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建設規劃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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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規劃方案

社區建設規劃方案范文1

第一條為切實規范縣城規劃區內(以下簡稱規劃區)建設活動,加強規劃、質量與安全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登記辦法》、《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規劃區所有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辦法所指的規劃區是《縣城市總體規劃(年)》界定的范圍,即東至鎮馬高速公路,北至東干渠,總面積16.5平方公里的區域。

第四條縣住建部門負責規劃區建設管理工作。

縣國土、房管、供水、供電、水務、環保、氣象、人防、公安消防、公路、地震、林業及城關鎮、水坪鎮、中峰鎮、龍壩鎮等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建設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規劃區建設必須服從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規模開發和節約用地原則。嚴格執行先規劃,后勘查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程序。

第二章建設規劃管理

第六條縣規劃部門要嚴格依照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規劃設計,規劃區建設不得妨礙城市市容和市貌,不得阻礙交通,不得影響消防、供排水、電力、燃氣、通訊等設施安全,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鄰里通道,并妥善處理好給排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第七條禁止在以下范圍進行新建、改擴建活動:

1、公路、街道、河道、堤壩控制紅線區;

2、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控制區;

3、廣場、園林、公共綠地及水體保護控制區;

4、政府擬征收或收儲的區域;

5、已納入改造計劃,擬實施集中改造的區域;

6、基本農田保護區;

7、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建設的其它區域。

第八條局部建設規劃必須與城市總體規劃銜接配套,并符合以下具體規劃要求:

1、建設工程的整體布局必須與路、橋、街道垂直或平行,禁止出現影響整體效果的夾角規劃;

2、交叉路口的房屋建設工程,必須符合市政道路轉彎半徑視線控制標準規范;

3、建設規劃實行單體規劃,禁止總長超過80米的多單元連體規劃;相鄰多單元連體建筑山墻之間必須規劃寬度不小于6米的通道;

4、建設工程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規程規劃設計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禁止城堡式、圍墻式規劃;

5、房屋的臨街、臨路、臨堤面不得規劃設計伙房和排污設施,不得規劃設計實體圍墻;

6、綠地、小區通道、停車場、天然氣管網、消防設施、環衛設施、物業設施、休閑娛樂場地等建設內容納入小區詳細規劃;

7、供水、供電設施建設納入小區規劃和單體建筑規劃;

8、對于簽訂了建設四鄰協議,但房屋間距低于最小間距及規定間距70%的建設項目,規劃部門不得予以規劃;

9、規劃圖中應控制單體建筑基地高程及設計高程,做到相鄰建筑之間及與周邊市政道路之間高程相協調。

第九條加強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管理。

1、民用建設工程規劃,由規劃局依據《縣規劃區建設項目現場勘察初審意見表》,編制規劃方案,制作規劃草圖,經規劃局局長審核簽字報規劃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在建設現場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規劃部門形成正式規劃方案,制作正式規劃圖。正式規劃圖由規劃局局長、住建局局長簽批。

2、重點建設工程規劃,由規劃部門依照民用建設工程的程序制作規劃圖。正式規劃圖經規劃局局長、住建局局長簽批后,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審簽。

以下范圍的建設規劃須經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審簽:

(1)規模小區建設工程和新農村建設工程;

(2)對市容市貌有較大影響的建設工程;

(3)關聯環保、消防、人防、交通、水利安全的建設工程;

(4)街道、公路、河道、堤壩的改擴建工程;

(5)供水、供電設施改擴建工程。

(6)其它重點建設工程。

第三章報建程序管理

第十條縣報建中心是縣城規劃區建設審批業務的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和程序加強報建過程管理。報建業務的主要程序為:

1、受理申請,進行資格審查。

規劃區農村村民利用集體土地建設必須先到縣報建中心領取《規劃區農村村民建設資格審查表》并經村支部和村委會、國土所、鎮政府審查簽章,向報建中心提交以下資料,資料不全、經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規劃區農村村民建設資格審查表;

(2)報建人現居住的房屋土地使用證原件、復印件);

(3)報建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嚴禁公職人員利用本人尚未注銷的農村戶口身份申請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規劃區行政、企事業單位和房地產企業購地開發報建,必須提交以下資料,資料不全、經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報建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2)報建人法人資格證件;

(3)報建項目相關批文(原件、復印件);

(4)報建人自行制作的整體規劃建設方案;

(5)投資預算方案;

(6)經招、拍、掛所獲取的土地使用權資料(原件、復印件)。(國家規定可以享受劃撥用地的單位或部門可不提供招拍掛資料)

2、組織現場勘察,確認建設工程選址。由報建中心組織規劃、國土、消防、環保、公路、河道、鎮政府和村委會等有關人員現場勘察,進行選址前的規劃、地質、環境評估和建設用地權屬認定,填寫《縣規劃區單位(個人)工程報建現場勘察情況調查告知》;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縣規劃區建設項目現場勘察初審意見表》。選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小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般建設項目由規劃、國土部門批準選址,重點建設項目由規劃部門提請分管副縣長現場勘察后確定。

3、規劃設計。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業主到報建中心領取勘察告知書,準備相關資料報建。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層(含三層)以上的,規劃部門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建設業主提供效果圖和其他資料。

4、規委會審查。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層(含三層)以上的,由規劃部門報請縣規劃委員會審查。

5、繳納規費。報建中心依據縣政府審批的規劃方案,按收費政策核算收費金額,建設業主繳納相關費用。

6、證件辦理。報建中心向建設業主發放《規劃區建設工程證件辦理審批流程表》(以下簡稱流程表)。建設業主持流程表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意見以及環保審批意見。

第十一條三層以上(含三層),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須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業主按住建部門要求完成勘察設計、圖紙審查、工程招標、墻材革新、質量安全監督注冊登記及建筑材料檢測等手續后,持流程表并備齊施工許可資料,申請住建部門進行施工許可現場踏勘。符合開工條件的,由住建局簽署《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意見,同時施工單位與住建局檔案室簽訂《工程檔案報送及服務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意見簽署完畢,建設業主將施工許可資料報建工股后,持流程表到報建中心領取《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正式證件;到國土部門領取《建設用地批準書》正式證件。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供水、供電部門不得供水、供電。

第四章建設用地管理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土地政策,堅持節約集約用地。

1、認真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即一戶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村民原有住宅占耕地面積達到140平方米、占非耕地達到200平方米的,不予批準新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2、村民占用耕地新建住房,家庭人口在三人以下(含3人)的按人平30平方米審批宅基地面積,家庭人口在四人以上(含4人)以戶計算,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含附屬設施);村民占用非耕地新建住房,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含附屬設施)。超過標準的不予批準。

3、農村村民利用集體土地聯戶建房占地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由國土部門批辦《建設用地批準書》;超過200平方米的,國土部門報分管副縣長審簽后,批辦《建設用地批準書》。

4、屬于拆舊建新的,必須先拆后建。

5、申請異地建房的,必須到國土和房管部門對原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進行登記注銷,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屬構筑物和設施,原有宅基地交村集體。

第十三條經批準,利用規劃區集體土地按照規劃進行建設的,總建筑面積在280平方米以內(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辦理相關手續;總建筑面積超過280平方米的,必須以招、拍、掛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辦理各項建設手續,并按總建筑面積全額繳納各項稅費,方可開工建設。

第十四條已利用集體土地建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280平方米以內(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補辦相關手續;總建筑面積超過280平方米的,必須將所占用集體土地依法轉為國有土地,并全額補交土地出讓金及各項稅費,方可辦理土地及房產證件。涉嫌違法用地的,依法予以查處,并按上述程序完備各項手續后,方可辦理土地及房產證件。

土地出讓金的計算辦法:宗地評估價×宗地面積

第十五條經批準,投資人改變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原土地用途,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的,投資人須全額補交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方可按程序進行開發建設。

土地出讓金的計算辦法:宗地評估價×宗地面積×60%

存量國有土地分批開發利用的,必須在首期開發利用時全額補交土地出讓金差額。

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計算辦法:(開發利用時宗地評估地價-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宗地評估地價)×60%×宗地面積

出讓金原則上不予減免,確需減免的由縣政府議決。

第十六條嚴格控制土地一級市場。除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自住房以外,任何個人(單位)不得私自買賣農村集體土地和宅基地從事建設活動。對違規購買村民宅基地和不經招標、拍賣、掛牌程序購買農村集體土地的,村、鎮不得簽批意見,國土部門不得辦理土地使用證,住建部門不得受理報建業務,房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所建房屋的所有權證。

第十七條在規劃區利用山體進行建設活動的,由開發單位向縣報建中心提交申請,縣規劃部門牽頭,實行國土、水務、林業、規劃等部門聯合會審并簽署意見。經評估會審同意進行山體開發的,由開發單位(個人)與縣環衛所簽訂渣土準運和環境衛生管理合同,并按標準交納保證金,方可按程序辦理規劃等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民挖沙、取土、堆積渣土、填占水面及其他改變地形地貌的活動,必須報縣規劃、國土、環保、交通、水務等相關部門批準,不得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規劃。

第五章建設工程管理

第十九條住建局要依法加強建設規劃、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規劃、質量、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制度,履行日常監督檢查職責,承擔規劃、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規劃、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范圍為規劃區所有建設工程,包括國家建設工程,房地產開發工程,機關、企事業單位建設工程,城市居民和農戶建設工程。

第二十一條建設業主在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正式證件,并到城鄉建設管理執法局簽訂臨街占用和施工管理合同,按工程總造價的1%-2%交納保證金,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向住建局建工股申請開工放線。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規劃部門應全程參與建設工程規劃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基礎和二層結構檢查驗收),核查規劃執行情況并簽署核查意見。規劃部門未出具書面合格核查意見的,質監站和監理公司不得允許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

質監部門應全程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對質量、安全不達標的要責令其停工整改。

第二十二條建設業主應在房屋竣工后15日內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驗收;規劃驗收合格后進行綠化、建筑節能、防雷、環保、人防、白蟻、消防等單項驗收;單項驗收合格后,向住建局建工股書面申請綜合驗收;綜合驗收合格后,填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建筑工程竣工結算備案表》,工程備案資料移交住建局檔案室取得《建筑工程檔案合格證》后,核發《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除上述專項驗收內容外,小區場地、道路硬化,給排水、天然氣管網、停車場,環衛、物業等配套設施建設內容應列為綜合驗收項目;驗收項目不完備達標的,由驗收人簽署限期改進意見,到期再行驗收,驗收合格發放《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的建筑工程,供水、供電部門一律不得進行水、電報裝,房管部門不得登記發證。

第二十三條住建部門應加強轄區內建設施工隊伍(或工匠)資質、資格的審查,嚴禁無資質、資格的單位(個人)承接建設工程項目。對施工隊伍資質、資格的審查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長把關,逐級負責。

第二十四條規劃區建設工程應落實“四節一環?!保ü澞?、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的要求,注重建筑單體設計和功能性設計,做到戶型合理、結構安全、功能齊全,建筑造型、外觀色彩和空間組合具有地方特色,并與周圍環境協調,體現現代宜居生活氣息。

第六章房產登記管理

第二十五條房管部門依照《房屋登記辦法》等法規受理房屋登記業務,同時必須配合規劃、國土等相關部門的管理,配合收取各項稅費。對于未完善規劃建設手續、未按要求提供稅費票證的,給予登記控制。

第二十六條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業主備齊以下資料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初始登記,資料不齊備的不予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戶籍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土地使用證(原件、復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6、測繪報告(原件、復印件);

7、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二層以下的房屋由縣質監部門出具房屋鑒定意見書)(原件、復印件);

8、土地出讓金及繳稅票證(原件、復印件);

9、其他資料。

屬村民自住房的,申請人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管部門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集體土地”字樣。

第二十七條房管部門在受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應嚴格審查以下必備資料;資料不齊備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和證件。

1、轉移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戶籍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

4、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復印件);

5、測繪報告;

6、評估報告;

7、土地出讓金及繳稅票證(原件、復印件);

8、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復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贈與、繼承、房屋產權共有人對共有房產要求予以分割需辦理轉移登記的,按《房屋登記辦法》辦理。但必須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贈與、繼承或分割”字樣。

農村村民申請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房管部門要嚴格審查受讓人戶籍身份、住房情況和購房條件。受讓人屬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村、組)成員的無房戶,可以辦理轉移登記,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集體土地”字樣;受讓人不屬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不予辦理。特殊情況的,經住建、國土部門審驗合格并補辦相關手續、全額補交各項稅費后準予按程序辦理轉移登記。

第七章建設收費管理

第二十八條縣住建、國土、房管等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財政和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國家和建設業主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所有收費一律使用財政收費票據,嚴禁白條收費。所收規費全額繳存縣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帳戶,任何單位不得坐支挪用。

第三十條縣內重點工程、國家公益性項目和舊城改造等建設確需減免行政性收費和基金性收費的,由項目建設指揮部(領導小組)或主管部門書面報縣政府審批,按會議紀要或領導批示意見落實。

第八章監督檢查及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者違反上述各項許可進行建設的,由縣住建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縣住建部門申請人民法院。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的其他違法建設行為,由縣住建、國土、房管、環保、氣象、水務、林業、公路、地震、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門(單位)依照各自管理職責,依法嚴肅查處。

第三十三條規劃區涉及的各鎮人民政府及村(社區)應加強對轄區建設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三十四條對于個人(單位)違法占用、買賣土地及違法建設房屋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縣國土、房管部門一律不得辦理土地、房屋登記手續,征用、收購、拆遷時不予補償。

第三十五條縣住建局、國土局、房管部門在辦理建設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用地審批、土地登記、房屋登記等手續時,要嚴格審核申請人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確保各項證件的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第三十六條縣住建、國土、房管部門應將業務辦理所需資料清單,審批工作流程,工作時限,收費項目、標準和政策依據印制成宣傳冊(單)免費向建設業主發放,并在縣內有關媒體上定期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七條建設業主申請辦理建設、登記相關手續,因不符合相關條件或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縣住建、國土、房管部門決定不予受理或不予辦理的,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或不予辦理的書面通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60個工作日內辦結。

第三十八條縣住建、國土、房管、供電、供水、環保、氣象、水務、林業、公路、公安消防、地震、人防等部門及有關鎮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本辦法的貫徹實施。對于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審批、管理,失職瀆職造成違法建設的,按照《縣縣城規劃區建設管理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責任。

第九章附則

社區建設規劃方案范文2

[關鍵詞]住宅小區;整體規劃;設計方案

中圖分類號:TE5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4-0392-01

引言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安居不只是樂業。如今安居的概念已不僅僅是有屋而居,而是完整的配套設施、良好的住宅環境和住宅質量的結合,創造舒適、宜人、便捷的住宅小^環境和住宅建筑,達成現代人對“物質家園和精神家園”的雙重追求,這些已成為現代住宅小區建設的新標準。

1.住宅小區的整體規劃原則

1.1 以人為本原則

以人為本,切實為業主考慮,考慮業主的生活方式,特別是居家生活模式的轉變,形成一種綠意、自然、藝術、和諧、舒適、高效的居住環境。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在數量上、質量上均以高標準、高起點為原則,強調方便居住人群的使用。

1.2 生態環保原則

貫徹科學發展觀與”可持續發展”概念,把建設綠色居住空間環境作為目標,滿足住宅的舒適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經濟性。創造一個布局合理、功能齊全、交通便捷環境優美的現代化生活家園。在局部地帶,將景觀軸線與地形結合重整,與綠地的有機結合,形成住區整體的景觀軸線,調節優化整個居住社區的局部條件,成為該居住環境優勢與亮點。生態平衡是生態學的基本原理,建設生態住宅小區,可為人們提供更優質的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生態住宅小區給人們提供的是一種生態環境,它處于自然生態平衡的系統中,具有實用功能、環境效益、科技含量高而又可持續發展的種種優勢。人們對自然的回歸離不開兩個東西,一個是擁有綠色,一個是擁有水。在生態住宅小區里,綠色意味著環保和生態意識,代表著崇尚自然的設計理念。而水,則是一種很靈性的東西,不僅能凈化空氣,而且還總給人們一種很和諧的感覺,一般來說小孩子都是喜歡玩水的,或許就是這個緣故??傊芯G色和水的住宅小區才有可能成為生態住宅小區,才能具有美感和環保的功能,才能使人們處于一種回歸自然的環境當中。

1.3 合理設計原則

面對規劃基地內的現狀景觀資源,在充分調查、分析現狀地形條件的基礎之上,合理有效地、適度地對地形重整,從而創造出既宜于人們居住生活,又具有豐富的自然景觀、生態資源的居住社區。在戶型配備方面,充分考慮多樣化的需要,以適應多元化的市場需求,滿足不同居住群體的生活需要。在配套服務設施的開發建設中,根據城市商業發展的宏觀需求來確定經營項目與運作方式,充分利用區位優勢,以達到對土地的最優化利用。

1.4 整體和諧原則

人類本身與其他事物一樣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在與大自然的抗爭中,不斷利用大自然各種資源,不斷探索發展壯大自己,這對于人類的發展極其重要。但是人類對于自然的開發并非都是正確的、健康的、可持續的,這將會大大傷害到人類賴以生存的大自然,隨著傷害的不斷積累、醞釀,大自然就會以各種極端的自然災害報復人類對大自然的肆意破壞。因此,提出并逐步實現人與自然環境和諧的理念對于人類以及大自然都是十分必要的。處理上注重整體性與融合性,形成中心圍合、空間交融的景觀形態;在核心位置設置景觀步道以增強小區空間景觀的層次感;在住宅的規劃設計中,為了避免建筑形象的單調和圍合空間的壓抑感,將部分住宅組群做了分段處理和微小的錯落變化,以加強整體的節奏感和空間的變化,形成良好的空間感受,并與綠化相融合。

2.住宅小區的方案設計

2.1 規劃條件

根據規劃要求,某小區項目是集交通、居住、商業為一體的中型綜合居住區。用地面積39513m2,總建筑面積162198.1m2,容積率3.7,建筑密度35%,由1棟32層(底部3層商業、上部單身公寓)、2棟28層(底部3層商業、上部單身公寓)、1棟25層住宅、1棟18層住宅及1棟3層幼兒園組成,其建筑形式以單身公寓和住宅為主,并配以高檔的商業形成情景式商業內街,高低錯落,形成城市道路的新制高點,完善城市形象。

2.2 方案構思

高層住宅和低層商業沿某大道形成梯狀布局、塑造城市形象、空間處理充分發揮立體交通的潛力,營造豐富的空間感受,形體處理以簡潔的空間體量、明確的材質、多層次的景觀滲透,來勾勒小區的時尚地標。建筑房型設置定位―――以90m2以內的小房型住宅為主力房型,面積占住宅總面積70%以上,其他如100m2以上的大戶型住宅占少數?;谟玫刈陨硖囟ǖ膮^位和環境資源條件,以設計現代化、園林化,創造充滿時代感、富有高品質、體現了城市新風貌的新型城市居住空間及商業空間為目標,協調住宅區內外部的環境與景觀形象,合理確定住宅的布局與開發強度,建設富有特色和文化韻味的現代化、人性化、生態型城市住區。

2.3 建筑立面造型設計

在住宅小區設計中,注重了住宅群體的組合,一方面有利于創造豐富的空間景觀,另一方面強調等值觀念,力求將環境優勢與每個院落相結合,規劃將高層建筑沿路自由布置,通過底層公建將此空間串聯成一個整體,面向中心花園,形成小區環抱聚合的空間形態,符合風水學中”聚氣”的概念。建筑多采用新都市主義風格,富有時代氣息和文化內涵,體現了現代人的生活價值取向與欣賞品位,將全方位的建筑形象置于綠樹環抱中營造現代都市綠園。其建筑造型設計遵循莊重、簡捷、經濟、美觀、實用的原則,使外觀形象既滿足地域惟建筑的要求,又具有鮮明的個性。單體立面結合簡潔的建筑型體,以樸實的材質(面塊、涂料、玻璃、石材等)塑造簡潔、大氣、明快的建筑形象。

3.建筑節能與環保設計

3.1 節材措施

節能材料多采用混凝土結構結構體系,采用高強和高性能混凝土、輕骨料混凝土、高強鋼筋;墻體采用加氣混凝土砌體等輕質節能材料;建筑選材時優先使用含再循環材料的金屬、玻璃、石膏、木材等,在保證安全和不污染環境的情況下,可再循環材料使用重量宜占工程建筑材料總重量的10%以上;使用利用工業與建筑廢棄物再生骨料制作的加氣混凝土砌塊、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等。在保證性能的前提下,其用量宜占同類建筑材料總重量30%以上。

3.2 節水措施

雨水收集利用系統:用于綠化噴灌、澆灑道路。雨水利用工程的”回用、減污、削洪”三重效果與其它節水方式相比,也具有一定的優勢。在調蓄、凈化和滲透方面選取的構筑物主要包括:雨水沉淀調節池、地下室儲存水池、雨水儲存桶、綠地、干草溝、滲管、滲透式雨水口、土壤濾池等。為了對雨水的利用起到展示和示范的目的,擬采取多種雨水收集與利用形式,比如設雨水儲水排水板、雨水儲存桶、就地入滲等設施。

3.3 暖通節能

通風排煙系統風機單位風量耗功率滿足節能要求,并選用高效節能低噪聲的風機。能效值控制房間空調器能效值達到能效等級2級要求。空調室外機遮蔽措施應保證空調設備散熱充分,并便于清洗和維護室外機組,統一設計分體式房間空調器的安放位置和擱板構造;避免多臺相鄰室外機吹出氣流相互干擾,避免高層建筑煙囪效應對高區室外機換熱效率的影響;室外機安裝位置避免對相鄰住戶造成熱污染和噪聲污染;空調室外機遮擋隔柵的有效通風面積比不小于80%。

4.結語

隨著人們對住宅小區要求的不斷提高,住宅建筑整體規劃設計顯得更為重要,在整體規劃中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同時兼顧建筑的節能與環保設計,從規劃設計創作做起,為人們創造一個低能耗、高品質的居住環境。

參考文獻

社區建設規劃方案范文3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幸?!卑l展戰略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資源整合,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共建共享”的工作機制,把安全社區建設與全鎮各項日常工作緊密聯系起來,不斷提高全鎮群眾安全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傷害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WHO)安全社區標準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廣泛宣傳安全社區理念,積極推進鎮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建立傷害監測、安全反應等工作機制,營造全民關注安全、全員參與安全的良好氛圍,逐步提高社區安全促進和傷害預防水平,使全鎮群眾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安全環境顯著改善,各類事故不斷減少,為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力爭到年底,把鎮建設成為全國安全社區和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國際安全社區。

三、組織機構

成立鎮安全社區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創建辦公室和11個功能組。11個功能組分別是安全生產工作組、交通安全工作組、消防安全工作組、社會治安工作組、居家安全工作組、學校安全工作組、外來人口工作組、涉水安全工作組、農業安全工作組、監測評估工作組、宣傳教育工作組。各社區、行政村也相應成立安全社區推進小組。

四、職責分工

安全社區建設領導小組:

鎮安全社區建設領導小組的任務要求是:組織開展事故與傷害風險辨識及其評價,并依據評價結果確定工作重點及安全促進項目;制定安全社區建設規劃與目標;制定安全社區管理規章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持續推動安全社區計劃的執行;協調、整合社區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和力量,協調各個部門和工作小組的工作。檢查各項安全計劃執行情況及績效評估,監督、修訂和評估正在進行的工作。為各工作小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技術支持;檢查、評估安全建設促進項目執行情況及績效,并提出持續改進計劃;積極參與本地區及國際安全社區網絡的有關活動。

安全社區創建辦公室:

鎮安全社區創建辦公室的任務要求是:負責“安全社區”創建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事故與傷害風險辨識及其評價工作;組織制定安全目標和計劃;負責協調“安全社區”創建各專業組;制定“安全社區”實施方案;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全面實施創建計劃;在工作過程中做好相關資料記錄工作;組織評審社區安全績效;為持續推動安全社區建設提供組織保障和必要的人、財、物、技術等資源保障。

五、創建標準

(1)有一個負責安全促進的跨部門合作的組織機構。

(2)有長期、持續、能覆蓋不同的性別、年齡的人員和各種環境及狀況的傷害預防計劃。

(3)有針對高風險人員、高風險環境以及提高脆弱群體的安全水平的預防項目。

(4)有記錄傷害發生的頻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5)有評估安全促進項目、工作過程、變化效果的評價方法。

(6)持續不斷地參與本地區及國家安全社區網絡的有關活動。

六、創建步驟

(一)啟動階段:

1、鎮政府決定啟動安全社區建設;

2、邀請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全國安全社區促進中心專家舉行安全社區建設業務知識培訓;

3、向全國安全社區促進中心提出安全社區建設備案申請;

4、整體推進安全社區建設,舉行鎮創建“國際安全社區”整體推進儀式。市、鎮、各行政村、社區領導及居民、志愿者積極參與,并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安全社區建設實施方案。

5、成立創建鎮安全社區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創建目標。

(二)實施階段:

1、落實鎮創建安全社區工作方案,各功能組根據方案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

2、開展基本情況調查,摸清全鎮安全情況底數。通過入戶走訪、問卷調查、座談會、意見箱、網上征集等多種形式,對全鎮安全管理情況、安全現狀以及不同人群對安全保障的實際需求進行全面調查和系統評價,分析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

3、建立鎮傷害監測機制,開展危險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科學、全面地識別全鎮設備、設施、場所的危險源,確定全鎮的高危險人群、高風險環境脆弱群體,從而策劃具體的安全促進項目,制定一套適合本轄區特點的切實可行的安全干預措施。

4、開展安全社區創建的實踐活動。建立安全社區網絡,編制各類安全培訓資料、宣傳手冊,更新完善安全文化、消防安全一條街、司法知識廣場等,聘請20名信息員和100名志愿者,采取宣傳欄、圖片展、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安全社區建設相關知識,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參與的良好創建氛圍。

5、開展評審與持續改進活動。通過開展各類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進行糾正;開展傷害的統計與分析,對安全社區建設績效進行評審。

6、積極參與國內外創建安全社區經驗交流。定期邀請中國職業健康協會、全國安全社區促進中心專家進行指導、培訓,到深圳等地學習先進經驗,積極參與國際安全社區建設有關活動。

(三)全國安全社區申請階段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社區評定辦法》,向全國安全社區促進中心提交申請材料,邀請專家到鎮進行實地考察評定。

(四)國際安全社區申請階段

根據“全國安全社區”評審的建議進行改進,策劃和推進國際安全社區促進項目,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安全社區準則,向世衛組織提交國際安全社區申請材料,邀請專家到鎮進行實地考察評定。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安全社區建設是一項惠民工程,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創建周期長。各相關部門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重視安全社區建設工作。要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大局意識,相互配合,團結協作,齊抓共管。要將安全社區建設工作職責進一步細化,制定本專項工作小組的安全社區建設工作規劃,并將責任落實到人。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找準創建工作的重點,把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和開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化年”等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和平安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社區建設規劃方案范文4

一、認真傳達縣動員會議精神,讓干部群眾明白整合的意義

自4月30日全縣農村基層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社區建設動員會議后,我們辦事處高度重視,深知搞好這項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我們先后召開幾次會議,讓黨員干部明白整合的目的、原則和步驟。首先召開了黨委、政府成員并吸收片總支書記參加的黨政聯席會議,傳達貫徹縣動員會議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工作任務。其次召開了部分村莊支部書記參加的座談會,讓他們知道在整合過程中堅持的:一個永久不變,兩個暫不觸及和五個不變一不降低。確保了基層干部的思想情緒穩定。再就是召開了培訓會,讓組織委員、總支書記、片長、經管站長、民政助理了解掌握整合的方法步驟,成為整合工作的明白手,力爭不走彎路。

二、科學制定了實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根據縣委文件會議要求,結合我們辦事處的工作實際,我們在廣泛征求黨員干部的基礎上制定了我們辦事處的《農村基層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社區建設實施方案》、Xx辦事處產業發展規劃、并制作了辦事處城鎮建設規劃和社區建設規劃圖。在制定方案過程中我們充分考慮到,整合村莊要與“抓百村、帶千村”工程相結合,以我們辦事處的產業中心村為主,11個社區中心村有6個是設在產業中心村;并結合辦事處的城鎮和村莊長遠發展規劃和整體布局;還要考慮各村莊的現有規模、地緣關系、風俗習慣等,盡最大可能的做到無陣動整合,力求達到“合順合穩,合大合強”。Xx辦事處共轄62個行政村,農業人口2.6萬人,耕地6.4萬畝。整合前村均人口數是420人。整合后減少了51個村莊,社區均人口2400人,較整合前增加2000人。其中3000人以上的2個,2000人以上的5個,1500以上的4個。其中辦事處駐地Xx社區達到3200人,Xx社區達到4100人。

三、撤銷了村委會,并加強了對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公章管理

為了確實做好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社區建設工作,避免在村莊整合過程中出現村級財產和財務的流失,我們于5月11日下午將原62個村莊的支部和村委會的公章收繳封存,全部由經管站統一管理,有經管站做好對原行政村進行清產核資工作,搞好集體資產登記和確認,做到資產清楚、帳目明晰、賬實相符。我們辦事處于5月28日到6月4日利用一周的時間,分成六個工作組,由黨委政府成員帶隊對62個村委會進行撤消。在撤消過程中我們堅決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Xx省行政區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辦事,并嚴格操作程序。印制了Xx辦事處XX村村委會撤消意見票,召開了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群眾代表參加的村民會議,填票并簽名摁手印,對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夠到會的,由工作組成員帶票入戶進行征求意見。大多數群眾能夠認識縣委縣府的良苦用心,能夠明白村莊整合是上級好政策得以落實,都是持積極贊同的態度。

四、下一步確保配齊配強社區兩委班子,力求做到合穩合順

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文件規定,依法撤消原行政村村委會。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和有關組織規定,將依程序撤消原行政村黨支部并建立社區黨支部。從辦事處的實際情況和村情出發,在村莊整合后的社區建立社區黨支部和管委會,為達到“合穩合順合大合強”的原則經辦事處黨政聯席會研究,我們制定了社區干部選舉和任命的干部名單。其中由黨員直接選舉的村莊一個,是Xx社區,支部書記為Xx,脫產干部任支部書記在社區選舉的三個,Xx社區支部書記Xx,Xx社區支部書記Xx,Xx社區支部書記Xx。其他七個社區適合報縣委組織部和縣政府審批后由街道黨委直接任命。再就是召開全辦事處的基層干部大會,讓干部群眾知道辦事處的實施方案和人員任命方案。讓干部更快的進入角色,便于更好的開展好工作。真正起到合大合強的目的,讓縣委的政策落實到實處。

五、幾點建議

1、社區兩委班子的配備在目前開展階段我們覺得不適合在黨員中大面積的選舉或任命原村支部書記為社區支部書記和管委會主任,要因村而異,不能夠搞一刀切??梢韵热蚊筮x舉,先有人干事,不能夠出現空檔,成熟一個選舉一個。對一起條件不成熟的社區選派一些年富力強的有農村工作經驗的機關干部到村任職,這樣有利于農村干部的相對穩定。給下一步社區支部和村委會和居委會干部的配備打好基礎。

社區建設規劃方案范文5

本市中心城區以外的縣城、城鎮、獨立工礦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外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各類建設項目(包括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項目、農村聚居點建設項目、舊場鎮改造、林盤聚居點整治建設項目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項目和其他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為了加強全市農村地區住房建設項目規劃建設的管理,統籌推進城鄉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地登記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統籌推進“三個集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市級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全市農村規劃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區(市)縣相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單體建筑三層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規劃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

鎮(鄉)政府負責本區域內單體建筑三層以下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農村村民委員會負責對本村區域內規劃建設實施社會監督。

第四條(管理原則)

農村地區規劃建設應遵循“安全、適用、經濟、省地”的指導思想和“發展性、多樣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原則,滿足《*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技術導則》、《*市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技術導則》、《*市川西林盤保護整治建設技術導則》、《鎮(鄉)村建筑抗震技術規程》、《*省農村居住建筑抗震設計技術導則》、《*市村鎮居民自建房工程技術及施工質量控制要點》等技術標準。

第五條(社會監督)

充分發揮農村村民委員會和群眾的監督作用。各級建設管理部門或鎮(鄉)政府對農村村民委員會或群眾的舉報均應按職責和法定程序查處。

第六條(項目業主)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聚集戶數平壩地區50戶以上、丘區和山區15戶以上的農村居住區[點])建設的項目業主可以是項目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可以是投資土地整理項目及其居住區建設的部門、機構、經濟實體,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經濟實體共同成立的合作組織。

第七條(實施方案編制)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建設應當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掇r村集中居住區(點)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由農村集中居住區(點)建設項目業主會同項目所在鎮(鄉)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和產業發展方向組織編制。方案應載明以下內容:建設方式、用地規模、取得建設用地的方式、原宅基地規模及復墾整理方案、集中居住農民的戶數及人數;分期建設計劃、配套設施建設計劃、項目建設投資來源、實施單位等。

第八條(實施方案審議)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由農村集中居住區(點)建設項目業主報區(市)縣政府審議。

第九條(項目選址)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實施方案、其他建設項目可行性方案經審查同意后,應按照《*市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建設技術導則》的要求進行選址。

第十條(規劃方案設計)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選址確定后,由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業主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市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建設技術導則》編制農村集中居住區(點)規劃設計方案。規劃設計方案應達到修建性詳細規劃深度(包括各項設施配套、建筑形態和戶型以及立面效果圖等)。

其他建設項目選址確定后,由項目業主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國家相關規范和《*市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建設技術導則》編制項目規劃設計方案。

第十一條(村民審議)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規劃設計方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充分征求村民意見。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完成后,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討論同意后,上報縣級規劃管理部門審查。

第十二條(規劃審批公告)

縣級規劃管理部門組織對農村集中居住區(點)規劃設計方案、其他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符合鎮(鄉)總體規劃或村規劃的應及時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不符合要求或審查后要求方案進行重大修改的,應按審查意見修改。修改后的方案應重新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討論同意。

經批準的各種新農村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在當地村委會公告。

第十三條(用地許可)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各類建設項目均應辦理建設用地手續。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業主持經審查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及實施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項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農村集中居住區(點)建設用地,符合條件的,核發《建設用地意見書》。

其他建設項目由項目業主持經審查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及可行性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項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符合條件的,核發《建設用地意見書》。

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十四條(項目報建方式)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可按照建設規劃和項目計劃分期實施,各分期工程可作為獨立項目報建。社區內配套的基礎設施和獨立公共配套設施項目,以及其他建設項目,可根據項目規模和性質按相關規定單獨報建。

第十五條(建筑設計審查和備案)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其他建筑工程項目應辦理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階段)審查。單體建筑三層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項目業主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建設工程勘察和施工圖設計,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技術審查。

“統規統建”的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和單體建筑三層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項目業主持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向縣級建設管理部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行政性審查和備案。

三層以下的低層建筑,可按照建設規劃選用經審定的農村住宅通用圖、標準圖,并委托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深化施工圖設計。

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備案,應按《*市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方案》要求實行并聯審查。

第十六條(施工許可)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建設項目應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后方可動工建設。

“統規統建”的農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和單體建筑三層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在辦理了質量、安監備案后,項目業主持質量、安監備案表和《建設用地意見書》、《規劃審查意見》等文件、材料向區(市)縣建設管理部門申請施工許可證。

“原址自建”和“統規自建”的農民建房工程及單體建筑三層以下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設業主應向鎮(鄉)政府提出開工申請,經審查同意后,由鎮(鄉)政府出具開工通知書,方可動工建設。鎮(鄉)政府可提請區(市)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協助對勘察、設計、施工條件、施工單位(或技術工匠)的資格和施工組織予以審查。

第十七條(質量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單位,依法承擔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責任和義務。施工單位或工匠在與業主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要同時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筑工程質量保證書。

第十八條(質量安全行政監督)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其他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質量,由批準開工的機關負責組織監督檢查。

“統規統建”的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和單體建筑三層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技術規范執行,由縣級建設管理部門直接負責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

“統規自建”和“原址自建”的農民建房工程及單體建筑三層以下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鎮(鄉)政府負責質量監督檢查。縣級建設管理部門應指派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協管員,協助鄉鎮政府進行技術服務和技術監督。

第十九條(質量安全社會監督)

由鎮(鄉)政府牽頭,建立村級建筑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社會監督制度。農村村民委員會可在村組選聘有責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術常識的農民為農村建設質量安全義務監督員,受農村村民委員會的委托,進行巡查監督,對巡查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告知所委托的農村基層組織或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竣工驗收)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完工后應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統規統建”的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和單體建筑三層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項目,由項目業主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向區(市)縣建設部門辦理竣工備案。

“統規自建”和“原址自建”的農民建房工程及單體建筑三層以下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業主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農村集中居住區(點)項目需進行綜合竣工驗收的,應按《*市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方案》要求實行并聯審查。

第二十一條(報建收費)

農民住宅和居住社區配套的設施建設項目,不得收取報建費。其他建設項目,業主應按當地的相關規定繳納市政設施配套費。

第二十二條(解釋機關)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社區建設規劃方案范文6

*年,全區民政工作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全市民政工作會議、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及政府全會的部署安排,強化“民政為民、全心全意”的服務理念,堅持“面向基層”的工作導向,落實“開拓創新,全面發展”的總體要求,突出民生保障主題,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優化民政公共服務體系,深化民政工作機制創新,健全民政事業發展格局,努力鑄造社會平衡穩定機制,加快推進我區現代民政事業創新發展,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做出新的貢獻。

全年民政工作的目標任務:

1、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水平,完善困難群體的生活保障。

——改革低保審批管理方式,增強服務效能,方便百姓。加強城市低保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完善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制定《*區自然災害應急響應操作規程》,規范緊急救助行為。

——優化區、街道、社區“三級”救助管理工作機制,分片包干、屬地化管理救助。做到區、街道、社區三級“錯時定點”管理救助工作更加人性化、親情化、規范化。

2、進一步完善福利服務體系,加快發展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

——以爭創養老服務社會化示范單位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完善各項扶持政策,推進小型養老院宜居化建設,提高養老護理員專業水平,進一步完善貨幣化養老、社會養老、居家養老等互為補充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努力實現養老福利工作有新突破。

——加強老齡基礎工作,健全理順老齡機構,確保老齡工作五落實(機構、人員、經費、辦公場所、活動場地)。大力推進區級老年活動場所建設及加強老年社團(協會)建設,完善“老年人才庫”、“大連市老年人應急求助信息系統”建設。

——扶持民辦老年活動中心建設。51個社區要在三月底之前,都要組織成立“社區鶴悅文體活動指導站”,重陽節期間,圍繞“老少同樂”這一主題,開展書畫對壘賽、文藝擂臺賽、家庭趣味運動會等活動,營造尊老氛圍,實現代際和諧。

3、進一步深化和諧社區建設,提高基層公共服務水平。

——積極推進國際化宜居社區建設。適應大連市建設國際化城市和國際化航運中心的要求,積極探索構建*區國際化宜居社區建設的新思路,制定*區國際化宜居社區建設試點方案,出臺具有*特色、符合和諧社區發展要求的*區國際化宜居社區建設標準,在人民路街道興和社區和葵英街道林海社區進行試點,為推進*區國際化城區建設奠定基礎。

——進一步推進*區和諧社區建設。不斷加強對構建和諧社區的研究,注重吸收有關專家學者和外地區和諧社區建設經驗,開拓思路,大膽創新,適時召開*區社區建設推進會。制定和諧社區建設規劃,年內爭取創建60%社區達到和諧社區標準。組織和諧社區大拉練及交流活動,推進和諧社區建設步伐,使我區率先跨進全國和諧社區建設先進行列。

——進一步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一是搞好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加強推進社區民主自治,倡導和推進社區直選。進一步規范居民代表、社區樓組長產生辦法和選舉程序;二是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搞好社區工作者的選聘工作,穩步推進社區工作人員的職業化、年輕化、知識化;三是加強交流和培訓工作,采取集中和以會代訓相結合的方式,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的素質和適應社區工作的能力;四是強化社區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定出臺社區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繼續優化社區內部硬件設施的配置,提升社區硬件設施的功能和作用。加強社區信息化建設,加大對社區辦公設備的升級、改造,實現社區OA辦公系統與全區社會各事業部門的有效互動,組建社區服務呼叫系統,建設“社區服務呼叫中心”,使社區的功能更合理,配備更科學,體現辦公的現代化、信息化、便捷化和人文化,進一步提升社區服務的功能和水平。

——創建社區服務品牌,推進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發[*]14號文件,鼓勵和扶持中介組織參與社區服務,建立社區服務發展基金,研究擬定扶持中介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具體辦法,推行社區中介組織實施,社區監督的社區服務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社區服務市場化、社會化的長效運行機制。通過輿論引導等有效形式,大力推進社區志愿服務,形成弱有所助、困有所幫的社區志愿服務氛圍,適時建立社區志愿者登記注冊制度,年內社區志愿者注冊人數達到10%以上。

4、進一步加強雙擁優撫工作,促進軍地軍民和諧共建。

——深入開展地方支持部隊軍事斗爭準備和部隊支持地方經濟建設的“雙支活動”,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對駐軍后勤保障社會化項目建設給予支持,將部隊急需的項目及時納入地方政府的年度投資計劃,確保順利完成。

——抓好各項優撫政策落實。開展“關愛功臣活動”,通過走訪重點優撫對象,為殘疾軍人輔助器械配備做好摸底。進一步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完善優待辦法。健全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徹底解決醫療難的問題。重點做好復員干部和參戰參試人員政策落實(6個文件和3個具體操作辦法)和穩定工作。

——做好第四批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軍地齊心協力,積極配合,提高交接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力爭按計劃完成交接任務。

5、進一步優化社會事務管理,提高基層公共服務水平。

——不斷完善民間組織網的功能,提高民間組織規范管理能力。充分運用好民間組織網站,逐步推行社會組織信息披露制度,規范和及時準確更新民間組織相關信息,探索網上年檢方式及四位一體的監督管理體系,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強化社會組織服務功能,重點扶持為社區老年人、婦女、殘疾人和失業人員等特殊群體服務的慈善、扶貧、服務等類型社會組織,將政府對社區服務直接投入的方式逐步轉變為對社區民間組織獎勵性、委托性、補貼性或購買性的投入方式,探索政府購買公益服務崗位的新途徑。

——深化社會組織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探索建立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長效機制,適時進行民非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表獎活動,推動全區社會組織評估活動開展。

——推進地名標準化、現代化進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適時啟動全區范圍的大型地名普查,通過普查業務培訓、實地操作演練、分組互檢校驗等形式,采集全面、精準、詳實地名信息,編制出版《*年*區地名數據庫》,為制作《*區電子地圖》、《*區地名信息查詢系統》和街道、社區兩級地名信息庫做好準備。校驗、匯總《全國地名普查成果表》的數據信息,做好地名信息數據化和檔案管理的規范化。

——編繪完成全區、街道、社區三級路標分布示意圖。啟動新的路標管理維護機制,明確分級管理的目標任務、職責和激勵辦法,通過對路標設置及維護狀況的清查,完成15個社區老樓牌改造任務和解決好地名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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