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

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文1

一、會計行為異化的基本認知與產生內因

會計行為異化,指的是在一定主體在相關利益驅動下,對合法的會計行為進行一定的扭曲,產生不真實的財務數據。一般而言,會計行為主要包括四個內容,分別為會計確定、會計計量、會計記錄與會計報告,其四個內容構成了會計循環過程。如企業其自身的財務數據信息出現失真,則其在會計循環過程中則出現了行為異化,其行為異化,具體表現為會計舞弊、會計盈余操作與會計盈余管理等。會計行為異化之所以產生,存在著一定的內因,在保險公司中,會計行為異化內因多表現為獲利。獲利動機屬于會計循環過程中出現行為異化的具體動機,在會計行為中采取異化方式幫助利益者獲取索取權與要素貢獻。如利益相關者其在企業運行中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基本相對,在會計行為中其利益分配能夠滿足相關利益者的獲利需求時,其行為剩余規范的,如兩者出現錯位時,具備控制權的利益者為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會對會計行為進行干涉與操縱,讓其滿足自身了利益,這種行為勢必會侵犯其他利益者利益,這種行為即為會計異化。

二、財產保險公司會計行為異化的具體類型與外部表現進行認知

在財產保險公司運行中,其會計行為異化,大致可以劃分為三種類型,表現為內生性會計行為異化、規則性會計行為異化與外激性會計行為異化。雖然三種類型的會計行為異化早操作上存在著一定差異,但其異化行為的產生,均是因相關利益者利益要求權與控制權關系上的錯位引起的,壓力、機會與自我辯解屬于其會計行為異化產生的重要內因。

(一)內生性會計行為異化及其形式

在保險公司運行過程中,其高管人員在企業決策與管理中具備較大自主權,如其自主權超出了董事會約束或制約時,其則會受利益因素驅動,通過會計行為,擴大自身利益而侵占其他主體利益,從而造成會計行為扭曲,導致其會計行為異化。這種行為即為內生性會計行為異化,其異化實現是由機會、壓力與理性自我辯解三個因子綜合作用所產生的結果,其中機會作為主要的因素。其內生性會計行為異化,具體表現為: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調節年度保護收入拆單,讓高管人員降低下一年度保費考核壓力;設置虛掛中介業務形式,套取公司相關手續費用,實則作補貼手續費與職務消費;利用職務進行埋單、撕單、虛造費用或賠償等方式,套取資金或截留資金,將其資金作為補助或績效工資或職務消費等應用;通過管理費用、調節賠償準備金、調節賠償時間等方式進行利潤調節,進行公司盈余管理,從而讓利潤指標滿足相關標準獲得相應待遇與福利,同時降低下一年利潤壓力。

(二)外激性會計行為異化與其形式

股東與債權人等保險公司外部治理者,在其對利益要求權利與對公司治理控制權利之間的對應關系出現錯位時,引起了一定的會計行為異化,即為外激性會計行為異化,屬于保險公司管理外部的會計行為異化。從整體而言,引起外激性會計行為異化的主要內因為壓力因子,加上會計準則之中存在著一定的漏洞,為其會計行為異化提供了機會,在理性自我辯解后形成的一種會計行為異化。具體表現形式為:通過費用虛列等方式,對支付中介手續費資金進行套取,以實現完成上級核定保費規模,達到績效考核的標準,從而確保其自身福利;采取措施,將費用性支出進行資本化處理,或提取賠償準備金,對利潤指標進行調節,對償付能力調節進行處理,從而獲得股東注資,保證自己職位;高層管理人員對監管部門的行政出發等信息進行推遲或選擇性披露,避免被股東問責,確保自己能夠繼續工作;向監管部門呈送文件與資料存在著虛假成分,以通過監管部門監管行為,滿足其利益相關者要求。

(三)規則性會計行為異化及其形式

規則性會計行為異化的出現,是因保險公司內部與公司外部制度提供者其利益要求權利與控制能力權利之間的對應關系出現錯位時所產生,在制度編制過程中對正當會計行為進行扭曲。稅務職能部門與保險監管部門,承擔著編制保險公司外部治理制度,保險公司內部高層管理部門則負責提供內部治理相關規則制度。其主體在進行編制制度時,均存在著一定的獲利動機。規則性會計行為異化,其表現形式主要為:為營銷工作人員發放基本工資與相關績效工資,實際則為支付營銷員手續費用;通過費用虛列方式,進行現金套取,實際則用于編外人員福利發放、預算外資產購買或其他個人費用支出;將商業險費用支出部分納入到政策性保險范疇之中;虛列費用進行資金套取并支付廣告宣傳費用、招待費用等;保險公司經營險種難以做到獨立核算,缺乏核算精度,導致具體損益評估不精度。

三、基于會計行為異化的財產保險公司處理行為探究

會計行為異化,其產生根源在于參與企業治理的利益相關者,因企業治理控制權與利益要求權之間的關系錯誤所引起的問題。為此,實現對保險公司會計行為異化處理,要求以其問題根源入手,加強保險公司內部整治,尤其是針對公司內部高層管理人員,應構建出滿足公司發展實際的有效操作的激勵約束機制,能夠有效避免出現內生性會計行為異化;基于保險公司外部治理,應積極發揮高層管理人員的選擇機制與業績考核機制,能夠實現對外激性會計行為異化的抑制;通過進行制度完善,合理落實新會計準則,貫徹相關內部管理規定,能夠有效抑制規則性會計行為異化。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結合公司實際,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通過分析保險公司實際情況,合理進行內部治理體系改善,明確構建出利益相關者共同決定的董事會與監事會,明確各方面利益者的權利架構。一般而言,在董事會與監事會中,應當吸納部分股東、員工與債權人代表參與其中,從而較為全面的表現出各方面利益。第二,完善并落實科學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選擇機制、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在保險公司之中,高層管理人員屬于經營及決策的重要主體,其本身在整個公司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位置,其主體與會計行為異化存在著緊密關系。通過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管理與控制,是企業內部治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防止企業會計行為異化的重要舉措。為此,在保險公司任命高層管理人員時,需要對其任職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并建立高管人才儲備計劃,設置人才合理流動機制,設置相關的約束機制與監督機制,防止出現會計行為異化問題;第三,進一步完善保險法律法規與內部控制制度。通過完善保險法律法規,設置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可以為會計行為提供約束力,保障正當會計行為。如法律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存在著不完善問題,則會引起會計行為異化問題。此外,還應完善相關的稅法、會計法等規定,加大對保險會計人員的持續性教育,不斷提高保險會計人員其專業技能與職業道德,避免出現規范性會計行為異化;第四,充分發揮審計監管作用,完善保險公司會計審計制度。為切實控制會計行為異化問題,應加快完善保險公司內部會計審計制度,高度重視會計稽查與審計工作,采取委派方式,確?;榕c審計工作人員獨立于公司內部利益外,通過其獨立性強化企業內部審查與監督力度,可以聘請第三方參與到公司內部審計之中,提高內部管理與控制能力,抑制財產公司會計行為異化。

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文2

一、會計憑證失真、會計賬簿失真、會計報表失真、會計從業人員的個人綜合素質、會計規則的發展落后于會計本身的發展、會計監督機構的落后、利益的驅使、法律體系的不健全性、社會體經濟系發展的不均衡、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個人素質、會計相關法則的更新、會計監督機構的的完善、加強完善法律意識、加強企業財務的會計信息化網絡建設、會計信息失真嚴重影響了會計的監督職能,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會計信息在現代社會的企業經營、投資、政府決策等領域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監督和預測作用,但會計信息的失真使得這種作用難以發揮甚至起到了反作用。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所有制結構的變化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籌資活動多樣化,社會各界對會計信息質量的關注更為廣泛。會計信息失真已經發展成為當前困擾我們的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并尋求解決問題的治理的對策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監督對策

切實解決好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是一項關系到企業乃至國民經濟能否健康發展,社會能否穩定的重要問題。

所謂會計信息失真是指會計信息沒有真實地反映企業客觀的經營活動,通過編制虛假的信息,給投資決策者及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帶來誤導性影響的一種現象。會計信息失真直接影響了投資者、債權人等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微觀決策及政府的宏觀經濟決策,減少了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金的清繳,嚴重危害了國家、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因而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性

監督職能是會計的職能之一。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是能否正確反應事實情況的依據。是企業公司監督決策維護正常經濟秩序,是防范損失、管理風險,保護投資者、受益人利益的基本前提。虛假的會計信息不僅不僅提供了虛假的財務狀況和資金流動傾向還會使會計喪失真實的監督能力,而且成為影響企業經濟秩序和企業發展的重要前途,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早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處理好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是一項關系到企業能否健康發展,國民經濟能否有效增長大事。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表現形式

會計信息失真即會計信息不能準確完整及時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在會計實務中,有兩類表現形式,即“假賬真算”和“真賬假算”。所謂“假賬真算”即經濟業務,本身是虛假的,而會計處理是真實的,造成了會計信息失真,如虛開發票、編制虛假預算等。所謂“真賬假算”即經濟業務本身是真實的,會計處理方法是違規的,以致提供的會計信息失真,如不合理地利用會計政策等。

三、具體表現形式

1.會計憑證失真。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是記錄經濟活動,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據。也是登記帳簿、進行會計監督的重要依據。其失真主要表現形式為:某幾個單位或某幾個人相互串通,違反票據法虛開發票金額,甚至無中生有,謀取私利。對自制憑證失真而言,主要在于生產成本和產品銷售成本結算等方面虛報假報。會計人員依據此類原始憑證處理會計業務,就會使會計信息失真。

2.會計賬簿失真。會計賬簿簡稱賬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相互聯系的賬頁所組成,用來序時、分類地全面記錄一個企業、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會計簿籍。會計賬薄是反應每天發生的各種經濟業務。主要表現是為了完成某項經濟效益指標,或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失真的表現是不按真實性原則或權責發生制原則處理業務。主要方式有:把本應當記入當期間費用轉入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產科目,把應當記入當期損益的支出不入帳或少入賬,把應當處理的待處理財產損益長期掛帳,把已經銷售的商品或產品成本高留低轉形成潛虧等通過改變會計科目來改變資金的流動。

3.會計報表失真。會計報表是根據日常會計核算資料定期編制的,綜合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它是企業財務報告的主要部分,是企業向外傳遞會計信息的主要手段。就資產負債表而言,一些單位將預收(付)賬款歸入應收(付)賬款科目反映,將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資產和長期負債不單獨列表示等。對利潤表而言,主要表現為實現利潤指標失真。對現金流量表而言,由于其是一個新生事物,編制有一定的難度,加上我國會計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常常湊幾個數字來應付差事,因而并不能真實地反映出企業的獲現能力和現金流量情況。

四、產生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1.會計從業人員的個人綜合素質

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F階段我國的會計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偏低。有的只是經過簡單的會計培訓就開始從事會計行業,缺少對相關知識的學習。他們經過短期的培訓而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并不具備系統的會計專業知識,受知識水平的限制不能避免出現錯誤從而使會計信息失真。

2.會計規則的發展落后于會計本身的發展

會計的發展是迅速的,尤其是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突飛猛烈的發展也帶動了會計本身的迅速的發展。而有些會計的制度并沒有隨著會計本身迅速發展而迅速發展。這樣有的會計從業人員就還是按著原有處理方法來處理賬目。出現了不相符的情況,這樣就產生了會計信息的失真。

3.會計監督機構的落后

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都有權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對企業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對企業的經濟進行外部監督。而這些部門本身的體系落后于本生的發展。這樣在實施外部監督時就產生的局限性。不能在內部缺失后有一個積極的有效的外部監督,也就失去了監督的意義。從而產生了會計信息的失真。

4.利益的驅使

某些會計從業人員為了謀取個人利益或者受他人的驅使,未能按照事實依據,制作虛假的會計賬薄,從而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帶來經濟損失。

5.法律體系的不健全性

會計相關法律體系的不健全,有些法律都是當出現了真實案例以后才制定的。對那些觸犯了相關會計法律的會計從業人員的處罰不夠嚴厲,從而沒讓犯罪人員感受到法律威懾性。在面對法律制裁與利益之間執意選擇觸犯法律謀取私利。給公司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6.社會體經濟系發展的不均衡

當今社會經濟體系迅速發展,但是總體來看經濟的發展不均衡,這就使那些越是發展蓬勃的體系就越健全的發展,相對而言那些在一定時期內沒有能迅速發展的經濟體系就不能得到有效的發展。長期這樣就形成畸形,給那些處于畸形發展中企業里的會計行業帶來負面的影響,給會計行業帶來錯誤信息從而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五、防范會計信息失真的對策

1.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個人素質

從會計從業人員的培訓開始應選擇優秀的人才,在培訓中注重基礎知識的培訓同時加強相關知識和法律的學習,定期對相關知識進行復習。提高自己的個人素質綜合能力.

2.會計相關法則的更新

對會計法規及時進行更新,不能落后于會計自身的發展速度。當出現相關法規的修改和制定時應迅速全面的推廣實施。多從先進國家的會計方法中找出適合我國會計的方法。

3.會計監督機構的的完善

會計相關機構應該健全和完善監督體系,加大監督力度,增強會計監督的全面性和權威性。建立與完善企業內部會計的監督體系,嚴格會計核算基本程序。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責任監督,明確注冊會計師對會計信息審查鑒證的法律責任。國家財政、稅務、工商等行政部門,不僅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而且也是會計信息真實性的監督者,各部門應結合各自專業職責,切實履行監督職能。

4.加強完善法律意識

健全和完善會計相關法律以及法規,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懂守法的意識。讓會計從業人員將法律和法規銘記于心,防范于未然。嚴肅經濟法規,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是加大了對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打擊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5.加強企業財務的會計信息化網絡建設

隨著信息化網絡建設,將傳統的企業會計業務融入到現代科技當中去,大力開辟計算機在企業會計業務中的應用領域。選用最新應用軟件,將信息網絡應用觸角伸入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每一個領域,同規范、嚴密的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緊密相連,消除在會計基礎信息取得方面人為因素造成的隨意性,力爭將不確定的人為因素控制在最小的范圍之中。

六、總結

會計信息失真嚴重影響了會計的監督職能。導致決策者做出錯誤的決策從而使企業公司乃至國家經濟不能健康有效的發展。正因為如此,現在我們全社會都在關心會計信息的的質量、努力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防止會計信息失真,需要我們社會的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會計信息失真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我們不斷完善會計法律法規,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加強對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會計信息失真是可以有效抑制和避免的。只有從全局著手,進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經濟監督體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才能為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會計監督機制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作為財政部門,要通過各種形式,將會計從業人員培訓落實到位,提高他們的從業水平和職業道德,為會計監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加強對會計監督隊伍的培訓。除業務知識外,還要注重培養他們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嚴格遵守監督人員職業道德,樹立財政人的良好形象。

參考文獻:

1.陳文輝,陳琪,劉星:《關于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失真與審計監督的思考》[J].審計與理財,2003(12)

2.尹勤英:《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及解決對策》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07

3.戴蕾:《現代商業》同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2009.(09)

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文3

【關鍵詞】民事執行;檢察監督;執行亂;執行難;構建

一、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概念

民事執行監督,是指“具有監督權的機關認為受其監督的民事執行機關在執行程序中做出的裁定、決定、通知或具體執行行為不當或者存在錯誤,要求受監督的民事執行機關予以矯正的法律制度”。如上所述,民事執行的監督形式和內容十分廣泛,但是,作為憲法規定的專門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是各界呼聲最高也是最重要的方式。檢察機關對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簡稱民事執行檢察監督,是指享有民事檢察權的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執行實施行為或執行裁決行為進行監察與督促,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糾正執行錯誤的意見,從而規范民事執行權合法、合理運行的法律制度。

二、我國民事執行監督的運行現狀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民事糾紛的數量也在與日俱增,而社會公眾法治觀念的提升、維權意識的加強,也使得更多的人愿意選擇法院、仲裁委員會等權威機構來解決民事糾紛,生效裁判的數量自然也隨之增長。在民事執行案件數量大爆炸的年代,“執行難”、“執行亂”現象愈演愈烈,其原因各有不同:“執行難”的原因包括當事人、法院、地方保護、部門保護、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執行亂”的原因相對單一,主要是因法院不按照正常程序執行或消極執行。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部分“執行亂”是在“執行難”的大環境中滋生的,反過來“執行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執行難”,二者緊密聯系。

(一)民事“執行亂”的具體表現

“執行亂”涉及到執行權行使的正當性問題。“執行亂”案件的具體表現有以下幾種情形:(1)執行指導理念錯誤導致的執行亂。由于法院工作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文明的司法觀念和落后的執行環境之間存在落差。(2)消極違法執行。執行人員不遵守法律規定,以一種不作為的姿態對應當強制執行的案件消極拖沓、不予執行。(3)積極違法執行。執行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積極采取不當執行的行為。

(二)民事“執行難”的具體表現

“執行難”涉及到被執行文書的實踐性問題。具體表現形式有:(1)被執行人久拖硬抗。這是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常用方式。(2)委托執行難。當被執行人或者執行標的在外地的時候,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委托執行的執結率普遍不高,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3)反執行的花樣不斷翻新。越來越多的企業法人成為反執行的主體,有的借改制之際轉移資產,有的通過抽逃資金的方式轉移資產等。

三、民事執行檢察監督具體制度的構建

(一)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原則

(1)依法監督。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只要發現有違反國家法律統一和正確實施的情形,檢察機關就應進行監督,而無需當事人申請;二是檢察機關的監督要建立在自身合法的基礎上,不僅體現在對民事執行監督的程序嚴格、合法上,還體現在監督活動的具體實施方面也必須符合法律規定。(2)有限監督原則。由于我國民事檢察制度運行環境的限制,檢察機關的監督應有合理的邊界范圍。檢察機關所進行的民事檢察監督在理論上涉及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監督兩個方而,但在司法實踐中,應把監督重點放在案件合法性監督上。從法院的角度來看,如果檢察機關對案件的合理性進行監督,將與法院的自由裁量權發生沖突,有干涉審判獨立之嫌。從當事人的角度而言,檢察機關過多關注案件合理性問題將與當事人處分權發生沖突,有違私法自治。此外,民事檢察制度的啟動,必然要進行相應司法資源的投入,在我國現有司法資源相對缺乏的情況下,檢察機關的民事監督應放在對案件的合法性監督上。(3)事后監督與事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證審判機關執行案件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通常應在違法的、不當的執行行為發生后檢察機關才啟動監督程序。但執行程序的特殊性在于,有些案件一旦執行完畢其結果往往不可逆轉,所以在違法的、不當的執行行為發生后,雖然案件未執行完畢,檢察機關仍應依法啟動監督程序。如果將監督理解為案件執行完結后才能監督,則會出現兩種不利后果:因時過境遷、物是人非,監督程序已無法啟動或已無實際意義,或者因執行案件長期無法執行完畢,監督程序也長期無法啟動。(4)監督效率優先原則。雖然公正與效率同為法律的價值取向,但在訴訟中的不同階段應有所側重。民事執行畢竟不同于民事審判:審判的實質是通過厘清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法律關系以解決糾紛,在價值取向上更側重于公正。而執行的目的在于盡快實現裁判文書所確定的權利,其價值取向更加側重于效率。因此,決不能因為檢察機關的介入而使得執行程序變得冗長復雜,執行工作變得拖沓,這不僅不利于解決執行難,反而會加劇執行難。

(二)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范圍

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范圍,本質上也就是監督對象,主要是執行瑕疵。執行瑕疵是執行程序或執行行為有違法律規定的情形。具體包括違法民事執行行為和不當民事執行行為兩種形態。

1.違法民事執行行為。違法民事執行行為一般存在如下幾種情形:(1)執行開始要件欠缺;(2)執行主體不合法。執行機關、執行債權人或者執行債務人任何一個主體不合法,(3)執行內容不合法;(4)執行標的錯誤,包括財產和行為。(5)存在執行障礙事由,主要是指存在執行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或者執行名義被變更、撤銷等情形,執行機關應當及時終止、中止或變更執行措施卻不作為的違法行為。

2.不當民事執行行為。不當的執行行為是指執行機關在民事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形式上合法但不合理,從而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民事執行行為。這種標準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以把握,具體來看主要包括怠于執行、嚴重的不文明執法、違反法律職業道德的行為以及濫用執行權損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方式

在民事執行過程中,因執行瑕疵的違法程度存在差異,執行監督也應當根據執行瑕疵的具體情形確定有針對性的監督方式,從而確保監督的效果。在設計執行監督制度時應當明確規定如下幾種監督方式:

1.檢察建議。檢察建議、糾正意見等監督方式是人民檢察院應用較為廣泛的一種監督方式,該種監督方式具有靈活性、快捷性的特點,也易于被法院所接受,且在近年檢察機關對執行監督的試點中也取得了較好成效,因而應當繼續保留,但是,檢察機關在發出檢察建議的同時,還應當制作檢察監督意見書,說明有關的事實和理由,并附證據材料,以便法院及時糾正。部分學者認為,在司法實踐中該種監督方式缺乏剛性,檢察機關提出的監督意見是否被采納完全取決于法院的態度,因此監督效果會受到很大的限制,筆者認為這種質疑具有一定的道理,這種監督方式的適用范圍應當進行一定的限制。具體到檢察建議的監督范圍,應當主要適用于不當執行行為,因其本身難以證明,且是否不當具有較大的主觀性,也不易把握,而這種執行瑕疵又需要監督,結合檢察建議的柔性特征,從而使得其對不當民事執行行為的監督較為適宜。違法執行行為的破壞力較大,其得到及時糾正需要強有力的外部監督保障,不宜以檢察建議對其進行監督。

2.糾正違法通知書。為了克服檢察建議等檢察監督方式剛性不足的弊端,需要創建糾正違法通知書這種具有較強約束力的監督方式,一旦檢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執行機構必須及時糾正,除非經復議后上級檢察機關認為法院有充分的事實及法律依據而撤銷該糾正違法通知書的,但發出檢察建議的前提是檢察機關經過調查及詢問當事人已確定執行行為違法。檢察機關以抗訴作為民事執行監督的方式需慎重,因為涉及當事人實體利益的執行瑕疵,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執行救濟制度和執行監督制度獲得充分的救濟保障。

(四)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保障性權力

“法律監督權不應是抽象的,而應是具體的、現實的和可操作的,必須有配套的具體手段,否則,監督權就會成為空中樓閣,無從操作,無從實現,最終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擺設”。要確保民事執行檢察監督制度的有效實施必須配置相應的監督手段即保障性權力,主要是調查取證權。通過調查收集證據核實有關情況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權的基本手段,同樣也是確保人民檢察院判斷準確性的重要途徑,是其對民事執行活動進行有效監督的根本保障。因此在此次民事訴訟立法修改引入民事執行檢察監督制度的同時,還應賦予人民檢察院調查取證權。

參 考 文 獻

[1]沈宗靈.《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2]譚桂秋.《民事執行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3]田凱.《執行監督論》.中國檢察出版社,2010

[4]徐漢明,蔡虹.《中國民事法律監督程序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

2009

[5]童兆洪.《民事執行前沿問題》.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6]江偉.《民事訴訟法專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7]沈德詠,張根大.《中國強制執行制度改革理論研究與實踐總結》.法律出版社,2003

[8]彭世忠,郭劍.《民事執行的檢察監督》.現代法學.2003

[9]何小敏,吳世東.《檢察機關民事執行監督職能》.人民檢察.2004

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文4

1. “實質重于形式”概念解析

“實質重于形式”是指經濟實質重于具體表現形式(包括法律形式);“形式”是指包括法律形式在內的具體表現形式,“實質”是指經濟實質。該原則是對衡量會計信息質量的一般原則和確認計量的一般原則的補充,是起修正性質的一般原則。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增加該條原則也是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表現。《國際會計準則》第35條規定:“如果信息要想忠實反映它所擬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項,那就必須根據它的法律形式進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它事項的實質,不總是與它們外在的法律或設計形式相一致。”可以看出,《國際會計準則》第35條即是對交易或其它事項進行核算和反映時要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能夠保證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業務的形式和內容也多種多樣。某些經濟業務,其外在形式或人為形式與其實質內容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在會計核算中為了真實反映這類經濟業務,保證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就應根據經濟業務的實質內容而不是根據其外在的法律形式進行核算和反映。在會計核算中運用該原則時,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具體當交易或事項的外在法律形式或人為形式不能完全真實的反映其實質內容時,就要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進行會計核算,為決策者作出正確決策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2.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出現的必然性

2.1企業組織形式和業務的復雜化因素。首先,由于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企業形式多樣化發展,如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單一企業和企業集團、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等。它們對會計核算和會計信息披露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其次,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資本市場、證券市場等新興市場逐步發展,一些新的業務如投資、兼并、重組、融資,特別是創新經濟業務的出現,會計對象的不確定性增加。企業經濟業務的復雜化要求企業進行會計處理時,在不同的會計原則、方法和程序之間進行選擇。會計人員可以按照交易性質、實質和結果,進行判斷和處理。

2.2會計準則國際化趨勢影響。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經濟與國際經濟交往加深,對會計準則國際化提出了必然的要求。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國際貿易和國際資本市場的擴大,國際會計準則將影響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規模和趨勢?!秶H會計準則》中指出:“信息如果要想如實反映其所擬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項,那就必須根據它們的實質和經濟現實,而不是僅僅根據它們的法律形式進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他事項的實質,與它們的法律形式或人為形式的明顯外表并不總是一致的。例如,企業將一項資產處理給另一單位,可以在文件中聲稱將法律所有權轉移給該單位,然而,可能還存在確保企業繼續享受該項資產中所包含的未來經濟利益的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將其作為一項銷售來報告就不是如實反映所達成的交易”。我國要加入國際資本市場,參與國際貿易的競爭,就必須按國際慣例向國際投資者和債權人提供真實、公允、可比的會計信息。

2.3原有準則、制度存在缺陷。在我國市場經濟剛起步階段所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有較大的局限性,會計準則體系也不完善。原有制度所規定的某些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已不能適應企業實際情況的需要,導致企業所反映的各項會計要素缺乏可靠性。

3. 會計核算中“實質與形式”不符的事項

隨著企業經濟業務的復雜化、多樣化,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一方面是會計準則的補充和修正,能夠保證會計核算信息與客觀經濟事實相符。但另一方面也給會計人員帶來了可供操作的空間。如某些企業出于自身利益角度的考慮,有意回避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的本來意圖,出現越軌行為,這一點在固定資產租賃分類中尤為明顯,如通過巧妙設計租約條款,將實為融資租賃的變為經營租賃,從而為企業在賬面上減少了負債。也就是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的運用對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道德素質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同時也說明新準則的實施對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道德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實質與形式”不符的原因分析

4.1法制不健全。我國加入WTO以來,國際交往日益加深。資本時常、證明券市場等新興市場迅速發展,一些新的業務如投資、重組、融資、兼并,特別是創新經濟業務的出現,與會計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跟不上經濟發展的要求。例如,我國會計基本準則中至今尚未明確提出并強調該原則,具體準則中雖有所提及,但對于何謂“實質”,何謂“形式”,何謂“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準則中并無細言。似有非有、尤抱琵琶半遮面,這種模糊性規定更易令人蠱惑;同時,雖然準則制定者在潛意識里已強調這一原則,但事實上的掩而不露、欲遮還羞,是很難將其旨意確切無誤地傳遞給準則執行者的,從而又在無形中提高了操作上的難度系數,產生了“實質與形式不符”的事項。

4.2會計基礎薄弱。目前,會計基礎薄弱,會計人員因知識水平、職業經驗和實際駕馭能力的局限,理解不夠、把握不準。例如:根據美國學者艾爾伯特赫希曼著名的“水桶效應”理論,尚需進行更深層次的理論分析,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多數會計人員可以如實地描述風險。為提高實質重于形式的可操作性、變企業的“暗箱操作”為“陽光作業”,進而增強會計信息的透明度與相關性。企業應根據重要性原則,按業務的絕對金額與相對比例,以及發生頻率,規定由一定級別的會計人員對業務的經濟實質作出判斷后,再進行有關帳務處理。

4.3人為操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許多交易或事項在經濟實質與法律方面不一致,甚至發生悖離。這一方面使會計人員選用會計政策時可能無所適從,另一方面企業的會計政策和會計{陪計方法在具體執行中有很大的人為性,這也給會計人員帶來了可操作空間。因此,會計人員為了不同的目的,而產生了“實質與形式不符”的事項。例如:有的上市公司則為了能保證“連續三年盈利”,只是象征性地計提了少量的資產減值準備。這種形式與實質的背離,是值得管理層關注的一個問題。

5. 貫徹“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應關注的問題

5.1熟悉、掌握各項會計法規、制度。熟悉掌握各項會計法規、制度,如《企業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法》等?,F代社會正處于高速發展的信息時代,會計人員對國家最新的財經方針政策要及時學習和運用。對于具體的經濟事項,首先應了解現行準則和相關制度是否有所規定,只有沒有規定的才需要根據會計原則作出判斷。判斷時要以法律法規為準繩,約束和限制會計人員的違規或作假行為。

5.2提高會計自身的專業勝任能力。會計職業判斷要求會計人員既要掌握會計基本理論,熟悉與會計工作相關的經濟、金融、貿易、外匯等相關知識,又要吸收一切先進的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積極投身于會計工作實踐,以客觀存在為依據,更新思維方式,提高創新能力,運用現代分析方法,避免主觀臆斷,充分認識和估計經濟環境的正確性,提高會計職業判斷的準確性,以提高自身專業勝任能力。

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文5

【關鍵詞】持有;作為;不作為;第三行為形式;持有型犯罪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4)02-111-01

一、持有的概念和特征

由于學界對持有的性質的爭議頗多,因此對于持有的內涵也各執己見,莫衷一是。有觀點認為,持有是行為人與物品之間的一種事實上的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也有觀點認為,持有是行為人對物品的占有和支配。還有觀點認為,持有是指違反刑事法律,對法定違禁物品進行事實上或法律上支配或控制的一種故意行為。以上觀點都是圍繞人與物的支配和控制關系對持有進行定義,筆者認為,持有是行為人對特定物品的實力支配和控制。

一般而言,持有具有以下幾點特征:第一,特定物品處于行為人支配的狀況下,持有與該支配關系同時存在,并且持有引起的非法狀態與持有同時存在。第二,持有的表現形式具有多樣性。行為人對特定物品的“支配、控制”可以由保管、攜帶、藏匿、轉移等具體的行為方式或這些具體的行為方式的組合來實現;第三,持有并不要求持有人對特定物品擁有所有權,所有權的歸屬并不影響持有的成立;第四,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間接持有也可以成立持有;第五,持有不以持續一定時間為必要。行為人只要有支配之意思,并以一定方式實現即可構成持有。第六,持有的對象具有特殊性。表現在,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持有的對象有管制物品、非法物品、財產、絕密、機密文件等。

二、持有的行為性

在對持有的性質作出判定之前,首先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持有的行為性。持有屬于行為,已為多數國家和學者所認可和支持,然而仍有少數學者持否定態度。否定論的代表、美國著名刑法學家道格拉斯?N?胡薩克認為:持有不屬于行為,而屬于事態(事物的狀態)。其將持有歸結為與行為同一層次的概念,且提出“無行為的刑事責任”的觀點。該觀點得到了很多學者的認同。如英國一學者認為:“有時,犯罪定義與其說是涉及到一個作為或不作為,還不如說是僅僅涉及到一個外部事件。只要有事件就可以構成的所有犯罪,都是有制定法規定的。”具體規定為:如果一個人在其住所之外攜帶有用于夜盜、盜竊或欺詐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物品,此人就構成了犯罪。由此,持有作為可以引起刑事法律關系的事實和狀態可以產生與刑法中的危害行為同樣的效果。我國一學者也認為,持有只是一種現象上的歸屬狀態或關系而不是任何意義上的“行為”。

對于上述少數學者主張的“狀態說”,筆者不敢茍同,該觀點是經不起推敲的。本文堅持認為持有屬于行為,主要基于一下理由:

第一,無行為即無犯罪。刑法規范規制的對象只能是行為而不可能是行為之外的狀態。而且刑法懲治的犯罪行為是特定的危害行為。在一切犯罪構成中居于核心要素的就是危害行為,更進一步可以認為只有行為才能引起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既然在立法中確立了持有型犯罪,作為刑法規制的對象,可體現出持有的作為性,假若持有是一種狀態就沒有構成犯罪的余地。

第二,持有具備刑法上行為的本質特征。我國刑法通論認為:刑法上的行為是指行為人基于其意識而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身體動靜。據此可以看出行為具備的三個特征,即有體性、有意性、有害性。這些特征都為持有所具備,首先,持有肯定是行為人的身體活動,既可以是積極的身體活動如攜帶、藏匿,也可以是消極的身體活動如單純的擁有。其次,持有是行為人對特定物品的有意識的支配或控制,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反過來說,如果行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事實上持有某特定物品,就不具有主觀可歸責性,行為人也就不負刑事責任。最后,持有的危害性在于其法益侵害性。由于持有的對象多為法律明文禁止的特定物品,這些物品一旦被行為人支配或控制,用于犯罪將嚴重威脅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因而對持有的法律評價也是建立在其社會危害性的基礎上。

第三,持有在民法與刑法上的意義不同。在民法上,民事法律事實包括行為、事件與狀態,三者都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或消滅。持有在民法上可以作為一種事實與狀態,此時與占有大體同義當然也就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但是我們應將刑法上的持有與民法上的占有區分開來。因為唯有行為才能引起破壞第一性法律關系,作為部門法之保護法的刑法針對的只能是違背其他部門法規范要求的行為,進而言之,只有行為能夠引起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由此一些主張“狀態說”的學者未免有將刑法上的持有與民法上的占有混淆之嫌。

第四,持有之具體表現形式的多樣性。持有并不是單純的人與特定物品之間的存在或歸屬關系,根據我國刑法立法規定和刑法理論,我們可知持有也可以表現為保管、攜帶、藏匿、轉移等具體的行為方式。持有通過某種具體行為方式或某些具體的行為方式的組合來實現支配和控制特定物品。

綜上所述,筆者堅定地認為持有屬于行為的一種形式。

參考文獻:

[1]馮亞東.試論刑法中的持有型犯罪[J].中國刑事法雜志,2000(1): 25.

法律規范具體表現形式范文6

【關鍵詞】 廣告語言;失范;倫理問題

語言是人類思維的載體,是人們對客觀世界的主觀意識的外在表現形式。語言背后隱藏著許多價值、動機、行為的準則。語言的使用體現著個人或社會的道德意識、道德標準以及道德評價的取向。道德觀念需要通過語言才能表達出來,人與人之間道德觀念的互動以及社會道德觀念的形成和變化都離不開語言的傳遞。語言又是一種社會行為,語言行為需要道德的審視和制約。言語動機的善惡、話語信息的虛實及其社會價值,都會自覺不自覺地接受言語主體和社會公眾的道德評判。一個社會公眾的言語素養也是整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現。

一、廣告語言中倫理失范問題的具體表現

廣告語言倫理是指關于廣告語言在傳播過程中所應該遵守的倫理原則和規范,廣告語言倫理是廣告語言的價值制導,為廣告語言在傳播過程中的運用提供善的價值坐標。

(一)廣告語言的欺騙與誤導問題

有些廣告刻意隱瞞產品或服務自身的缺陷,有些廣告則有意夸大產品或服務的優點和功能,利用產品本身信息與消費者信息之間的不對稱,用不完全、不完整的產品信息混淆消費者的判斷,誘使消費者購買產品。廣告中,尤其是直銷廣告,通常會夸大產品效果,例如介紹手機的字體如何大,可以語音識別(直接讀名字就可以撥打電話),事實上并非如此,致使多數人受騙。名人代言失范廣告的情況也慢慢突顯出來,名人有廣泛的知名度,使企業的產品與名人之間形成了某種聯系,該產品的知名度自然會隨之擴大。如:“鞏俐給希望小學寄三精牌葡萄糖酸鈣口服液”,而后發現她并沒有捐贈過這種口服液。虛假、夸大、主觀的語言是媒體語言失實的表現,失實的大眾媒體語言違背了新聞真實性的原則,新聞真實性在淺層意義上是一種業務要求,在深層意義上則應該是一種道德要求。“真”是道德的一個基本范疇,失實的大眾媒體語言卻與這個最基本的原則背道而馳,完全違背了媒體傳播者所應遵循的實事求是的原則。該類廣告是形形,數目驚人,在經濟生活中無孔不入,不僅欺騙和誤導了消費者和合法的經營者,給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沖擊,也破壞了公平誠信的倫理規范。

(二)廣告語言歧視問題

近年來,廣告的語言歧視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廣告中的語言歧視是指傳媒不能夠平等地對待分布于不同社會地位上的人群,對女性形象的扭曲的性別歧視廣告是歧視廣告中最常見的現象。這類廣告扭曲女性形象,既傷害了婦女的自尊心,又會對社會道德造成消極影響。比如太太口服液的廣告語中就說到“婚姻出現不信任,因為女人不自信”,廣告中出現很多婚姻問題都是女人導致,以此來歪曲女性形象和貢獻。歧視是一種個人偏見,是一種不符合倫理道德的態度。帶有歧視性的廣告語言違背了大眾媒體客觀性和正義性的角色特征,給弱勢群體的心靈帶來巨大傷害,也助長了社會對弱勢群體的偏見。言語歧視是廣告語言倫理背離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這些不道德的言語現象是傳播者言語行為的實施結果,體現了傳播者言語道德意識的淡薄和整個社會言語道德評價的缺失。

(三)廣告語言誘發不良價值觀的問題

一些廣告違背民族傳統美德和過分強調物資享受,提倡“享受”、“奢靡”等生活方式誘發不良的價值觀。比如近年來,標志著封建沒落皇權的人物和事物的名稱便卷土重來。乾隆皇帝、慈禧太后、文武百官樂此不疲的推銷各類現代商品,不時地看到極其奢侈的皇帝御宴,極其珍貴的朝廷貢品。這些廣告刻意復古,宣傳了封建社會的帝王權貴,豪門氣派,窮奢極欲,男尊女卑以及封建制度的思想,陳腐落后,低調俗氣;還有近年來頻頻的炫富廣告,過分宣傳享樂主義、貴族化的生活方式,如:“王者氣派”、“貴族風范”等,都與百姓的日常生活相區別,人為地夸大社會分化的表現,激發了不同社會階層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阻礙構建和諧社會;再有廣告中刮起的送禮風就是物質主義的一種表現,“送禮就送腦白金”,“無“禮”寸步難行”,無疑滋長了金錢萬能,,收受賄賂,請客送禮,溜須拍馬,不干實事的歪風邪氣。

二、廣告語言存在倫理失范問題的原因

(一)傳播者重利輕義的價值取向

為了吸引受眾眼球,廣告不得不想法設法在語言方面大做文章,制造新奇、驚悚、低俗的報道,迎合社會中普遍存在的低級趣味,這樣才能贏得更多的受眾的目光,才會有更多的廣告商愿意掏出更多的錢在此投放廣告。當今社會重視物質文明建設,忽視精神文明建設的大環境,使得傳播媒體重視眼前利益,忽視社會責任,不惜犧牲媒體自身的良知和品味去迎合受眾的低級趣味。用華而不實、粗俗低下的語言來吸引受眾的目光。廣告語言中的不道德現象的產生與傳播體系中的各環節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其根本原因還是傳播主體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對義利觀的錯誤把握,在對義與利的價值取向的選擇中,傾向于對利的追求,忽視了義的職責。盲目地用各種不道德的言語表達形式去吸引受眾的眼球甚至制造受眾的需求。

(二)社會環境的影響

當前我國社會處于一種轉型時期,我國經濟建設飛速發展,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在精神領域,我國社會道德狀況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突出一點是許多傳統的道德觀念受到了極大的沖擊,人們久已習慣的道德信念、善惡標準乃至話語的方式都受到了挑戰,有的被沖擊乃至顛倒。人們的道德行為表現出現了空前錯綜復雜的局面,不少人的道德意識也處在極度混亂迷惘的狀態。市場經濟體制下,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的抬頭,腐敗現象的增加,地域經濟不平衡,一部分人人格、國格的喪失,以及社會道德心理的失衡等等,就使得道德規范失去約束力,給語言文明建設帶來了沖擊。這種文化影響到了廣告的言語行為領域,使得低俗的、撩撥受眾欲望的廣告語言越來越肆無忌憚。廣告傳播活動是社會生活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它的發展必然會受到整體社會道德風尚的影響。社會整體道德環境的滑坡必然會影響到媒體從業人員的價值觀念和行為,使傳媒道德出現一定程度的滑坡,使廣告在傳播內容的選擇和形式的表達上出現了諸多不道德的現象,具體表現為廣告語言的道德失范。廣告語言不道德現象是對不良的社會環境的折射。

(三)法律、法規不完善及監管力度不夠

不道德的廣告語言的社會控制還比較薄弱,主要是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對于廣告語言的道德失范問題,目前我國仍缺乏相應的法律約束,即使有相關的法規,也很難對其把握和控制。我國廣告專職監督機構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主,他們往往只注重廣告經營的審批和監督,忽視了廣告語言方面的監督檢查,管理部門對這類問題的檢查、監測、查處、追究的力度不夠,使得這類問題屢禁不止。

三、加強廣告語言倫理建設的具體措施

(一)加強廣告行業自律建設

《論語》中曾講到:“有德者必有言?!本邆淞己玫牡赖缕焚|的人,其語言行為也會符合社會的要求。要想使傳播的內容符合語言倫理的要求,傳播者首先應該具備良好的道德情感。廣告主體的道德情感都是通過廣告從業人員的道德內化而形成的道德自律產生。廣告從業人員還應該具有更高的職業道德水平,在道德行為上具有更鮮明的典范性和社會導向意義。廣告從業人員在使用語言進行信息傳播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廣告語言倫理的基本原則,即遵循對語言文字的使用要采取謹慎的態度,“慎言”是中國自古以來言語行為中的一條重要的倫理規范,它是指言語行為主體要謹慎言辭,即要注意說話的內容、態度、場合、時機,以免造成錯誤或危害。對于在廣告這個特殊的場合傳播的語言,就更應該持謹慎的態度。廣告傳播者對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要字斟句酌,精心挑選和使用,都要注意加強自己語言的規范性,成為語言規范的表率。還要注意語言的文明度,使用真實、公正、健康、有益的語言??傊?,廣告從業人員要加強自身的言語道德修養,為公眾提供一個平衡、健康的話語環境,為整個社會的言語道德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

(二)整治和優化社會道德環境

《論語》中提到過:“邦有道,危言危行”,意思是說,國家太平、社會秩序井然的條件下,人們的言語和其它行為都會正直??梢?,良好的社會環境對人們言語行為具有熏陶作用。文明先進的社會環境為公眾的言語行為提供良好的道德和審美基礎。良好的社會環境也會為公眾的言語行為秩序,為公眾言語交際行為提供積極健康的動機、內容、方式和途徑。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為社會整體言語行為提供了良好的土壤,為人們具有良好的言語道德行為提供了保障。社會整體的語言素質的提高又有利于廣告語言道德素質的提高,有利于加強對廣告語言的道德評價和監督,從而督促廣告語言遵循倫理原則和道德規范。廣告語言道德水平的提高還依賴于整個社會道德水平的提高。社會中的道德失范現象是廣告語言道德失范的前提,整治和優化社會道德環境對于提高廣告語言道德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整治和優化社會道德環境要求在社會中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積極倡導和推廣文明的道德行為,在全社會形成高尚的道德風尚,堅決抵制不道德的行為。向社會成員傳遞正確的價值導向,提高人們的道德意識,培養人們的道德素質,使得人們的道德修養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提高,從而使整個社會道德環境得到優化。語言道德環境是社會道德環境中與廣告語言密切相關的部分,整治和優化社會語言道德環境是廣告語言倫理建設的重要保障。

(三)完善法律、法規建設和行政監管力度

法律、法規建設和行政監管是政府部門的職責。政府部門對廣告語言倫理問題的監管主要包括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政府部門的監管具有強制性,容易對這些問題形成威懾,是一種有效的他律手段。倫理畢竟是一種軟性的控制手段,它還需要硬性的法律的支撐。法律法規的制定是對廣告言語行為及語言內容的管制,是最起碼的廣告語言道德規范。法律具有強制干預性,能夠為純潔、健康的廣告語言環境提供一個外在的保障。除了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外,規范廣告語言的不道德現象,還依賴于政府部門對這方面問題的監管。政府部門應充分認識到這方面問題的嚴重性,加大對廣告語言的管制工作。行政部門要明確監管責任分工,把監管責任工作落實到位,這樣才能對失職行為形成有效的監管和懲處,才能對廣告語言道德的他律起到更好的效果。

總之,廣告語言倫理問題雖然只是廣告倫理在微觀層面的表現,但卻需要社會的共同努力來解決,廣告語言倫理的實現要通過媒體行業的自律和整個社會的他律來完成,廣告語言倫理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個系統工程的不斷加強和完善不斷推動著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

參考文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