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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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

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范文1

關鍵詞:綠色經濟;社會責任;問題探討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分析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通過企業制度和企業行為所體現的對員工,商業伙伴,客戶,消費者,社區,國家履行的各種積極義務和責任,最終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著名管理學家德魯克也指出;“企業的目的必須在企業本身之外,更確切的講,企業的目的必須在社會之中,因為工商企業是社會的一種器官?!睆闹?我們可以認識到企業財富來自社會財富再分配,企業壯大離不開社會的支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離不開與員工同步的發展。因為,員工是企業的細胞,保證企業更好更快發展,就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培育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使全體員工的個人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相結合,達到企業,員工,社會共贏的局面。

二、發展綠色經濟與企業社會責任的意義

現在,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人類是自然界生命演化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人類需要通過新陳代謝與環境進行物質和能量交換,與自然界保持平衡關系。人類環境系統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約的關系。經濟活動和改造自然的活動必須不超過兩個界限:從自然界取出的各種資源,不應超過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向自然環境中排放的廢棄物,不應超過環境的自凈能力。人類不應以耗竭資源、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的方式來追求發展,當代人不應為了自己的發展而對后代人的發展和需要能力構成危害。必須尋求一條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相互協調的、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對滿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一)發展綠色經濟,企業責無旁貸

由于我國企業長期以來實行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外延粗放式的經營方式,造成了日益沉重的資源與環境壓力,使經濟健康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促進經濟與環境和諧發展,是時代賦予中國企業的重大歷史任務,更是企業家責無旁貸的責任和使命。在推進綠色經濟發展的實踐中,國外企業已走在了前面,探索出了諸多有益經驗,我國企業應積極借鑒、迎頭趕上,為中國綠色經濟發展作積極貢獻。

(二)發展綠色經濟,企業面臨良機

綠色經濟是關于經濟發展理念與模式的全方位、深層次變革。伴隨綠色經濟的發展,包括生態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應用等一大批新型綠色產業將迅速崛起,低碳技術將蓬勃發展,這無疑將為企業帶來新的市場機遇與成長空間。而且,綠色經濟發展理念在企業內部的生根發芽,也必然構成企業轉型升級與自主創新的強大動力,推進企業積極轉變傳統粗放的經營模式,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因此,能否緊緊把握住綠色經濟發展潮流帶來的歷史性機遇,不僅決定了我國經濟的發展質量,也決定了企業自身的發展成敗。

(三)發展綠色經濟,企業大有可為

綠色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社會的強力支撐。應積極探索以綠色發展帶動綠色投資、以綠色投資帶動綠色生產、以綠色生產帶動綠色消費的發展新模式,引導資源配置向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領域流動,努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

三、承擔社會責任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企業作為社會財富的重要創造者,其經營活動不僅僅是為了維持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同時也應努力實現全社會共同利益。但近年來,許多企業為了追逐短期的利益,忽視甚至逃避社會責任,導致假冒偽劣泛濫、產品質量低劣、環境污染嚴重、員工利益受損等諸多社會問題,有些甚至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企業社會責任日漸引發公眾的關注。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推進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當西方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如火如荼之時,我國的一些企業卻仍然為追求利潤而喪失基本的商業道德,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恐慌、“民工荒”、特大礦難事故以及嚴重的環境污染等事件,使人們對“企業社會責任”、提高企業“公民”責任的呼聲日益高漲。時至今日,企業社會責任已不是企業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企業不可回避的話題,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已成為我國和諧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科學發展強調以人為本,強調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強調經濟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的平衡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內涵和基本理念,正是對和諧社會和科學發展觀精神實質的詮釋和體現。

世界主要發達國家也紛紛從國家立法、行業規范、企業評價標準體系等不同層面,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與扎實的實踐。美國經濟開發委員會(1971)發表的《商事公司的社會責任》報告中,列舉了多達58種旨在促進社會進步的行為,并要求公司付諸實施。

我國在這一方面做得遠遠不夠,并且,我國已有法律法規之中,在企業法、公司法等市場主體法中缺乏一種原則性的、宣示性的規定,沒有明確不同的企業形態的市場主體承擔社會責任的范圍。這樣的評價體系已經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和要求,也不利于我國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

(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必然選擇

推動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并非只是社會發展的需求,對企業自身的發展而言也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西方許多企業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作為實現企業好公民形象的條件,并且將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一個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體系,有明確的計劃、專門的負責部門、一定的經費保障和可操作的規范化的管理程序。據相關調查顯示,美國約有60%、歐洲約有一半的大型公司設有專門的倫理機構和倫理主管,負責處理各種利益相關者對企業行為提出的質疑,使用各種社會責任履行計劃、系統項目設計、科學決策機制和執行程序與控制系統等手段來確保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

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當今世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正在由單純的硬實力向硬、軟兩種實力協調并重的方向轉變。軟實力,主要表現為企業社會公信力、品牌影響力、產業凝聚力和供應鏈控制力等。擁有這些能力的企業,在資源配置、開拓市場、獲得貿易機會、低成本融資等方面會處于優勢地位,而這些都是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分不開的。這就要求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依靠人才、技術創新、產業升級來提高企業的效益,不能再走勞動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的老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獲得美譽度和信任度,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發展綠色經濟的幾點做法

國外企業的實踐表明,推進綠色經濟發展,利國利民利己。我們欣喜地看到,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過企業積極投身于綠色經濟發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由于歷史和實踐的局限性,我國企業在促進綠色經濟發展方面仍處于起步和探索階段,與歐美先進企業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為此,我國企業可著重在以下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一)覆傳統理念,轉變經營方式

從通用電氣的“綠色創想”戰略到本田公司的“綠色事業整體觀”,從IBM的“綠色創新工程”到日立的“超級環保工廠”,國際先進企業非常注重發揮理念在促進自身綠色發展方面的引導作用。我國企業只有覆傳統展理念,加快轉變外延粗放式的經營方式,才能真正走上綠色發展道路。

(二)強化環境管理,落實節能排

據相關部門統計,近5年來我國環境污染事故年均發生1000起以上,每年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5億元,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品質造成巨大損害。加環境風險管理,堅決落實節能排,不僅是企業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手段,更是其防范經營風險、實現穩健發展的內在要求。

(三)增自主創新,加快產品升級

這既是企業促進綠色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自身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世界知名的綜合性制造企業美國3M公司積極開發綠色環保產品,從毫不起眼的便條紙到指示牌上的反光涂料,從玻璃隔熱帖膜到電視增亮膜,3M公司已研制出數萬種綠色環保產品,其中,僅電視增亮膜每年可為全球節省575億度電,受到了市場的廣泛歡迎。

(四)倡導低碳辦公,營造綠色氛圍

招行在綠色低碳運營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號召企業努力做到節約水電、雙面列印、下班熄燈、最低室溫、爬樓運動等,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真正做到低碳、環保、節能。

(五)加強國際交流,借鑒外經驗

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范文2

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就如何加強大學生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律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以期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

關鍵詞:

創業教育;法律環境;法律教育

現有的創業培訓中比較注重創業精神和品質的強化,更多地關注企管、金融、財會、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對與創業有關的法律知識關注較少。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導致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意識淡薄,創業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創業過程中誤入歧途。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目的是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導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身利益。

一、創業中法律教育與培訓的重要性

創新已成為當今中國的最強音符,創業也已轉化為大眾的迫切需要。與之相對應的是,創新創業教育蓬勃開展,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有著諸多優勢,也是自身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一)創業教育的重要性

創業能力是一種生存能力,創業教育是一種培養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創業教育被稱為學習的“第三本護照”,和學術教育、職業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可以使大學生了解當前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社會就業壓力,認識到創業是解決中國社會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具體來說,就是培養自信心、培養積極的處事態度、培養良好的行為方式、培養社會責任感、培養競爭意識和競爭精神、培養堅韌不拔的毅力與品質。這些正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對于創業者,從尋思創業伊始,必須充分認識分析創業環境,因為創業成敗與創業環境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創業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往往更重要。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文化環境、人口環境、習俗環境、市場環境、人力資源環境等,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創業者要全面考慮,能利用的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不能違反的要嚴格遵守,創業者對社會環境利用得越好,創業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市場條件下開展的各種經濟活動,無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導、規范和保護之下才能正常進行和取得預期成果。企業創業活動同樣是在一定的法制環境下進行的,創業者必須考慮法律的這種影響和作用,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才能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因此,加強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非常必要。

二、創業初始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經過一番躊躇滿志的構想,開始準備創業,這就進入了創業初始階段了,創業者首先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不僅會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糾紛,嚴重的話還會危及企業生存安全。創業者不必了解有關法律的所有內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關鍵內容與新辦企業有關就夠了,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主,要知道法律不僅對企業有約束的一面,也同樣給予你的企業以法律保護。

(一)關于設立經營實體,進行行政審批的相關法律問題

設立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如果從事特定行業的經營活動,還須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比如開網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最為常見。設立特定行業的企業,還有必要了解有關開發區、高科技園區、軟件區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有關地方規定,這樣有助于更好地選擇創業地點,以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大學生創業需要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消防、衛生等行政審批程序的一些具體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這部分相關法律的教育與培訓應重點放在各種不同經濟組織的具體特點,包括責任形式、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區別、設立條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資協議、經營管理等內容,讓大學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斷,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組織形式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具體規定準備資料,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二)關于資金、設備場地等相關法律問題

大學生在創業初期籌集創業資金時可能涉及銀行貸款、財產抵押等問題。如果不是以貨幣資金出資,而是以實物、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或其他權益等出資,以及在企業經營也會涉及租店面及辦公場所,這些都會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有關票據、合同、擔保、出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等相關的法律知識,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精簡優化法律教育培訓內容,讓創業大學生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和掌握應用關鍵的法律知識,至于較為完整的法律條文學習、熟悉及應用,有待引導大學生遇到具體的經營問題能夠做到尋找相對應的法律文件,邊學邊用,做中學,學中做,從而在創業過程中不斷提升法律水平與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三、創業經營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創業初期階段以設立某種組織形式的企業為主,完成行政審批企業登記手續,這僅僅是創業的開始,打好基礎后,接下來要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同理,創業者不得不面對許多不可避免的法律問題,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視,極有可能使新設立的企業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令企業經營管理舉步維艱。認識把握好下面幾個法律問題無疑有助于創業成功。

(一)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

創辦的企業進入經營階段后,創業者也就是經營者要遵紀守法,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現有的法律體系已日趨完備,不少法律法規都或多或少從各個不同方面規范了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現舉二例說明履行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時也就展示了對創業經營階段中法律教育培訓的意義所在。其一,創業者必須依法納稅。任何企業,都要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及時、足額納稅是創業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也是創業企業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創業者要了解熟悉《稅收征收管理條例》,明了自己作為納稅人的基本義務和權利,這些責任概括起來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開設銀行賬戶、依法報送財會制度、依法設置財簿、依法報送財會核算資料、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依法繳納或解繳稅款、依法實施發票管理、依法使用稅控裝置、依法結算稅款或提供擔保、依法接受稅務檢查等。其二,創業企業務必尊重員工的權益。市場競爭、企業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員工的素質和積極性,在勞動力流動加快和競爭加劇的形勢下,優秀的勞動者越來越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爭奪的重要資源,所以新開辦企業一開始就要特別重視尊重員工的權益,踐行以人為本的經營之道,自始至終培育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給企業帶來的困難和損失。至于法律層面而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有相當多的條文明確規定了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應盡的法律責任義務,比如必須依法與員工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依法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和安全、依法支付勞動報酬、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與糾紛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

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利用企業資源,為社會創造財富,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與服務,整個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幾乎都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范,創業者要盡可能地了解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才有可能做到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和保障企業利益,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會使企業陷入歧途,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創業者了解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很多,這里著重強調幾部法律法規,非常有必要作為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廣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擇其中一二說明。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創業者重點了解熟悉消費者的權益和經營者的義務,以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教育培訓中側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競爭中觸犯了法律底線;至于《產品質量法》的教育培訓中則應強調創業者了解熟悉國家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與制度,要創業者熟悉掌握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不得違反《產品質量法》的禁止性規定,履行作為性義務和不作為性義務。限于篇幅,其他相關法律不再累述。總的原則就是要精選核心的、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概念與條文,有的放矢,讓大學生易學易記,讓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運用能力轉化為創業企業保駕護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決糾紛

創業者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對內開展管理活動,對外發生經濟聯系,都會產生各種法律關系,難免會有各種摩擦矛盾、爭議糾紛。因此創業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處理爭議糾紛,熟悉掌握法律中規定的具體訴訟程序,更要有積極收集相關證據的法律意識,還要有各種相關預防措施及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業利益。以《民事訴訟法》為例,在具體的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大學生理解并掌握訴訟制度、原則、管轄概念、訴訟程序,實訓模仿撰寫訴訟文書,能夠獨立進行訴訟,最終具備用訴訟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能力。

作者:姚興良 單位:無錫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商學院

參考文獻:

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范文3

法律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關系

企業經營、管理等活動與國家法律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主要體現在:

一、依法治國已經作為國家的基本方針寫進了《憲法》。在現代法制社會,國家對社會的管理主要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的實施來實現。企業作為國家經濟活動的基本主體,必然也在國家法律法規調整的范圍之列,受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市場經濟是建立在各經濟主體相互平等的基礎上的。各平等經濟主體之間相互關系的調整,主要依靠國家的法律法規,所以說所謂市場經濟也即法制經濟。參與市場經濟的企業,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之間因違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在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也往往會由于不懂法而錯失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機會。而知法守法的企業,則完全可以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使之免受任何不法侵害。

三、企業經營、管理的整個過程,從宏觀上看,也可以理解為即各種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解決糾紛的過程。企業的經營目標,主要依賴各個經濟合同的正常、實際履行來實現。而各個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和糾紛的處理,均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四、企業依法簽訂的經濟合同,是確立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也是企業實現其經濟目的、解決經濟糾紛的重要依據,所以,經濟合同也可以理解為是國家法律法規在該企業的具體延伸。簽訂經濟合同,對企業來說如同立法一樣重要。所以,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或專業的法律工作者的參與,經濟合同簽訂不好,企業的經濟目的也往往難以順利實現。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特點

企業作為國家法律調整的對象,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必然有著不同于國家司法機關的自身的特點:

一、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企業領導重大決策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包括企業的設立,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企業的改制、上市,企業重大問題、突發問題的處理等。主要涉及企業法、投資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內容。

2、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如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勞動人事的管理,經濟合同的管理,金融稅收的處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關的法律問題。

3、解決各種經濟、民事糾紛過程中的法律事務。除經濟、民事糾紛涉及的有關經濟、民事法律問題外,還有關于仲裁、訴訟、執行等程序性法律問題。

二、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不享有任何的執法的權力,而是著重與知法守法,防止發生法律沖突,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主要以預防為主,以避免發生法律糾紛為目標,其次才是依法解決、處理已發生的法律糾紛。

四、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涉及面廣,涉及的部門、人員較多,涉及的工作內容復雜,企業法律事務往往處于配角地位,帶有服務性質,所以要求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人員除必須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識外,還必須有高度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協作精神、奉獻精神。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主要三項:

一、預防功能

通過為企業領導進行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就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參與、協助企業領導和員工的有關工作,起草、審查企業的經濟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解答企業職工的法律咨詢等,使企業依法進行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防止出現違法行為和各種法律漏洞,預防企業發生法律糾紛,避免企業經濟損失。

二、挽救功能

在企業發生法律糾紛或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企業進行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或挽回企業的經濟損失。

三、宣傳教育功能

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范文4

一、熟知節目內涵的能力論文下載

主持人要對廣播法制節目的基本功能有明確認識,以免出現節目定位模糊、社會效應一般、觀眾反應平淡等問題。一是上情下達。廣播是黨和政府的喉舌,法制節目也不例外;二是下情上達。為地方政府制定決策和發展戰略提供幫助;三是普法宣傳。廣播法制節目具有較強的即時性和互動性,在普法活動中優勢明顯。要實現這些功能,在節目策劃上應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眾。欄目設置要面向民眾,他們的法律需求集中在民事方面,如婚姻繼承、勞動糾紛、交通事故、鄰里糾紛。這些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是廣播法制節目關注的重點。二是突出重點。聽眾有地域差異性,不同地區的聽眾對法制節目的需求不同。常熟市經濟社會發展位居全國百強縣前十位,民營經濟發展較快,民眾對公司企業方面的法律知識有強烈的需求。節目中經常講解公司法、合伙法、商標法等法律知識,針對性更強,效果更好。

二、了解自身定位的能力

準確把握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受眾對其角色的期待,主持人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如前所述,法制節目有三個基本功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普法宣傳。對于前兩個功能,主持人扮演的角色是“傳聲筒”,即把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傳達給民眾。主持人不能隨意解讀,不宜在解讀時添加無關信息。為了增強準確性、說服力,可以邀請黨和政府的職能部門領導、專業人士來進行解讀。對于第三個功能,主持人扮演的角色是“播種機”,即通過法律知識的宣講、對熱點案件的剖析,探討事件發生的社會與個人原因,思考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給民眾以法制的教育、啟迪與警示作用,讓法治的“種子”在民眾的心里扎根、發芽、生長。主持人對社會上的熱點法律問題要敢于面對、正確引導。民間借貸屬于熱點、敏感問題。常熟一度民間借貸糾紛較多,民眾關注:民間借貸有什么風險,民間借貸的利息如何計算,民間借貸案件如何到法院訴訟,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的裁判標準是什么。法制節目應及時回應。常熟電臺《法制紅綠燈》欄目組織律師、法官等對民間借貸的法律問題進行專題探討,讓民眾了解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問題,受到好評。

廣播法制節目主持人多是“半路出家”,法學科班出身的主持人較少。盡管法制節目不要求主持人具備高深的法律知識,但主持人要有基本的法律素養,否則夸夸其談,卻犯了法律常識錯誤,未免貽笑大方。主持人要處理好法律知識“博”與“精”的關系,最好每一門類法律知識都有所涉及,但不強求精通。在主持節目過程中,碰到聽眾的疑難問題可以交給具有專長的嘉賓解答。

三、與聽眾交流的能力

廣播法制節目有熱線電話等互動環節,如常熟電臺《法制紅綠燈》節目半小時的律師在線。主持節目時,主持人要做好三點:一是對敏感話題的把握。有的聽眾打電話進來并非碰到法律糾紛,而可能是個人對社會、對他人有怨言,想把廣播作為發泄個人情緒的渠道,可能會涉及本地的熱點、敏感事件。如果主持人武斷掐斷電話,或沉默不語,或同聽眾一起聲討,皆非明智選擇。較好的做法是,主持人合情、合理、合法地撫慰、引導聽眾。二是對非法律問題的把握。由于聽眾素質的差別,有的聽眾沒認識到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的局限性,誤認為法制節目無所不能,打電話來大談道德、感情、生活等非法律問題。主持人要委婉地告訴聽眾,這些非法律問題不是本節目的探討范圍,切忌態度粗暴、言語傷人。三是對法律問題的把握。一些聽眾打電話時邏輯混亂、語言啰嗦,卻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部分。主持人要恰如其分地打斷聽眾的講話,并從聽眾的話語中提煉出問題的核心內容,請嘉賓解答。

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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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聘請 律師事務所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律師團隊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成立律師團隊擔任甲方2021至2022年度法律顧問,乙方以本條例約定的團隊律師或其中個人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服務范圍

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的范圍:

(一)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內部管理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如企業生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等方面涉及的法律問題;

2、就甲方涉及到的訴訟及非訴業務提供法律咨詢;

3、參加甲方需乙方出席的會議或甲方認為需要咨詢的其他法律問題。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

三、乙方義務

(一)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二)乙方律師在常年法律顧問工作中,必須根據我國法律、政策及平等互利原則,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和經濟利益;

(三)甲方遇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事項即可通知乙方律師團隊,乙方律師團隊對甲方的事務盡量予以優先安排辦理。如該事務與乙方律師團隊的計劃安排確有時間沖突時,乙方可臨時更換其他律師辦理;

(四)乙方律師團隊對甲方所提供的資料、文件、情況以及有關圖紙、談話記錄、錄音及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等必須嚴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

四、甲方義務

(一)甲方應在簽約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時間為不定時制,甲方可根據需要通知常年法律顧問進行工作,有關訴訟業務須提前15日通知,以便乙方妥善安排;

(三)甲方有責任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真實的資料、文件、情況,不得隱瞞相關信息,以便乙方律師開展法律顧問工作,否則訴訟或非訴業務中出現的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服務報酬

(一)本顧問合同服務期限為2021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4日。

(二)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元)。

支付方式為: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顧問費 元整,2021年8月1日前繳納剩余顧問費元整(小寫:¥元)。

(三)乙方律師接受甲方委托,為以甲方二公司為民事主體的民事行為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辦理包括但不。

(四)為辦理甲方的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到額爾古納市以外的地方工作,其他業務開支并包括律師的住宿、膳食、交通等費用,均由甲方另行負擔。如到 市以外工作,乙方享受甲方工作人員的同等補貼。

六、解約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單方提出解約的,乙方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簽訂后即生法律效力,有效期從2020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止,有效期叁年。合同期滿前,甲方續交下年律師費的,合同自動延續壹年。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經辦人:

簽名:

簽訂時間:

乙方:

代表人:

簽名:

簽訂時間:

企業涉及的法律問題范文6

電力維修 物業 侵權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服務”這種產品,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享受和使用“服務”,這種“服務”的形式是多樣的,既包括有形的管理、修繕、服務,也包括無形的環境、氣氛、形象,從而使物業發揮最大的使用和收益的功能,達到物業保值和增值的目的。故物業管理合同應屬于服務合同。由于業主法律意識提高,所以對自身權利也越來越重視。但是由于電力維修專業性強,業主往往憑自身主觀經驗去認定電力的維修范圍,致使與物業公司劃定的維修范圍有較大出入。

一、電力維修對象(一)業主室內電力設施主要包含室內白熾燈、日光燈、插座、未裝潢的電線、開關等附著與居民墻上的不可移動之物,為房屋的從物。而對于插臺、臺燈等由于可移動不附著于房屋,應劃分為電器,不在物業維修范圍內。另外對于裝飾燈、浴霸、熱水器等雖為不可移動,但由于其內部結構復雜,且對維修專業性要求高,也不算在范圍內。(二)公用電力設施一般小區電路為從變壓器接入配電柜,再從配電柜接入小區個居民配電箱中然后分別接入業主的家中。從配電柜內的空氣開關和電線、從配電柜至路燈的電纜線、配電箱(除去電流表)、路燈等。

二、電力維修涉及法律(一)物追及所有人簡單的概括就是:誰對此物有所有權,誰就負有維修、更換等義務。在實際的電工維修中,常碰及物業與業主間的權利義務糾紛,往往根本上涉及的是誰負有更換義務。比如電子門維修中涉及到的更換室內電話和控制居民家電路的空氣開關等,如損壞,究竟誰負有更換義務。一個普遍被業主認同的觀點是:我交物業費了,所以這些更換義務也必須由物業公司承擔。但是,這個觀點混淆了所有權和債權,室內電話和空氣開關為業主房屋之一部分,即從物,換句話說,擁有了所有權即擁有了兩者的所有權。而根據物權法“物追及主人”理論,物的維修、更換義務也應由所有權人即業主承擔。由于業主和物業公司存在服務合同,換句話說就是業主交了物業費,所以物業公司才負有維修義務,但是更換義務并沒有因此轉移。所以實際電力維修中,如遇此種情況,應讓業主自行購買,而物業公司派人安裝。(二)恢復原狀實際的電力維修還經常碰見業主家中裝潢甚至私接電線的情況,這不僅加大了維修難度,而且也降低了效率。但是按照物權法理論物業公司只負有業主買到房子后的初始狀態下房屋的電力維修義務,如開關、插座、燈泡、燈座等等,如遇裝潢更換電線或改變線路的,其室內線路的維修義務作為裝飾合同的附隨義務一部分,應由裝飾公司或個人承擔。故此時業主在遇到困難,如線路出故障等問題時,應向裝飾公司或個人主張權利,不能因為裝飾公司或個人的不作為而把該義務強加到物業公司之上。(三)不安抗辯實際情況中,常出現個別業主拒付物業費、熱力費的情況,另外還有私接電線形成危險狀態的,對于此等違反物業合同的情況,由于業主和物業公司都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體,故物業公司無法像行政機關一樣采取處罰措施。但是與其他民事主體一樣,當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行使不安抗辯權,即在一定范圍內拒絕對業主的維修,但是必須也要有針對性,如果業主私接電線等慮經勸告不改的,可通知相關部門,但是拒絕履行義務的范圍僅在電力維修方面。

三、電工操作注意事項實際電力維修中,常碰見業主的不合理意見。如要求電工將家里電線私改亂改,要求電工帶電操作等等。電工作為高危工種,其維修本身具有危險性,其維修后結果也直接決定著其后用電的安全性。對于業主的意見,不能聽之任之,出現危險事故,電工不僅應承擔民事責任,甚至還會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對于這些,在違反電工操作規程的要求要堅決抵制。另外,根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供電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需要停電的,臨時檢修的,提前24小時通知。供電企業應當公開報修電話,24小時受理供電故障報修。雖然物業公司不是供電公司,但是實際操作應予以參考。

四、總結物業公司不是保姆公司,物業所涉及的維修項目也不應包羅萬象。電力維修,其范圍在實踐中是模糊的,而業主的困惑也是對電力維修不了解所致。首先,物業公司應提供優質物業服務,同時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應詳細列明電力維修的范圍,并加以公示,有條件的還可以向每一戶居民發放宣傳單;其次,物業公司應將其電工定期進行培訓,制定規章制度,要求電工嚴守操作規程;最后,物業公司還應做好風險防范工作,定期抽檢設施設備??偠灾?,增加透明性和增強電力維修能力是解決此問題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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