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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專項計劃申報材料范文1
[關鍵詞] 基層科普 專項資金 管理實踐 成效
近年來,福建省越來越重視基層科普工作,不斷加大對基層科普服務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2006年起,在省科協年度部門預算中設立了基層科普專項資金。該專項資金從省級財政性資金中安排,專門用于獎補扶持基層開展科普相關工作,年度規模從2006年的100萬元發展至2011年的1420萬元。該專項資金管理遵循統籌兼顧、規范管理、專款專用和績效評價的原則,注重發揮引導和杠桿作用。
1 基層科普專項資金設立情況
2011年,福建省基層科普專項資金包含4個分專項:一是基層科普設施與陣地建設專項資金,從2006年起設立,每年安排100萬元,用于補助基層科普車(含科普大篷車)和科普專用設備的購置更新、科普網站建設等,提升市、縣(區)科協自身能力。二是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資金,從2007年起設立,2007~2009年每年安排250萬元,2010年起每年安排320萬元,用于獎勵和補助在農村基層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范基地、農村科普帶頭人開展基層科普相關工作,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的通知》,促進科普惠農長效機制的建立,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三是農村科普和農民科技培訓專項資金,2007年由省級財政追加安排、從2008年起設立,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補助科普惠農宣傳欄、服務站建設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項目及獎補省科普先進縣(市)、鄉鎮,增強農村科普宣傳和培訓能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四是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資金,從2010年起設立,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補助市、縣(區)科普場館布展設計、展品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建設,旨在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科協等部門關于福建省科普場館平臺建設規劃(2010~2012年)的通知》,推動市、縣(區)科普場館建設,提升基層科普展教能力和水平。
2 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管理的基本做法
通過積極實踐探索和不斷揚棄創新,福建省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管理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2.1 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
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促進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管理科學化、規范化。2007年,省科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獎補資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2008年,省科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科普“一站一欄一員”建設的通知》,該文件制定了《福建省科普惠農服務站管理制度》、《福建省科普惠農宣傳欄建設標準》、《福建省科普惠農宣傳員管理制度》。2009年,省科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福建省科普惠農服務站建設工作的意見》。2011年,省科協、省財政廳聯合制定出臺《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在該辦法中,共設總則、目標與原則、申報與評選、組織實施、表彰獎勵、資金管理等六章共四十二條,規定了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資金的用途、開支范圍、預算申報審批程序等,明確了專項資金由獲得獎補資金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所在的縣(市、區)科協、財政局共同負責管理,由縣(市、區)財政局統一撥付到縣(市、區)科協,實行報賬制管理,同時強調加強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2.2 規范項目申報評定程序
根據福建省基層科普專項資金所含各分專項的不同用途,在項目申報表中設置相關支出績效目標內容,組織基層規范申報??破栈蒉r興村計劃專項資金申報范圍面向農村基層,符合《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推薦范圍和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可申報。各縣(市、區)科協和財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地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填報《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資金項目預算表》等申報材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推薦單位和個人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將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上報設區市科協和財政部門。設區市科協和財政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各縣(市、區)推薦名單進行復核,提出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上報省科協和省財政廳。省科協和省財政廳根據各設區市的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深入調研,審查申報材料,組織專家評選出福建省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并在省級媒體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予以表彰獎補。農村科普和農民科技培訓專項資金申報范圍是縣(市、區)科協,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資金、基層科普設施與陣地建設專項資金申報范圍是市、縣(區)科協,要申請上述專項資金補助,須向省科協提交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經審核、匯總后,提交專題會議研究評審。會上評定通過的補助項目及金額由省財政廳和省科協聯合下達到有關市、縣(區)科協和財政部門。
2.3 加強項目執行跟蹤監控
重視開展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項目執行過程以及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跟蹤督促檢查調研,采集相關信息并加以匯總分析,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程、資金支出進度和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總結經驗,糾正偏差。2008年,省科協印發《關于報送科普惠農興計劃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通知》,要求獲得2006年、2007年獎補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填報《科普惠農興村計劃表彰對象情況填報表》并附上專項資金使用效果的材料。2009年,省科協印發《關于填報〈農村科普和農民科技培訓專項資金執行情況表〉的通知》,對2007年、2008年農村科普和農民科技培訓專項資金執行情況進行摸底調查。2011年,省科協印發《關于開展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檢查調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獲得2010年專項補助資金的單位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支出績效進行認真自查自評,填報《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執行情況表》并附上專項資金到位、支出、結余相關財務憑證復印件,同時省科協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調研。2012年,省科協印發《關于報送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執行情況的通知》,要求獲得2010年、2011年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且未正式上報項目總結報告的單位填報《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執行情況表》,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到實地調研,現場檢查、核實所報項目支出績效運行信息。
2.4 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積極開展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試點工作,認真分析研究評價結果所反映的問題,努力查找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和提高工作的措施。根據財政部門的部署和要求,農村科普和農民科技培訓專項資金被選定為2009年、2010年支出績效評價試點項目,按規定編報了績效評價試點工作方案,開展了試點項目事后評價,報送了自評材料。2012年,省科協印發《關于開展2011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選定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資金作為2011年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項目,開展項目事中評價,要求各有關縣(市、區)科協負責組織轄區內獲得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資金獎補的單位和個人認真開展支出績效自評,報送《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基礎表》、《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自評表》和績效自評報告;在基層自評的基礎上,省科協撰寫了《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支出績效評價報告》,按時報送給財政部門。
3 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項目實施主要成效
福建省基層科普專項資金實施以來成效顯著,2006年~2011年已累計組織實施1054個項目,共安排下達補助資金5490萬元。通過該專項資金項目的實施,進一步激勵基層開展科普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力地推動基層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培養造就了一批新型農民,提升了福建省公民科學素養水平。
3.1 科技館(科普活動中心)建設取得新進展
至2011年底,全省已投入使用的市、縣(區)科技館(科普活動中心)共有28個,比2009年增加5個;建筑總面積67002平方米(其中展廳面積32513平方米,培訓活動室面積6056平方米),比2009年增加3535平方米;擁有常設展品7023件,比2009年增加1059件;全年參觀(培訓)人數達42.7萬人次,比2009年增加16.1萬人次。此外,還有在建的市、縣(區)科技館(科普活動中心)10個。
3.2 科普宣傳欄、活動站和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設有了長足發展
至2011年底,市、縣(區)建成科普宣傳欄(畫廊)9376個,科普展示單元總長度71532米,分別比2008年增長43.5%、22.4%;建成科普活動站(室)7789個,建筑面積221672平方米,全年參加活動(培訓)111.9萬人次,分別比2008年增長54.1%、52.6%和68.9%;建立各類農村科普示范基地786個,比2005年增長40.2%。2012年1月,省科協主辦的“建設萬個科普惠農宣傳欄”項目被列入2012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工作計劃,省級財政安排補助資金937.2萬元用于支持新建科普惠農宣傳欄3124個。2006年~2012年,全省共有50個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受到中國科協和財政部表彰,有131個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受到省科協和省財政廳表彰。
3.3 科普網站建設和科普車配置力度進一步加強
至2011年底,市、縣(區)科協建有科普網站71個,比2005年增加53個(增長近3倍);瀏覽人數328.7萬人次,比2005年增加272.8萬人次(增長近5倍);配置汽車115輛,比2005年增加38輛。目前,全省各市、縣(區)科協基本上配齊了科普車,福州市、三明市、建陽市等還配置了科普大篷車,2011年科普大篷車下鄉205次。
3.4 農民科技培訓成效明顯
開展農民科技培訓,是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和措施,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普遍歡迎。通過近幾年的科技培訓,培養了一批觀念新、技能強、懂科技、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農民,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增強了農民科技致富能力,促進了科技成果轉化和實用技術的推廣,推動了農業結構調整,加快了特色農業發展。2007年~2011年,全省農函大結業學員達16.8萬人次,年均結業學員3.36萬人次。2008年~2011年,全省各市、縣(區)舉辦實用技術培訓共計18741次,培訓174.7萬人次,年均舉辦4685次、培訓43.7萬人次。
3.5 全省公民科學素養水平穩步提升
中國科協組織開展的福建省第二次公民科學素養抽樣調查結果顯示,2010年福建省具備基本科學素養的公民比例達到4.4%,高出同期全國1.13個百分點,比2004年福建省第一次公民科學素養調查測算出的比例提高了2.11個百分點。
4 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4.1 項目補助力度偏小,影響規模效應的發揮
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平均每個補助3.9萬元,基層科普設施與陣地建設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平均每個補助4.3萬元,農村科普和農民科技培訓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平均每個補助4.7萬元,項目補助力度偏小,規模效應不明顯。盡管科普場館建設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平均每個補助35.7萬元,而實際上新建一個科技館(科普活動中心)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就需要數千萬元、上億元,若包括展教裝備費用,則所需建設資金規模就更大。一些科技館雖已竣工,但缺乏展品設備,即使獲得專項資金補助,對其科普展教功能的充實完善難有較大改觀。
4.2預算績效管理理念尚未完全樹立
預算績效管理是根據績效理念,由設定明確的支出績效目標,建立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進行評價,并把評價結果與預算編制緊密結合起來等環節組成的不斷循環的綜合過程。由于預算績效管理在全國整體上還處于起步階段,各地開展不平衡,一些基層單位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還不甚了解,對其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未樹立績效理念,對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的產出和結果重視不夠,導致部分項目執行進展不理想。
4.3 配套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項目考核驗收工作比較薄弱,目前僅出臺《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尚未出臺統一的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制度體系還沒有建立,績效指標的設定、評價標準的確定、評價方法的采用等仍處于初始探索中,績效評價定性指標的計分存在人為因素較多,定量分析缺乏基礎性數據資料,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亟待加強。
5 推進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的思考
2011年,財政部印發《關于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強調各級預算單位要把推進預算績效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福建省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必須適應新形勢下財政體制改革的新要求,積極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5.1 提高思想認識,樹立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理念
要充分認識推進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強化支出責任和效率,將績效理念融入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管理全過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財務部門、業務部門的骨干力量參與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發揮各業務部門的作用,形成分配資金運用績效、使用資金講究績效的機制。
5.2 加強學習培訓,提高預算績效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預算績效管理是一項業務新、政策性強、技術含量高、涉及面廣、影響范圍大的綜合性工作,要加強對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增強其業務素質,盡快建立一支既懂項目管理、又掌握國家政策,既熟悉財政財務專業知識、又擅長信息處理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隊伍,努力提高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5.3 積極實踐探索,構建科學規范的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要積極探索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工作,事前科學設定績效目標,事中跟蹤監控績效目標實現進程,事后評價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通過深入研究,多方借鑒,設計完善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逐步構建一套科學規范的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5.4 注重工作實效,充分發揮基層科普專項資金促進基層科普服務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
要加快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的項目儲備庫建設,提高預算執行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重視探索建立基層科普專項資金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及時采集分析績效運行信息,監控確??冃繕说膶崿F。通過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踐,促使基層科普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實現程度最大化、預算資金使用效率實現最佳化。優化擴大基層科普專項資金規模,加大項目補助力度,集中財力解決主要問題,繼續重點支持科普場館建設,為基層開展經常性科普活動提供陣地保障。
參考文獻:
[1]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統計年鑒-2012[M].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12.
農村專項計劃申報材料范文2
第一條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等七個文件的通知》(**政〔20**〕131號)精神,市財政每年在產業優化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為使用和管理好引導資金,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引導資金專項用于支持全市服務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
第三條引導資金重點支持做大做強現代、新興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開拓服務業發展新領域。主要支持范圍是:
(一)現代物流、文化、旅游、創意、商務服務、信息服務等重點行業的項目建設;
(二)市服務業重點企業的改造升級項目建設;
(三)市服務業重大標志性項目建設;
(四)服務業特色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五)著名品牌培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產業化開發;
(六)從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中分離出來的生產業企業的發展;
(七)社區服務、養老服務、農村服務等薄弱環節發展;
(八)獎勵服務業發展成效顯著的縣(市、區)。
第四條引導資金的使用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堅持專項資金按項目管理;堅持實行部門會商,專家評審;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擇優支持;堅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確保引導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五條引導資金的項目管理由市服務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項目審核、下達項目資金使用計劃,監督項目實施;資金管理由市財政局會同市服務業發展局依據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及項目實施進度審核撥付,并負責引導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引導資金根據扶持項目和企業的不同情況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兩種方式:
(一)投資補助。對于公共服務平臺、具有示范帶動作用、處于產業化起步階段的項目給予投資補助,補助額度原則上控制在項目投資總額的1%—10%以內,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突破200萬元。
(二)貸款貼息。比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與引導資金管理的規定》(**政〔20**〕68號)文件,給予優先支持。
第七條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應具備條件: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服務業發展規劃;
(二)能夠提高服務業發展水平、擴大市場容量、增加社會就業、有望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現代服務業項目;
(三)項目建設的外部條件、土地、環評、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已經落實,能夠在當年啟動,并在合理工期內建設完成。
第八條引導資金項目實施以企業為主體。企業申請使用引導資金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話;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與管理體系;
(三)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AA級以上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第九條項目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符合條件的項目,由企業按要求向所在地縣(市、區)服務業發展局(發展改革委)申報??h(市、區)服務業發展局(發展改革委)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項目,向市服務業發展局出具推薦規定(市屬企業直接向市服務業發展局申報)。各縣(市、區)服務業發展局上報項目時抄送同級及上一級財政部門。
第十條引導資金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技術工藝、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申請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的主要原因;市服務業發展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一條市服務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后,邀請相關部門、有關專家組成評審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重點對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市場前景、風險性、投資概算等進行綜合評價,并提出評價規定。
第十二條市服務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專家組的評價規定,提出引導資金扶持項目和資金安排建議,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市服務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下達年度項目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三條市財政局按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和項目實施進度撥付引導資金。各縣(市、區)財政局要設立引導資金專賬,反映市撥付的引導資金收支情況,并及時轉撥到有關項目單位。市直單位項目資金,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項目單位。
貸款貼息按項目貸款銀行結息單撥付貼息資金,當年使用不完的可結轉下年繼續貼息,最長不超過兩年。新晨
第十四條使用引導資金的企業和單位要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不得轉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資金。工程建筑和設備采購符合招投標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挪用或擠占引導資金的,給予通報批評、追回已撥款項,并按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市服務業發展局、市財政局負責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對項目的跟蹤管理和竣工驗收,必要時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后評價。項目單位應按要求定期向市服務業發展局和市財政局報告項目建設實施情況和重大事項。
農村專項計劃申報材料范文3
第一條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第三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等七個文件的通知》(**政〔20**〕131號)精神,市財政每年在產業優化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第三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為使用和管理好引導資金,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引導資金專項用于支持全市第三產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第三產業的投入,促進第三產業加快發展。
第三條引導資金重點支持做大做強現代、新興第三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第三產業,開拓第三產業發展新領域。主要支持范圍是:
(一)現代物流、文化、旅游、創意、商務服務、信息服務等重點行業的項目建設;
(二)市第三產業重點企業的改造升級項目建設;
(三)市第三產業重大標志性項目建設;
(四)第三產業特色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五)著名品牌培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產業化開發;
(六)從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中分離出來的生產性第三產業企業的發展;
(七)社區服務、養老服務、農村服務等薄弱環節發展;
(八)獎勵第三產業發展成效顯著的縣(市、區)。
第四條引導資金的使用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堅持專項資金按項目管理;堅持實行部門會商,專家評審;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擇優支持;堅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確保引導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五條引導資金的項目管理由市第三產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項目審核、下達項目資金使用計劃,監督項目實施;資金管理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第三產業發展局依據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及項目實施進度審核撥付,并負責引導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引導資金根據扶持項目和企業的不同情況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兩種方式:
(一)投資補助。對于公共服務平臺、具有示范帶動作用、處于產業化起步階段的項目給予投資補助,補助額度原則上控制在項目投資總額的1%—10%以內,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突破200萬元。
(二)貸款貼息。比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與引導資金管理的意見》(**政〔20**〕68號)文件,給予優先支持。
第七條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應具備條件: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第三產業發展規劃;
(二)能夠提高第三產業發展水平、擴大市場容量、增加社會就業、有望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現代第三產業項目;
(三)項目建設的外部條件、土地、環評、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已經落實,能夠在當年啟動,并在合理工期內建設完成。
第八條引導資金項目實施以企業為主體。企業申請使用引導資金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與管理體系;
(三)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AA級以上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第九條項目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符合條件的項目,由企業按要求向所在地縣(市、區)第三產業發展局(發展改革委)申報??h(市、區)第三產業發展局(發展改革委)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項目,向市第三產業發展局出具推薦意見(市屬企業直接向市第三產業發展局申報)。各縣(市、區)第三產業發展局上報項目時抄送同級及上一級財政部門。
第十條引導資金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技術工藝、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申請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的主要原因;市第三產業發展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一條市第三產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后,邀請相關部門、有關專家組成評審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重點對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市場前景、風險性、投資概算等進行綜合評價,并提出評價意見。
第十二條市第三產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專家組的評價意見,提出引導資金扶持項目和資金安排建議,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市第三產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下達年度項目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三條市財政局按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和項目實施進度撥付引導資金。各縣(市、區)財政局要設立引導資金專賬,反映市撥付的引導資金收支情況,并及時轉撥到有關項目單位。市直單位項目資金,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項目單位。新晨
貸款貼息按項目貸款銀行結息單撥付貼息資金,當年使用不完的可結轉下年繼續貼息,最長不超過兩年。
第十四條使用引導資金的企業和單位要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不得轉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資金。工程建筑和設備采購符合招投標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挪用或擠占引導資金的,給予通報批評、追回已撥款項,并按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市第三產業發展局、市財政局負責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對項目的跟蹤管理和竣工驗收,必要時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后評價。項目單位應按要求定期向市第三產業發展局和市財政局報告項目建設實施情況和重大事項。
農村專項計劃申報材料范文4
1.初步完成對片、片、公路沿線、街道、城鄉結合部新農村建設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點的初步選點工作。2.制定出臺《2021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暨新農村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確定掛點領導和幫扶單位名單。3.組織召開新農村建設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會議。舉辦新農村建設培訓班。4.確定具體建設項目,督促鎮辦組織招投標、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投標,并聘請第三方監理機構對所有工程進行監督管理,由中標單位設計出工程施工圖紙,做好資金預算材料等前期工作,通過審核后開始施工。
二、農業產業
(一)設施蔬菜大棚建設
將鎮土橋村建成的200畝設施蔬菜大棚,由村集體有償租賃給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科技院、蔬菜種植大戶、菜農種植,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科技院先進的種植職技術和管理經驗,帶動我區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田園綜合體蔬果樂園投入種植生產。
(二)高標準農田建設
根據省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進度要求,做好鎮辦工作,督促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出臺2021年我區高標準農田建設方案。
(三)扶貧產業
1.落實2021年項目庫申報工作,提前做好謀劃,為2021年項目實施打下基礎。2.做好2021年家庭種養殖補助摸排工作。
(四)田園綜合體項目
結合城鄉融合試點區工作,督導第三方開展田園綜合體項目二期工程,探索項目與健全農民持續增收體制機制融合,與老百姓共享建設成果,持續增加當地居民收入。
(五)綜合性屠宰場
在上桂村委會大池鄭家村建設綜合性屠宰場,用地150余畝,是豬牛羊屠宰、家禽批發加工的綜合性屠宰場。組織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對項目做好設計方案,進行選址論證,報省政府批準征收,盡快起動征收供地。
三、農產品安全整治
1.開展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利劍”行動,做好安全生產檢查,督促要求相關企業及專業戶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春節期間,做好食品安全宣傳,穩步推進綠色防控和農藥減量工作。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試點工作。2.簡化牲畜生產相關程序,幫助本地養殖場加快復產增養。做好非洲豬瘟、牛結節性皮膚病、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三月中旬組織開展全區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治工作。3.謀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前期準備工作。
四、糧食生產安全
1.落實和管理好區級儲備油任務,地方儲備將取消動態儲備,由地方政府掌握油權。2.代管好上級儲備的糧食數量和質量。3.做好特殊時期的應急保障工作。4.協同發改做好申請轄區行業計劃爭取資金工作。5.做好轄區內糧食安全生產工作。
五、落實惠民政策
1.做好區早稻種植、生豬、農機購置等補貼資金發放。2.申報2021年農民培訓工作任務指標,今年計劃培訓高素質農民100人。
六、深化改革
1.完成村干部任期及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工作。2.完成產權制度、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相關報表系統填報工作。3.研究部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管理工作,對鎮(辦)開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管理培訓。
七、林業生態措施有力
1.全面完成人工造林100畝,低效林改造1000畝,主要山場安排在鎮、、、村。2.開展全民義務植樹節活動,春節后,組織區領導班子和區直干部參加義務植樹節活動,計劃安排在鎮村植樹25畝。3.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實現“三個確保”,具體要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和隱患排查,森林防火宣傳,加強護林員管理督導。
八、全面推進林長制
1.優化完善村級林長、基層監管員、專職護林員“一長兩員"森林資源源頭網絡化管理體系,提升林長制信息化水平,完善林長制標準化建設,更新林長制公示牌。2.開展一次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活動,加強部門協作,將聯合公安、市場監督開展一次野生動物保護監督檢查一次。3.抓緊完成2018至2020年森林督查發現問題整改銷號工作。4.做好政府建設項目林地審批申報材料的審查及轉報工作。
農村專項計劃申報材料范文5
為貫徹落實市人事局、教育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資委、經貿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樂人字[20*]17號)精神,切實有效地開展好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幫助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高就業能力,增強實際工作經驗,促進其盡快就業。現結合我市開展該項試點工作的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以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為目標,通過政策扶持和引導,廣泛動員企事業單位具體承擔促進就業的社會責任,形成以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為服務對象,以實踐、實習和靈活就業為主要運行方式,并與政府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體系相銜接的預備就業工作機制,以緩解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破解專業人才短缺難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是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針對缺乏社會實踐及職業經驗的畢業生開展的專項就業援助行動,依托企事業單位,提供技術、實操、管理等預備就業崗位,接納高校畢業生在實際工作崗位上進行為期3~6個月左右的職業見習。見習期間,見習者和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參加見習畢業生提供免費人事服務和失業登記管理服務;用人單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發放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見習工資并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政府對見習單位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每人每月400元),費用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見習工作由市人事局負責組織實施,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中心)具體運作并承擔完成相關具體工作任務。就業見習供求信息和相關工作表格(附件)可通過*人才網查詢、下載。
三、實施對象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主要服務對象是指*市生源,自愿提出見習申請并符合見習崗位條件及專業要求的未就業或已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我市對口緊缺專業的未簽署就業協議的外地應屆畢業生。上述人員原則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見習補貼。對未就業的歷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提出見習要求的,也可視情予以安排。
工作中重點安排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的畢業生優先參加見習實踐。
四、工作程序
(一)宣傳發動
通過各類媒體信息,廣泛宣傳發動,使企事業單位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充分了解就業見習制度的內容及其發展的重要意義,引導他們積極參與到見習計劃中來。
(二)組織開發見習單位和見習基地
1、見習單位申報條件。見習單位應當是具備一定規模、管理規范、在當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類就業見習工作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今年將確定5~10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單位。
2、見習基地申報條件。在具備見習單位條件的基礎上,一年內為畢業生提供10個以上見習崗位的見習單位,并能從見習畢業生中錄用10%以上為正式員工的,可確定為“*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授予由市人事局等六部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牌匾。掛牌期限為三年,三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并能持續提供較多見習崗位的可以繼續掛牌,今后可長期參加我市畢業生見習計劃的實施。
3、見習單位申報程序。通過*人才網以及新聞媒介,公布我市的見習工作政策和申報程序。能夠滿足見習條件和要求的用人單位,可自愿提出參與申請,向市人才中心進行申報,填寫《*市畢業生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見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報材料:(1)企業單位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2)組織機構代碼證;(3)見習單位簡介。人才中心根據申報情況報上級部門審核認定。確定為見習單位的用人單位,須與*人事局簽訂《見習單位參與實施機構開展*市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見附件2)。
見習單位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試運行一期后,經評估合格的,可以認定為“*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三)見習實施
1、見習信息。根據見習單位上報的見習崗位需求信息,由市人才中心統一在*人才網向社會,信息內容包括:見習單位名單、見習崗位、見習人數、見習期限、條件、要求等。
2、見習學員報名。符合見習崗位要求的高校畢業生,應填寫《*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申請登記表》(見附件3),并持下列有效證件到市人才中心報名:(1)身份證、戶口簿;(2)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或失業登記證;(3)學歷證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證》,零就業家庭、收入低于社會平均工資家庭和就業困難的畢業生,所在社區居委會提供證明并由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簽署意見(農村的提供村委會證明并由鄉鎮民政部門簽署意見)。
3、見習供需對接。見習畢業生報名經人事部門復核后,由人才中心負責建立見習崗位需求信息和畢業生申請參加就業見習報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庫,搭建就業服務平臺,通過網上雙向選擇或依托人才市場供需直接見面等形式,按照雙向選擇、擇優使用的原則,幫助見習畢業生和見習單位實現供需對接。見習畢業生與見習單位達成就業見習意向,由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簽訂《*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協議書》(見附件4),并報實施機構鑒證備案。
五、見習管理與跟蹤服務
1、見習期限一般為3~6個月,其中外地生源實習生為2~3個月。見習畢業生在見習期間或期滿后被見習單位聘用的,應為見習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在見習期間被聘用的,中止見習活動)。在該單位見習期可作為工齡計算。
2、見習期間各方應按照協議要求,認真履行職責,配合完成任務。見習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與見習學生的見習關系,出現違規并拒不改正者,經核實人事部門可取消其參與見習計劃的資格;見習學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見習。
3、見習期間,人事部門負責對見習情況進行跟蹤指導和服務,督促檢查見習單位的日常管理情況,協調解決見習期間出現的問題。
4、見習期滿,見習單位應根據畢業生的實際表現能力和工作能力,對畢業生見習情況進行考核鑒定。出具《*市見習畢業生就業能力鑒定表》(見附件6),作為實踐鍛煉經歷和就業證明,作為今后招聘選用的依據。
5、見習單位應做好就業見習畢業生的日常管理,密切與他們的溝通和聯系,了解和解決他們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難以解決的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與人事部門溝通研究,共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抓實做好。
農村專項計劃申報材料范文6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全省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吉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和《吉林省財政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為支持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特定政策目標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務,由全省各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和中央財政下撥的在一定時期內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專項資金的監管工作。
第四條 專項資金的申請、審批、分配、撥付、使用、反饋以及跟蹤問效、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監管對象,包括各級財政部門、項目資金業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專項資金使用單位。
第二章 監管內容
第六條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對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的監管包括以下內容:
(一)專項資金撥付的程序、手續,按規定時限和用款計劃及用款申請撥付資金情況;
(二)配套資金到位情況;
(三)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四)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專項資金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情況;
(五)專項資金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情況;
(六)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情況;
(七)其他應當監督的內容。
第七條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對本級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的監管包括以下內容:
(一)專項資金的組織申報、審批情況。包括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情況,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及審批流程等;
(二)專項資金的撥付情況。包括財政部門撥付資金所履行的手續、程序以及撥付時限等,主管部門按規定向項目單位撥付專項資金情況;
(三)配套資金到位情況;
(四)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五)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專項資金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情況;
(六)專項資金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情況;
(七)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情況;
(八)其他應當監督的內容。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八條 專項資金的監管實行分級負責制。
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對中央下達我省的專項資金和省本級安排的專項資金(包括對市縣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監管。
市(州)財政部門負責對上級下達的和本級安排的專項資金的監管。延邊州同時負責所轄縣(市)專項資金的監管。
縣(市)財政部門負責對上級下達的和本級安排的專項資金的監管。
第九條 財政部門業務管理機構負責對專項資金的日常監管;財政部門監督檢查機構負責對專項資金監管工作的再監督,并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工作;業務管理機構要與監督檢查機構相互配合,信息共享。
第十條 各級審計、監察機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專項資金的支出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第四章 監管機制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監管實行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第十二條 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組織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申報工作,并對專項資金用款單位申請報告等原始資料進行審核、項目審核論證和投資評審,提出專項資金分配意見,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十三條 主管部門對本部門申請設立的專項資金要健全具體的管理制度,會同財政部門完善相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按規定組織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申報工作,加強項目審核論證,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的撥付要按照現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及各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撥付時限辦理,不得無故滯留、拖延。
第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按批準的專項資金使用項目和計劃內容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超預算調整工作任務,擴大開支范圍。
第十六條 財政部門業務管理機構應當監督和跟蹤專項資金使用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實行資金使用情況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跟蹤和反饋內部責任制,逐級落實崗位責任。
第十七條 財政部門業務管理機構應當責成主管部門或者下級財政部門,在每季度終了10日內上報專項資金使用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具體說明專項資金的到位情況、實際用途、資金結余或超支數額、配套資金的來源和到位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等。對于較大金額項目要建立決算制度,對項目績效情況開展評價。
第十八條 財政部門業務管理機構要對專項資金使用單位上報的資金反饋情況進行核實,發現問題逐級匯報。要將發現的問題和項目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安排和分配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要加快電子信息化建設進程,建立專項資金監管平臺,利用科技手段實現對專項資金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監督管理的動態監控,全面跟蹤財政資金的審批、分配、支付、使用、核算及清算等。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監督檢查機構要利用電子信息平臺對業務管理機構的日常監管情況實施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門要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利用電子信息集中監管平臺開展網上巡查,對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在線實時監控。根據實時監控發現的問題線索,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
第二十二條 財政部門監督檢查機構每年應選擇部分專項資金項目納入年度檢查計劃,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檢查情況要按規定上報,對發現的問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財政部門業務管理機構要充分利用專項檢查的成果,并作為年度編制部門專項資金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監督檢查機關對相關部門和單位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減少或取消以后年度專項資金的安排,或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回專項資金,給予處罰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根據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或通報批評;構成違紀的,由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按照權限給予政紀處分,或調整崗位、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未嚴格履行審批責任,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
(二)違反財政國庫管理規定及各類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或手續不健全撥付資金,或無故滯撥資金的;
(三)未履行日常監管職責,造成專項資金重大損失的;
(四)故意隱瞞專項資金使用中存在問題的;
(五)串通項目單位騙取、套取專項資金的;
(六)未按預算批復、未按規定時限撥付專項資金的;
(七)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的范圍和用途的;
(八)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
(九)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個人私利的;
(十)有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
第二十四條 對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存在下列問題的,財政部門應視違規情節輕重,減少或取消以后年度專項資金的安排,或按有關規定追回已撥付的款項;涉嫌違紀和犯罪的,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一)專項資金下撥后3個月未使用、且未及時報告說明情況的;
(二)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用途的;
(三)申報專項資金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四)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
(五)專項資金管理混亂、會計核算不規范、項目績效不佳的;
(六)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