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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依據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三條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管社會保險登記。
第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加強對社會保險登記的管理。
第二章登記
第五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依據條例第八條,持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證件和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條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
繳費單位具有異地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一般應當作為獨立的繳費單位,向其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社會保險登記地由相關地區協商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登記地。
第七條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并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八條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三章變更登記
第九條繳費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四)單位類型;
(五)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六)主管部門;
(七)隸屬關系;
(八)開戶銀行帳號;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一)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二)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證明;
(三)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提交材料齊全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并由申請變更登記單位依法如實填寫,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歸入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檔案。
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的內容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內容需作更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并按更改后的內容,重新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四章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四條繳費單位因住所變動或生產、經營地址變動而涉及改變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的,應當自上述變動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并向遷達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十五條繳費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繳費單位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提交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注銷文件,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第五章登記證件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登記證的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險部制定。社會保險登記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印制,必要時可印制副本。
第十七條社會保險登記證號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標識,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編碼。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區編碼表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登記證由繳費單位保管。繳費單位在辦理招聘和辭退職工手續時應當出示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登記表、登記證填寫的相關內容應當真實并且一致。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繳費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驗證或換證手續。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條為加強**市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工作,規范相關部門和個人的社會保險費征收與繳納行為,確保社會保險金的發放,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省社會
保險費統一征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結合**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的社會保險費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負責征收。
本辦法所指的地方稅務機關是指各級地方稅務局、稅務分局、稅務所和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并向社會公告的地方稅務機構。
第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組織,支持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完成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任務。勞動保障、財政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做好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
第五條繳費人應當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本辦法所指的繳費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六條繳費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機關了解國家關于社會保險費的政策、法規規定以及繳費程序等有關情況。
第七條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差額撥款、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城鎮個體勞動者。
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及其職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境外企業駐昆代表機構及其中方職工;上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單位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人員;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國有企業改革改制而與國有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從事自謀職業的下列人員: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托管后辦理自謀職業手續的人員,因企業兼并、破產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自謀職業以及其他應參保的人員。
失業保險費征繳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行政機關工勤人員、軍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工傷保險費征繳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生育保險費征繳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市屬、縣(市)屬、區屬的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合作制)企業,私營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按照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社會保險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茫魏螁挝缓蛡€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減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允許在所得稅稅前列支。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十條繳費人應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從事非生產經營的繳費人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十一條繳費人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申報,報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的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對繳費人送達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進行即時審核;自收到繳費人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和有關資料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的;于每月25日前向同級地方稅務機關提供次月繳費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清冊及有關資料,同時書面通知繳費人。地方稅務機關于次月按照清冊及相關資料征收社會保險費。
第十二條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期限為每月1日至15日;繳費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自謀職業人員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核定應征數據后,持社會保險費核定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費。
地方稅務機關將繳費人填制的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清冊內容核對無誤后,開具《**省社會保險費通用繳款書》或《**省社會保險費通用完費證》
第十三條銀行根據地方稅務機關開具的《**省社會保險費通用繳款書》或《**省社會保險費通用完費證》將繳費人賬戶上的金額或用現金繳費的金額分險種劃入財政專戶。
第十四條根據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則,接受參保人直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參保登記、應征數申報等事項;接受繳費人到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報送代扣代繳本單位人員應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也可以接受繳費人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其他方式辦理繳費申報等事項。
第十五條繳費人應以貨幣的形式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若以外國貨幣結算的,按照上月最后一天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稅、財政等部門應建立征繳對賬制度。
第十六條繳費人的社會保險費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人依法終止時,應當自變更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月向地方稅務機關提供當月繳費人變更及注銷登記的情況。
第十八條繳費人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費登記前,應當出具已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清應繳費款、滯納金和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繳清應繳罰款的有關證明材料。
第十九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繳納或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費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三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繳費單位應向單位職工公布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二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有權依法對繳費人的繳費情況進行檢查。被檢查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客觀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檢查;不得謊報、瞞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有關資料,但應當為繳費人保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機關的執法人員在行使上述檢查職權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證件。
第二十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查處涉及社會保險費征繳違法案件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協助,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地方稅務機關如實反映繳費人以及其他當事人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有關的資料及證明材料。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有關社會保險費征繳的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對舉報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按照規定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四條繳費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費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繳費人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更、故意毀滅有關賬冊、材料;或不設賬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處理外,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地方稅務機關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地方稅務機關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費數額;遲緩繳納的,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依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加收滯納金,并由地方稅務機關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繳費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繳費人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的行政處罰,由縣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決定。
第二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機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致使社會保險費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依法追回流失的社會保險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范文3
北京市1996年度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決算工作于1996年12月1日開始。為作好此次決算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為保證北京市1996年度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決算工作的順利進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下發《1996年度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決算表》(以下簡稱《決算表》)及附表,同時下發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各參統單位要嚴格按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填報《決算表》。
二、我市從1996年開始,對養老保險基金實行零點決算制度,即以財務核算年度為基金決算年度,相應的統計口徑為上年的12月月報至當年11月月報數據。鑒于1995年12月月報數已進入1995年決算,因此1996年的基金決算期為1996年1月至11月,1996年12月的月報數據將進入1997年決算。
三、為便于新老決算年度的銜接,按季報表的單位1996年第四季度的報表提前一個月上報,即12月5日前向上級社保機構報送1996年第四季度的報表(表中只含10、11月兩月的數據,12月份的數據與1997年1、2月的數據做為1997年第一季度的報表數據,以此類推)。
四、凡在1996年中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的企業,以統籌報表隸屬關系實際發生變化之月為界分別填報匯總,即隸屬關系變化前部分,仍報原主管部門,并由原主管部門匯總;其后部分報現主管部門,由現主管部門匯總。
五、根據京勞險發〔1996〕233號文件規定,軍隊企業從1996年1月起,企業繳費比例由工資總額的19%下調到16%,已按19%多提部分在決算中調整。
六、各區縣、局總公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除報《決算表》外,同時報送軟盤。
七、《決算表》由參加本市統籌的基層企業于1997年1月1日前報主管部門;區縣、局總公司按企業所有制性質分別匯總后一式兩份于1997年2月1日前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八、各類報表必須字跡清晰,不得涂改。表頭、表尾必須填報齊全。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范文4
關鍵詞:國有企業;企業管理;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一種確保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管理制度,它具有強制性、普遍性以及福利性質。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包括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方面。而加強社會保險的管理工作質量也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環,尤其是對國有企業來說,其管理工作不僅具有提升企業自身管理工作水平的作用,同時也將帶來巨大的社會影響。
一、強化國有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的現實意義
首先,能有效維護企業勞動者合法權益,打造公平公正的社會勞動秩序。其次,社會保險管理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而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具有涉及面廣、參與人數多及歷時時間長等特點,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占據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強化社會保險管理能夠有效提升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總體質量。再次,加強企業自身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質量,能夠有效緩解企業在面對員工福利、養老金等諸多方面的直接經濟壓力,強化資金使用效率,增強企業總體競爭實力。最后,社會保險管理工作也是現代企業內部管理工作的突出部分,搞好社會保險管理才能穩定企業內部秩序,為企業內部管理打造良好和諧的內部環境。
二、國有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現狀分析
對所有企事業單位來說,社會保險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性與困難性兩方面的特點。管理工作的具體開展必須兼顧勞動者合法權益及企業自身具體情況,任何一方的偏重和管理上的失衡都將給企業以及勞動者自身帶來極大的消極影響。而加強社會保險管理也將有效提升企業的內部凝聚力及市場競爭綜合實力。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首先,在人員管理方面仍然有待提升,管理團隊的素質偏低,直接影響到具體工作的開展,制度執行過程中也可能出現偏頗。而職工群體的學習跟不上也阻礙了制度建設及執行過程中的質量提升。其次,制度建設方面也缺乏相應的責任落實制度,造成管理制度執行力較弱,問題產生以后無法得到及時地分析與解決,最終成為歷史遺留問題,加劇了企業與職工群體之間的矛盾與沖突。最后,在檔案管理方面也長期存在著一些不穩定因素和管理安全問題,數據信息的錯誤頻發,造成具體管理工作難以有序開展。
三、強化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質量的措施
為了全面有效地加強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具體質量,我們應該從問題入手,有的放矢地尋找解決辦法與措施。
(一)加強人員管理
1.加強學習型管理團隊建設
終身教育、終身學習,是應該被積極提倡的。對國有企業社會保險工作來說,加強學習型管理團隊建設不僅能夠有效提升現行管理制度的監管力度,同時也能通過不斷學習與實踐來對管理制度進行及時修正,從而確保管理制度能適應企業需要及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的具體要求。學習型管理團隊建設應該分為法律法規學習(確保管理工作在執行過程中不會陷入法律困境),社會保險具體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學習(確保我們的管理工作始終遵循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科學發展規律),管理人員與勞動者互動交流學習(確保勞動者的真是訴求能夠進行有效傳達)三個方面,從而達到合法合情合理的管理效果。
2.加強勞動者群體的組織學習
管理與被管理是一對天然的矛盾體,即便是在社會保險管理工作這種以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與落腳點的管理內容上也會存在著一些矛盾、沖突、質疑與不理解。還會因為勞動者自身素質不足而影響到管理工作正常秩序。加強勞動者群體的組織與學習,首先,能讓她們充分認識到積極配合各項管理工作對自身權益保障的重要性。其次,通過組織與學習能提升他們在管理配合方面的質量與水平。最后,有效化解企業與員工之間不必要的矛盾,維護管理秩序。
(二)加強管理制度建設
制度是確保管理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基礎,加強國有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質量,首先就要重視相關制度的具體建設。第一,要加強機構合理化設置與管理崗位設置。國有企業比較常見的崗位設置問題是崗位過多,管理交叉,責任無法落實到具體人員頭上,在管理工作開展過程中也難以實現統一化和標準化。因此,我們必須嚴格按照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要求及企業自身情況進行崗位合理化設置,主要來說要分為財會人員(負責資金管理)、業務人員(負責相關工作的具體落實)以及監管人員(負責對財會人員及工作人員個人行為與日常工作的監督約束)。崗位與崗位之間也應該建立相互監督、相互約束的制衡機制,確保各司其職、分工協作,也便于問題發生時能夠及時找到直接責任人,提高問題解決效率。
(三)創新檔案管理工作辦法
在信息化、網絡化及數字化高速發展的今天,許多有條件的國有企業在進行社會保險管理工作時都在積極推行辦公無紙化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檔案也逐漸從紙質檔案替換為電子檔案。但是單純的電子檔案管理雖然能夠提升調閱速度與利用速度,卻也存在著與信息化管理想應的一些管理安全隱患,如病毒、木馬和惡意程序等都可能對電子數據造成毀滅性打擊。所以,我們在不斷加強電子檔案監管力度的同時也不應該完全放棄紙質檔案,將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相結合,不僅能提升檔案數據的管理安全性,同時這種雙渠道管理模式還能有效降低檔案信息及數據造假的發生幾率,避免信息數據失真問題的發生。
參考文獻:
[1]白薇.國有企業員工管理問題思考[J].會計之友,2014(12).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范文5
【關鍵詞】社會保險;企業管理;人力資源;職業生涯
一、社會保險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激勵作用
1、有效提高企業新進人員質量
經過多年發展,社會保險普及度和參保率已經得到大幅提升,求職者已經逐步由單純的薪資導向型轉向復合導向型需求,較高薪酬已經不再是求職者的第一目的,穩健的發展預期、良好的社保結構、合理的職涯規劃以及科學的福利待遇已經逐漸成為求職者的核心關注點。提供完善健全的社會保險,既是企業的義務,更是企業提高新員工質量的有效手段。
2、有效提高企業人力資源市場競爭力
對于具備一定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的勞動者,在進行工作變化時往往以家庭、健康狀況和后續發展作為核心衡量指標,目標企業如果能夠為其提供更為優秀和完善的社會保險政策和繳納條件,將成為在市場上爭奪優質勞動者的重要手段。企業間的競爭核心是資源競爭,而人力資源是最為重要的核心資源之一。企業如果能夠無縫對接優質人才的社保要求,甚至有效提高標準,在高端人才競爭中必將具備比較優勢,更容易吸引優質人才、特別是專項人才的加入。
3、有效控制企業人才流失
人員流動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類型上可以大致分為主動流動和被動流動兩類。主動的人員流動往往是企業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和現實需求,對現有人員進行了一種人員調整和安排,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重要表現。被動的人員流動往往是由于企業的管理思路、管理制度、政策設計和發展預期沒有達到或脫離勞動者預期而出現的現象。對于一個企業而言,持續穩健經營是發展的第一要務,如果能在不同階段不斷調整自身社保制度和社保政策,將對有效減少企業人員被動流動而導致的人才流失發揮重要作用。
4、有效提高企業凝聚力
企業社保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關系到企業每一名員工,在財務制度中與企業應稅工資總額直接相關,制定合理有效的社保政策,既是企業的事,也是員工的事,制定合理的社保政策,可以有效提高企業凝聚力,使員工不斷增強對企業的發展認同、文化認同和行動認同,從而產生強大凝聚力,實現企業長期穩健的發展。
二、現階段企業社保管理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1、企業社會保險管理歸口不夠明晰
從實踐上看,根據企業規模,企業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往往由人力資源部門或者是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但很多小微企業由于實際情況和經營壓力沒有相應的部門配置,造成了企業在社會保險管理上管理不夠清晰、落實不夠有序連貫的情況。同時,由于沒有專門部門負責社會保險管理,造成了企業在制定自身社保政策過程中難以結合自身實際明確各項管理規范和制度要求,使社會保險的各項功能不能夠全面發揮。
2、企業社會保險管理人員普遍專業性不強
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要求從業人員在企業管理過程中,除了應該具備較強的社保專業知識外,同時應該具備人力資源、法律和公司財務等領域的專業知識,對人員綜合素質要求較高,企業往往不愿投入過多。這就造成了企業社會保險管理人員專業性往往不強,不能有效將各項社保政策與企業的實際發展訴求對接。這也是造成現階段企業社保管理發展相對落后的重要原因。
3、企業社會保險管理缺乏整體規劃設計
在實際運作中,企業往往以社保管理部門的各項要求為核心,不愿投入精力設計自身社會保險管理制度體系,使企業自身的社保管理缺乏系統性和層次性,導致企業無法將社保的各項現實優勢與員工個人的未來發展有機結合,員工難以與企業社保政策產生共鳴,有時甚至產生矛盾。
三、企業通過社會保險管理提高員工歸屬感的幾點建議
對于企業而言,不斷加強自身對國家社會保險政策的認識是運用社會保險強化員工歸屬感的前提,只有熟悉社保政策、理解社保作用、運用社保工具,才能切實將這項利國利民的政策用好用活,在具體舉措上,應該著重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
1、做好部門對接,切實建立企業自身的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起適合本單位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一般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此項工作。逐步建立起與社保部門的日常性溝通機制,積極反饋本單位社保繳納情況,及時了解學習各類政策信息,及時溝通本單位在執行社會保險繳納過程中的各種問題。與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協同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社會保險繳納政策制度,最大限度發揮社會保險的保障功能,逐步完善本單位的社會保險保障體系,將社會保險融入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使社會保險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管理抓手。
2、強化員工培訓,將社會保險知識培訓融入企業員工職業規劃
企業培訓是現代企業發展的關鍵,建立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培訓體系,是每個企業發展的必經之路。在對接社會保險政策的過程中,將社會保險政策納入企業的員工培訓體系中,新人培訓和崗前培訓嵌入企業社會保險對應政策,使企業員工深刻理解個人社保繳納思路和單位社保繳納政策,從基礎上增強新員工的企業認同感,對企業產生歸屬感。在培訓體系的建設上,明確不同職級的員工待遇的社保繳納方式,使員工理解社會保險的重要性,是自身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斷強化員工對企業的認同,在員工職業生涯規劃中,將社會保險的繳納有機的融入其中。
3、加強宣傳,講述發生在企業的社保故事
將社會保險的宣傳融入企業文化構建,挖掘和整理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社會保險理賠故事,使員工對于繳納社保的現實作用有直觀和清晰的認識,增強員工自身安全意識、健康意識,更加理解國家推動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和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現實意義,加強對社會保險的認識,了解掌握社會保險的用途,增強員工自身規劃意識,對所在企業提供的各類保障體系有完整了解。通過構建相應企業文化,融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系,增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粘合度,有效提高員工企業忠誠度,使員工真正建立起主人翁意識,進一步明確企業發展全員受益,逐步建立起服務企業服務自己的歸屬感和自豪感。
4、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走進企業與員工面對面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企業管理;社會保險;管理制度;服務制度;宣傳力度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TD941 文章編號:1009-2374(2015)24-016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4.083
1 企業在社會保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險是一個企業的重要組成,更是對于企業人才流失的保障,如何實行以及如何成功實施實實在在地關系到每一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雖然現在國家對社會保險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及相關法律,但是由于社會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會保險的復雜程度,所以就目前來說,社會保險的實施還有一定的難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個方面:
1.1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由于我國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國家對社會保險越來越重視,所以政府為促進社會保險的發展先后制定出多個戰略措施。但是每個企業對于社會保險的管理機制不同,政府不能因材施教,企業不能建立健全社會保險體系,所以社會保險管理的各種問題也就隨之而出了。一個企業的組成人員不是單一的,企業人員分布廣,年齡差距大,導致退休人員數量的不統一,區域跨度大,很多死亡后的退休人員不能及時上報企業,并且仍在繼續享受社會保險應有的福利,這樣不僅對社會保險基金造成嚴重的損失,同時也對社會保險的順利發展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所以社會保險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社會保險的首要問題,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1.2 社會保險相關服務機構匱乏
資金促進了社會保險的發展,相關的社會保險服務卻不夠。這就好比一個班級有了班主任,卻沒有其他老師的輔助,學生們的內在潛能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也就是說社會保險不是單單只依靠資金就能取得全面的完善,還需要配套的相關機構進行內外輔助,才能讓社會保險更好的實施和發展。就目前的社會保險發展情況來看,其相關配套服務已遠遠無法滿足社會保險的需求量,很多問題不單單是社會保險管理體系不完善的原因,更是因其相關的服務機構所形成的詬病。如果社會保險的相關服務機構逐步完善,那么企業員工也就不存在看病難、住房難等一系列的問題了。
1.3 社會保險宣傳力度小
宣傳力度小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方式問題。21世紀是全面的網絡時代,企業的宣傳方式卻還停留在原始的演講、表演等方面,不能很好地利用網絡資源進行有效的宣傳,這樣既不能貼近員工生活,也就不能讓員工們深刻地記住社會保險對自身的利害關系。二是宣傳時效問題。一般的國企及各大企業對社會保險采取積極的態度,但是中小型企業對于社會保險意識往往采取忽視或不專注的態度,導致了企業員工無法及時地認知相關政策,也就不能積極地了解社會保險的重要性,更不能充分維護自身權益,使其企業的相關工作人員對待工作不認真,不能深刻認識到自身的職責,也就導致工作效率下降,更有甚者私自挪用其相關經費,對企業的社會保險造成不可忽視的影響。
2 企業做好社會保險管理的重要性
21世紀不僅是網絡時代,也是全新的經濟時代,社會經濟在發展,社會保障也在向多元化提高,那么每個企業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就變成了尤為突出的問題。社會保險問題得到解決,企業員工就沒有了后顧之憂,也會積極地完成企業所下達的工作,也就體現了企業做好社會保險管理的重要性。社會保險國家占有重要的位置,在企業中更是主要的支撐點之一,做好企業的社會保險管理,不僅能解決員工的后顧之憂和企業的進步,更能推動企業員工的工作效率和企業的發展問。就目前的企業來講,做好社會保險管理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2.1 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社會保障主要體現的是員工的合法權益,員工自身的合法權利得到保護,也就是對員工身心健康的保證。員工是企業最主要的生產力,企業做好社會保險管理,不僅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效率和積極性,同時也能使員工產生對企業社會保險的依賴性,員工依附于企業,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及發展也就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2.2 減輕了企業對資源管理的壓力
社會保險為企業員工解決了經濟壓力,對于員工在工作或者非工作情況下所造成的傷害,社會保險都會給予一定的補償,社會保險把企業的資源負擔轉變成社會承擔,很大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資源負擔,保證了企業資金運轉。
2.3 加強員工穩定性
員工是一個企業的首要發展源動力,人員的大幅度流動使企業得不到扎實的地基,向上發展的空間也就得不到保證。企業能不能發展,員工流失就是首要問題,健全的社會保險管理體系讓員工得到應有的權益與保障,也就會對企業產生依賴性。員工依賴企業,企業流動性大大下降,地基穩固,企業也會順利的發展。
2.4 夯實基礎,努力構建出有序、規范的管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隨著社會保險行業的不斷發展以及各項業務的逐漸規范,約束企業社會保險管理中的職工參保行為、建立健全相關的法規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大型企業中,要能夠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法規、制度。比如,在解決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中出現了少統計、漏統計等問題時要借鑒《員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使員工的保險在繳費上能夠得到保障;為了使員工的生育保險管理得到加強,可以參照《企業員工生育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這些規范化的管理制度中的內容能夠符合員工的基本需求,并使企業的日常管理得以強化,為企業社會保險工作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創造了條件。此外,針對日益繁多的社會保險管理業務,企業要構建出科學、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制度,通過信息化的管理使各項保險的繳納、查詢等業務變得更加科學和準確,能夠很好地適應時代的發展和需求。另外一方面,鑒于企業社會保險工作具有強制性、普遍性等特征,業務操作較為復雜,涉及的范圍較大,為此,需要業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和工作能力,使思路得以擴寬。
3 結語
當今時代,企業要放眼于員工的衣食住行,不僅能加強企業對人才的管理,也能順利地開展企業工作,所以企業要充分認識到社會保險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也要了解到社會保險的發展在企業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要確保維護好員工切身利益,落實好社會保險的管理體系,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科學發展觀,從而真正地實現國家的發展,經濟的發展以及企業自身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風玲.淺談國有企業如何做好社會保險工作[J].現代商業,2011,(23).
[2] 凌麗婭.淺談如何提高企業社會保險管理水平[J].人力資源管理,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