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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論文論文范文1
關鍵詞:新聞評論;社會責任;要素
中圖分類號:G2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CN61-1487-(2016)10-0022-03
新聞評論不是新聞,不是事實報道,而是事實評價,是基于新聞事實或有新聞意義的事實而發表的意見。相比于新聞報道,由于新聞評論對社會制度情境的依賴更強,因而,新聞評論帶有鮮明的價值屬性,對社會所要承擔的責任也更為突出。
一、新聞評論社會責任的提出
無論是以事實描述為特征的新聞報道還是以價值規范為特征的新聞評論,都屬于大眾媒介的傳播內容,因而都處于一定的傳播及媒介制度中,進而處于規定傳播及媒介制度的整體社會制度之下。所謂制度,就是系統。社會制度就是社會系統。從社會學意義上的系統論角度而論,處于社會系統內人化的各個要素既有相對的獨立性,又同其他人化的要素相互制約,并統一受制于整個社會系統,服從并服務于該社會系統。就傳播媒介及其傳播內容而言,自其誕生之日起,就脫離了自在狀態而進入包含政治、經濟、文化等要素的整個社會系統之內,從而受制于整個社會系統。大眾傳播媒介因其大眾性而具有很強的公共性,它理當更多地體現為公共的意志(“公意”)和公共的利益(“公益”)。正是從這個意義說,作為大眾媒介傳播活動的新聞評論不僅是個人和媒體機構的一種權利或自由,更是一種義務和責任。
針對大眾傳播媒介為追逐利潤而逾越新聞自由的界限和拋棄應對社會擔負的基本責任,西方人很早就提出了新聞媒介的社會責任思想和理論。1788年,被美國人譽為“自由開創之父”的托馬斯?杰斐遜在支持制訂旨在保護新聞自由的聯邦憲法修正案的同時,就指出:“報界有義務向公眾提供可信的、準確的和重要的消息與意見?!?0世紀初,美國新聞界制訂了《記者信條》《新聞法規》等規約,業界要尊重公民自由和對公眾盡責的行業規范。到20世紀40年代,美國非政府機構―新聞自由委員會(“哈欽斯委員會”)明確而系統地提出了有關媒體社會責任論的基本思想:現代傳播媒介應當“將自己視為公共討論的共同載體”,應當成為“一個交換評論和批評的論壇”,“社會中所有重要的觀點和利益都應該在大眾傳播機構上得到反映”,要描繪出“社會各個成員集團的典型圖畫”、要負責介紹和闡明社會的目標和美德,以及要使人們便于獲得當前發生的重要事件等。[1]其后在50年代,美國學者T.B.佩特森(Peterson)提出了作為“現代社會公眾通訊工具”的媒介所應承擔的包括以提供關于公共事務的信息、討論或辯論來服務于政治制度,啟發和提高公眾的自我決策意識,對政府進行監督等各項職責和任務,他認為:“自由伴隨著一定的義務,享受著政府賦予的特權地位的報刊,有義務對社會承擔一定的責任?!盵2]70年代,美聯社編輯主任協會制定倫理規則明確要求:“報紙應當為人們交流評論與批評提供論壇,特別是當那些評論與社論立場相左的時候?!盵3]凡此種種,表明的是新聞媒介在追求和享受新聞自由的同時所應承擔的方方面面的社會責任。在所有這些對新聞媒介的社會責任規約中,幾乎都涉及到發表意見的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
迄今為止,新聞(包括新聞報道和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即新聞責任問題一直是西方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新聞界及其整個社會的公共議題,西方的新聞業始終處在追逐商業利潤、享受新聞自由與接受新聞審查、承擔社會責任之間的矛盾沖突之中。
中國自近代引入新聞學以來,對新聞的認識和理解就包含了對新聞責任的關切。在論述報紙社會功能和意義時,無論是梁啟超的文章《論報館有益于國事》、嚴復的文章《國聞報緣起》,還是徐寶璜的著作《新聞學》,都涉及報業即新聞業的社會責任、新聞工作(者)的職業使命和道德。[4]尤為突出的是,鑒于當時動蕩的社會局勢和革命的時代主題,聯系國事是報紙的第一要務,報紙所擔當的更多的是政治宣傳家的重任和義務,報紙的政治實用價值備受重視。由此,基本上可以說,報紙不是以新聞而是以新聞評論為本位(只是到了后來,報紙才向新聞本位回歸),而報紙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則更多地是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新聞界的這種評論本位主義盛行至改革開放前,并存留至今。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同于西方,中國人所謂的新聞責任首要地不是新聞報道即新聞本身的社會責任,而更多地是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尤其是其中的政治責任。
一般而論,從人類新聞實踐來看,無論從歷史還是從邏輯上說,新聞報道要早于新聞評論,因此,對新聞評論社會責任的關注要晚于對新聞報道社會責任的關注。作為廣義的新聞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一項主觀性更強的新聞實踐活動,相比于新聞報道,新聞評論因其與新聞本身的差異而使其社會責任問題更難以被評判,更難形成公認的標準。但是,基于新聞評論更強的社會性及對公眾的社會影響力并不亞于新聞報道,對新聞評論在社會責任方面的媒介批評同樣成為一種媒介實踐的必然。因此,迫切需要對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加以主題化研究。
二、新聞評論社會責任的要素
基于新聞與社會的多重關系,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是多方面的。概括起來,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即: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倫理責任。這三重社會責任成為對新聞評論媒介批評的主要標準和依據。
(一)政治責任
新聞是觀念的產物。從政治學的角度看,新聞實踐活動是一種界定和調整權力關系的權力話語活動。如果說,新聞報道是“用事實說話”,是把報道者的傾向寓于對事實的客觀報道之中,因而表達的是“無形的意見”,那么,新聞評論則是“有形的意見”,是基于事實的立場和觀點的價值偏向性表達,它總是受一定的權力即政治意識形態框架支配。而作為意識形態機構的新聞媒體把關后的新聞評論,更是一種制度性(而非個人性)行為,因而其政治性、意識形態性或“黨性”完全是一種必然的品性。在意識形態的框架效果即篩選、過濾機制作用下,新聞評論具有鮮明的價值特征和價值觀差異。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評論是一套言說定義(或規范)現實世界的權力話語,新聞評論活動是政治性的活動,從事新聞評論就是從事政治。恩格斯曾指出“絕對放棄政治是不可能的;主張放棄政治的一切報紙也在從事政治。問題只在于怎么樣從事政治和從事什么樣的政治?!盵5]從事政治活動的新聞評論當然要承擔一定的政治責任,這是一項必然的邏輯。在自由主義的社會語境下,新聞評論要承擔充當“社會公器”和被喻為的“看門狗”(watchdog)的角色,為社會(公益)服務,肩負起對政府、非政府組織及公司企業進行新聞輿論監督的政治責任,要求成就為“自由而負責的新聞界”;在社會主義的社會語境下,新聞評論要承擔充當執政黨、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及輿論支持、輿論引導(導向)和輿論調控工具的政治責任。新聞評論履行輿論監督和政策宣傳等政治功能,就是在承擔政治責任。這種對政治責任的承擔集中表現為合政策性,即要為一定的政策所約束,服從和服務于政黨和政府的內政外交政策。
(二)法律責任
從法律學的角度看,新聞評論是一種關涉個人與個人、個人與集體、人的權利與義務、自由與責任等社會關系的新聞實踐活動?;谛侣勗u論的權利和自由是有底線和疆界的,新聞評論的法律責任更多地表現在不作為上,力求避免評論權利的濫用和誤用。新聞評論因此主要成為被社會規范的對象(而非社會規范者)。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評論的法律責任基本上是消極性的、否定性的責任。事實上,新聞評論承擔法律責任主要表現為合法性,即要合乎法律精神的要求,要受一定的法律規范的約束(應該承認,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是合法之法或“良法”。從原則上說,對不良之法或“惡法”,作為社會輿論工具的新聞評論不但不能在精神上受其束縛,而且在行動上要通過新聞批評的方式提出各種建議和意見,使之盡早得到修正)。[6]換而言之,新聞評論要在法律允許的界限內進行,具體是指新聞評論主體選擇評論的新聞事實和人物及得出的相關結論必須是法律(主要是新聞傳播法)允許傳播的內容,不會對他人或某個群體、對執政黨和政府及整個社會造成負面影響,不得侵犯他人的個人權利,不得損害法人的利益,不得危害國家安全,不得敗壞社會的公序良俗,不得造成干擾獨立司法審判的“新聞審判”現象。
(三)倫理責任
從倫理學的角度看,新聞評論是一種辨別善惡并影響社會價值取向的軟權力話語行為?!把哉撌且环N試圖影響人、改變人―改變人的價值觀、行為和信仰―的文本,因此,它不能不受到倫理的審視?!薄熬拖裾撜f可以用來幫助人們做出更好的決定并改變他們的生活一樣,‘論說’也可以破壞和傷害人們。作為民主社會的公民和‘私民’,我們必須以監督和批判的眼光審視我們所制造和接受的論說?!盵3]作為一種廣為傳播的社會言論(“論說”),新聞評論的倫理品性是顯而易見的。新聞評論的倫理目標應當是使傳播對象或者說受眾“耳聰目明”,更具思考力、鑒別力、批判力和創造力,總之,更自主、自由,更有個性,而不是相反―更易于被人所操控、役使和同(質)化。換而言之,新聞評論者即“論(說)者的倫理”旨在“強化個人和社群”(strengthening the individual and community),使之更有力量。而要實現上述倫理目標,就必須要求新聞評論者像古希臘圣人蘇格拉底那樣,做知識和真理的“助產士”,通過“辯證法”與人“理論”,目的不在駁倒對方,而在于共同達到真理,達成共識。事實上,今天的新聞評論者更應平等對待傳播對象,平等交流,做到理性勸服。如果說新聞評論的法律責任主要是一種消極性作為的責任,那么,新聞評論的倫理責任更多地表現出積極性作為的責任一面,它要積極作為,執行一定的社會基本職能。譬如,新聞評論要盡可能多地提供全社會的各種聲音,搭建“開放的話語空間”和“意見的自由市場”,尤其是確保話語權和發言機會的均衡分配,讓弱勢、邊緣群體發出自己的聲音。還有,新聞評論要盡可能地彰顯人性中的光輝,顯示人道主義和推崇人文關懷,弘揚和釋放道德力量的正能量,以凝聚社會共識和舒緩社會情緒。當然,從根本上說,新聞評論的倫理責任要求新聞評論合道德性(“合德性”),即要求新聞評論遵守德性社會的道德約束,其評論主體所選擇評論的、作為公開傳播對象的新聞事實或人物及得出的結論都應該符合社會公認的道德觀念和規范,為之所接納。概括起來說,新聞評論的道德責任包括:在內容上,要“公正”(fairness,而非不偏不倚,impartial),不要碰觸和突破民主、法治和社會基本價值觀的底線;在形式上,要公開,不得隱匿或模糊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不得使用不利于讀者全面、深刻地理解、把握事實,獨立、合理地進行判斷、推論的論證方法或修辭手段。應該指出的是,基于倫理界限和規范不像法律界限和規范那么硬性和明確,新聞評論的道德責任比其法律責任要寬泛也要寬松一些,承擔新聞評論的道德責任也就要求更自覺、自主一些。
三、結論
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不是外在強加的,而是內生的,是其作為一種特殊的新聞形態的內在屬性所規定和賦予的。一般而論,新聞評論的三重社會責任―政治責任、法律責任與倫理責任―是統一的,但不可否認,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新聞評論的政治價值標準、法律價值標準與倫理價值標準即合政策性、合法性與合道德性并不完全一致。英國作家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的言論―“每個社會都有維持和平和秩序的權利,因此就有權禁止宣傳報道帶有危險傾向的意見……執政者在限制他所認為的危險意見時,他在道德上或神學上可能有錯誤,但是他在政治上則是正確的?!盵4]―恰好從對立面上反映了這種多重價值標準的非統一性。因此,承擔新聞評論的三重社會責任就成為一種講求周全、兼顧的平衡藝術。此外,承擔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還要求注意一種情形。上述政治、法律和倫理三重標準有可能與新聞價值標準都不一致。譬如,有些事實具有新聞價值,以新聞價值標準來衡量是值得評論和傳播的,但從政治、法律或倫理的角度看,又都不適合評論和傳播。因此,在承擔新聞評論的社會責任時,還有一個平衡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倫理責任與傳播責任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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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論文論文范文2
1.內涵的變化
與傳統會計工作相比,新會計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會計工作的內容,其主要表現在一下方面:傳統的事后核算轉變為事前預測、事中控制、事后核算工作模式;由原來主要針對編送報表、報告財務狀態轉為加強內部管理;由原來的反映情況、提供信息轉變為綜合利用信息。
2.會計方法發展
目前新會計制度中成本核算工作出現了一些新的核算方法,包括變動成本、彈性預算以及標準成本等,有效地彌補了舊會計制度的不足。同時會計方法充分運用高等數學、運籌學等數學工具和分析手段,從而更好地滿足分析、預測和決策等需求。
3.會計工作組織變化
與過去單純的管理職能相比,新形勢下會計工作組織完善了管理體制,主要圍繞投資、利潤、成本三項目標建立的責任中心來組建會計工作,從而提高會計管理水平,實現全面的經濟核算功能。
4.現代新技術的運用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會計任務、方法以及工作組織等都發生了變化,那么會計工作量相應地增加,給財務會計人員帶來了較大的工作負擔。因此引入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等,構建科學完善的會計信息處理平臺,打破傳統人工處理信息模式的弊端,提高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數據運算的精確性。
二、新形勢下出版社會計工作的新變化情況
1.會計核算制度的完善
近年來,我國出版社圖書在質和量方面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也取得了不錯的效益,但由于我國出版社成立時間短,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出版社整體會計工作質量較差,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出版社缺乏科學完善的財務會計制度,對會計核算缺乏剛性要求。另一方面是由于出版社成立較倉促,會計人員為其他行業的兼職人員,多數保留了其他行業會計工作的習慣,導致出版社會計管理水平較低。隨著企業會計制度和新會計制度的出臺,出版社進一步完善了會計制度,其會計核算工作正式進入“循規蹈矩”的階段。新會計核算方式,解決了過去出版社在庫存、成本、收入的核算和確定方面的分歧問題,規范了出版社會計行為,提高了出版社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2.稅務會計的發展
近三十年來,出版社受到政府多項稅收優惠政策,經濟效益一直穩步上升,部分圖書增值稅先征后返,大學出版社免征所得稅等,這都為出版社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出版社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工作時,不用擔心稅收的問題,為其減輕了較大的工作負擔。但國家為了平衡各個行業對剩余產品的分配,在2003年取消對出版社稅收的優惠政策,這就使得出版社稅務會計“浮出水面”。納稅和核算是同一主體的兩種不同的行為,其遵循的行業準則各不相同,必須對兩種進行區分,否則會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因此出版社會計人員必須深入分析、了解和精通稅收法規和會計制度,區分它們在社會要素計量中的不同,根據出版社發展的實際情況,對稅收進行統籌規劃,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稅收環境。
3.管理會計的發展
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市場競爭力日益激烈,企業為提高核心競爭力,往往會積極爭取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增收節支,實現企業最大化經濟效益。然而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其管理重心應放在會計工作中。那么如何發揮出企業會計管理的職能,越是出版社會計工作發展的重點。目前我國出版社在財力、人力以及物力上有了一定的基礎,出版社相關負責人應積極組織會計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加強職業道德素質的教育,全方位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為管理會計的推行和運用奠定基礎。管理會計方法在預計出版社存貨管理、成本控制、業績評價等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
三、總結
社會論文論文范文3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研究述評
農民工正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使工人隊伍結構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近年來隨著農民工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的出現,農民工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但對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還正視不足,對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還關注不夠。比較分析發現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現有研究中在取得較大進展的同時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有進行總結的現實需要。鑒于此,筆者采用內容分析的文獻研究方法,對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研究進行了梳理和總結。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及其滯后的隱患和原因
通過整理分析發現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表現出以下兩個基本特征,這集中顯現了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緊迫性。
第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程度低,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和體系發育滯后,農民工群體近乎游離于現有社會保障體系之外。有人研究發現,只有很小部分農民工有一至兩項非均衡的、水平極低的社會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其中社會保險各險種的參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沒有任何形式的社會保障[1].還有人分析指出,農民工完全處在城市社會保障網絡之外,尤其在失業救助、醫療看病等方面農民工根本談不上有什么社會保障待遇和保障機制[2].另有人認為農民工雖然進城創造了財富,但大量農民工都沒有社會保障[3].
第二,某些地區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做了一定的規范,出臺了一些相關的政策措施,但政策執行和實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區雖然出臺了與農民工有關的一些社會保障政策措施,但實踐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調研后指出,面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缺位及其對工傷、醫療保險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嘗試和制定了一些面向農民工的參保辦法,但問題是效果難如人意[5].
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這種滯后現狀,會導致一系列的隱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首先,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是社會穩定的隱患。農民工絕大部分處于中低層職業,還面臨著失業風險,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時容易鋌而走險,從而積蘊社會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建立。目前的城市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已推進到逐步將城市戶口各類勞動者涵蓋于其中,是否能進一步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包括進來,關系到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能否最終形成;再次,不利于實際推進我國城鄉社會結構的轉型。進城農民工如不能為相應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所吸收,就將長期處于流動狀態,由此會帶來一系列問題;第四,不利于推進城鄉居民實質平等地分享經濟與社會發展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場分配的基本原理。農民工在市場初次分配中只能獲得較小的份額,在再分配中應得到適當補償,但城市再分配卻基本將農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基本上沒有被考慮到[8].
有些學者對造成農民工社會保障滯后現狀的原因進行了分析,比如有人從農民工的身份認同與流動性、雇主的不自覺以及農民工自身權益保護意識等幾個方面進行了分析[9],還有人認為造成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有社會地位方面、認識方面、資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農民工社會保障遲遲沒有大的進展主要是因為研究視角和工作方式還沒有從制度和用人單位轉移到需求和個體上[11].鑒于農民工社會保障滯后原因與本文將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細予以介紹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障礙因素有著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對其只是點到為止。
二、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必要性與緊迫性
理論界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必要性與緊迫性的認識已有廣泛共識,雖然有人存在異議,但認為有必要注重并加緊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絕對主導地位。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主要體現于以下方面。
第一,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具有其政治意義:(1)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全面小康社會要求現代社會保障體系在覆蓋城市居民同時要為農村人口特別是農民工提供應有的保障[12].(2)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政府著眼長遠的要求。如果因農民工的流動性與勞動關系不穩定而不考慮其保險問題,那么今后再解決比現在就應對成本要大得多[13].(3)社會保障是國家賦予每個勞動者的一種權利,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保障農民工基本公民權的需要[14].
第二,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表現在:(1)發展農民工社會保障事業有利于增進社會的整合與穩定,是社會順利轉型的客觀需要[15].(2)是城市化戰略推進的需要。合理解決我國城市化的難題,必須做的一項工作就是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機銜接,要給農民工相應的社會保障[16].(3)農民工得失懸殊、進退兩難的處境使社會主義的公平機制沒有得到應有體現,亟待為其建立相應社會保障機制,兼顧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17].(4)是新時期社會反貧困的重要舉措。農民工作為農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責任使得他們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對其家庭將是毀滅性的打擊,極有可能導致因傷、因病而致貧甚至于返貧[18].
第三,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可以產生一定的經濟意義。(1)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有利于引導農民工放棄兼業型轉移、實現土地的集約化經營,從而可以改善農業經營方式、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2)為形成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就必須建立一個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蓋所有勞動者在內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要求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19].(3)可以引導農民工對勞動力流動的投資。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減少了他們流動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動的間接收益和凈收益現值,從而有利于農民工的流動投資[20].(4)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農民工抗風險能力,降低預防性儲蓄、促進消費,對于拉動內需和經濟發展有著積極意義[21].(5)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有利于維護雇傭農民工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以及企業的發展與長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對發展社會保障事業具有積極意義。(1)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可以在一定時期彌補國有企業職工可能出現的保險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23].(2)農民工雖然持農村戶口,但他們已與城鎮職工一樣從事非農產業勞動,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能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體現其公平性[24].(3)農民工作為社會邊緣人,他們應有社會保障制度來維護自身權利,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可以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25].(4)從長遠來看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既能減少改革的阻力與成本,又不會扭曲社會保障一元化目標,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長期目標的必然要求[26].
第五,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對農民工自身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1)數量眾多的農民工享受不到應有的基本社會保障與他們為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完全不對稱,這是絕對不合理的;(2)農民工從事的大多是苦、累、臟、險的工種,受工傷、疾病困擾可能性非常大,社會保障是農民工實現基本生存與發展的客觀需求;(3)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關愛和保護農民工中婦女、兒童這種生理與社會雙重弱勢人群的需要,他們對社會保障的需求更為迫切;(4)有利于對農民工消費行為的引導,使他們在滿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能兼顧其長遠利益[27].
三、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可行性與障礙因素
有效推進農民工社會保障事業和制度建設,需要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狀況和問題有一個全面系統的理解。這就要求在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作用與意義有充分認識的同時深刻剖析該制度安排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不僅要探討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阻礙因素,也需要對其有利條件進行必要把握,在辨證分析中探索有效的解決之道。
(一)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弊端
有人認為在我國真正建立城鄉一體社會保障體系需要相當長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鄉接軌,很可能會增加企業和農民工的負擔,國家也將付出太大的監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對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一是因為對農民工來說現在首要任務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二是近年來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都沒搞好,而且農民工流動性很大;三是讓農民工加入社會保障體系會增加企業成本[29].還有人認為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具有負效應表現在: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對我國城市化會產生負面影響,對農村社會保障建設有不利影響,也不利于農民工的就業[30].
(二)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有利條件
有學者指出,我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了二十年,國家財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強。而且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中政府的主要責任在于制度設計和政策引導,過分強調國家財力不足和過高估計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代價是一種思想上的誤區,應分類分層對農民工進行保障[31].
有學者認為,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具備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條件,具體表現在:一是具備相應的政治條件,二是具備相應的社會條件,三是經濟條件也已基本具備[32].
還有學者認為,建立初步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機制的時機已經逐漸成熟,政府應該著手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機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機制,更好地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人道主義精神[33].
(三)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障礙因素
首先存在主觀方面的因素:(1)農民工沒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認同,一部分人單純站在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看問題,忽視農民工自身的基本權益;(2)大部分的農民工雇主缺乏自覺保護農民工的意識,政府為促進經濟發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視對農民工的保護;(3)農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觀原因不敢或還沒有意識到需要維護自己應有的基本權益,維權意識缺乏[34].(4)城市居民對對于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有較強的抵觸心理,擔心會引來更多的農民進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級政府規定的擴面指標層層向企業進行安排,也不管農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這種行政強制的工作開展方式讓農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體制方面的因素:(1)現有制度安排的障礙。主要是國家為保證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穩定而制定的嚴格的戶籍制度、勞動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會保障立法不健全。關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沒有相應的立法,使相應的的社會保障工作難以實現強制性原則;(3)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滯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國廣大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遠未形成,與城市社會保障存在嚴重脫節,這嚴重影響了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的有效開展[38].(4)農民工雖然人數眾多卻由于其弱勢地位和較低的組織程度使得其爭取社會保障等合法權益的能力不足,他們的訴求和意愿難以引起決策層的應有重視[39].
再次有客觀方面的因素:(1)農民工表現出的極大的流動性。這種流動性不僅反映在城市之間、城鄉之間,也表現在職業及單位之間[40].(2)作為保障對象的農民工規模巨大且構成復雜。我國農民工數量非常龐大且還不斷增長,而且層次不一、構成復雜,他們對社會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較大差別[41].(3)農民工經濟收入上的障礙。農民工主要分布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工作和收入很不穩定,這種狀況使其難以取得進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的資格[42].(4)社保資金的障礙。近年來社會保障資金短缺狀況使得維持原社會保障體系尚力不從心,如果再把農民工納入其中將會不堪重負[43].
四、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框架體系與基本思路
前文中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問題的論述,最終還需歸于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框架體系與基本思路上,這也是化解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根本落腳點。
在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框架體系構成上,可以從橫向和縱向兩個維度分析。從橫向構成看,主要存在兩種看法。一種觀點認為農民工社會保障應包括農民工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三個基本組成部分[44],另一種觀點是將農民工社會保障基本等價于當前的城鎮社會保險,即包含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等五大部分[45],較第一種觀點增加了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從縱向構成看,大多觀點認為當前由于主客觀方面條件的制約,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齊頭并進,而應堅持分類分層分階段逐步推進的策略和基本原則,依次建立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尤其是大病醫療保障制度、養老保險制度、失業和生育保險制度,積極而有效地逐步維護和實現農民工的基本社會保障權益[46].尤其絕大多數觀點都指出工傷保險問題的解決尤顯必要和迫切,應該首先建立針對農民工的以普遍性為原則的工傷保險制度,解決好關聯農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傷問題。
另外有人認為農民工社會保障還應包括其他保障項目。有人提出農民工的無保障狀況是引發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應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勞動”形式的社會救助體制[47].還有人認為應該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的農民工社會救助制度,并通過職業福利和社區服務等方式建立農民工的社會福利制度[48].
在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思路上,當前理論界還存在著較大分歧和爭論,沒能形成相對一致的意見,更沒有能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應將農民工納入到現有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有人提出城鎮社會保險體系應將農民工納入其中以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問題,但鑒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適時地分層分類將農民工納入[49].還有人認為應將農民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目前可供選擇的兩條途徑是通過戶籍改革將其變成城鎮居民進而納入鎮社會保障體系或者通過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擴面將農民工直接納入[50].
第二種觀點認為,應對農民工實行相對獨立的社會保障制度。有人認為仍將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既不現實也不可靠,但對農民工一開始即推出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也缺乏財源及其他資源,因此現階段應推出相對獨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構一種作為過渡形態的“三元社會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農民工身份的過渡性要求必須建立有利于城鄉銜接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種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架構和中長期發展目標,并從該制度的保障對象、保障項目、基金籌集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論述[52].
第三種觀點認為可將農民工納入到一種“低門檻、開放式與可持續的社會保障新計劃”中,搭建中國社會保障新平臺。其認為近年部分城市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的做法可能剝奪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是一種短視甚至是歧視,但如果把農民工納入到這種社會保障新計劃實行全國統籌則不會發生這種問題,而且這種做法具有其合理性與可行性[53].
第四種觀點認為應將農民工納入到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其認為把農民工納入城鎮統一的社會保障體制和參照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新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兩種模式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不具備可行性,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應把農民工納入到應加快改革和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并最終向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制過渡[54].
除了以上的四種觀點,有的解決思路中沒有明確提出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歸口問題。有人認為農民工是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和關注的社會弱勢群體,其具有客觀、正當而迫切的社會保障訴求,應采取分類分層保障的辦法依次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55].還有人基于現實權衡考慮提出了“低起點、多層次、土地換保障”的農民工社會保障設想和解決辦法[56].
五、結語
現有對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研究除了本文論及的幾個方面外,還有一些從其他視角進行了探討,鑒于其研究比較稀薄以及本文構思和篇幅的考慮,在此不再贅述。
綜觀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已有研究尤其是專業性的論文,可以看到該問題已逐步受到各方面專家學者的關注和重視,尤其是去年以來論文數量有了較大增加,認識也日漸由感性走向理性、走向深入,研究視角也在不斷拓展,這必將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化解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持。同時,筆者覺得研究中也還存在不少問題與不足,有待今后注意或改進。
首先,研究在總體上還很不深入。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由來已久,但從對其研究的數量上看,筆者搜集到的該方面文章不過三十余篇,其中比較正規的專門性研究就更為稀少;從研究的拓展情況來看,現有研究大部分著眼點還很籠統,分化和展開不夠;從研究的氛圍來看,雖然有過一些論爭,但總體還很薄弱,離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這樣的重大社會政策確立還不相稱。
其次,研究的實證性有待加強。已有的研究基本限于純理論和經驗研究范疇,實證成分稀缺。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以及相關情況的調研不足和缺乏第一手調研資料使得對現實狀況的把握不夠精確、肯定和深入,從而導致研究結論尤其是構建方案的可行性與說服力不強。
第三,研究中存在一些偏頗。首先表現在研究中的結構性偏差,即對作為農民工社會保障重要部分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很少涉及,尤其是對后者忽于關注。另外對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分析不夠,重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阻礙因素探討而輕有利條件分析。
第四,研究設定的解決方案還比較粗糙,系統性和實踐性不足。究其緣由,固然有研究歷時不長的客觀原因,但上面提到的問題尤其是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基本問題的分析認識不夠全面深入而產生的一種脫離制度安排的基礎性工作即直奔具體方案設計的不合理取向難免使設定方案的有效性打了折扣。
第五,研究的國際視野與經驗借鑒有待重視。我國的改革發展與趕超戰略要求有充分合理借鑒他國經驗教訓的意識,在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上亦應如此。然而現有研究中對國外相關研究成果和舉措的引進與參考還明顯不足,幾乎處于空白狀態。這種傾向也一定程度存在于當前農民工問題的總體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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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論文論文范文4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任務,即構建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其中一個重要方面也是本質內涵就是要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而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指的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但是,我國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遇到了諸多挑戰與問題,其中之一就是人與自然的關系失衡,人與自然之間存在著不和諧因素。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年均增幅達8%以上,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然而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傳統經濟增長模式使我國經濟發展與人口增長、資源消耗與環境承載能力之間的矛盾不斷加深。2003年,我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占世界總量的4%,卻消耗了世界鋼鐵總產量的30%、世界煤炭總產量的31%。2004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約占世界能源消費總量的11%。在資源消耗量急劇增長、供需矛盾惡化的同時,資源浪費現象卻相當嚴重,資源利用效率較低。目前,我國工業水的重復利用率只有2O%左右,礦產資源的利用率僅為40%~50%,能源利用率只有33%。在能源及礦產資源不斷減少的同時,其開發利用所帶來的外部性污染問題也日益嚴重。據統計,我國每增加1個單位GDP的廢水排放量比發達國家高4倍,單位工業產值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比發達國家高10倍。同時在資源利用、環境保護方面存在法規、政策不完善,體制、機制不健全,相關技術開發滯后等問題。本世紀頭20年,我國將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面臨的資源和環境形勢十分嚴峻。
發達國家的發展進程表明,當國家和地區人均GDP處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發展階段時,往往對應著人口、資源、環境等瓶頸約束最為嚴重的時期。我國目前就處于這時期,如何改善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和諧發展,大力推進循環經濟建設就顯得迫在眉睫。
二、從生態效率的角度深入認識循環經濟
1.循環經濟的基本理論
循環經濟(CircularEconomy)本質上是以物質的功效價值循環利用為特征,以環境友好的方式充分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的生態經濟,其主要特征是在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的基礎上發展經濟,使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中,實現經濟的生態化。
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與環境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與傳統經濟方式(圖1)相比,循環經濟改變了“資源——產品——污染排放”的單向式流程,按照“減量化(Reclus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原則(即3R原則)形成“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復循環流程(圖2),實現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低排放”,循環經濟作為一種經濟、社會、環境共贏的發展模式,正逐漸成為世界各國的普遍選擇。
2.循環經濟與提高生態效率
循環經濟關注的目標不再是單純的經濟增長,而是生態效率的提高。生態效率(Eco-efficiency)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價值量(即GDP總量)和資源環境消耗的實物量(TMR)比值(公式1),它表示經濟增長與環境壓力的分離關系(decouplingindicators),是一國綠色競爭力的重要體現。
生態效率(資源生產率)=經濟社會發展(價值量)/資源環境消耗(實物量)(1)
式(1)中,資源生產率就是用當年本國的GDP除以直接物質投入量(TMR),該指標越高說明單位資源產生的增加值越高、資源利用效益水平越高。
資源生產率與資源效率和環境效率密切相關,可以將其具體化為與資源效率相關的指標:如單位能耗的GDP(能源生產率)、單位水耗的GDP(水生產率)、單位物耗的GDP(物質生產率)等;同時可以將其具體化為與環境效率相關的指標:如單位廢水的GDP(廢水排放生產率)、單位固體廢棄物的GDP(固體廢棄物排放生產率)、廢氣的GDP(廢氣排放生產率)等。通過這些指標可具體計算出我國的資源效率(見表1)。
資源生產率=當年本國的GDP(2000年不變價)/直接物質投入量(TMR)
由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國資源生產率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十分明顯。2000年我國的資源生產率為19.6美元/噸,而日本為746.3美元/噸、德國為337.8美元/噸、美國為381.7美元/噸,均為我國的十幾至幾十倍,這是我國多年以來單純注重GDP數量增長,卻忽視資源效率與環境容量的后果。如果我國繼續按照現有資源利用方式和污染產生水平,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對環境的影響將約是現在的4~5倍。顯然,這種模式屬于危險的發展道路,意味著可能帶來社會的不穩定和環境退化。
3.基于IPAT方程的生態壓力評估
我們可以利用IPAT方程來推算我國在循環經濟建設中面臨的資源環境壓力,衡量我國提高資源生產率的潛力。
1971年,美國斯坦福大學著名人口學家埃利希(Paul.R.Ehr1ich)教授率先提出了表征經濟增長與環境關系率的數學方程形式:IPAT方程(資源環境壓力方程)。
I=P×A×T(2)
式(2)中I是環境負荷,P是人口,A是人均GDP,T是單位GDP的環境負荷(其倒數即為資源生產率),式中的環境負荷可以特指各種資源消耗量或污染產生量。從IPAT方程計算資源生產率的過程不難看出,在方程四個變量中,人口是不斷增長的,人均GDP也會隨著經濟發展而增加,因此,要減少經濟增長所形成的環境壓力,必須依靠技術提高使單位GDP的環境負荷減少,即資源生產率提高。
以2000年為基準年,2000年我國人口約為12.7億,人均GDP為800美元,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到2020年我國GDP將翻兩番,人均GDP達到3200美元。預計2020年我國人口數約為15億,將以上數據資料代入IPAT方程經測算可知:從資源生產率的角度來考慮,若要使2020年生態環境與資源消耗狀況與2000年持平,那么必須使資源生產率至少提高到2000年的4.72倍,而要使生態環境有顯著改觀,資源消耗大大降低,實現經濟可持續增長,那么資源生產率必須在現有基礎上提高約8~10倍。
三、我國發展循環經濟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對策建議
盡管我國的循環經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存在諸如指導思想落后,理論體系建設滯后;缺乏統一的組織領導機構和規劃;法律、法規、政策尚不健全,執行不力;尚未形成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支撐體系;缺乏符合國情的指標體系和評價體系等制約因素。因此,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對策建議:
1.選擇我國循環經濟的重點和突破點。我國應該把提高資源生產效率作為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和突破點,集中力量,爭取在相關的共性和關鍵技術有所突破。
根據現有的理論研究,提高生態效率主要有兩種途徑:部門內的改進和跨部門的變革。前者主要通過過程改善,產品創新提高資源效率,這種改革是漸進的、常規的,例如,汽車后面裝尾氣凈化裝置,把使用石油燃料的汽車變成使用燃料電池的汽車等。而功能革新跨部門的變革,是在改變產品結構和城市結構基礎上尋找替代式的發展道路,從更大的范圍內進行生態效率的思考,例如原來城市規劃概念是功能分家,工業區、居住區、休閑區等是分開的,聯系這些區域的需要使得交通的環境壓力加大,而今的城市規劃概念已經被新的功能集成的規劃思想所替代,在城市組團里面實現居住、就業、購物、休閑的集成,實現最少量的交通。這種改進具有更大的效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更重要的戰略途徑。我們現在的思考比較多地限于傳統的漸進發展方式,而沒有強調替代方式對于可持續發展的意義,忽視的恰恰是更重要的路途選擇。中國在“十一五”及未來更長的發展階段,不但要繼續關注傳統的漸進式的變革,還要前瞻性地促進跨部門的技術變革,這要求經濟社會發展部門和資源環境保護部門聯手討論一種綜合的、多贏的發展戰略。
2.統籌考慮,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系統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發達國家經驗表明,發展循環經濟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制定各項法律政策加以規范引導,同時需要一定的技術水平作支撐,并且依賴于整個社會公眾意識的提高,以及環境稅、綠色標志的政策機制的完善。而我國還沒有形成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體系,缺少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不能適應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因此,在制定循環總體推進計劃的同時,應加快《循環經濟促進法》立法進程,改革不符合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政策機制,在加強行政引導的同時,建立配套的財政、稅收和金融政策,確保在市場機制下政策措施之間相互配套和促進。
3.強化市場機制,建立有利于推行循環經濟的動力機制。由于我國仍處于傳統線性經濟模式中,我們現有的環境法規和政策體系大多采取末端控制、指令性控制,在資源輸入端和污染排放端缺少有效的經濟控制手段和社會參與手段,這不利于發揮企業和社會的積極性。目前的市場價格體系不但不能反映資源的稀缺性,反而因為回收利用的材料價格高于原材料的價格,不利于原材料的節約和二次材料的大量利用,在污染排放端又缺乏強有力的經濟約束。循環經濟還要求運用社會機制,制定參與性政策,強調非政府非贏的社會組織的作用。目前的政策體系較少考慮采用市場性和參與性的政策,排除了市場主體企業和社會力量在推進循環經濟中的作用,客觀上造成企業和社會參與積極性不足的缺陷。
因此,要特別強調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在垃圾分類回收、廢棄物資資源化等方面,加快建立有效的激勵政策和合理的費用分擔制度,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和工具,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進我國市場機制的建立。同時,將完善市場機制和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引導行業和企業致力于循環經濟的建設。
4.走適合我國國情的循環經濟發展之路。發達國家是在逐步解決了工業污染和部分生活污染后,向消費型社會結構變化的過程中提出循環經濟發展理念的,其目的在于解決后工業化時代的廢棄物問題。而作為一個擁有十幾億人口且各種主要資源都相對貧乏的國家,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絕對不能簡單模仿,而應以保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為主要目的。因此,應全面考慮發展循環經濟與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走適合我國國情的循環經濟發展之路。例如,考慮到我國現階段國情和存在地區差異的情況下,在借鑒日本的規模化資源再用和再生利用機制時,就既要考慮科技的勞動替代和高效作用,又要考慮我國勞動力眾多就業壓力大的實際情況。譬如,可以通過發展循環經濟相關的“靜脈產業”(3R)產業,在促進再生資源領域循環經濟發展的同時,培育新興產業,緩解我國的就業壓力問題。此外,在增加循環經濟科技投入的同時,還可以借鑒日本汽車產業在上世紀80年代的經驗,結合老工業基地改造,把發展循環經濟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結合起來,利用其“溢出”效應,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增強我國的國際競爭力。
發展循環經濟對于我國來講是一項新的具有戰略意義的系統工程,目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的發展階段,我們既要抓住加快發展的歷史機遇,也必須正視所面臨的資源環境壓力。全面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設循環型社會,充分挖掘和利用資源生產率提高的潛力來緩解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的矛盾。要實現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翻兩番,經濟、社會、環境的持續、健康、和諧發展的目標,就必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推行清潔生產,將經濟社會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環境為核心,努力實現產業生態化,治理污染產業化,從根本上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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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論文論文范文5
沒有農民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新農村就缺乏根本的支撐。通過對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素質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等進行深入研究,探討提高農民素質的對策,對于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是農民,因此,首先要培養造就高素質的社會主義新型農民,提高農民素質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農民素質具體而言,包括文化素質、科技素質、心理素質、思想道德素質和政治素質。提高農民素質,培養適應現代農業建設需要的新型農民,對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具有重要意義。
人是經濟活動的主體,在一切生產力發展的要素中,人的因素是最積極、最活躍、最富有創造性的因素。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管各級政府有多好的政策和多大的人財物支持,歸根到底還是要依靠生活在廣大農村地區的億萬農民。如果不著力于農村地區的人力資源開發,激發蘊藏在億萬農民中巨大的潛能和無限創造力,再好的優惠政策,再多的人財物支持,也只能起到暫時的“輸血”功能。而依靠農民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勤勞雙手,充分發揮億萬農民群眾的主力軍作用,才能變“輸血”為“造血”,最大限度地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推動新農村建設的快速健康發展。正如******總理曾明確指出的那樣,“我國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根本在于提高農民素質”。只有現代化農民才能實現現代化農業、建設現代化農村。
近幾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較快,但農業農村的發展相對較慢,而且發展很不平衡。造成這種差距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偏低。突出表現為“三低三缺”:一是文化素質低;二是勞動技能低;三是科技成果轉化率低。農村缺少懂技術、會種田的新型農民;缺少懂科技、會管理的青年農民;缺少農業企業家和掌握高新技術的人才。目前,世界上發達國家農民的文化素質都很高。如:受過大學、中學及良好的職業技術教育的農民,德國占67%,日本占59%,英國占78%。與之相比,我國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相差甚遠,我國有9億農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農村勞動力中,小學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初中文化程度占48.1%,高中文化程度僅占11.6%,而系統接受過農業職業教育的農村勞動力所占比重更少。
社會論文論文范文6
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亦是生態價值觀對于人類的物質、制度、精神層面不斷滲透、改善的動態關系。換言之,生態文明是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所應當達到的文明程度:人類在改造自然過程中應當正確處理的人與自然的關系,即形成了生態行為文明與生態產業文明;人類在改造社會過程中應以環境介質的保護為基礎來處理的人與人的關系,即形成了生態制度文明與生態管理文明;人類在改造主觀世界的過程中,處理的主觀與客觀、人與自我的關系同時,應當秉承環境倫理觀念,即形成了生態意識文明。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不協調現象,是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關系中最突出的問題。據中科院測算,目前我國經濟增長率為7.5%,而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已經占到國內生產總值的15%左右,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的矛盾仍然擴大,環境損害更是給社會各主體的環境權益及環境權造成了嚴重損害。將生態文明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模式之中,是確保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相協調的唯一路徑。經過格蘭杰因果檢驗(GrangerCausali-tyTest),可以得出生態文明與社會經濟之間存在雙向因果關系,且二者統計意義上的因果關系達到了10%的顯著性水平并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證明了產業結構、技術進步及對外貿易是“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的關系”的重要影響因素,換言之,一方面,社會經濟的工業化發展所帶來的資源消耗及污染破壞會制約生態文明的發展,而另一方面,工業化發展所增加的技術研發投入有利于控制環境損害,故應正確處理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加大環境修復力度、增強環境管理制度,促進生態產業發展。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雙向因果關系,決定了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必要性,只有將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模式融合,即向生態文明發展模式的轉型,才能夠正確認識和解決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關系存在問題,確保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對生態文明發展模式的思考
所謂生態文明發展模式,即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融入到人類社會的社會結構中,融入到人類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及文化價值觀中。發展生態文明,就是建設與自然界良性互動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即將生態文明作為人類文明的新形態,貫穿于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個方面。發展生態文明應當具有整體性、綜合性及循環性等基本特征,換言之,需以宏觀的視角對經濟社會的發展問題進行審視,立足于自然與人類發展全局的綜合性視角促進各學科交流,發展清潔生產與低碳綠色經濟,促進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降低環境損害,以促進經濟增長及社會進步,實現環境與經濟社會之間的協調發展。生態文明發展模式,應當具備以下基本要求:第一,以遵循自然規律、保護生態系統為立足點,即發展經濟社會必須考慮生態系統的容量限度和自然資源的有限性,發展方式應當順應自然界規律及社會發展規律,善待自然,愛護自然,將生態保護觀念融入到人類社會的方方面面中(如產業發展、考核標準、生活消費、制度設計等等);第二,以實現人與自然、人與人乃至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為宗旨,即堅持從整體主義的視角來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堅持可持續發展;第三,以發展生態文化為重心,促進生態保護理念的傳播,加強生態倫理道德教育,使得生態倫理觀在人類社會中樹立。具體而言,生態文明發展模式集中表現于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生態文明產業發展與生態文化建設三個方面。
(一)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生態文明制度的構建是國家在宏觀層面推動生態發展的表現。生態文明制度具體包括社會發展評價制度和生態保護法律制度兩方面。所謂社會發展評價制度,即符合生態文明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及獎懲機制。政府的行政規劃應當具有整體性、長遠性、綜合性,尤其對于涉及生態安全、長遠發展的問題或事項,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系統的容納限度及自然資源的有限性,把資源消耗、生態效益、環境損害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政府在編制開發利用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并對建設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同時,應將生態保護納入行政考核標準,把環境狀況作為行政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并把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確保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的實施。生態保護法律制度建設,主要表現為具體的環境基本制度完善,如生態修復制度、生態補償制度等。確保對環境損害進行救濟,對于受損的生態系統結構及功能進行針對性的修建和恢復。明確生態修復的責任主體和參與主體,明確各主體的權限責任分配及協調合作機制,明確生態修復的對象并科學的進行分區和規劃,對于生態修復的財政撥款及其他來源資金建立專項基金,明確構建生態修復管理機制、生態修復監督機制及生態修復激勵制度,完善生態修復規劃制度與評價制度。同時,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健全生態補償的協商機制,加強生態保護及恢復治理的力度。
(二)促進生態產業發展
生態經濟與循環經濟的發展,是生態文明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表現。循環經濟,即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廢棄物處理的全過程中,最大限度的實現能力利用效率的經濟。把環境保護與產業布局相結合,通過優化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限制排污總量等方式,將生態保護理念融入到產業發展中。鼓勵企業向高科技、低污染、低能耗的產業轉型,確保高耗能、高污染的設備及產業鏈被及時淘汰。提高新興產業項目在產業結構的比重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比例,發展節能產業及生態能源循環產業,刺激以能源資源產業為中心的多元化產業鏈的形成和發展。同時,應強化企業的環境社會責任,維持企業與社會生態環境系統動態平衡。鼓勵循環經濟的發展,鼓勵企業進行低碳綠色生產,開發高新技術推動能源行業發展,鼓勵企業開發資源綜合利用、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再生利用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進行清潔生產,不斷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鼓勵企業加大對于自然資源的循環式開發利用,開發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技術,鼓勵第一公共部門(政府)、第二私益部門(企業)及公眾的良性互動,以充分發揮各主體在循環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加強政府在循環經濟發展中的引導規劃作用,提高企業的資源環境意識和公民的綠色消費意識,為發展循環經濟提供良好社會氛圍。
(三)加強生態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