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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中介范文1
貸 款 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建設 項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劃引進人民幣項目貸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經協商,雙方就下列問題取得一致,協議如下:
1. 貸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設 項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 貸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
3. 貸款期限:以操作銀行規定的文件為準。
4. 貸款年息:按國家銀行規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 乙方以 給銀行作為貸款抵押。
6. 乙方保證遵守關于銀行貼息和咨詢服務非的承諾。
7. 乙方保證如實提供企業有關文件及企業資產負債情況,積極配合甲方對項目的調查,考察和核實工作。
8. 乙方保證向甲方支付信譽保證金50萬元/項。此款將在貸款成功后,從甲方所得的咨詢服務費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聯誼咨詢中心代管)
9. 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乙方保證90天內不得通過其它渠道進行本項目;不得退出與甲方的合作。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的信譽保證金,并保留進一步向乙方追討損失的權利。
10. 如90天內,甲方無法安排放款方進行實質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繼續運作),甲方應將信譽保證金全數退還乙方。
11.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員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間的膳宿費用。
12.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3.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貳份,乙方三份。本協議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件號碼:
時間:
乙方簽字:
身份證件號碼:
時間:
貸款中介合同范文二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年零_個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 2.還款方式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
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貸款中介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自身信貸業務的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相關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
本勞務合同為不確定期限勞務合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雙方約定勞務事項完成。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熟識銀行信貸流程及相關手續,雙方所確定本勞務合同內容主要為甲方申請貸款相關工作。
2、方根據自身需要,委托乙方具體辦理在 商業銀行申請辦理抵押、擔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貸款的相關事宜。
3、工作時間根據商業銀行相關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該筆申貸工作中,甲方應當按照銀行貸款細則的規定,客觀真實提供相應申貸資料,如有虛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貸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勞務,向乙方支付報酬;在申貸過程中產生的合理性支出經乙方提出甲方核準后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勞務報酬支付
1、本次勞動工作為專項業務,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貸工作后,以實際放貸金額的5%作為乙方的勞務報酬即時支付。
第四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待該筆貸款完成則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如在申貸過程中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經雙方協商書面確認后可以補充協議終止。
2、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于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貸款中介范文2
關鍵詞:中小企業 銀行貸款 融資中介
引言
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難點之一。很多人建議拓寬融資渠道,如鼓勵中小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規范和發展民間信用,采用私募股權融資、典當融資、金融租賃等方式。筆者認為,拓寬融資渠道確實很有必要,但其建立、發展還需要假以時日。從實際情況和企業融資習慣看,目前,銀行貸款仍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途徑。就連金融業十分發達的美國,企業外部融資中貸款仍占61.9%,其中大部分貸款是由銀行提供的。 因此,破解中小企業銀行貸款難有著重要意義。本文主要著眼于銀行貸款這個渠道,分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與對策。
一、中小企業銀行貸款難的原因簡析
(一)中小企業銀行貸款難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一方對交易另一方的了解不充分,雙方處于不平等的地位。在金融市場上,資金需求者與供給者之間普遍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現象。 由于信息不對稱,容易引起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銀行發放貸款的首要目的,是在確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獲取利息收入。而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多數經營管理不規范、財務信息不規范、透明度低,銀行很難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和收益做出正確的評估;中小企業固定資產相對較少,缺少可用的抵押物;中小企業逃廢債務現象嚴重,增加了銀行貸款損失的概率,挫傷了銀行放貸的積極性。
(二)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成本收益比低也是中小企業貸款難的一個重要原因。銀行發放貸款,無論數額大小,經辦環節大致相同,每筆貸款的信息成本和成本差別不大。貸款數額越大,銀行的單位貸款管理成本越低,反之則越高。大企業貸款類似于銀行的批發業務,而中小企業貸款則類似于零售。在這種情況下,銀行貸款自然會傾向大企業。
(三)從銀行貸款的實際操作來看,中小企業貸款具有“短、少、頻、急”的特點,經常是應急性資金需求,而銀行貸款審批程序復雜、環節多,放貸周期長,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
二、解決中小企業銀行貸款難的對策建議
(一)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
1、提高經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俗話說,打鐵還得自身硬。中小企業要取得銀行貸款,首先得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經營管理能力,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具備較高的成長性和良好的盈利預期。
2、加強財務管理,增強財務信息的規范性。保證財務信息真實準確、合法合規。另外,企業高管要有意識地增強財務知識的積累,以便與銀行順利溝通。
3、加強對銀行的了解。首先,應了解各銀行的市場定位、目標客戶群、貸款品種和各品種的貸款標準。在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變化,選擇不同的目標銀行。其次,應努力了解當地各銀行負責人的貸款風格,向看好中小企業的銀行申請貸款。當然,要求一個企業家經常研究銀行可能是不大現實的,而這正是金融中介機構的用武之地。
4、學會在銀行積累信用。應在對各家銀行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上,在有可能得到貸款支持的銀行開立帳戶、辦理業務,在日常與銀行的業務往來中積累信用,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信息不對稱,取得銀行的信任。
(二)從銀行來看
1、改進中小企業信貸管理機制。針對中小企業貸款“短、少、頻、急”的需求特點,對銀行分支機構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程序,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縮短貸款審批時間,提高放貸效率。
2、積極進行金融創新,針對中小企業的特點,推出更多的金融服務產品。
一是創新貸款發放方式。對經營效益和信用記錄好的客戶,允許發放一定數額的信用貸款。可采用“一次授信、循環使用”的方式,提高放貸效率,滿足企業應急性資金需求。
二是創新抵押、質押方式。針對中小企業的不同情況,試提供可變現庫存抵押、應收賬款質押、應收貨物倉庫保全質押、商標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排污權質押、人壽保險單質押、股權質押等方式,擴大中小企業的質押品范圍。
三是創新還貸方式。由于中小企業的現金回籠更多地受制于客戶,因此,目前通行的整貸整還的還款方式對其不適用。可綜合考慮中小企業所處行業、經營狀況和回款周期等因素,開發按季付息、到期還本,按月等額償還本息,按月付息、按季等額還本等還款方式,滿足不同企業的需求。
(三)大力發展各類融資中介機構
除繼續促進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的發展外,還應大力發展信用評級、融資擔保、專業認證評估等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架設橋梁,提供便利。
1、大力發展企業信用評級機構
企業信用評級機構是專業從事企業信用資料的搜集、整理、研究、分析,評定企業信用等級并進行動態監測的機構。如果企業信用評級市場發達,評級結果可靠,必然會降低銀行發放貸款的成本和風險。
應針對中小企業的特點, 設計一套科學的信用評級指標。將一般信用評級中注重的企業經營規模調整為企業經營效益,適當提高經營性現金流、償債能力、行業發展前景、經營者素質、個人信用及管理水平等分值權重,使信用評級能幫助銀行更客觀地判斷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
2、大力發展融資擔保機構
近十幾年來,我國的融資擔保業有了較大發展,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相對于中小企業的融資需要,擔保業的發展還不夠充分,擔保體系還不完善。應進一步采取措施,規范擔保企業運作,壯大擔保機構實力;豐富擔保產品種類,提高擔保放大倍率,有效發揮信用杠桿作用;建立風險防控體系和風險分散機制,完善再擔保制度。
3、大力發展中小企業行業協會,開展行業內信用擔保
在行業協會的協助下,銀行能夠更準確地判斷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和風險所在,減少信息不對稱的風險。首先,行業協會對本行業企業的資信度、產品市場前景、設備價值的判斷會比較客觀準確,而且有行業自身的風險測算辦法。其次,行業協會負有維護行業和協會自身信譽的義務,一般不會為了幫助不符合標準的企業獲得貸款而提供不實意見。
4、發展專業認證、評估機構
主要是高科技企業標準認證服務機構和知識產權評估機構。中小企業一般不具備豐厚的資產,但其科技含量和知識產權將為其帶來良好的發展預期,進行認證、評估后,也可作為融資質押品。但高科技領域門類繁多、專業性強, 有必要建立高科技企業標準認證服務機構,對企業技術的先進性進行鑒定;對知識產權進行科學準確的評估也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由專門的中介機構來完成。
5、建立融資輔導中心
可以借鑒我國臺灣地區的做法, 由政府相關部門牽頭,組建由金融機構、信用保證機構、貿易促進機構、行業協會等組成的全方位的中小企業融資輔導中心。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進行評估,提出建議,并協助企業聯系對口的銀行和信用擔保機構。
(四)從政府角度看
1、對銀行和中介機構給予政策支持
首先,調整完善信貸政策。近年來,人民銀行已適度放開利率浮動空間,同時也注重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還可對中小企業貸款支持力度較大的商業銀行實行沖銷壞帳、補貼資本金等措施。
其次,設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銀行和融資擔保機構的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給予風險補償。
再次,對各類融資中介機構的發展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2、健全相關法律規范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信用評級機構、擔保機構、各類認證評估機構等的設立和運行有法可依。明確其法律地位,制定準入與退出標準,規定業務范圍、業務種類、工作人員的從業要求。保障融資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制定統一的行業規范、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增強評估結果的廣泛適用性和權威性。
3、加強監管
對融資中介機構加強監管,防止“中介腐敗”,確保融資中介在健康合法的軌道上運行。
對中小企業加強監管。及時認定逃廢債務行為,建立逃廢金融債務“黑名單”并定期公告。對有償還能力卻逃廢債務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嚴厲制裁,提高違約成本。
三、結論
解決中小企業銀行貸款難,需要中小企業、銀行、中介機構、政府共同努力,多管齊下,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降低中小企業貸款經營成本,實現多方共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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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孫培寬.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發展現狀及對策研究,山東工商學院學報,2010(2)
貸款中介范文3
助保金貸款業務發展的背景
中小企業蓬勃發展為商業銀行提供了巨大的信貸業務空間。國際經濟界、學術界普遍認為,中小企業將是21世紀經濟發展的主角。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中小企業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歷史階段,中小企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少中小企業已經從早期的加工、貿易等領域,向基礎設施、高新技術等領域拓展,有些地區中小企業形成了產業集群,不斷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在這過程中僅僅依靠企業的自有資金遠遠滿足不了企業發展的需要,這為商業銀行拓展新的利潤增長點帶來了空間。
融資難是當前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重大障礙。中小企業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決定了其在融資方面的特殊性,中小企業不僅會遇到由市場經濟運行以及企業自身經營不規范、抗風險能力相對弱所帶來的不利的融資環境,而且還會遇到由于金融體制和機制滯后所帶來的一些制約因素和一些缺乏基本金融原則的融資規定所帶來的不利影響,使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我國顯得更為突出,這就決定了中小企業比大企業更加依賴以銀行貸款融資為主的間接融資手段,以銀行為中介的間接融資是目前資金配置的主要形式。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最直接表現就是銀行貸款融資渠道不順暢,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鍵在于擔保難。
信用擔保機構并沒有真正起到緩釋銀行風險的作用。信用擔保是國際上公認的高風險行業,擔保機構經營的是風險,提供的服務是信用。但是當前信用擔保機構運作不規范、抗風險能力不強,在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專業人才隊伍、擔保資本金不實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不規范經營行為增加了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給擔保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目前一些大型的擔保機構也發生了缺少代償能力和代償誠意的現象。從實際效用上講,商業銀行并沒有真正從信用擔保機構方面獲得較多的風險緩釋。
商業銀行缺少靈活的中小企業不良貸款呆賬核銷自。2008年財政部出臺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雖然放寬了呆賬認定的條件和核銷條件,降低了金融機構的核銷成本,對于商業銀行建立中小企業貸款的呆賬快速核銷機制有很大的推動作用。但是,其中的一些條款仍存在比較嚴格的限制,與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實際相比有一定差距。受限于呆賬核銷政策,難以實現呆賬“應核盡核”的要求,造成了“高贏利、高撥備、高不良”的現象。這種情況與國際通行的做法有很大差異,對商業銀行的相關財務指標和外部信息披露有很大的影響,也不利于商業銀行正確衡量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真實風險成本和收益。
助保金貸款風險控制機理
中小企業助保金貸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向滿足貸款約定條件的企業發放的,在企業提供一定擔保的基礎上,由
企業繳納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及政府承諾一定比例額度補償作為增信手段的信貸業務。
中小企業助保金貸款業務總體思路
經商業銀行認可的企業納入助保金成員單位,在申請貸款業務時,先按一定比例繳納助保金,并提供一定額度的擔保,與銀行簽訂質押合同,明確助保金可以用于代償助保金成員單位的不良貸款。助保金管理機構設立一個助保金歸集賬戶,對出現的不良貸款統一調劑代償,當助保金池中資金不足代償時,地方財政部門承諾對不足部分按一定比例代償。在代償后,由助保金管理機構委托商業銀行向該客戶行使債務追索權,追索回的資金用于歸還貸款、彌補助保金和財政補償資金。這樣可以通過政府的介入、企業的互保以及相關的擔保等方面及時化解銀行的不良貸款,從而在促進企業快速發展的同時有效防范和化解企業貸款風險。
理論依據
助保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機理總體上體現了中小企業貸款的“大數定律”和“組織增信原理”,開發和整合了政府和企業的信用資源,形成增信合力。
大數定律。所謂大數定律意即在隨機事件的大量重復出現中,往往呈現幾乎必然的規律,這個規律就是大數定律。如在重復投擲一枚硬幣的隨機試驗中,觀測投擲n次硬幣中出現正面的次數。不同的n次試驗,出現正面的頻率(出現正面次數與n之比)可能不同,但當試驗的次數n越來越大時,出現正面的頻率將大體上逐漸接近于1/2。
中小企業的不良貸款率,在一定區域和一定的經濟環境下,保持一個大致的比例,從總體上看符合大數定律,如果企業繳納的助保金平均比例與中小企業不良貸款率相當,這樣從大數定律上分析,總體上可以覆蓋風險。
組織增信原理。組織增信的核心在于運用組織的信用,建設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和支柱,這就要建立一個風險控制機制和信用體系,從而使被增信一方能夠有效防范風險和減少損失。組織增信也是政府與金融機構的一種合作方式,雙方通過共建信用體系和制度體系來防范風險,體現一種共識、共建、協調、合作的關系。通過政府增信,金融機構能夠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優勢和政治優勢,有效彌補現有金融制度的不足。地方政府通過與特定金融機構的合作,能夠將政府組織優勢與金融機構的融資優勢相結合,并將其轉變為信用優勢,建設新型的市場經濟優勢,彌補信用建設空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這既是制度建設的目的和效率所在,也是組織增信推動社會信用發展的基本原理。
助保金貸款業務優勢
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對企業來講,助保金貸款適當降低了擔保要求,總體融資成本低于擔保機構擔保成本,適合那些固定資產較少、前景看好、處于快速發展階段、融資需求旺盛的成長型客戶,部分解決了中小企業保證和抵押不足面臨的融資難題。
增加商業銀行客戶資源。助保金管理機構具有政府背景,掌握很多資源,對其所轄會員企業的影響力很大。通過引薦,為商業銀行批量營銷其優質會員企業提供了平臺,有利于改善客戶結構。同時,通過助保金貸款業務加強了與政府的聯系,財政存款在商業銀行開立賬戶結算,更容易爭取到政府投資項目的金融服務主辦行地位。另外,助保金賬戶開設在商業銀行,還可增加經辦機構的存款。
提供更加廣泛的信息渠道。助保金管理機構通過會員企業可以獲得更多的軟信息,對企業家的政策風險、品德風險更有把控能力,可降低商業銀行的信息不對稱風險。助保金成員之間也可以加強監督,發揮橫向約束作用。
實現了貸款擔保方式的變革。與信用擔保機構擔保相比,助保金貸款融資成本低,而且效率高,風險控制措施更有效,在助保金池中的資金達到一定額度以后,將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信用擔保機構而成為一種新型的貸款業務擔保方式。
助保金貸款業務風險防范措施
客戶篩選工作。獲得助保金貸款的客戶必須是重點中小企業,這些企業可以由政府中小企業助保金管理部門認定,
以骨干中小企業為主體,其他優質中小企業共同組成的中小企業群體。同時,這些企業也要經商業銀行認可,實際上是建立了兩道客戶選擇門檻,風險關口已經向準入端進行了前移。
助保金管理。企業應在獲得銀行貸款前先行繳納助保金,繳納比率經商業銀行和政府助保金業務管理部門商定,原則上按貸款合同額度一定比例一次性繳納助保金。助保金繳納比率是該貸款業務的關鍵點,根據本行和當地同業存量業務的統計分析和測算進行確定,總體上助保金比例應高于同類中小企業不良貸款新增比例,使新發生的不良貸款能夠及時代償??梢圆扇 半p線控制”的就高原則,即不低于根據貸款期限要求的最低助保金繳納比例標準;同時為體現地區差異,一次性繳納的助保金比率應不低于經辦機構所在二級分行上年底中小企業平均貸款不良率水平。
政府風險補償金管理。政府財政對助保金貸款所產生的風險損失,按比例進行補償,政府風險補償資金由政府預算安排,補償比例有個底限要求,表明政府和銀行要共同承擔風險。而對于單個企業,只是提供一部分擔保,如50%的貸款比例,放大了企業的貸款額度。商業銀行應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積極搭建促進助保金貸款業務合作平臺。商業銀行還應與中小企業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局、工商聯等)進行洽談,共同商定合作方案,爭取由政府部門投入部分資金作為助保金池鋪底資金,形成資金的規模效應和杠桿放大效應。對于政府預算安排的風險補償金,應明確其有合理的補償比例。爭取企業繳納的助保金、企業提供的擔保和政府分擔的風險補償金一起能夠覆蓋單筆貸款,以降低貸款風險。
貸款中介范文4
中小企業貸款難對策措施
一、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現狀分析
由于我國針對證券市場以及債券市場的準入標準設置了很高的門檻,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幾乎不可能通過資本市場這一途徑獲取資金。通過銀行進行貸款基本上已經成為當前我國中小企業進行融資的唯一選擇,但是這一途徑也并不是那么順利。
一方面,由于大中型企業較中小企業具有更高的信用等級以及更大的可抵押資產規模,使得我國銀行貸款絕大部分被大中型企業所獲取。即便中小企業能夠通過銀行審批,具備了貸款申請條件,銀行往往會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作為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使中小企業貸款成本大大增加。
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迫不得已走民間借貸的道路。由于銀行貸款渠道不暢,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中小企業不得不選擇民間借貸這一方式。但是民間借貸的融資成本非常高,而且操作流程具有一定的隨意性,使得借貸雙方都面臨多方面的風險,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穩定運營。
二、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原因分析
導致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長期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體說來,主要由以下三個方面:
(一)中小企業自身綜合素質不高
首先,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數都是家族制管理體制,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企業經營決策基本上都是企業所有者一個人說了算,缺乏有力的調研分析,給企業的日常運營增加了風險;其次,我國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機制不健全,財務信息透明性差,銀行往往不能全面、準確的掌握中小企業的財務信息以及運營情況,這就導致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評估較低;再次,我國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資產有限,再加上缺乏有力的擔保支持,導致中小企業抵押貸款的可行性很低。
(二)缺乏健全的金融服務體系
我國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尚未成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金融機構,現有銀行金融機構也沒有設置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部門;其次,銀行為了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對中小企業貸款設定的門檻較高,中小企業不僅需要承擔較大型企業更高的利率,而且還存在搭售其他理財產品等現象,使中小企業貸款成本負擔過重;再次,我國中小企業具有規模小、經營機制靈活、資金周轉周期短等特征,但是銀行貸款往往程序比較復雜、流程時間比較長,不能有效解決中小企業對于資金的需求問題。
(三)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
首先,我國尚未構建起完善的信用擔保機制。由于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比較低,單純憑借中小企業自身的力量幾乎不可能獲得銀行貸款。最近一段時期以來,盡管我國許多地方已經成立了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中介機構,但是仍然處于起步階段,各方面機制還不健全,不能充分發揮對中小企業擔保的有力支持功能;其次,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尚不完善。就我國當前的立法現狀來看,并沒有一套保障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法律體系,尤其是在針對中小企業貸款領域的立法現狀仍然處于空白狀態。
三、有效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對策措施
針對上述部分關于我國當前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原因分析,筆者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對策措施,以期能夠對我國當前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有效解決提供一點可借鑒之處:
(一)中小企業自身應當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首先,中小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提升自身運營的穩定性;其次,規范財務會計制度,提升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從而實現自身在銀行信用評估中的等級;再次,注重銀企關系的良好維護,爭取最大限度的獲得銀行的信任與認可。
(二)加快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建設
首先,應當在銀行內部設置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簡化中小企業貸款審批流程,逐步增加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在銀行業務中的比重;其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完善財產抵押制度和貸款抵押物認定辦法,采取動產、應收賬款、倉單、股權和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貸款質押不足的矛盾。要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再次,要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堅持能動性、預見性、協同性、創造性等原則,多渠道增加擔保資本金,增加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規模,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用,延長擔保期限。
(三)加大針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應當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充分運用降低稅率、稅收減免、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等政策,積極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其次,需要完善中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提高中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效率,抓緊建認完善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鼓勵建認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損失給予適度風險補償;再次,應當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全面清理整頓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重點是行政許可和強制準人的中介服務收費、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
四、結束語
通過上述幾個部分的分析與論述,我們可以看到,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已成為推動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所面對的一個重大課題。我們應當充分認清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現狀,認真分析導致這一問題產生的原因,從中小企業自身、金融服務體系以及國家政策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只有這樣,才能為我國中小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的資金支持,才能推動其為我國經濟建設作出更大更多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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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中介范文5
摘 要 經過2008-2012四年的實踐,小額貸款公司已取得了跨越性的發展,至2013年3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6555家,貸款余額6357億元。然而小額貸款公司的成立、發展真如金融監管當局設想的那樣緩解或解決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嗎?本文試圖從中小企業融資難成因、實踐中典型小額貸款公司類型兩個方面分析小額貸款公司在實踐中是否真正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并進一步指出小額貸款公司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時自身擁有的優勢和面臨的困境,最后給出了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 小額貸款 中小企業 小貸公司分類 融資難 可持續發展
一、前言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09年初,我國共有中小企業1000萬個,占企業總數的90%,從業人員1.74億;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已占全國GDP的50%以上,所解決的就業量占全國城鎮總就業量的75%。
與此同時,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特別是無法獲得與國有企業一樣的銀行貸款條件,融資難一直是限制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發展的最致命的因素。蘇志鵬(2010)對我國中小企業資金來源作了一個統計,統計發現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主要融資方式不唯一)中自身積累在企業總數中占到86%,銀行貸款占到76.7%,非正規信貸占到52.9%,發行企業債券占到3.5%,發行股票占到11.4%。另一組數據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達到10.8萬億元,同比增長25.8%,占全部貸款的19.6%。
顯然我國傳統金融制度的設計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設置了一道道難以逾越的屏障,即使中小企業愿意承受更高的利率水平和更高的費用,也難以從傳統融資渠道獲取資金。2008年我國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帶來了金融領域概念上顛覆性的變革,越來越多的民間資本被允許進入信貸領域為中小企業扶危解困。試點近四年來,小額貸款公司蓬勃發展,截至2013年3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6555家,貸款余額6357億元,全年新增貸款434億元。然而,來自媒體及學界出現一些聲音質疑小額貸款公司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方面的作用,如洪正(2011)便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因需要全部自有資本運營,對民營資本監督效率提出了過高要求而難以在農村地區普遍設立。本文余下部分擬從中小企業融資難成因和小額貸款公司實踐現狀兩個方面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作用進行探討。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成因
(一)中小企業自身原因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的特點有三:第一,企業自身經營管理能力較差,產品品種較單一,科技含量低,市場核心競爭力不強,經營風險大;從資產上看,部分中小企業自有資金占比低、資產負債率高,達不到銀行授信的基礎條件;從管理上看,部分中小企業缺乏健全的財務制度,運作不規范,不能提供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第二,融資信用不佳,中小企業本身規模較小,承受經營波動的能力較差,其一旦進入經營困境,銀行就很難回收貸款本息。此外,一些中小企業還款意識淡薄,在交易和融資關系中不講信用,往往故意拖欠貸款。第三,缺少擔保措施。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原則上都需要擔保,但現實中中小企業有效擔保措施缺乏。
(二)外源融資渠道不暢
企業外源融資包含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為何我國中小企業外源融資中的直接融資比例如此低下?黃毅(2010)認為我國直接融資門檻過高是中小企業不能通過直接融資來籌集資金的主要原因。在2007年以前,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對企業規模有著嚴格的限制,這相當于阻斷了我國中小企業通向債券市場的道路。2007年監管層首次允許中小企業通過“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形式在債券市場上融資,但數量十分有限。我國資本市場對于企業同樣有著嚴苛的要求,即使要求相對較為寬松的創業板,對于企業上市的基本盈利要求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積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這只是基本條件,實際上市發行審批要比這些條件嚴苛得多。這些要求將絕大部分中小企業拒之門外。
企業的外源融資的主要渠道是通過銀行貸款,在我國企業是否又能夠很順利在銀行得到貸款呢?封丹(2009)闡述了這樣一個事實,大型銀行出于成本收益的考慮,很不情愿向中小企業貸款。一方面,銀行為了了解中小企業的真實情況,往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甄別,因為中小企業并不像大企業那樣擁有雄厚的資產和規范的報表等“硬信息”來展示自身實力,而銀行信貸人員在調查過程中又不能很好地將調查的信息有效地傳達給銀行的貸款審批部門,因為有關企業的市場、品格等“軟信息”在向上傳遞過程中會發生耗損。徐忠和鄒傳偉(2010)的研究得出了同樣的結論,“硬信息”在傳遞過程中更不容易失真,可以脫離其產生的特殊語境而存在,而“軟”信息在傳遞過程中則容易失真,信息耗損量很大。中小型金融機構由于審批層級較少,更容易識別和接收企業的軟信息,而大型金融機構由于審批手續發展,層級過多,更多地依靠識別企業的“硬信息”進行貸款的風險控制。史晉川、黃燕君(2003)早就發現了這一現象,其在研究溫州、臺州的實證分析中便指出中小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有著長期互動關系,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必須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三、小額貸款公司實踐效果
服務“中小企業”和“三農”是我國金融監管當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初衷,那么小額貸款公司是否能夠緩解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這一難題。若能夠緩解,則效果又是如何呢?楊虎鋒、何廣文(2012)對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能否惠及三農和微小客戶進行了考察,發現小額貸款公司傾向于服務微小企業和農村大戶。現階段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模式可以概括為關系信貸模式、信貸工廠模式、產業鏈模式及信用貸款模式等,以下具體分析這四種經營模式的特點和典型代表。
(一)關系信貸模式
關系信貸模式小額貸款公司主要是針對地域嚴格劃分,針對該地區進行深度挖掘。這類貸款公司對客戶的硬信息要求相對偏低,而更重視客戶的軟信息,并通過對客戶的不斷接觸來提高對客戶的熟悉度,來確保對客戶風險敞口的把控,四川南充美興小額貸款公司是關系信貸模式的典型代表。
四川南充美興小額貸款公司是中國首家外資小額貸款公司,于2007年10月注冊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南充美興公司貸款余額超2億元,有貸款客戶8550戶,平均貸款金額3.7萬元。在獲取客戶真實信息上面,南充美興小貸公司十分重視社會化的軟信息(非財務指標),要求客戶經理和客戶建立良好的溝通和熟悉度,甚至需要和客戶周邊建立熟悉度,并以了解到的真實信息作為評判標準;針對小微客戶,南充美興小貸公司將注意力集中在第一還款來源,并且不把還款來源建立在未來的收益上,而只關注現在的收益,重視產品與經營周期的一致性,重視現金流與還款計劃匹配等。這些舉措都顯示南充美興小貸公司針對小微客戶的特點量身打造了自己的信息采集機制和創造了個性化的信貸產品。
(二)信貸工廠模式
信貸工廠模式的小額貸款公司追求規?;?,通過風險分散原理,把客戶群體分散到不同區域以及不同行業,達到風險分散的效果。此種模式更要求在貸款產品、評級授信體系上的標準化,以及業務流程化,對小微貸款貸前調查、審查審批、貸款發放、以及貸后管理等業務流程按照工廠“流水線”作業模式進行批量化的操作。富登小額貸款公司是該類小額貸款公司的典型代表。
富登小額貸款公司是一家面向年營業額在6000萬人民幣以內的微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專業融資服務的外資小額貸款公司,目前它在重慶、四川、湖北均有機構。它在信貸工廠的模式上結合了關系信貸模式,在標準化復制擴張的同時提出以社區銀行模式。富登小額貸款公司整體操作基礎是信貸工廠模式,在產品設計和審批流程上嚴格強調標準化;而對客戶管理上以社區銀行模式,強調客戶經理與客戶大量接觸,形成良好的關系信貸模式。
(三)產業鏈模式
產業鏈類小額貸款公司是依附某行業龍頭企業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此種小貸公司針對龍頭企業產業鏈上下客戶提供融資服務,通過上下企業資金流動形成價值鏈:第一,依附龍頭企業建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對其產業鏈上下游貸款客戶熟悉程度高,能夠有效判斷客戶的經營狀況,把控第一還款來源;第二,龍頭企業對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都存在很大程度的掌控權,產業鏈貸款通過龍頭企業對貸款客戶貨物以及資金的把控以及提供一定貸款保證等方式形成有效的風險把控措施,能夠有效把控第二還款來源。龍馬興達小額貸款公司是這類模式小貸公司的典型代表。
龍馬興達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瀘州老窖集團發起組建,該公司針對產業鏈企業主要進行了三個創新:第一是流程創新,真正實現調查與風險審查雙軌并行,重點對瀘州老窖產業鏈及酒業園區企業等的信貸審批流程簡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第二是信貸擔保創新,針對產業鏈企業土地所用權和使用權分離的情況,龍馬興達把握實質風險,實現瀘州老窖酒業園區內企業無產權證廠房承諾抵押,提貨權質押貸款等;第三是信貸產品創新,為解決企業生產、建設、儲備等不同時時段的資金需求,為產業鏈及園區客戶量身定制了一份信貸產品套餐。
(四)信用貸款模式
信用貸款模式的小額貸款公司主張要高度體現客戶自身的信用,所有的貸款均不要求資產抵押。它們認為:一方面中小微客戶一般難以提供資產抵押;另一方面,小額貸款機構若追求資產保障,不利于與銀行、典當行等競爭對手細分市場。因此更多地嘗試信用技術的運用,在選擇客戶時,以其自身的經營狀況為主要評判標準。
瀚華信貸便是一直堅持信用貸款模式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典型。瀚華信貸于2008年9月創立,以個體工商戶、微小企業、進城務工人員、城市貧困人員等為主要客戶群體。瀚華在日常的經營活動走以無抵押、小規模的客戶為主要群體的專業化經營道路,不斷地嘗試信用技術的運用,在選擇客戶時,以其自身的經營狀況為主要評判標準,經過不斷地實踐探索和學習研究,找到了一條以堅持“小額、分散”為業務特點信用貸款模式之路。
四、小額貸款公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優勢與劣勢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優勢
1、貸款額度小,審批流程快
個體工商戶及小微企業資金金需求表現出規模小、時間急、頻率高的特點,難以達到銀行貸款條件,貸款可得性很低,小額貸款公司對這部分不具備抵押擔保能力但有未來償債能力的客戶,發放小額信用貸款,滿足了有發展潛力的困難客戶融資需求,并且貸款審批程序短,本地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者對當地經濟情況、產業狀況、風土人情都比較熟悉,一筆貸款從申請到發放短則一兩天,長則三五天,很好地解決了中小微客戶對資金“短、頻、快”的需求。例如四川南充美興小額貸款公司平均貸款金額在2-3萬元之間,通過對客戶信用情況、經營歷史及經營資產的評估,每筆小額貸款的發放時間一般控制在2天以內;廣東萬穗小額貸款公司有專門微貸部,專門為小商戶、小生意人、農戶提供全信用的微型金融服務,他們平均0.78個工作日發放一筆小微貸款。
2、依靠地緣優勢或者產業鏈優勢,能夠有效識別軟信息
與外生性金融組織相比,內生于產業集群的小額貸款公司有其先天優勢:
第一,小額貸款公司根植于產業集群內部社會網絡,信息獲取準確、及時,具有優勢。小額貸款公司股東基本上都是本區域知名企業和個人,區域經營,借貸各方之間比較熟悉,加之“血緣”、“地緣”和“業緣”的關系,貸款人對借款人的人品及資信程度、經營狀況、借款用途和償還能力等較清楚,交易成本下降,交易效率上升。
第二,小額貸款公司與產業集群內企業建立起重復博弈機制,違約風險小,交易穩定且持久。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是當地的骨干企業,貸款客戶許多是主發起人的上下游企業、產品用戶等,主發起人不僅能獲取銀行等外部機構難以獲得的信息,而且對這類客戶的還款還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3、選擇差異化競爭策略,市場潛力大
小額貸款公司針對市場格局,看重客戶的未來償債能力,采取差異化競爭策略,找準市場切入點,服務對象以無法滿足正規金融機構融資條件、不能得到正規金融機構服務的農戶、微小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主,避免了與金融機構直接正面競爭,成為正規金融體系的有益補充。
4、風險控制模式更符合中小企業
中小微企業有效擔保不足,因此很難獲得銀行親睞,加之傳統商業銀行很少對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即便發放也大多數是抵押貸款,這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一大原因。而現有小額貸款公司中,由于經營機制靈活及基于對當地經濟狀況、產業狀況的熟悉度,通??梢噪S時根據客戶的實際情況制訂不同的風險控制措施,且多數擔保方式為保證及信用,這恰恰迎合了現在大多數中小微企業的現實需求。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劣勢
1、后續資金來源不足
由此受制于“只貸不存”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只能來源于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且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0%。無論哪一種形式,在民間融資需求量巨大而貸出去的資金短期內無法全部收回的情況下,貸款公司最終都將面臨資金短缺的問題,嚴重影響貸款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
2、稅負較重,收益偏低
小額貸款公司雖不屬于金融機構,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25%。但按國稅函發〔1995〕156號文件規定,只要發生貸款行為,就要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所以小額貸款公司除了繳納企業所得稅還須繳納營業稅,綜合稅率超過5%。除上述主體稅種外,小額貸款公司還可能涉及諸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其他稅種。盡管小額貸款公司利率高,但由于小額貸款的額度小、風險大,占用人力多導致其運營成本較高。即使是能獲取較高的貸款利息,但如果現有稅收政策不改變的話,小額貸款公司在未來1-3年難以產生很好的經濟效益。
3、身份認定模糊,發展前景不明
當前我國政府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界定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范疇,沒有形成完善成熟的監管體制。主要表現為:第一,定位和監管主體不明確。雖然相關政策明確指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小額貸款公司可以轉變為村鎮銀行,但根據銀監會的《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的嚴苛規意味著,村鎮銀行必須由銀行控股或者全資經營。而目前大多數小額貸款公司,其資本幾乎全部為私人資本。所以小額貸款公司的發起人要想將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必須將相應股份轉讓給銀行,這對于很多小額貸款公司的發起人來說是難以接受的。同時,這樣也必然會改變小額貸款公司靈活多變的經營機制,喪失其本身的優勢。而在這樣的制度下,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前景不容樂觀。
4、信息化程度不夠
現在仍有大部分小額貸款公司沒有相對應的會計核算系統及業務操作系統,多停留在手工操作的層面上。各項信貸業務不能實現貸款管理的電子化以及資金的實時代收付,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能力和發展空間。另外小額貸款公司目前尚未接入人民銀行信用報告查詢系統,對借款人信用查詢有所不便。
五、建議
小額貸款公司匯聚民間資本,并開創出多種多樣的信貸模式以解決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融資難,但受政策限制,發展仍然面臨著資金來源、稅負較高、前景不明、信息化程度低等困境。為此,本文建議從開辟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渠道、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地位、減輕稅負、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和允許小貸公司業務多元化等來實現小貸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從而更好的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一)開辟后續資金來源渠道
在我國,小額貸款公司還不宜開辦存款業務,主要原因是我國存款市場發展得已很充分,競爭也很激烈。如果小額貸款公司吸收存款,受影響的群體將比較大,造成的社會影響也比較大,一旦發生經營困難,容易釀成社會系統性風險。因此,不能讓小額貸款公司吸收存款,但在其經營情況良好的前提下,可以循序漸進地開辟后續融資渠道:
一是可以由國家財政、政策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共同出資建立小額信貸基金,由小額信貸基金將資金批發給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則充當零售商,按照小額、分散的原則,重點解決小企業和三農的資金需求問題;
二是建立貸款擔保機制,由地方政府為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相對應的擔保公司或擔?;稹U磕瓿闪;?,通過擔保基金的杠桿效應擴大小額貸款。
三是引入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并沒有轉嫁信貸產品的風險,小額貸款公司仍然承擔主要的風險,但同時可以對外融資,獲得一定的流動性,并且獲得一定的利差收益。
四是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按照目前大多數小額貸款公司的規模和經營能力,暫時無法躋身主板或者中小板市場,但是有望通過“新三板”實現股權融資。
(二)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地位
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主要是依據國家銀監會、人民銀行、金融辦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文件。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確,經營中存在頗多限制,且稅負較重,使得小額貸款公司常常痛失良機。因此,應盡快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地位,可將其認定為準金融機構,同時制定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為保護小額貸款公司的合法權益和進行有效監管提供法律依據。
(三)加大產品創新力度
鑒于中小企業的金融需求表現出多層次的需求,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中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對不同的目標群體制定不同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擔保方式和還款方式,通過靈活多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來滿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小貸公司擔保方式靈活,因此較傳統商業銀行在貸款產品上創新的局限性更小,小額貸款公司一方面自身要加強信貸產品的創新,積極探索信用貸款、聯保貸款、權益質押貸款等多種貸款方式;另一方面也可按照貸款的不同期限設計出不同計息方式的信貸新產品,在保持較高流動性的同時,規避和控制不良貸款;同時還應加強與第三方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的合作,利用他們的優勢進行產品創新,不斷拓寬業務空間,進一步提高競爭力。
(四)業務多元化
自2008年5月,銀監會、央行下發了《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后,小貸公獲得了蓬勃發展,但整體來講盈利能力較差,一方面是因為稅負較重;另一方面卻是緣于小貸公司目前業務范圍仍十分單一,基本以貸款為主。因此為促升小額貸款公司盈利水平,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規范可持續發展,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對于經營管理好、風險控制能力強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當放寬經營范圍,經所在地金融辦或者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審批同意,報省政府金融辦核準后,可開展保險、信托、票據貼現、資產轉讓等新業務試點工作,拓寬金融服務范圍,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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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中介范文6
關鍵詞:資產負債期限結構;委托-問題;市場壟斷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5-0016-05
問題的提出及評述
期限匹配是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的一個基本要求。期限不匹配尤其是過度的短借長貸會給銀行業帶來流動性風險和利率敞口,甚至釀成危機。由于金融市場不完善,中國的銀行通常無法自主選擇負債-存款的期限結構,但卻可以自主選擇資產-貸款的期限結構。所以,根據經典銀行理論,銀行應該根據負債結構來選擇與之相匹配的資產結構,也就是說,銀行應該主動調整資產的期限結構,使其與負債的期限結構的變化保持某種一致性。然而,中國銀行業資產、負債期限結構的實際變化趨勢明顯背離了上述理論原則。自1997年以來,中國銀行業長期負債-存款的比例在急劇下降-見圖1,定期儲蓄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比率從1996年前的4以上,下降到2006年的1.76;而長期資產-貸款的比例反而在急劇上升,中長期貸款/短期貸款比率從1996年前0.3以下,上升到2006年末的1.08。為什么中國的商業銀行偏愛發放長期貸款
對這個問題存在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可稱之為“金融抑制論”。認為:1997年以前中國銀行業的中長期資產比例受到金融抑制,低于正常水平,1997年以后銀行才真正擁有貸款自,因此,中長期貸款比例的迅速上升不是對期限匹配原則的違背,而是對正常水平的回歸。筆者不同意這個觀點,因為金融抑制的基本做法是限制資本市場發展,讓銀行為企業提供長期的、低利率的資本性融資,也就是說,金融抑制的結果應該是銀行中長期資產比例高于正常水平,而不是低于正常水平,所以,放松管制后,銀行中長期資產比例理論上應該降低,而不是上升。
第二種觀點可稱之為“需求決定論”。認為:中國的資本市場不發達,長期資金需求必須通過銀行來滿足;尤其是2000年以來中國的固定資產投資、住宅和汽車消費等的迅速增長改變了貸款需求的期限結構,長期貸款需求相對增加必然導致銀行長期資產比例上升。中國人民銀行在《2004年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就持這種觀點。筆者承認需求因素對商業銀行貸款的期限結構有重大影響,但我們認為,需求因素不足以說明全部問題。理由是,期限匹配是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難道商業銀行因為需求因素就可以放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原則嗎這說明,要完全解釋這個問題,必須從供給方面尋找答案。同樣是在這篇報告中-專欄7,文中指出,目前我國短期貸款供給偏少,中長期貸款供給過多,短期資金利率偏高,長期資金利率偏低,收益率曲線不合理。這就更加說明,問題不是出在需求方面,而是出在供給方面。
第三種觀點可稱為“理論”。認為:銀行官員的行為取決于信息結構、銀行的內部治理和監督考核制度以及政策環境,因此,貸款期限結構變化是銀行官員行為的結果。比如說,1998年以前中國實行貸款限額控制,存在供給配給,在這種體制下,銀行官員偏好發放短期貸款,因為這樣借款人就不得不經常為貸款展期求上門來,銀行官員可以通過縮短貸款期限來設租;1998年以后,貸款限額控制取消,租金消失,銀行官員不再人為縮短貸款期限,貸款期限自然變長了。理論的邏輯結果往往是建議進行產權制度、治理結構和內部監督考核機制改革。
但是,中國銀行業中長期貸款比例異乎尋常地上升的原因,僅僅是因為銀行官員的行為嗎西方發達國家的銀行同樣存在著問題,為什么沒有出現中長期貸款比例上升現象為什么1997年以來中國一直在大踏步地進行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治理結構和內部監督考核機制改革,而中長期貸款比例仍然持續大幅度上升理論并不能解答這些問題。
本文試圖為這個問題提出一種新的解釋,這種解釋可稱為“市場結構決定論”。我們認為,中國銀行業中長期貸款比例上升是銀行業壟斷的市場結構的結果,在壟斷的市場結構下,銀行官員的最大化行為使得他們更加偏好發放長期貸款,而不是短期貸款。
理論模型
在這一部分,我們將運用委托―理論建立一個分析框架:委托人-銀行股東或上級對銀行官員的業績進行考核,以決定該官員的獎懲升遷,銀行官員則對貸款期限作出選擇以最大化自己的政績。為此,我們分三步走:第一步,對委托人-銀行股東或上級的目標函數進行界定,找出貸款的最優期限和完全競爭市場均衡條件,作為靜態比較的參照系;第二步,對銀行官員的目標函數進行界定,找出銀行官員的最大化選擇,并進行比較靜態分析;第三步,證明在壟斷條件下,銀行官員偏愛發放長期貸款。
(一)貸款的最優期限
(二)銀行官員的最大化選擇
我們假設:
銀行官員在本崗位上預計任職至時期N,N期以后,由于干部交流、升遷或辭職、退休等原因,該官員離開該崗位。同時假設委托人-銀行股東或上級對銀行官員進行經營業績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是看該官員的“政績”,即創造了多少利潤。但考核時存在信息不對稱,委托人無法準確地評價人對利潤的貢獻,人對自己的實際貢獻掌握了更多的信息,所以,如果發生損失,人總是可以找到很多有說服力的理由來為自己推脫責任,如果實現盈利,人總是可以找到很多有說服力的理由來夸大自己的貢獻,也就是說,存在“爭功諉過”現象。我們用責任函數θ-t來表示銀行官員對貸款所負責任大小隨時間t變化而變化。責任函數θ-t實際上是衡量外部性程度的一個變量,θ=1說明官員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不存在外部性;θN時,在[0,N]期間,銀行官員既審批貸款,又管理貸款,貸款責任較容易認定,不存在外部性,θ-t=1;但在-N,T]期間,該官員已經離開原崗位,雖然貸款由其審批,但不再歸其管理,事前審查責任和事后管理責任不可能分得一清二楚,外部性就不可避免了,0≤θ-t≤1。離職時間越長,責任就越難分清,外部性程度就越大,因此≤0。總結起來,我們對責任函數θ-t進行了如下規定:
用命題1,我們可以解釋,為什么在同樣都存在問題的情況下,中國銀行業中長期貸款比例不斷上升,而西方發達國家的銀行業卻沒有出現貸款期限變長的趨勢。因為在西方發達國家,銀行業競爭程度更高,貸款利率完全反映了項目的風險信息,發放長期貸款雖然能夠帶來更高的利息收入幫助銀行官員改善政績,但高風險的長期貸款對政績的負面影響也較大,這兩種效應相互抵消,所以西方的銀行官員對長期貸款并無明顯偏好。但在中國,由于銀行業壟斷程度較高,較高的貸款利率更多的是市場壟斷的結果,而不是項目風險信息的正確反映,發放長期貸款對銀行官員政績的正面影響超過了負面影響,對于銀行官員而言,最大化政績函數的最好方法是發放期限超過自己任期的貸款,這樣,壟斷所產生的高利率可以幫助自己改善政績,而未來的貸款風險損失則可以藉口自己已經“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把責任推脫到后繼者的貸后跟蹤管理不力上。
從命題l可以得出一個推論:壟斷程度下降,壟斷利潤減少,會削弱銀行官員對長期貸款的偏好,減緩長期貸款比例上升勢頭。那么,為什么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商業化改革以來中國銀行業的競爭程度在不斷增加,壟斷程度在不斷下降,商業銀行之間的價格競爭也開始出現,而中長期貸款比例仍會迅速上升呢我們認為,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方面,雖然中國銀行業的競爭程度在增加,壟斷程度在下降,但目前還遠未達到完全競爭水平,利率形成機制還未市場化,由于存在貸款利率下限,商業銀行之間的價格競爭并不足以保證利率下降至完全競爭水平,因此,銀行官員對長期貸款的偏好始終存在;另一方面,如命題2所證明,銀行官員對長期貸款偏好的強烈程度,不僅與市場壟斷程度有關,而且與商業銀行內部的業績考核力度有關,雖然我國銀行業壟斷程度下降了,但商業銀行內部的業績考核力度也大大提高了,如果后者的影響超過了前者,那么,銀行官員對長期貸款的偏好會更強烈。
命題2:在壟斷條件下,業績考核制度越嚴厲,則最優貸款期限T越大。
證明:由于在[0,N]期間,銀行官員既審批貸款,又管理貸款,貸款責任較容易認定,不存在外部性,θ-t=1,所以,業績考核制度嚴不嚴厲,區別主要是在θ-t函數在[N+∞]區間的取值上。考核制度越嚴厲,說明貸款責任認定受時間變化影響越小,函數下降趨勢越平緩,即曲線曲率越小;考核制度越松,說明貸款責任認定受時間變化影響越大,函數下降趨勢越陡峭,即θ-t曲線曲率越大。
在極端情況下,如果實行“大鍋飯”體制,不對銀行官員作業績考核,θ=0,=0和-和--iθ-T兩條曲線完全重合,則最優貸款期限T與銀行官員的剩余任期N無關,貸款期限必須由其他因素來解釋。
用命題2,我們可以解釋,為什么中國銀行業一直處于壟斷狀態,但1997年以前并沒有出現中長期貸款比例上升趨勢,直到1997年以后才出現長期貸款比例上升趨勢。因為1997年以前,中國銀行業并沒有真正重視不良貸款問題,地方政府對銀行業的干預被認為是不良貸款產生的主要原因,銀行內部仍然實行“大鍋飯”制度,很少追究銀行官員的個人責任,所以,銀行官員不需要通過發放長期貸款來逃避個人責任;而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后,中國開始真正重視銀行業的不良貸款問題,在采取不良貸款剝離和央行大區行制度改革兩大措施減少政府干預對不良貸款的影響后,我們開始對銀行官員的貸款責任進行考核,甚至一度出現了“貸款責任終身制”和“貸款本、息回收率必須達到兩個100%”等過于嚴厲的考核傾向。與此同時,在處理金融風險和不良資產過程中,當局發現,官員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過長、貸款審批責任過于集中容易滋生腐敗,造成金融風險,所以,從那時開始,我們強調要搞干部交流、審貸分離和集體審批,這樣做雖然減少了官員的腐敗行為,但對貸款責任的認定卻變得困難起來。壟斷的市場結構、嚴厲考核和貸款責任認定困難,使銀行官員對長期貸款情有獨鐘,對短期貸款避之唯恐不及。這就是為什么1997年以來我國短期貸款增長趨緩甚至停滯-年均增長約6%,最低僅0.7%,而中長期貸款卻增長迅猛-年均增長約25%,最高達40.5%,從而中長期貸款比例迅速上升的原因了。
結論和政策含義
比較股東最優化和銀行官員政績最大化這兩個一階條件,我們發現,有兩種方法可以消除這兩個一階條件之間的不一致。
自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以來,中國就在探索怎樣解決銀行官員嚴重的問題。一直以來,我們始終認為,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我們的干部考核制度不合理,因此,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法是建立合理的干部考核制度。因此,我們對銀行業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先規范內部管理,再進行利率市場化和取消競爭限制”,認為只有先完善銀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把國有銀行改造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才能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取消銀行業的競爭限制;在把國有銀行改造為真正的市場主體之前,必須通過限制競爭、制造壟斷租金等手段來維持管理不善的銀行體系-赫爾曼等,1997。為此,我們幾乎學習借鑒了英、美、日、歐等世界上所有發達國家一流銀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但奇怪的是,這些制度,不管它們對于西方的銀行多么有效,一旦來到中國,就會水土不服,起不到多少作用,解決不了中國銀行官員的問題,成為一個難解之謎。
本文發現,行為并不是問題的唯一原因,導致問題產生的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壟斷。所以,我們得出了一個與傳統觀念完全不同的結論:解決問題的關鍵,不僅僅在于完善銀行的內控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更重要的是讓利率市場化和鼓勵銀行業的競爭中國銀行業目前“先規范內部管理,再進行利率市場化和取消競爭限制”的改革方式存在內在缺陷,因為,根據本文的模型,如果沒有利率市場化和市場競爭,銀行官員的行為將始終存在偏差,銀行的內部管理就不可能規范所以,正確的改革方式應當是兩者同時進行。林毅夫、蔡防和李周-1997認為,只有在市場競爭條件下,企業的利潤才能為企業的內部治理和考核提供一個“充分信息統計量”,企業的行為才不會出現偏差,產權可能是無關的。本文的觀點及主張實際上與他們非常相似,而本文的主要貢獻則在于以銀行貸款期限問題為切入點,以更為形式化的方式對這個命題作出了證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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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毅夫蔡,李周. 充分信息與國有企業改革[M]. 上海:上海三聯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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