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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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

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范文1

一、引言

長期以來,由于小型微型企業的易生性和普遍性,對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戰略價值的認識主要圍繞其對GDP增長、外貿出口、就業、稅收收入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方面的貢獻而展開。而關于其發展可能對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所帶來的積極影響以及對技術創新的促進作用,盡管也有所關注,但重視度明顯不足。目前,我國國民經濟正在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經濟結構調整的主要任務之一是調整三次產業的結構,逐步提高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在三次產業中的比重。而服務業正是小型微型企業孕育、誕生、成長與發展的沃土。小型微型企業對服務業的廣泛適應性,無疑使其成為經濟結構調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從產業發展的規律來看,在新興產業發展的初期,也正是大量小型微型企業的孵化、涌入才帶來源源不斷的資本與人才,而資本與人才的加盟又進一步促進了技術的不斷創新,才逐漸催生、造就并實現了所在產業的迅猛發展??梢院敛豢鋸埖卣f,小型微型企業不僅是國際分工精細化的主要載體和動力,也是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的主力軍。

二、我國現行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為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早在2002年我國就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從法律層面明確了中小企業的地位、扶持方式、政策措施,并在現行稅收制度的歷次修改與完善中逐步得以體現。

1、我國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現狀

(1)流轉稅扶持政策。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明確了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由原來工業的6%、商業的4%統一降為3%;而財政部令第65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則進一步提高了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同時,為避免重復征稅,對營業稅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項目實行差額征稅為標志的營業稅轉增值稅額試點改革正由上海向全國逐步推廣。根據工信部聯企業[2011]68號,為有效緩解融資難的問題,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蛟贀I務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三年內免征營業稅。而在國發[2012]14號文件中,則進一步明確將財稅[2011]101號關于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的金融保險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的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財稅[2011]71號文件則規定,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技術類)進口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到2015年底。國發[2012]14號則進一步重申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的技術類服務平臺納入現行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

(2)企業所得稅扶持政策。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1]117號規定,在小微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自2012年至2015年止,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為支持金融對小微企業的支持,財稅[2011]104和國發[2012]14號將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可按規定提取1%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并在財稅[2011]104號中明確了自2009年至2013年止,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和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的比例減計收入。為鼓勵創投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中小企業,財稅[2007]31號和2007國務院令第512號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為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對符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新”研發費準許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加計扣除50%等。

(3)個人所得稅扶持政策。根據財稅[2011]62號,自2011年9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提高為42000元每年。

(4)印花稅扶持政策。財稅[2011]10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5)發票工本費和其他收費規范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收小型微型企業發票工本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759號)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從2012年1月1日起免收發票工本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發票工本費對象為小型和微型企業(不含個體戶和申請自印發票的納稅人)。而國發[2012]14號則進一步明確,繼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并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收費,落實中央和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3年內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取消一批各省(區、市)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規范涉及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2、我國現行稅收扶持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系統性的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政策體系。小型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出臺于2011年,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研究并制定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財稅系統首次采用該劃分標準的文件為財稅[2011]104號和財稅[2011]105號。由于之前其他所有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在制定時,一直運用中小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等概念,使得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的政策制度勢必缺乏系統性和針對性,甚至面臨無法可依的境地。

(2)享受稅收扶持政策門檻過高。要享受稅收扶持政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而這些嚴格的條件往往成為小型微型企業門前擋著的一道難以逾越的檻。由于小型微型企業大多存在季節性經營、臨時性經營或按合同、計劃生產的特點,企業從業人員的多變性嚴重制約了小微企業的認定,使其難以真正享受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而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的這一過低的規定,則大幅壓縮了政策扶持的作用面。而小型微型企業較小的經營規模、有限的研發投入和缺乏核心的自主知識產權等也使其根本無法滿足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也就無法享受國家技術創新方面的稅收扶持政策。

(3)扶持形式不夠豐富,扶持力度有待加強。從扶持手段上看,我國目前和西方國家一樣主要依賴稅率式減免如降低稅率、稅基式減免中的如起征點和少量的稅額式減免等,但具體形式尚不夠豐富。而發達國家經常采用的諸如投資抵免、再投資退稅、投資虧損或收益的稅收優惠或補償等都運用不足。盡管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已有所調整,但幅度有限,而一般經營水平由于物價上漲等因素已遠在其上,且僅適用于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在內的個人。即使是同樣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也不適用該條款。

(4)稅收扶持政策的政策導向嚴重不足。國發[2012]14號文件明確應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造。提升小型微型企業創新能力,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支持創新型、創業型和勞動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進一步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但現有稅收扶持政策在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揮上述作用方面缺乏足夠的導向性,沒有出臺相應政策鼓勵小型微型企業積極投身現代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等。

(5)稅收征管亟待改革。目前,影響小型微型企業享受稅收扶持政策力度的一個重要因素在于征管方式。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全國各地片面追求稅收征管效率,加大稅收征繳力度,在核定征收和定額征收方面存在一定擴大化的傾向,認定查賬征收資格條件過于嚴格,導致大量小型微型企業“增稅不增收”,人為增高了稅負痛苦指數。同時征管工作過于粗放,稅收政策宣傳與指導服務嚴重不到位。而國地稅多頭管理,不單增加了納稅人的成本,也易造成政策尺度把握不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的公平。

三、從戰略高度重新架構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的具體建議

小型微型企業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因此,要科學分析、正確把握、積極研究,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增強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從戰略的高度重新架構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政策。

1、盡快出臺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法律體系

考慮到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和政策中,專門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條款較為缺失,且大多散見于(2011年以來)各部門、各文件。因此,有必要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目前稅收的具體實踐,通過進一步清理整合,制定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減免暫行條例》,以便更系統、更規范、更好地從法律的高度,依靠稅收的調節作用,有步驟、有重點地全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的創立與發展,進一步促進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

2、堅持普惠與特惠相結合,以產業調整為導向,實施放水養魚

為有力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創立與發展,有必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對初創期小型微型企業實施更為大膽、開放的放水養魚政策??紤]到初創期風險巨大,小型微型企業自身盈利狀況普遍不佳,大多處于虧損邊緣,事實上其所得稅對稅收的貢獻微薄,建議所有小型微型企業在獲得營業執照后都給予“二免二減半”的所得稅政策優惠;而對于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和文化產業,并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道路的,則堅持實施“三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3、以鼓勵技術創新為核心,不斷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鑒于小型微型企業的特殊性,為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開發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節能減排技術的應用、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改善安全生產與經營條件等,建議將現有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轉變為針對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的優惠。凡是企業擁有的高新技術與知識產權是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內的產品或服務所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這樣做既可以降低享受高新技術優惠政策的門檻,也更加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此外,應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范圍。在現有政策的基礎上,可考慮對提高真實性憑證的研發費用也一并準予加計扣除;對于企業研究開發活動使用的專用設備允許加速折舊。鼓勵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向小型微型企業轉移擴散技術創新成果,鼓勵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大企業向小型微型企業開放研發試驗設施,其相關收入在現有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堅持稅收制度改革與征管創新并重,大力改善小型微型企業運行的政策環境

稅收制度改革包括具體稅收扶持手段與形式的創新,不僅要有具有事后調節功能的諸如降低稅率、定期減免稅等直接減免,也要有具有事前調節功能的諸如投資抵免、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等間接性稅收優惠;不僅要有研發期、擴張期的稅收優惠,而且要有初創期的稅收優惠??紤]到我國流轉稅占比較高,稅收制度改革還應包括逐步優化稅制結構,逐步提高直接稅的比重,加快推進營業稅轉增值稅的步伐,徹底改變小型微型企業“增稅不增收”的現狀。同時,加大稅收征管的創新力度。建議將地方稅務局作為重新整合后的小型微型企業的稅收歸口管理單位;對小型微型企業實施定期資格認定制度如3年復審一次;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財務會計免費培訓制度;嚴格控制核定征收的適用面,鼓勵小型微型企業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報表,對符合查賬征收的單位一律實施查賬征收制度,大幅減少稅收執法的彈性空間,簡化辦稅程序,降低辦稅成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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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范文2

關鍵詞:微型企業;外部激勵;優化政策

中圖分類號:F272.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2)23—0064—02

目前,微型企業已逐步成為了學術界繼中小企業之后的又一個新的研究熱點。許多經濟發達的國家或地區已經對規模很小的微型企業進行了明確、單獨的分類并且還制定了專門的扶持政策。但是現階段在國內,理論界對微型企業有關問題的研究探討還非常的缺乏,微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也仍然未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現在的市場主體——企業正面臨著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而對微型企業而言,競爭更是殘酷的。特別是當前,在確保國民經濟適度增長、轉變發展方式、緩解就業壓力等方面,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微型企業的發展更是面臨嚴峻的挑戰。而企業的發展不僅要有優良的內部激勵機制更離不開外部環境的激勵作用。因此,如何利用有效的外部激勵機制來促進微型企業健康穩定地發展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

1 微型企業與外部激勵機制

最近幾年,微型企業的發展問題引起了各方面的廣泛關注。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規定的通知》中,我國首次定義了微型企業。新標準規定,屬于工業的微型企業為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而其他行業一般是10人以下為微型企業。微型企業的管理結構比較單一,通常經營者與所有者是沒有分離的。桂林市重點扶持勞動密集型、節能環保型微型企業。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市已發展微型企業612戶(含企業名稱核準戶數),注冊資本(金)3 672萬元,從業人員6 125人,與10月上旬相比,戶數增長了695%,注冊資本(金)增長了477%,從業人員增長了695%。社會效應初步顯現。大力發展微型企業,是鼓勵全民創業、擴大就業、改善民生、激發民間活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但微型企業規模小,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科研能力總體偏低。所以,我們需采取有效的激勵機制來促進微型企業的健康發展。激勵是指運用各種有效的力一法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高效完成企業的任務,實現企業的目標,達到企業和員工的雙贏。根據激勵主體的不同,企業的激勵機制有內、外部之分。本文所指的激勵機制主要是以政府為激勵主體的外部激勵機制。它不同于企業作為激勵主體的內部薪酬激勵機制,作為外部激勵主體的政府,需要出臺更有針對性的優惠政策來為微型企業發展營造優良的經營環境。

2 桂林微型企業外部激勵機制的現狀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不少中小企業和微型企業在外部激勵機制上不斷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是有很多的不足。目前,桂林市已建立了發展微型企業的組織機構,并且在2011年10月出臺了扶持微型企業創業的管理辦法,特殊人群創辦微型企業將獲得多方面的優惠,比如在財政方面有一定數額的補助,稅收方面有各種優惠,融資方面有一定的擔保金額,同時對開創微型企業的八類特殊人群可以減免一定的行政規費并對其進行相關的創業指導等。

在財政補助方面,新創辦的微型企業可以獲得資本金補助,這個比例最高為投資者實際繳到位注冊資本或出資數額的30%。

在稅收方面,微型企業可享受多方面的優惠政策。一方面,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項目的微型企業所得,可以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另一方面,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微型企業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可以對其免征企業所得稅,并且在第4年至第6年可以對其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融資擔保扶持方面,根據出臺的政策,開辦微型企業的相關人員只要是符合《廣西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管理辦法》規定的對象,就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一定的貸款貼息和融資擔保扶持的優惠政策。其中,用于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需參照《廣西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執行。比如,如果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貸款利率可以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進行適當上浮,但是最高不能高于同期同檔的貸款基準利率的3%。

創業指導方面,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市勞動保障職業培訓中心定期舉辦培訓班,每次可以培訓8天,內容非常具體、豐富,包括市場營銷、融資投資、創業實例分析以及指導創辦者寫創業計劃書等經濟管理以及創業方面的相關課程。而且在創業半年內,老師還將進行后續扶持,對創業者進行跟蹤指導。

在行政規費方面,如果是屬于個人獨資企業形式的微型企業,可以免收其工商登記、變更登記和年檢費。并且在“十二五”期間,對屬于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微型企業有特殊的優惠政策。比如,可以按現行收費標準的20%的額度進行收取工商登記、變更登記及年檢費;對新設、變更的各類微型企業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時,可以免收地方分成部分的行政性收費。

3 桂林微型企業外部激勵機制應該注意的問題

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范文3

《政策意見》是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改善我省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重要文件,對幫助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解決當前融資難、稅費負擔偏重等實際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理解、全面掌握《政策意見》主要精神和內容,確保執行政策不走樣、不截留。要利用多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確保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100%知曉政策、100%享受政策。

二、加大執行落實力度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政策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和本部門工作職責,盡快制定具體落實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確保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嚴格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過30%,對貸款企業不得搞存貸掛鉤,不得強制購買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不得變相收取手續費、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不得強制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再到擔保機構辦理擔保;要騰出部分信貸規模,優先用于小型微型企業商業票據貼現和應收賬款保理,推動資金加速周轉。

市發改委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

市金融辦要加快發展小貸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加快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融資,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市銀監局要負責落實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放寬機構準入限制,促進基層社區化小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

市國稅局、地稅局要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對從事國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業并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延長至2015年;國家、省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作為不計稅收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認真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減輕生產經營者個人稅收負擔;優先辦理中小出口企業退稅;加大對金融機構服務小型微型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

市人社局要在確保社保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現缺口、保持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對符合轉型升級要求的中小企業,確因特殊困難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在批準后實行部分緩繳。

市中小企業局要進一步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經營、做大做強,鼓勵其介入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等新型融資產品的發行工作,支持其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

各涉企收費部門要按國家和省最新要求及時清理取消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企業注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市發改、經信、科技、財政等部門要加大項目和資金上爭力度,為中小企業爭取更多資金支持。

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增加市級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獎勵扶持資金規模,年安排1200萬元,以后年度隨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而逐年增加。扶持資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轉型升級,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改進對中小企業服務;支持擔保體系建設,加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支持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促進小型微型企業進規模;支持特色產業基地建設,促進中小企業鏈式發展、集聚發展。由市經信委(中小企業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中小企業獎勵扶持資金,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財政支持。

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范文4

【關鍵詞】小微企業 發展 對策

一、小微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經營者素質參差不齊。小微企業發展有著自身的特點和屬性,經營者管理能力高低不一,選擇經營范圍時跟風意識強,創新意識差,容易導致惡性競爭,只顧眼前利益,缺乏長遠考慮,多人合作經營企業容易因爭奪個人利益而產生沖突,導致企業經營難以為繼。

(二)家族式經營模式為主。小微企業采用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少,家庭式經營模式多,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家長式管理為主,沒有遵循市場規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是以市場為導向,選擇產品隨意性強。對市場估計不足,對風險準備不充分,風險意識差,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差,有些企業就沒有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更不會適應市場,隨時都有被市場淘汰的可能。

(三)法律意識、誠信意識不強。簽訂合同隨意性較大,眼睛更多地盯在眼前利益上,忽略了法律的要求,出現問題時,難以尋求法律支持。同時,嚴格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意識不強,在履行合同時隨意性強,思想上不重視,導致履行合同自覺性不夠,忽視勞動法律法規,用工不規范,導致勞企糾紛不斷,影響企業發展,有些還因此交上官司從而導致企業無法持續經營。

二、影響小微企業發展的因素

(一)生產經營壓力較大。一是生產成本高。原、輔材料購進價與產品出廠價升幅比例不相等,“高進低出”明顯,從業人員勞動報酬逐年增長幅度提高,企業融資成本高,各項稅費負擔重,使大部分小微企業處于微利或虧損經營狀態。二是招工難。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的居住環境、生產條件、勞動保護、生活娛樂設施等難滿足新一代農民工的要求,要招引技術、管理人才則更難。三是市場疲軟。工業經濟持續回落、消費需求低位增長、出口形勢嚴峻、人民幣匯率波動等因素直接導致廣大小微企業訂單不足、銷售不暢。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夠。一是政策宣傳不夠廣。一些小微企業主根本不知道各級政府和部門出臺了哪些優惠政策。二是扶持政策不完善。一方面,在政府的專項補助、融資、人才等政策上,一般以年銷售收入、年投入資本作為企業是否能享受政策的前置條件,大部分小微企業都難以達到申請條件,享受不到財政扶持資金。與大中型企業相比,缺失了許多公平的待遇,許多小微企業因此失去發展機遇。三是財稅政策難惠及。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提高,主要受益者是個體工商戶,符合優惠條件的小微企業極為有限。四是測算標準不統一。目前小微企業統計指標體系不健全,工商部門通過注冊資本測算,財稅部門通過營業收入測算,經信部門主要對工業產值測算,難以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小微企業實際情況,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扶持政策的落實。五是服務工作不到位。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重點企業關注多,對小微企業關注不夠,對其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掌握不足、研究不夠。

(三)融資難問題仍突出。一是融資手段單一。小微企業大多仍以自籌資金發展為擴大生產規模的主要方式,以向銀行貸款為其融資的主要手段,對股東投資、風險投資等現代融資方式了解甚少。二是申請銀行貸款耗時長、手續繁瑣。小微企業生產經營中資金周轉缺口大,對審批快速手續簡單的短期銀行貸款有較強需求,而目前銀行貸款時間辦理普遍較長、手續繁瑣,無法滿足企業短期資金周轉需求。三是信用擔保不足?,F在擔保機構數量少、規模小,資金普遍偏緊,擔保能力及覆蓋面有限,遠不能滿足眾多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需求。四是“微”不足“?!?。對于小微型企業,由于其規模小,市場占有率低,內部財務制度不健全,信用狀況難以衡量,企業缺乏有效抵押資產,信譽度不高,跟蹤監管難度大等,使銀行一直保持慎重態度。大多數金融部門只青睞大中型企業,“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馬太效應”制約了小微型企業的發展。

(四)產業轉型升級艱難。小型微型企業轉型升級難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產業結構層次較低。小型微型企業以傳統產業為主,從事高科技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較少,產業結構不協調、不科學,以致企業產品大部分集中在低端,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二是自主創新能力較弱。很多小微型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因資金緊張、缺乏戰略合作伙伴等原因,引進和留住人才非常困難,以致未能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研發投入動力不足,產學研結合不足。三是企業組織化程度低。大部分小微型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抱團發展、互助發展的組織化程度較低,抗風險能力較弱,以致行業內存在無序競爭,同行業競相壓價現象嚴重。四是財務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如何有效地調度資金、運籌資金、降低資金使用成本等事項未納入財務的職責范圍。五是專業協作水平不高。一方面,大中型企業的配套協作依靠分散的小型微型企業,但小型微型企業在產能、設備、工藝、產品品質方面,往往達不到大中型企業的要求,限制了整個行業的水平提升。另一方面,大中型企業對小微型企業提供的技術、人才、資金支持也存在不足,帶動力不夠。

三、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建議

(一)加大扶持力度,抓好政策落實。一要加大宣傳和落實力度。建議地方政府應對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有關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梳理,加大各項政策措施宣傳貫徹力度,深入開展送政策進企業活動,讓企業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堅定企業發展信心,切實把國家促進小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二要繼續開展稅費減負工作。繼續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費項目,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切實減輕小微型企業負擔。深入研究有關政策,積極為小微型企業向上爭取發展資金。三要加大財政資金引領力度。設立財政扶持小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并隨著財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加小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尤其要加大對成長型、科技型小微型企業的扶持力度。

(二)強化金融服務,緩解融資難題。一要加快金融服務中心建設。建立“政、銀、企”三方交流合作平臺,依法披露企業及個人信用記錄,解決金融機構與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推動信貸資金的有效投放。二是完善金融組織體系。繼續積極穩妥地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及其它融資性金融機構,鼓勵村鎮銀行、小額貸款、擔保、典當等各類金融機構多元化發展,不斷健全適度競爭的金融組織體系,拓展小微型企業融資選擇的空間。三是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機構、產品、服務、管理等體制機制創新,拓寬抵押擔保物權范圍,建立多層次的擔保組織,支持小微型企業采取股權抵押、知識產權抵押、商業信用保險單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四要加大信貸資金保障力度。督促銀行落實國家有關加大對小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政策,加大對小微型企業的信貸資金傾斜,并縮小對小微型企業貸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對發展前景好、目前因發展需求出現資金困難的小微型企業,要做好融資幫扶工作。五要加強民間資本管理。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地方金融改革,切實加強民間資本監管,加大對非法集資和高利貸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民間金融秩序,降低民間借貸危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三)加強培育引導,促進轉型升級。一要優化產業分布結構。引導小微型企業進入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新興產業,支持小微型企業在科技研發、工業設計、軟件和信息服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業領域,以及家政、養老、生態農業等生活業領域的發展,拓展小微型企業發展空間。二要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將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與大中型企業和產業集群的轉型發展緊密結合,以支持大中型企業向制定行業標準、創建品牌、掌握議價權發展,帶動眾多配套的小微型企業轉型升級。三要引導企業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導小微型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執行生產許可、經營許可、強制認證等準入管理。同時,引導小微型企業創建自主品牌,提升本企業知名度。四要堅持采用優勝劣汰機制。根據小微型企業個體差異大的特點,實施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對發展潛力大的小微型企業,要加大扶持力度,在資金扶持、土地安排等方面予以優先;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浪費嚴重的小微型企業,要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環保、產業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四)完善人才保障機制,引進高技術人才。小微企業要發展為現代企業,一是要緊緊依靠人才的引領帶動,以高端人才為支撐,鼓勵引進高層次的科技人才和高水平的創新創業團隊,引導企業認真研究人才戰略和管理戰略,加快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二是要積極依托高等院校、職業學院和社會培訓機構,培養一批包括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術工人在內的多層次、高素質人才隊伍。同時完善內部競爭機制,對受聘人員定期進行實績的考核,進一步加強企業科學管理。

參考文獻:

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范文5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福建最值得關注

2012年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總理強調指出,“堅持金融服務于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從多方面采取措施,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有效解決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成本過高問題,堅決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以錢炒錢,防止虛擬經濟過度自我循環和膨脹,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苯衲暌詠?,浙江、江蘇、福建等省陸續出臺了明確的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黑龍江等省召開金融工作會議上強調金融要加大服務實體經濟的力度。綜合部分地區陸續披露的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資金規模和力度進行對比,福建最值得關注。

福建省出臺的《關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十一條措施的通知》,細則多、力度大,針對加大實體經濟信貸投入、擴大實體經濟直接融資規模、保障重點領域資金需求等方面都規定了硬性指標,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投入力度方面,明確規定力爭2012年全省各項貸款增速比GDP增速高出5個百分點、比全國平均增速高出2個百分點,銀行業通過表外業務等融資方式募集資金不低于500億元;在保障重點領域資金需求方面,力爭2012年省級重點項目融資新增額不低于500億元,全省中長期貸款新增額不低于800億元。此外,福建省還明確規定2012年力爭實現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增幅高于20%。

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建設:黑龍江一體化網絡建設加速

據不完全統計,2012年4月份共有遼寧、天津、四川、黑龍江、廣西、河南、陜西、福建、新疆、安徽、浙江、重慶、甘肅、內蒙古、廣東等15省市新出臺了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其中,黑龍江省作為全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項目首批十個試點省份之一,將利用3年時間建成一個由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樞紐平臺、13個市地綜合服務平臺、22個產業集群服務平臺組成的一體化網絡平臺體系,通過平臺體系聚集、整合、統籌全省的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等社會服務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務、一網式在線服務、一話式呼叫中心服務。

此外,各地的亮點措施還有:福建區別對待產品質量問題促小微企業質量提升;新疆開展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安徽擴大政府采購主體范圍扶持中小企業;廣東困難中小微企業可申請社保、崗位和職業培訓補貼。

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

  清理不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規定,貫徹落實中小企業現行優惠政策,加大對增加中小企業負擔案件的查處力度等

《轉發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

  將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列入各市、縣級財政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工作計劃,確保本地區年度政府采購合同總額的30%以上授予中小企業;對中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3%-5%的扣除,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

《關于創建省級小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的通知》

  原則上各市(州)要培育2-3個市(州)級小企業創業示范基地,每個縣培育至少1個小企業創業基地,發達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培育力度

《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予以社會保險、崗位和職業培訓三項補貼;適當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基本養老保險費率較高地區的單位繳費比例可逐步降至15%;允許困難中小微企業在一定時期緩繳養老保險費,并給予困難中小微企業流動人員調配費減半征收優惠

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項目

  將利用3年時間建成一個由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樞紐平臺、13個市地綜合服務平臺、22個產業集群服務平臺組成的一體化網絡平臺體系,為全省的中小企業服務

《關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重點在輕工、紡織、電子信息等行業領域和若干園區、商務樓宇,建設一批小型微型企業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檢驗檢測、技術推廣等公共服務平臺

《關于推動全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網絡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將用4年時間,基本建成全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網絡體系,通過逐步整合社會服務資源,力爭實現1個省平臺、8個設區市(廈門市除外)、1個平潭綜合實驗區、30個產業集群窗口平臺、2個臺商投資區窗口平臺和80個縣(市、區)服務終端的建設與聯通,實現整體服務平臺內部以及與服務資源的互聯互通和服務協同

五省同設中小企業服務年

新 疆

中小企業服務年

  將從優化環境、完善服務體系、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六個方面為中小企業送政策;在原有100戶成長企業的基礎上,重點培育扶持300戶成長性中小企業做強做大;促進擔保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力爭2012年擔??傤~達到200億元,服務企業4000戶以上

內蒙古

2012中小企業服務年   辦好“十件實事”:為200家中小微企業擔保機構免費開展政策、業務培訓,為40戶中小微企業擔保機構爭取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免稅政策扶持,為300戶企業提供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資金扶持,為1000戶小微企業免費建設網站、免費信息等

陜 西

中小企業服務年

  著力做好政策咨詢、企業投融資等八項服務工作,力爭今年中小企業營業收入增長22%,增加值增長18%

福 建

中小企業服務年

  各級職能部門深入小微企業面對面輔導應用相關優惠措施,通過各種媒體、網絡開辟“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專欄,宣傳解讀政策;舉辦萬家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提升職業技能、提升管理能力、提升技術水平的專項服務活動

河 南

微型企業貸款扶持政策范文6

去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據初步估算,這項政策將給超過600萬戶小微企業帶來實惠,直接關系幾千萬人的就業和收入,預計年減稅規模近300億元。此項政策是在國家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惠及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政策基礎上的一項稅收優惠,體現了國家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為鼓勵小微企業發展,政府為小微企業減負的步伐一直沒有停止過。近年來,我國不斷出臺了一系列惠及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政策,從國家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到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再到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可見小微企業的稅負在逐步“瘦身”。此外,結構性減稅的重頭戲――“營改增”試點的推進,同樣惠及小微企業。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原適用5%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改征增值稅后,大部分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稅負水平下降40%;原適用3%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因為由營業稅的價內核算變為增值稅的價外核算,稅負也有所下降。

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雖然經營實體性質不同,但是在生產規模上二者大體相當,甚至有一些個體工商大戶生產規模超過小微企業。從稅收政策上說,二者稅負差別不小,稅收政策總體有利于個體工商戶,不少個體工商戶并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但自從去年國家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以來,二者在稅收上差距基本抹平。與此同時,國家在出臺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政策時,由于沒有說明同樣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因此在一些地區,個體工商戶沒有享受到同等政策。比如,《意見》規定,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實際上,大量的個體工商戶同樣有金融融資需要和創業投資需要。再如,《意見》規定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金融機構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里涉及到對個體工商戶的財政支持和政府性融資服務,同樣是個體工商戶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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