發展一般可以劃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上世紀末,在市場化經濟體系逐步建立的過程中,傳統的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服務已經不能滿足市場的巨大需求,社會上大量的民資有加入金融服務領域的需要,1996年成立的民生銀行就是這一時期發展和市場的必然結果。第二個時期是新世紀開局前十年,以發達地區民營銀行的大量出現為代表的新階段得到了確立,民營銀行有了數量與規模上的增長,并逐步成為支持民營經濟的主要新興力量。第三個時期是2010年以后,國家看到了民營銀行的優勢和發展潛力,頒布了"國十條"和"金十條",這使得民營銀行的發展有了政策性的指引,民營銀行獲得了爆發性增長,截止2013年民營銀行的數量已經達到36家,并且還有相當多的企業正在申報民營銀行的資格。
2 民營銀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民營銀行的信譽問題。民營銀行是自擔風險的商業性質的銀行,沒有信譽將很難實現資金的融通,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社會上對于民營銀行的認知還不夠充分,出現了民營銀行信譽基礎方面的問題,很容易因信譽而出現擠兌和籌資困難,影響民營銀行的進一步發展。
(2)民營銀行的關聯交易問題。在民營銀行投資的民資中有一部分資本將民營銀行作為提款機和圈錢工具,因此存在著大量的關聯交易現象,這不但會導致交易公平性的下降,而且容易給民營銀行造成金融風險,形成社會不穩定的因素。
(3)民營銀行的經營問題。銀行是技術、管理、資金密集的企業,需要大量的管理、業務和經營人才,而民營銀行沒有長期的經營經驗和全面的管理群體,導致民營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各種風險,極容易發生民營銀行的經營性問題。
(4)民營銀行的流動性問題。一些民營銀行為了增加流動性采用了各種措施來吸納公眾存款,這導致民營銀行籌資成本過高,進而影響到民營銀行發放貸款,可能出現民營銀行的"錢荒",這種流動性不足的問題會影響到民營銀行的成長和發展。
(5)民營銀行的退出問題。在金融市場競爭中,應該通過優勝劣汰的方式淘汰不合格的民營銀行,而當前民營銀行沒有必要的推出機制,這會引起民營銀行的惡性競爭和短視經營,不但不利于民營銀行的發展,而且容易給社會造成金融上的不穩定。
3 發展民營銀行的措施
(1)推出民營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民營銀行只有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才能對存款人的利益進行保障,存款保險制度是民營銀行妥善解決自擔風險問題的第一步,應高度重視。
(2)加強民營銀行的監管力度。對民營銀行監管要體現在對民營銀行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的完成情況的監管。密切關注民營銀行的資產充足率、不良貸款率等指標。監管民營銀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會計結算制度。
(3)加大對民營銀行的政策支持。要從稅收上對民營銀行進行扶持,對涉農及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性貸款貢獻大的民營銀行進行補貼,通過高層次銀行從業人員對民營銀行進行輔導和幫助的方式加速民營銀行的發展。
(4)完善民營銀行的法律法規。新時期應該要設立明確的與民營銀行配套的法律法規,使民營銀行從設立、經營到退出的各個環節都有法可依,起到對民營銀行的保駕護航的作用。
(5)建立民營銀行的退出機制。對有重大風險的民營銀行進行強制性地清理、關閉或兼并、重組,以退出機制為打敗堵住向社會轉嫁風險的渠道,迫使民營銀行努力審慎經營。
4 結語
民營銀行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也是金融改革重要的突破口,應將促進民營銀行的發展作為當前工作的一個重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