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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轉讓范文1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 ________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 國別: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前,該商標曾與 簽訂過非獨占(或獨占)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 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告 方。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_____________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 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 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 其他: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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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 __________受讓方:(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 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
商標權轉讓范文2
商標權利的取得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原始取得,另一種是繼受取得。
轉讓注冊商標應當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而且必須經過商標局核準公告后,轉讓行為才能生效。轉讓注冊商標而不向商標局辦理有關手續的,屬于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行為。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版權所有(三)項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報請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后,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二、商標的使用
注冊商標的所有人享有多項權利,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許可使用權、處置權等,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所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標。
“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梢钥闯觯虡耸褂眯袨榈慕缍ㄊ呛軐挿旱?,產品上的商標標識及與產品配套的帶有商標的合格證、吊牌等各種標簽、說明書是商標使用行為的表現形式,帶有商標的廣告宣傳、名片、信簽、專賣店招牌等也視為商標使用行為。
商標許可使用是指通過許可協議,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商品上使用許可人的注冊商標。商標使用許可是注冊商標使用人主體范圍的擴大,而不是權利范圍的擴大。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與商標轉讓有著本質的區別。
第一,許可使用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
第二,除獨占許可,許可使用期間,注冊商標所有人仍可以使用該商標并收益;而商標轉讓后,原商標所有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該商標。
第三,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無須經過商標主管機關的核準,只要雙方合同簽字即生效;而商標轉讓中,即使雙方簽訂了合同,在未獲得商標主管機關核準的情況下,該商標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第四,關于注冊商標的轉讓與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最高院解釋中規定“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許可類型分為普通許可、排他許可、獨占許可三種類型。
“普通許可”,指在同一時間內不禁止注冊人使用標志,也不禁止注冊人再許可其他人使用該標記的使用許可?!芭潘S可”,指僅授權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該商標,而不再允許其他人使用,許可人也可以使用的許可。“獨占許可”,指只授權一個被許可人使用,不允許持有人授權其他任何人使用,持有人本人也不得使用的許可。獨占使用許可合同中,被許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訟;排他使用許可中,被許可人可以在商標注冊人經催告不的情況下自行提訟;普通許可中,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可以提訟。
商標使用許可的法律規定。同世界上許多發展中國家一樣,我國《商標法》對商標使用許可行為實行強制備案管理。2001年新修改頒發的《商標法》注重的是糾正和制止違法行為,而不是以罰款了之。比如:
新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第二款規定,“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第三款及《條例》只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取消了舊《細則》關于合同雙方未在3個月內備案、存查予以罰款1萬元的規定。
三、我國企業在商標使用許可中存在的問題
(一)因缺乏判斷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效力意識,無效合同及未成立合同大量出現。由于大多數企業缺乏商標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沒有商標法律顧問指導,僅憑表面信息和習慣來談判簽約,致使有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始就沒成立,有的合同雖然成立,但自始就無效。
1、因主體資格不具備而影響合同效力和成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注冊商標有效保護期已過,沒有續展,或注冊商標已轉讓,原注冊人仍許可他人使用該商標。因許可人(原注冊人)已喪失對該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所以就該商標的使用許可合同自始就不成立。
(2)商標注冊人已消亡,他人通過私刻公章等不正當手段與許可人簽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
(3)商標未注冊,或雖已提出注冊申請但尚未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一個特許者的商標如果沒有進行注冊,那么該商標就得不到法律保護,也就毫無意義,加盟者的加盟行為就是盲目的行為。
(4)許可使用商品或服務超出商標注冊證所核定的范圍。
(5)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其他注冊事項已變更而未相應辦理商標變更事宜。
2、因未約定許可使用費金額合同不成立。根據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對“商標使用費的金額或者計算方法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認定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沒有成立”。
(二)許可人盲目發展,濫施許可,損毀商譽,禍及自己。
(三)近一半的國內備案企業不重視合同的簽定,條款的制訂粗、淺,漏洞百出。主要表現在:
1、對質量監督條款未做約定。
2、近一成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對商標標識的提供辦法未做約定,不利于行政監管部門、許可人對被許可人實施有效的商標使用監督。
3、大部分合同沒有有關合同解除、終止的條款,造成簽合同易,解除合同難的現狀。
4、不重視糾紛的解決。
5、不重視對商標信譽的維護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6、許可使用該商標所生產的產品銷售區域沒有約定,容易造成許可雙方、及被許可人之間就銷售區域交叉問題而引起糾紛。許可使用期間商標轉讓的條件、限制沒有約定,容易引起受讓人與被許可人之間糾紛,且無法追究許可人的責任。
四、商標的侵權
《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下列行為屬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侵權人期滿不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版權所有,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四大缺陷有損中國商品形象
分析國內假冒產品流通到國際市場上的原因,主要是其披著境外合法的商標外衣蒙混過關所致。近些年來,歐洲等發達地區的加工制造業正在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委托加工和“貼牌生產”日益頻繁,這已成為我國企業與國際知名企業合作的一條重要途徑。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的一些中小企業卻利用依牌制造之名,行假冒名牌、虛假標注注冊商標之實,造成了很壞的影響。這主要有四大缺陷:
商標權轉讓范文3
根據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轉讓注冊商標名稱及類別: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甲方(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注冊商標的唯一權利人。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將該注冊商標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達到權限計算共________萬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商標權轉讓范文4
商標權轉讓方:(甲方)XXXXXX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內容
1、轉讓的商標名稱:
XXXX、XXXX
2、商標圖樣附后(商標證書復印件)
3、
商標注冊號:XXXXX,第
888888888
號
第
XX
類;
XXXXX,第
88888888
號
第
XX
類。
4、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5、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第XX類:家具門;沙發;鏡子(玻璃鏡);金屬家具;床具(木制);辦公家具;家具;椅子(座椅);床墊;學校用家具(截止)
二、商標權轉讓的權限與變更手續的辦理
1、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2、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a.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按商標所附的類別使用;
b.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3、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
乙
方承擔。
三、商標權轉讓的性質:
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四、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1、
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2、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3、轉讓方保證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六、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甲方收款賬戶信息: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的
5
日內,向甲方指定的賬戶匯入本合同涉及的商標轉讓費,共
¥
XXXX
元。
2、甲方在收到乙方匯入商標轉讓款后,應在
3
日內備齊乙方要求的轉讓文件交予乙方。
3、轉讓方(甲方)收款賬戶信息:
七、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和銷售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八、其他條款或雙方上頂的其他事項:
1、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糾紛本著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向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章)
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商標權轉讓范文5
商標權作為一種無形財產,與有形財產一樣,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根據商標權人的意志自由轉讓。然而,近年來企業不斷出現商標轉讓糾紛,有的商標轉讓行為令消費者對相關商品產生了混淆。為此,新《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p>
與原《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相比,新《商標法》主要是對轉讓注冊商標增加了一些限制性規定和要求,即商標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轉讓時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
專家介紹說,商標權的轉讓不同于有形財產權的轉讓,也不同于專利權和著作權的轉讓,它關系到商品的來源和出處,涉及企業的信譽和聲譽。因此,不同國家和地區對商標權的轉讓都有不同的限制。例如德國、美國、瑞典及我國臺灣都要求商標須與原商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營業一并轉移。也就是說,不能只轉讓商標而不轉讓該營業。而日本、英國、法國、巴西、加拿大等國提出,商標權與其附屬的商品經營業務不具有連同關系,商標權人可以將商標和營業一起轉讓,也可以不連同轉讓。不過,為了保證受讓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法律上多有規定,轉讓行為不得造成欺騙性后果或造成公眾對不同來源商品的混淆。如英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如果一個商標的權利轉讓將在或可能在市場上引起混淆,則專利商標局不批準其轉讓。《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也指出,自由轉讓應以不使公眾對注有該商標的商品來源和品質發生誤解為條件。對此,我國原有的《商標法》未作明確規定。
專家表示,一并轉讓是我國商標轉讓的實踐做法,不過執行并不嚴格。注冊商標轉讓的限制允許商標轉讓與營業相分離,并不意味著轉讓上的隨意性,如果注冊商標的轉讓可能引起不同廠家商品的混淆或商品質量的下降,或轉讓行為有損于第三人或公眾的利益,法律是予以禁止的,所以在我國法律上采取申請核準制。根據本條規定,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有關條文還明確規定,使用注冊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對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局還應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權轉讓范文6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經轉讓方、受讓方雙方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
二、商標圖樣:_________(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_________;國別: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_________。
六、轉讓方的保證
1.轉讓方保證該權利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作為抵押。
2.轉讓方保證在國際分類第_________類以及在其他類別的與第_________類有關商品類似的商品上,轉讓方沒有任何與該權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標獲得注冊或提出申請注冊。
3.轉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將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該權利或與其類似的商標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在內的任何權益,且上述所有權利均將由受讓方行使。
4.轉讓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簽署該權利的商標專用權的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并同時將該商標商標注冊證正本交受讓方或受讓方的人。
5.如果該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轉讓方應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標轉讓費用。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_________。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_________(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_________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_。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六、聲明及保證
轉讓方:
1.轉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轉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轉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轉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讓方:
1.受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
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二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