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農業保險管理辦法

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文1

一、關于我縣農業保險基本情況

2019年我縣投保的中央險種有小麥、玉米、馬鈴薯、生態公益林、能繁母豬、育肥豬六項,各險種自開辦以來每年各級資金均能按時足額撥付至各承保機構。截止十月底各險種基本情況如下:

1、小麥的主管部門為縣農業農村局,承保機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共計四家保險公司。2019年全縣共承保小麥面積    畝,保險覆蓋率達到100%,保費總額388959元,根據縣政府會議紀要決定農戶自繳部分由縣財政統一承擔,縣財政補貼資金占總保費25%,共計97239.75元。

2019年全縣承保小麥均受旱災影響,共計需理賠農戶381.2萬元,其中太平洋保險公司承保的       鄉已全部理賠到戶,其余保險公司正在陸續賠付當中。

2、玉米的主管部門為縣農業農村局,承保機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共計四家保險公司。2019年全縣共承保玉米面積    畝,保險覆蓋率達到100%,保費總額    元,根據縣政府會議紀要決定農戶自繳部分由縣財政統一承擔,縣財政補貼資金占總保費25%,共計     元 ;

2019年全縣承保玉米均受旱災影響,目前各保險公司正在勘驗定損當中,預計賠付    萬元。

3、馬鈴薯的主管部門為縣農業農村局,承保機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共計四家保險公司。2019年全縣共承保馬鈴薯面積1    畝,保險覆蓋率達到100%,保費總額30913.92元,根據縣政府會議紀要決定農戶自繳部分由縣財政統一承擔,縣財政補貼資金占總保費20%,共計6182.78元 ;

2019年全縣承保馬鈴薯局部地區受旱災影響,目前各保險公司正在勘驗定損當中,預計賠付4.3萬元。

4、生態公益林的主管部門為縣林業局,承保機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2019年全縣共承保生態公益林面積   畝,保費總額    元,縣財政補貼資金占總保費10%,共計60307.73元  ;

5、能繁母豬的主管部門為縣畜牧局,承保機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2019年全縣承保能繁母豬4128頭,保費總額   元,縣財政補貼資金占總保費9%,共計22291.2元;

2019年全縣承保能繁母豬出險142頭,已賠付13.4萬元,尚有8頭母豬未結案,暫不能賠付。

6、育肥豬的主管部門為縣畜牧局,承保機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2019年全縣承保育肥豬49060頭,保費總額1226500元,縣財政補貼資金占總保費9%,共計110385元。

二、管理情況及審核撥付程序

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按照《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金【2019】   號等上級文件執行。設置專賬管理制度,由財政外金股負責資金的撥付及臺賬的編制。

各險種承保保險合同簽訂后,由保險公司報經同級主管部門審核認定,主管部門、保險公司共同向縣財政申請保險保費補貼??h財政局收到保險保費補貼申請后,會同縣級各主管部門和承保保險公司共同審核確認,并按比例計算出各級應補貼的保險費,由縣級財政局、各主管部門、承保保險公司聯合行文向市級財政部門申請上級保險保費補貼??h財政在收到市級財政部門的指標文件后,根據財政撥付程序向各保險公司支付上級配套的保費補貼。

三、保險管理工作存在問題

經過深入調研,我們了解到一下一些情況:

1、部分老百姓對自己是否享受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以及政策具體內容不了解不知道,各保險公司各自為政,各自運行。各鄉鎮各村委之間保險工作進度不一,為此各保險公司應嚴格執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簽訂補貼險種合同時,制定投保清單,詳細列明投保農戶的投保信息,并由投保農戶或其授權的直系親屬簽字確認。同時各保險公司應加強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宣傳工作。

2、各保險公司理賠周期較長,老百姓不能及時收到理賠款。各農戶收到保險補償款不公開,發放不規范。各保險公司應優化理賠程序,做到老百姓報案及時到訪,接案后及時勘驗定損,定損后及時賠付。

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淮河流域 洪水災害 洪水保險模式

一、淮河流域紅石保險的試點:凸現保險保障的社會功能

20世紀80年代,由水利部、財政部、民政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在安徽省淮河流域的行、蓄洪區組織試行的“漫堤行洪農作物保險”①,旨在通過保險的辦法來解決行、蓄洪區運用后農作物損失的補償問題。

1986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安徽分公司開始在淮河行蓄洪區進行漫堤行洪保險試點工作。保險范圍為淮河干流南潤段行洪區,區內共有農戶4056戶,耕地1067.3hm2。保險對象為夏、秋兩季農作物。當淮河水位達到或超過漫堤行洪水位(26.28m)時,按規定漫堤行洪時造成農作物直接受淹的損失給予賠償,保險金額按單位產量和國家收購價核算。夏季作物保險費率為11%,秋季作物保險費率為36.67%。雖然取得了不少經驗,但由于行蓄洪區內經濟落后,單靠自身投保,保費籌集困難。為此,1988年安徽省政府出臺《淮河行蓄洪區防洪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辦法》,開始對淮河堤防保護范圍內的企業和農戶征收防洪基金。1991年,淮河流域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后,此階段防洪保險試點的保險范圍擴大到6個行蓄洪區,共有耕地面積28600hm2。保險期限自1992~1996年,為期5年,實收保險費3123718.77元。保險責任為承擔按調度方案行蓄洪后造成秋季農作物的直接損失。年保費規定由農戶交納20%,防洪基金補助80%。

(一)模式的適應

一是建立防洪基金。防洪基金的來源由中央和地方按1∶2承擔,地方配套基金的籌集方式是在淮河堤圈保護范圍內征收,并成立基金會。二是對低標準的行蓄洪區實行防洪保險,保費由投保戶承擔20%~30%,防洪基金承擔70%~80%,保費每年一次交付。三是投保種類為農作物,在投保期內,若行蓄洪使賠償金額超過保費,超過的部分由保險公司承擔:如不發生保賠或賠償節余,按節余額70%返還給基金會使用。

(二)保險實際理賠狀況

1996年7月20日,董峰湖漫堤行洪,保住了其他行蓄洪區。董峰湖行洪受淹后,根據保險協議賠付,解決了農民災后補種資金和生活困難。同時,根據地方要求,對其他3個未行洪的行蓄洪區也給予了防洪損失適當補償。

(三)保險試點經驗總結

一是對運用保險方式補償行蓄洪損失進行了有效實踐,為進一步地推行洪水保險制度積累了經驗。二是是我國初次嘗試將保險作為政府參與的措施引入治水,為建立類似的防洪經濟補償機制提供了經驗。三是在行蓄洪區開辦保險,使農民的損失得到部分賠償,對保障行蓄洪區及時有效運用,減少矛盾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減輕了行蓄洪區運用后國家對恢復災區生產、生活及重建家園的救助壓力。四是洪水保險業務的開辦,使農民加深了對水患意識的理解,增強了洪災風險防范意識,也增加了對保險業的理解。

(四)問題所在

其一,對保險認識不足。1988年第一階段試點結束后,計劃繼續擴大試點,但由于3年試點中沒有發生行洪賠付,地方政府和群眾認為不劃算,對保險不再積極,配套資金不到位,試點工作中斷;1991年淮河發生大洪水,安徽省淮河流域啟用了15個行蓄洪區,損失嚴重,由于保險試點中斷無法給予賠償,給救災工作造成很大壓力。其二,保費征收困難。第一階段試點中,群眾要負擔保費的30%,相當于農業稅的數額,負擔過重;此外,國家財政負擔也較重。其三,保險操作不規范。在第二階段試點中,保險協議應對行洪的董峰湖進行賠償,而其他幾個未行洪的地區也要求賠償,把保險等同于救災的做法,不利于保險工作的正常開展。

淮河行、蓄洪區的洪水保險試點是一種享有國家補貼的商業性保險。因被保險對象限制在特定的行蓄洪區內,并有一定的強制性,稱為定向型洪水保險。除了這種定向型洪水保險外,我國還進行了其他多種形式的洪水保險的嘗試。如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商業性的財產保險和防洪工程建設保險,民政部政策性的農村救災保險等。

二、淮河流域防洪體系中開展洪水保險的模式設計

(一)加強洪水保險的宣傳,增強全流域對防洪保險的認識

目前,淮河流域經濟還比較落后,人民群眾的文化素質和消費層次比較低,農業人口及無職業者占有較大比重,加之災害頻發,歷來忍受,習以為常,人們的保險意識還比較淡薄。1991年流域內發生特大洪水以后,人們又意識到了保險的重要性,試點工作才得以繼續。此外,把保險等同于救災恰恰反映了人們對保險體制還沒有足夠認識。正因如此,才導致了洪水保險第一階段試點工作的中斷。

所以要廣泛開展保險及洪水保險的宣傳工作,提高流域內群眾的洪水保險意識和對保險體制的認識。要使流域內從上到下都認識到防洪保險是現代文明社會防御洪水、防災減災轉移風險的一種方式,是社會大生產中防災減災社會化的一種客觀要求。從而調動全流域社會成員積極參加防洪保險,支持國家的防洪減災計劃,這對于全流域防洪減災、減少防洪的國家投入、投保單位受災后迅速恢復生產重建家園和保持社會穩定都有積極的意義。

(二)確立洪水保險的政策性保險地位,建立淮河流域洪水保險管理局

建議由國家財政部、水利部、民政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聯合設立“國家洪水保險總局”,作為全國洪水災害保險管理機構,負責全國洪水災害保險計劃的制定及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國洪水災害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調撥、賠付審批等。

由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分公司、淮河流域水利委員會、淮河流域各級行政區財政、水利、民政等部門聯合組成“淮河流域洪水保險管理局”,負責統一管理和組織實施洪水災害保險的技術規劃和洪水災害保險基金管理,由中國人民保險集團作為代辦主體,提供保險技術支持,主要是銷售保單、災后定損、理賠。具體操作可由中保集團分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出售洪水災害保險,但不承擔洪水災害風險,而將出售的保單全部轉交給洪水災害保險管理機構,憑保單數量獲取傭金。

淮河流域洪水保險管理局負責承擔相應的洪災風險,負責保險金的統一管理使用,獨立核算,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收支平衡,略有節余,以備大災。

(三)在淮河流域行蓄洪區實行強制性洪水保險

在商業保險市場上,一項風險必須存在眾多獨立同分布的風險單位才能被視為可保風險。保險人可以通過將統計上相互獨立的風險單位匯集起來集成一個大集合來分散風險,從而降低該集合中風險單位的平均風險。但是,洪水保險不符合這一最基本的要求。因為當發生大洪水時,洪災區的所有投保人即所有風險單位都會因洪災遭受損失,此時,這些風險單位就不再相互獨立或相關的,在風險單位之間相互分散的效果就大大削弱。這對保險市場就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導致保險公司產生重大的財務危機甚至破產。我國的實踐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根據分蓄洪區建設與管理的實際需要,必須在淮河流域行蓄洪區實行強制性洪水保險方式。

強制性洪水保險除充分運用經濟手段外,還必須輔以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宣傳教育手段等。強制性洪水保險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保護區(受益區的單位及個人)和投保戶共同負擔。保護區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多種形式承擔義務,如在分蓄洪區試行洪水保險時,可通過交納防洪保安費體現;而在整個防洪區全面推行洪水保險時,則應交納保險費。洪水保險在實施之初,要走低保額、低保費的路子,以鼓勵更多的居民參加洪水保險,并從最低層次上保障人民財產安全。

(四)應進一步加強與洪水保險相關的各項基礎工作

如:開展淮河流域防洪區尤其是行蓄洪區基本情況調查,建立流域洪災損失資料中心,編制流域洪水風險圖,完成洪水風險的等級劃分;同時,制定詳細的《防洪澇預案》,明確各級洪水風險。根據洪水風險分布狀況和標的狀態,編制洪水保險費率,實行浮動洪水保險費率;在初始階段先統一采用標準的費率,在實際運用中根據災情輕重逐年調整。制訂《洪水保險條例》和《淮河流域行蓄洪區洪水保險辦法》等,為開展淮河流域洪水保險提供技術和法律支持。

(五)積極探索洪水災害風險分散的途徑

要改變目前單個保險公司承保的狀況,以提高淮河流域防洪工程的投保率和試行開展洪水保險業務。如:建立洪水再保險體系,建立專項的洪水保險準備金,開發金融衍生工具等手段來擴大保險業務,以承保大量的業務來提高抵御大災或巨災風險的能力。

注釋

①萬群志.試論中國的洪水保險.水利經濟,2003(11).

參考文獻

[1]程興無,徐珉,申芳.防汛與氣象信息的關系探討-論防汛與非工程措施[C].21世紀治淮和流域可持續發展研討會論文集.合肥:中國科技大學出版社,2001

[2]程曉陶.論有中國特色的洪水保險管理[J].水利發展研究,2001(4)

[3]王本德,于義彬.洪水保險的理論分析與研究[J].水利科學進展,2004(1)

[4]中國水利學會.蓄滯洪區建設管理與減災措施咨詢研究報告[R].北京:中國水利學會,2003

[5]周光武,史培軍.洪水風險管理研究進展與中國洪水風險管理模式初步探討[J].自然災害學報,1999(8)

[6]王家先.對行蓄洪區防洪保險的思考[J].中國水利,2004(3)

[7]傅湘,紀昌明.洪水保險的若干問題探討[J].武漢水利電力大學學報,2000(33)

[8]劉振勝,楊謙,徐元明.長江流域洪水保險初探[J].人民長江,2000(11)

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文3

介紹了湖南特色農業保險發展的現狀和國內主要的農業保險模式;總結分析了湖南省農業保險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鳳凰模式”、“花垣模式”、“常德模式”;并根據湖南經濟社會發展現狀,提出了長株潭、環洞庭、大湘南、大湘西四個區域的特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

關鍵詞:

特色農業保險;模式;設計;湖南

1湖南特色農業保險發展的現狀

湖南是一個農業大省,自古以來就享有“九州糧倉”、“魚米之鄉”的美譽,特色農產品資源十分豐富,全省現有特色農產品資源近百種。湖南也是災害頻發省份,特色農業產業由于受自然條件、資源稟賦等因素的影響,具有弱質性。開展特色農業保險,可以有效減輕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疫病等風險對農業的影響,是提高農業抗風險能力,促進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有效手段[1]。湖南省從2007年起開展農業保險試點,歷經8a的試點摸索和發展壯大,湖南特色農業保險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1.1保險品種不斷增加2007年以來,湖南創新農業保障機制,大力推動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2013年,湖南農業保險品種由當初的水稻、棉花、能繁母豬保險3個險種擴大到包括水稻、棉花、油菜、玉米、甘蔗、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公益林和商品林等在內的10個險種,還新增了雞、鴨、鵝、甲魚、湘蓮、煙葉、能繁母牛、柑橘、葡萄和茶葉等10個特色農業保險險種,是全國農業保險品種最多的省份之一,湖南省農業保險覆蓋范圍從試點初期的51個縣發展到123個縣市區。

1.2保障程度不斷提升農業保險責任既包括旱、澇、森林火災等常見自然災害,也包括動物疫病、冰雹等個別地方災害,基本涵蓋農業易發災害和巨災災害。2015上半年,全省農業保險賠付支出2.39億元,同比增長5.59%。累計支付農業保險賠款69.29億元,受益農戶1262萬戶次。

1.3制度和機制逐步完善2007年以來,湖南先后制定了《湖南省農業保險工作考核辦法》、《湖南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文件和制度,建立了巨災保險準備金制度,保障了農業保險的規范發展。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省財政累計安排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82.26億元,提取巨災風險準備金16億元,其中省級財政占46.23%。

1.4基層服務體系初步建立從2012年起,湖南省全面推廣“常德模式”,加快了基層服務體系建設。截止到2014年,全省共建立鄉鎮農險服務站2693家,選聘鄉鎮農險專(兼)職干部2714人,村農險協保員31413人[2],初步建立起了城鄉全覆蓋、服務無盲區的立體化銷售服務網絡,為農業保險提供了堅實的組織和運行保障。

2國內主要農業保險模式

農業保險是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重要補充,有利于發揮農業保險“穩壓器”和“助推器”的作用,對推進特色高效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增效等具有重要意義。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各地區積極探索農業保險的有效實現形式,目前國內農業保險模式與經營方式主要有以下7種:北京“政府購買再保險模式”、浙江“共保體模式”、江蘇“聯辦共保模式”、吉林“安華模式”、上海“安信模式”、四川“安盟模式”以及墾區“陽光模式”。

2.1北京“政府購買再保險模式”2007年北京市建立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按照“政府推動、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的運作方式[3],形成了由農民、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政府的4層分散風險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其最突出的特點是用市場方式選定經營政策性保險業務的公司。

2.2浙江“共保體模式”浙江省成立了農業保險試點辦公室,統一協調農業保險工作[4]。按照“分攤保費、分散風險、利益均沾、共保經營”的模式,由中國人保財險浙江省分公司為“首席承保人”,另外幾家財產險公司為“共保人”,一起共同組成“共保體”“,共保體”成員共同分攤保費、承擔風險、享受政策。其特點是可以有效利用財政補貼,發揮保險公司的專業技能和渠道優勢,然而存在“共保體”成員份額懸殊,協調和利益分配困難的問題。

2.3江蘇“聯辦共保模式”按照“政府推動、商業運作、節余滾存、風險共擔”的原則,江蘇省由政府為農戶提供保費補貼,政府與保險公司分持保費、共擔責任[5]。該模式能有效發揮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保險公司專業化的風險管控技能,從實踐看是最佳的選擇模式。

2.4吉林“安華模式”吉林“安華模式”是在政府主導下的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實施“一攬子綜合運作、保險公司+龍頭企業的經營方式、巨災風險封頂賠付”,即農民實際平均承擔39.50%的保費,地方各級財政補貼44%,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補貼16.50%。該模式對地方財政的依賴性較強,農業企業及保險公司也要承擔一定的經營風險,同時農民承擔的保費數額也不小,因此保險持續性存在隱患。

2.5上海“安信模式”在上海,由政府出資成立專業性農業保險股份公司,實行“政府財政補貼推動,商業化運作”的模式。優點是借助政府力量推動農業保險,有利于對農業保險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有利于保險基金的積累,以及保險資源的集中配置和合理利用。缺點是運行和監督成本較高,經營管理費用和保費補貼較多,政府財政負擔較重。

2.6四川“安盟模式”法國安盟保險公司在四川按照“自負盈虧、險種全面、保費低廉、管理科學”的理念,依靠強大的網絡、資金、豐富的農險經驗和管理優勢占領市場。這種模式是借鑒國外先進農業保險管理經驗并應用到國內農業保險的有益嘗試。

2.7墾區“陽光模式”該模式又稱相互制保險模式,由一部分對農業風險有保障要求的人以互助為目的成立相互保險公司。黑龍江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是國內第一家相互制保險公司[6]。該模式充分利用墾區農業生產者組織性較強的特點,并以此創造了保險公司和各個保險互助社雙層經營的管理體制。主要缺點是要求農戶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及自覺性,適應性較差,操作難度較大。

3湖南典型農業保險模式分析

2007年湖南省開始試點實行“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商業保險公司為政府代辦”的農業保險模式。由于湖南省各地經濟條件、自然條件和保險意識等因素的差異,形成了財政補貼下的商業化運作模式、政府全額補貼模式、多種交費方式并存模式。

3.1鳳凰模式此種模式實質上就是財政補貼下的商業化運作模式。其主要做法是參保農戶的保費由州、縣、農戶3級負責,其中湘西治州補貼保費15%,鳳凰縣財政補貼保費15%,農戶自負20%,公司以保險條款為尺度推進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此種模式的優點在于保費補貼的力度比較大,有利于調動農戶參保的積極性;參保農戶自身需承擔一定比例的保費,使得此類保險有別于救濟,能夠引導參保農戶了解保險責任,提高保險意識,有利于減少理賠糾紛;同時,承保公司以保險條款為尺度推進工作,突出了公司的經營主體地位,有利于調動承保企業的積極性。缺點在于由于受小農經濟的影響,挨家挨戶做工作的難度大、支出成本高;同時,承保企業需承擔50%以上的保險金額,保費壓力大、人力投入多。

3.2花垣模式此種模式實質上就是政府全額補貼模式。其主要做法是參保農戶的保費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50%、州財政承擔15%、縣級財政承擔35%,參保農戶不需要承擔保費。此種模式的優點在于政府全額補貼參保農戶的保費,較好地解決了農戶的資金壓力和“交費難”問題,能有效減輕農戶的資金壓力,農業保險推行的阻力和難度相對比較小。但其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是容易誤導農民的保險觀念。參保農戶會認為農業保險是一種福利補貼,在心里會將農業保險與福利救濟畫上等號,不利于提高農戶的保險意識。二是政府的財政負擔過重。政府大包大攬的做法會增加不少的財政支出,同時該模式也僅僅局限于水稻、棉花等納入中央、省財政補貼目錄的大宗農產品,而對于高山刺葡萄、湘西黃牛、獼猴桃等地方特色農產品卻沒有列入保險險種類別。

3.3常德模式此種模式實質上就是多種交費方式并存模式。其主要做法是:保費采取農戶交費與村級組織籌集保費相結合、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籌集保費和財政墊交保費相結合等多種方式,推動農業保險工作全面開展?!俺5履J健弊畲蟮奶攸c就是承保和理賠雙到戶。該模式的優點是,按照“政府引導、公司自主經營、農戶參與”的運營模式,通過層層管理實現保險企業和參保農戶信息的雙向透明,有利于降低風險、保障參保農戶的收益,從而調動參保農戶的積極性,擴大承保的范圍和參保對象。該模式的缺點是難以精確定損、投保的險種偏窄、墊支墊交存在著違背自愿原則的嫌疑。

4湖南特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設計

實踐證明,“鳳凰模式”、“花垣模式”和“常德模式”都有自身的優點和不足,沒有哪一種模式具有普遍適用性。由于特色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高賠付率的特點,無論采取何種模式,都離不開政府財政的支持。因此,必須依據湖南經濟發展水平、農業生產經營和農業風險的特點,綜合考慮商業保險發展水平等因素,設計適合湖南省實際的特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

4.1長株潭區域—政府購買再保險模式這種模式能有效分散農業巨災風險,使得政府財政預算的不確定性大幅下降,能有效減輕財政壓力,使得資金直接與國際資本市場接軌,未來的賠付資金亦可快速到位。該模式適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農民保險意識較強、農業保險有一定基礎的區域,通過發展農業再保險,建立特色農業再保險共同體,實施特色農產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實現農業保險全覆蓋。該模式適用于長株潭區域。重點支持開展特色經濟作物、設施農業、農機、農房等涉農特色保險。

4.2環洞庭湖區域—行業協會主導相互保險模式這種模式可將區域內的大量同質風險集聚起來,降低保險經營成本和風險,對特色農業的發展有較強的針對性。該模式適用于在環洞庭湖區域。環洞庭湖區域屬國務院批準的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國家重要的大宗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具備開辦行業協會主導相互保險模式的基礎和條件,重點發展水產養殖、特色纖維等具有湖區生態特色的農業保險。

4.3大湘南區域—共保體模式這種模式在政府尚無足夠財力來為農業保險的開展提供全面支持的情況下,將各家商業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聯合經營,可以減輕政府彌補巨災虧損的負擔。該模式適用于大湘南區域。大湘南區域屬于國務院批準的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湖南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和門戶,是對接珠三角經濟區的橋頭堡,適合發展共保體模式的特色農業保險。重點發展丘崗山地特色農業和外向型農業,著力發展煙葉、特色蔬菜和畜禽養殖等特色農業保險。

4.4大湘西區域—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險模式這種模式體現為政府不直接經營特色農業保險業務,但給予一定的資金和政策支持,經營主體不是商業性保險公司,而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互助保險公司,由市、鎮、村農業互助保險社組成,經營主體為被保險人自己,該模式能夠降低保險經營成本,較好地控制核保理賠中的道德風險,適合低收入農民的保障需求,并且可以大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該模式適用于大湘西區域。大湘西地區是典型的貧困地區,國家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的重點片區,社會經濟欠發達、自然條件落后,但農業資源豐富,特色農業產業開發初具規模,適合發展該種模式的特色農業保險,重點發展道地中藥材、特色果蔬、特色畜禽等山地特色農業保險。

參考文獻:

[1]王若懿.湖南農業保險發展現狀和模式選擇[D].長沙:中南林業科技大學,2013.

[2]陳梅美,匡遠配.湖南省小規模農戶參加農業保險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J].科技與經濟,2014,27(6):47-51.

[3]陳小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模式[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3,(2):62-64.

[4]王慧敏,龍文軍.浙江省“共保體”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的探索和思考[J].中國保險,2013,(4):46-49.

[5]劉妍.江蘇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聯辦共?!蹦J教接憽谡?、保險公司與農戶的行為分析[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0,(8)73-76.

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中國;農村;社會保障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1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三農”問題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如何妥善、有效地解決好農民困難,縮小日益加大的城鄉差距,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成為21世紀中國經濟社會能否跨上新臺階的關鍵。毫無疑問,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就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其中一項至關重要的舉措。

一、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意義

中國經濟的發展速度及其所取得的成就,受到世人矚目。然而,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在GDP數值的不斷增長的同時,中國區域間發展的差距也在日益擴大,這尤其表現在城鄉之間的差距上。城鄉差距拉大、貧富不均的結果,必然導致社會矛盾的激化,影響社會的穩定,進而影響中國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因此,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戰略要求,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是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縮小城鄉差距、維護社會穩定的必要保證;是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客觀要求;是適應新型農村社會結構的迫切需要。

二、社會保障制度模式的國際研究

從4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在世界范圍內上基本形成了四種社會保障模式:

1.“投保資助”型

這是一種“傳統型”社會保障模式,在四種社會保障模式中最早出現。許多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都采用這種模式。它的特點在于重視保險中權利與義務的密切聯系,強化自我保障意識,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效率原則;同時,保險基金在成員間統籌使用,符合大數法則原理,也體現保險互助互濟的宗旨。

2.“福利國家”型

采用這種社會保障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英國。英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發展成為面向全體社會成員、高福利化、統一管理體制、為公民提供“一攬子”預防性保障的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也就是眾所周知的“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福利制度。

3.“國家保險”型

“國家保險”型社會保險模式最初由前蘇聯創立,這是一種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模式,具有如下主要特點:受保人不繳納任何保險費;保險待遇偏高,如退休金一般在原工資的70%以上;保險待遇與勞動貢獻掛鉤,而不與繳費多少相關聯等。

4.“儲蓄保險”型

這是一種個人繳納保險費的社會保險制度,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為代表。這種制度的特點是把個人享受的待遇和自己的努力與存款的多少緊密聯系在一起,從而具有很強的激勵作用。

三、中國的農村社會保障之路

1.建立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經濟基礎和社會條件

(1)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提供了經濟保證。(2)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提供了物質基礎。(3)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提供了資金來源。

2.中國的農村社會保障之路

(1)擴大覆蓋面。社會主義社會的財富分配要求消除兩極分化,在注重效率的同時兼顧公平。作為國民經濟穩定運行的“安全網”、“減震器”,社會保障制度唯有最大限度地擴大其覆蓋的范圍,才能更好地發揮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穩定社會、促進經濟發展的基本功能。

(2)適當提高保障水平。要發揮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就需要使其達到一定的保障水平。要做到既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過高則破壞市場機制的作用,過低又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安全網、減震器的作用。從目前的保障水平情況來看,主要是解決社會保障水平偏低的問題。但同時又要考慮到社會保障剛性規律,防止潛在的財政支付危機。因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實現農村與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接軌。

(3)建立真正統一的社會保障框架。以蘇州為例,《蘇州市農村基本養老保障管理暫行辦法》(蘇府[2003]65號,2003年4月30日實施)、《蘇州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蘇府[2002]1236號,2003年1月1日實施)、《蘇州市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辦法》(2003年7月1日實施)三大政策的出臺,標志著蘇州大市范圍內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統一框架的基本形成。近幾年,蘇州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方面舉措不斷,但是各縣市差異較大的具體措施仍舊存在,這種局面不利于大市范圍內真正統一的社會保障框架的建立,也給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和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設置了人為的障礙。因此,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地區范圍內有必要統一。

3.拓寬投資渠道,確?;鸬谋V翟鲋?/p>

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得以正常運行的基本保證,其建立的目的在于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因而它的保值、增值也就成為關注的焦點。在實際操作中,可以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拓展投資渠道。通過多樣化的投資組合方式,來取得最滿意的回報。

4.規范用地管理,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困難

隨著城市化進程和各級開發區建設的加快,農村集體土地大量被占用。失地農民問題已經成為城市化建設過程中一個常提卻常存的難題,甚至在某些地區還演變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這要求我們在土地征用過程中要依法保障失地農民的合法利益,加強政策執行監管,加大征地補償力度,拓寬補償渠道,幫助失地農民將失去土地這一重要保障后可能遭遇的風險降到最低。

參考文獻:

[1]蘇州統計年鑒.中國統計出版社,2010.

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文5

1我國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良性互動發展的現狀

20世紀70年代,受到經濟增長速度普遍放慢和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的影響,西方各國傳統的社會保險制度均面臨嚴峻挑戰,其國家財政都已無力承擔社會保險的巨額支出。實踐表明,單一的傳統社會保險制度模式已無法解決日趨復雜的社會保險保障問題。世界各國紛紛掀起了以建立多支柱、市場化為方向的社會保險制度變革浪潮。在這場變革中,商業保險開始深度滲透到社會保險的管理中,并由此形成了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目前我國在社會保險方面,形成了政府主導、責任分擔、具有一定市場化運作機制的社會化保險體制。到2010年底,參與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已達25673萬人,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為5000多萬人,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13376萬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43億人,社?;鹂偸杖?8646.4億元,累計結余3835.5億元;在商業保險方面,形成了市場體系較為完善、競爭較為充分、產品較為豐富的市場化保險體制。截至2010年底,保險行業管理的資產總量達到5.04萬億元,資本金超過4000億元。保費收入的國際排名上升到世界第6位,保險公司數量從2002年的42家增加到目前的146家。我國的商業保險一直重視發揮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必要補充作用,積極發揮其社會管理功能,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參與新農合、城鎮職工大額互助醫療、醫療救助等基本醫療養老保障項目的經辦管理工作。同時,商業保險參與基本保障經辦項目,不僅創新了運行機制,提高了服務水平和保障質量,節約了政府運營管理成本,還為保險業拓展了服務領域,在許多地方形成了政府、群眾、商業保險公司多方共贏的局面。

2我國商業保險當前發展面臨的歷史機遇

2.1宏觀經濟企穩回升奠定良好基礎從發展機遇上看,中國經濟運行中的積極因素不斷增多,經濟企穩回升勢頭逐步增強,總體形勢積極向好。宏觀經濟的快速復蘇,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為商業保險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經濟基礎。

2.2新醫改方案創造前所未有的機遇首先,在制度設計上,新醫改方案明確了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總體思想,將商業保險作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最重要的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完善有助于推動醫療服務體系的健全與規范,商業保險通過參與經辦,建立社保與商保互動互促關系,加快醫療服務網絡建設,積累精算數據,從而更好地管控醫療費用上漲風險,提高各項資金的利用率。其次,在運行機制上,強調引入市場機制參與資源整合和服務管理,通過競爭提高醫療衛生行業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促進社會公平。這十分有利于商業保險開發與醫療改革方案相對接的產品,占領更為廣闊的保險補充市場。最后,在實現方式上,明確了商業保險參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途徑,提出了積極發展商業保險,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投資醫療機構,完善醫療執業保險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2.3諸多保障需求提供廣闊空間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保險意識和保障需求不斷增強。從人口結構看,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非常明顯。目前,我國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已近1.6億,占總人口的12%,人口老齡化的加速將進一步釋放出對商業保險的巨大需求。從醫療支出看,城鄉居民的醫療保健支出呈現快速增長趨勢。2009年,中國醫療保健總費用約為1.3萬億元,個人直接支付的比例約50%。廣大居民具有通過購買商業保險轉移醫療保健費用支出的強烈愿望。

2.4監管政策不斷完善營造良好環境保監會高度重視商業保險發展,先后下發了《關于加快商業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業保險管理辦法》和商業保障委托管理業務、統計制度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商業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根據國家民生保障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保監會先后出臺了保險業配合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體制改革、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參與基本醫療保障管理等配套文件,為商業保險參與國家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

3在全民社保背景下商業保險發展戰略分析

3.1創建互動模式,實現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融合在我國現行的制度中運行,商業保險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表現為:第一,彌補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承擔起社會穩定器的作用。商業保險的基本功能在于補償損失,維持人們的正常經濟生活,為此,在新產品的創新上,應以保障為基礎。通過產品設計和產品功能的差異化,最大限度地節約顧客的投保費用。實現商業保險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必須從優化產品結構和提高服務質量入手。保險業密切關注與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熱點問題,注重開發“養老、醫療、教育、住房、責任”等具有廣泛社會需求的保險產品。要針對不同的消費群體,開發個性化產品,滿足多層次的保險需求。要不斷創新服務方式,豐富保險服務的內涵,把服務滲透到保險消費的各個環節,拓展增值服務。第二,發揮商業保險的資金運作功能,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運行。對保險公司聚積的資金進行管理和運用,有著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可以實現儲蓄向投資的轉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投機過度,分散金融風險,優化金融資源的配置,維護金融市場的安全穩定。通過鼓勵消費者購買作為一種儲蓄替代品的壽險產品,而改變整個社會資金在消費和儲蓄之間的比例關系,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減輕國家貨幣信貸壓力,支持貨幣政策的有效操作。另一方面,保險資金數量較大,且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對金融市場來說是一種穩定的支撐力量。對數額龐大的保險資金進行高效管理并運用于社會保障的過程中,既可以提高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又為全民保障的發展提供動力支持。第三,利用產品創新、服務爭優等效率優勢,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規范化。面對不同層次的保障需求,保險產品應向多元化、差異化、個性化、專業化方向發展。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的差異、不同人群保險意識的差異、不同民族風俗習慣的差異給保險公司開發產品、銷售產品和服務等方面提出了新課題。在產品開發和設計過程中,要提高技術創新在產品中的附加值,把高技術含量充分體現在客戶服務上,轉化為客戶的效用增值,做到推出的產品是客戶需要的,是正確的;保險公司在提供服務時,要考慮到保險服務的長期性和持續性,保險企業在保險合同簽訂以后,要利用各種方式與客戶保持聯系,實現服務的延伸,一方面經常了解顧客的實際需要和潛在要求,并在此基礎上不斷調整、改善和創新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另一方面,保險企業通過獲得信息反饋,有利于進一步發現并引導新的需求,以此提高服務創新在產品中的附加值,如為客戶提供保險責任以外的附加服務,甚至是提供與傳統保險業務無關的服務等,達到最大限度地增加顧客使用產品的效用的目的。#p#分頁標題#e#

3.2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不斷提升服務水平保險服務是與保險公司及其產品聯接在一起的,同時也是建立在產品的開發、定價等基礎之上的。一是要不斷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與功能,努力為客戶提供一流的產品。要通過提高服務質量來開展競爭,而不能以價格戰和違規經營為手段,盲目擴大業務規模和市場份額。二是要建立“誠信為本,服務至上”的營銷理念,通過優質服務,充分體現高品質、專業化、人性化和全方位的特色,從而為客戶提供準確、快捷、優質、安全的服務。三是要以客戶為中心,以滿足客戶需求為前提,以建設誠信機制為手段,創建個性鮮明的價值特色,最大程度地保持品牌的忠誠度。

3.3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保險機制近年來,我國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遠遠高于世界的平均水平,安全生產事故居高不下,公共衛生事件時有發生,群體性突發社會事件的次數、參與人數呈上升擴展態勢。隨著突發公共事件擴散力、傳染力的增強,突發公共事件波及范圍及對社會的危害越來越大。這種危害增大不僅表現在直接的生命、財產損失,也表現在引發社會恐慌心理,給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巨大心理創傷更是難以估量,影響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社會的混亂和不穩定。因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并把責任保險納入我國公共安全責任事件應急處理體系,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3.4積極穩妥推進農業保險試點,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發展模式當前,我國農業保險面臨著“供給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雙重問題,結合我國農業保險的特點和國外農業保險發展經驗,為了推動我國農業保險市場的發展,我國應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市場,加強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國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財政撥款或補貼方式建立巨災專項風險基金,加強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

農業保險管理辦法范文6

文化水平與技能培訓方面,僅有初中學歷的農民工人數占61.1%,沒有參加過農業技術和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人數占68.8%。就業行業方面,農民工從業仍以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為主,其占比分別為36.0%、17.7%和12.2%。勞動時間方面,高達84.5%的外出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2]??梢?,近年來農民工“年長化”,文化程度依然較低,技能培訓相當有限,工作又苦又累而且工作時間偏長,這一切都可能導致工傷事故或者職業病增多,對于工傷保險的需求更為緊迫。外出受雇農民工的居住負擔方面,有高達41.3%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不給予住房補貼。2011年,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2049元,比上年增加359元,增長21.2%。其目前的收入水平顯然難以靠自身能力應對重大工傷事故或者職業病帶來的經濟損失。

二、我國工傷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1、工傷保險預防與康復功能嚴重不足

工傷保險制度的發展歷程中,我國尚未形成“預防重于賠償”的理念,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使用與管理辦法尚待研究出臺。而許多農民工用工單位也沒有重視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沒有推行科學的安全管理,沒有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以降低工傷事故與職業風險。很多地區的參保企業對工傷康復的認識嚴重不足。同時,由于我國康復醫學起步較晚、起點低,康復人才、技術和基礎設施等資源都相對匱乏,社會康復資源遠遠不能滿足受工傷的農民工日益增長的康復需求。工傷康復機構的定位與相關經費支出安排也尚沒有成熟的經驗。

2、工傷保險基金統籌層次較低,基金結余未被充分利用

截止2012年底,全國已基本實現了工傷保險市級統籌,但是只有8個省區市實現了省級統籌。工傷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抗風險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保障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由表1可知,近幾年我國工傷保險基金結余每年增長約70億元,基金沒有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人社部未對基金結余進行合理的規劃安排和充分利用。3、行業費率劃分不科學,浮動檔次太少我國行業劃分依據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表》,層次較少,只有風險大、中、小三類企業,沒有按照生產經營活動的風險大小進行詳細分類。全國除大連市采用19檔費率外,其他省市的工傷保險的費率檔次均未超過8個,浙江省、陜西省和云南省所采用的7檔費率算是數目較多的,各檔次之間的差別一般僅在0.3%左右,顯然沒有做到風險與費率相匹配。因此,我國迫切需要研究并修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細化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檔次,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辦法。

三、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面臨的阻礙

1、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很低

2010年以來,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略有提高,但仍有一半以上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時,往往不能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致使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維護。據國家統計局報道,2011年外出受雇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占43.8%,比2010年提高1.8%。分行業來看,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最高,占73.6%,從事制造業、服務業、住宿餐飲業和批發零售業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分別為49.6%、61.4%、64.6%和60.9%。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比例為23.6%,比上年略降。隨著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快速發展,工傷發生量逐年增加,特別是建筑類、裝卸搬運、加工制造等勞動密集型高危行業發生工傷事故率明顯偏高。因此,只有迅速提高農民工與用工單位簽訂合同的比例,才有利于工傷保險業務的操作與推廣。

2、農民工流動頻繁

農民工流動頻繁也是其參加工傷保險率較低的原因之一。很多農民工深受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以及不同行業工種季節性(如水產養殖業)的影響,需要經常根據行業情況和自身經濟、體力等情況更換工作崗位,甚至跨城市流動。特別是建筑業的農民工,隨著工程項目的遷移一年可能奔走于幾個單位之間。有些企業認識不到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渭南市臨渭區人社局的調查結果顯示,各類用人單位普遍存在參加工傷保險“不夠本”和“不劃算”的錯誤認識。有些企業只顧眼前既得利益,“節約”企業成本而不愿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絕向農民工支付補償、醫療救治等合法費用。

3、農民工賠償程序復雜,申請賠償成本較高

2010年我國修訂了《工傷保險條例》,對農民工維護權益起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工傷賠償程序復雜且漫長,申請賠償成本較高。賠償程序需要經過勞動認定、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賠償四個階段,特別是當農民工用工單位不服有關認定、不服行政復議或者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情況下,農民工維權將曠日持久,十分艱難。按照現行規定,從工傷認定到訴訟結束,整個程序持續的時間在360-510天之間(不包括農民工獲取證據和需求法律援助的時間)[4]。因此,有的農民工選擇“私了”來處理工傷事故,這顯然不利于工傷保險制度的有效實施和農民工權益的保護。四、優化工傷保險以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政策建議1、擴大工傷保險對農民工的覆蓋面為擴大農民工參與工傷保險的覆蓋面,人社部需要進一步加強與財政、統計、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聯系協調,健全考核制度,加大政策宣傳,優化經辦服務,合力推動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督促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減少不簽合同、不參保等違法現象的發生。從發生工傷的行業來看,建筑、裝卸搬運、加工制造等勞動密集型高危行業發生工傷事故率較高,因此各省份應大力推進這些行業農民工的參保工作,將尚未參保的各類礦山、建筑施工企業納入工傷保險。同時繼續推進商貿、餐飲、住宿和家政服務等服務企業的農民工參保工作,加大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力度。通過專項檢查,調查各單位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盡快為未參加者辦理繳費參保。對一些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給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后不承擔醫療費、不賠償的用人單位,將其違法行為作為不良記錄存入其誠信檔案,在單位資質認定、招投標、行政許可、銀行貸款等方面給予相應制約。值得推廣的經驗是河北省為企業建立了參保登記與稅務登記、工商登記的定期比對制度,以及不同險種之間的信息比對制度,從而督促應保未保人群和單位依法參保登記。今年將重點推進中小微企業、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公有制經濟等組織和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2、大力提升工傷保險管理的規范化,力爭及時賠付

利用部際“工傷保險部門協調機制”工作平臺,加強政策研究,編纂參考性案例,指導各地實踐工作。各地應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工傷保險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對工傷認定重點難點問題的研究,提高工傷認定的質量和時效。實現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經辦業務間的功能銜接和信息共享。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聯網上報數據的質量,推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網上申請管理服務模式。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宣傳和督促檢查力度,積極為農民工提供咨詢服務,促使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并完善農民工在不同地區之間的關系轉移和工作續接機制,使其不因工作流動而難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適當定期或不定期展開工傷保險宣傳活動也有利于推廣該保險制度。例如,2013年4月下旬寧夏、銀川市人社部門聯合開展了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宣傳周活動。工作人員在銀川市人流集中的場所設宣傳點,發放材料,解答群眾咨詢;有的則直接到企業中為農民工提供面對面幫助。最多的一天全區人社系統共出動宣傳人員800多人,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萬多份,解答群眾咨詢2000人次,效果十分明顯。北京、上海、黑龍江和廣西等省份也開展了類似的宣傳活動。又如,2012年8月河南省基本已實現了網上查看工傷保險檔案。工作人員可以隨時查閱100多萬名參保人員的檔案信息,700多家參保單位可在網上借閱本單位電子檔案,參保人員也能通過查尋機輸入身份證號碼,查看自己的檔案信息。要認真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對侵害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了工傷農民工能得到及時救治與保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建立工傷保險案例數據庫,對同類型的勞動以及工傷保險爭議案件進行模塊化處理。第二,應該由工傷保險機構先行給付工傷保險待遇,繼而取得代位求償權,就給付金額向加害人追索賠償。目前工傷保險覆蓋率極高的德國和日本都是實行先行賠付制度,在德國,工傷事故發生之后不考慮雇主是否向同業公會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傷殘人員或遺屬都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日本,如果工人在未繳納保險費期間發生了工傷,工傷保險基金一方面支付給員工保險金,另一方面向雇主征收同額或部分“特別費用”。第三,對建筑行業試行相關創新舉措。建筑業的農民工流動性特別大,建筑工程層層轉包,農民工權益難以維護。可以采取以工程項目為單位,實行不計名和不計人數方式,直接根據建筑工程總價,按一定的比例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建設主管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配合,把參加工傷保險作為企業申辦施工許可證和安全監督手續的前置條件。如果企業沒有辦好工傷保險,就不得開工建設。

3、創建預防、補償與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

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已經是法制國家的主導理念,例如新西蘭進一步將工傷預防與康復的重要性置于賠償之前。根據國際勞工組織預測,每年大約234萬人死于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從全球角度來看,每年大約發生1.6億個新職業病案例。只要職業病導致工作能力下降,它就會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大挑戰。調查表明,非致命工作場所事故發生率(包括接觸致癌物、石棉和二氧化硅等)正處于不斷上升趨勢。因此獲得工傷保險支付的被保險人需要進行相應的體檢,并組織對職業病工人的持續跟蹤,通過扣減工傷保險費率提供獎勵,以便激發雇主采取預防措施的積極性[8]。工傷預防方面,我國需要監督用人單位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改善勞動條件,完善必要的防護措施,減少工傷事故發生。強化農民工維權意識,通過各種手段,強化農民工技能和安全培訓工作,以優化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后證據收集、工傷賠償程序為重點,提高農民工安全防范和維權意識。近年來,甘肅大力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以農民工為重點保護對象,加大對采礦、化工、水泥生產企業等重點行業的職業衛生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企業,職業病發生率得到了有效遏制。在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下鄉鎮、進社區的過程中,甘肅省衛生、安監、人社等部門將農民工群體作為工作重點,除了對農民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外,還要求用工企業定期對其進行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預防措施做得越好,越能減少工傷事故,從而降低保險賠償率。工傷康復方面,我國應加強對該工作的規范化管理。盡量著力于消除或者緩解工傷對農民工工作能力和社會生活的影響,逐步建立和完善醫療康復、職業康復和社會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康復體系[10]。各省份人社部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康復管理辦法和評估辦法,細化與康復機構簽訂的協議內容,探索工傷康復費用結算方式,確保工傷保險基金順暢與安全運行。各地可以探索選擇適合農民工工傷康復制度的運作模式:有的城市(如廣州、南昌)采取政府直接興建工傷康復專門機構的模式;有的城市(如烏魯木齊、肇慶和鄭州)則利用社會資源合作興辦工傷康復機構;而北京、深圳等地則委托醫療機構提供醫療康復服務。

4、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合理使用基金結余

我國工傷保險基金統籌層次尚有待持續提升,統籌層次越高,農民工參加該保險的可能性越大。尚未實行省級統籌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省級調劑金制度,加大基金調劑力度,解決區域內基金收支和結余不平衡問題。由表1可知,我國工傷保險基金每年收入大大超過支出,基金累計結余快速增長,可以考慮從中分別提取10%作為預防工傷事故與職業病的基金和康復基金。另外,探索各統籌中心工傷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辦法。在注重安全性的前提下,通過債券投資、協議存款、購買保值型的證券投資基金等方式實現保值增值。

5、實行更科學的行業費率和更有效的浮動費率調整機制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