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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業務工作計劃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主線,圍繞提升勞務經濟,培訓打工人才,圍繞工業強縣,培訓企業技能人才,圍繞六大產業,培訓產業適用人才,圍繞全民創業,培訓創業人才,以創業帶動就業,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實效,加大扶持力度,不斷擴大創業、就業范圍。
二、任務目標
培訓農民工10000人,扶持創業1000人,帶動就業5000人;實施“大學生創業扶持計劃”,按每名2萬元的標準,為500名大學生創業提供貼息貸款。
三、實施內容
1、確定培訓機構。以縣職業技術學校、勞動就業培訓中心、十堰民生職業技術學校(家電培訓中心)、縣農廣校、農機富民拖拉機駕校、縣新宇職業培訓學校等6所機構為重點培訓機構。
2、整合培訓項目。捆綁“技能就業計劃”、“陽光工程”、“雨露計劃”、職業教育、星火計劃等農民工培訓項目,集中培訓萬名農民工。其中:勞動保障部門技能就業計劃4500人(含創業培訓400人),農業部門陽光工程2500人,扶貧部門雨露計劃1000人,教育部門職業教育培訓2000人,科技部門星火計劃500人。
3、籌措培訓和創業扶持資金。爭取和籌措培訓資金1000萬元人,用于萬名農民工培訓。其中:縣財政預算培訓資金100萬元,勞動保障部門就業再就業培訓資金300萬元、農業部門培訓資金100萬元、扶貧開發培訓資金60萬元、縣職業技術學校325萬元、科技部門培訓資金30萬元、產業培訓資金85萬元?;I措小額擔保貸款基金350萬元。整合中小企業貸款和小額擔保貸款,建立“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基金”,存入專戶擔保基金1000萬元。
4、工作進度安排。第一季度培訓1500人,扶持創業200人,帶動就業1000人;第二季度培訓3200人,扶持創業300人,帶動就業1500人;第三季度培訓3300人,扶持創業300人,帶動就業1500人;第四季度培訓2500人,扶持創業200人,帶動就業1000人。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h政府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勞動力培訓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計劃、相關政策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扎實推進就業和培訓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明確1名領導主抓,確定工作人員具體抓。
2、強化部門協作,推進工作落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改、教育、科技、財政、建設、農業、扶貧等有關部門和工會、團縣委、婦聯等組織的作用,相互協作,共同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的農村勞動者技能培訓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抓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農業部門主要負責就地就近就業培訓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教育部門主要負責農村初、高中畢業生通過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實現帶技能轉移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扶貧部門負責貧困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團縣委負責大學生創業扶持;工商、稅務部門負責抓創業扶持政策落實。
3、明確培訓重點,實施分類培訓。根據農民工的不同需求,進一步規范培訓的形式和內容,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外出就業技能培訓主要對擬轉移到非農產業務工經商的農村勞動者開展專項技能或初級技能培訓。技能提升培訓主要對與企業簽訂一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崗農民工進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主要對農村未能繼續升學并準備進入非農產業就業或進城務工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籍退役士兵進行儲備性專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主要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農村勞動者和返鄉農民工進行提升創業能力的培訓。農村勞動者就地就近轉移培訓主要面向縣域經濟發展,重點圍繞縣域內農產品加工、中小企業以及農村婦女手工編織業等傳統手工藝開展培訓。
培訓機構業務工作計劃范文2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關于鼓勵全民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政發[]120號)和《關于規范創業培訓機構認定、師資認證和證書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331號)精神,進一步推進和規范全區創業培訓工作,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打造中國SYB創業培訓品牌,按照“統一標準、規范運作、運行高效”管理體系的要求,現將自治區《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培訓工作的實施細則》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第二條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我區創業培訓工作主管部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創業培訓組織管理工作;在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指導下,成立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就業服務局,辦公室下設創業培訓教學督導組,負責自治區創業培訓的教學管理及相關工作;具有創業培訓資質的定點機構負責創業培訓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條創業培訓對象為自治區境凡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創業培訓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對有創業愿望和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進行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培訓;對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創業項目推薦、開業指導、專家咨詢、創業實訓、小額擔保貸款等后續支持服務,提高其創業能力,促進其成功創業。
第四條創業培訓實行五個統一。即統一培訓標準,統一培訓教材,統一機構認定,統一師資管理,統一證書發放。
第二章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
第五條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條件
在全區范圍,具備辦學資質和創業培訓條件的院校和培訓機構均可申請認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申請成為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培訓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機構資質方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以推動和促進微型、中小型企業發展為工作目標;經當地主管部門批準,有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經歷,能提供培訓和服務效果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服務對象的評價材料;制定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年度計劃,以及市場宣傳推廣計劃;有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組織工作。
2.創業培訓方面。培訓機構重視創業培訓,承諾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創業培訓相關技術要求和培訓流程,組織開展培訓;至少有2名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培訓講師證書的人員;具有滿足創業培訓教學要求的標準化場地和設備。
3.創業服務方面。注重服務效果,建立學員管理檔案,定期評價培訓和服務的效果,并定期為培訓學員提供創業跟蹤指導、項目推介、創業咨詢、創業實訓等后續服務;具有5名以上全職或兼職的創業服務專家(包括企業家、大學經濟管理專業教師、取得創業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等);具有滿足創業服務要求的設備設施。
第六條認定程序
1.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定期下發通知,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認定工作,公布自治區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認定條件及要求。
2.申請參加認定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含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授權培訓機構),由各旗縣就業服務部門組織申請參加認定的培訓機構向就業服務局遞交申請書和《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調查表》(見附件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參考標準和評分基準表》(見附件2)以及有關補充說明材料。各旗縣就業服務部門初審合格后,向就業服務部門推薦。
3.就業服務部門根據旗縣就業服務部門推薦認定的培訓機構,按照認定條件和整體規劃進行篩選,最終確定參加復審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名單,統一報送自治區就業服務局。
4.自治區就業服務局組織相關人員成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評審專家委員會,按照區域劃分,對報送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相關材料,進行實地考察和復審??疾旌蛷蛯徣藛T對申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能力進行打分并簽署意見。
5.自治區就業服務局根據復審結論,確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并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發文公布。
6.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將認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公布文件、認定條件及相關表單統一報送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對符合國家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條件的,可推薦認定“中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
7.經審批認定的定點培訓機構名錄可在中國創業培訓網、勞動力市場網,自治區勞動保障網、就業服務網上查詢,接受社會的監督與舉報。
第七條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工作要求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要科學制定教學計劃,檢查培訓講師的教案、課件及培訓后續支持服務等工作情況,督促參訓學員認真完成學習任務,保證創業培訓的教學質量。
2.創業培訓期限和班額要求,創業培訓分為“創辦企業”和“改善企業”培訓,均按10天80學時實施教學(每學時45分鐘);創業培訓實行小班教學,班額不得超過25人。
3.創業培訓在統一使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指定的正版教材外,可根據各實際需求,開設與創業有關的經濟管理、法律法規、財務知識、市場分析、項目選擇等培訓容。
4.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學員開業前,應給予開業指導;開業后,要堅持跟蹤指導服務,針對學員在創辦企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輔導,幫助解決學員實際困難,直到學員能夠獨立經營6個月以上。
5.自治區就業服務局要根據創業培訓實際需求,聘請專家定期開展創業師資、創業指導人員的培訓工作。從事創業培訓的教學人員,必須取得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培訓講師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操作。
6.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部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創業培訓補貼要??顚S茫瑖澜暾堁a貼時弄虛作假,欺騙冒領,擠占挪用。對套取創業培訓補貼資金的行為要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管理
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實行動態管理,以當年的創業培訓合格率、創業成功率、創辦企業穩定經營率為主要檢查、管理容,就業服務部門每季度檢查一次,自治區就業服務局每年集中抽查兩次。對于不能按質、按量完成創業培訓任務的定點機構,限期3個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聘用沒有創業培訓師資證書,以及未通過年檢的人員從事創業培訓教學工作的,取消其開展創業培訓工作資質并通報批評。
每年年底自治區就業服務局部署由各組織開展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年檢工作。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工作情況將通過互聯網予以公布。
第三章創業培訓師資管理、講師選評和年檢
第九條我區的創業培訓師資按國家創業培訓師、自治區創業培訓優秀講師、創業培訓講師、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四級管理。自治區按照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審批的師資培訓計劃,定期舉辦各類創業培訓師資培訓班,對培訓合格人員先發給《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此后一年,按照項目的技術標準和具體要求,完成3次全程授課,并參加自治區舉辦的創業培訓講師提高培訓班,經考核達到講師選評標準的頒發《創業培訓講師證書》。
第十條國家創業培訓師要積極承擔自治區組織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任務和本的創業培訓教學任務及指導服務工作,每年年末應以書面的形式,向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匯報開展創業培訓及后續服務工作情況。國家創業培訓師由自治區主管創業培訓部門進行年度考核,報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年審和管理。
第十一條自治區就業服務局根據全區創業培訓工作計劃,負責全區優秀講師的選評和研修工作。優秀講師的選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在當年國家培訓師備選推薦相關要求公布后進行;講師選評工作每年開展兩次,分別于6月底和12月底進行。
第十二條為加強創業培訓師資、服務專家以及管理人員隊伍的能力建設,保證創業培訓的質量和可持續發展,自治區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十三條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的基本條件
凡具有經濟管理或相關專業的高等教育學歷、五年以上成人教學培訓經歷或企業管理經驗,且愿意從事創業培訓工作的人員均可參加創業培訓講師選評。
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的基本條件:參加創業培訓師資培訓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后一年,有3次及以上對學員全程開展創業培訓的經歷,達到相應模塊講師選評標準;按照創業培訓的技術標準從事教學工作,培訓班結束評估滿意度平均在2.30分(3分制)以上;對培訓學員的創業活動提供后續支持服務,按時向主管部門上報培訓班活動報告及后續支持報告。
持有《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應積極、主動參加創業培訓講師提高培訓,及時進行講師選評。超過一年以上尚未獲得創業培訓講師證書的人員,需再次參加創業培訓師資培訓,重新獲得《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方能繼續從事創業培訓的教學工作。
第十四條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的程序
1.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定期下發通知并組織開展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工作,公布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程序,制定選評標準,提出選評工作的具體要求。
2.各就業服務部門對已達到選評標準的創業培訓講師,由個人和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填寫《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審核表》(見附件3),經初審合格并簽署意見后,向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推薦。
3.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協同本地培訓師,對推薦講師的相關資料進行復審。
4.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復審的結果及各地創業培訓工作整體規劃,確定最終選評講師名單,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發文公布。
5.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將選評創業培訓講師的公布文件、選評條件、《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申請匯總表》(見附件4)、《創業培訓講師面試調查表和評分標準》(見附件5)、《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審核表》統一報送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發《創業培訓講師證書》。
6.創業培訓講師選評文件和講師名單可在中國創業培訓網、中國勞動力市場網、自治區勞動保障網上查詢。
第十五條創業培訓講師證書年檢
創業培訓講師年檢工作于每年1月上旬進行,年檢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類。各就業服務局要積極協助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做好當地創業培訓講師的年檢工作,創業培訓講師須于每年12月末前填寫《創業培訓講師年檢審核表》(見附件6),由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就業服務局根據講師當年開展創業培訓工作的實際情況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隨《創業培訓講師證書》(原件)一同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審核。各要將創業培訓講師日常培訓活動的質量、數量和學員滿意度作為重要的年檢指標。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于每年2月10日前公布通過年檢的創業培訓講師名單。對于不參加年檢或未通過年檢的人員,一律取消創業培訓講師資格,不準繼續開展創業培訓的教學工作。
第四章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教材的管理
創業培訓必須使用正版的系列培訓教材并頒發相應模塊的培訓合格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使用盜版教材和偽造證書,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管理實行按分號段發放管理。就業服務部門根據合格《創業計劃書》的驗收標準,考核培訓學員的結業成績,對合格學員由就業服務部門在自治區分配給本的號段,統一簽章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制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區創業培訓教材、創業培訓技術服務包和培訓合格證書、游戲模塊等征訂工作。各就業服務部門根據所屬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征訂需求,及時申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簽審征訂單,由征訂單位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指定的服務部門進行貨款結算。
第五章創業培訓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開班申報制度
凡承擔創業培訓教學任務的定點機構,在開展創業培訓工作中,要自覺接受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和所在就業服務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每年的1月30日前,要向就業服務部門呈報上一年度“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工作總結”和當年“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年度工作計劃”。
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開展創業培訓時,必須在開班前7天,填報“創業培訓開班申報表”(見附件7)和“創業培訓學員基本情況表”(見附件8),經就業服務部門審核并下達“創業培訓講師授課任務派遣通知書”(見附件9)后方可開班。各就業服務部門于每月7日前將上月所屬定點機構的“創業培訓辦班和講師派遣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0)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對區域派遣創業培訓講師授課的,可由提出申請,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審批。
第十九條培訓實名制度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組織各類人員進行創業培訓時,要協同講師按照創業培訓的標準和要求篩選、面試學員并填寫《創業培訓學員入學登記表》(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1),根據參訓學員的基本情況及培訓需求,做好《創業培訓需求分析表》(見附件11),因材、因地、因時組織實施培訓,實行培訓實名制管理。
2.參訓學員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張;經培訓后創業的學員應補交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作為創業培訓學員檔案資料的附件。
3.接受創業培訓的學員,必須在創業培訓講師的指導下,提交一份自己創業項目的、合格的《創業計劃書》,并由創業培訓講師填寫“創業培訓(SYB)學員《創業計劃書》評審表”(見附件12),對評審合格的學員頒發由就業服務部門簽章的相應模塊培訓合格證書;有條件的可由創業指導部門組織專門人員對培訓學員的創業項目進行論證和評審,經論證、評審合格的學員頒發相應模塊培訓合格證書。
4.對頒發相應模塊培訓合格證書的學員,各就業服務部門要定期匯總“創業培訓合格學員辦證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3),并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教學督導組匯總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上網公布培訓合格者的名單、成績、身份證及培訓證書號碼。
第二十條結班考評制度
各類創業培訓班結班時,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應指定專人,積極配合創業培訓講師做好本期培訓班的考評與檔案移交和管理工作。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培訓班結業后7日,要對授課講師進行考核、評估,對授課講師填寫的“創業培訓講師執行授課任務情況信息反饋表”(見附件14),簽審評估意見后轉就業服務部門,各就業服務部門簽署意見并寄(或傳)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將《培訓班期末評估評分表》(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3-1)、《學員培訓班活動報告》(電子版,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4)”和“創業培訓(SYB)學員《創業計劃書》評審表”及時報送就業服務部門存檔;經各就業服務部門審核后,定期將“創業培訓學員班活動報告匯總表”(見附件15)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
2.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班,要根據培訓資料報送、檔案整理移交、學員信息反饋、資金申請使用等情況,進行不定期的考核、評估,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年檢的重要資料。
3.各就業服務部門要在培訓結束3個月后,及時向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匯報上一季度培訓學員開業情況、經營狀況及帶動就業情況。
第二十一條跟蹤服務制度
1.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對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教學工作,以網上評估、現場評估、抽查和聽取匯報等方式進行不定期的跟蹤、檢查和指導,以便核查、糾正在創業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下一步工作方向。對全區創業培訓定點機構,以當年的培訓質量、創業成功率為主要容實行年檢,年檢獲得全區前6名的予以表彰。
2.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對創業培訓講師實行考核、提高、選評、年檢,定期組織講師提高班,對符合選評標準的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予以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將考核成績優異的創業培訓講師,選拔為自治區創業培訓優秀講師,并有資格被推薦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的講師提高班與培訓師選評。
3.自治區對創業培訓師資管理,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級師資檔案與考核系統。對全區創業培訓師資,以其工作責任心、培訓滿意度、后續服務水平、創業成功率為主要容實行年檢,并定期網上公布選評和年檢情況,對年檢獲得全區前10名的予以表彰。
4.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各創業培訓工作的需求,對全區創業培訓師資將逐步實行區域派遣制度,充分發揮教學、服務能力較強的創業培訓師資的作用,高質量地完成創業培訓的教學、教研活動與項目的推廣工作。
5.對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創業培訓各項任務,經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和學員考核評估合格者,享受課時補貼。其參考標準分別為:國家創業培訓師500至600元/天,自治區創業培訓優秀講師300至400元/天,創業培訓講師(含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者)200至300元/天。
6.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對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學員,要安排專人進行每月1次,總數不少于4次的創業見習、企業創辦活動和企業經營情況電話或實地后續支持跟蹤服務。認真做好“創業培訓后續支持跟蹤服務記錄表”(見附件16)及檔案管理,并于每月7日前向就業服務部門報送“創業培訓后續支持跟蹤服務月報表”(見附件17),各就業服務部門圍繞培訓機構、提供后續服務的講師及次數,后續服務的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對解決創業學員實際問題的典型案例等情況,按季度匯總向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報送“創業培訓后續支持跟蹤服務季度報表”(見附件18)。
第二十二條網絡辦公制度
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對全區創業培訓的教學工作一律實行網絡化辦公管理,逐步形成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就業服務部門—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和教學督導組的網絡對接。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開班前7天向就業服務部門上報“創業培訓開班申報表”和“創業培訓學員基本情況表”,審核開班。
2.各就業服務部門在每月7日前將上月所屬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開班申報和講師派遣情況一并匯總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
3.各就業服務部門按當地年度培訓期次向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上報創業培訓學員及頒發培訓合格證書情況。
4.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要積極配合創業培訓講師在每期培訓班或后續支持服務結束后7天向就業服務部門上報《學員培訓班活動報告》或《學員后續支持服務報告》(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5),就業服務部門審核后轉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備案。
5.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定期在自治區
培訓機構業務工作計劃范文3
一、2014工作總結
(一)統籌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培訓(短期培訓)取得新進展
1.強化培訓管理。為了使各項培訓進行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達到預期目的,使參訓學員學有所獲,并能找到相應的工作。一年來,中心從強化制度管理上著,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制度,先后對、、等制度進行修改,新建立、等工作制度,使中心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同時,建立嚴格的培訓考核和考評制度,對參訓的學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所學習的技術的知識,對教師進行定期考評,不斷提高任課老師的教學水平。
2.提高培訓質量。中心本著對每個培訓負責的宗旨,從培訓專業的到老師的選擇,都要進行認真的研究,強化培訓過程,要求參訓學員出勤率不低于90%,缺課較多的學員不予發培訓結業證書,同時,要求授課老師認真上好每一節課,讓學員學有所獲。
3.合理設置培訓專業。中心自成立以來,一直以“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為指導思想,同時,根據市場需求,不斷調整和增加專業,2014年共新增、等個專業。在專業的設置上,中心一直以市場需求為主要導向,以企業需要為前提。同時,為做到專業的設置合理、準確,中心定期對相關企業進行調研,并將研究結論運用于專業的設置上,從而做到培訓專業的設置合理、切合實際。
4.拓展培訓領域。中心一直以至力于為服務為宗旨,以為主要產業的地區,提高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是當前的緊要任務,為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中心按照要求,加大宣傳力度,廣泛招收農村、企業、待業等方面的勞動者,2014年,共培訓農村富余勞動力人,培訓企業在職職工人,培訓進城務工農民人,培訓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人。極大地提高了勞動者素質。
(二)開拓創新,職業技能培訓(長期培訓)呈現新局面
一直以來,開展短期培訓是中心的主要培訓任務,自今年以來,中心根據市場需求,將培訓的形式拓展到長期培訓,經過一年的努力,長期培訓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1.加大宣傳。長期以來,中心都以短期培訓為主,長期培訓一直處于空白。今年以來,中心在開展短期培訓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長期培訓,在精心準備的基礎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廣大學員積極接受長期培訓,同時,開展專題宣傳活動,集中宣傳長期培訓的有利之處。
2.結合實際。長期培訓多是應企業和相關單位的要求而舉辦,一年來,應企業的要求而舉辦的培訓期,有人參加培訓。同時,根據市場需要,舉辦了保健按摩、足穴、計算機、家電維修、美容美發等專業的長期培訓班期,有人參加培訓。
3.抓好培訓質量。長期培訓相比較短期而言,其費用更高、時間更長,管理的成本相對更高。為提高培訓質量,中心加強了管理,在培訓過程中按照學校的管理模式,完善常規管理,讓長期培訓取得應有的培訓效果。
(三)加強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
失業人員是個特殊的群體,提高就業才培訓的主要目標,而培訓才是手段。一年來,中心立足職能,努力拓寬就業渠道,在認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使參加培訓的學員學到多種技能的同時,注重就業實效,積極幫其聯系就業單位。與此同時還要積極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轉變擇業觀念,采取自謀職業和組織起來就業等多種靈活的就業形式,廣辟就業渠道,早日實現就業。一是積極與當地再就業局、人才市場配合,舉辦就業洽談會,為學到一技之長的學員搭就業橋,鋪上崗路。二是與多家企業建立用工供求關系,發展訂單定向上崗,有針對性地培訓專業人才,安排學員就業。為此,我們專門走訪了、、等就業需求量大的企業,并與這些企業掛鉤,為他們急需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并簽定勞動就業合同,使下崗失業人員通過技能培訓,掌握一技之長,爭取早日走上就業崗位。三是延伸就業渠道,組織區域內優秀老板、經理,以典型人事影響學員,使他們樹立敢闖市場的信心和決心,激勵他們不斷開闊視野,轉變觀念,積極尋找新的就業門路,建新崗、立新業。
(四)部門合作開展新項目
為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同時,為中心開拓新的市場,一年來,中心積極與、、等部門合作,對部門所需的技能進行了培訓。此種培訓模式豐富的中心的培訓內容,拓展了培訓領域;也極大地減少了企業的培訓成本;提高了企業的培訓能力,通過中心專業教師的系統講解,受訓員工全面地掌握了所要從事的崗位技能和知識。
同時,中心根據相關單位的要求不斷開展職業指導。建立下崗職工職業指導制度,幫助他們認清就業形勢,更新就業觀念,樹立自主就業意識;為他們提供職業需求信息和介紹求職方法,指導他們制定個人再就業計劃和措施。職業指導的具體實施,可在職業培訓機構中開設專門的職業指導課,或由職業指導人員深入基層,提供咨詢服務;也可采取讓再就業成功者介紹經驗或組織巡回演講等多種形式。
(五)開展轉作風優環境活動
一年來,在結合開展、活動,中心開展了轉作風優環境活動,動員中心全體工作人員,轉變培訓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培訓質量。在活動中,要求做到做到“五不”,不讓該辦的事在我這耽擱,不讓該做的工作在我這里中斷,不讓不該發生的事情在我這里發生,不讓辦事的人在我這里受冷落,不讓人事局的形象在我這里受損害。同時,要強化嚴謹細致的作風。教學工作專業性強,要嚴謹細致對待每一項工作,努力做到講好每一次課。要強化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風。要強化精品意識,無論從事哪項工作,都要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盡最大努力,不敷衍了事,不被動應付。
二、2015年工作計劃
(一)提高認識,強化培訓的領導責任制
要充分認識到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重要性,要從構筑終身教育體系的高度出發,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要積極營造樹立素質制勝和持續學習、終身學習的理念,堅持一專多能、崗位成才;提升人文素質,提升文化品位,加強人格修養,培養優秀品質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實現人的全面發展。要建立經常性、全覆蓋、分層次、有重點的大培訓格局,為實現發展戰略目標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證。
(二)繼續做好職業技能培訓
職業培訓機構要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和下崗職工的特點,確定培訓項目,制定培訓計劃,著力開展適應性職業技能培訓。在學制上,可以試行全日制、非全日制、學時制或學分制等。在培訓方式上,可利用現有培訓機構辦班,或采取企業與職業培訓機構聯合辦班,也可利用廣播電視、函授等現代化教學手段進行培訓,還可鼓勵個人自學。要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一般以短期和以掌握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為主,使下崗職工較快地提高再就業技能。
(三)尋找新項目、拓展新專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創業培訓)
要本著為市場經濟服務的宗旨,不斷尋找新的培訓項目、拓展新的培訓專業。一是要加強與相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相關部門,特別政府職能部門的支持;二是加大對企業需求的調研和了解,提前做好培訓準備,做好超前服務,特別是高技能人才培訓、創業培訓上;三是尋求新的培訓專業,為經濟發展準備新的人才。
(四)尋求部門支持:政策支持、金費支持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職業培訓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在政策和資金上都給予很大的幫助。2015年,中心要積極做政策和資金的爭取工作,同時,要與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對接,保證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五)加大投入,提升培訓服務能力
經過年的努力,中心已建成培訓、服務、創新為一體的培訓機構,但與國外一些先進的培訓機構及不斷發展經濟需求相比,中心還存很多不足,2015年,中心將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不斷提升培訓服務能力。
(六)加強培訓工作者隊伍建設
中心要以提高培訓質量為目標,不斷提高培訓工作者隊伍建設。要把建設學習型企業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國家要求具備的職業資格培訓作為能力建設的重點,大要把培訓管理者和師資隊伍素質考核作為今后培訓工作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提升培訓教師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穩固和擴大兼職教師隊伍,要建立主體專業(工種)兼職教師資源庫,中心要定期到企業招聘兼職教師,從而形成以專職教師為龍頭,內聘兼職教師為骨干,外聘教師為補充的專業結構合理的培訓教師隊伍,為中心培訓提供師資服務。
培訓機構業務工作計劃范文4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培訓工作
1、積極主動與局機關各處室、事業單位(含協會)和州市旅游培訓機構溝通聯系,于1月10日完成了《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及計劃》的擬定工作;根據年初制定的培訓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認真落實既定培訓班的相關籌備工作并組織具體實施。不斷強化培訓的各項制度建設,努力提高培訓、考務工作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和服務質量,培養優質的旅游從業人員隊伍。
2、根據《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在行管處的配合指導下,認真完成了《20*年度*省國際旅行社導游人員及中級導游員年檢培訓工作通知》文件的擬定及下發工作(云旅人教[2009]12號)。同時認真組織落實了培訓班的各項前期籌備工作(課程設置、教師選聘、場地落實、教材選購及材料準備、費用收交等工作)。此次年檢培訓全省共分6期舉辦,于2月23日-4月3日開展;其中,昆明點2期,版納、大理、麗江、迪慶點各一期,共有1702名國際社導游人員參加了年檢培訓。
3、根據各類培訓班的需要,認真做好培訓班培訓教材的選購、入庫、銷售工作,并將書籍的銷售收入及時交局財務。上半年,共購進各類書籍5000多套(其中2009年導游考試系列教材3000套),到6月5日止,共售出2500多套,目前還在繼續與各州、市旅游局辦理導游資格考試用書的相關銷售工作;
4、認真做好2009年導游考試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信息宣傳,表格制作,教材、大綱訂購),確保全省報名工作順暢。為此,中心于4月29日和5月4日在《春城晚報》刊登了導游考試的相關信息,從6月1日起,正式組織開展了全省2009年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工作。8月上旬-9月組織開展培訓;
5、為加大全省旅游教育培訓的宣傳和交流力度,拓展旅游教育培訓信息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完成了第一季度《*省旅游教育培訓簡訊》的編撰、發放工作;二季度簡訊正在辦理中;
(二)考務工作
6、在國家旅游局導考辦和省導考委的指導下,圓滿完成了20*年度*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生成績的上報審定、成績公布和考生分數查詢等具體工作。并根據國家旅游局導考辦的相關要求,于3月底認真完成了全省合格考生導游資格證書的制作發放工作(全省共有8380名考生參加考試,合格人員達1794人,合格率為21.4%);
7、根據《20*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及工作計劃》安排,于3月份組織完成了20*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及習題集的再版和訂購工作,并組織有關專家、教授認真修編了《2009年導游考試大綱》及《考務相關規則》;
8、根據國家旅游局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局導考辦的指導下,于4月30日完成了《2009年*省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2009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擬定和下發工作。導游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日-7月31日;考試時間:為11月7日,口試為11月9日-25日;
(四)其他工作
9、根據局黨組的安排,積極參加“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茖W發展觀是加快推進*旅游“二次創業”的思想準繩和工作準則。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結合業務實際,查找存在的問題,并撰寫個人總結,相互交流學習。通過本次活動,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領會了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堅定了加快推進*旅游“二次創業”的信心和決心,全體干部職工在思想認識上有了新的提高。
10、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導游考試考務工作管理水平和做好相關培訓工作,在袁副局長的委派下,由局人教處、省旅游培訓中心、昆明市旅游培訓中心等4位同志于3月25日至27日赴四川省旅游局就導游考試相關考務工作等事宜進行了考察學習。
(五)日常工作
11、處理日常電話咨詢5500多個,接待現場咨詢2800多人次;
12、圓滿完成了培訓中心的2009年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勞動保障執法年檢、社會保險、《機構代碼證》等四項年檢工作;
13、完成了局、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2009年下半年工作要點
培訓中心將在局黨組和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快旅游人才培養計劃,圍繞省旅游局2009年的中心工作,加大推進我省旅游“二次創業”的旅游人才培訓相關精神,堅定不移地實施旅游人才興旅戰略,以培養高素質的旅游從業人員隊伍為目標,以推進旅游教育培訓改革發展、創新教育培訓的機制體制為突破口,以導游考試考前培訓、國際旅行社導游年檢、領隊年檢培訓,旅行社、旅游飯店經理等各種培訓為抓手,進一步充實和提高培訓質量,創新培訓手段,加大對旅游重點人才、短缺人才的培訓力度。同時,繼續全面提升我省旅游行政管理人員和旅游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及科學管理水平,為我省旅游產業的持續、快速和健康發展提供人力和人才保障。在局相關處室和局屬相關事業單位的支持配合下,認真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培訓、考務工作
1、在局導考委的指導下,切實抓好2009年我省導游資格考試的報名、培訓和筆試、面試等各項具體考務工作。具體安排是:6月1日-7月31日開展報名工作;8月中旬-9月底舉辦新考人員培訓班;11月7日筆試;11月9日-25日舉行面試;
2、在局導考辦的指導下,認真做好2009年*省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的報名、培訓、考試等具體工作;導游等級考試為8月3日-8月28日。導游等級考試為12月5日;
3、認真做好各類培訓班教材、資料的征訂和選購工作。重點做好全省2009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和習題集、考試大綱銷售工作。
4、在有關處室的配合下,組織開展好已定培訓班的各項工作,如7-10月份擬舉辦的“導游資格考試考前授課教師及面試考官培訓班”、“新考導游人員考前培訓班”、“加試語種導游考前培訓”、“中級導游等級考試前培訓”、“出境旅游領隊年檢培訓、新考領隊資格考前培訓”等等培訓班;
5、認真做好二、三、四季度的《旅游教育培訓簡訊》工作,擴大我省旅游教育培訓宣傳和交流工作;
6、配合人教處完成2009年全省28家非學歷旅游培訓單位資質復核工作;
(二)其他工作
7、根據《*省旅游局關于實施行政問責制辦法等四項制度有關工作的意見》要求,中心將繼續全面貫徹實施四項制度,結合自身的職能職責,對制定實施四項制度的方案進行科學分解職能,在明確中心各自崗位職責的基礎上,把四項制度的內容具體化,切實履行好中心的各項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中心良好形象。
8、加強與省外的交流學習,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拓寬教育培訓工作思路。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組織全省旅游教育培訓相關人員到省外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做得較好的省市、地區考察學習其先進經驗,進一步推動我省整體教育培訓的質量。同時,促進全省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的交流與合作。
9、加強與機關各處室,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的溝通和協調,及早制定2010年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和計劃;
培訓機構業務工作計劃范文5
抽查單位
抽查計劃名稱
抽查任務名稱
抽查
類型
抽查事項
抽查對象范圍
抽取日期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度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環節)企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定向抽查
定向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體系;
2.民爆物品生產建設項目設計、建設、驗收、安評等全系列資料;
3.涵蓋安全生產負責人員、工作人員上崗資質等;
4.包含定置管理、危險源辨識標識、安全操作規范等;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6.生產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
7.應急準備與日常應急演練情況;
8.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對象:全市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
抽查數量:不少于20%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頻率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頻率許可證載明參數工作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臺識別碼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清遠市科技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辦證資料抽查
不定向
參照外國人來華許可指南清單中所需材料和辦事流程對辦證許可材料進行檢查
申請了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
2021年10月底前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度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小額貸款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小額貸款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性擔保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性擔保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擔保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典當行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典當行現場檢查
不定向
典當行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典當行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租賃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租賃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租賃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租賃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林業局
2021年度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全市(市屬國有林場、個人)
2021年 12 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檢查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不定向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清城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個人)
2021年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清城區野生動物養殖場
2021年 12月底前
清遠市交通局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1
全市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水路運輸和港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全市獲得經營許可的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每次隨機抽查5到10家企業,共抽查4次
2021年分四個季度開展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2
第三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夏季(國慶)前檢查
定向
開展客運行業專項檢查、重點排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網約車平臺安全隱患,監督道路客運企業及客運站認真執行行業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各項規定,檢查消防設施、煙花爆竹、涉黃、涉毒等禁運政策落實、確保旅客運輸安全
檢查、抽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企業2-3家。
2021年7至9月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3
第四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秋冬季檢查
定向
開展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等相關行業安全檢查行動
檢查、抽查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企業2-3家
2021年10至12月
清遠市公安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爆破作業單位的抽查
定向
1.爆破作業現場爆破作業單位、爆破作業人員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來源與公安機關許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臨時存放是否由專人管理看護;2.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技防、人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實情況;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驗、登記、備案、信息采集和報送情況;4.實有民用爆炸品的品種、數量、來源、登記標識與臺賬結存信息是否一致;5.實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記標識質量是否安全可靠、信息是否準確。
在我市從事爆破作業和民爆物品銷售的企業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旅館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含單棟15間房以上的民宿),民宿是否向鎮政府或街道辦備案;(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管理情況。(1)檢查旅客身份核驗機、自助機等應用設備,是否向公安機關提交《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經營單位代碼申請承諾書》;(2)查看監控設施: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30日以上;(3)查看防盜設施: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柜;(4)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是否使用公安機關認可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按規定事項內容和時限要求(旅客入住后3小時內)報送信息;(2)是否落實旅客實名登記入住和來訪人員身份檢查登記,是否存在無證入住、使用他人證照入住、一人登記多人入住問題;(3)是否有涉“黃賭毒”內容的書籍、影音制品、設施。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旅館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公章刻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5)負責人是否與從業人員簽訂保密協議。3.安全管理情況。(1)查看防盜設施:經營場所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房間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承制國家機關公章的,必須設有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室或保險柜;(2)查看監控設施:大門口、業務接待處、業務工房、保管室或保險柜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90日以上;(3)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公章刻制備案業務,是否符合有關刻制備案管理工作要求;(2)是否制訂公章刻制管理制度并上墻懸掛公開;(3)是否存在承接刻制外地公章業務、刻制公章不依法備案以及偽造、買賣公章、公文、證件等違法犯罪行為。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印章刻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機動車修理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企業是否在機動車修理業治安管理系統登記備案;2企業是否如實登記上傳送修機動車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機動車修理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典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典當經營許可證》《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自貿區實行備案管理);(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抽查保安人員的身份情況;(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防范情況。(1)經營場所內設置錄像設備,錄像資料至少保存2個月;(2)營業柜臺設置防護設施;(3)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保管庫房和保險箱(柜、庫);(4)設置報警裝置;(5)門窗設置防護設施;(6)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及器材。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典當業務,是否落實收當、續當、贖當查驗證件(照)制度,通緝協查核對制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是否存在禁止質押的當物,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經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財產,贓物和來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器械,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財物,國家機關核發的除物權證書以外的證照及有效身份證件,當戶沒有所有權或者未能依法取得處分權的財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資源或者其他財物。(2)是否如實記錄、統計質押當物和當戶信息,并向公安機關報送備案。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典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槍支彈藥從業單位的檢查
不定向
1.槍彈數量。2.人員數量。3.管理機構。4.槍支配備。5.管理臺賬。6.檔案。7.庫室管理。8.維護保養。9.槍支報廢。10.排查教育。11.安全檢查。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民用槍支彈藥從業單位
2021年1月至12
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保安服務活動監督管理抽查
不定向
1、檢查保安服務合同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2、檢查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3、檢查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建立落實情況;
4、檢查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5、檢查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6、檢查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7、檢查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8、檢查保安培訓機構槍支使用備案情況和槍支安全管理制度與保管設施建設管理情況。
清遠市轄區范圍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第一次/第二次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聯合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轄區內的所有易制毒化學品從業單位,每次抽取不少于10%的企業(如抽查對象少于2個,則按100%檢查)
5.1-12.31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獲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企業進行檢查
不定向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情況
已獲取
經營性許可證企業
2021-01-01至2021-12-3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6-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9-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12-1
清遠市民政局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雙隨機抽查(社會組織管理科)
不定向
對社會組織是否按照章程規定制定相關制度、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公示工作、辦公地址、法人代表和業務范圍是否與登記情況一致等情況進行逐項檢查。
按4%的比例對轄區內的社會組織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7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轄區內建筑物、住宅區標準地名使用情況雙隨機抽查(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
不定向
商品房預售證、租售合同、協議等及廣告宣傳標準地名使用情況
在我市命名的建筑物、住宅區的命名、更名核準事項的單位或企業
2021年7月至10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經營性公墓雙隨機抽查(社會事務科)
不定向
1.是否存在違反規定預售活人墓情形;
2.是否存在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情形;
3.殯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是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明碼標價。
按10%的比例對轄區內經營性公墓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9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市轄區清遠市福利院執法檢查(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
定向
機構內人員生活狀況、機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機構安全生產情況
開展不少于2次的檢查
2021年5月至12月
清遠市民族宗教局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1
對宗教活動場所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場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不
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2
對宗教團體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團體是否按批準文書開展宗教活動場所籌備建立工作,以及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
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3
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教職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教職人員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度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藥有效成分含量、添加其他農藥成分或禁限用農藥成分
農藥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肥料監督檢查
肥料監督檢查
不定向
肥料登記證、肥料質量等情況
肥料生產經營者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規范經營檢查
農藥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農藥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農藥與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隱患防范、農藥倉庫是否配備消防、通風設備等農藥經營倉庫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高毒高風險等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賬記錄、溯源管理情況。
農藥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作物種子凈度、水分和發芽率檢測等
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規范經營檢查
種子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檔案、品種審定、品種授權合同和種子標簽等
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種畜禽質量監管檢查
種畜禽生產企業檢查
不定向
無證生產經營、低代別冒充高代別、種畜禽不符合種用標準、系譜檔案不全等
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全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成分、違禁藥物殘留、重金屬、衛生指標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水生野生動物養殖加工情況的檢查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不定向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
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隨機抽查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檢查
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經營的單位、企業。
2021年全年
2021年度獸藥監督檢查
全市獸藥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要成分、含量、生產條件、衛生指標等
獸藥生產企業
2021年12月底
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
2021年度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計劃
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
定向
對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抽查
在市本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2021年度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計劃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定向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在市本級2020年獲得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行政許可的建設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行政檢查
定向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021年4-6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檢查
定向
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
各用人單位、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單位
全年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勞務派遣單位專項檢查
定向
勞務派遣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
全年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各自轄區內所有污染源作為隨機抽查對象,重點對被抽查單位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環評、“三同時”、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不定向
是否有環評審批、是否有環保驗收、是否取得排污許可證、是否發現擴建項目及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至少對本行政區25%的重點排污企業進行抽查,對本行政區10%的一般排污的企業進行抽查
每季度抽取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市場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按照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的抽查事項開展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游藝娛樂場所、藝術品經營單位、互聯網文化單位、網絡游戲經營單位、電影發行放映場所、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音像制品經營單位、印刷企業、互聯網出版機構、出版物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文物經營單位、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收藏單位、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接收單位、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導游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定向抽查
定向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旅行社經營行為定向抽查
定向
旅行社經營行為專項監督檢查
旅行社
2021年
7-8月、10-11月
清遠市煙草專賣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卷煙零售戶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煙草專賣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檢查、經營行為監督檢查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15%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卷煙零售戶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重點檢查項目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危化、煙花爆竹四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確定的重點檢查企業名單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雙隨機不定向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評價機構五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確定的企業抽查數量進行開展抽查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郵政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快遞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生態環保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郵政快遞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6月至7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用品用具市場監管事項類別檢查
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
2021年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9月至11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集郵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集郵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集郵市場開辦者、集郵票品經營者
2021年10月
清遠市住建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市區房地產估價、中介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估價行為、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三大抽查類別檢查
市區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
2021年3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區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二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5%的比例對市區的企業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質量安全抽查項目,以及抽查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情況
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季度隨機抽查工程不少于10宗
2021年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事項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管項目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建筑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發包與承包情況”、“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使用情況”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發展改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成品油經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成品油經營企業檢查
全市現有在營成品油經營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檢查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監督檢查
重點用能企業(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5-2021.1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電力基礎設施安全檢查
定向
供電、用電監督檢查
電力基礎設施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已完成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糧食和物資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定向
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糧食承儲企業夏季消防安全檢查
定向
安全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7-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夏秋)
定向
收購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秋季糧油和物資安全生產檢查
定向
安全生產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10-12月
清遠市統計局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2021年度房地產“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房地產“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2021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2021年度工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工業“四上”企業
(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2021年度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2021年度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2021年度服務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服務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2021年度鄉、鎮、街道“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鄉、鎮、街道2020-2021年各部門人員分工的通知、統計站2020年工作總結、鄉、鎮、街道社會經濟基本情況、部門例會記錄。
全市鄉、鎮、街道
2021年3月至11月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度企業信用監管抽查計劃
對自主申報地址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檢查
市局登記管轄的自主申報地址企業
2021年6月
對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現存狀態為經營異常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市局登記管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不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計劃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一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1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二、三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2-3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四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4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五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5月
2021年度團體(企業)標準抽查計劃
全市自我聲明公開團體標準和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定向抽查
定向
團體標準、企業(產品/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監督檢查
全市企業和社會團體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和團體標準
2021年10月
2021年度餐飲抽查計劃
全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我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食品市場抽查計劃
全市食品銷售企業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銷售企業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0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全市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5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記錄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檢查不少于52家次
2021年2月至12月
2021年度拍賣領域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開展對拍賣活動經營資格的檢查
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的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度商標監管抽查計劃
商標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商標行為抽查類別檢查
市級市場監督部門登記的從事商標的企業
2021年4月至7月
商標雙隨機抽查(縣、市、區局)
不定向
1登記事項、商標行為。
2.商標印制行為是否符合《商標印制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規定。
1.縣(市、區)登記的商標的企業;2.縣(市、區)登記經營商標印制業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021年4月至7月
2021年度廣告監管抽查計劃
廣告經營者、廣告者規范經營情況的檢查
定向
廣告行為檢查
本級監管的事業單位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鍋爐科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年度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對全市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監督檢查
化妝品生產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生產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產品質量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定向
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按照《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產品的生產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清遠市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雙隨機檢查
不定向
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許可資格檢查
轄區內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
2021年12月前
2021年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全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不定向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核發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規劃條件核實
不定向
規劃條件核實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完成核實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建設工程驗線
不定向
建設工程驗線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財政局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計劃
政府采購機構監督檢查
定向
清遠市政府采購業務的執業情況
檢查對象名錄庫的10%-30%,近三年內檢查過的機構不再重復檢查。
每年按照財政部下發的檢查工作計劃開展
清遠市水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城市供水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河道采砂的監管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
2.是否按照批準的范圍、作業方式等實施
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非防洪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或者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未經審查批準開工建設
2.防洪工程設施是否未經驗收即將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是否按照許可要求實施建設
4.是否將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機關
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安全責任
2.直管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是否有其他違反規定行為
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檢查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批準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
2.是否有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等級證書》的行為;
3.是否存在轉包、違規分包;
4.是否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檢測;
5.是否按照規定在質量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質量檢測報告是否真實;
6.儀器設備的運行、檢定和校準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2.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招標人與招標機構、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人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
7.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8.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按法律法規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
9.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發售是否符合規定
10.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是否依法審批、核準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
11.是否提交書面報告
12.是否及時報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13.資質資格、信用獎懲、項目審批和違法違規處罰等信息是否上網公開
14.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15.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6.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
17.為招標人指定招標機構
18.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進行招標投標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對已批復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工程是否按批復的初步設計文件實施
水工程建設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0
對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不按照批準要求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1
對單位/個人取用水行為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許可,是否按許可要求取水
2.是否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
3.申請人是否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或者取水許可證
4.是否拒不執行審批機關作出的取水量限制決定,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取水權
5.是否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取水情況;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退水水質達不到規定要求
6.是否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是否合格或者運行正常;安裝的取水計量設施是否正常使用,或者是否擅自拆除、更換取水計量設施
7.是否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取水許可證
8.是否擅自停止使用節水設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水計量設施的;不按規定提供取水、退水計量數據
被許可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2
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 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規定編報(變更)水土保持方案
2.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3.生產建設項目是否違反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規定
生產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司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律師事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現場查看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①查看機構建設和執業公示制度,(包括基礎建設、文化建設、執業相關內容公示等)。②查看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人員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聘用制度、聘用其他工作人員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收案及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誠信執業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和報告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納稅制度、基金制度等)。③隨機抽取2020年業務檔案10份進行檢查。查看檔案裝訂是否規范、及時,業務文書材料是否齊全等,是否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號。
對轄區內的4家以上的律師事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基層法律服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①經營資質(應當具備規定條件);②經營行為(建立會議制度等執業工作制度,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執業管理、業務培訓、投訴查處、人員獎懲、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檢查、監督、考評、收費管理、業務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對轄區內2家以上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司法鑒定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行為。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司法鑒定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公證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現場隨機抽取30份2021年辦理的公證案卷);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公證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教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監督檢查學生資助工作
定向
落實學生資助工作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學校招生、辦學檢查
定向
招生管理工作、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重點稅源企業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其他稅法遵從情況
清遠市重點稅源企業
培訓機構業務工作計劃范文6
關鍵詞:采購機構;規范化;建設;管理
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規范化建設,是武警部隊后勤正規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改革深入發展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改革不斷深化,采購的規范化管理不斷加強,采購機構的規范化建設越來越受到各級黨委、首長的關注。但是隨著采購規模逐年擴大,采購過程中因采購機構原因引發的諸如質疑投訴多、采購效率不高等問題,不僅影響了采購機構職能的發揮,也不利于物資采購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因此,正確認識采購機構規范化建設與管理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采購機構規范化建設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推進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改革,進一步提高武警部隊后勤保障能力有著重大的影響。
一、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規范化建設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改革起步晚、起點低,涉及職能機構較多,各單位實際情況與改革環境差異較大。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武警部隊采購規模的逐年擴大, 采購過程中因采購機構自身的一些不規范行為而引發的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也逐步顯露出來,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改革的健康穩步發展。
(一)基礎設施建設薄弱
目前,武警部隊頒發的有關文件和相關配套規章,明確要求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應當建立規范的辦公場所、配備齊全的辦公設施。由于采購機構的編制體制尚未落實,絕大多數單位采購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比較滯后,相應的配套設施缺少。如,有些單位沒有檔案室、沒有談判室,或者沒有指定的開標場所;有些單位的辦公自動化設備不齊全;有些單位則沒有采購業務專用車輛等。采購機構基礎設施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采購業務的正常開展。
(二)采購機構操作運行不規范
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改革尚處于起步階段,目前,一方面由于專業采購人員匱乏,采購活動的組織還不夠規范。另一方面,部分單位執行采購程序不嚴格,執行預算不夠準確。少數單位在物資采購中不按規定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活動,把物資集中采購簡單地看成為派人上街買東西。有的采購機構,懾于機關某種權力,不按規定程序、方式、要求組織規范的采購。
(三)監督制約不到位
在采購管理上,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按照法規賦予的職責,不斷加強了檢查與監督工作,有力地促進了采購工作的規范進行。但從目前情況看,仍然存在著對采購機構的操作運行和采購流程監督不力,出現越位錯位、管理不到位、檢查不深入、監督不及時以及社會監督不夠有效的問題。有的單位該集中采購的物資沒有實行集中采購,或化整為零規避集中采購,作為物資采購管理部門,由于缺乏政策支撐,對違規行為缺乏制約手段。有的采購機構既是采購的組織者,又是決策者的雙重身份導致了采購運作不規范。
(四)采購隊伍整體素質不夠高
目前,武警部隊除總部物資采購站以外,總隊級單位物資采購機構尚無正式編制,導致采購業務人員嚴重流失。此外,在成立采購機構時受人員編制等因素的制約,采購人員大部分臨時抽調,每年都有近三分之一人員輪換,高素質采購人員保留困難,加上很多采購人員對采購法規的方法、程序不了解不熟悉,對相關的談判知識知之甚少,導致本來可以通過選擇性招標、談判采購、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采購的物資,采用了公開招標或詢價的方式進行采購,最終使采購價格偏高,影響了采購效益和采購質量。因此,采購隊伍整體知識水平亟待提高。
二、加強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規范化建設與管理的措施
為規范物資采購行為,加強物資采購機構全面建設,應按照《武警部隊物資采購管理規定》明確的標準,以提高遂行多樣化采購保障能力為目標,加強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的規范化建設與管理。
(一)加強物資采購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為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提供物質保障
基礎設施是開展物資采購保障的物質基礎,物資采購保障能力的提升離不開基礎設施建設,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的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規范的辦公場所和齊全的辦公設備。
規范辦公場所包括:配備固定的辦公室、專用檔案室、單獨設立的接待室和指定的開標場所。配齊辦公設備包括:一是配備辦公桌椅、文件柜等設備;二是配備辦公所需的電話機、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屏蔽器、照相機、攝像機、碎紙機等設備;三是配備分別連接物資采購內、外網,配置符合規定要求的計算機;四是配備采購業務專用車輛。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其更好地完成采購任務、提高采購效益提供了強大的物質保障。
(二)強化監督檢查,為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提供廉政保障
搞好監督檢查是保證采購活動規范進行的重要環節和途徑,要依據相關制度規范進行。在監督檢查方面,應制定業務人員廉政守則、采購責任追究制度等監督性制度,從而使采購機構和業務人員在“自律”上有可以遵循的標準。在出現違反制度規定的情況時,嚴格依據相應規定追究相應部門和人員的責任,保證制度的嚴肅性和可落實性。
采購監督應分為采購準備的監督、采購過程的監督、采購結果的監督。采購準備的監督主要檢查是否有采購預算,是否依計劃采購,供應商的選取是否符合要求,采購文件制作是否嚴謹規范;采購過程的監督主要包括供應商的資質是否滿足條件,評審專家的組成是否客觀公正,評標、定標是否科學合理;采購結果的監督主要包括是否變更中標結果,是否嚴格履行采購合同,是否依照標準對采購貨物進行驗收。通過全程的跟蹤監督,保證物資采購充滿“陽光”。
(三)加強采購隊伍建設,為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采購隊伍建設是規范化建設的基礎和保障,各級應當加強物資采購人員培訓,提高素質能力,努力培養一支高素質采購隊伍。
一是要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樹立人才先行和跨越式發展的觀念,以強烈的危機意識抓好武警部隊采購人員培養的主動權,以物資需求為牽引,以深化物資采購改革為目的,采取超常措施,努力培養和造就一大批知識系統化、能力多元化、技能職業化、行為規范化的采購專業人才。
二是明確人才培養目標。要從采購工作的長遠發展、部隊職能使命和個人崗位職責出發,突出重點、區分層次,以崗位目標需求為牽引,科學組織,分類培養。打造一支素質過硬、理論厚實、技能嫻熟、業務精通的復合型采購人才隊伍。
三是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借助地方資源開展依托培訓,堅持“引進來,走出去”方針,通過與地方政府采購機構聯合培訓開展武警部隊物資采購專業訓練,吸取地方政府采購培訓的成熟經驗,請地方政府采購專家為部隊授課,選派部隊物資采購骨干到地方院校和采購機構學習深造,逐步走開依托國民教育體系培訓武警部隊物資采購專業人才的新路子,進一步拓寬武警部隊物資采購專業訓練渠道。要處理好工學矛盾,有計劃地安排采購人員到部隊院校、專業培訓機構學習進修;加大采購人員的在職培養力度,定期請專家、教授傳授采購理論知識,提高采購人員的業務技能;健全崗位學習制度,通過崗位互換提高采購人員綜合素質。
四是完善人才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組織采購人員參加國家權威機構的培訓、考試獲得不同等級的資格認證;借鑒外軍通行做法,建立采購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對不同技術等級人員賦予不同的采購權限;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對不同崗位、不同層次的采購人員建立能夠客觀反映采購人員德才表現和采購業績的科學量化指標體系,對采購人員進行綜合評價,并與崗位調整、晉職晉級、立功受獎等結合起來,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四)加快信息化建設,為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提供技術保障
一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的理論研究。要結合采購工作中急需解決的問題進行理論研究與探討,搞好頂層設計和綜合配套,為采購信息化建設提供科學、可行的建議和意見。
二是加強軟硬件建設。硬件建設重點要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在構建內部局域網的基礎上,加強與地方采購信息網的聯網,實現資源共享。軟件開發應以自行開發為主,重點開發采購數據管理系統和建設采購門戶網站。建立健全專家庫、供應商庫、產品信息庫等??茖W設計采購機構主頁,將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工作計劃、統計報表和站庫文件等按照統一標準整理成電子檔案,實現采購機構基礎資料的數字化。
三是拓展網上采購業務。利用武警物資采購網積極嘗試網上采購,通過實踐不斷改進和完善。
四是加強信息安全保密。網絡的開放性對武警部隊物資采購信息安全保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要通過物理隔離技術、防火墻技術、加密技術、數字簽名技術、數字時間戳等先進技術的應用,加強硬件、傳輸線路、運行環境和作業人員等的安全管理,利用電磁屏蔽、系統監控等措施,防止網絡失、泄密問題的發生。
三、結語
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機構的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是武警部隊物資采購改革的一項重要目標,在深化武警部隊采購制度改革過程中,在擴大規模的同時,要圍繞規范化建設,認清采購機構規范化管理的重大意義,積極探索和發現物資采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和辦法,以人為出發點,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獎懲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培養過硬的采購隊伍,不斷加強物資采購機構規范化建設與管理,從整體上提高采購效益,確保以物資采購保障效能的提高促進部隊整體戰斗力的提升,為武警部隊安全順利遂行多樣化任務提供強大的物質保障,為圓滿完成中心任務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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