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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現狀范文1
【關鍵詞】銀行業審慎監管;宏觀審慎監管;微觀審慎監管;現狀;完善建議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5)12-066-04
1993年12月,國務院公布了《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是金融分業監管體制形成的規范基礎,2003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英文縮寫:CBRC)成立,行使從央行分離出來的對全國銀行業的監管職能,銀監會自成立以來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在銀行業體制改革、風險內控管理水平和風險抵御能力等方面取得顯著進步。客觀來講,中國乃至其他國家一直以來較重視銀行業微觀審慎監管卻忽視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問題。幾次金融危機的爆發特別是2006年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為各國乃至國際組織銀行監管的改革提供了現實基礎,各國及國際社會普遍注意到單純的銀行微觀審慎監管無法實現整個銀行系統的穩定,因此應在繼續完善銀行微觀審慎監管的同時,注重實施宏觀審慎監管措施,并需注意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動態平衡問題。
一、銀行業審慎監管相關基本問題介紹
(一)銀行業審慎監管的內涵
“銀行業審慎監管”是一個復合性詞語,銀行業,即銀行這一金融領域,界定了監管的領域范圍。審慎,漢語意思是指周密而謹慎。在這一詞語處于核心地位的是“監管”一詞,①監管的全稱為監督管理。監督,漢語意思是指察看并督促管理,②漢語意思是指照管并約束,以及管轄和處理。而監管一詞并非是監督和管理含義的簡單堆砌,它有其特定的含義,廣義上,監管含有監督和管理的內容,狹義上,監管指的是監督性管理,英文詞regulation。國外有學者認為,監管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利對經濟個體自由決策所實施的強制性限制。③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認為,監管是指監管者為實現監管目標運用監管手段對監管對象采取的控制活動。④監管權作為一種公權力,應當具備主動干預性,并且這種公權力應受到公法的調整。因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法規部主任、研究局局長黃毅認為,監管是指政法專門機構為實現特定目標,依法采取措施對一定領域或行業予以主動干預和控制的活動總稱。這一定義體現出了監管權是一項公權力這一基本屬性,筆者同意黃毅的觀點并認為銀行業審慎監管是指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行使監管職權,對銀行業金融結構的業務風險進行主動干預和控制的活動總稱。
(二)銀行業審慎監管的外延
隨著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屢次發生,使國際社會普遍意識到僅僅通過對單個銀行實施監管措施并不能保證整個銀行系統的穩健運行,并認為應在逐步完善微觀審慎監管措施的同時強調將宏觀審慎監管措施與之并重。宏觀審慎監管是指針對整個銀行業體系乃至整個金融系統作為監管對象,自上而下實施的,以整個金融系統的穩健運行為監管目標的監管模式,并全面考慮包括銀行業、證券業及保險業在內的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與收益的權衡問題。一般來說,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目標是共同的,都是通過防范風險來保護投資者和維護金融穩定,但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在實現共同目標的過程中也會出現沖突。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之間的關系錯中復雜,不能單純的從性質上界定二者的關系,應在監管實施中找出二者的動態關系,并依此為基礎制定并采取有效監管措施以發揮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的最大效用。⑤銀行業審慎監管的基本問題除上述介紹外,還有其他問題,例如,宏觀審慎監管的主體、對象等問題。但這些問題同時涉及到中國監管實踐中的現狀及完善問題,因此將在下文詳述。
二、中國銀行業審慎監管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銀行業審慎監管現行規范性規定
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銀行業審慎監管涉及的具體范圍應為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貸款準備金、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監管的程序性規定等方面。下面將對我國在以上方面的規范及實踐現狀做簡要介紹。
1.資本充足率
2006年修訂后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規定,資本充足率,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符合本辦法的資本與商業銀行風險加權資產之間的比率。核心資本充足率,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核心資本與商業銀行風險加權資產之間的比率。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本辦法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資本管理狀況進行監督檢查。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通過對資本充足率作出規定以控制因資本不足給銀行自身及銀行業和宏觀經濟環境所帶來的風險。我國關于銀行業資本充足率的規定也符合《核心原則》16條資本充足率原則,需注意的是關于資本充足率的規定,《核心原則》第三版在第二版強調資本要求反映銀行多種風險的基礎上更加強調資本要求所反應的銀行業及宏觀經濟環境風險,體現了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有機結合的發展趨勢,對此,我國在以后的立法及法律修訂中應予以重視。
2.貸款準備金
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的《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管理辦法》的規定,貸款損失準備金是指商業銀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貸款風險的準備金,不包括在利潤分配中計提的一般風險準備。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在本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貸款準備金的監管標準、管理要求等。體現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慎監管理念。
3.資產流動性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2009年制定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指引》中規定,本指引所稱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雖然有清償能力,但無法及時獲得充足資金或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以對資產增長或支付到期債務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可以分為融資流動性風險和市場流動性風險。融資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是指商業銀行在不影響日常經營或財務狀況的情況下,無法及時有效滿足資金需求的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是指由于市場深度不足或市場動蕩,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出售資產以獲得資金的風險。同時,《核心原則》原則24對流動性風險做出了規定。
4.風險管理
2006年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了《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指引規定了商業銀行合規政策、合規程序、合規指南、合規計劃、合規評估報告和重大違規事件的報備、報送或報告的具體要求;明確了銀行監管機構為實現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監管而進行的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的重點范圍。此外,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于2006年《關于進一步加強案件風險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建立健全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引咎辭職制度等作出規定?!逗诵脑瓌t》原則15對風險管理體系做出規定,例如監管機構確定銀行具備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包括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有效監管),及時識別、計量、評估、監測、報告、控制和緩解所有實質性風險,風險管理體系應當與銀行的風險狀況和系統重要性相匹配等。⑥此外,銀監會制定并引發了《商業銀行聲譽風險指引》、《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商業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指引》、力求全方位控制各方面風險,實現銀行業審慎監管目標。
5.關聯交易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在第二款中規定,關系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也包括上述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第四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要求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4年《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關聯方、關聯交易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核心規則》原則20規定了與關聯方的交易,包括監管機構要求銀行按市場原則與關聯方開展交易、監測這些交易、采取適當的措施控制或緩解各類風險等標準。
(二)我國銀行業監管方面目前存在的問題
自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成立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制定以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在銀行業審慎監管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許多制度性成就,但目前取得的成就與銀行審慎監管的目標之間仍有許多差距,仍需致力于銀行業審慎監管的學者專家及立法者、執法者等的不懈努力完善之。具體來說,銀行業審慎監管仍存在以下問題:
1.長期以來,對宏觀審慎監管重視不足
中國以及世界上的諸多國家一直以來著重關注微觀審慎監管,認為銀行業監管要努力實現避免單個銀行因各種風險遭受破產,但這樣的監管措施無法有效應對周期性的金融危機的爆發,特別是2006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國在金融危機中受到的影響也驗證了宏觀審慎監管的重要性。此外,凡事都有兩面性,宏觀審慎監管也是如此,一味的強調宏觀審慎監管并不能完全避免及有效應對金融風險。微觀審慎監管及宏觀審慎監管的動態平衡問題也需要相關規范制定者及執行者審慎應對。
2.宏觀審慎監管主體選擇問題
從宏觀審慎監管要實現防范及控制整個金融業風險、維護整個金融業穩定的監管目標中,可以看到宏觀審慎監管主體要負責銀行、證券、保險及信托等整個金融領域的監管。由此引出宏觀審慎監管主體的選擇問題,并且宏觀審慎監管主體確定問題直接關系到我國金融業甚至整個經濟體系的穩定。目前,我國尚無關于宏觀監管主體問題的規定,為了將宏觀審慎監管落到實處,因此筆者認為國家相關部門需謹慎處理宏觀審慎監管主體問題。
3.監管的獨立性方面存在問題
2010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聯合開展了對中國的金融部門評估規(Financial Sector Assessment Program , FSAP),2012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披露了中國FASP核心原則評估報告。報告指出,盡管銀監會有著清晰的審慎監管目標,但在實際操作中,有時會受到國有銀行體系服務于經濟增長目標的影響,監管獨立性可能受到影響。FASP評估團特別指出,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和實現其他目標之間的矛盾,在很多國家都存在,但在中國尤為突出,主要是因為中國在很大程度上通過銀行體系實現經濟和社會目標。⑦銀行業監督管理的目標是促進銀行業合法、穩健運行,維護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但是在在監管實踐中,銀行業監管機構常常行使超法定監管職權外的其他職權。同時各級政府也常常將銀行業監管機構作為銀行業的主管單位而不是監管單位,并要求銀監部門承擔法定之外的職責。⑧以上這些都影響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獨立性。
三、完善中國銀行業審慎監管的建議
(一)宏觀審慎監管重視不足的建議
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之間的關注點是不同的,前者強調對整個金融業風險的防范及控制,后者強調對銀行業中單個銀行風險的防范及控制,為應對長期以來中國對宏觀審慎監管重視不足問題,中國在以后相關法律及政策的制定中應在強調微觀審慎監管措施的同時重視宏觀審慎監管措施,執行者應在執行過程中應積極探求能有效防范、控制微觀風險及宏觀風險的措施。即,微觀監管措施與宏觀監管措施之間并不是毫不相關的關系,筆者認為這兩者之間是交叉的關系,例如相關調查權的行使必定同時涉及到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的有關資料、人員等的審查,這無疑是對微觀審慎監管目標及宏觀審慎監管目標的實現都是有利的。同時,在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的動態平衡問題上,審慎監管的相關規范制定者及執行者應經常關注經濟學領域關于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關系的最新研究成果,并不是微觀審慎與宏觀審慎同時采取就能有效應對風險、維護銀行業穩定。胡利琴、彭紅楓及彭意三人在研究我國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協調問題時,通過同時引入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工具變量,分析兩者對監管目標的作用方式,若對監管目標的影響是同向的,則說明兩者是協調的,否則說明兩者在當前監管環境中是沖突的。⑨他們通過研究得出了我國當前階段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并不完全協調,從以微觀審慎監管為核心的監管制度過渡到兩者配合的審慎監管形式需要一個較長的過渡階段。因此需要在逐步完善微觀審慎監管的基礎上構建與微觀審慎監管相協調的宏觀審慎監管措施體系。
(二)宏觀審慎監管選擇主體的建議
目前,學界針對銀行業審慎監管主體問題上莫衷一是,具體來說,有學者主張有中國人民銀行作為銀行業審慎監管主體,主要理由是:1.央行的目標之一是避免系統性風險。《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的需要,可以決定對商業銀行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貸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本條是關于央行作為最后貸款人的法律規定,所以央行擁有宏觀審慎監管權有法律依據。2.由央行作為監管者能有效避免多個部門合作應對危機的低效及處理不利。3.央行作為宏觀經濟運行的調控者身份使其更合適作為銀行業監管主體。另有學者認為應遵照中國以往做法另設專門的宏觀審慎監管主體,主要原因有:1.央行作為宏觀審慎監管主體會使其權力過于集中,不利于權力間相互制衡;2.使央行在應對系統性危機時因同時處于不同身份而無法解決利益沖突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在央行下設立一個專門的宏觀監管部門,國務院選任宏觀監管部門組成人員,此部門在組織上隸屬于央行,但獨立行使職權,其職權行使行為受央行監督,宏觀監管部門監管決策理念應與央行宏觀經濟政策相適應,宏觀監管部門作出任何監管決策時應向央行備案。當宏觀監管部門監管決策與央行宏觀經濟政策相背離時,由國務院裁決該監管決策是否實施。這樣即避免宏觀監管者因不了解央行宏觀經濟政策而無法實施高效益監管,又避免了由央行充當宏觀監管者而導致權力集中問題。但我國具體由誰充當宏觀監管者角色更適合需靠實踐考驗。
(三)完善監管獨立性的建議
銀行業監管的獨立性是銀行業審慎監管的前提,也是監管機構有效監管的必要條件。針對第二章中影響監管獨立性的原因,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完善:
1.成立自律組織
成立銀行監管協會性質的自律組織,該組織由金融消費者、經濟學家、律師、會計師等人員組成,該協會應傾聽社會對銀行改革和監管的政策意見,回應社會對銀行業監管的訴求,進一步提高銀行監管的公正性,以增強銀行業監管的獨立性。
2.擴大PCA的適用
PCA指“立即干預措施”(prompt corrective action),指商業銀行出現某種情況時,監管機構應自動采取相應的干預和處罰措施。目前PCA主要應用于資本監管中。應擴大PCA的應用范圍,增強監管技術上的獨立性,例如,對于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應立即自動采取處罰措施,提高審慎監管程度。
3.組織專業素質培訓
監管機構應經常組織進行專業素質培訓,提高監管專業水平、明確監管職責范圍,按照監管法律法規行使監管職權。
此外,筆者認為影響監管部門獨立性改革最根本障礙是中國國有銀行體系服務于經濟及社會目標的體制,而改善這一問題需要中國長期的努力。
四、總結
在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后的后危機時代,中國及其他國家普遍意識到完善銀行業微觀審慎監管的同時,需考慮到風險從宏觀角度上對整個金融業的影響,所以宏觀審慎監管是與微觀審慎監管處于同一層次并需要給與關注的監管措施,目前我國已開始了對宏觀審慎監管的理論研究及實踐實施,并取得一定的進展,但在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的動態運作及宏觀審慎監管具體運作模式等方面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間。在全球化及我國正處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改革背景下,我國應在與國際銀行業監管機構及各國國內銀行業監管機構合作的基礎上完善我國的監管措施,以促進銀行及銀行業體系安全穩健運行。
注釋:
①⑥巴塞爾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2012)[M].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譯.中國金融出版社,2012:45.
②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M].商務出版社,1979:539.
③黃毅.銀行監管法律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9:2.
④趙錫軍.論證券監管[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1-2.
⑤⑨胡利琴,彭紅楓,彭意.我國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協調問題研究[J].管理世界,2012(11).
銀行業現狀范文2
【關鍵詞】金融 銀行 經濟 轉型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增長迅猛,呈現出巨大的發展潛力。作為我國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銀行業的發展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息息相關。因此,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推動了銀行業的快速發展。
一、銀行發展現狀
根據中國銀監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7月底,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212.72萬億元,負債總額196.40萬億元。從機構類型看,資產規模較大的依次為: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機構和城市商業銀行,分別占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的份額36.6%、18.8%、13.5%和11.9%。其中城市商業銀行與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迅速,2016年各月總資產以及總負債增速與上年同期增速率均在16%。然而近年來,不同于以往的高速增長,我國經濟增速有所放緩,進入相對穩定的發展狀態。在新常態的背景環境下,我國銀行業整體規模穩中有升,但規模增速也有所放緩。
(一)利差空間逐步壓縮,積極轉變盈利模式
從銀行收入結構而言,存貸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2015年我國銀行業利息凈收入占整體收入的57.7%。其中企業貸款一直在商業銀行貸款中占據著主要部分。然而,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持續推進,在流動性改善以及市場競爭加劇的環境下,商業銀行的利差空間被逐步壓縮,銀行凈利息收益率平均水平持續下降。面對經濟新常態,存貸利差收窄的趨勢,我國銀行業積極進行調整,積極轉變盈利模式,正在經歷著一系列變化,如依托電子科技技術,由傳統物理網點向智能化、輕型化網點方向轉型。2015年,銀行業離柜交易達1085.74億筆,離柜交易額1762.02萬億元,同比增長31.52%,手機銀行、電話銀行、微信銀行、網上銀行交易額分別同比增長了122.75%、171.64%、195.67%、28.18%。
另一方面,在傳統貸款業務方面,公司貸款持續增長,貸款投向不斷優化,“三農”及小微企業貸款增長較快,小微企業貸款占比持續提高。小微企業新增貸款2.11萬億元,增量占同期企業新增貸款的38.1%;同時,隨著我國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消費觀念的轉變,個人金融產品和服務也隨之持續增長。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2年我國全部金融機構人民幣消費貸款余額為104,357億元,2014年為189,520億元,2012-2015年的年均復合增長率為22.01%,增長顯著。此外,我國銀行業中間業務繼續保持較快增長,以16家上市銀行為例,2015年共實現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7461億元,同比增長15%,新型中間業務收入貢獻度顯著上升。
(二)市場結構日益豐富,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從各類銀行發展情況來看,我國銀行業的市場結構日益豐富,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中小銀行市場份額迅速提升。2016年第一季度末,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其他類金融機構總資產占比同比分別提高0.35、0.9和1.68個百分點,大型商業銀行的總資產占比下降2.9個百分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綜合化經營進程加快,進一步實現了業務結構綜合化、客戶結構均衡化和收入結構多元化發展。另外,我國銀行業國際化水平不斷提高,截至2015年末,總計22家中資銀行開設了1298家海外分支機構,覆蓋全球59個國家和地區。
從銀行資產情況來看,收到近年整體經濟下行的影響,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及不良貸款率普遍出現“雙升”的情況。
二、我國銀行業發展趨勢
從國際上來看,全球經濟尚未脫離國際金融危機后的深度調整期,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和發達經濟體與新興經濟體的結構性問題將繼續影響全球經濟復蘇。從國內經濟狀況來看,經濟總體仍將處在去產能、去庫存的過程中,從投資和出口導向型的增長模式向消費和創新驅動的增長模式轉變。隨著經濟金融環境發生深刻變化,我國銀行業面臨的風險形勢也日趨復雜,一方面是供給側改革將促進部分行業、企業產能出清、提質增效,但也會對銀行資產端產生一定沖擊,銀行業需要不斷提升防風險能力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服務水平;另一方面,銀行業高利潤增長的時期接近尾聲,在改革、創新和競爭加劇的背景下,銀行業自身發展轉型的任務更為艱巨。
(一)調整收入結構,探索新盈利模式
在銀行的利息收入增長普遍乏力,凈利潤的穩定主要依賴非利息收入的快速增長的情況下,銀行業將呈現凈利息收入占比持續下降、非利息收入占比持續上升的趨勢。在利率下行的環境下,各銀行通過業務聯動、產品創新、渠道創新、協同發展等途徑探索新的盈利模式。
另外,隨著商業銀行向輕資本模式的轉型及不斷深化集團內協同效應,以、私人銀行及資產托管為代表的及管理類業務將呈現較為突出的發展勢頭。
(二)結合信息技術金融創新,提高服務效率
信息科技不斷發展以及互聯網金融的沖擊為傳統銀行業帶來新的挑戰與機遇。互聯網金融注重客戶體驗、善于運用信息技術的特點。傳統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重視客戶全方位數據特別是非結構化數據的收集,并據此分析和挖掘客戶習慣,預測客戶行為,有效進行客戶細分,提高業務營銷和風險控制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同時充分發揮比較優勢,用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增強用戶黏性??蛻粜枨笠巡績H限于快捷的貸款,更包括結算、理財、咨詢等在內的金融服務,未來銀行業應滿足這些金融需求,同時打造線上線下服務的一體化。
(三)繼續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小微和“三農”發展
目前我國服務大型機構的體系比較完備,但在服務小微和“三農”領域存在明顯的不足。在農村金融政策頻出的支持下,銀行在“三農”領域的布局也正加速推進。預計未來銀行業將跟隨農業規?;a業化、綠色化、精品化的發展趨勢,以規模種養農戶、農機大戶及國家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為重點,積極增加信貸投入,提供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投資理財、外匯結算、農戶便捷交易等綜合服務,以此為新增長點。
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的階段的同時,傳統的銀行盈利模式已不可持續,銀行業也被推到了轉型的風口浪尖上。在政策的推動下,不少銀行在積極挖掘已有市場與客戶的同時,也在開拓新的市場。隨著“互聯網+”的快速興起,信息技術和其他新興技術的應用不僅能極大的解放傳統銀行服務過程中的低價值、重復性操作工作,各種散落的數據也將重新被識別、收集、整合和挖掘分析,為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提供了新的可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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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現狀范文3
關鍵詞:商業銀行;網上銀行業務;營銷機制
21世紀第一個10年已經過去。其科技化、信息化的特征也逐漸融入到人們的生產及生活方式中,反映在金融領域中,最為突出的創新即網上銀行的出現。自20世紀90年代起,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普及,商業銀行以柜臺為主的經營模式已經不能滿足顧客的需求,在此背景下,與互聯網結合開展網上銀行業務成為商業銀行發展的趨勢,經過十余年的發展,逐漸形成網上支付、在線理財等一系列網上銀行業務。
一、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的現狀
(一)網上銀行的概念
網上銀行(Intemet Banking)又稱為網絡銀行、在線銀行,是銀行借助網絡和其他電子通訊手段,以傳統的銀行柜臺業務為基礎,為客戶提供綜合的、實時的金融服務。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在世界范圍內網上銀行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發展不可避免的趨勢,大部分國家已經開始了本國網上銀行業務發展的探索。并已形成了自己比較獨特的業務體系。培養了廣闊的受眾群。網上銀行業務已經成為銀行間競爭的焦點。
(二)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的現狀
第一。數量持續增長。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不斷加快。網絡技術也逐漸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這就為網上銀行不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1998年招商銀行一家獨自試水網上銀行業務。而現如今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等均開展網上銀行業務。數量持續增長。
第二。業務量不斷增加。隨著各銀行對網上銀行業務的大范圍推廣以及人們對于網上銀行認知程度的加深。我國網上銀行年交易額從2003年僅僅二十幾億到2009年已超過了400億,7年間增長了超過15倍的交易量,而2006-2007一年的時間增幅就超過了100%,這一組組數據都充分證明了網上銀行業務在我國以驚人的速度在增長,同時用戶數量也從當初少有人問津到如今已過億。
第三。業務種類逐漸豐富。形成自有品牌。10年間,我國商業銀行緊跟時代潮流。不斷研究市場的需求。過去網上銀行業務種類單一、有限。而如今業務種類豐富、服務品種繁多,并逐漸形成了自己獨有的品牌。比如中國工商銀行的金融@家,招商銀行的“一網通”。中國建設銀行的“e路通”。都在客戶中間有良好的口碑。
第四,外資銀行已經開始進入我國網上銀行領域。在中國進入世貿組織后。外資銀行也開始關注并涉足中國網上銀行,目前已有匯豐銀行、花旗銀行、恒生銀行等十幾家外資銀行面對我國開通了網上銀行業務。并和國內銀行展開競爭。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一步加深以及我國對外開放程度進一步深化,未來將會有更多外資銀行進入我國網上銀行業務領域。
(三)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首先。缺乏個性化服務。網上銀行的優勢之一就是可以向客戶提供“點對點”的服務,而我國商業銀行在發展網上銀行業務時。多數業務僅僅是柜臺業務的復制,并沒有深入挖掘客戶的信息,針對不同的目標客戶群制定差別服務。同時,不同的商業銀行之間的業務種類有明顯的趨同現象,服務差異化程度低,缺乏獨特的市場定位以及對市場和目標客戶群的選擇、定位,沒有充分利用網絡及時地收集客戶的信息,從而滿足不同客戶的不同需求。
其次。行業環境。目前。我國的網上銀行都是各商業銀行自己的系統,而業務一般也僅限于一個銀行的系統內部,這雖然防止了客戶流失。但跨行間支付這種銀行間的互通互聯的業務才是網上銀行發展的趨勢。
第三,營銷機制不完善。個人業務中,客戶群細化程度不夠。都市白領及受過良好教育的新銳人群收入較高、經常網上購物、樂于接受新鮮事物,成為個人網上業務中的主要客戶源,對于此類人群的業務也日趨完善。但同時,銀行不應忽略未成年和老年人,針對他們的網上業務并沒有大力扶持的趨勢,網上銀行助學貸款及一些夕陽理財業務在我國商業銀行中屈指可數,這就白白的流失了潛在的客戶源。企業業務中,雖然B to B以及B to C模式已在中國發展多年,但其網上業務成交量規模小,始終低于國際平均水平,嚴重限制了網上銀行企業間電子業務的發展。
第四、網絡安全威脅依然存在。盡管網絡已經普及,網絡技術也快速發展,但從技術層面看仍然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網絡安全。一些不法分子和黑客利用人們薄弱的安全意識、網絡技術的漏洞以及銀行管理的不規范。盜取客戶的帳號、密碼及其他信息,給客戶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客戶繼續使用網上銀行的信心,不利于網上銀行的進一步發展。
第五、法律體系不健全,監管力度有待加強。然網上銀行已經進入我國十余年,但是立法方面的工作依然相對滯后。直到當前。國家依然沒有更新針對網上銀行業務的法律法規,僅僅是由《網上銀行安全評估指引》等多年前出臺的文件在維護網上銀行的正常進行。因此我國繼續出臺一部全面規范網上銀行的法律。明確規定在網上銀行業務進行的過程當中。交易規則。各方享有的權力、履行的義務。違規時的處罰等。
其次,對于網上銀行的監管還不到位。由于網上銀行是一個比較新的領域,考慮到它各方面的特殊性,對其的監管也應該不斷探索、完善,形成比較個性化的監管。而由于法律法規的缺乏以及管理經驗的缺乏。近些年來對網上銀行的監管不盡人意。給某些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由于網上銀行淡化了國界,其業務可以延伸到全世界各個國家,所以對于跨境的各種交易必將涉及到國家與國家的往來,這就要求監督部門進行實時監控,一旦國家間對于某項業務的法律法規相沖突甚至出現跨國犯罪時立刻出面給與協調。而我國目前的監管水平有待提高。
二、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的發展對策
(一)加強商業銀行自身建設,提高網上銀行業務水平
銀行業現狀范文4
關鍵詞: 區域經濟 銀行業交叉銷售客戶關系
中圖分類號: F830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6-1770(2009)08-054-05
交叉銷售是以企業與客戶的現有關系為基礎,以客戶為中心,通過滿足客戶多種需求,銷售更多的產品的營銷方式。早在1965年,交叉銷售的概念就出現在國外銀行業,目前是跨國銀行獲取盈利的重要方式。北京作為我國的政治經濟中心,基礎設施完善、技術發展迅速,同時還是金融服務發展最快的區域,但競爭也最為激烈。北京地區的銀行業不僅要面臨著眾多國內銀行業的激烈競爭,而且還要應對國外強大競爭對手所帶來的威脅。因此,伴隨北京地區金融需求的增長,促進交叉銷售對北京地區銀行業來說尤其具有現實意義。
一、銀行業開展交叉銷售的利益
銀行業通過實施交叉銷售可以為自身帶來多種利益,尤其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交叉銷售能提高顧客滿意度和忠誠度
交叉銷售是關系營銷的體現,通過對同一客戶銷售產品使得銀行能夠更好的理解客戶、搜集到客戶的有用信息,并從中分析客戶的行為模式和購買規律,進一步滿足客戶需求。隨著購買產品的增多,銀行與客戶之間越容易建立信任和依賴關系越強,客戶越不容易流失,銀行也就有更多的信息和機會交叉銷售其他的產品和服務。研究表明,如果顧客在銀行中只有一個支票帳戶,銀行留住顧客的概率為1%;如果顧客在銀行只有一個存款帳戶,留住顧客的概率為0.5%;如果顧客同時擁有這兩個帳戶,則銀行留住顧客的概率會增加到10%;如果顧客享受到3種服務,概率將會增大到18%;而如果顧客使用4種或更多的產品和服務,則銀行留住顧客的概率將會增大到100%。
(二) 交叉銷售能降低成本、增加利潤
由于金融資產的同質性,交叉銷售使顧客資源、信息管理、經營管理、技術開發、營銷渠道等等方面產生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尤其是由一個整合后的金融集團提供一整套金融服務,可以比由專業金融機構分別提供一種金融服務的成本更低、利潤更高。美國管理科學院的一項研究表明,開發一個新客戶的費用是保持現有顧客的6倍。而且,將產品或服務推銷給原有顧客的成交機會比推銷給新顧客高出很多。從成本方面來考慮,交叉銷售是建立在現有顧客基礎上的,隨著銀行與顧客關系的深入,向顧客銷售的邊際成本也隨之降低。據美國西北銀行估計,對顧客銷售2個產品,每年可從他身上獲利22美元;銷售數增至4個,獲利增至113美元;銷售數增至6個,獲利額將躍升至147美元:一旦銷售數達9個以上,獲利額將激增為391美元。
(三) 交叉銷售能獲取協同效應
通過交叉銷售可以獲取以下幾種協同效應:第一,運營管理的協同,即在多種產品上共享資源,如共享銷售渠道、信息平臺、管理和研發人員等;第二,客戶或市場協同,即向老客戶銷售新產品并提供一體化服務,能夠提高客戶滿意度,增強客戶穩定性,如銀行擁有龐大的客戶群和營業網點,利用營業網點和現有客戶群實施交叉銷售的邊際成本很低,邊際收益卻非常高;第三,財務協同,即在金融控股集團層面,實現資本和規模優勢,使經營風險和資金成本降低,通過對財務資源進行統一規劃使用,產生正向現金流的業務可支持產生負向現金流的業務,使內部資金運用更有效率;總而言之,通過交叉銷售可以實現各部門信息共享,減少重復的崗位,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經營成本,拓展市場增加利潤。
二、 北京地區銀行業交叉銷售現狀
北京地區的經濟、金融的發展水平均處于全國領先地位,市場競爭的激烈與未實現的客戶需求缺口同時并存,為交叉銷售提供了機遇與挑戰。
(一)北京地區銀行業實施交叉銷售的SWOT分析
北京地區的銀行業的分析有兩個參照點,一是外國先進水平,二是全國平均水平。從SWOT分析可以看出,北京銀行業交叉銷售既有廣闊的前景,也面臨制約:
從內部看,北京地區銀行業的優勢主要來自銀行業的信譽與基礎設施,尤其是以銀行網點為代表的銷售渠道極為廣泛,是零售業務開展的絕佳條件。就外部的機會來看,北京作為中國的首都,集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于一身,市場潛力巨大,相對全國水平來說,客戶經濟實力較強、金融需求多樣化。2008年北京地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0488億元,全市人均GDP達到63029元。2008年北京地區銀行營業網點3379個,存款總量達3.77萬億,貸款總量達1.98萬億,分別占全國存貸款總量的9.4%和7.2%,實現各類證券交易額9.98萬億,保險收入498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分別為5.5%和3099元,居全國首位。2008年年底,北京共有A股、B股和H股上市公司139家;同期,北京市在上海、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所取得的總市值占全國A股市場總市值的53.4%,總資產占全國上市公司總資產的68%。
北京銀行業的內部劣勢主要來自分業經營制度、市場定位重疊、產品差異不足,尤其是信息技術的使用雖然領先于全國水平,但遠遠落后于國際先進水平。所面臨的外部威脅主要來自缺乏對交叉銷售的法律支持、地區市場競爭激烈等方面,尤其在跨國銀行大舉進入的情況下,高端客戶容易流失。還面臨高端的企業客戶“脫媒”,以直接融資替代銀行間接融資,如2007年,北京企業集團發行1390億元短期融資券,發行期數和發行額分別占全國的22.9%和43.2%。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一些企業集團的直接融資規模超過了銀行貸款,降低了對銀行信貸渠道的信賴程度。
因此,北京地區銀行業實施交叉銷售,既面臨機遇的誘惑又面臨強烈的挑戰。
(二) 北京地區銀行業交叉銷售形式多樣
隨著國內銀行業營銷意識的覺醒,北京地區銀行業占據得天獨厚的條件,交叉銷售的開展形式日趨多樣。在我國分業經營的體制下,除了銀行業內部產品的銷售外,跨行業的交叉銷售也較為豐富,如銀行代銷保險、銀行代銷基金。針對公司客戶和零售客戶,交叉銷售的內容不一樣,并且公司客戶和個人客戶之間還可以通過私人銀行、保險、信用卡等進行互動交叉銷售,如向企業的股東推銷私人銀行、向員工推銷保險和信用卡等。
(三)北京地區跨行業交叉銷售模式正從初級階段向更高層次過渡
在分業經營的制度下,只有光大、中信、平安這樣的金融控股集團可以在集團層面通過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的業務互動來實施交叉銷售,如2008年上半年中國平安產險業務保費收入的14.0%、銀行業務新增對公存款的9.1%及新增信用卡的55.8%、年金受托業務新增規模的12.5%及投資管理業務新增規模的12.7%來自交叉銷售。但是,絕大多數銀行是通過兼業的形式銷售保險、基金、信托理財等產品,此類代銷協議往往是短期的,主要目的是利用銀行的網點、客戶資源來銷售產品,銀行收取一定的費,屬于交叉銷售的初級階段。隨著金融市場、政策法規的變化,以股權合作為特征的更高級形式逐步出現,如2008年《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允許銀行投資保險公司,使進一步的銀保合作、交叉銷售成為可能。
(四) 銀行在金融行業交叉銷售中扮演“被動”主導角色
銀行借助其優質的信譽、廣泛的客戶資源、營銷渠道,在金融業交叉銷售扮演著主導角色。但是,通過分業經營下的代銷業務,保險、證券、基金借助銀行的網絡優勢和信譽擴大了客戶基礎和市場,銀行雖借此可獲取一定中間業務收入,但主要是為其他金融機構“打工”,而所銷售的投資保險、分紅保險、萬能人壽保險等同時具備了儲蓄、投資、保險的功能,因而對銀行的儲蓄、基金、國債具有較強的替代性,而非互補性。交叉銷售的利益主要是從銀行流向非銀行金融機構,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到銀行的利益流向較少。現實上,銀行在交叉銷售過程中存在被動的一面。
三、 北京地區銀行業交叉銷售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分業經營成為交叉銷售的制度障礙
分業經營限制了銀行向客戶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其影響在批發業務方面更甚于零售業務。大部分銀行只能在分業經營的框架下通過與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交叉銷售協議的方式來進行,這種方式屬于交叉銷售的較低層次,較容易產生不同利益體間的利益沖突。如銀保間交叉銷售協議中,銀行由于其相對強勢地位,不斷提高利潤分成,導致其代銷保險的手續費由一開始的0.3%不斷上漲到5%-6%,擠占了保險公司的大部分利潤。銀行與證券間的交叉銷售也因利益沖突的存在而難以深入,如銀行需要證券的支持來開展理財業務,而證券業完全有能力自行幫助顧客理財、因此不愿銀行分享自己的利潤。
(二)基于交叉銷售的資源共享層次較低
實施交叉銷售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實現資源共享、提高效率、節約成本。由于目前的兼業的交叉銷售模式的資源共享多體現為營銷渠道共享上,而產品設計、信息平臺、后臺服務、組織協調、流程優化方面則仍有待進一步提高。尤其是在客戶信息資料方面,數據平臺不統一,客戶信息難以做到切實共享。絕大部分的銀行與證券、保險公司沒有數據互通。
(三)各類銀行目標市場重疊、產品單一
雖然北京集中了全國的金融資源,金融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金融機構數量位居全國首位,但北京地區銀行業所能提供的產品依然單一,營銷意識仍然停留在以產品為中心上,以顧客為中心的營銷流于形式。各類金融機構云集北京,但各自的市場定位并不明確,造成了同一客戶群、同一市場中競爭激烈。而針對特定市場開發新產品的經驗和技術不足,營銷模式仍為大量營銷,一對一的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的營銷依然停留在口頭上。
(四)交叉銷售的管理比較落后
北京地區銀行業對于交叉銷售的管理方式上還是較國際水平相對落后的。就交叉銷售的四個環節:整合客戶信息、識別交叉銷售機會、實施交叉銷售、評估交叉銷售績效來說,首先,客戶信息集中、整合的能力差,難以運用CRM系統識別交叉銷售,我國銀行業實行實名制還不到八年時間,也就是說銀行的歷史數據中有客戶信息的并不多。實施實名制后,客戶信息也也僅限于姓名和證件號。在不同系統中存儲的客戶信息彼此是矛盾沖突的, 無法全面反映真實的客戶信息。因此,北京地區銀行業大多依賴柜員推薦、銷售人員自身發現交叉銷售的機會,實施成功率低。在營銷渠道方面,仍以銀行營業網點為主要平臺,網絡平臺、呼叫中心、直郵營銷渠道的利用率低,尤其是網絡平臺的交叉銷售功能不強。呼叫中心是目前的一個新興的識別機會方法,但是顧客的接受程度,以及真正能夠為銀行業帶來多大交叉銷售機會還有待考察。
(五)交叉銷售帶有盲目性
交叉銷售的直接評價指標為交叉銷售率,但根本目的卻是提高銀行業的利潤,然而,迫于競爭壓力各大銀行的交叉銷售存在著盲目性,忽略了獲利能力這一根本目標。例如,北京地區信用卡市場如今成為各大銀行較量的戰場,北京市銀行卡發卡市場繼續保持增長。截至2009年4月,全市共發行銀行卡9898.85萬張,較去年同期增加1218.12萬張,同比增長14.03%。其中,發行貸記卡1581.44萬張,較去年同期增加509.69萬張,同比增長47.56%。但實際使用信用卡的用戶數量大約只有這一發卡數字的三分之一。大多數銀行的做法是將信用卡交叉銷售給自己企業客戶下屬的員工,但這些信用卡是否被使用、是否能給銀行帶來增量的效益則沒有評估。這種無利可圖的交叉銷售越多給銀行帶來負利潤越多,因此,營銷成本和顧客贏利性是交叉銷售必須考慮的因素。通過贏利性分析還可以使得企業在交叉銷售的實施過程中正確地分配營銷資源。
四、 若干策略選擇
(一) 不同銀行確立不同的交叉銷售目標市場
為了提高交叉銷售的效率,不同層次的銀行需要根據自己的資源優勢,依托核心競爭力,確定交叉銷售的目標市場。在推進其他業務的同時,深度發掘目標市場,提高交叉銷售的精度。
(二)從銀行整體上真正實現“以客戶為中心”
1. 從組織結構上保障以客戶為中心
為了提高交叉銷售效率,促進銀行利潤提高,應當在組織結構上進行以客戶為中心的改革,優化流程、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建立起包括市場部門、業務支持和管理部門以及保障服務部門三個層面的組織機構,將所有的營銷資源集中于統一的信息技術平臺,按授權管理原則,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流程的無縫銜接,全面提高部門間協同工作的能力和效率。同時,制定有效的激勵機制,鼓勵引導部門之間和部門內部人員之間的協作,使各部門自覺地將利益同銀行整體利益結合起來,建立不同部門之間、不同員工之間的交叉銷售的利益分配機制,進而調動各個客戶經理及銀行內部各個部門之間開展交叉銷售的積極性,從而順利實現交叉銷售。
2. 從產品的設計上滿足客戶需求
2008 年北京市銀行業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分析發現,北京市消費者對銀行業服務的滿意度指數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說明北京地區銀行的服務與客戶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不同客戶的需求是不一樣的,而我國銀行業的金融產品存在嚴重的趨同化現象,加劇了同業間的盲目競爭。因此銀行一方面要對已有的金融業務品種、功能進行整合完善;另一方面要根據市場定位,在深入分析顧客需求的基礎上,加快產品創新步伐,開發出個性化產品,把細分市場做深做精。
(三)建立有效的客戶數據庫、利用CRM發現識別客戶實施精準營銷
在建立客戶信息為中心的綜合業務系統平臺之后,需要建立統一的業務應用平臺,實現經營模式由以“賬戶”為中心向以“客戶”為中心的轉變,因此在CRM建設中,銀行應將原始數據轉化為策略性的信息,為商業銀行提供準確、及時的業務和管理信息,更能對信息進行功能性的查詢、分析和決策建議,為營銷活動的開展提供詳實的信息支持。并且要進一步切實落實銀行的交易系統對接信息管理功能,及時更新和完善客戶信息。使銀行的信息建設充分與業務接軌,使IT投資產生具體的業務價值。
(四)充分利用各種營銷渠道,拓展網絡銀行的銷售功能
根據國外研究,不同銷售渠道的銷售效果是不一樣的,三種營銷渠道――零售營業網點、呼叫中心、直郵交叉銷售的成本由高到低排列,但營業網點的預期回報率最高、呼叫中心居中、直郵最差。根據2008 年北京市銀行業消費者滿意度測評結果,北京地區有53.56%的消費者選擇自動存取款,有34.78%的消費者選擇到柜臺辦理一切業務,有5.93%的消費者選擇自動繳費,有5.14%的消費者選擇網上銀行,只有0.59%的消費者選擇電話銀行。這意味著北京地區的營業網點仍然是與客戶接觸的主要渠道,也是實施交叉銷售、建立客戶忠誠度和深化客戶關系的最佳選擇。因此,在營業網點現有的交易服務功能基礎上強化銷售和咨詢功能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以ATM為代表的自助終端、在北京的普及率非常高,但是主要限于存取款功能,沒有實施銷售功能的附加,隨著網上銀行的迅速發展,銀行不但需要繼續增強網上銀行的交易與結算功能,同時需要拓展網上銀行的銷售功能。
(五) 加深銀行業與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
目前, 北京地區的銀行通過代銷各種集合理財計劃、基金產品、保險產品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產品線, 但在與證券、保險公司的渠道共享上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從銀行與保險、證券公司、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上看, 按照整合的程度,自低而高分為普通關系、排他關系、戰略聯盟關系。可考慮通過與證券、保險公司相互滲透的聯盟戰略, 將銀行和證券、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 并通過客戶資源整合與銷售渠道共享, 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結論
綜上所述,北京地區銀行業在交叉銷售方面還處于起步階段,既面臨機遇又遭遇挑戰,需要在制度完善的過程中,進一步通過市場定位、組織結構改革、流程優化、產品設計、信息資源集中等措施來提高交叉銷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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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現狀范文5
1、“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監管體制?!蛾P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1993)和《商業銀行法》(1995)確立了保險業、證券業、信托業和銀行業實行分業經營的原則,1998年對金融監管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開始建立分業監管體制,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撤銷省級分行,成立跨省區分行,2003年4月,中國銀監會成立。至此,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工明確、互相協調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在我國形成。
2、較為完善的監管法律框架?!吨袊嗣胥y行法》(1995)賦予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進行金融監管的權利,人民銀行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金融行政法規和規章,出臺了《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等,明確了金融監管和金融業務的具體內容、操作方法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對銀行和非銀行金融監管的法律框架。
2003年修訂了《商業銀行法》(1995)并出臺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2004年頒布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在資本充足率的監督檢查方面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強、透明度高的標準和程序。
3、不斷明確的監管目標。《金融機構管理規定》(1994)指出“維護金融秩序穩定,規范金融機構管理,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是對金融機構監管的目標?!度嗣胥y行法》(1995)規定“人民銀行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維護金融業的合法穩健運行”,《商業銀行法》進一步提出了“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它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提高信貸質量,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商業銀行的穩健運行,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的監管目標。《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3)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的目標是促進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維護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銀監會應當保護銀行業公平競爭,提高銀行業競爭能力”。
4、較為全面的監管內容。(1)市場準入監管,包括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準入,業務準入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準入;(2)業務運營的監管,包括對業務經營的合規性、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流動性、業務范圍、盈利能力和內部控制;(3)對有問題銀行的處理和市場退出的監管,主要方式是接管、解散、撤銷和破產,如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關閉了5家城市信用社、1998年關閉了海南發展銀行、16家城市信用社和廣東省恩平市18家農村信用社。
5、直接監管為主的監管方式。大力加強現場監管。2004年銀監會先后組織開展了四次大規模的檢查活動,對鋼鐵、電解鋁、水泥、房地產、汽車等行業貸款實施專項檢查,對電石、鐵合金、焦炭等行業貸款開展專項調查,對在建和擬建項目固定資產貸款予以全面清理,配合查處了江蘇鐵本、寧波建龍等案件的銀行貸款違規行為。據銀監會統計,2004年全系統共派出現場檢查組16700次,檢查各類各級銀行業金融機構74911個,檢查出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規金額5840億元,提出整改意見58247項,處罰違規機構2202個,處分相關責任人4538人,取消高管人員任職資格244人,發現涉嫌案件274起。
在非現場檢查方面,我國已建立了監管報表的報送、分析和信息披露制度,改進了銀行業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考核指標,按照金融機構的屬地原則建立了至上而下的非現場檢查責任制,確立了對非現場監管的報告制度。2004年,在不良貸款反彈壓力加大和高風險機構支付風險逐步顯現的不利形勢下,各級銀監機構實行了不良資產按月監測分析制度,督促銀行加強對已核銷貸款的管理,規范不良資產處置行為,不良貸款繼續實現“雙下降”。截至2004年12月末,我國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比年初減少3946億元,比例較年初下降4.56個百分點,已降至13.2%;農信社不良貸款余額比年初下降544.64億元,比例較年初下降6.27個百分點。
6、不斷加強的監管國內和國際合作。2004年6月,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簽署了“三大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建立了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經常聯系機制及聯席會議機制。同時,金融監管部門也加強了國際合作,陸續建立了雙邊及多邊合作機制。2003年以來,中國金融監管部門已同美國貨幣監理署、英國金融服務局等分別簽署了“監管信息交換協議”和“雙邊監管諒解備忘錄”,成立了銀監會國際咨詢委員會,邀請國際知名專家和經驗豐富的監管人才擔任委員以強化銀行業的風險監管,為實施有效金融監管創造了條件。
銀行業監管的差距
銀監會根據《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進行的自我評估表明我國的銀行業監管離《核心原則》要求有七大差距:
1、銀行監管的有效性受內外部環境的制約較大。從外部環境看,評估小組認為我國宏觀經濟從總體上看穩定性和持續性在增強,但仍存在結構失衡等影響持續性發展的不確定因素,制約著對銀行業的有效監管。從銀行監管的內部環境來看,主要存在監管者責任不夠明確,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受到制約,銀行監管法規框架存在缺陷,監管支持系統還較薄弱等。
2、銀行的市場準入監管還不夠規范、高效和透明,現行法規規定的有關發照標準存在缺陷,沒有制定明確的細則;對商業銀行新業務的準入設限不科學,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也影響著銀行監管有效性的提高。
3、還沒有建立結構完整、層次清晰的監管法規體系,法規的制定、修改還不夠及時;對商業銀行資本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操作風險的監管存在諸多缺陷;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尚沒有提出一整套有效的辦法等。
4、持續銀行監管手段如現場檢查尚未實現制度化,缺乏計劃性、連續性;非現場監測的風險識別、分析和預警功能較弱;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的有機結合不夠;對商業銀行特別是國際活躍銀行的并表監管能力不足。
5、監管信息的統一性、完整性、真實性和透明性方面尚需花大氣力改進。在《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適用范圍、信息的連續性和相關性、銀行的監管信息系統建設、信息披露機制等方面都急需加以調整、改進。
6、是目前商業銀行市場退出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由此導致監管機構對有問題銀行處置不及時,成本高,也影響了監管的效率。在其他方面也存在著監管者權威不強的問題。
7、對商業銀行境內外并表監管的能力嚴重不足;與一些東道國監管當局信息交流的范圍和深度十分有限等等。
提升我國銀行業監管的對策
1、監管處罰的范圍應包括與銀行違規經營案件有關的企業單位。凱恩斯主義經濟學表明:需求決定供給。目前我國的銀行違規經營案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些不法企業不法分子勾引銀行內部工作人員所導致,但在檢查出問題時處罰的主體是往往是銀行工作人員,那些不法分子與不法企業卻難以受到應有的懲罰。應當從源頭上堵住銀行業的違規經營的誘因,建設誠信企業和誠信經營,這樣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貫徹并改進《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提高資本充足率。資本監管是銀行審慎監管的核心,我國銀行業的資本狀況離巴塞爾協議的8%的資本要求和核心資本4%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離。根據銀監會公布的數據,截至2003年末,中國1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7.35%,112家城市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6.13%。《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嚴格貫徹實施將促進銀行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資產的質量,降低不良資產的比例。但該辦法未對操作風險進行量化,缺乏有效的風險評級模型,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相比尚有一定差距,是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3、進一步明確今后一段時間監管的工作重點。(1)促進銀行繼續降低不良貸款比例,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要通過法律、經濟、行政手段積極催收,采取多種形式處置,最大限度回收,減少損失。要通過加強內控,完善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制度,健全貸款評審決策機制,嚴格控制發生新的不良貸款。(2)深化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革。要完善銀行內控機制,加強管理,改進經營,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在此基礎上,實行徹底規范的重組和改造,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其他商業銀行也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換經營機制。(3)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明晰農村信用社的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整頓農村信用秩序,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
4、建立銀行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根據我國的實際并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經驗,制定詳細可行的銀行金融機構市場推出機制的制度框架,以便對有嚴重問題機構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或勒令退出市場,及早化解金融風險,保證金融系統的安全。
5、加強對外資銀行機構的監管。隨著全面履行入世協議,外資銀行機構進入國內金融市場的越來越多,對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越來越大。應全面研究借鑒發達國家并表監管的經驗和資本賬戶開放趨勢下的銀行業監管問題,提高監管的技術水平,維護金融安全。
銀行業現狀范文6
【關鍵詞】銀行業 監管現狀 發展 趨勢
一、我國對銀行業監管的現狀
1.利率政策
我國利率改革的方式是明確的,即漸進、有序,原則上遵循先外幣、后本幣,先貸款、后存款,先 農村 、后城市,先大額、后小額的步驟。但是
二、進一步完善銀行業監管 法律 體系的相關思路
我們正處于一個 金融 市場迅速創新、競爭不斷加劇的年代。這對我國銀行業的 發展 和銀行業法規建設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監管部門應當審時度勢,抓住機遇,應對挑戰,明確相關政策法律改革調整思路,進一步完善銀行業監管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