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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風險識別范文1
1、德爾菲法概述
德爾菲法也稱專家調查法,是一種結構化的決策支持技術。自美國蘭德公司首次使用該方法規避集體討論屈服權威的缺陷,進行定性預測之后,該方法迅速得到傳播及采用,并因其實踐效果而得到廣泛認可。它是通過匿名或背對背的形式,分輪多次征求和匯總專家的意見,通過組織者匯總和反饋最終結果。德爾菲法的匿名性、多輪反饋性以及結果統計性保證了組織者所得到的是較為客觀、專業性強且有著高準確率的集體判斷結果,能夠更有效地達成企業早期識別及應對風險的目的。
大部分企業都存在對企業法律風險評估不足的問題,往往是當問題已經開始造成一定損失時才匆忙尋找應對措施,殊不知企業法律風險在方法得當的情況下完全可以以一種科學的方法加以識別評估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
2、德爾菲法的應用
一個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遇到的風險無外乎就是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兩者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甚至在一些情況下商業風險會最終以法律風險的形式表現出來。由此不難看出,法律風險已經成為了給企業帶來損害,使企業走向失敗的爆發率最高的原因。
德爾菲法的特點在于其主觀性與確定性,并且能夠做到取各家所長,避各家之短,突出表現專家意見的一致與分歧。在一個企業使用德爾菲法進行一個項目法律風險評估時,可以考慮組織相關領域的律師、法官、檢察官或者學者,以及目標法律風險主題的相關行業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法律風險的分析與預測。在以上人員組成的專家組集合其各自經驗與見解,并反復幾次調查評估之后,匯總得到接近真實的法律風險評價報告。
下面讓我們來舉例說明。2004年1月,TCL對媒體(TMT)并購法國湯姆遜的彩電業務,并在同年7月成立雙方合資的TCL湯姆遜公司(TTE)。在這次并購中,TCL想借助湯姆遜的品牌、技術和歐美的渠道,規避反傾銷和專利附加費的問題,從而達到擴大企業經營規模,減少市場阻礙的目的。但在并購完成后,TCL不但沒有盈利,反而連續兩年報虧。一直到2006年10月,TCL因無法承受虧損,不得不砍掉其歐洲彩電的業務,僅保留OEM。童年,TCL又迅速出手并購了法國阿爾卡特移動電話業務,不過也在一年之后宣告失敗。
TCL的這兩次并購,可以說是失敗在了并購籌劃和并購整合的雙重法律風險之下,企業在“國際化”的誘惑這下,沖動行事,對市場趨勢的判斷出現了嚴重失誤??紤]歐洲市場的運營成本,以及并購后的各項整合是并購案最終確定前必不可少的評估準備工作。
第一,建立評估小組。確定需要收集意見并達成一致意見的主題。評估的工作既是企業法律風險識別的基礎,亦是貫穿整個風險識別過程的重要部分。故評估小組成員應由該企業具有項目相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監事組成。
第二,確定對象項目法律風險評價專家組成員。如上例的國際并購案中,財物、技術、管理、品牌、文化、銷售渠道、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應包括在其中。由此,可以確定專家小組成員中除了應具備企業財物高級主管、國際市場分析專家、金融學家、有國際并購經驗的企業家或高級管理人員外,還應包括國際法專家,國際經濟法專家,對歐美勞動法有深入研究的學者或律師,以及對歐美訴訟程序法有深入研究的學者或律師等。同時,專家不同的學派、單位、地區、經歷、年齡結構等在選擇時都要注意代表性。在受訪專家人數的問題上,囿于專家數量過大會給結果處理和數據分析帶來很大困難。故選擇專家的人數應依據評估項目的性質和規模而定,一般的人數范圍在15—50人。當然,在涉及大型企業的復雜評估課題時,專家人數可適當增加。
第三,確定了專家組成員后,就應著手可能出現的風險調查問卷的設計。風險調查問卷可以分為多種形式,其中包括最優方案選擇法,分值評估法,等級評估法等等。這里我們采用對比風險與收益的權重方法,即列出收益點以及與之相對應的風險問題,評分分為十個等級,十分為收益明顯,風險較小,一分為收益較小,風險明顯,并對每個對比項目和專家的知識水平進行加權,統 計出此收購案的風險評級,并以此來確定收購案的可行性,或者對收購案進行修改。
第四,組織答詢并實行多次反饋。由評估小組把不帶任何約束條件的第一輪調查表以及必要的項目背景材料寄給被調查的專家;每個專家對所調查的問題經過查詢資料、分析、研究之后,按調查表要求做出書面回答。評估小組在收回專家的答復后稍加歸納、整理,進行第一次專家意見之間的橫向對比。此后進一步提出問題或修改問題,將第二輪調查表再發給每個專家,進一步征詢意見。如此反饋多次,直到專家們的意見比較一致、協調或可以做出判斷為止。
第五,對最后一輪調查的結果進行必要的分析和數據處理,并得出評價、預測結果或結論;根據專家的答復意見和分析處理的結果寫出預測報告。這是德爾菲法最重要的階段,是德爾菲法“化零為整”的作用的體現。每一位專家個人的意見的廣度可能是片面的,受其自身的專業領域所限制的,但每一位專家意見的深度卻是能夠因其“或實踐研究,或從業實踐”的專業資質而得到保證的。在上述案例中,被TCL所忽視的并購籌劃和并購整合的雙重法律風險很有可能在此過程中被發現;而市場的高運營成本在有跨國企業管理經驗和國際并購經驗的企業家和學者面前亦將無處遁形。通過對專家意見的反復的征詢整合,最終能夠得到一個趨于統一的結論。
3、結語
法律風險識別范文2
【關鍵詞】企業法律風險管理 頭腦風暴法 德爾菲法
專家調查法是一種旨在通過征集一定數量專家們意見,并據以作出判斷、制定決策的系統分析方法,其本質在于對個案進行主觀分析和判斷。探尋法律風險敞口的過程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識別人員進行主觀分析判斷的過程,因而專家調查法集中專家意見的優勢就顯得很有用武之地。需注意的是,多數學者普遍將專家調查法等同于德爾菲法,少數學者認為專家調查法屬于類概念,涵蓋頭腦風暴法、德爾菲法等方法。筆者贊同后者,并作如下分析。
一、頭腦風暴法
頭腦風暴(brainstorming)一詞最初即是指代精神病患者頭腦在短時間內產生各種“胡思亂想”而導致思維發生紊亂的現象。精神疾病患者情緒跌宕起伏不定,觀察事物或思考問題通常不受常人理性思維的約束,具有極大的跳躍性,能夠在極短暫的時間內爆發出千奇百怪的新奇設想。頭腦風暴是一種指代思維高度的活躍性、能夠打破常規思維模式,而獲取較大數量具有創造性、新潮性的方案的研究方法。專家群體會議是管理決策的常用手段,但因與會專家組成員之間極易產生心里暗示和相互影響,進而出現思維僵化、從眾心理的“群體性思維”。頭腦風暴法的應用,有助于克服上述缺點,保障管理層能夠克服單一或狹隘思維方式的局限,獲得多樣化的決策可選方案。
就企業法律風險識別而言,筆者認為頭腦風暴法是非常具有優勢的,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二者追求目標具有一致性。企業法律風險識別活動的根本目標在于盡可能系統、全面、準確查找企業現階段面臨的所有法律風險類型,頭腦風暴法則要求就現有問題打破常規思維模式,注重靈感的閃現,竭力追求更多問題解決之備選方案或應對策略,兩者均追求全面性和結論完整性。
第二,二者活動基礎具有可比性。如前文所述,完成企業法律風險識別工作需要滿足識別人員具有系統的法律法規知識儲備和較強的法律法規分析能力、豐富的法律運行實務經驗基礎以及對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具體行為的全面熟悉等三個方面的要求,圍繞企業法律風險識別的具體目標開展類型化、微觀化識別活動,構建企業法律風險網絡體系;頭腦風暴法運作過程中均存在明確的或事先確定的目標或議題,同時需做資料收集、分發等會前準備,便于頭腦風暴參與者形成初步認識,圍繞中心議題發散思維、尋求設想數量最大化。
第三,二者過程要求具有相似性。企業法律風險識別系統、全面的特點要求識別過程中任何一經認定法律風險類型均應記錄在案,暫不做出細致評價(該工作留待后續企業法律風險的分析和評價環節進行全面處理)而應以此為契機展開多維度的識別,最終列入企業法律風險識別清單之中;頭腦風暴法亦主張多角度、多方位、多層次的進行大膽設想,禁止立即做出任何價值上的評判,以在短時間內實現設想數量盡可能做到最大化,為后續設想處理提供豐富的創造性設想。
二、德爾菲法
德爾菲法實質是一種較為主觀的定性分析方法,優勢在于集中該領域內一定數量專家的智慧,依托其系統性知識、豐富的實務經驗以及對企業事務的熟悉就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識別,進而提出可行的風險控制措施,因而常招致與專家調查法相混淆。
德爾菲法具備專家之間相互匿名、信息反饋與信息統計等三方面特點,其匿名方式保障專家能夠獨立作出判斷,反饋機制保障專家能夠及時修正自己的觀點,統計性則集中專家全面、共同性的意見。具體運用德爾菲法進行企業法律風險識別時大體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根據主題目標選擇一定數量法律風險專家成立專家組,告知企業法律風險識別的目標和相關要求,附帶提供企業相關背景資料;
第二步,專家以企業客觀背景資料為基礎,憑借個人法律學識智慧、法律實務經驗尋求法律風險節點,探究法律風險表現,形成第一次法律風險識別結論;
第三步,企業就法律風險專家意見匯總分析,信息反饋至各專家,促使專家比較觀點異同,修正己方觀點和判斷,由企業方再次匯總分析。一般如此反復三四回合或更少次數,實際達成共同的意見即可停止,專家的共同意見即為識別出來的企業法律風險。
企業法律風險識別的專業性,要求識別者需要具備非常系統的法律法規認知和相當豐富業務知識與能力,德爾菲法在集中各方專業人士層面具有非常大的優勢。然而德爾菲法在企業法律風險識別時還存在需要克服的缺陷:德爾菲法獲取的結論是法律風險專家結合企業實際和自身學識、經驗進行主觀判斷的結果,可能導致結果與實際產生偏差(該缺陷為企業法律風險識別方法的共性);德爾菲法的反饋性無異于告訴各專家其觀點與其他專家的觀點存在哪些差異,無形中已經暗示其應當作出哪方面的修正,間接形成對各專家創新性獨立意見的抹殺;德爾菲法有一股取得各專家一致意見的趨勢,往往忽略行業范圍內企業法律風險的共性和該具體企業法律風險個性之間的差異,該“民主集中多數決”的方式有可能背離企業法律風險識別的實際需要。
三、總結
頭腦風暴法和德爾菲法在企業法律風險識別過程中均有應用價值,但各自都存在缺點,如德爾菲法的統計性表明追求共性結果,而其匿名性和反饋性則希望得到專家獨立的判斷,二者在價值目標上有潛在矛盾性。從辯證角度看,任何方法均無法單獨完成法律風險識別任務,因此綜合多種方法共同服務于企業法律風險識別工作是必然選擇。
參考文獻:
法律風險識別范文3
(一)企業法律風險的含義風險實質是一種不確定性,它在國家、社會和個人的活動中都時刻存在;在這個變化的時代里,這些相互聯系的不同主體所承擔的風險權重比例也在發生著質的變化,企業、個人等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日益成為風險的主要承擔者。因此,企業風險就是企業所面臨的不愿發生的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的客觀體現。[1]關于企業法律風險的含義,學界和實務界有不同的觀點。國際律師協會認為,企業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因經營活動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導致風險損失的可能性。全球企業法律顧問協會認為,企業法律風險是指企業所承擔的發生潛在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害的風險。有的學者認為,企業法律風險是指,在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于企業外部的法律環境變化,或者由于包括企業自身在內的各種主體未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筆者認為,企業法律風險是由企業自身的因素和企業外部的因素帶來的,對企業的各種合法權利和利益帶來的不利影響的可能性。在大多數情況下,一旦發生法律風險,企業需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在個別情況下,雖然企業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法律糾紛會給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帶來其他的不利影響,企業需要花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去解決各種糾紛,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阻滯,企業由此而無法按期履行合同等等。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特征1.企業法律風險具有不確定性。不確定性是風險的本質,企業法律風險也是如此。企業法律風險的發生具有偶然性,法律風險所產生的不利后果只是一種不確定狀態或者說具有某種產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并不一定轉化為現實的損失。因為,企業法律風險要轉化為現實的不利事件,需要同時具備其他的條件。如,有發生法律糾紛的一方當事人違法,另一方當事人依法維權;或者是雖然發生法律糾紛的一方當事人沒有違法,但是另一方當事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受到了損害,因而依法維權。2.企業法律風險具有客觀性。風險的客觀性意味著風險是人類活動的衍生物,有人類活動即有風險,而法律是人們的行為準則,是人類維護正常秩序的客觀實在體。法律的客觀實在性和人類活動風險的客觀實在性共同成就了法律風險的客觀性。這種客觀實在性表現為法律關系主體因行為目的不達而盡失成本費用的客觀存在,同時也表現為其人身財產損害及承擔法律責任的客觀實在性。毋庸置疑,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且可以通過一定的方法進行佔計的,如企業被宣告破產的風險[2]??梢?,企業法律風險并不是人們憑空想象的事務或者現象,而是受諸多客觀條件影響的,并由諸多客觀條件決定的。3.企業法律風險具有危害性。法律風險一旦發生而變為現實,表現為法律關系主體行為目的不達、人身財產損害以及承擔法律責任。行為目的不達不僅使法律行為主體預期利益不能得以實現,而且行為過程中投入的成本和費用不能冋收。[3]企業法律風險的危害性意味著風險的發生給企業帶來的物質損失和非物質損失。根據2006年4月統計,近三年來,國資委收到重大法律糾紛221件,涉及央企110多家,直接涉案金額達269億元,間接涉案金額達500多億元。其中,2004年,國資委共受理央企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直接涉案金額114億元,2005年是75件,直接涉案金額70多億元。[4]企業法律風險一旦發生,還可能使企業的名譽受到損害,降低企業在消費者和商業伙伴中的形象,使企業的市場占有率下降,降低企業獲取資源的能力。4.企業法律風險一般具有可防控性。企業法律風險兼具可防控性和不可防控性的特點。大多數的法律風險具有可防控性。法律風險因其行為及相關法律而生,因之,法律行為人于行為之前對規范其行為的法律作深入研究,不僅可預測其行為引發的法律風險的可能性,且可通過糾正其行為的非法性而規避、防控法律風險損失。此所謂法律風險的可習得性,即可以通過學習和研究以減少不確定風險。因此,人類智慧在法律風險管理中有了用武之地,同時形成了新的智慧因素———風險智慧。[5]風險智慧使人類有了有效權衡風險的能力,涉及對風險的分類、本質、等級,涉及快速的習得、儲存和檢索風險信息。利用相關風險信息行動、有效交流、對新環境進行適應性調整等。這種可習得性迥異于其他風險如自然風險、經濟技術風險的隨機性,隨機性意味風險處于無規則的混沌狀態,難為人類所監測和控制。[5]少數的企業法律風險具有不可防控性,這是由于企業的外部因素造成的企業法律風險,企業無法通過自身的努力去影響那些風險的形成因素。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識別
企業法律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危害性、客觀性、可防控性的特征。而要避免危害,就必須進行企業法律風險的識別。在企業的法律風險事故發生之前,運用科學的風險識別方法全面地、系統地、連續地、準確地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認識、辨別,可達到全面、系統和準確地描述企業法律風險的目的,進而采取必要的措施規避這些風險。企業法律風險的識別是指在企業的法律風險事故發生之前,運用科學的風險識別方法全面地、系統地、連續地、準確地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認識、辨別的活動。法律風險識別的目的是全面、系統和準確地描述企業法律風險的狀況,為下一步的法律風險分析明確對象和范圍。進行法律風險識別時要掌握相關的和最新的規范企業行為的立法和司法狀況,必要時,需包括法律適用的背景信息,特別是法律法規的變化信息。除了識別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事件外,還要考慮其可能的原因和可能導致的后果,包括所有重要的原因和后果。不論法律風險事件的風險源是否在企業的控制之下,或其原因是否已知,都應對其進行識別。[6]企業法律風險識別的對象至少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風險事件的識別。風險事件是指引發潛在危險轉化為現實損失的具體行為或事件,是風險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第二,風險因素的識別。風險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風險事故發生的機會或擴大損失的幅度的條件,是風險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第三,風險結果的識別。風險結果是指風險事故發生后會給企業帶來的負面的責任或后果。[6]法律風險識別的根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根據企業主要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識別(2)根據企業組織機構設置進行識別,即根據企業各業務管理職能部門、崗位的業務管理范圍和工作職責的梳理,發現各部門機構內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3)根據利益相關者進行識別,即通過對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如供應商、承包商、客戶、員工、政府等)的梳理,發現與每一利益相關者相關的法律風險。(4)根據法律風險源進行識別,即通過對法律環境、違規、違約、侵權、怠于行使權利、行為不當等梳理,發現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6](5)根據法律風險發生后承擔的責任梳理,即通過對刑事法律風險、行政法律風險、民事法律風險的梳理,發現不同責任下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6)對不同法律領域進行識別,即通過對不同的法律領域(如合同、知識產權、招投標、勞動用工、稅務、訴訟仲裁等)的梳理,發現不同領域內存在的法律風險。(7)根據法律法規進行識別,即通過對與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梳理,發現不同法律法規中存在的法律風險。(8)根據以往發生的案例進行識別,即通過對本企業或本行業發生的案例的梳理,發現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不同需要,選擇以上不同的角度或組合來識別法律風險。[6]根據所選擇的法律風險識別角度,可采用問卷調查、訪談調研、頭腦風暴、德爾菲法、檢查表法等方法。法律風險的識別,首先是查找企業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經營活動、重要業務流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然后對查找出的法律風險進行描述、分類,對其原因、影響范圍、潛在的后果等進行分析歸納,最終總結出企業的法律風險點,以對企業法律風險有一個全面、準確、系統的認識和把握。在此基礎上來確定防范、控制風險等決策。
三、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
既然企業法律風險是不恰當的、危害的,客觀的,又是可以防控的,那么為了避免風險,就應該實現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的制度化,將其作為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改善企業的形象,增加企業的價值的重要舉措。建立和執行健全的法律風險防控制度,可以提高企業的內部管理水平,改善企業的形象,增加企業的價值。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措施包括:
(一)提高企業的法律風險意識法律風險意識是指在法律實施過程中,預先判定由于企業外部的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包括企業自身在內的各種主題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法律后果的思維。[6]每個企業都存在多少不一的潛在的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如果沒有預先的防范意識,往往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損失,嚴重的甚至會造成致命的打擊。企業管理決策者法治意識的強弱,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這些潛在的法律風險是否演變成現實災難。所以,企業必須具備風險防范意識,從而才能制定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做到防患于未然。[6]當前,有相當一部分企業的法律風險意識不高,沒有認識到本企業法律風險的本質及危害性,因而沒有主動識別本企業的法律風險,不知道本企業存在哪些法律風險點和每個法律風險點的來源,也不知道法律風險形成的原因是什么,不會積極主動地采取法律風險防控措施。由此導致的嚴重后果是,一旦發生重大的法律風險,這些企業無力應對而破產倒閉,或者被依法撤銷。更嚴重的是,即使企業因為遭受法律風險而毀滅了,但是,相關的企業負責人也從來沒有想到,如果事前能夠主動識別企業的法律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法律風險防范措施,也許企業的命運將是截然不同的。可見,提高企業的法律風險意識,不僅是企業負責人應有的法律責任,而且也是相關的政府主管部門不可推卸的責任。增強企業法律風險意識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企業負責人有義務主動學習有關企業法律風險的知識,并將所學到的知識用來分析自己經營管理的企業。政府主管部門作為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的代表,為了發展經濟,提高就業率,提高財政收入,有義務保證所管理的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政府主管部門應該對所管理的企業負責人經常進行不定期的法律風險培訓。通過上述兩種途徑,達到提高企業法律風險意識的目的。
(二)建立和執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的決策層與管理層,為了保護其財務信息的真實、安全和完整,確保經濟活動的準確可靠、協調經濟行為,有效控制經濟活動,通過優化單位內部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工作關系。企業內部控制決定企業各項工作質量的好壞,如果管理意識不到位,控制制度不健全,控制環境差,就如同裝滿破舊零件的汽車,故障不斷,最終釀成大事故。[7]對于公司治理,李嘉誠說:“一定要靠制度,靠人絕對不行;最信任的人,也一定要有監察與制衡。”[8]此觀點同樣適用于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即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也必須建立和執行嚴格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的內部控制可以幫助企業實現既定的發展目標,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企業經營所面臨的風險。而內部控制的失效往往會給企業帶來發展過程中的某種不協調,有時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各國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研究也越來越重視。在此推動下,企業內部控制不斷發展,目前,已經進入到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階段。[9]2008年5月22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下文簡稱《規范》)的通知?!兑幏丁返诙l規定,該規范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大中型企業,小企業和其他單位可以參照本規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然而,目前的大多數企業并沒有很好地執行這個《規范》,即絕大多數的企業沒有建立和執行嚴格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其法律風險的發生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卻是不無關聯。從這個意義上說,如何提高內部控制質量并防范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從而有效防控企業法律風險,發揮內部控制制度對企業管理及經濟實體“監督和服務”的職能,是擺在每個企業管理人員面前必須高度重視并予以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建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就是要制定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規范化,系統化,使之成為一個嚴密的、較為完整的制度體系??梢?,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也是一個系統的管理工程。接下來,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來運行,使得所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得到實際的執行。只有這樣,才能從企業內部最大限度地防控法律風險。
(三)建立和執行有效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企業的法律風險涉及的業務領域和范圍十分廣泛,法律風險本身較為復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實踐經驗和業務技能的人員很難勝任法律風險工作崗位。因此,各國主要是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由專業律師來處理企業法律風險的識別和防控問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美國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起源于19世紀末,二戰后得以廣泛發展,發展歷史悠久,發展程度高,企業法制化程度高,法制環境好,法律意識強,企業無論其規模大小、性質如何,都會有自己的法律顧問。美國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模式相當細致深入,滲透到公司各個管理層面,具體在每個層面分工也顯示出專業化、細致化。往往一個公司設有多個法律顧問,一般地有:合同法律顧問;專利商標法律顧問;廣告法律顧問;生產質量、環保法律顧問;稅收法律顧問;涉外法律顧問;人才資源法律顧問;反壟斷、反傾銷法律顧問;訴訟法律顧問等。[10]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中地位高,待遇好。美國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中地位較高,體現在其專業性和待遇方面。美國的企業有一種強烈的法律意識,認為只有將總法律顧問放在副總經理的位置上才能真正負起責任、做好法律工作,否則,對公司的影響可能是致命的損失。另一方面,從管理工作的角度考慮,處于副總經理的位置便于協調公司各部門或對外的各種法律關系,更好地發揮作用。美國企業法律顧問由于地位越來越高,是受人尊敬、令人羨慕的行業,當然對其專業素質要求也很高,既懂法律、懂電腦,又懂企業經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才能勝任。同時,企業也給予他們比同階層更高的薪水和待遇,如帶薪休假,獲得公司股票、期權等。[11]我國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還處在較初期的階段,除了極個別大型中央企業集團在極個別省份的公司聘請有幾個法律顧問之外,很多的中小型中央企業一般在一個省或者市級行政區域只聘請一名法律顧問。即使是在極個別聘請法律顧問較多的央企,也沒有做到法律顧問專業化分工。我國絕大多數的私營企業根本沒有聘請企業法律顧問。正因為我國企業沒有認識到法律顧問的重要作用,因此,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中的地位極低,企業法律顧問的價值沒有得到真正的體現。法律顧問在企業中更多的是扮演著“救火隊員”的角色,企業發生了法律問題才想到要找法律顧問,很多法律顧問處于“顧而不問”的狀態之中,這導致我國大多數企業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有鑒于此,我國企業有必要借鑒美國的法律顧問制度,重視法律顧問的重要作用,提高法律顧問在企業中的地位和待遇,才能更好地防控企業法律風險。
四、結論
法律風險識別范文4
內容摘要:風險是商業活動和公共管理生活中所固有的不確定因素。風險管理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它直接依賴于組織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的變化。組織環境的變化要求,應該持續關注風險的識別和控制。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本文通過分析風險識別過程的特點,以期展示一個風險識別的常規方法。
關鍵詞:風險管理 風險識別 風險
風險是商業活動和公共管理生活中所固有的不確定因素。動態的市場關系增加了商業和公共組織所生存環境的不確定性。商業組織為了保持其強有力的競爭力,就必須高度關注影響他們產出水平的風險因素。風險滲透于企業組織的所有活動中,以及各個層級的管理活動中。風險管理已經成為所有組織活動中的主要部分,其主要的目標就是去幫助其它的管理活動努力直接有效地完成組織目標。風險管理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它直接依賴于組織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的變化。組織環境的變化要求我們應該持續關注風險的識別和控制。
本文旨在探索風險識別以及分析風險在整個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作用,分析風險識別過程的特點,試圖展示一個風險識別的常規方法。
問題描述
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個步驟。它是風險管理中風險分析和風險控制的基礎,正確的風險識別是有效風險管理的保障。如果風險管理者沒有成功的識別所面臨的損失和利益,那么那些沒有被識別或者說沒有被發現的風險將是管理工作的盲區,將不會對其采取任何的措施和活動去解決、處理它們,因此其影響是無法預料的。沒有能力去識別與判斷盈利的可能性與不能確認損失風險是等同的。對于一個企業或單位來說,喪失了所尋求的、很好的獲利機會就是自身的損失。
風險識別應該是在一個全方位的基礎上,管理者不應該將注意力僅僅集中在受益者和降低風險方面。風險識別應該從以下兩個基本問題著手:第一,組織資源是如何被威脅的?第二,哪些反面的效果能夠阻擋組織完成目標?
以此問題開始風險識別將形成一個良好的基礎,這將識別出所有影響資源的風險。當然,相對于實際工作中的認識,只是在語言上表達復雜的風險識別要容易得多。這個風險識別聽起來有點象一個神話故事,一個人在那里可以看到任何地方和任何事情。如果風險管理者能夠看到組織中所有將發生的事情,包括行政管理、科研活動、技術等等,那么他們就會知道什么地方將有危險發生,某一級的活動將如何導致另外一個危險活動,這些沖突將被揭示得非常清楚。最終,不僅可觀察到內部環境,而且可以觀察到外部環境。還有可能觀察到組織的活動是如何威脅我們的環境,另外一方面,有可能洞悉到誰將對我們的組織形成威脅,威脅的程度等等。通過掌握組織的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的信息,風險管理者就能夠了解到組織所面臨的全部實際風險,這不僅僅包括當時所知道的,還包括將要實施的活動。不幸的是,對于一個管理者來說,收集到如此全面的信息是不可能的,而去直接分析每個風險是可能的。但是,由于缺乏信息和時間,很難將這種直接分析每個風險的方法應用于實際工作?;诖?,發展風險識別是開發一個常規方法用于組織活動調查、探索組織與組織資源面臨所有風險的基礎。
風險識別是揭示和確定組織可能面臨以及將要產生的風險的整個過程。通過風險識別,組織能夠正確研究其活動和其資源環境面臨的風險。風險識別可以被描述為以下基本要素:風險來源;潛在的危險因素(系統風險、危險);意外事件引發的風險;風險危害。
風險來源是能夠影響組織產出的環境因素。例如,市場狀況是影響組織是否決定開始生產一種新的產品的重要因素。市場狀況中的客戶需求、原材料的質量都是該組織的風險來源。
危險是一種能夠增加損失或收益機會的情況或狀態的嚴重程度。公司管理的錯誤在于將一個特定產品的市場擴展為斷定系統風險的危險因素活動的一個例子。
意外事件引發的風險就是那些給組織造成負面的影響或者利益損失的危險事件。這些風險可以發生在任何時間、并且導致未知,無法預測的損失。 危險是損失的起因。危險的特異是它不包括一個正面意義,因為危險總是會導致損失。
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些風險基本要素的含義。在一個核電站,一些放射性的核廢料存放于核電站內的某個特別的區域。在這個案例中,風險來源是在核電站的內部環境,系統風險可能是人們的錯誤操作,意外事件引發的風險可能是放射性核廢料的泄漏,風險可能危害到周圍人群和當地環境。
從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風險的這些定義似乎是非常嚴格的,但是在風險管理者的實際工作中,有的是互相交叉的。要用系統的思維方式來考慮和定義風險。風險識別有兩個非常重要的特征,一是風險識別是個持續的過程,二是風險識別是要持續尋求新的風險。
風險識別的持續過程
風險識別是個持續的過程。如果認為風險識別是一次性的活動,當組織成立之初就完全認識到了組織的全部風險,那是非常錯誤的。不斷變化的組織環境要求組織時刻關注組織的新風險。組織的變化大多是由于新的組織活動、組織生產新產品、舊產品的淘汰以及與其他組織的合并等等。組織環境的變化是由于微觀經濟結構的變化、政治環境的變化以及民眾生活方式的改變等等。一個風險管理者的目標是及時獲得這些變化的信息,以至于能夠隨時說明他們對組織資源的影響程度。
平常的風險識別是基于已知的風險來源進行的。然而,風險識別必須分析與闡明那些目前并不影響組織資源的虛擬風險。組織將來可能企圖進入新的利潤高的行業生產。所以,當組織欲進入新的行業生產、開發新產品以及擴張市場時,風險識別應當在組織進行市場調查階段完成。在風險識別過程中闡明新風險的理念強調了組織努力進行全部風險識別是為了組織目前和未來的利益。
風險來源
對于風險的來源,不同的定義和分類可以用于管理實踐。通常將環境劃分為自然、社會和經濟資源。也將風險來源根據其環境劃分有自然環境風險、社會環境風險、政治環境風險、執行環境風險、經濟環境風險、法律環境風險、認知環境風險。
自然環境風險。自然環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風險來源。象地震、暴風雨、洪水和山地滑坡等自然災害將造成嚴重的損失。環境影響人和人影響環境是此類風險來源的重要特征。自然環境也有可能是組織的盈利機會,例如適宜的氣候對于農業和旅游觀光業。
社會環境風險。人們價值觀、人們的行為和社會結構是另外的風險來源。民眾的游蕩、社會的動蕩和罷工是非常重要的社會環境風險來源。組織內工人的工作技能和忠誠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組織的成功與否。不同的社會價值觀和文化,例如,分別來自歐洲、美洲和亞洲的商人,將產生巨大不確定性。但是,同時,文化的變化也將產生機會。例如,少數民族的平等給許多國家帶來的飛速的發展。
政治環境風險。在所有國家中,政治環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風險來源。執政的政黨可以在各個方面影響組織,例如,削減對于某些工業部門的資助、或者保護某些部門和地區、執行非常嚴格的保護環境法規等等。在國際經營中,政治環境是一個非常復雜和重要的風險來源。對于商業經營來說,不同的統治系統將產生不同的態度和政策。例如,外國投資可能被沒收、稅務征收系統可能改變等等,這些都將對投資者產生巨大的損害。當然,政治環境也可能帶來巨大的收益機會。
操作環境風險。組織的操作活動也將產生風險和不確定性。例如,安裝或者產品生產過程的損害可能對工人造成某些經濟損失。不適的工作環境可能同時威脅工人的身體和身心健康。生產過程可能對環境造成危害。在這種情況下,組織就是一個風險來源。當然,操作環境也有可能提供良好機會,這是因為組織的活動改善了生活質量和工作環境。
經濟環境風險。一般來說在一個國家內,政治環境很難對其經濟環境造成影響。盡管一個國家政府的一個特別的政策可能對國家資金市場有影響,但是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控制市場是不可能的。經濟環境作為一個風險來源通常能夠造成經濟衰減和蕭條。
法律環境風險。法律環境的改變也是商業活動的風險來源之一,這個觀點對于任何國家來說都是實用的。但是,從過去10年來的實際情況來看,法律環境對于其國家的商業組織來說,尤為重要。法律系統可以通過廢除和頒布新的法律來影響企業組織的資源。在國際商業活動中,由于各個合作伙伴所處的法律環境標準和法律環境不同,因此,合作伙伴之間容易產生法律沖突。另外一個方面,法律也將通過穩定的社會環境為商業組織提供盈利的機會。法律系統也為知識產權和失業人員提供法律保障。
認知環境風險。風險管理者分析、理解和評價風險的能力不是完美的。人們對于組織資源風險來源的理解與風險實際情況的差異同樣也是組織的重要風險來源。因此,對于風險管理者來說,認知環境同樣存在巨大的風險。他們必須認真考慮如何評價不確定性對組織的影響以及如何理解是否認識了風險等問題。
資源面臨的風險
有很多風險是由于幾個環境變化引起的。例如,環境污染則可能由人為錯誤(社會環境)、或者控制系統失靈(操作環境)等造成。風險管理只是調查那些威脅組織資源和可能引起組織危險的風險來源,這就是分析資源風險尤為重要的原因。事實上,正在發生的任何不良事件都將影響到整個組織,使組織遭受風險。我們應該明確,資源風險可以劃分為自然風險、財務風險和人力資源風險。
有形資源風險。有形資源包括所有的機械設備、建筑物和其它固定資產等。非常明顯,這些有形資源可以被損毀,因此他們面臨風險。有形資源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征,任何大型生產線就將停止運作如果其中一個小的零部件發生故障。
人力資源風險。人力資源是組織的財富。組織的成功與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組織的員工以及他們的創造力。關于人力資源風險是指由于組織的員工的傷亡導致部分工作能力受損。即便剛剛雇傭的新員工對于組織來說也有風險。當然,人力資源也是組織贏利的源泉。提高組織產品的質量、贏利理念的創新都需要依賴人力資源。
財務資源風險。金錢和其它金融資產都是財務資源風險。財務風險一般或多或少的有組織外部的影響,與有形資源相比,財務資源在不直接改變其物理形狀狀況下升值或者貶值。通常情況下,財務資源損益都是市場狀況改變的結果。與財務資源風險直接相關的特點風險是投資風險。在一個新項目的投資中,組織要求投資的資金在特定的時間收回。對于投資的資金來說,其風險是到期不能按照預期的利息收回或者投資資金完全損失。
結論
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基礎階段。風險識別的重要性是由組織所面臨風險的性質決定的。綜上所述,本文將風險識別的主要概念和內容總結如下:
風險識別是揭示和明確組織資源所可能面臨的風險。風險識別是通過全面調查組織各個方面的經營活動和各級管理層來進行的。組織內部和外部環境的不斷變化要求風險識別是一個持續揭示新風險的過程。進行風險識別的基本方法架構是:風險來源―危險因素―意外事件風險,這是一個目前比較系統的風險識別方法。這能夠讓我們比較明確地區別一個事件的因果關系。提出了風險資源的分類是,自然、社會、政治、經營操作、經濟、法律和認知環境等風險,此分類能涵蓋組織所面臨的所有風險。在實踐的基礎上介紹了資源面臨的風險,有形資源、人力資源和財務資源等資源風險。只有充分認識和識別風險,才能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和手段,有效地規避和化解風險。因此可以說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基礎,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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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風險識別范文5
關鍵詞:茶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構建
中國在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以后,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有企業都迎來了更廣的發展空間。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加上國家的宏觀調控,提升了企業的整體實力。茶葉自古以來就是重要的商品,因為人們的普遍喜愛,除了在國內銷售外,還要遠銷國外。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銷售茶葉的國家,同時也是世界上茶葉出口最多的國家。因為中國生產茶葉種類較多,人們需求量大,所以茶企業的數量非常之多,因而受市場和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非常之大。中國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之后,雖然市場對經濟調控的占主導,但國家的作用也不可忽視。國家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規范,用以規范市場,達到最終建立法制經濟的目的。因此,在法治社會里,眾多茶企業在提升自己經濟實力的同時,應該強化法律風險意識,通過相關措施來構建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從而達到維護企業的目的,確保企業能夠持續發展。
1茶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概述
《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明確將法律風險納入了風險對象之一,并被列為全面風險。《指引》對其進行了解釋,全面風險指的是圍繞企業的整體經營目標,在企業各個環節執行風險管理的流程,從而培育更好的風險文化,最終建立起風險管理體系。從這個解釋中可以到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立足于分析法律風險主體目標以及所處的環境,采用全面的管理的方式,充分考慮到可能面對的各種風險,并考慮因為風險可能產生的后果。對茶企業來說,可以系統歸納和分析企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依照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來進行深入分析。對茶企業風險進行全面測評以后,就可以根據發現的法律漏洞設計出企業的風險控制體系。因此,茶企業應該將法律風險管理作為作為企業風險控制目標之一,還應該將其作為企業日常工作內容之一。作為管理層,茶企業管理人員要有法律風險意識,提前做好預防,從而避免因為管理漏洞導致出現法律風險,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的后果。
2茶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面對隨時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為了加強茶企業管理,很多茶企業采用的是從外面聘請專門的法律人士專門進行法務管理。茶企業在管理層設置專門的法務機構,聘請法律顧問全面管理企業的與法律相關的工作,從而達到控制企業法律風險的目的。這種管理模式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由企業法律顧問所在的部門來承擔法律風險管理的職責;二是沒有形成清晰明了的法律風險管理流程,多實在處理不同法律事務中而完成對風險的識別和評估;三是沒有專門的管理工具,茶企業的對風險的識別和評估多是由法律顧問來完成,手段過于單一。市場環境是瞬息萬變的,變化的因素越多,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就更多,這就給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帶來了更多困難。因此,對企業來說,必須要不斷提升法律風險管理能力,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的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但現實中茶企業在法律風險管理方面還有諸多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很難實現事預防法律風險的目標。從茶企業法律風險防控來說,要將企業的風險率降到最低,首先要想辦法預防潛在的風險。在風險出現之前做好預防措施,就可以避免有些風險的發生,而不是等到風險出現之后再去應對;第二,茶企業難以協調控制風險和發展業務之間的矛盾。絕大多數茶企業考慮的是如何獲取利潤,要獲得利潤就需要發展業務。但是,發展業務越多,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可能就更多。但很多企業并沒有考慮那么多,所以沒有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來控制風險,一旦出現法律問題,業務發展勢必受到影響,甚至因此停滯。這是當前茶企業在風險管理上普遍存在的問題,在激烈的競爭面前,很多企業有僥幸心理,所以都將精力放在了業務發展上,忽視法律風險管理,往往只能通過直觀經驗來判斷,控制策略也很單一。第三,風險管理資源嚴重不足。茶企業雖然數量多,但負責企業法務的人員非常少,所以管理比較缺人,而業務又比較分散,所以難以滿足控制管理風險的需要,但在短時間內又無法解決。第四,法律顧問素質對茶企業風險管理有重要影響。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如果顧問素質較高而且經驗豐富,則法律風險管理工作質量相對比較高,如果反之則質量比較低,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顧問手上并沒有企業科學的風險管理辦法。
3茶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
3.1茶企業法律風險分析模塊
所謂的法律風險模塊指的是能夠利用科學的方法來檢測和識別企業面臨的潛在的法律風險,依照風險性質將其分門別類,依照風險危險程度將其分級和排序,最終分析出結果。下面將詳細分析法律風險模塊對企業風險管理的影響。第一,能夠識別風險。要管理風險,首先需要不同種類、層級的風險。比如說人事、合同等方面,基本每個企業都會涉及到;其次是識別引發風險的具體行為,比如說不簽訂合法合同、違規用工等方面;再次是確定和法律風險相關聯的信息,比如說企業和部門所涉及的法律法規、企業主體等方面。可以通過問卷調查、訪談、案例分析方法來深入調查茶企業的風險。只有先找準了風險的源頭才找準了控制風險的方向,接著可以建立茶企業風險數據庫,對企業的風險進行梳理,結合企業的的管理運作流程,梳理經營管理中的風險,從而使識別法律風險成為一個系統。第二,能夠測試法律風險。在識別法律風險以后要量化測試風險,測試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即風險的可能性、損失度以及風險水平。這樣可以在風險發生以后能夠精準判斷風險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后作出判斷,最終結果為風險的損失度和可能性之間的乘積。將企業分散的、性質不同的法律風險通過定量衡量了以后使各種風險可以進行對比,并站在管理的角度來對風險排序,依照高低順序來劃分等級。第三,對法律風險的定向分析。在完成了對風險的識別和測試環節以后,根據部門和部門主體、主體交叉及經營管理等環節來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首先是分析法律風險的等級、數量和種類情況,比如說茶企業部門涉及到多個方面的風險,不同類型、等級的風險所占比例大??;其次是管理措施對茶企業影響及未來發展趨勢,比如說為什么風險較多,風險如何影響茶企業,未來的發展態勢會是什么樣。
3.2茶企業法律風險模塊控制
根據法律風險模塊得出的的結果,制定相應的計劃,有針對性采取措施來控制法律風險,一共是分兩步來走。第一步是要對風險現狀進行評估。在測評環節完了以后,對測評結果進行分級和排序,分析得出茶企業當前最需要控制的法律風險,再結合茶企業現實情況,從多個角度來評估風險控制的實際情況。第二步是要制定相應的計劃。一是要明確企業風險控制態度;二是要制定控制風險的相關措施;三是確定茶企業有關部門的責任,尤其是管理的目標和進度。第三步是實施了風險控制計劃之后,要由相關責任部門來負責風險控制的具體措施,并且依照相應的計劃來完成工作。
3.3茶企業法律風險控制實施評估模塊
茶企業實施控制風險的措施以后,這一措施的效果究竟是怎么樣的,需要對其進行評估。一是要依照風險控制的實際情況來評估,評估的對象是風險管理完成的質量以及是否及時完成。二是依據措施實施的效果來評估,看剩下風險的數量以及風險所造成損失的大小。除了評估之外,還要定期對措施實施情況和結果進行監督,并要及時的更新。在設計了風險防范機制架構設計以后,要對整個架構的運行效果進行評價,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出現問題的原因,針對問題提出相應的改進方案,從而在下個周期的風險控制和管理過程中能夠得到調整,確保最大限度地降低茶企業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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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風險識別范文6
關鍵詞:國際工程招投標,風險管理,風險認知,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TU723 文獻標識碼: A
作為國際工程承包企業,我們在“走出去”的投標過程中面臨著各類風險,如何通過系統的風險管理工作,在投標報價階段進行各種有效的風險識別和防范,從而最低限度地防范將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可能存在的經營風險,是外經人員孜孜追求的目標,也是提高企業履約能力并實現既定收益目標的必要條件。風險管理的成功與否,是決定項目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因此如何在投標工程中有效識別、控制和規避風險已經成為總承包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對風險管理的基本認知
所謂風險管理就是人們對潛在的意外損失進行辨識、評估,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即在主觀上盡可能有備無患或在無法避免時變能尋求切實可行的補償措施。風險管理的基本目標是企業和組織在面臨風險和意外事故的情形下能夠維持生存,風險管理方案應使企業和組織能夠在面臨損失的情況下得到持續發展,盡快實現企業和組織穩定的收益,從而通過風險最小化實現企業或組織的價值最大化。
風險管理具有體系性、動態性、綜合性和量化性的特點。在投標過程中實施風險管理體系,并不是要規避所有風險,而是要能識別、管理、定價量化這些風險,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絕大部分的工程承包企業每年要參與許多個國際項目的投標,為實現投標過程中的對風險的管控,一般都需要建立相對較嚴格的投標風險評審流程,通過分級管理,各級管理層在項目立項、投標初步方案、投標最終方案三個關口,都會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對項目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
國際工程投標風險的識別
國際工程項目風險有政治環境、社會環境、經濟環境、法律和法規、自然環境、項目組織、理解和溝通、合同條件、技術、管理等各類風險。項目風險是工程合同的不確定因素,是由多種條件組成的。在投標時,僅憑招標文件對項目的了解肯定是不充分的。多渠道充分收集信息,對于評判項目的風險至關重要。收集信息投標所在國的國情、法律法規、關稅和稅收、合同條件、項目資金來源、業主背景、融資渠道、外匯管制、對外國勞工的限制等。通過列出該項目重點風險源,提出相關項目風險清單,以對該項目的風險有一個詳盡的認識。
國際上比較流行的識別風險的辦法有頭腦風暴法、SWOT分析法、核對表法(Checklist)等,但目前最為常用的還是風險打分法,該辦法簡單實用,風險管理成本少。首先為某項目設定一個可以投標的假想值,如果各專家打分值高于此假想值,則投標,否則不參與。然后根據項目的具體要求把各個風險點分成若干個評分子項,再將各個評分子項賦以不同的權重。評價項目可以細分為自然環境、政治環境、支付條件、匯率變動、競爭對手情況等。然后各專家根據自己的經驗對照此評分標準打出自己評價分,再綜合測算出最終平均評分是否高于可以投標的假想值,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
國際工程投標風險的防范
在對投標風險進行識別和分析的基礎上,采取預防、轉移、分散等措施加以控制投標風險,從而達到風險發生、減少損失的目的。
充分研究招標文件,減少漏項風險
要組織強有力的投標團隊,仔細研究業主編制的招標文件,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對承包商有利的條款和業主的設計缺陷要了然于心,然后通過“不平衡報價”法,適當地考慮一些合理利潤。同時對其中的不利條款、設計的錯誤、表達不全面、規定模糊的情況要及時向業主提出答疑。要把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和參考圖紙三者結合研究,防止報價漏項,以免產生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組建復合型投標隊伍,保證投標團隊的高效
國際工程投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技術、商務、報價、合同、法律、金融等多個綜合性學科。因此需要一支既懂報價、又懂技術,還能對外進行談判的強有力的隊伍,人員配置要精干高效。相關投標成員不但要求專業知識熟練,還要求語言能力強,并好是能具有相關多年國外工作經驗的人來擔任。同時投標團隊領導更需配備那種項目管理經驗豐富、技術能力強,同時又有相關報價經驗的人牽頭組織,整體把關。
及時組織項目現場考察,對項目工程概況有個全面了解
在遞交標書前,業主一般都會組織標前考察,投標人一定要重視此標前考察,因此此次考察不但可以考察現場情況,與業主和工程師建立初步聯系,更是了解競爭對手情況的絕好機會,從而為報價的最終決策提供很好的機會??疾靾F隊最好由技術專家、報價專家、商務專家和翻譯人員等共同參與。
同時在考察過程中應特別注意項目的水文地質和環境風險。一般EPC項目或是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業主都會特別規定投標人應視為已經詳細和全面了解相關地質和所有環境風險。因此在考察過程中,投標人就向業主仔細詢問相關不良地質情況、交通不便需修便道、當地水電接入情況。最好是在考察前列出詳盡的考察清單,以避免在考察過程中因為考察不充分,而出現報價漏項的情況。如中國某大型國有企業在沙特承攬輕軌項目,就是由于前期考察不充分導致漏項,再加上項目實施過程中組織不力,從而導致了在項目中的巨大虧損,企業也元氣大傷,名聲盡損。
借船出海,合理利用當地合作伙伴的關系和力量
毋庸置疑,不同的國家,就有不同的政治體制和投標環境,如果在投標中死搬國內模式,必然會在項目中死得很慘。而國內很多工程承包商企業,由于資金的考量,不可能在每個國家都設立一個分公司或是辦事處,同時投標時僅憑投標小組的一兩次考察,也不可能對項目的市場環境有全面的了解。這就要求我們應該要合理利用當地合作公司的力量,借船出海,通過利益捆綁,簽訂合同,使其在項目工、料、機或是其它市場調查中承擔責任,從而掌握合理的第一手投標資料,有效識別和防范投標過程中的風險。
5、要特別重視當地質量安全環保的要求
國內項目的工程實施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職業安全和環境保護這一塊重視得還不是特別夠。因此很多中國公司一走出國門,面對國外苛刻的環保要求,“水保不服”的癥狀就立刻表現出來。中鐵下屬某單位在波蘭的高速公路項目,由于當地有一種非常珍貴的青蛙,因此波蘭高速公路管理局要求承包商聘請當地生物學家進行指導,并要求把沿線這種青蛙都找出來并遷移到安全的地方,同時還要求在高速公路通過區域為蛙類和其他大中型動物建設專門的通道,避免動物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時被行駛的車輛碾死。這對于長期在非洲國家作業的中國企業來說,這一切都前所未遇,感到“既憤怒又被動”,認為是波方故意“找茬”,結果可想而知,企業不遭受巨額虧損才怪。
6、要特別重視項目所在國的法律風險
國際工程項目涉及的面非常廣,相應地,涉及到的法律法規也特別多,如東道國的建筑工程法律、進出口或海關檢查法律、稅務法律、環境保護法律、勞務或勞動法律、知識產權以及公司方面的法律等。我國承包商基本上都遇到過與上述法律有關的問題,其中比較集中的涉及到東道國的建筑工程法律、進出口或海關法律、稅務法律、環境保護法律、勞務或勞動法律。如果對上述法律不熟悉,在投標報價階段,承包商無法將上述法律涉及的費用和風險考慮到報價之中或低估項目的實施難度,結果導致重大損失。這方面的安全不勝枚舉。如中國某大型企業承攬的澳大利亞某礦項目。該項目需要大量的勞工和技術人員,但根據澳大利亞的勞務方面的法律,中國的勞工和一般的技術人員根據無法獲得相關工作簽證,中國公司只能聘請當地人員,然后當地工人的工資和待遇遠遠超過中國工人且管理難度較大,結果單單就人員工資成本,中國公司就付出了比投標報價高出數倍甚至十幾倍的工資支出。
7、絕對避免“低價中標索賠賺錢”的錯誤思想
很多中國公司還存在先低價中標,以后再想辦法索賠的想法,這種想法在國際項目中越來越行不通了。國際市場瞬息萬變,而施工項目的周期較長,即使投標時計算毛利率可以達到3%,但受到匯率變動、勞動力、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的影響,搞不好最后幾乎全要虧損,因此要做到不投虧損或是微利標。同時由于國際工程項目組織管理難度大,如果項目報價低于成本價,會給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現金流帶來嚴重的困擾,甚至有可能斷裂的危險,這樣就可能會導致項目運作困難,甚至中途夭折,更別提索賠了。同時目前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畢竟都是買方市場,很多時候業主聘請的工程師都是世界一流的知名咨詢公司,對于承包商可能存在的索賠點都了然于胸。再加上中國公司的文件管理或是項目管都還有一些差距,低價拿到的項目要想通過高價索賠賺錢基本上是難于上青天。
四、結語
隨著中國建筑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力度越來越大,在國際工程市場上投標的項目越來越多,所面臨的風險相比國內工程的投標也更具多樣性和致命性,所以更要正確認識和對待國際工程投標前期的各種風險。在投標過程中對項目的條件、自然環境條件、當地社會環境、自身承受能力等因素進行綜合考察分析,理性識別和評估風險,爭取在從投標的源頭上避免和控制風險。只要在投標報價中正確處理好風險的識別與管理工作,必將進一步增強我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國際工程市場的開拓和發展發揮重要而有益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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