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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三、應急預案體系
縣運輸管理所在縣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
一指揮組織
建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參加重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縣交通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四、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10輛車以上毀環;或需10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5輛車以上毀環;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故(Ⅲ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2輛車以上毀環;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級)
是指一次事故無死亡、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2人以下的事故。或無危險品泄漏但車輛受損嚴重。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故符合Ⅲ、Ⅳ級時,由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啟動應急預案。事故現場所在市、縣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故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組織搶救。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如危險化學品泄漏有爆炸、火災、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和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或有關部門報告。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
1、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與前方取得聯系,并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2、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當確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立即向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請求上級增援。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應組織專業應急救援隊員,協同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救援。
2、服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按照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的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七、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積極參與救援組織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協助恢復道路。
(二)事故調查處理
參與由各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應急救援保障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組織演練,提高處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
各有關部門(企業)要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列入年初財務預算。
(三)加強通訊和信息報告
加強信息制度建設,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四)治安維護
突發事應急救援組織要及時聯絡公安、交警、武警按照有關規定,爭取他們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
九、預案演練
各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范文2
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2、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的組成
(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按國標《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辨識。
(2)重大危險源的評價:
辨識各類危險及可能的事件;
依次評價已辨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
評價危險事件的后果;
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結合;
風險控制。即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可接受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水平。
(3)重大危險源的管理:企業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
(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已辨識和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交安全報告。安全報告應詳細說明危險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企業負責制定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政府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安全報告和有關資料制定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提出詳盡、實用、明確和有效的技術與組織措施。定期檢驗(演習)和評估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必要時進行修訂。
(6)工廠選址和土地使用規劃:政府有關部門應制定綜合性的土地使用政策。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居民區和其他工作場所、機場、水庫、其他危險源和公共設施安全隔離。
(7)對重大危險源的監察:政府主管部門派出經過培訓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察、調查、評估和咨詢。
3、我國關于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除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外。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居民區、商業中心、學校、醫院、供水水源及保護區、車站、碼頭、機場、交通干線、基本農田保護區、河流、湖泊、軍事等場所、區域的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范文3
【關鍵詞】化工園區;應急監管模式;研究
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成立于2003年6月,規劃面積9.72平方公里。是蘇北地區唯一的省級化工產業園區。園區東臨黃海,南靠灌河,北依新沂河,環境容量大,發展空間廣,人口密度低,被環保、化工專家譽為“江蘇省發展化工產業的首選之地”。園區建設因地制宜,著力創新,全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達到統一供水、供熱、集中凈化排污的要求。目前進區企業近百家,產品主要為醫藥、農藥、染料、生物化工制品四大類?;@區的建設促進了當地經濟和化工產業發展,但也帶來了環境安全問題。事實上,化工園區已經構成一個完整、復雜的宏觀系統,其事故風險具有連鎖性和擴張性[1-3]。開展化工園區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已成為化工園區管理者當前高度重視與關注的熱點。
1 園區潛在事故及危險性分析
化工園區中醫藥、化工企業比例較高,生產、使用、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多、數量大,生產工藝復雜,極易造成災難性事故,并引起連鎖反應。因此,化工園區整體的危險性,不僅源自單個入園企業的危險性,而且更取決于入園企業之間的相互影響[4-6],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1)化工企業由于生產所用的原料、中間體甚至產品本身絕大多數都是危險化學品,大多又在高(低)溫、高(低)壓等環境下進行生產,工藝比較復雜,操作條件嚴格,稍有不慎,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
2)生產、儲存裝置日益大型化,使得化工園區內重大危險源數量眾多且比較集中,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火災、爆炸或危險化學品泄漏,易引起周邊其他重大危險源相繼發生事故,從而引發災難性的“多米諾骨牌”連鎖效應。
3)化工園區臨近灌河、新沂河等地表河流的入??谔?,發生危險化學品重大泄漏事故時,有可能造成大面積的水源污染和生態破壞。
2 園區應急監管模式研究
2.1 現代應急管理模式
傳統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注重事件發生后的即時響應、指揮和控制,具有較大的被動性和局限性。從20世紀70年代后期起,更加全面、更具綜合性的現代應急管理理論逐步形成,并在許多國家的實踐中取得了重大成功。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現代應急管理主張對突發事件實施綜合性應急管理[7-8],強調對潛在的重大事故實施有計劃、有組織的全過程管理,即由預防、準備、響應、恢復4個階段組成,使應急管理工作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理念[9-10]。
圖1 化工園區應急管理模式示意圖
應用現代應急管理理論,綜合考慮化工園區兼具城市、企業應急管理特點,但又介于兩者之間的特殊性。筆者認為,化工園區應急管理的核心和關鍵在于預防與準備;而對于化工園區應急管理而言,預防重在風險防控,準備在于應急隊伍、應急平臺、應急組織、應急預案,響應和恢復則主要體現在運行機制上?;诖苏J識,筆者研究提出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事故應急管理模式,如圖l所示。
風險防控、應急隊伍、應急平臺、應急組織、應急預案、運行機制相對獨立,但又相互聯系,構成了化工園區應急管理的一個有機整體,建立起化工園區應急管理新模式。
2.2 新模式在園區應急管理中的應用
2.2.1 建立和健全應急體制及運行機制
化工園區危險源集中,風險高;應急管理涵蓋部門多,涉及領域廣,需要有機構有專人負責。化工園區應建立應急管理與協調指揮機構,明確其屬性、編制、人員、職責等?;@區重大事故應急管理與指揮組織架構應是模塊化的[12],該組織架構內各種職位可隨應急范圍內行政管理的具體情況而設置,即根據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需求來啟動相應部門、機構。
此外,應建立完善園區內部之間、園區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日常安全監管和應急協調機制,提升化工園區的協調和整合能力;建立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海事、交通、衛生、城管各部門參加的應急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園區整體安全狀況,及時解決園區應急管理重大事項;同時建立分級響應機制,明確企業、化工園區及上級政府各自范圍內的分級原則、響應規定及其相應的等級標準。
2.2.2 構建風險防控管理體系
構建化工園區風險防控與管理體系,從企業和園區兩個層面著手。
企業層面:入園企業開展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普查、申報或登記,全面掌握園區內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數量和分布;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分級,確定化工園區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的重點,實行園區分級分類動態管理;在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的基礎上,推動企業建立重大危險源實時監控預警系統,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實時監控,嚴密監視可能使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向隱患和事故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給出預警,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園區層面:化工園區應組織開展園區整體定量風險評價,分析確定化工園區的主要危險因素,對化工園區內各種潛在事故的后果影響進行評價,確定事故的影響范圍、項目間的相互影響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根據整體定量風險評價結果,分析化工園區風險容量,科學規劃化工園區現有空地發展規劃。
2.2.3 增強應急救援隊伍處置能力
化工園區主要危險是化學品火災、爆炸、泄漏等事故。對此,重點加強駐園或臨近園區的公安消防特勤隊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本著“專而精”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配備現場檢測、爆炸抑制、泄漏封堵、化學洗消、風險評估等裝備。鑒于園區內一些化工企業建有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從園區整體層面整合入園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各企業特點配備相關搶險救援裝備,使之成為熟悉特定化工領域、專業技術強的特種工程搶險隊伍。此外,醫療救護是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過程的重要環節?;@區可適當酌情建立化學品專業醫療救護隊伍,或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保證在緊急情況下,醫療救護隊能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配合搶險救援行動。
2.2.4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針對當前化工園區應急預案普遍存在的操作性差、不成體系等問題,應進一步建立完善入園企業應急預案評審與備案制度,通過預案評審,增強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保證應急預案切實可行、科學有效;加強和確?;@區各層級預案之間相互銜接,實現園區應急救援整體聯動。即,園區總體預案和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預案要相互銜接,園區預案與企業預案要相互銜接,園區各類專項預案之間要相互銜接。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結合化工園區實際情況,特別是重大危險源、應急資源與設施等變動情況,以及演練效果,檢查預案,發現預案的不符合性,及時修改完善應急預案,保證預案的實效性。此外,還應將應急預案編制與應急平臺建設有機結合,實現應急預案的數字化管理。
3 結論
化工園區建設已經成為我國化學工業發展的一個大趨勢,化工園區應急管理也已成為當前安全監管領域面臨的新問題、新情況。在研究了化工園區的特點、危險性的基礎上,探討了化工園區應急管理的模式和方法,提出以重大危險源普查與監控、區域風險評價和安全規劃為重點,構建風險防控與管理體系,增強化工園區應急救援隊伍的處置能力,完善化工園區應急預案體系,以實現園區應急管理體制、組織及運行機制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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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范文4
1 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處置的法定部門
我國涉及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產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突發事件應對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等。此外,我國沿海部分省市也結合自身情況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如《廈門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青島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一般等級的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處置涉及的主要部門有海事管理機構、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港口生產經營單位等。
1.1 海事管理機構
(1)《海上交通安全法》 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對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钡?4條規定:“船舶、設施或飛機遇難時,除發出呼救信號外,還應當以最迅速的方式將出事時間、地點、受損情況、救助要求以及發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機關報告?!钡?8條規定:“主管機關接到求救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救助。有關單位和在事故現場附近的船舶、設施必須聽從主管機關的統一指揮?!?/p>
(2)《突發事件應對法》 該法第17條規定:“國務院制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制定國家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國務院相關應急預案,制定國家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p>
1.2 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1)《港口法》 該法第6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港口的管理按照國務院關于港口管理體制的規定確定。對港口具體實施行政管理的部門統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钡?3條規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旅客緊急疏散和救援預案以及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p>
(2)《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該法第45條規定:“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體系,制定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建立專業化應急隊伍和應急資源儲備,定期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能力。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發生事故時,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規定向上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并及時組織救助?!?/p>
1.3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1)《安全生產法》 該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钡?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p>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該法第69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鐵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等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钡?0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p>
1.4 港口生產經營單位
(1)《港口法》 該法第32條規定:“港口經營人應當依法制定本單位的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旅客緊急疏散和救援預案以及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并保障組織實施?!?/p>
(2)《安全生產法》 該法第70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p>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該法第70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p>
(4)《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該法第43條規定:“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貨物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并根據演練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應當將其應急預案及其修訂情況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钡?4條規定:“當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發生險情或者事故時,港口經營人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進一步擴散,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p>
2 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處置中相關部門的法定職責
從《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港口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看出,在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過程中,海事管理機構、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港口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既有所區別又相互聯系。從應急處置的具體實踐來看,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發生泄漏事故后,在將危險貨物集裝箱從船上轉移至岸上進行應急處置的過程中,由于貨物發生位移,事故影響范圍發生變化,相關部門的應急處置權限也相應地發生轉變。為最大限度地縮小事故影響范圍,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相關部門不僅要依法履行職責,還要加強協調配合。
2.1 海事管理機構
當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發生泄漏事故,對水上交通安全造成威脅時,海事管理機構作為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部門負有組織救助的職責。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發生泄漏事故的危險貨物集裝箱從船上轉移至岸上的階段,按照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應急預案進行救助,由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應急處置的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其他部門予以協助。此外,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在管轄水域負責組織、指揮水上事故處置工作的海事管理機構有責任也有必要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地方政府批準實施。
2.2 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受有權管理本行政區域港口的地方政府的指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對有關港口實施行政管理,負責組織制定港口碼頭危險貨物應急預案,對港口生產經營單位危險貨物應急預案實施備案,并負責組織指揮救助。發生泄漏事故的危險貨物集裝箱從船上轉移至岸上后,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權相應地由海事管理機構轉移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依法發揮主導作用。
2.3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港口危險貨物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如下:(1)對轄區港口碼頭危險貨物應急預案實施備案,會同轄區海事管理機構、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港口生產經營單位等整合各分預案,做好不同分預案之間的銜接工作;(2)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危險貨物總體應急預案,報本級政府批準實施;(3)根據預案和事故等級組織實施救援。由此可見,在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不論涉事集裝箱位于何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均負有指導、協調職責。
2.4 港口生產經營單位
港口生產經營單位是港口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制定本單位危險貨物應急預案;在發生事故時,依照法律規定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并采取適當措施,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排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散。船舶在航行途中因發生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而靠泊碼頭后,或??看a頭的船舶發生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時,港口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首要的應急救援工作;發生泄漏事故的危險貨物集裝箱上岸后,港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海事管理機構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和指導意見制定應急救援方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具體的應急救助工作。
3 促使相關部門更好履行職責的對策
3.1 修訂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生效實施以來從未進行修訂。受立法當時經濟和航運發展水平的限制,該法未對海上應急救助工作作全面規定。隨著我國經濟貿易和港航業蓬勃發展,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發生泄漏事故的風險顯著上升。除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明確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分工、程序要求、具體措施外,《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亟待修訂,以確保相應的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針對因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統一、不銜接而影響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集裝箱泄漏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問題,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推動相關法律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努力形成相關部門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協調的良好局面。此外,對相關部門在應急處置的具體實踐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經驗,要通過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吸納,用法律法規的形式鞏固和擴大實踐成果。
3.2 完善各部門現有應急預案
海事管理機構、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港口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各自法定職責,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得失成敗,對現有應急預案進行細化、實化,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要在各自應急預案內預留接口,解決職責交叉重復和錯位模糊的問題,實現不同部門應急預案之間的有效銜接和順利過渡,使之標準化、系統化、科學化。
3.3 加強各類應急演練
各部門要熟知本部門應急預案,明確自身的職責權限、反應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加強針對性的演練,提高應急能力和水平;各部門要聯合組織跨部門應急演練,增進對其他部門應急預案的了解,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確保不同部門的應急預案順利銜接,形成應急處置的合力。海事管理機構和港口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范文5
本標準對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使用進行了具體規定。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寫
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國家經貿委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管理規定
3術語
3.1危險化學品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和腐蝕品。
3.2重大危險源
指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4一般規定
4.1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其它款項。
4.2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4.3分公司所屬的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
4.4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5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檢查,不得拒絕、阻撓;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和運輸工具應停止使用。
4.6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統一由分公司供應處負責,銷售由銷售公司負責。
5生產、儲存和使用
5.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5.1.1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
5.1.2工廠、倉庫的周邊的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5.1.3有符合生產或者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5.1.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5.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或改擴建應報所在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可行性研究報告。
5.2.2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者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標。
5.2.3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
5.2.4安全評價報告。
5.2.5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5.2.6符合5.1條件的證明文件。
5.3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向國務院質檢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開工生產。
5.4生產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實行安全注冊登記制。注冊登記時,生產和使用單位須填寫《化學品安全登記申請表》、《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工作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報分公司安環處,由安環處統一到湖南省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辦理。
5.5危險化學品在出廠時,生產單位應向用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產品包裝上應加貼或者栓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并提供應急服務電話。使用單位應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簽,作業場所有表示化學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的標識。
5.6沒有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證書》和沒有提供“一書一簽”的產品,生產單位不得銷售,證書每5年復核一次。
5.7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5.8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其生產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許可證,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對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危及社會安全的不合格產品嚴禁銷售,否則造成后果由生產單位負責,同時追究銷售單位的責任。
5.9危險品化學生產單位的新工人,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發現職業禁忌癥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崗位作業。對作業工人要定期體檢,發現職業病、職業健康損害、職業禁忌癥者,要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5.10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5.11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5.1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5.13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
5.1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雙發、雙人保管制度。
5.15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為從事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用具。
5.16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應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17遇水、熱、潮易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易積水的地方。
5.18受日光照射或受熱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禁止靠近熱源,存放處的溫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點和熔點。閃點在450C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得露天存放。
5.19化學性質與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與其它危險化學品同存一庫;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庫。
5.20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當根據消防條例和有關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
6經營
6.1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6.1.1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6.1.2主管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
6.1.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6.2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銷售。
6.3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憑本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級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
6.4領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持使用單位證明到供應處領取,實行兩人制。
7運輸
7.1危險化學品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從事運輸危險化學品。
7.2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應當對其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市級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必須掌握的知識包括: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7.3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7.4危險化學品的托運,只能委托有運輸資質的單位;托運時,托運人應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應告知承運人。
7.5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漏。
7.6裝卸運輸危險物品應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庫內搬運一律采用防爆型電瓶車、叉車,進入倉庫內的機動車輛其排氣管必須裝防火罩。裝運時,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7.7互相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化學性質、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不得混合裝運。
7.8遇熱、遇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降溫、防潮措施。
7.9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或停放。卸完物品后應徹底清掃。
7.10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標志,必須符合國家GB13392—92的規定。
7.11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車、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8劇管理
8.1劇管理必須遵守4~7項各款之規定。
8.2劇包括:氰化鉀、氰化鈉、氰化銀、氰化亞銅、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亞砷酸酥)、五氧化砷、亞砷酸鈉、鉀、砷酸三鈉、砷酸二氫鈉、氯化汞、硫酸二甲酯、疊氮化鈉及其它屬國家規定的劇物質。
8.3需要劇的單位必須提前半年向供應處報計劃,由供應處負責采購。
8.4使用單位領取劇時,須經公安處審批并備案。經審批后持公安處介紹信(介紹信上注明兩個領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稱、級別和數量)到供應處辦理開票手續。并將領料單與介紹信一同交供應處安全保衛科簽字蓋章后,兩名領料員(必須是介紹信上所注明的兩人)同時到倉庫領取物品,并在發放登記簿上簽名。發料時,須有兩名保管員在場。雙方當場確認數量,出庫后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
8.5劇應放置在保險柜內,并建立雙人雙鎖保管制度。發放完后,保管員須將原包裝進行密封,存放原處。單位保管人員、班長、安全保衛人員、單位領導每季度應對本單位劇進行一次檢查,做好記錄,并對領發過的進行復稱盤點,建立轉帳臺賬。
8.6發現劇被盜、丟失,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8.7分公司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劇安全管理制度。
9事故應急救援
9.1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各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分公司安環處備案。
9.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報告分公司有關處室。
9.3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有義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10檢查與考核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范文6
一、加油站危險化學品主要是汽油、柴油。這些危險化學品極易點燃造成爆炸,引發極大的安全事故。
二、主要危險因素:因電線老化、電線亂接、電器功率偏高等不規范安裝使用以及動明火、吸煙和自然災害等和裝卸違反操作規程、包裝不合格、車輛技術條件不佳等不安全因素。
三、聯合應急救援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主要職責: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接到應急救援指令后立即參加救援工作,進行調度和統一指揮。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措施
(一)設備、設施的硬件方面:
1、負責管理的部門必須取得市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意見書。
2、配備干粉滅火器4個,35kg的高效滅火器推車2部。
3、現場配備消防泵等消防設施和防毒面具、防化服等個人防護用品。
(二)設備、設施的軟件方面:
1、針對各種事故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認真落實。
2、所有值班人員都必須持作業人員操作許可證上崗。
3、現場安排兩人24小時值班,工作人員做到熟記應急電話號碼和事故報告程序。
4、現場設置“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物品擺放、標識和分區合理。
5、及時更新應急電話號碼和完善本預案的內容,定期組織有關部門要對本預案的內容進行學習。
五、單位自救
1、發生火災時,現場目擊者立即報告,并通知隊長,隊長聯系聯合應急救援隊員進行搶救,拉斷電閘并盡快清理其他可燃物,以降低火情。就火災燃燒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方式,如水、滅火器,滅火時人應站在上風口同時佩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
火場指揮:現場負責人
總指揮:
救援、醫療救護與后勤保障:全體成員
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應積極采取安全可取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護好現場,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取證工作。
六、社會救援
當火情超出自救能力時,須及時撥打119報警,同時聯系街道應急辦,迅速、清楚、準確地說明事故地點及具體情況,并協同街道、社區控制現場以阻止危險進一步蔓延。
七、人員急救
1、迅速將患者拖離現場并移至空氣新鮮處。
2、呼吸困難時給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跳驟停應立即進行心臟按摩。
3、皮膚污染時,脫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沖洗要及時、徹底、反復多次,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煙、耳、鼻、口腔等的清洗。
4、發生人員燒傷時,應迅速將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口污染;不要任意將水泡弄破?;颊呖诳蕰r,可適當飲淡鹽水或食鹽飲料。
5、經現場處理后,應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八、善后工作
1、認真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有針對性的采取改進措施。
2、事故處理后,應按照常規要求,積極修復各類設施,盡快恢復經營。
九、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預案的制訂和修改,協助監督本預案的落實和日常演練;指導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落實和演練;及時上報事故信息,協助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的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疏散和道路管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