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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業發展范文1
關鍵詞:促進;微型文化企業;法律建議
1 微型文化企業概述
2011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制定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首次把微型企業也納入了其中,因此我們這里講的微型文化企業就是指從業人員10人以下,從事文化產業[1]的微型企業。
重慶作為全國第一個發展微型企業的城市,其扶持的微型企業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資者)20人一下、創業者投資金額10萬元以下的企業。其扶持的九類人群包括: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農轉非” 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信息技術人員和文化創意人員。[2]
重慶自2010 年6月以來相繼出臺了《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相40 多個文件規范微型企業、促進其發展。[3]形成了重慶特色的“1+3+3”扶持模式,從財政、稅收、融資擔保、行政規費減免等四個方面給予扶持政策。這些政策對微型企業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2 微型文化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2.1 多為政策性文件,缺少法律的保護。 不管是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還是微型企業的發展都多為政策性的文件這些政策具有靈活性和變化性的優點,對于促進微型文化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的過多的政策性文件也有其劣勢,即執行力度差和文件過多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使得這些政策落實難,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由于我國一直沒有出臺文化產業促進法,所以導致微型文化企業想要在文化產業面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護幾乎不可能。2011年工信部最新出臺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新增了微型企業標準也意味著微型企業可以受到《中小企業促進法》的保護。但是缺乏《中小企業促進法》配套的鼓勵、優惠、救濟等專項法律,存在過度依賴相關政策、行政法規、規章的傾向,也導致了該法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發揮。
2.2 微型文化企業融資難。 融資問題一直都是文化企業發展的一個大難題,特別是對于微型的文化企業,因為其規模小、固定資產少、財務制度不健全、信用狀況難以衡量等原因使得其向銀行貸款十分困難。重慶作推出了一些針對微型企業融資的扶持政策。一是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二申請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重慶的這些措施也確實為微型文化企業解決了一些融資難的問題,但是我們也不得不考慮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作為盈利型的組織,在沒有抵押的情況下為微型企業提供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性,那么誰來承擔最后的責任?因為微型企業沒有形成一個信用評價體系,商業銀行考慮到其風險性就算是在政府的高壓之下為微型企業提供貸款也不是長久之計。
2.3 微型文化企業人才缺乏。 管理型人才是微型文化企業發展的一根軟肋,因為微型企業本來規模就小,管理模式就比較混亂。文化企業的發展除了好的創意、好的作品以為還要看它能否根據公眾需求和文化市場現實有效組織經驗。能適應數字技術環境中多種產業需求的文化資本人才和媒體產業經營管理人才也是文化企業的關鍵。[4]但是現在微型文化企業不得不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企業中既熟悉文化產業的新興技術又懂文化經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極度缺乏。
3 促進微型文化企業發展的法律建議
3.1 完善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首先是法律方面,新出臺得《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為制定和落實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現行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還是更多的偏向于保障中型企業,而忽視了微型企業的發展。因此在這樣一個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應該考慮微型文化企業的特殊性,完善《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配套法律措施,增加對促進微型文化企業促進的法律條款,使促進微型文化企業發展能落到實處。
然后是政策方面,不管是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還是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都應該理順其中的關系,要形成一個完整的政策體系,使微型文化企業在引用這些政策條款尋求幫助的時候能夠得到落實。
3.2 建立微型企業信用評價體系。 信用評價體系能夠有效的弱化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和成本的約束,使其能夠更為放心的向微型企業融資,而且建立一個微型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也可以為政府對其實行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時提供參考。應該由工商行政部門根據已有的微型企業信息資料庫,分別在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和司法機關、其它行政執法機關、金融機構、社會組織以及相關的研究機構建立微型企業信用評級體系。而且由于微型企業與規模較大的企業不同,企業主的個人特點對整個企業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建議把微型企業主學歷、婚姻狀況和社會聲譽三個因素也納入到這個信用評價體系之中作為銀行發放貸款時考量的一個因素。
3.3 增強對微型文化企業管理人才的培養。 管理對于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是至關重要的,特別是對于微型文化企業來說,管理不僅涉及到對內事務的處理,還包括對外使把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大眾的需求,轉化成有商業價值的產品。因此對于微型文化企業管理人才的培養要從兩方面入手:首先從高層面來說教育部應當盡早將文化產業管理設立為一級學科,而且在大學的課程中設立中也應該多設立關于企業管理的課程,這樣大學生創業的過程中就更具有管理方面的能力。然后是在微型企業的創業培訓過程中加強對企業管理的培訓。微型企業設立后面臨諸多問題,其中企業的管理是關鍵的問題之一,它直接影響著微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特別是在重慶的微型企業創業培訓中不光是要注重創業前得培訓,還要建立一個創業后的企業管理培訓,不斷介紹新的企業管理理念和經驗,使創業者在實踐企業管理過程中不斷完善其企業管理的模式。
參考文獻
[1] 國家統計局將下列八類列為文化產業: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絡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服務。
[2]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政策解讀》:
微型企業發展范文2
為進一步營造環境,改善服務,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充分發揮小型微型企業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城鄉市場、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快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不斷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營造環境,改善服務,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鼓勵、支持和引導小型微型企業進一步優化結構和轉型成長,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企業管理水平,推動小型微型企業步入內生增長、創新驅動的發展軌道。
(二)總體目標。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環境持續改善,創業創新活力進一步增強,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經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生存能力、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整體發展質量全面提升,社會貢獻更加突出。
二、放寬市場準入條件
(一)放寬企業出資限制。放寬出資方式限制,鼓勵以知識產權、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高新技術成果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放寬出資金額限制,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注冊資本的20%即可辦理注冊登記;申請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一律不受出資金額限制。放寬出資期限限制,已繳付首期注冊資本且守法經營但無法按期繳付剩余出資的,經批準可適當放寬出資期限。
(二)放寬經營領域限制。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凡是允許國有和外資企業進入的投資領域,一律對小型微型企業放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以參股、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進入鐵路、公路運輸、銀行、水利、醫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城市園林綠化、社會福利事業等公共服務領域,投資教育、科研、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建立小型微型企業與政府重大項目合作機制,每年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公開經營性基礎設施、政策性住房、現代服務業、旅游業、社會事業、科技創新與轉型升級、現代農業與城鄉一體化等領域的重大項目,鼓勵小型微型企業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以及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投資、建設與運營。
(三)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限制。允許創業者依據法定條件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屋、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創業者無法提交產權證明的,允許房產管理部門或房屋建設單位、市場主辦單位、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等單位出具同意從事經營的證明,作為產權證明使用。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創新金融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設立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用窗口,開辟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綠色通道”,落實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四單”管理(單列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務。積極拓展小型微型企業抵押擔保范圍,原則上凡是法律未禁止,評估價值合理、權屬清晰的資產均可進行抵押,鼓勵采取動產、應收賬款、知識產權質押、林權抵押和信用保險保單等新型抵押擔保方式進行融資,鼓勵小型微型企業采取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的方式參與政府采購,進行擔保融資。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率的容忍度,進一步調整銀行呆壞賬準備金的使用結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呆壞賬的核銷額。
(二)加大信貸投放。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投放,確保全年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支持力度,增強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放貸能力。切實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鼓勵擔保機構擔保業務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嚴格落實合理定價機制,對信用等級高的小型微型企業原則上執行基準利率。
(三)拓寬融資渠道。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上市后備資源的培育力度,積極推動小型微型企業上市融資,鼓勵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到創業板融資。鼓勵小型微型企業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券和短期融資券,利用銀行間市場擴大融資來源。
四、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政策,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政策,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小型微型企業納稅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收的,按審批權限批準后,可以延期繳納稅收,但最長不能超過3個月。對繳納稅收地方留成部分達到20萬元以上且當年有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小型微型企業,按企業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貼息。
(二)全面清減涉企收費。全面貫徹落實免征小型微型企業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免征項目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企業注冊登記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部門收取的海關監管手續費,商務部門收取的裝船證費、手工制品證書費、紡織品原產地證明書費,質監部門收取的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書費、一般原產地證工本費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工本費,國土資源部門收取的土地登記費,新聞出版部門收取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農業部門收取的農機監理費(含牌證工本費、安全技術檢驗費、駕駛許可考試費)、新獸藥審批費、《進口獸藥許可證》審批費和已生產獸藥品種注冊登記費,林業部門收取的林權證工本費,旅游部門收取的星級標牌(含星級證書)工本費、A級旅游景區標牌(含證書)工本費、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標牌(含證書)工本費,及有關上級部門免征的其他相關費用。
五、加大企業培育力度
(一)實施“小微企業創辦計劃”。堅持把激發創業創新活力作為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重要舉措。加強創業宣傳和創業教育,不斷改善創業環境,培育創業主體,鼓勵初創小型微型企業進入創業基地集聚發展。深化創業服務,完善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為初創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信息咨詢、事務、業務培訓、技術支持、財務融資、市場開拓等創業服務。
(二)實施“小微企業成長計劃”。堅持把促進小型微型企業成長作為重大戰略任務。抓大扶小,以小促大,既要發展大中型企業,又要扶持小型微型企業,不斷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水平。加快小型微型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實施精細化管理,鼓勵小型微型企業不斷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品牌知名度和產品質量。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成長性好、管理規范、科技含量高、品牌建設力度大、節能減排成效顯著的小型微型企業進行重點培育。
(三)實施“小微企業壯大計劃”。堅持把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壯大作為主要目標。鼓勵小型微型企業通過項目投資擴大企業規模,引導小型微型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將“專精特新”作為小型微型企業轉型升級、成長壯大的重要途徑?!皩!笔侵钙髽I向專業化發展,提高生產工藝、產品和服務、市場專業化水平,成為產業鏈中某個環節的強者;“精”是指企業向精細化發展,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開展精細管理,生產精良產品,提供精致服務;“特”是指企業向特色化發展,大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特,形成自己的特色產品、特色服務等;“新”是指企業向新穎化發展,通過技術創新、工藝創新、功能創新,實現產品和服務創新,以“新”取勝,提高核心競爭力。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轉型升級投資指南》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給予貼息支持。
六、加大服務企業力度
(一)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堅持把完善服務體系作為促進小型微型企業成長的重要保障,進一步培育服務主體、構建服務平臺、增強服務功能。加強統籌規劃,完善服務網絡和服務設施,積極培育小型微型企業綜合服務機構,積極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為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公共服務設施和創業輔導等服務。
(二)加大企業幫扶力度。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規范執法行為。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幫助小型微型企業掌握和用好政策。拓寬政企信息互動渠道,建立政府涉企部門與小型微型企業的定期對話機制,及時了解小型微型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對出現暫時性困難的小型微型企業的幫扶力度,為企業排憂解難。
(三)加強企業培訓服務。大力實施“小型微型企業成長培訓計劃”,組織100家成長性好的小型微型企業采取“引進來”和“走出去”的方式進行培訓。重點開展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經營管理、職業技能和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培訓,切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統籌協調。成立縣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定期研究小型微型企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制定解決方案和政策措施??h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為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微型企業發展范文3
為認真貫徹落實總理支持“小型微型企業”(以下簡稱“小微企業”)意見及省政府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增強我縣“小微企業”的發展信心和市場信心,有效幫助“小微企業”渡過當前面臨的生產經營困難,推進發展。經研究,制定本工作意見。
一、提振“小微企業”發展信心
(一)舉辦“小微企業”生存突圍系列沙龍。交流探討“三高二荒”困難形勢下企業生存發展之道,提振企業發展信心。
(二)開展“進企業、獻良策、渡時難”主題活動。實施小微企業掛鉤幫扶措施,調查企業生存狀況,研判企業發展形勢,探索與相關部門企業生存現狀聯動通報機制。在工商職能范圍內,幫助市場主體化解經營中存在的困難。
(三)健全“兩個行政指導”及“訴調對接”機制。積極做好服務型行政指導及執法類行政指導,指明企業發展路徑和發展方向;建立訴調對接機制,依托工商職能幫助企業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
二、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
(四)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商標富農”專項貸款資金,實現商標權質押“快匯通”,定向扶持個體工商戶、農村經濟合作社、農產品(香榧、皮蛋、家禽、茶葉、土特產)專業合作社等“小微企業”。
(五)搭建“小微企業”融資平臺。支持企業以股權質押、商標質押、動產抵押、存貨抵押等方式,向銀行、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公司及符合政策要求的民間借貸等渠道融資。
(六)依托政府企業信用平臺,聯網應用“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定期向媒體、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經認定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為市場主體信用資產轉化為融資機會創造條件。
三、優化“小微企業”經營環境
(七)支持投資人以非貨幣投資企業,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以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出資。
(八)開通小微企業工商登記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專件辦理,縮短證照辦理時限。及時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股權出質登記、證照等證明支持。
(九)積極幫助我縣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基地等開展農超對接,設立市場直銷攤位,降低企業運行成本,增加經濟效益。
四、深化“小微企業”行政指導
微型企業發展范文4
關鍵詞:微型企業;現狀;存在問題;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40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10-0077-01
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和財政部四部門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
在央行貨幣收緊政策、整體環境發生變化的背景之下,融資環境普遍緊張,同時大型企業的不斷擴張和形成壟斷的態勢將導致未來中小企業的競爭對手越來越多,使得小企業,特別是微型企業生存更加艱難。
一、黑龍江省微型企業發展的現狀
當前黑龍江省微型企業眾多,其發展為黑龍江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注入活力主要表現在:一是發展態勢良好,助推黑龍江省經濟快速發展。二是增加就業機會,緩解城市就業壓力。三是提供居民日益消費的各種需求,拉動經濟新的增長。四是微型企業成為大中型企業發展潛在的可能。微型企業在謀求自身發展的同時,選對項目,注重經營管理,為日后成為中型甚至大型企業提供了可能。
二、黑龍江省微型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微型企業雖然在實施黑龍江省省委、省政府“經濟區”、“十大工程”和產業項目建設為中心的發展戰略中起到了有效的助推作用,但是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不可忽視的發展瓶頸和難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產品難以形成品牌效應,實現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目前黑龍江省微型企業雖眾多,生產產品也占據市場的一定份額,但是產品的認知程度和品牌效應很低,很難有拳頭產品和知名產品,使得市場占有份額很難繼續提高,導致企業無明顯競爭優勢,繼續做大做強難度加大。二是科技含量比較低,生產的產品多為初級產品。微型企業由于其發展的程度限制很難與大型企業的高資本投入、高科技投入相比,因此在研發能力和科研經費投入上有大的突破,這就導致企業產品雖然滿足了一定范圍內的群眾的生活需求,但是很難產生高利潤、高附加值的產品,這也成為阻礙微型企業向更好的方向發展。三是企業發展資金有限,融資、貸款難。一方面,銀行貸款向大的企業、信譽有保障的企業傾斜,而剛開始發展和起步的微企業并不被認可,使之想有大的發展難上加難,另一方面,國家產業政策、貨幣政策對微型企業的傾斜力度仍然不夠,導致沒有政策方面的足夠支持,也使微型企業的發展舉步維艱。四是孤立發展制約微型企業發展。目前微型企業發展各自為戰,沒有形成集約化、產業化的發展集群,使之產品的生產、銷售不能形成長遠的規模化發展,特別是一些特定的、季節性的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見的難題更多,導致企業發展過程中很難有大的訂單和大的產量,這也是制約黑龍江省微型企業較好較快發展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
三、促進黑龍江省微型企業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黑龍江省應在充分調研和理論研討的基礎上更具針對性地加大對中小企業的幫扶,尤其是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應盡快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與完善相關扶持政策。制定涵蓋小型、微型企業不同類別、不同程度的政策,提出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的扶持政策,從而有力推動微型企業發展。二是建立健全相關金融體系。建立商業銀行、信貸機構、產業配套的大企業扶持等多方面對微型企業的金融支持體系。三是形成面向微型企業的中介服務網絡。建立由政府機構、金融機構、行業組織、基金組織和其他社會中介機構分工合作、相互協調、分布廣泛的企業服務網絡。微型企業可從中獲得相關的經營診斷、技術指導、人才培育和信息提供等服務。四是為微型企業提供更多的企業發展有益的供求信息,使企業能夠抓準市場脈搏良性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微型企業發展范文5
從這一派繁忙的情景當中不難看出,這家河南省最大的黃麻紡織生產企業正在滿負荷生產,生意十分紅火。
見到衛東農商行的工作人員來廠回訪,錦繡精紡麻制品有限公司經理趙永志放下手里的活,熱情的一一握手。
“這批貨馬上就發往全國各地,俺們廠能按期完成合同訂單,最需要感謝的就是咱農商行,你們才是我們小微企業持續發展的動力快車……”趙經理一邊滿懷喜悅的指著正在裝箱的產品,一邊充滿感激的與衛東農商行的工作人員攀談起來。
據統計,至2012年5月末,該行已累計向轄區202家小微型企業投放貸款8.47億元,較上年增加1.18億元,增幅達到14.5%。
近年來,為有效破解轄區小微企業固定資產較少、規模較小、融資瓶頸較多的難題,河南省平頂山衛東農村商業銀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系列重要決策部署,緊緊結合區域經濟實際,積極調整信貸投放思路,對轄內一大批優質特色的小微企業進行深入走訪,并簡化辦貸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增強投放力度,延伸服務鏈條,傾力扶持小微企業,為區域經濟發展激活了一江春水。
積極創造條件,實施“陽光信貸”。該行于2008年推出了針對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陽光信貸大廳,從小企業客戶申請受理、評級,到審批、發放、回收,實行一站式的服務。通過優化信貸管理流程,科學安排各崗位分段操作,實時進行效率監控,大大提高了小企業業務辦理速度和營銷成功率。“陽光信貸”政策推行后,小微企業辦理業務的時間縮短了,客戶經理服務的客戶數量增長了,客戶滿意度得到大幅提高。
進一步完善金融服務體系。該行按照銀監部門要求建立并完善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部門,并嚴格落實風險定價機制、獨立核算機制、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均衡的激勵約束機制、專業化的人員培訓機制、違約信息通報機制“六項機制”,按照小企業專營部門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的“四單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
微型企業發展范文6
一、我國微型家族企業產權結構的現狀
1.家族內部產權邊界混沌不清。在大部分家族企業,企業創始人和他的家族成員共同擁有企業的100%股權,其中企業創始人有一個確定的股權比例,但是對于企業的其他家族成員之間的產權沒有進行清楚的界定,在家族成員之間缺乏企業契約化的產權界定。在創業的最初,企業沒有利潤,家族成員對于股份的分配不是很在意,隨著企業規模的做大,企業開始盈利,家族成員追求的目標不同,有的可能追求事業的成功,那么他就會傾向于積累;有的家族成員可能比較注重享受,他就要求盡量少積累而多分紅,開始追求剩余索取權。這時發現企業內部產權邊界模糊,一旦企業內部的親緣、血緣、姻緣關系在經濟利益驅使下無法維持,企業內部責任權力、利益分配等各種矛盾就會愈演愈烈,這時家族成員有可能因為產權邊界模糊不清而形成產權糾紛,為企業日后的進一步發展埋下隱患。
2.流量產權虛設。流量產權指把企業在一定時期的增量收入按照人力資本在企業中的貢獻劃分成相應比例的收益權。在家族企業中,其初始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是十分清晰地。但是由于這些出資人同時是經營者、管理者和所有者三者合一,有的甚至還是生產者,這些家族成員的職位、能力、對企業貢獻各不相同,但是由于沒有一個很明確的貢獻考評機制,也由于親緣、血緣、姻緣等關系的牽絆,在企業的增量收入分配上只考慮原有資本金的比例,人力資本不能享有剩余索取權,對于有能力的家族成員有可能會出現負激勵的現象,甚至脫離家族企業,阻礙了家族企業的長遠發展。
3.產權的封閉性。在家族企業內部,忠誠意識和集團意識占據主流,企業的群體價值趨于增大,企業成員能自覺地維護企業的和諧,因而其整體構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集團,呈現明顯的封閉性特征。反映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家族企業對于外部群體會采取敵視或排斥的態度,這種對外部群體的“不合作”態度是不利于企業自身成長的。
4.股權結構一元化。股權結構的一元化,使得企業難以建立公眾的價值認同,大部分家族企業存在著內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社會信任度較低,家族企業從銀行貸款的難度很大,限制了企業的融資及其資本運營。就單一的家族來講,資金的積累與借貸能力畢竟是有限的。況且一個家族的分家往往是兄弟平分財產,這種“細胞分裂”的模式代代相傳會使整個家族企業越分越細,資金積累就難上加難,對家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構成了直接威脅。與非家族企業的股份公司比較,家族企業如果大量發行普通股,可能導致家族控股比例降低,危及家族對企業的控制權。如黃光裕與陳曉對于國美電器控制權的爭奪,就是由于黃光裕不斷減持國美電器的股權,使其控股比例降低所導致的。雖然家族企業可以通過發行公司債券和優先股來籌集資金,但相對于普通股來說,籌資成本更高,風險也更大。有些家族控股的企業最后走向經理式企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家族成員股權分散,或者股權達不到控股比例,從而導致家族控制權的衰落。
二 、優化微型家族企業的產權結構的建議
1.明晰內部產權,避免內在風險。企業的內在風險是指由于企業內部員工的利益不一致而導致的經營風險。根據中國家族企業發展的經驗教訓,要以財產相對分割制度逐漸替代財產均分制。有條件的家族企業在創業之初就應該在家族成員間界定產權,而沒有界定產權的,也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做出安排。只有企業內部產權明晰,家族企業成員才能成為直接的、人格化的股東,其權益才有明確的人格化代表加以保障,才會減少內部摩擦,避免由于產權不明確而導致的企業內部人心不穩,造成企業內部的不穩定因素,不利于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2.開放產權,拓寬融資渠道。高度集中的股權結構,不利于家族企業內部制衡機制的建立,所以應適當的向家族外的有關人員分散股權,使股權結構更為合理。一是通過各種渠道適當降低家族持股比例。家族企業在融資方式上,除在家族內部進行增資擴股外,還可以采用金融體系信貸、行業內企業參融股權、外來經營投資以及上市融資等方式吸納企業成長基金。二是通過員工持股計劃,既可以優化家族企業的產權關系,又可以對員工形成有效地激勵。
企業開放產權的模式有下面幾種:第一種是家族成員內部重新分配產權的模式。該模式是指通過家族企業在內部成員之間開展產權重組活動,從而使公司的產權結構趨向多元化的重組模式。該模式雖然將產權集中于核心家族成員,有利于增強企業競爭力,但企業的長(下轉第20頁)(上接第32頁)期發展仍然受到家族企業性質的影響;第二種是部分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引入外部戰略投資者的模式。該模式是通過將家族企業產權轉讓給企業外部的戰略投資者,以實現家族企業性質的改變和產權結構的合理化。該模式改變了家族企業的性質,雖然實現了企業的產權多元化和治理結構的完善,但短期內對家族成員造成了一定的利益損失;第三種是產權整體轉讓給外部投資者的模式。此種模式通過將家族企業的全部產權轉讓給企業外部投資者,同時家族成員獲得變現收入,使產權得以多元化。該模式的額缺點是雖然使家族成員得到了股權變現的資金,但喪失了對企業的所有權,而且使企業經營管理不連貫,未來發展前景不明朗 。
每個家族企業的內部結構和面臨的市場環境不同,采用的產權重組方式也不相同,以上三種方式各有利弊,根據我國家族企業所面臨的問題及其產權開放的目標,可以采用的產權重組模式是在明細家族內部成員產權的基礎上,對家庭成員以外的人員進行股權激勵,包括對引進的職業經理人員進行股權激勵、對企業內的核心骨干員工進行股權激勵以及引進戰略投資者并給予其一定的股權,然后形成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改善企業治理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