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分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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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分類

藥品分類范文1

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從1995年起,中國開始探索藥品分類管理工作。1999年,頒布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逐步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分類管理。遴選和審批非處方藥品種,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轉換工作,先后公布了4 610種非處方藥(含中成藥)。規范非處方藥管理,制定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和說明書規范細則,公布了非處方藥專有標識。藥品監管部門將藥品分類管理與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工作緊密結合,出臺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擺放、處方藥不得開架自選銷售、零售藥店分類管理等規定。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處方藥監管力度,逐步加強處方藥廣告管理,停止了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的廣告。穩步推行處方藥憑處方銷售管理制度,先后出臺注射劑、抗菌藥、激素等11類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的強制性規定。通過開展宣傳和培訓,提高公眾對藥品分類管理必要性的認識和理解。

特殊管理藥品監管制度

中國政府歷來重視品、等特殊管理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興奮劑等的監管工作,嚴防流入非法渠道。作為《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和《反對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國際公約》的締約國,國家制定了品、、易制毒化學品、興奮劑等的管理法規和相應規章,并且制定和完善管理目錄,建立了各部門協作的全面監管體系,積極強化特殊管理藥品的監管。

多年來,國家規范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流通秩序;建立監控信息網絡,對特殊管理藥品流向和數量實施動態監控;建立健全藥物濫用監測網絡,對藥物濫用情況及其變化趨勢進行監測,對品和安全管理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針對近年出現的咖啡因販毒案件、冰毒案件、氯胺酮濫用案件等,國家組織對咖啡因市場進行專項檢查,加強冰毒前體麻黃素的監管,調整品、目錄,將有關物質納入目錄管理范圍。

近日舉報摘錄

藥品分類范文2

我國在1999年啟動藥品分類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開。為促進做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實施工作,國家局于2004-2005年連續了《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2004-2005年工作計劃》和《關于做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實施工作的通知》,同時,于近期先后召開了兩次藥品分類工作會議,國家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的決心可見一斑。

推進藥品分類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藥安全,處方藥的嚴格使用,可以減少濫用帶來的許多不良反應和機體耐受性及耐受性帶來的治療困難,非處方藥的合理使用,能夠增強人們的自我保健、自我藥療意識,促進我國“人人享受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實現;有利于醫藥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推動醫藥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逐步與國際上通行的藥品管理模式接軌,有利于國際間合理用藥的學術交流,提高用藥水平。

推進藥品分類管理勢在必行

一、我市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現狀和問題

××市局一直把藥品分類作為全局工作的重點,通過幾年來的規范管理,全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逐漸完成階段性目標,實現了三個轉變。

1、藥品陳列轉變

100%的藥品經營企業的藥品陳列由原來的混放轉變為如今的把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內服與外用、功效或劑型相同進行分開擺放的方式,各擺放區都配有相應的標識。

2、藥品的銷售轉變

現在的藥品經營者把藥品的銷售分為兩大部分:非處方藥銷售和處方藥銷售。處方藥的銷售經歷了直售式、詢售式、憑售式三個階段的轉變,同時非處方藥銷售也隨著由利潤驅動到信譽驅動的觀念變化向療效合理性轉變。

3、藥品的咨用轉變

藥品經營企業的用藥咨詢的變化較快,由原來的50%藥店只配有一名兼職藥士到現在100%的藥店都配備了專職的藥師、從業藥師、執業藥師作為駐店藥師,藥品零售企業的審核處方、指導合理用藥的工作有的長足進展。

通過對市區百余家的藥品零售企業的現場調查,我們發現藥品分類工作面臨的問題也比較多,概括為三個不能。

1、駐店藥師不能保證始終在崗

調查的120家藥店,12%駐店藥師長期不在崗;40%的駐店藥師由于各種原因離崗;36家藥店未掛停售處方藥的標志;29家藥店藥師不在崗繼續銷售處方藥。

2、處方藥不能完全憑醫師處方銷售

在40%的駐店藥師在崗的藥品經營企業中,有近三成未能盡到審核處方的職責,形同虛設,有的不看處方,只蓋章;有的只指導,不審核;甚者不聞不問。

3、分類擺放不能做到完全分開

60%的被調查的藥店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未能完全分開,個別藥品混放,具體表現在沒有標識的非處方藥混放在處方藥區;處方藥存放不集中,與非處方藥交叉存放;個別非藥品混放于藥品中。

二、我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問題分析

對于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分別從處方來源、人員素質、顧客心態、監管措施等幾個方面做以調查和分析。

(一)處方來源缺乏

從處方方式的調查情況看,許多醫院運用計算機網絡管理,患者掛號時先買卡,醫生在計算機上開處方,患者拿著卡去交款、取藥,根本看不到處方。有的醫院沒有條件上電腦,居然給藥品編號,醫生開處方不寫藥名寫編號。小規模的診所普遍采取“先扎針、后開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針也不開方。

醫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藥品收入是醫院的主營收入,所以醫院不愿意讓處方流向社會藥店。據衛生部不完全統計,2001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總收入達4000多億元,其中42%是藥品收入,利潤至少達500億元,而商業流通領域利潤率只有0.5%~0.7%。雖然藥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現逐年遞減的狀況,但醫療機構和藥店之間藥品價格差距還很大,因此,醫療機構控制處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費人群意識淡薄

廣大消費者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不理解、不習慣。在調查時遇到一位正在藥店購藥的老者,他說,注射一個療程的精制刺五加,在藥店買,到社區診所注射,300元錢就夠了;如果到醫院注射一個療程,800元也下不來,藥價低而且質量也不差。但當藥店向他索要醫生處方時,他不但不給,還拄著棍子大發脾氣。消費者對藥品分類管理的意義不懂,產生抵觸情緒,客觀上也促使藥店順水推舟違法銷售處方藥。

盡管目前中國醫藥行業發展很快,但是中國人口基數大,現有的發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滿足人們的就醫和用藥需求。在不少醫院尤其是醫療水平很高的醫院,人滿為患、醫生服務不到位、病人折騰半天依然看不上病,買不上藥的現象并不少見。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醫院就醫,而卻愿意選擇就近的藥店購藥。

消費者已經習慣到藥店買藥不憑處方的方式,如果憑借處方意味著還得走醫院程序。此外,廣大消費人群對處方藥濫用的危害性還沒有深刻的認識,頭痛腦熱,就吃抗菌素、打點滴的情況已成自然,殊不知藥品的不良反應、習慣性的耐藥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醫療機構責任差

據有關資料報道,我國抗菌藥物的消費85%發生在醫療機構,住院患者中抗菌藥物使用率已高達80%,其中使用廣譜抗菌藥和聯合使用兩種以上抗菌藥就占58%,遠遠高于30%的國際水平。目前,濫用抗菌藥物現象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聯合應用抗菌藥不當引起或加重不良反應;二是有不少醫生給患者看病不做藥敏試驗,光憑經驗就使用抗菌藥;三是少數醫生受利益驅動,不顧病情需要,大量使用價貴、先進的抗菌藥;四是有的醫生缺乏專業知識,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藥。在醫生開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處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濫用抗菌藥物,不僅給病人增添了額外的經濟負擔,浪費了有限的醫療資源,更嚴重的是加快了人體內耐藥菌的產生,給臨床治療帶來了困難;醫生習慣性應用則會因勢利導,患者則把應用抗菌素當成必要。

(四)藥品咨用人員素質差

許多藥店在人員責質、管理制度、設備設施等軟硬件建設上還不能適應藥品分類管理的要求。特別是在人員素質方面,差距更大。實施藥品分類管理要求藥店配備駐店執業藥師。我國的執業藥師數量本來嚴重不足,還多數在管理崗位上,不可能擔任駐店執業藥師。即使配備駐店藥師,人數也不能滿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當一部分藥師對藥品知識的熟悉程度和審方能力尚未達到駐店藥師的要求。

(五)規范措施不盡完善

現行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擺放原則是偏重把非處方要單獨存放,即“otc”標識的藥品標志清晰、分柜擺放。這樣擺放給消費者的印象好象是非處方藥作為一種需要特別管理的藥品,而不是處方藥,相反,無標識的處方藥和暫無標識的非處方較難分開。

因此,可以想到我們規范管理過程的許多亟待完善各項工作。例如:如何鑒別處方的真偽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解決措施

1、加強藥品零售企業處方審核人員駐店注冊、培訓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藥學技術人員用藥指導作用

加強藥師的隊伍建設。為解決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的矛盾,藥監部門要采取有效方式,在保證人員素質的前提下,促進擴大了執業藥師的數量,同時為彌補執業藥師數量不足,加強對從業藥師的再教育工作。要積極促進本地區從業人員的素質建設,從政策上鼓勵從藥人員進行再教育,從措施上完善從藥人員的再培訓。提高人員數量和質量,確保指導用藥水平得到提高,滿足本地區需求。

加強藥師的在崗情況的檢查。一是嚴把審查關。對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驗收時,對藥師的資格、實際水平、是否兼職、外地人員能否保證在藥店行使職責等進行嚴格把關。二是實行值班藥師簽到制。要求企業提前做好值班藥師的工作安排,藥師上班必須簽到,保證藥師在職在崗,充分履行對顧客購藥咨詢、用藥指導、處方審核、質量把關等工作職責。三是要求掛牌明示。藥師在營業時間上崗時,應佩帶標明其姓名、技術職稱、崗位等內容的胸卡,便于群眾監督。如藥師臨時不在崗,應在憑處方銷售藥品專柜明顯處,擺放“藥師不在崗暫停處方藥銷售”的告示牌。四是開展藥師在崗專項檢查。加強對藥師在職在崗監督檢查,對連續多次檢查發現藥師不在職在崗的,將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進行處罰。

2、積極開展藥品分類的宣傳工作,引導廣大群眾改變用藥習慣和正確使用藥品

首先,要通過科學的宣傳教育,逐步增加公眾合理用藥知識,改變公眾傳統的用藥習慣。要通過對加快推進藥品分類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傳,讓公眾了解有關藥品分類管理的相關政策性規定以及藥品分類管理階段性目標的主要內容,從思想上意識到藥物濫用的危害。同時,還要加大對一些常見病的基本判斷常識和推薦用藥范圍、常用非處方藥的適應證等知識的宣傳,采用媒體宣傳與印發資料等多種宣傳方式,著力解決公眾在使用非處方藥進行自我診療時所面臨的合理用藥知識缺陷,增加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其養成合理用藥的習慣。

其次,要通過積極有效的宣傳,引導藥品零售企業積極開展藥學服務。零售藥店及其從業人員是執行藥品分類管理的最終端環節,只有把握住終端出口,藥品分類管理的階段性目標才有可能實現。因而藥品監管部門要通過廣泛宣傳,讓藥品零售企業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通過高質量的藥學服務,促進企業的發展,認真執行分類管理的相關要求與規定。

第三,在宣傳手段上應注重貼近性和多樣性。通過手機短信向社會廣作宣傳;與媒體聯動,將為群眾解決問題的過程、結果公之于眾,都起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單一的"灌輸式"教育。公眾合理用藥意識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類管理的宣傳也不能停留在"一陣風"的階段,而應探索長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傳方式和手段,并充分發揮相關協會、學會在推進藥品分類管理方面的宣傳、培訓和正面推動作用。

3、大力加強藥品分類管理的監管和規范工作,積極穩妥促進藥品分類

對藥店的監管。一是加強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擺放情況和專有標識規范情況的檢查,積極促進藥品零售企業達到藥品分類管理的要求。二是加強駐店執業藥師配備及在崗情況,以及處方審核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結合gsp認證工作,進一步完善駐店執業藥師配備制度和處方審核制度。三是對已明確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經營的,按《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四是對已明確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要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執行憑處方銷售規定情況的檢查。對藥品零售企業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并根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給予警告處罰;情節嚴重或經警告后仍違規銷售的,除給予警告外,還應并處罰款。五是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醫療和藥品廣告整頓工作,加強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廣告的監督和檢查,特別要加大處方藥在大眾媒體違規廣告和非處方藥在大眾媒體擴大宣傳的檢查力度。六是把藥品分類管理工作的要求與零售藥店的審批、變更、認證及監督檢查有機結合,對達不到分類管理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抗菌藥物監管,促進合理用藥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藥監、衛生、工商等部門的共同監管,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推進合理用藥的進程中應發揮主導作用。

制止濫用抗菌藥的關鍵是從源頭抓,用制度來規范。相關部門應制定一個明確的制度,規范醫生的處方行為。首先,抓醫生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其次,醫院藥劑師可以參與臨床醫生查房,指導臨床用藥;三是建立健全規范用藥、合理用藥制度;四是真正發揮藥品招標采購的作用,糾正從使用藥品中獲取利益的行為。

四、我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初步設想

1、推進自我藥療計劃,有步驟的引導群眾習慣性使用非處方藥品

顧名思義,自我保健、自我藥療是在沒有醫生或其他醫務工作者指導的情況下,恰當地使用非處方藥物,用以緩解輕度的、短期的癥狀及不適,或者用以治療輕微的疾病。由此可見,自我藥療是自我保健的一項重要內容。自我保健和自我藥療古已有之,幾千年來,我國人民在與疾病作斗爭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隨著經濟、文化、衛生事業的飛速發展,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78年提出“到2000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宏偉目標。結合國情,我國政府提出了到2000年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與此同時,who還提出“人們有權利也有責任以個體和集體的方式參與他們的衛生保健的計劃和實施”。我國政府也提出做好衛生保健工作“應以國家、集體為主,其他社會力量和個人為補充”。由上可知,現代衛生保健的概念已經發生了根本改變,由過去單純依賴國家轉變為“是個人的權利和責任”,由被動轉為主動積極參與,自我保健和自我藥療成為社會和個人共同關注的事業。

非處方藥的出現大大促進了自我藥療的發展,并在現實生活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注重對自我藥療的宣傳,引導群眾自覺使用非處方藥,遠離藥物濫用,推行自我保健。

藥品分類范文3

[關鍵詞] 食品藥品檢驗;化學試劑;化學危險品;化學試劑管理

[中圖分類號] R9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0616(2017)09-127-03

Effect analysis of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reagents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food and drug inspection agency

SUN Yuanyuan1 CHEN Hengchong1 ZHAO Jing1 MENG Ke2 MA Lili3

1. Benxi Institute for Drug Control, Liaoning, Benxi 117000, China; 2. Benxi Food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nter, Liaoning, Benxi 117000, China; 3. Shenya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Liaoning, Shenyang 110015,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effect of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reagents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food and drug inspection agency. Methods The relevant literature,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were referred.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reagents was induced and explored. Results The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reagent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curement, acceptance, storage, preparation, use and disposal of chemical reagents. Conclusi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reagent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management of chemical reagents.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should be based on the classification and physicochemical properties of chemical reagents.

[Key words] Food and drug inspection; Chemical reagents; Hazardous chemical substances; Chemical reagent management

食品品檢驗工作離不開各種化學試劑的使用,不同化學試劑具有不同理化性質,包括毒性、揮發性、可燃性、引濕性、強氧化/還原性、強酸/強堿性等特性,其中很多為危險特性?;瘜W試劑的不當使用及管理直接影響試驗結果的準確及實驗室安全,甚至造成實驗室財產的損失及人員傷害。近年來食品藥品檢驗實驗室化學試劑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化學試劑采購、驗收、貯藏、配制、使用、廢棄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得到高度重視[1-5],而化學危險品的分類直接影響化學試劑管理的各個環節,也應給予高度重視。

1 化學試劑分類

1.1 非危險品分類

化學試劑可分為危險化學品及非危險化學品,非危險化學品包括(1)遇光易變質的試劑(如硝酸銀、硝酸、硫酸亞鐵等);(2)遇熱易變質的試劑(如硝酸銨、瓊脂等);(3)易凍結試劑(如晶體硫酸鈉、冰醋酸、溴的水溶液等);(4)易風化試劑(如結晶硫酸鋁/鎂、結晶碳酸鈉、明礬、膽礬、等);(5)易潮解試劑(如無水乙酸鈉、氯化鐵、甲基橙、還原鐵粉等)[6]。本類試劑易受光線、溫度、濕度等因素影響發生分解變質、體積收縮或膨脹、失去結晶水或潮解等物理化學變化。此類試劑如果管理不完善,容易發生失效,變質等現象,最終導致實驗結果偏離。

1.2 危險品分類

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與標志》按照危險化學品特性將其分為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固體、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放射性物品及腐蝕品共八類[7]。而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與危險性公示》于2009年6月21日,代替了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與標志》,于2010-05-01實施,本標準對應GHS第二修訂版對化學品危險性進行了分類,共分為3大類,

其中理化危險16類,健康危險10類,環境危險2類 [8]。并且每類項下都有危險特性、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國家標準(最新為GB30000.X《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系列標準),詳細分類見表1。另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于2011年2月16修訂通過,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根據本條例的相關要求完成了《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修訂,于2015年3月9日正式,2015年5月1日實施,本版目錄主要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與危險性公示》進行危險特性確定,危險化學品分類采用最新GB30000.X《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系列標準,并對劇毒化學品進行了備注。此類試劑如果管理不完善,不僅容易發生失效、變質及實驗結果偏離等現象,還會引起爆炸、火災等事故發生,造成財產損失、環境及人員損害。

2 化學試劑分類的重要性

2.1 有利于化學試劑的分類采購

藥品的采購應按照化學試劑的理化性質及實際需要制定年度采購計劃,對于性質穩定,不易變質的常用試劑可統一購買,對于性質不穩定,久置易變質的試劑及危險品應根據需要購買。采購人員應核實購買廠家是否具有所經營化學試劑的相關資質,另外購買劇毒化學品,應該申請由公安機關核發的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方可購買,所購買生產企業應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應提供相應化學品危險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外包裝應粘貼或者拴掛相應化學品安全標簽,并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9]。采購后需及時進行質檢與入庫管理,并詳細記錄到貨日期、生產日期、效期,批號等試劑信息[10]。

2.2 有利于化學試劑的分類貯藏與保管

化學試劑的保管不善,一方面容易引起失效變質,造成實驗結果偏差[11];另一方面容易引起爆炸、火災等事故發生,造成財產損失、環境及人員損害。因此化學試劑應根據分類及特性進行貯藏保管[12-13],對于易揮發化學試劑應該密閉低溫保存,對于見光易分解的化學試劑應避光保存,對于相抵觸或易發生危險反應的試劑應隔開存放;對于易燃、易爆及毒劇危險品應實行專人專庫專柜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還應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另外保管庫內應配備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等安全設施、設備。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還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防護服、安全鏡、防護手套,防毒面具等安全防護用具。

2.3 有利于化學試劑的正確配制及使用

實驗室內部應積極開展化學試劑相關知識培訓,使實驗室人員了解化學試劑的分類及特性,尤其是危險特性,進而掌握試劑的正確配制方法、使用效期及保存方法 ,最終保證實驗數據準確、實驗室及人員的安全[14-16]。如配制強酸、強堿及腐蝕性試劑必須戴上橡膠手套托住瓶底防止滑落,不得只拿瓶頸。只能把酸緩緩地倒入水中并不斷攪拌,絕對不能把水注入酸內。配制揮發性試劑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遠離人臉及他人,如為有毒試劑應佩戴防毒面具;配制易燃試劑應遠離火種及水浴鍋、電爐、電熱套等加熱設備。另外堿性試劑應在聚乙烯瓶中保純,見光易分解試劑應在棕色瓶中保存,易揮發試劑應存放陰涼處,密閉、避光保存,對于某些理化性質不穩定的試劑必須臨用現配。

2.4 有利于廢棄化學試劑分類銷毀

試劑管理人員要認真了解廢棄化學試劑的分類及理化性質,制定并實施合理有效的處理辦法,以防止環境污染和人身的危害。根據其分類及理化性質采用回收利用、中和、氧化還原、化學沉淀、焚燒及綜合處理的辦法,達到妥善處理廢棄化學試劑的目的。

總之,化學試劑分類直接影響化學試劑采購、驗收、貯藏、配制、使用、廢棄等各個環節的管理,食品藥品檢驗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類化學試劑的分類規律與性質特點,尤其是危險特性,應加強防護意識,應該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科學管理及使用,才能保證化學試劑質量及使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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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分類范文4

[關鍵詞] 醫保費用;合理用藥;醫院管理;醫療保險

[中圖分類號] R197.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4721(2016)10(c)-0170-05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drugs of promoting blood circulation and removing blood stasis which were refused to pay medical expenses by medical insurance in 2015, find out the reasons and take measures to reduce the medical expenses refused by medical insurance and promote rational drug use. Methods The monthly original data of those drugs which were published on the hospital public information platform by medical insurance office of the 105th Hospital of PLA were collected, classified and analyzed. Then, access to some cases and analyze the rationality of drug use. Results The number of refusing to pay medical expenses by medical insurance was high, up to 121 times. The drug abuse was discovered in same cases. There was 24 times which were refused to pay medical expenses in Department of Endocrinology. The medical expenses refused by medical insurance were high both in the use of drug which defined for a particular situation and in obviously irrational drug use. Conclusion There are irrational drug use in promoting blood circulation and removing blood stasis. If those drugs must be used and have evidence-based medicine, it is recommended to use only in the early stages of the disease. Advanced patients as far as possible don′t use because of little benefit. If those drugs don′t have evidence-based medicine or guidebook, as far as possible don′t use. If those drugs are abuse, strictly prohibit.

[Key words] Medical insurance expenses; Rational drug use; Hospital management; Medical insurance

近年來隨著醫改不斷地深化,醫保患者成為醫療機構中主要就醫人群[1],不同的醫保類型,患者住院費用存在差異,朱娟娟等[2]研究對比了不同醫保類型的高血壓患者,其住院費用由高至低分別是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指出影響住院費用差異的因素有醫保類型、住院天數和年齡。由于醫保政策的影響,職工醫保會利用較多醫療資源,醫務人員受利益驅使等而使用貴重藥、做大檢查等[3]。醫保政策使廣大患者獲益的同時,也承擔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某些疾病病程長、病情復雜、不易治愈,消耗衛生資源較多,給患者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同時加快了醫?;鸬闹С鯷4]。鑒于資金的不合理增長,醫保辦針對一些不合理情況予以拒付。近幾年,醫保拒付情況愈來愈多,從拒付費用過高的藥品到拒付費用雖低但存在不合理情況的藥品,拒付的次數也越來越多,其中,活血化瘀類藥物預扣次數最多,為第一五醫院(以下簡稱“我院”)重點監控藥物。對2015年醫保預扣的活血化瘀類藥品的病例進行分析,查明原因,并針對不同原因,分別采取措施,以便于減少醫保拒付費用,進一步促進醫院合理用藥。

1 資料與方法

將我院醫保辦放置在醫院公共信息平臺上公示的2015年每月醫保預扣的活血化瘀類藥品數據進行匯總、分類、分析,查閱部分病例分析其用藥合理性。屬于用藥合理的病例,提出相應措施,便于向醫保辦說明情況。屬于用藥不合理的病例,向醫院領導提出一些建議及措施,改變不合理用藥情況。

2 結果

2.1 2015年活血化瘀類藥品預扣情況

2.1.1 全年醫保預扣活血化瘀類藥品共涉及藥品14個品種,18個品規,預扣121次,總金額為132 720.37元,平均預扣1096.86元/例。

全年醫保預扣的輔助用藥類藥品分為10類,見圖1。其中,預扣的活血化瘀類藥品分別為:腎康、血塞通/血栓通、血必凈、紅花黃色素、紅花、丹紅、疏血通、參麥等,血塞通和血栓通成分一樣,歸為同一種藥物。醫保對活血化瘀類藥物監控最嚴格,預扣次數最多。其次為腸內外營養類,免疫調節劑和肝病輔助治療藥,其他類別較少。預扣的活血化瘀類藥物中,存在以下幾種情況:某些患者年齡較大,目前無腦栓塞癥狀;某些患者血管手術后,同時給予擴血管藥物;某些疾病如放射性肺炎、肝硬化、腰椎間盤突出、創傷后恢復期等,有文獻報道該類藥物有助于疾病的恢復;腫瘤患者使用該類藥物。

2.1.2 活血化瘀類藥物預扣金額前五名見表1,腎康預扣金額最多。該藥主要適用于腎內科患者使用,但預扣科室達13個,提示這些科室存在濫用的可能。抽查患者甲病例發現,住院總費用62 876.21元,西藥費共21 555.24元,腎康6394.71元,約占西藥費30%,預扣4476.3元,入院時間2015年2月21日,出院時間2015年4月3日。住院期間,肌酐、尿素氮正常,尿蛋白+++,診斷為微小病變性腎病。依據腎康的適應證,該患者無使用指征,且使用時間長,尿蛋白無改善時未及時停藥。

血塞通/血栓通預扣金額僅次于腎康,預扣次數也很多,共涉及14個科室,提示存在濫用的可能。抽查患者乙的病例發現,住院總費用6088.98元,藥費1218.87元,血栓通費用367.47元,占西藥費30%,預扣367元。入院時間2015年3月2日,出院時間2015年3月14日,共12 d,用藥時間為2015年3月6~14日,共8 d。患者為25歲女性,入院時凝血指標正常,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包塊切除術,病理報告為:左足神經纖維瘤病,恢復良好,可見無使用指征。

血必凈預扣金額位居第三,抽查患者丙的病例發現,住院總費用19 551.22元,藥費14 731.02元,血必凈費用5157.75元,占西藥費35%,預扣3610.42元?;颊呷朐簳r間2015年2月15日,出院時間2015年2月24日,共10 d,用藥時間為2015年2月15~23日,共9 d。該藥主要成分為紅花、赤芍、川芎、丹參、當歸,適用于因感染誘發的全身性炎性反應綜合征。患者急性胰腺炎,無使用指征,且患者于2016年2月16~24日使用丹參,與血必凈同用屬于重復用藥。

紅花黃色素預扣金額排在第四,抽查患者丁的病例發現,住院總費用12 145.53元,藥費6595.93元,紅花黃色素費用2831.7元,占西藥費43%,預扣2642.92元。患者入院時間2015年1月4日,出院時間2015年1月20日,共17 d,用藥時間為2015年1月4~20日,共17 d。紅花黃色素可活血、化瘀、通脈,用于冠心病穩定型勞累性心絞痛。患者2型糖尿病,右側母趾麻木1個月,該藥使用時間長,費用高。

2.1.3 活血化瘀類藥物預扣次數較多的科室中,內分泌科最為突出,其他科室較少,見表2。

內分泌科全年預扣情況:①紅花黃色素共預扣9次,1月份7次,2月份2次,其他月份未涉及該藥;②腎康共預扣10次,3月份1次,4月份2次,5月份2次,8月份1次,10月份1次,11月份3次;③紅花共預扣2次,3月份1次,9月份1次;④血塞通/血栓通共預扣2次,均為12月份;⑤丹紅共預扣1次,為10月份。

2月中旬提出對1月份紅花黃色素預扣后,醫院采取溝通、談話、處罰等措施下,醫師于2月中下旬停止了對紅花黃色素的使用,但在3~5月更換為腎康。緊接著,醫保對腎康預扣,于是醫師開始輪換使用紅花、腎康、丹紅、血塞通/血塞通,以期躲避醫保預扣。對于糖尿病患者,若血糖控制不佳,隨著患病時間延長,可出現小動脈病變,在住院期間無癥狀,是否有必要使用活血化瘀類藥物進行預防,出院后有無必要口服該類藥物,患者是否獲益等問題,尚待進一步研究。目前尚無指南推薦使用該類藥物。

呼吸內科全年疏血通預扣12次,腎康預扣1次。疏血通使用較頻繁,經醫院采取溝通、談話、處罰等措施后,情況仍然存在。

2.2 藥品醫保預扣原因

醫保辦提供的藥品類醫保預扣原因為四類,具體見表3。

2.2.1 因不合理地使用限制性用藥而預扣的活血化瘀類藥品,常見限制范圍見表4。

2.2.2 明顯不合理用藥的費用中,常見原因為診斷與用藥不符。如患者股骨粗隆間骨折,使用血栓通,預扣費用3049元;患者2型糖尿病,使用紅花黃色素,預扣費用2076.58元。

3 討論

2015年醫院醫保預扣例數共565例,其中活血化瘀類藥品121例,占21.42%,總金額為132 720.37元,平均預扣1096.86元/例。

廣大患者一直認為中藥具有較小的毒性和不良反應,用藥安全性優于一般化藥。但近年來,中藥注射劑的藥物不良反應的報道日漸增多,其臨床合理用藥也越來越受到關注[5]。

95%的中藥注射劑因醫師在西醫西藥理論指導下而未辨證使用,存在劑量、療程不合理等問題。臨床上還發現藥理作用相似藥物的聯合使用,如疏血通與舒血寧、血栓通與丹參酮聯合使用等,加重患者經濟負擔,浪費醫藥資源,還增加了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常常帶來用藥安全隱患[6]。

目前活血化瘀類藥物在使用金額及使用數量上占醫療機構常用中成藥的前列[7]。該類藥物應在辨證施治的理論指導下,明確是否存在瘀滯,根據患者病情的發展、輕重緩急、癥狀主次等,選擇恰當的藥物,合理利用兼有功效,才能達到治療的目標。盲目地使用該類藥物,擴大其使用范圍,凡病皆用、凡瘀必用,不僅達不到治療效果,還容易造成不良效果[8]。

該類藥物使用中存在適應證不合理、重復性用藥、使用比例不當、單次用量及用藥頻率不當、配伍溶劑選用不當、用藥療程不當等問題[9]。

某三甲醫院中,活血化瘀類藥物在大多數科室存在不合理的情況。某些患者年齡較大,有腦栓塞的風險,但目前無腦栓塞癥狀,是否使用該類藥物尚需斟酌;有些患者血管手術后,同時給予擴血管藥和活血化瘀類藥物,該種情況是否有必要尚需斟酌;某些疾病如放射性肺炎、肝硬化、腰椎間盤突出、創傷后恢復期等,有個別文獻報道有助于疾病的恢復,但尚未被專家認可,相關指南并未提及這些藥物,如若有高質量的文獻,如Meta分析、指南、RCT試驗支持該藥的療效的話,方可使用;各種腫瘤患者,使用該類藥物,既浪費醫藥資源,又加重患者經濟負擔,還對患者造成潛在危害。由于活血化瘀類藥物說明書使用范圍廣、療程長,對其使用難以限制。目前尚無權威資料規定其使用范圍及劑量,難以提出確切證據反駁醫師,僅以說明書單次使用的劑量、適應證限制醫師使用,起到的效果甚微。

腎康用于急性腎功衰竭和早、中期慢性腎功能衰竭屬濕濁血瘀證,可降低血清尿素氮、肌酐水平和提高血紅蛋白水平[10]。該藥主要適用于腎內科患者使用,但預扣科室達13個,提示這些科室存在濫用的可能。抽查的病例發現患者為微小病變性腎病,住院期間,肌酐、尿素氮正常,尿蛋白3+。依據腎康的適應證,該患者無使用指征,且使用時間長,尿蛋白無改善時未及時停藥。

血塞通/血栓通預扣次數達22次,共涉及14個科室,提示存在濫用的可能。血塞通主要有效成分為三七總皂苷,用于治療冠心病心絞痛、缺血性腦血管病、腦出血后遺癥等[11]。抽查的病例發現患者為25歲女性,入院時凝血指標正常,行包塊切除術,病理為:左足神經纖維瘤病,恢復良好,無使用指征。對于圍術期使用活血化瘀類中藥注射劑預防術后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缺乏統一的預防治療方案[12]。

血必凈預扣預扣10次,抽查的病例發現,患者急性胰腺炎(AP),入院10 d,血必凈使用9 d。使用指征不強。血必凈主要成分為紅花、赤芍、川芎、丹參、當歸。且患者住院期間同時使用丹參,與血必凈同用屬于重復用藥。雖然有文獻報道血必凈可通過抑制腫瘤壞死因子(TNF)-α、白介素(IL)-18的產生而治療AP[13],但AP臨床實踐指南提及的治療原則包括:減少胰酶分泌,抑制已經分泌的胰酶活性及炎性反應,營養支持,抗感染等,但并未提及給予活血化瘀類藥物的治療[14-15]。

紅花黃色素預扣9次,抽查的病例發現,患者入院17 d,紅花黃色素使用17 d。該藥用于冠心病穩定型勞累性心絞痛?;颊?型糖尿病,右側母趾麻木1個月。有研究指出紅花黃色素具有保護谷氨酸興奮性神經損傷作用,與維生素B12聯合使用可明顯改善和恢復糖尿病周圍神經病變[16]。尚可抑制早期糖尿病腎病患者的炎性反應,降低尿蛋白,保護腎功能[17]。在應用時,既要考慮藥物的療效,又要考慮藥物的價格,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全方位的考慮,做到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用藥[18]。該患者使用時間較長、使用量大,付出了很大的經濟代價,對患者而言,受益不大,建議少用。

呼吸內科使用疏血通較頻繁,醫保預扣次數較多,經醫院采取溝通、談話、處罰等措施后,情況仍然存在。該藥的主要成分是蚓激酶與水蛭素,而水蛭素具有較強的抗血栓作用,還能抑制血小板聚集,具有抗凝、降纖、溶栓、抗血小板聚集等作用,可以降低心臟負荷、降低肺動脈壓力,改善患者的血流動力學[19],但尚無循證證據或專家指南支持,建議少用。

辨證論治是活血化瘀類合理用藥的關鍵,西醫的“心絞痛”,臨床可分為氣滯血瘀、氣陰兩虛等多種病機,氣滯血瘀型應使用復方丹參片,痰濁內阻型應選用冠心蘇合丸。合理配伍是確保療效的保障,大多數活血化瘀類藥物易誘發急慢性胃炎、消化道潰瘍等,臨床中應與健脾益氣類中藥配伍使用。規范使用是減少不良反應的前提,避免同時與多種活血化瘀類中藥聯用,必要時應監測患者的血常規數值,防止出現出血性傾向[20]。

丹紅和參麥分別限于心腦血管病發作期和2級以上醫院急重癥搶救使用。非使用范圍盡量不用。若病情確實需要,有循證依據或指南支持,積極向醫保辦反映,爭取獲得醫保辦的支持。在問題解決之前,請向患者及家屬說明情況,告知自費,并在病程中詳細記錄使用依據。

因明顯不合理用藥的費用而拒付的情況,常見原因為診斷與用藥不符,使用金額過高等。對于該種情況,多數為輔助用藥,有一定的適應證,循證依據或指南支持使用,但療程過長。建議僅在發病早期使用,中晚期患者獲益不大時盡量不用;對于無循證依據或指南支持的藥品,盡量不用。如患者股骨粗隆間骨折,盡量不用血栓通。

不合理用藥的源頭在醫囑人,各種管理措施如通告、懲罰、談話、溝通等僅能落實到個別人,無法兼顧大局。關鍵是醫德,若每位醫師都考慮患者的病情、經濟狀況、后續治療等,用最少的錢治療疾病,這些情況將不復出現。故建議醫院開展醫德醫風活動,使每位醫務人員謹守道德情操,并加大對活血化瘀類藥物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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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分類范文5

關鍵詞:子蓮;品種;營養成分

中圖分類號:S64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3547(2013)18-0071-03

子蓮(Nelumbo nucifera)在我國種植歷史悠久,品種豐富,分布廣泛,是一種重要的水生經濟作物。根據來源不同大致可分為野生品種、傳統品種和選育品種3個類型。為了解、分析不同類型子蓮品種所含營養成分的區別,我們選取了3組子蓮的干蓮籽進行了營養成分的分析測定。

1 材料與方法

1.1 試驗材料

試驗材料具體見表1。所有試驗材料均是從原生長地移栽到廣昌縣蓮花科技博覽園內10 m2蓮池內統一栽培管理后,取成熟蓮籽經手工去皮通心,炭火烘干后作為受檢樣品。

1.2 試驗方法

淀粉的檢測依據GB/T5009.9-2008標準;蛋白質的檢測依據GB5009.5-2010標準;氨基酸成分檢測依據GB/T5009.124-2003標準;脂肪的檢測依據GB/T5009.6-2003標準;礦物質含量的檢測依據GB/T5009.92-2003、GB/T5009.14-2003等標準。

2 結果與分析

2.1 淀粉含量、膠稠度及蛋白質含量

由表2可知,受檢樣品淀粉含量最高的是紅花建蓮,最低的是蓮湖野蓮。并有平均淀粉含量傳統品種>選育品種>野生品種。

膠稠度與樣品支鏈淀粉含量有一定程度的反比關系,由以上兩組數據可知,傳統品種淀粉含量普遍較高,但支鏈淀粉含量最低。

蛋白質含量是衡量一個子蓮品種營養價值高低的重要標準。分析結果顯示,受測樣品中,蛋白質含量最高的是選育品種中的“太空蓮58號”,為23.6%;最低是傳統品種中的“百葉蓮”,為17.9%。

2.2 氨基酸組成對比

由表3可知,3種類型的子蓮所含氨基酸種類相同,且含量最高的氨基酸都是谷氨酸、天冬氨酸、精氨酸。不同類型品種的子蓮氨基酸組成差異性較小。衡量一種食品中所含蛋白質品質優劣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其氨基酸組成中人體必需氨基酸的含量。眾所周知,新鮮牛肉所含的蛋白是優質動物蛋白。從檢測數據來看,蓮籽所含6種人體必需氨基酸接近新鮮牛肉,苯丙氨酸含量還高于新鮮牛肉(表4)。

2.3 脂肪含量對比

由圖1可以看出,傳統品種的脂肪含量普遍高于野生品種和選育品種。

2.4 Ca、Mg、Zn等礦物質含量對比

由表5可以看出,不同品種礦物質含量差異性較大,如含鈣量最高的南梗野蓮每1 kg樣品含鈣量是百葉蓮的2倍多;同為傳統品種的白花建蓮鎂元素含量也接近土宣蓮的2倍。

3 結論

本試驗結果表明,①不同類型的子蓮品種除外觀等性狀不同外,其營養成分也有一定差異。②部分營養成分的含量存在顯著差異,如紅花建蓮的淀粉含量比蓮湖野蓮高5%左右,太空蓮58號的蛋白質含量比百葉蓮高5.7%,南梗野蓮每1 kg樣品含鈣量是百葉蓮的2倍多等。③子蓮不同品種間蛋白質的氨基酸組成基本相同,且必需氨基酸含量較高,接近新鮮牛肉。從氨基酸組成來看雖然蓮籽是植物蛋白,但具有動物蛋白的特性,蛋白質整體品質較高。

參考文獻

藥品分類范文6

麥考酚類藥品的生殖毒性風險持續引起各國監管部門的關注。近期,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對該類藥品進行了安全性評估,提示關注其生殖毒性風險。

1 麥考酚類藥品生殖毒性風險及相關證據

近期,歐洲藥品管理局(EMA)警示信息,提示在可選擇其它預防移植排斥的藥品時,妊娠婦女禁忌使用麥考酚類藥品,并在藥品說明書中更新了禁忌證、風險控制建議等內容。更新的產品信息強調了使用本藥的婦女和男性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用藥前以及治療過程中根據需要進行妊娠測試,以排除非計劃妊娠。

EMA對麥考酚類產品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是基于一項對嗎替麥考酚酯的評估報告。由于嗎替麥考酚酯口服或靜脈給藥后轉化為麥考酚酸,因此麥考酚酸鈉應當考慮與嗎替麥考酚酯產品相同的風險。

EMA在評估報告中指出,在暴露于嗎替麥考酚酯的婦女中,約45%~49%的妊娠發生了自發性流產,與之相比,在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的實體器官移植患者中的報告發生率為12%~33%。母體妊娠期間暴露于嗎替麥考酚酯的胎兒中,報告的畸形發生率為23%~27%,與之相比,在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的移植患者中出生畸形發生率為4%~5%,在總人群中出生畸形發生率為2%~3%。與嗎替麥考酚酯相關的畸形包括耳、眼和顏面畸形,先天性心臟病包括間隔缺損,多指或并指,氣管食管畸形如食管閉鎖,對神經系統的影響如脊柱裂,以及腎臟畸形等。EMA已在藥品說明書中更新了禁忌證、風險控制建議等內容。更新的產品信息強調了使用本藥品的婦女和男性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用藥前以及治療過程中根據需要進行妊娠測試,以排除非計劃妊娠。

2 麥考酚類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情況

2.1 我國藥品不良反應數據庫監測情況

200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間,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病例報告數據庫共收到2 000余例含麥考酚類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嚴重報告占49.6%,主要來源于生產企業收集的報告(62.14%)。涉及的不良反應主要累及胃腸系統、泌尿系統、呼吸系統、全身性損害、血液系統等。可能與生殖毒性風險相P的個例報告有3例,其中2例為女性,不良反應均表現為自然流產;1例為男性,涉及不良反應表現為異常。

另外,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數據及中文文獻資料均提示,麥考酚類藥品除了說明書推薦適應證外,尚有近15%的報告用藥原因為心臟移植、骨髓移植造血干細胞移植、肺移植、胰腎聯合移植、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系統性紅斑狼瘡、狼瘡性腎炎、IgA腎病、干燥綜合征等。因此,麥考酚類藥品在臨床存在超適應證使用的情況,會增加生殖毒性風險的發生。

2.2 世界衛生組織藥品不良反應數據庫監測情況

截至2016年8月30日,以活性物質Mycophenolic Acid(麥考酚酸)為檢索詞,世界衛生組織(WHO)藥品不良反應病例報告數據庫(Vigibase)共有2.5萬余例報告。其中500余例為生殖毒性風險報告,共涉及不良反應表現1 000余例次,主要表現為流產(14.4%)、先天性異常(8.4%)、耳畸形(7.1%)、胃腸道畸形(4.1%)、生長遲緩(3.0%)、心臟畸形(2.9%)、腭裂(2.8%)、眼畸形(2.4%)、室間隔缺損(2.2%)、畸形(2.2%)、胎兒死亡(2.2%)等。

3 相關建議

結合該藥品在我國的使用現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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