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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1
縣
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執行董事。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 溝、小 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縣
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2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1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 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愿整體承包經營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范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后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設備設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萬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后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設備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戶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審核 后,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需以丙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谏鲜龊贤蛥f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未經甲方審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義對外擔保或舉債等。
5、在承包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轉讓給第三方承包經營。
6、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9、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應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上述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0、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圍內使用丙方原有的設備設施及各類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將其攜帶或搬出大酒店范圍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對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檢查和監督。
12、酒店的六樓為商務房,乙方在經營時只得將其用作公司注冊地或辦公場所,不得另作他用。
13、華鐵酒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酒店現擁有餐飲、客房及商務三種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應隨意改變。確需局部調整,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有協助的義務。
保險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險手續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完畢,以后下一年的保險手續在本年年底前及時延續、辦理。
1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身份證、相關產權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2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五)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丙方負責辦妥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按食品衛生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一系列證照。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其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進行整改與裝飾等的投入。賠償標準定為: 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15%×提前終止合同年數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整改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5、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6、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丙雙方在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為: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為經濟賠償額。
七、承包經營的終止
1、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按規定將華鐵酒店返還給甲、丙雙方。酒店的建筑物、資產、設備設施、用具等,客房內的辦公桌、椅、床、柜、沙發及辦公用品等物品應與原清冊相符,并返還給甲、丙雙方。 如有減少或不符,乙方應按市價向甲丙雙方負責賠償。
2、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因經營需要而對酒店添置的設備設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動產均一律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損壞。
3、酒店原有的10門通訊有直撥電話、一臺小型自動程控交換機及分機若干門,承包期滿后轉讓給乙方,轉讓過戶費由乙方承擔。
4、酒店的全部資產、設備設施、各類物品、用具完好地歸還給甲方后,甲方即應把押金人民幣三萬元等退還給乙方。
5、乙方承包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其應在承包經營期屆滿時處理完畢。尚未處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承受,與甲方無關。
八、其他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一式陸份,叁方各執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證,公證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4、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2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的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杭州余杭美凱大酒店有限公司將美凱大酒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特達成以下約定。
第二條 甲方將美凱大酒店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同意乙方采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的運行模式。
第三條 乙方應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規定,參照旅游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及與營業證照相關文件的年審、變更等工作。
第二章 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xx年04月1日起至20xx年03月31日止。
第六條 合同期滿,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七條 為了照顧乙方的實際經營情況。甲方同意第一年承包金基數為80萬元;第二年起按承包金基數的20%遞增計96萬元;第三年按20%遞增計115.2萬元;第四年按20%遞增計138.24萬元;第五年按20%遞增計165.888萬元;連續遞增4年;
第八條 雙方約定乙方每年分四期支付承包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執行之日支付第一期承包金20萬元。以后每期承包金必須提前10天支付。
第九條 雙方約定乙方支付承包資產押金為100萬元。合同期滿時如數退還或作為后期承包租金逐步抵扣??紤]到乙方初次營業需要調整,投入較多的費用進行整改,甲方同意在合同簽約時預繳押金50萬元,其余50萬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個月內付清,即20xx年6月30日前付清。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移交給乙方經營。
二、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三、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五、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美凱大酒店現有經營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完整營業手續。將美凱大酒店移交給乙方經營。酒店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營業物品提供給乙方使用。交接時提供《財產移交清單》
二、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諸如與房屋所有人、消防、工商、稅務、衛生、特行等部門的協調工作和有關證照的年檢及審查工作。
三、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氣、暖的正常供應。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要求,必須要對美凱大酒店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整改,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酒店自身的給排水系統或房屋的修繕等與房屋本身結構有關的維修,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繳納第一期承包押金之時,即為經營權交割之日。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經營手續及酒店財產的移交。當日的營業收入由乙方收取。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美凱大酒店的再投入裝修及的資產(必須經甲方確認),在店內投入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有權力向甲方提出賠償。
三、乙方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在承包期內必須按規定做好營業臺賬、按時交納營業稅金,水、電等相關費用。其它一切經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 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財產移交清單》進行清點驗收,如有財產短缺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及時搬出乙方的全部物資,如3天后仍有余物。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由甲方處理。
第十五條 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由此而引起的損失。按承包金1%一天計算。
第十六章 在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酒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而導致酒店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影響到甲方的利益、而造成損失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七章 酒店的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不得以如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業務以公司營運部的名義開展工作。確實因業務需要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登記備案。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支付違約金50萬元。
第二十條 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營運費用較高,合同簽約時預繳押金50萬元,其余50萬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個月內付清,即20xx年6月 日前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并連續兩期不能按時支付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有權力終止本合同。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一條 如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應提請杭州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沖突之處,則以國家新法規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共同促進旅游接待業務在甲方酒店深度合作的原則,以“酒店內所有住店客人”為資源,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相互滲透開展旅游咨詢和預定業務,簽署以下《協議書》,具體為: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負責派駐一名業務人員到酒店工作,甲方在現有員工中安排一人兼職或專職從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負責所屬人員工資福利的發放,甲方負責所屬人員工資福利的發放;員工獎金提成從雙方利潤中分配。員工業務管理由乙方負責。
2、甲方在大堂顯要位置提供旅游部辦公場所,員工制服、辦公桌椅,電話,寬帶等由甲方提供,電腦,打印傳真機由乙方自行承擔。
3、合作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合作權,合作分成期間,乙方為甲方在酒店內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酒店各部門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各項旅游接待和服務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絕和打擊酒店任何員工私自承接旅游業務轉交他方的行為。
2、以下業務(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獨家唯一:
1)酒店內部所有會議的旅游接待和相關延伸服務;
2)住店散客、團體旅游和相關延伸服務;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代表酒店推廣和經營酒店的官方網站,網站會議訂房和旅游計入雙方合作分成利潤;
3、甲方優先確保乙方的訂房需求,并適當給予乙方提供全年優惠價格;
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認可并具有國家法定旅游和相關產品執業資格并可以為甲方客戶提供旅游品牌咨詢和旅游預訂的服務單位;
2、乙方有義務定期為人員提供必要的旅游業務培訓和操作流程培訓。
3、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線路底價,做到價格透明化;
4、協議到期后,乙方享有優先與甲方繼續進行戰略式全面合作的權利;
三、合作方式:
黃山市內散客拼團線路游、酒店小包價旅游、會議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所有業務利潤的(對客報價-成本)對半合作分成方式;
四、其他
1、合作期間內,不得變更協議或終止本協議。若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需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聲譽損失;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系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決定并提供的格式條款。
2、本協議到期后,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續約合同;在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對協議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自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商定并于20xx 年7月1日簽署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3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碛性诤贤幎ǚ秶鷥鹊淖灾鹘洜I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4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與發展規模經營的主要措施
文山市地處云南省東南部,是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1999年被國家農業部命名為“中國三七之鄉”。國土總面積2977平方公里,農用地231311公頃,其中:耕地80485公頃、園地2406公頃、林地124982公頃、其他農用地23438公頃。全市轄15個鄉鎮137個村委會(社區),居住著漢、壯、苗、彝等11種民族,農業人口34.69萬人,其中,少數民族24萬人,占54.14%。2010年農村經濟總收入24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4640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為扎實推進該市農村土地流轉與規模經營,建立健全流轉市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重點抓了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
1.加強對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文山市把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作為日常任務來抓,采取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上街擺攤設點,對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進行宣傳,使農民群眾明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原則和程序,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理性、合法地表達訴求。2011年共舉辦相關培訓三期200人次,上街擺攤設點13次,接待群眾1236人次,解答問題650余個,發出宣傳資料2600余份。
2.做好補(換)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日常工作。一是對農戶反映的經營權人漏落或不實、要求變更戶主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二是認真做好部分群眾要求補簽土地承包合同書、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工作。2011年共補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231份,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08份。
3.指導簽訂流轉合同。結合中大棚葡萄、花卉合作社、綠洲公司、盤龍山、稀若康藥材等農業企業組織與農戶流轉面廣量大的實際進行重點指導,2011年共簽訂流轉合同1500余份,指導完成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3000余畝,累計流轉面積近40000畝,占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總面積的11%,涉及農戶17000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24%。
4.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平臺。主要是依托市農經信息網和數字鄉村網,土地流轉信息,搭建流入方和流出方相互交流的平臺,實現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動態管理。
(二)調處矛盾糾紛
根據近年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爆發頻繁、群眾上訪事件增多的實際,市農經站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來信來訪接待和調查調處工作,努力建立健全矛盾和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為穩定農村承包關系,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做了大量的工作。2011年市農經站共受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125件,成功調解19件,調解成功率僅15.2%,注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6本,進行行政復議4起,受理仲裁2起。
(三)加強推進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工作的組織領導
1.制定出臺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為扎實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促進規模經營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出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明確了市財政應安排專項經費用于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規模經營大戶等流轉主體,要求金融部門制定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的信貸政策。市農經站積極組織進行調查研究,草擬了《文山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文山市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試點方案》、《文山市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調解仲裁機構籌備方案》三個政策性措施上報政府。
2.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云南省有關文件精神,文山市建立和完善了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及時辦理土地流轉申請、登記、備案等手續;建立了土地流轉檔案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土地流轉資料的收集、檔案管理等工作;建立了土地流轉糾紛制度,做好來信來訪和案件糾紛的調解處理工作。
3.堅持原則,照章辦事。一是堅持穩定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原則。土地是農業生產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農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實現農村土地依法流轉的基本前提,必須妥善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抓好農村土地二輪延包和補(換)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工作。二是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州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在農戶自愿的前提下,通過流轉雙方協商同意,明確補償辦法,規范流轉行為,體現“雙贏”,促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三是堅持土地適度規模集中的原則。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始終把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和產出率作為農村土地流轉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探索龍頭企業帶動型、主導產業帶動型、合作組織帶動型、集體經濟帶動型、流通市場帶動型、種養能手帶動型等六大規模經營模式,推進了農村土地規模經營,走上了節約化發展的道路。四是堅持不改變農業用途的原則。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確?,F有耕地和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下降。
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第一,民間流轉土地經營權存在著私下交易、變向買賣、強迫流轉土地等現象,糾紛多,社會隱患大。
第二,個別承包農戶經營權不受限制的問題。在土地流轉規?;倪M程中,經常會發生大部分農戶同意流轉而極個別農戶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自愿為借口,要么是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要么是拒絕協商無理取鬧,阻撓流轉。
第三,個別投資者名為搞農業開發實為圈地或套取國家項目資金。
三、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的建議
為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確保流轉經營主體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有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做好制度設計。一是完善《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的相關規定,突出適用性。二是盡快制定出臺地方性實施辦法,突出可操作性。如個別承包戶阻撓規?;鬓D時怎么辦、經營權人具體是指哪些人、消亡戶作何處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何確定等等。三是建立科學的農地資產評估體系,建立約束政府行為過度干預的機制。
第二,尊重承包戶的主體地位,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土地流轉要以農民自愿為前提,堅持以農用為主,以保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決杜絕違背農民意愿進行的圈地開發行為。積極鼓勵農戶之間進行土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代耕等流轉行為,引導流轉土地向農村種養能手集中;對農業產業化企業用地要盡量采用租賃或入股經營的方式,盡可能為農民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利益。對公共建設用地,要堅持將土地征用補償金的大部分交給農民,并要為失地農民辦理失業和養老保險。
第三,正確對待社會資本和農戶的關系。農村土地流轉應當主要在農戶間進行,我國農村人口眾多,土地始終是農民生存的保障底線,在當前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起始階段如果不加限制地讓公司、企業大片圈地,會影響農民的就業和農村社會的穩定。應當鼓勵和引導資本進入農業的產前、產后領域,為農民提供社會化服務,可以重點鼓勵公司和企業對非耕地農業資源項目進行投資開發。
第四,加強基層農經服務體系建設,有效提供中介服務。通過農經服務體系的建設,建立相應的土地流轉信息、咨詢、預測等服務體系,采取多種形式為流轉雙方牽線搭橋,保護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5
有關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甲方將賓館的客房部(四至六層,共三層)的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游業賓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甲方監督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承包經營的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甲方所屬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經營樓層面積。
第六條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大樓的四樓至六樓的商務房間(一樓大廳,乙方只享有出入權利)。
第七條上述一樓大廳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經營使用,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索取賠償。
第三章承包經營期限
第八條甲方承包經營盛發商務賓館的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繳費,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第五章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
1、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盛發商務賓館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二條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種年檢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盛發商務賓館的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賓館的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
1、為使賓館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權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3、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賓館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4、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若以盛發商務賓館的無形或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借口沖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改造后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賓館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于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對于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于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8、承包經營賓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給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9、賓館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0、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視頻、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務安全等工作規范,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第十七條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方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賠償標準: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
第十九條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條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并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章合同糾紛、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
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酒店經營承包合同范文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簽 約 地 點: 簽 約 日 期: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提高酒店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本著共同發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權利能力聲明
1.1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有完全的權利將本合同項下的發包標的在約定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1.2乙方聲明與保證: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資格在約定期限內在承包標的內依法開展約定的經營活動,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第二條 承包標的名稱、位臵、經營范圍、及設施。
2.1 莆田市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 路 號,建筑面積總計: ㎡,法定代表人: ,
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2.2 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清單。
2.3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指派專人對移交給乙方的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2.4承包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
3.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甲乙雙方約定自 年 月 日起3個月內完成酒店改造裝修,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體施工方負責。
第四條 承包金、承包期相關費用、稅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4.1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佰 拾萬元整(¥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交納承包金上遞增 %。
4.1.1 計算第一年承包金的年度是指自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屆滿次日起連續計算12個月期間。
4.1.2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季度支付,在裝修免租期屆滿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第一季度租金,以后乙方應于每季度結束的15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甲方交納下季度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2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垃圾清運費、排污費
等費用,乙方向相關部門繳納,在此過程中,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
4.3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務條款的規定繳納酒店經營的各項稅金。
4.4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4.4.1 履約保證金的處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本酒店改造裝修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將 萬元履約保證金中的 萬元退還給乙方;剩余 萬元轉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滿雙方有關費用結清、財產、設備、物品等移交完畢后10日內,甲方將押金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 酒店改造裝修及二次裝修
5.1乙方承諾一次性投資約 萬元人民幣,在簽訂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開始對該酒店按照星級綜合標準進行整體改造裝修。
5.1.1 在簽訂本合同之后3日內,乙方應將酒店改造裝修方案報送甲方審核,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裝修方案進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對乙方施工進行監督,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裝修審批備案,相關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承包期五年屆滿,乙方應根據市場行情,對該酒店進行二次裝修,以滿足市場需要。二次裝修方案應報甲方審核同意。
5.3 酒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權利
6.1.1 甲方負責保管酒店的產權證明和營業執照、公章、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證章時,需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6.1.3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6.1.4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6.1.5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2 甲方義務
6.2.1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酒店各種年檢手續。
6.2.2 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該酒店設
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相關資料,供乙方參考。
6.3 乙方權利
6.3.1 為了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該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6.3.2 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6.3.3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制定酒店各種規章制度,經營目標和方案等。
6.4 乙方義務
6.4.1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及非法經營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谏鲜龊贤蛥f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6.4.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內對外提供擔保、抵押或舉債等。
6.4.4 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辦證及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建議:應當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承擔費用,如果乙方辦理可能導致乙方的經營項目甲方不知情,況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4.6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6.4.7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相關保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8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6.4.9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身份證、相關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6.4.10 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經營管理
7.1 乙方應制定酒店經營管理目標、經營方案、建立酒店各項管理制度、運作流程與服務標準,完善酒店組織架構、崗位編制和崗位職責等,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 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1 酒店現有的工作人員,由乙方直接接收,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經乙方考核,合格者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轉為乙
方聘用人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7.2.2 在承包期間,酒店所有的員工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均應乙方負責,因勞動用工或勞務發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8.1 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8.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包、轉借酒店。
8.3 甲方出售該酒店,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保險
9.1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單上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為甲方,保險費由乙方承擔。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險種:(1)財產險;(2)公眾責任險;(3)勞工保險;
(4)團體意外險;(5)其他按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9.2 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第十條 合同的延續、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10.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期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函告甲方,經甲方同意
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滿,乙方與員工的勞動關系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移交酒店超過15日以上(含);
10.3.2 經乙方函告,仍不協助乙方辦理年檢等手續;
10.4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0.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包、轉借該酒店;
10.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除變動酒店結構;
10.4.3 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10.4.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酒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10.4.6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超過15天。 10.4.7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10.4.8承包期間,乙方逾期20天未繳納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義舉債,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酒店收回的驗收
11.1 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或合同終止后30天,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物品等清點后如數交還給甲方。
11.2 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保證交還后的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11.3 乙方裝修改造投入的設備、設施、物品等全部無償移交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賠償損失計算標準定為: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70%×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20xx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改造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內,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逾期交納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納承包金的0.15%的滯納金,逾期超過20天以上(含),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萬元違約金,并沒收押金。
12.5合同期滿,乙方未按約定交還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須向交付支付占用費 元,并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的簽約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達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
社會效益。根據國家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
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 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 賓館的客房部(四至六層,共三層)的服
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
游業賓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 甲方監督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經營的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 甲方所屬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經營樓層面積 。
第六條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大樓的四樓至六樓的商務房間(一樓大廳,乙
方只享有出入權利)。
第七條 上述一樓大廳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經營使用,必須經得甲方同
意,否則甲方有權索取賠償。 第三章 承包經營期限
第八條 甲方承包經營盛發商務賓館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繳費,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
1、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盛發商務賓館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種年檢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盛發商務賓館的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賓館的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
1、為使賓館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權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3、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賓館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4、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若以盛發商務賓館的無形或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
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借口沖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改造后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賓館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于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對于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于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8、承包經營賓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給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9、賓館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0、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視頻、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務安全等工作規范,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
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 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 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方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賠償標準: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
第十九條 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并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章 合同糾紛、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
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文6
5 農村土地流轉政策解讀
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類型為土地互換、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轉土地要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
為了適應經濟建設的需要,為人民建設更美好安寧的家園,方便交通,充分發揮現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時間縮小邊遠地區的距離,實現城鄉一體化,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支持配合,特制定《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征地補償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其他稅費
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征地工作程序
第一,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第二,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第三,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第四,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
第五,公開征地批準事項。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h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
第六,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政府批準后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6土地使用權轉讓流程
我國的土地不是歸國家所有就是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
何為土地使用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土地使用權轉讓流程
(一)申請土地使用權轉讓
申請土地使用權轉讓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土地轉讓申請書;土地使用權證(正本);原土地出讓合同書或原土地轉讓合同書(復印件);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或者贈與書(經公證),或交換協議書,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經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以及合法方式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文件、證明等;
雙方或多方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托書及人身份證明、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
同一建筑物分割轉讓(如商品樓房分層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的,應提交規劃部門的有關文件以便計算房屋權利人分攤的土地面積;屬劃撥土地的還要補辦出讓手續,補交往地價款、補簽出讓合同并提交相應文件;
屬土地分割轉讓的提交規劃部門的規劃文件或轉讓地塊的規劃要求;
軍隊空余土地使用權轉讓須持批準補辦出讓文件和軍隊土地管理部門的證明文件;
提交具有資格的地產評估機構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估價報告書和市土地管理局的確認書;
地塊開發投資或建筑物資產凈值財務報告;
市政道路規劃網絡圖;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
(二)受理申請(1天)
窗口收件人審查當事人所提交的文件資料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資料齊全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
給受理的申請編號并發給回執,回執注明所收取的文件資料,受理日期并編號。
(三)初審(5天)
土地交易所接收提供的文件資料負責到檔案室進行查核,在5天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簽復。
審查人員審查上述文件資料是否真實,齊全有效,是否違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規定以及省、市和規劃部門的有關規定。
審查人員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駁回轉讓申請。
(1)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2)權屬來源的性質是不許轉讓而又未取得批準的;
(3)根據城市規劃,市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或市政府批準列入征用、拆遷范圍內的和不符合城市規劃的;
(4)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
(5)共有土地使用權,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6)設立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
(7)權屬有爭議的;
(8)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包括征地協議未全部兌現的),不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的,達不到建設用地條件或投資額達不到總投資額25%以上的;
(9)轉讓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屬行政劃撥的(即未注明使用期限的),未取得土地部門批準,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補交地價款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
(10)轉讓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人或受讓人與承租人未達成協議的;
實地勘察。
屬于地塊分割或面積變化的由局測量隊提供定線作業表和宗地圖。
(四)審核(3天)
經辦人提出初審意見,經所領導審核不合格的,轉窗口復函不同意辦理轉讓手續并退文;審核合格的提出審核意見報局領導審批。
交易所根據局領導的審批意見,將批準文件資料轉交地籍科(屬成片開發土地的先報市政府評審)。
(五)繳納稅費
經辦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通知當事人到指定的部門繳納稅費,申報人應及時將完稅或免稅證明提供給地產交易窗口。
(六)地籍科根據上述文件資料核發土地使用權證
(七)立卷歸檔
7轉讓土地使用權營業稅如何繳納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在中國境內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對于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繳納營業稅。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營業稅。
納稅事項: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
稅目:轉讓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稅率:5%
計稅依據:企業轉讓其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企業轉讓抵債所得的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采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納稅期限: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地點:企業應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8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是什么
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指劃撥土地使用權再轉移,包括出售、交換、贈與等行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實質是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法定條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再受讓人的行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土地使用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權利全部轉移給新的權利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對國家土地所有權并不產生影響,國家仍然享有對該土地的所有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依照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進行轉讓,但經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符合下列條件者,可進行轉讓:
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領有國有土地使用權;
對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擁有合法的產權;
依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以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特點
(一)行政干預性強。
由于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國家的產業政策有著密切聯系,因此其轉讓須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后才可有效,審查的內容包括轉讓雙方的情況及轉讓協議是否合法、轉讓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權類型是否符合規劃和國家供地政策、土地權屬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證國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劃撥土地使用權流入市場對國有土地市場造成不必要的沖擊。
在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中行政管理機關雖然不是一方當事人,但十分重要,它不僅僅限于土地使用權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而還要進行之前的審查,只有存在它許可以后,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才可發生。
(二)不對稱性。
由于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特殊的土地使用權,這種權利在市場中的轉讓也必須受不定期的條件限制,劃撥土地使用權在流轉過程中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流通的情況極少,只有兩個同時符合使用劃撥條件的主體之間才存在著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移。
在多數情況下是受讓方不符合使用劃撥土地的條件,轉讓過程中要通過補辦手續,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變為出讓土地使用權或上繳劃撥土地的收益金。
(三)有償性。
2008 年2月13日國土資源部了《關于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首先明確了企業國有劃撥土地權益,承認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一種財產權,這就為其流轉提供了可靠的內部動力,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人長時間使用土地不可能對土地沒有投入,況且用地者在取得劃撥土地時也并非是“無償”,也付出了補償、安置等相關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3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9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范本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地塊數(塊) 面積(畝)質量等級(肥力水平)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乙方:(簽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住址:____住址: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