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險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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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的概念

審計風險的概念范文1

(一)風險基礎審計的概念

(二)風險基礎審計的基本模型,并對基本模型中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的概念做出解釋

(三)結合審計風險中另一個重要概念:重要性,重要性,重要性數量水平,檢查風險,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得出結論:

1、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之間是反向對應關系

2、重要性數量水平和審計風險水平成正向對應關系

3、檢查風險和審計風險成正比關系

4、重要性數量水平與檢查風險水平成正向對應關系

(四)總體上概括風險基礎審計思想的五個方面

二、風險審計思想在具體風險評價時的

1、風險評價應該全面

2、對固有風險予以關注

審計風險的概念范文2

  關于審計風險的涵義,目前國內外審計職業界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全一致的定義。國際審計準則第25號《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風險?!薄睹绹鴮徲嫓蕜t說明》第47號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沒有適當修正審計意見的風險。”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則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以上三個定義,雖然對誤報的界定范圍有所不同,如國際審計準則界定為“實質上”,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界定為“重大”,而美國審計準則界定為“無意”行為,而非有意為之;但是對審計風險基本涵義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存有重大錯報和漏報的財務報表,審計后卻認為該重大錯報和漏報并不存在從而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審計意見的風險。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審計風險由兩方面風險構成:一方面是財務報表本身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風險,另一方面是審計人員審計后表示該報表并不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風險。也就是說,審計風險是客觀的存在和主觀的努力的結合:客觀存在可以通過主觀努力去調節,但主觀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則的約束,因而審計風險具有下面三種具體表現形式。

二、審計風險的三種形式

1.評估審計風險。評估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接受某審計項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審計手段,所評估的該項目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評估審計風險主要與被審計單位本身的各方面情況有關。被審計單位的規模越大、經營性質越復雜、內部控制越弱、管理當局的可信賴程度越低,則評估審計風險也就越高。評估審計風險是導致財務報表產生重大錯報和漏報的可能性,是客觀的存在,它不受審計人員的影響和控制。

2.可接受審計風險??山邮軐徲嬶L險是指審計項目完成后,審計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準備承擔或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山邮軐徲嬶L險主要受以下三個因素控制:①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承受能力: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承受能力越強,可接受審計風險也就可以越高。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承受能力則主要取決于事務所的規模、經濟實力以及法律責任的承擔能力等。②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使用者的情況: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使用者素質越高、范圍越廣,對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審計風險就越低。③行業之間的競爭情況: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越激烈,可接受審計風險也就越低??山邮軐徲嬶L險是審計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主觀確定的,其與評估審計風險的差異,即為需要主觀努力的程度,是決定審計項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標準之一。

3.終極審計風險。終極審計風險是指審計項目完成后所實際形成或審計人員實際承擔的審計風險。終極審計風險主要與審計程序的設計和執行情況有關。審計程序設計和執行得越好,終極審計風險就越低。終極審計風險在數量關系上、理論上應與可接受審計風險一致,但實際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審計風險,因為審計程序的設計和執行受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某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因而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過程中,應盡量按計劃規范操作,以使終極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審計風險范圍內。

  簡而言之,評估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可接受審計風險是主觀確定的,而終極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和主觀努力的結果。因此,審計人員在決定是否承接某一審計項目時,可以將評估審計風險與可接受審計風險進行比較,然后根據成本效益原則決定取舍。如果接受該項目,在審計過程中應盡量嚴格執行所設計的審計程序,使終極審計風險等于或小于預先設定的可接受審計風險。雖然終極審計風險取決于可接受審計風險,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后者,它是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共同作用的結果。

三、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和審計證據的關系

1.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的關系?!段覈毩徲嬀唧w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第二條指出:“審計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簡單地說,審計重要性就是錯報的可容忍程度,其量化標準即重要性水平。也就是說,在重要性水平之內的錯報,是可以容忍,可以接受的。因此,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

  評估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之間是反向關系,即評估審計風險越高,所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這樣才能保證終極審計風險在一定水平內。反之,評估審計風險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這樣可以節約審計成本?!段覈毩徲嬀唧w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第八條指出:“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的反向關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高?!边@里的審計風險指的就是評估審計風險。這一反向關系也可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即計劃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對審計工作質和量的要求就越低,在此條件下作出正確審計結論的可能性就越大,審計風險因而也就越低。

  可接受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之間是正向關系,即可接受審計風險越高,所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這樣可以保證審計成本的節約。反之可接受審計風險越低,所確定的重要性水平也應越低,這樣才能保證審計質量的控制。因為可接受審計風險越低,說明審計人員要求的財務報表錯報的可容忍程度越低,則其重要性水平也應越低,才能滿足較低的審計風險的要求。

  終極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之間也是正向關系。因為終極審計風險基本上取決于可接受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的概念范文3

審計風險是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審計人員出具不恰當審計意見和結論的可能性。由于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兩個要素,所以審計風險模型就由這兩個要素構成,表示為:AR=RMM×DR,其中,AR是審計風險;RMM是重大錯報風險;DR是檢查風險。

2審計風險模型構成要素分析

2.1審計風險構成要素的關系

審計風險構成要素包括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其中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這是被審計單位所承擔的風險;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認定存在重大錯報,但審計人員未能發現這種錯報的可能性,這是審計人員所承擔的風險。在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下,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與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成反向變動關系。即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低;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低,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高。即當公式表達為:AR=RMM×DR的總值一定時,其中,RMM(重大錯報風險)越高,DR(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低。

2.2為什么會是這樣的反向變動關系

首先,從兩個構成要素的定義來看,在審計前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越大,就說明被審計單位錯報得越嚴重,即重大錯報風險越高,所以對審計人員測試的要求就越高,即要充分發現被審計單位的各種重大錯報,以使自身承擔的風險,即可接受的檢查風險盡量降低。所以二者存在反向變動關系。反之,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越低,就意味著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不大,或錯報得不是很嚴重,那么就不會對審計人員的測試提出過高要求,或是可以適當忽略一些非重大的錯報,那么審計人員自身所承擔的風險即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就可以適當提高。所以二者仍存在反向變動關系。其次,從審計風險模型要素與相關概念的關系來看

2.2.1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反向變動關系

一方面,重大錯報發生的可能性越大,錯報造成的影響就越大,因為是重大錯報,已經以重要性水平高為前提,所以有些人不免認為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同向的;但是另一方面,正因為發生的是重大錯報,審計人員認為被審計單位的問題嚴重,所以本著謹慎性原則,審計人員要把審計重要性水平設定為低值,這樣的話才能擴大審計測試的范圍,更多地查找問題,以使更多的錯報都被測試出來。按照前面對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的關系分析,表面上是使審計風險加大了。但實際上潛在的更多的審計風險則會被避免。所以我們更加認定的是后者,即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反向變動關系。

2.2.2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證據是同向變動關系

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證據的關系可以借助審計重要性和審計證據的關系,如前所述,審計重要性與審計證據之間是反向變動關系,因為重要性水平設定為低值時就要加大審計測試的范圍和程度,所以就需要通過更多的審計程序獲取更多的審計證據支持。而審計重要性與重大錯報風險我們認定也是反向變動關系,從而推導出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證據是同向變動關系,即重大錯報風險越大,就需要更多的審計證據支持。綜上可以結合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及與審計證據的關系可以推斷出審計風險與重大錯報風險是同向變動的。

2.2.3檢查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同向變動關系

關于檢查風險與審計重要性的關系,可以通過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的關系進行探討。因為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是反向變動關系,即審計重要性水平設定為低值時,就會加大審計人員測試的范圍和難度,所以審計人員出具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就越大,進而承擔的審計風險也大。但是不能以此就判定檢查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也是反向變動的。因為在審計模型里,檢查風險是指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而不是表面呈現的檢查風險。那就意味著審計重要性水平設為低值時,就要求審計人員進行更全面詳細的檢查,以使其能充分發現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所以在此前提下,容許審計人員疏漏的情況是很少的,那么可接受的檢查風險也應該是低值,即檢查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同向變動關系。

2.2.4檢查風險與審計證據是反向變動關系

因為一方面,審計重要性與審計證據之間是反向變動的關系,即審計重要性水平設置為低值時,就會擴大審計范圍,也就需要更多的收集審計證據;另一方面,檢查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同向變動關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可接受的檢查風險也應該是低值。所以可以推導出檢查風險與審計證據是反向變動關系,也就是當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較低時,就需要更全面深入地測試出被審計單位的錯報漏報,也就需要更多地收集審計證據予以支持。綜上可以結合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及與審計證據的關系,可以推斷出審計風險與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是反向變動關系。

2.2.5分要素認定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的關系

通過以上對審計風險構成要素的分析,可以判定審計風險中的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反向變動的關系,而其中的檢查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同向變動關系,所以通過審計風險模型的構成: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可以判斷乘積關系得出的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是反向變動關系。這也是與前面對兩個概念的關系表述一致的。

2.2.6分要素認定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的關系

審計風險的概念范文4

關鍵詞:審計風險 模型 計量 模糊綜合評價

風險基礎審計立足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并在此基礎上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和范圍。因此,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審計過程就是一個風險分析、并不斷降低風險的過程,對審計風險的計量就顯得尤為重要。在審計實務中,審計人員一般根據個人的經驗對審計風險進行主觀判斷,這種定性的判斷既不科學,又不準確,容易產生偏差。為了使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評價結果更加客觀、準確和全面,本文綜合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和審計風險模型法,對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進行定量分析,以期得出科學、直觀的評價結果,從而便于會計師事務所把有限的審計資源更多地分配在高風險的審計領域。

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特征和方法

(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特征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的特征主要有:(1)審計風險計量的主觀性。審計風險的計量本身是一個把審計判斷定量化的過程,而審計的許多判斷是關于不可重復和非實驗性的事項,所以審計風險的計量也是判斷的定量化,是主觀的,會發生實際值與預期值的偏離。如果風險的評價值低于實際值,就會導致實際的審計風險高于期望的審計風險,增加風險轉換為損失的可能性;而風險評價值高于實際值,又會導致審計成本的增加,從而影響審計的效率。由此可見,從總體上來說審計風險計量更應該是一種主觀性的行為。(2)審計風險計量的困難性。審計風險的計量一般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發生的頻率,即所有發生主觀與客觀相偏離的審計項目占全部審計項目的百分比;二是發生損失的程度,即平均每個審計項目的損失金額及其占審計費用的百分比。然而對一般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而言,得出這兩個數據存在一定的困難。因為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來說,判斷自己所審計的項目是否存在重大差錯是困難的。就連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所制定的國際審計準則,對審計風險水平的高低,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數值,而只是給了一個建議性質的參考值。所以說對于審計職業團體來說,目前很難得到關于審計風險水平高低的權威數據。這也是審計風險的計量存在困難性的原因所在。(3)審計風險計量的可分性。根據IAASB的審計風險模型可知,審計風險是由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的。因此,對審計風險的計量,也可以通過調節審計風險要素的水平來控制總體的審計風險水平。這正表明了審計風險計量具有可分性這一獨特的屬性,即通過對單個的風險要素的計量來衡量審計風險水平的高低。

(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方法 審計風險本身具有不確定性,要對它進行精確地計量是很困難的。近年來,隨著風險計量方法的不斷發展,數學和統計學越來越多地用于風險計量系統中,為經濟管理決策提供了科學的指導和依據。在影響審計風險水平的因素中,很多因素都具有模糊性。所謂模糊性,是指客觀事物的差異中過渡的不分明性,如影響審計風險的因素中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對會計報表的依賴性、管理部門的正直性等概念均具有模糊性。在審計中,這種模糊概念是經常遇到的,它與審計風險評價的準確性形成了一對矛盾。1965年,美國控制論專家查德(L. A. Zadel)首先提出用模糊集合表示模糊事物(現象)的數學模型,建立了以模糊現象為研究對象的模糊數學,在模糊與精確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所謂模糊綜合評價法,就是指以模糊數學為運算工具,在常規方法計量結果的基礎上,對帶有模糊性且受多個因素影響的評價對象,進行雙權數的模糊綜合評價。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進行計量的基本思路為:選擇評價因素,構成評價因素集?確定評語集?對各風險要素進行獨立評價,建立評估矩陣?根據各風險要素影響程度,確定其相應的權數?計算評價結果?確定審計風險水平。對于審計風險這類復雜的系統要建立精確的數學模型是十分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而通過建立模糊數學模型,借助模糊綜合識別方法,就可以較好地解決審計風險計量的模糊性問題,既綜合考慮了所有因素,同時又通過權重把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區分開來。因此,用模糊綜合評價法計量出來的審計風險水平比用其他計量方法,如風險因素分析法、分析性審核法等得出的結論要更加客觀、準確。

審計風險的概念范文5

【關鍵詞】審計風險;形成原因;應對措施

一、我國審計風險的現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日趨成熟完善,審計工作在日常經濟活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受到了公眾前所未有的重視和發展。審計作為成熟市場經濟機制的重要構成部分,一方面促進了市場經濟運作效率,另一方面穩定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發展秩序。從某種意義上說,審計事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國內外大量的案例實踐也有力證明了這一點。從在福建發生的第一起針對注冊會計師的訴訟案件開始,到深圳“原野”事件、北京“長城”事件等重大審計事件,審計風險這個概念逐漸被公眾所了解和接受。而在此之前,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不高,審計結果最終往往是差強人意?,F階段,我國審計工作盡管已經取得一些成績,但審計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而有關審計風險研究方面還有所欠缺,不少問題尚未明確或需作進一步的研究和探討,例如未闡述清楚審計風險的概念,對審計風險的評估也鮮有研究等。同時,對于我國目前審計風險存在的問題僅僅停留在表面,對其缺乏詳細深入的探究。

因此,要對這些審計風險進行控制。如:建立風險責任制度,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強化審計人員的法制意識,恪守職業道德,認真制定審計方案,運用科學的審計手段。

二、我國審計風險存在的原因分析

1、審計風險形成的主觀原因

(1)審計方法本身存在著缺陷

現代審計方法出發點是實現審計成本和審計風險的均衡,即在審計工作中,耗費最少的審計成本實現最大經濟效益,同時還要將審計風險降到最低點。在整個審計過程中,運用抽樣審計方法。由于該審計方法實施的前提是允許存在一定審計風險為前提必要,因而審查結果不可避免帶有主觀誤差。

(2)審計人員經驗和能力的有效性

審計工作是一項強調真實和準確的工作,旨在判斷財務行為的合規性和合法性。因此,審計經驗的高低對審計工作的完成至關重要。面對審計經驗缺乏的現實情況,審計中也可能出現主觀審計誤斷的現象,因此,強調審計人員的經驗和能力有效性非常重要。

(3)審計人員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關注狀況

我國注冊會計師數量比較匱乏,年齡和知識結構方面都存在一系列問題,導致在實際工作中責任心也缺乏。職業關注作為一個職業概念,對于審計人員而言就要再審計過程中倘若發現疑點,則擴大范圍深入審查,以防止遺漏重要事項避免了審計風險產生。

2、審計風險形成的客觀原因

(1)現代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

一方面,企業經營的狀況復雜且不穩定。一是市場經濟的發展,使各經濟組織都在不斷發展變化。經營方式發生了變化,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各類經濟組織處在不斷發展變化中,給審計帶來更大的難度。二是企業經營狀況的不穩定,經營不善或市場的意外變化,影響和制約著企業的生產經營,這樣就從客觀上造成了審計風險。另一方面,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審計對象越復雜,審計內容越廣泛,收集審計證據的難度越大,審計風險也越大。

(2)審計報告的影響

隨著人們對審計報告的依賴程度及其影響范圍也加大,人們為了提高投資的安全性,不惜支付高額費用聘請注冊會計師對財務信息進行鑒證,報告的敏感性和審計風險就越來越大。

(3)法律環境的變化

目前,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不完善,造成在審計過程中遇到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無法處理。

三、防范和控制我國審計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審計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質量管理考核辦法,對各責任人員進行考核。規范審計業務的流程,對審計項目的立項、實施、審核等各環節都做出明確的規定。監督整個業務過程,規范執業行為,指導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審計準則,保證執業質量。

2、有效開展審計風險管理

(1)加強對會計責任的監管力度

現階段,企業會計信息失真情況還普遍存在很多企業中,作為建立在會計信息處理基礎上的審計工作,其產生的風險不言而喻。沒有真實和準確的會計信息,審計工作的有效性也無從談起。為了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有必要都要加強會計核算工作,對在出現的財務工作中違規違紀的會計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2)強化注冊會計師行業外部監督

針對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模式存在的弊端,可以借鑒美國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的做法,確定適合我國的行業監管模式。

3、提高注冊會計師素質

注冊會計師要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服務,防范審計風險,必須具備較強的業務能力。通過后續教育,使注冊會計師不斷更新知識和提高技能,并及時了解和掌握與本行業新頒布和修訂的法律、法規制度,才能跟上經濟形勢發展的步伐。同時,應當正視審計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因素,從而將審計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

4、推行現代審計方法技術

(1)推行風險基礎審計

風險基礎審計法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全方位評估被審單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差錯的風險要素為基礎,借以確定審計的范圍、重點、時間和人力安排,達到提高審計效率。引入風險基礎審計法,它有利于提高審計職業界的風險意識和減少各種風險損夫。注冊會計師應根據審計項目具體情況,采用某一種審計模式或幾種審計模式結合起來,以降低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的概念范文6

摘 要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大于一般審計風險,沒有現成的審計模式,其審計工作的諸多內容仍在探索之中,隨著審計內容不斷深化和發展以及審計的內、外部環境的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出現,從中伴隨著的各種審計風險不可忽視。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探討現代審計風險導向機制,建立新型審計風險評估模式,旨在規避審計。

關鍵詞 建立現代模型 規避 探討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表明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已不適應經濟離任審計的需要?,F代審計風險模型,引進“重大錯報風險”概念,提出了新的審計理念,降低了審計風險和審計成本,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和質量。

一、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的缺陷

(一)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AR=IR×CR×DR難以對領導者的品行、執政理念等因素所帶來的審計風險進行評估。因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與常規審計對象不一樣,一方面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既要對事,又要對人,尤其是被審計人員為黨政機關的負責人。本人的經濟行為往往受到其意識所支配,為此在經濟離任審計過程中很有必要了解被審計人的品行、執政理念支配下所產生的經濟行為而帶來的風險,而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難以勝任這種特殊的任務。

(二)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與審計資源極其不對稱,從而使傳統審計風險模型中的檢查風險達不到人們可接授的水平。經濟審計內容從時點看,跨年度長,涉及到的審計工作量比常規審計量多出幾倍甚至好幾倍;從審計證據內涵看,既要需要財務信息又要收集非財務信息;審計的要求看,經濟責任審計既要審計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又要審查領導干部投資決策是否造成損失浪費情況。面對這樣的審計環境,審計資源極其有限,按傳統的審計方式、方法在取證方面就難以保證審計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從而檢查風險根本上達不到人們可接授的水平,審計結果難以得到社會公眾接受和認可。

(三)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式在實際運用中基本上是流于形式。風險評估的要求。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型是AR=IR×CR×DR,AR是依賴內部控制而評估的審計風險。審計風險的內涵和外延僅在于內控制度,如果內控制度不成熟或不可靠,那就此評估出來的審計風險就根本不切合實際,在審計過程中可能起著誤導性作用。固定風險和控制風險在實際評估中很難區分開來,為穩健起見,審計人員往往不去評估(認定為100%)使其流于形式。

(四)不適應政府的職能的變化。當今我們建立的是有效政府、責任政府。所謂責任政府即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為及其結果,必須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政府經濟責任最終體現在是否切實充分地體現廣大人民利益。單靠傳統的審計風險模式難以評判經濟責任人的經濟風險。

二、建立現代審計風險評估模型的探討

(一)現代審計風險評估模型確定。經濟離任審計風險眾說紛紜,如審計程序風險、被審計單位的復雜環境帶來的風險、法律法規滯后帶來的審計風險等等。經濟離任審計風險概括起來可分為兩類,一類為審計人員能夠避免的審計風險即檢查風險,另一類為審計人員無法避免,但審計人員必須認識和了解并要確切地評估的審計風險。為此,經濟離任審計風險應該兩個基本要素構成即客觀風險要素和主觀風險要素,客觀要素可為重大要素和例外要素,由此審計風險模型可以確定為:審計風險=重大審計風險*檢查風險(剩余風險)。

(二)現代審計風險評估模型的優點

1.引入“重大審計風險”元素,改變審計方式、方法

現代審計風險準則引入“重大錯報風險”概念,將經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設想為“重大審計風險”要素和“剩余風險”兩要素。最大優點是,可從人的意識形態入手判斷人的經濟行為,以此確定人的主要行為方向,并作為第一考慮要素,避免了單依賴于制度審計的弊端。在模型中規定了重大審計風險是第一審計程序,并以此作為審計導向。這樣就能使審計工作直接進入重點審計領域,避免不必要的審計執行路徑,提高了審計質量和效率,節省審計成本。

2.重視整體觀,充分發揮審計資源

現代審計風險準則從整體到局部的審計思路,為審計人員從整體上把握和控制審計風險,以現代審計風險導向,確定重大審計風險領域,便于集中審計資源用于重點審計區域,充分發揮有限的審計資源,解決經濟離任審計資源嚴重不足問題。

3.審計的著眼點轉向“經濟責任”,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效性

經濟責任審計著重于領導者的經濟責任,而領導者的經濟責任主要在于經濟管理和決策方面,現代審計風險模型著眼于領導者的經濟責任,在審計風險評估中把領導者的經濟管理弊端和決策過程納入審計風險的評估范圍,審計工作的目的更符合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

三、認定重大審計風險領域探討

(一)認定原則?,F代風險導向審計程序遵循“分析、評估、執行”的原則,通過執行分析分析性程序,在分析過程可按照下列思路展開:領導者執政理念分析―決策過程分析―用人導向分析―黨的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分析―政績、業績分析―重大審計風險分析―剩余風險分析。在通過分析確定重大審計風險基礎上進行按下列程序執行審計:重大審計風險分析、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測試。

(二)認定內容。認定內容是確定“重大審計風險”的關鍵環節。認定內容可從側重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在意識形態方面:領導者是否有的世界觀、人生觀、權利觀;2.經濟行為方面:工作出發點、對黨的方針政策執行情況、國有資產是否保持增值、任期內職責履行情況、經濟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等等;3.領導決策方面:是否講民主、講科學;4.用人方面:是否以提拔優秀人才作為用人導向,是否存在“小團體”、“派系”,有否上下串通,為已所用。通過以上幾方面分析,查找“偏差”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作為審計風險導向,按其“偏差”和管理上存在問題的程度確定“重大審計風險領域”。

(三)進行符合性測試確保認定的有效性。審計人員完成“重大審計風險”評估后,如果有必要依賴“評估”的結果,應執行下列程序進行符合性測試,如果有差異存在應重新評價,以調整“重大審計風險”水平,確保認定的有效性。

1.民主測評。審計機關應轉變審計理念,在審計過程中建立現代風險導向機制重新界定審計風險,按照“從上而下,從下而上”的思路對被審計單位各層次的人員進行測評,從源頭上把握正確的審計方向。民主測評要求群眾參與監督,群體是深入基層的實踐者也是最了解實際情況的,又是來自于階層、各部門、各地方,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民主測評能夠反映領導者經濟行為的政治方向,其測評結果可以作為經濟審計導向分析的依據,也是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可缺少的重點程序,是發現審計線索的重要手段。

2.開座談會。開座談會是一種最有效的方法。通過座談,從中取得一手資料,分析領導干部的執政理念,經濟行為是否符合黨的方針政策、經濟管理是否科學民主、是否切實充分地體現廣大人民利益。開座談形式可為集體和個人形式,它是經濟離任審計不可缺少的程序。

3.收集非財務信息。非財信息是經濟離任審計不可缺少的分析性客觀資料,它雖然是獨立于財務信息與財務信息沒有直接關系,但它是被審計單位非常重要的業務資料,并與領導者人的經濟行為存在一定邏輯關聯。通過這些資料分析,基本上能夠全面地了解基本情況,把握領導者的經濟行為過程。這種信息,取得快成本底,在內容上還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方法上也容易取得,從以下資料中取得:年度預算計劃、會議紀要、任期間的個人述職述廉報告、個人年度總結、工程招標記錄本、有關的合檔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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