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范文1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高校新建校區空前增多,辦學規模和貸款規模不斷擴大,學生人數不斷增加,辦學成本也不斷加大,高負債運行已成為制約高校健康發展的“瓶頸”,嚴重影響了高校的內涵建設。第一,近年來,我省一些高校為緩解教育資源緊張的矛盾,紛紛征地建設新校區。雖然加快了高校教育事業發展,但同時貸款這把雙刃劍也給高校帶來了不容忽視的潛在風險。第二,高校普遍存在合作辦學不規范問題,亟待近一步完善合作辦學制度。在近年對高校審計中發現,高校普遍存在合作辦學不規范的現象。為規范合作辦學行為,2008年教育部出臺《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但截至目前,一些高校尚未按照《辦法》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二、目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滯后。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對有關行政負責人任職期間、任職期滿或因提拔、調動、辭(免、撤)職、離退休等原因離開現職工作崗位之前,就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依法作出評價。而絕大部分高校都是在組織決定對領導干部工作進行變動后才委托進行審計,造成先離后審的事實,這種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有一定的滯后性,形成了審歸審、用歸用,審用兩張皮的現象,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2)缺乏行之有效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在實踐工作中,由于沒有具體量化標準,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導致審計評價不規范,隨意性較大等問題。(3)經濟責任審計未能跳出財務收支審計的模式。因為側重點不明確,達不到經濟責任審計應達到的高度和層次,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價值和作用沒有充分體現出來。(4)有關部門配合脫節。各職能部門在審計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協調與配合,由于部門配合脫節,工作中容易互相推諉,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三、搞好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
(1)選好審計組長。要安排有實際工作經驗、政策水平高、業務熟練的人員擔任審計組長,審計組長是審計小組的核心。(2)要求被審計人員簽署承諾書。經濟責任審計發出《審計通知書》的同時,要求被審計對象簽署承諾書,向審計組承諾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從制度上制約被審計人提供虛假資料。(3)召開各種類型座談會。通過座談會發現財務帳面以外的有關信息和線索,充分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使審計工作更細致更深入。(4)評審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決策。審計人員要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選擇薄弱環節進行重點審計,幫助被審計單位堵塞漏洞,進行制度建設評價;對重要決策進行審計,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個別領導獨斷專行搞人情投資,是否存在重大損失或潛在損失。(5)規避審計風險。在審計過程中要嚴格按審計程序辦事,依法審計,把握客觀性、謹慎性、統一性及量化性的原則,特別是對審計事項做出的評價,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積極慎重的態度。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范文2
關鍵詞:高校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平衡計分卡;層次分析法
近年來隨著辦學規模的擴大和教育經費的增加,高校作為承擔教學、科研和服務社會等職能的經濟組織,對社會進步和科技創新有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院系負責人受校長委托全面領導和主持本院系的工作,成為受托經濟責任的承擔者,其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直接影響著高校的發展。而建立全面、客觀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公正、合理的評價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基礎。本文將平衡計分卡引入到高校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中,通過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指標權重,提供科學評價結果,以便委托人參考。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現狀
第一,缺乏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自高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來,教育部雖然了多項關于加強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政策文件,但只在相關審計準則和實施細則中對審計評價內容進行了寬泛的規定,沒有對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量化和規范。審計人員在缺少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的情況下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多依據主觀經驗作出判斷,會導致經濟責任定位模糊,難以全面、合理地進行量化和界定,造成審計評價系統性不足,影響了審計質量。第二,審計評價偏重于高校財政財務收支領域,對非財務指標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重視不足。在審計實踐中,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依據財務數據和相關規章制度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情況進行審計。評價內容也僅是對財政財務收支數據的陳述性說明和粗略分析,弱化了對院系負責人經濟活動的社會及環境效益和長期戰略目標實現情況的監督,導致很難全面反映其任期內履行經濟職責的全貌,增加了評價的難度。第三,不同的審計對象評價內容相似,審計重點不明確。高校主要有教輔部門、院系和附屬單位等機構,不同機構有不同的職能和經濟活動,教輔部門主要是為了維持高校正常運轉而設立的,負責日常管理協助工作;院系主要負責培養學生,完成教學科研任務;附屬單位主要為校辦產業,獨立經營并為高校提供資金支持。不同機構負責人因為工作職能和目標的不同,其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也應存在差異。但實際工作中,由于高校經濟責任制度的不健全,不同機構的負責人職責不明確,審計人員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評價范圍和重點無法隨著審計對象的變化而變化,導致評價內容相似,重點不明確。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一)平衡計分卡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的應用分析
平衡計分卡是20世紀90年代初由卡普蘭和諾頓提出的一種先進的戰略管理和績效評價體系,通過將戰略分解為可衡量的指標,從財務、客戶、內部流程和學習與成長等四個層面進行業績評價。而經濟責任審計是對被審計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業績情況進行評價,兩者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中引入平衡計分卡是可行的。作為一種新型評價工具,平衡計分卡具有嚴謹的科學理論基礎,能對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管理。其采用的多層面評價機制,在傳統的單純考核財務指標的基礎上,引入了客戶要素、內部流程要素、學習與成長要素等非財務指標,從而能夠進行全面的綜合評價。首先,財務指標僅能反映已發生的歷史信息,具有一定的客觀性,主要為定量指標,非財務指標則包含了定性指標。其次,財務指標只關注到結果,不能說明影響業績的重要因素和實現途徑,非財務指標則揭示了業績的創造過程。再次,財務指標主要是對組織內部的評價分析,非財務指標則強調了組織對外部社會的貢獻程度。最后,財務指標會導致組織負責人過度關注短期業績,非財務指標則加強了對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關注,避免了片面追求短期利益而放棄長期利益的傾向。平衡計分卡有機融合了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達到了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的平衡,結果與過程的平衡,內部與外部的平衡,短期業績和長期業績的平衡,所以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中引入平衡計分卡,可以更加全面、客觀、公正的反映被審計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
(二)構建高校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本文基于平衡計分卡的原理,從財務、客戶、內部流程和學習與成長等四個層面進行高校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1)財務層面評價指標的構建。高校作為非營利性組織,所屬院系具有傳授知識、科研創新和服務社會等公益性職能。經費來源主要為財政預算撥付和學費收入,經費支出主要為事業支出和基建支出,雖然不以追求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但充足的經費保障、較高的資金利用率等依然是其持續健康發展和實現戰略目標的重要保障。所以財務層面主要評價被審計人任期內所在院系的財務管理效率,包括預算收支情況、資產管理狀況和資金使用效率等指標。(2)客戶層面評價指標的構建。高校院系是向學生傳授知識和技能、為用人單位培養才人、推動社會創新的基層實體組織,面對客戶主要為學生、用人單位和社會,該層面應關注滿足客戶的核心需求情況。對于學生而言,要在所在院系學習專業技能,提升綜合素質;對于用人單位而言,高校院系要為其培養高質量的創新人才;對于社會而言,高校院系要不斷推進知識創新,推動經濟快速發展。所以客戶層面主要評價被審計人任期內所在院系對客戶需求的響應程度,包括學生滿意度、用人單位滿意度和社會認可情況等指標。(3)內部流程層面評價指標的構建。內部流程層面是高校院系提高管控能力、加強風險防范的重要環節,是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和組織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主要表現為院系內部的組織管理水平和被審計人的職業操守,包括教學、科研、財務、風險等方面內部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情況、廉潔自律情況等。所以內部流程層面主要評價被審計人任期內所在院系有關規章制度建設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和遵守廉政法規情況等指標。(4)學習與成長層面評價指標的構建。學習與成長層面是高校院系不斷創新和發展的內在動力,要重點關注教師科學研究能力、教育培訓機會、教師個人素質等方面。高校院系負責人要積極探索有利于教師成長的有效途徑,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氛圍,激發教師的主觀能動性,實現教師與院系目標的一致。所以學習與成長層面主要評價被審計人任期內所在院系教師的科研情況、培訓情況和教師素質提高情況等指標。
三、指標權重的確定及綜合評價
(一)使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指標權重
層次分析法是一種將定量與定性研究相結合的決策分析方法,其將復雜問題逐級依次分解為目標層、準則層和指標層,從而構造一個多層次的結構系統,再借助專家的判斷確定各層要素的相對重要程度,并進行量化處理,最后確定各要素在整個系統中的相對重要水平。對于包含了目標層、準則層和指標層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而言,可以使用層次分析法來確定各項指標的權重水平。其計算過程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1)構建成對比較矩陣。在層次分析法中,為了避免同時對所有要素進行比較而出現可比性差的問題,采用了專家判斷對每一層次中要素的重要性進行兩兩比較,若某一層次包含n個元素,則要做出n×(n-1)/2次的成對比較。成對比較后,使用數值1-9及其倒數作為比較結果的衡量,其中aij表示某一層次中要素i與要素j的重要性水平比值。(2)計算各指標權重向量。構造矩陣A后,計算最大特征根λmax和與其相對應的最大特征向量w,使之滿足公式AW=λmaxW。(3)一致性檢驗。由于在對同一層次要素進行兩兩比較時,存在人為判斷現象,為了避免由于主觀性而可能出現的邏輯性矛盾,需要進行一致性檢驗。(4)整體層次總排序。這一步驟是確定最低層次要素對于最高層次的相對權重水平,以上述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模型為例,總目標A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準則層包含4個要素,分別為A1,A2,A3,A4,其層次單排序后權重值分別為a1,a2,a3a4;指標層包含22個要素,分別為B11,B12,...,B46,其層次單排序后權重值分別為b11,b12,...,b46。那么指標層各要素對于總目標A的權重值為wij=aibij(i=1,2,3,4;j=1,2,...,6),然后再按照步驟(3)進行一致性檢驗。
(二)綜合評價
在計算出指標層各指標對于總目標權重值后,審計人員對各指標按照百分制打分。
四、結論
基于平衡計分卡的高校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指標體系,克服了指標單一的弊端,達到了更加全面評價的效果。但是由于評價指標的選取、計算和分析都有一定的主觀性,且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因此平衡計分卡在高校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的運用還需要實踐來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1]韋小泉、王立彥:《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審計研究》2015年第5期。
[2]黃勇、查道林:《基于灰色層次分析法的大學院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財會通訊理財版》2010年第6期。
[3]范經華:《基于平衡計分卡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評價指標體系探討》,《審計研究》2013年第2期。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范文3
(遼寧師范大學計財處,遼寧大連116029)
摘要:實施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有助于發揮審計的預警和防范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領導干部決策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特別是對于完善管理控制、約束經濟行為、強化責任監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從審計評價角度出發,結合審計實踐過程中評價指標的運用,對績效審計模式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和應用進行了初步探討。
關鍵詞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績效審計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3.003
中圖分類號:G64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1580(2015)03—0006—02
收稿日期:2014—10—20
作者簡介:靳海燕(1970— ),女,遼寧法庫人。遼寧師范大學計財處,高級會計師,研究方向:高校財務,審計實務。
隨著黨的十報告中“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著力提高教育質量”目標的提出,作為績效審計的重要內容之一,如何構建全面、規范、有效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已成為審計工作的研究重點和突破內容。
一、構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基本思路
構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時,除考慮經濟行為的合規性外,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指標可作如下表述:(1)經濟性??紤]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如何實現資源消耗的最小化。(2)效率性??紤]在取得同等教育質量的前提下如何實現教育資源的最大化利用。(3)效果性??紤]達到什么樣的效果,或者進行到什么程度,反映期望值與實際值之間的不同。[1]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設置原則
1.全面性原則。審計部門評價領導干部承擔的經濟責任,要以單位或部門的全部經濟活動為主線,沿著高校經濟活動(投入、過程、產出、結果)的全過程,在評價經濟活動的真實合規性的同時,注重經濟活動的績效性,使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更加全面、客觀,符合實際。
2.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原則。高校經濟活動包含管理效益、科研效益、社會效益和人才培養效益等多重目標,這些目標有的可以用量化指標評價,有的難以或者不能用量化指標評價,需要將定量與定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增強評價結果的直觀性、科學性。
3.差異性原則。高校經濟活動涵蓋廣泛,每項工作都有自身的經濟活動特點、資金運行規律以及不同的績效表現形式,在實踐中很難用統一的標準來衡量。因此,必須兼顧各類經費之間的差異性。
4.代表性原則。反映高校經濟活動的績效指標類別廣泛,在選取時不能單純堆砌數據,要選擇能夠突出反映經費使用績效的具有代表性的指標,以提高審計評價效果。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設置步驟及方法運用
1.設置評價指標。根據不同經費的特征和評價要求確定評價目標,并從合規性、績效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出發,確定不同的評價指標。[2]
2.科學劃分指標類別。從高校普遍關注的資金運行情況來看,績效審計指標包括投入、過程、產出和結果指標,需將其歸集到合規性、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類中,并對定性和定量指標賦予一定權重。
3.確定各項評價指標的標準分值。(1)以預先制定的目標、計劃和預算限額等數據作為評價標準。(2)以行業或法規的相關指標數據為樣本,運用統計方法計算出評價標準。(3)由專家學者根據高校經濟活動發展規律和實踐經驗,經過分析研究后得出評價標準。
4.計算并評分。運用審計抽樣、統計分析等方法,得出各定量指標分值,并參照標準分值對指標結果進行評分,運用調查、內容分析等方法對定性指標進行綜合評價。
5.對數據進行分析評價。匯總各類指標的評價分值,通過比較分析得出高校經濟活動的整體水平。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主要內容
根據高??冃徲嫷哪繕?,高校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區分為經費指標、管理指標、效果性指標、資源利用效率指標等具體指標。[3]結合高校經濟活動特點和規律,在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下區分審計對象履行經濟責任的不同層次,構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框架。[4]指標體系分為四層:第一層為總目標層,是對審計對象履行經濟責任的總體評價;第二層為一級目標層,分為合規性評價、績效性評價兩個一級指標,是審計對象在經濟決策的真實合法程度、經濟管理的績效水平的分項評價;第三層為二級目標層,是對一級目標的進一步分解,依據審計目標不同,劃分為集體理財、財力調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等十個方面的具體目標;第四層為初級指標層,設計經費預算完成率、行政消耗性費用超限額率等41項指標,其中定性指標13個、定量指標28個。
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應用與分析
現以某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為例,分析評價指標體系的應用。表1所示為經濟責任審計合規性評價。
合規性指標得分為90分,反映了某高校領導干部的合規性評價等級為好。其中,重點項目投入率指標為7分,主要原因是在個別科研課題和校園環境改建上投入不足。資產購置合規率指標為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納入采購目錄的物資未實行集中采購。此外,有償服務報批率指標為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校企合作項目超出本級權限未向上級報批。由此分析,該高校領導干部需要在基礎設施建設、資產購置和自籌經費等方面進一步改進和提高。
四、結論
從高校普遍關注的資金運行情況看,通過績效審計指標(投入、過程、產出、結果),可以對高校資金運行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幫助其找出管理漏洞,防止資源浪費,挖掘工作潛力,從而實現教育資源的高效利用。但由于高校經濟活動的多元性、復雜性和多樣性,很難從單一角度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整體情況進行審計評價。在績效審計模式下構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需要將一般目標與具體目標結合起來,并對定性和定量指標的權重以及評價方法做出相應的規定。同時,要根據被審計單位所承擔的任務和階段目標的變化、項目本身的性質、管理活動的特點等情況,及時做出調整,如此才能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符合實際的評價。
[
參考文獻]
[1]王學龍,郭江波,汪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探討——基于平衡計分卡的視角[J].財會通訊,2010(7).
[2]吳明芳,吳華萍.高??冃徲嬙u價指標體系的構建與應用[J].審計月刊,2011(1).
[3]馮勛榮.關于高校開展績效審計的思考[J].工業審計與會計,2006(5).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范文4
1.評價指標的選取?!墩憬「咝|h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試行)》與《浙江省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這兩個制度,制定依據相同,評價內容相近,而且,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的權限與職責可視為黨政領導干部權限與職責的下延和細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為基礎,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采用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確立了以部門科學發展情況、權力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廉潔從業情況5個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和根據部門職責特點設定三級指標為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在實際運用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選取,應當隨著環境的變化做適時的調整,使指標體系能夠起到客觀公正的評價。
2.指標計分設置。加分項一級指標為“部門總體發展情況”,最高可以加滿20分。下設二級指標2個。扣分項一級指標包括四大方面,基準分共80分。下設15個二級指標。三級指標每一項分為優、良、中、差四檔計分,分別按照該項分數的1、0.8、0.6、0的系數計分。
3.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及注意事項。高校內部部門由于部門職責、崗位性質和承擔的經濟責任不同,這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高校應結合部門的實際情況,賦予各部門領導三級評價指標不同的內容和不同的評分權重。在實際工作當中,有些部門的評價指標可能會沒有設置此項內容,如部門沒有下屬單位,就造成這些指標的缺項,對于這些項給滿分或0分均不適合,因此,在實際評分時,就要將這些指標權重,按照所在層級內的其他指標權重進行比例再分配,以實現相對公平。
4.評價等級的確定。根據綜合得分,將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評價為A、B、C、D四個等級。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優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差。被審計領導干部因廉政問題被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進行具體評分和評級。
5.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結果運用。審計部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應本著“權責對等”原則、區別不同情況做出界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作為干部考核、獎懲、后續管理等的重要依據。
二、實例分析
學校內部的不同職能部門,其工作流程和特點都不相同,因此,在設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時應當區別不同的重點和責任。現以財務處處長為例,對其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進行探討。學校財務處是學校經濟活動的中樞,財務處長管理著學校全部資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選擇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關鍵。
(一)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1.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及指標量化(見表1)。
2.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評價要點和評價檔次說明。(1)總體發展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推出的重大改革發展措施,并對部門的發展產生重大正面影響,進而取得突破性成績,如在獲得全國性、省級重大獎勵,在爭取財政性資金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等。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對這些經濟舉措的合理合法與創新性進行認定,并在比較部門自身發展后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2)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核實后根據建設目標的難易程度、對學校發展推動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3)決策程序規范性。評價要點:是否健全部門辦公會議事規則、財務公開制度;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是否都通過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程序,是否都有會議記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有健全制度,且納入集體決策范圍的事項全部按照規范流程進行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良”為有制度,極少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無潛在嚴重后果的;“中”為有制度,多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還未產生不良后果的、或會議記錄不全的;“差”為有制度,但大多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或某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且已經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潛在嚴重后果的,或沒有建立制度的。(4)決策內容合法性。評價要點:決策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內容都合法;“良”為有1項經濟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情節不嚴重的;“中”為多項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但情節不嚴重的;“差”為有決策嚴重違法的。(5)決策執行及效果。評價要點:決策是否得到認真執行;執行決策后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是否存在因決策不善影響資金使用效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況。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都按計劃執行,并且無不良后果;“良”為有決策未按照計劃執行,或者少數決策造成了輕微的損失;“中”為多項決策未執行或者執行后有較大損失;“差”為有個別決策執行后產生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的。(6)國有資產管理情況。評價要點:資產是否全部入賬,有無賬外資產,如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有無入賬,資產是否及時登記、定期盤點,賬賬、賬實是否相符,領用是否規范;資產有無因管理不嚴造成損壞、偷盜等損失情況等。(7)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評價要點:資產出租、對外投資和擔保是否履行審批手續,資產處置是否履行審批手續。(8)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評價要點: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是否全部納入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自行采購的項目是否實行招投標。(9)合同管理情況。評價要點:應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是否訂立合同,是否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10)下屬單位監管情況。評價要點:是否建立對下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是否存在將有關資金轉移到下屬單位或以各種名目違規在下屬單位列支費用現象。(11)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評價要點:內部分工與牽制、現金管理、票據管理、預算管理、收費管理、采購管理、招投標管理、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專項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經費管理、對下屬單位管理、會計檔案管理等主要財務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制度全面完善;“良”為有個別制度缺失,缺陷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制度不完善,但無重大缺陷;“差”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12)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執行制度后取得的實際效果,是否存在因不嚴格執行制度而造成損失浪費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制度嚴格執行;“良”為存在個別制度執行不到位,但尚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中”為存在多個制度執行不到位,但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差”為有制度執行不到位而造成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1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情況。評價要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是否完整,往來款項結算、清理是否及時,有無利用往來賬隱瞞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項核算是否合規等。(14)預算完成情況。評價要點:有無編制赤字預算;預算項目是否完整、真實、細化,各項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并在法律規定賬戶核算,有無隱瞞收入、設立賬外賬的情況。(15)預算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按照預算執行,有無超預算、超標準現象;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問題。(16)收費政策執行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按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收費,有無自定項目、超范圍超標準收費;所使用的收費票據是否合法、合規;有無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規定。(17)支出的真實、合法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符合預算、是否符合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公務卡結算等有關政策規定;是否按規定標準提取;獎助學金的發放是否及時、足額、規范,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現象,或結余較大;是否采用虛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報銷。(18)專項經費使用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專款專用,有無存在虛列支出、擠占挪用情況;專項經費的使用績效,有無損失浪費。(19)審計整改情況。評價要點: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已整改。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整改;“良”為有個別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差”為整改不到位,且性質嚴重。(20)領導利用職權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違反決策程序直接干預重大經濟事項,是否在收入分配、經費開支、資產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關規定兩方面。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具體評分。(21)領導個人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一些與職務無關、但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如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22)所在部門干部、職工廉潔從業情況。評價要點:所在部門班子成員有無因與職務有關的廉政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職工有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生上述情況;“良”為有個別職工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中”為有個別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差”為有多名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23)所在部門財務清廉情況。評價要點:部門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并在一定范圍內私分財物的。其中對(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標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現問題;“良”為發現個別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金額較小;“中”為發現多個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涉及金額較小;“差”為發現存在性質嚴重或者涉及金額較大的問題。
(二)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量化評價評分表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范文5
一、高校經濟審計當前的情況
對于高校而言,內部經濟審計具體指代審計機構面向領導干部,圍繞財務收支情況與經濟活動開展審計、核實以及評價行為?,F階段,各個高校為調整和優化內部經濟審計工作,編制了適宜的審計制度,同時出臺審計規范,部分通過學校文件來頒布,還有一些借助內部規定進行頒布,這可完善相關配套體制。從總體層面而言,經濟審計工作處于良好的發展態勢,并慢慢躋身內部審計行列。相關調查表明,在大多數學校中,經濟審計均經由授權開展,且授權部門主要為組織部門。這表明,各所高校在審計授權中達成了一致,滿足經濟審計標準與特點。審計報告主要涉及審計開展情況、存在的不足、評價活動與改進意見等不同內容。即便高校審計報告與評價活動包括近乎相同的內容,然而,從具體層面而言,要求編制合理的體制。
二、高校內部經濟審計實踐問題
(一)宣傳不到位
因學習宣傳不到位,高校領導與群眾尚未形成全面的經濟審計認識,尤其是領導干部,思想態度不端正,無法將經濟審計看作普通的經濟監督手段,有些錯誤地理解為僅僅是問題干部方可被審,還有一些認為經濟審計必然會查出問題,使得干部經濟審計無法尋找有效突破口。另外,還存在下述不正確的認識:只針對領導干部開展審計工作,且調任或晉升已流出明確意向,經濟審計流于形式。
(二)審計內容不完整
現階段,對高校而言,內部經濟審計較為合理,其中審計內容以財政情況與財務收支為主,主要圍繞真實性、科學性與有效性,內部控制的健全性,關鍵經濟決策流程規范性、經濟資源利用程度展開檢查。但忽略經濟性,無視成效。另外,高校不屬于盈利機構,它是培養人才的主要搖籃,也是開展科學研究活動的基本場所,當評判高校效益時,不允許單純考慮經濟效益,還應兼顧社會效益。然而,審計與評價涉及的社會效益卻面臨較大難度。
(三)審計具有滯后性
現階段,大多數高校均是徹底調任領導或者完全退休后方開展經濟審計,此種模式不滿足先審計、后調任體制。另外,由于工作需求的作用,不可避免會遭遇領導干部一起轉崗或者離任現象,引發審計工作繁忙、時間緊迫與工作人員短缺等問題。同時,一些高校因缺少內部專職人員,外加業務水平的制約,嚴重阻礙了審計工作的開展。上述因素均會引發經濟審計滯后問題,進而降低審計質量。
(四)審計評價指標機制缺少有效性
一般條件下,任務書中并未提出具體的責任,無法開展量化考核,更不能有效、真實評價待審計者。在工作實踐過程,因缺少詳細的量化標準,未編制規范的評價標準,使得審計評價缺少規范性,存在盲目性。
(五)經濟審計尚未擺脫財務收支審計
現階段,在各所高校,主要面向財政收支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形式停留在就賬審賬,缺少深入調查。例如,待審查對象是否存在小金庫、是否存在賬外賬、是否存在因決策失誤而引發的資產流失問題。由于側重點模糊,不滿足經濟審計標準,無法完全展現經濟審計報告自身的價值,審計結果也無法引起領導干部的關注。
(六)審計人員短缺
因大量調動、集中任免,統一開展審計工作,審計任務繁重,加劇了其與審計人員數量之間的矛盾,直接關乎著審計效果,并可能降低審計質量。突擊性審計一般無法實現預期效果,外加因責任人長期任職,因審計力量不足,無法準確捋順經濟問題,使得審計開展不全面,制約審計質量。
三、開展經驗與改進對策
(一)強化領導,提升宣傳力度
明確領導認識在經濟審計開展中所發揮的作用。因審計工作涉及多項內容,較為艱巨,學校領導應引起重視,密切關注審計工作進展,提出對策,切實解決實際困難,全面監督,合理指導,進而增強自信心,提升責任感。高校經濟審計具有系統性,大部分人均存在認識不足的問題,不了解審計流程,因此,配合不到位。針對這一情況,應強化領導,提升宣傳力度,讓工作人員明確經濟審計在增強責任心、整改工作風氣、促進廉政建設中所發揮的作用。在具體的工作環節,審計部門應主動溝通相關部門,掌握年度審計項目,同時,列入技術范疇。以此來讓審計部門科學編排工作時間,規避突擊性任務,提升科學性,降低盲目性,規范開展審計工作。
(二)完善經濟審計內容
經濟審計的本質為績效審計,且具有人格化特性,因此,經濟審計不僅要滿足法律規范,還應增設效益性內容,同時,結合具體的審計對象,明確重點內容,以院系領導審計為例,不僅要結合預決算審核,還應參照教育服務產出,聯系社會效益,并剖析投入產出比,科學評價經費使用;在部門領導審計中,主要圍繞審計預決算落實與內部控制展開審計。
(三)優化配套體制
首先,大力開展立法建設,依托正在使用的審計法實施修改與調整,完善與領導干部審計相關的法律規定,確保經濟審計依法、規范開展;其次,詳細設定責任追究體系,針對由于不面向調任領導實施經濟審計與經濟審計不完全而引發用人失察、出現錯誤等問題進行嚴肅追究,同時編制具體的追究規范;最后,各個領域應編制適應自身,且規范、合理的指標體系,規范評價口徑,統一制定評價標準,增加評價活動的可行性。
(四)構建完整、合理的經濟評價機制
因高校自身具有特殊性,評價經濟活動不僅牽扯事業單位基本特性,還需兼顧企業單位自身性質。高校需要從自身著手,構建完整、合理的經濟評價機制,不斷規范和優化審計評價工作,以此來提升審計工作的可行性,增加審計結果的客觀性。編制經濟評價機制時,一定要堅持公正、關聯與可比性原則,合理利用定量以及定性分析方法,從標準、規范、經濟、有效等著手有效編制。
(五)創新審計方法,改善審計質量
首先,開展審計工作之前,廣泛收集資料文件,并在此之上,深入剖析審計風險點,掌握控制措施,同時編制詳細的審計方案。為此,待審計人員應撰寫述職報告,虛心聽取述職報告,進而幫助審計人員進一步掌握具體情況,降低盲目性;其次,準確把控審計重點,強調審計目標的落實,明確重大經濟決策流程以及開展效果,關心資產負債損益,重視內控制度編制。并借助調查問卷與舉報信箱等形式,搜集和掌握更多與經濟審計相關的信息;最后,嚴格開展復核工作,具體指代核檢審計底稿、檢查審計報告,有效找到審計錯誤,改善審計質量。增加與待審計對象之間的交流。另外,全面開發審計軟件,大面積推廣使用,以此來控制誤差、提升工作效率、減少審計風險。
(六)重視審計隊伍建設,增強業務素質
經濟審計工作要求從業人員應具備深厚的專業基礎與較強的專業技能。審計部門應圍繞優秀審計項目有計劃性地開展評選與分析活動,以此來增強業務素質,并構建良好的激勵體制,進而提升工作自主性,組織系統學習相關規范,有效把控政策界限,最終為有效考核與系統評價奠定基礎。高校經濟審計具有一定的專業性,且對政策性的要求較高,存在較大的風險,這要求審計人員應具備良好的素質修養,并明確審計工作性質。審計人員應秉持積極、公正的態度,滿懷使命感,全面貫徹審計核實問題,有效處理。在具體的審計環節,除要抗衡歪風邪氣、依法開展審計監督外,還應參照審計法有效維護合法權益,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行為。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范文6
本文作者:黃楊丁朝霞工作單位:中山大學審計處
我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現狀和存在問題分析
(一)在這種情況下,各高校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可行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制度就顯得非常重要。在被調查的66所高校中,60.61%的高校制訂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相關制度,尚有34.85%的高校明確回答沒有制訂該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是審計結果得到良好運用的一項重要制度保證,其建立和執行情況關系到高校組織、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部門對審計結果運用的溝通與協調是否充分和有效。調查發現,66.67%的高校制訂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該制度的草稿,但尚未正式發文。關于聯席會議的主要工作職責,在已制訂該制度(含已正式發文和未正式發文,下同)的高校中,有75%的高校包含了“監督檢查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落實情況”的職責,但只有北京某高校的聯席會議具備“交流通報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的職責,絕大多數高校沒有重視聯席會議對加強組織、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各部門之間關于審計結果運用的溝通和反饋作用。對于聯席會議制度的執行效果,在已制訂該制度的高校中,認為執行效果非常好的只有8.33%,認為執行效果良好的有54.17%,認為執行效果一般的有33.33%。各相關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上的協調和反饋仍然不到位。僅15.15%的內部審計部門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優秀的提請組織人事部門作為正面典型進行推廣;僅12.12%的組織人事部門向審計部門反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僅45.45%的紀檢監察部門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被審計領導干部,向學校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干部任用和職務調整的建議和意見。而財務部門甚少向審計部門反饋審計結果的運用情況。另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也是審計結果運用的一項重要舉措。調查發現,18.18%的高校制訂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該制度的草稿,72.73%的高校沒有制訂該制度。其中,12.12%的高校沒有制訂該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有實施審計結果公開。(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具體內容和報送對象分析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具體內容,在被調查的高校中,96.97%的高校包括審計報告,46.97%的高校包括管理建議書,42.42%的高校包括審計結果報告,12.12%的高校包括審計信息和簡報,還有少數高校出具審計結果落實書、審計要情等。其中,審計報告的報送對象主要包括組織部門、被審計領導干部和其所在單位、審計部門主管校領導、被審計單位主管校領導或主管部門,少數高校還將審計報告報送紀檢監察部門、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人事部門。而審計管理建議書的報送對象主要是被審計領導干部和其所在單位、審計部門主管校領導;審計結果報告、審計信息和簡報的報送對象則主要是組織部門和審計部門主管校領導。目前,法規制度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尚未作強制性的規定,各高校具體如何運用、運用到什么程度都具有一定的靈活度。而高校內部審計與上級部門監管、外部單位監督不同,不具備強制性。在這一環境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成果,能否得到良好運用和落實,就與學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是否重視內部審計和審計結果密切相關。調查發現,部分高校仍存在一些部門對審計結果運用不夠重視,如財務、設備、人事等相關職能部門。(三)高校各部門和單位對經濟審計結果運用現狀分析基于調查的可行性,本文重點考察高校內部審計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財務部門、被審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現狀。1.內部審計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現狀。經統計,目前,高校內部審計部門運用審計結果的主要途徑如表1所示。2.組織、人事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現狀。組織、人事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主要途徑有:68.18%的被調查高校組織人事部門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66.67%的高校組織人事部門將審計結果和運用情況存入領導干部本人檔案;59.09%的高校組織人事部門將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3.紀檢、監察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現狀。有63.64%的被調查高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審計部門在移送通知書或審計報告中所提及的嚴重違法違規的領導干部及相關責任人,及時立案調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而紀檢監察部門采用其他途徑運用審計結果的高校占被調查高校的比例均在半數以下。4.財務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現狀。統計數據顯示,80.30%的被調查高校財務部門根據審計結果反映的普遍性問題,及時研究分析,針對薄弱環節完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而財務部門采用其他途徑運用審計結果的高校占被調查高校的比例均在半數以下。5.被審計單位和主管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現狀。統計發現,被審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途徑比較集中,有80.30%的高校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報告中所反映的問題結合本單位實施整改,并向審計部門提交整改報告;78.79%的高校被審計單位主管部門對審計結果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制訂相應的管理和監督措施;65.15%的高校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在職權范圍內進行調查處理。(四)影響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主要因素分析對制度和機制方面的影響因素,80.30%的被調查高校審計部門負責人認為,“先審后離”原則未真正落實是影響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重要因素之一;77.27%的被調查人認為,學校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制度仍需健全和完善;54.55%的調查人認為,學校審計力量不足也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自身方面的因素,80.30%的被調查人認為審計結果中關于經濟責任的界定難度大;71.21%的被調查人認為審計結果中審計評價缺乏科學統一的標準。
完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機制的舉措
(一)完善制度建設,加大執行力度只有健全審計結果運用相關制度,完善制度環境,審計結果運用才能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工作制度,并加大執行力度。進一步明確審計、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財務、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等各部門和個人在運用審計結果工作中的目標、原則、方式、責任、要求和考核檢查辦法等,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二)建立健全各部門間關于審計結果運用的組織協調機制加強紀檢監察、審計、組織人事等各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細化其在審計結果運用方面的職責,如研究制訂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方面的規章制度,跟蹤檢查、交流通報各部門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和審計結論落實情況,協調解決結果運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等。二是要明確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關于審計結果運用情況什么時候應反饋、如何反饋、責任如何追究等。(三)進一步營造審計結果運用的良好環境只有營造高校內部重視內部審計,認可內部審計結果的良好氛圍,才能提高內部審計結果運用的質量,提升內部審計工作的成效。高校內部審計部門需積極主動爭取各方的重視。一是要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積極宣傳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義、內部審計的理念,提高被審計學校各職能部門對內部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認識,增強對內部審計根本目的是為學校增加價值、為各單位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服務的理解。二是可以把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通過一定形式進行推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四)建立任中和離任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先審后離”原則未真正落實是被調查高校審計部門負責人中認為影響審計結果運用的重要因素。目前,高校“先審后離”的情況仍十分普遍,要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效果,使其真正成為高校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應逐步建立起任中和離任相結合的審計監督機制。將審計監督關口前移,在屆內至少進行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實時監督;又可緩解內部審計部門在領導干部集中換屆時成批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壓力,化整為零,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五)注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質量的提高審計結果的質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審計結果運用的質量。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根據組織人事部門等審計結果使用主體的需要,提高審計結果的質量,做到重點突出、分析到位、表達準確,必要的專業術語應盡量解釋清楚,并提高審計效率,做到報送及時。應建立健全科學統一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蓮闹贫葘用嬷朴喗洕熑螌徲嬙u價體系的具體辦法,對評價原則、評價程序、評價內容、評價方法和評價標準進行統一,使評價體系既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又能體現出一定的區分度,便于組織人事部門理解和運用。同時,在實際工作中要不斷探索經濟責任界定的途徑《。規定》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作了新的界定。在實際操作中應吃透《規定》的精神實質,把握在決策和執行環節上領導干部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分清責任主體,準確辨別責任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