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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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管理辦法范文1

二、申請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國外著作權人及有關權利人的組織,必須是國家版權局已經指定的認證機構(以下稱國外著作權認證機構)。

三、國外著作權認證機構申請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應當經國家版權局批準后,依據國務院《關于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設立登記。

四、申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應當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該認證機構主要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內容包括常駐代表機構的名稱、業務范圍、代表姓名和駐在地址;

(二)由認證機構所在國或地區注冊機關開具的登記證明及公證書;

(三)由認證機構主要負責人簽署的委任代表的授權書或委托書原件及代表的身份證明和簡歷;

五、國外著作權認證機構應在國家版權局審批后1個月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向國家版權局提交的相關文件;

(二)國家版權局批準的文件;

(三)著作權認證機構所在國或地區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

(四)常駐代表機構駐在地址的場所使用證明(僅限于使用涉外賓館、飯店或寫字樓);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請后30日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決定核準的,頒發《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常駐代表機構領取登記證后,方可開展業務聯絡活動。

七、常駐代表機構一般在北京設立并派駐1名代表,機構人員不得超過5人,駐在期限為3年。

八、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從事與著作權認證有關的聯絡活動,不得從事其他業務活動。

九、常駐代表機構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十、常駐代表機構應當接受國家版權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監督檢查,并于每年3月1日前向國家版權局提交年度業務活動情況報告。如有與規定的業務范圍不相符的活動,國家版權局給予警告、撤銷常駐代表機構批準文件等處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給予警告、罰款和吊銷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等處理。

《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和《代表工作證》有效期為1年,屆滿前30日內應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換證手續,并提交年度業務活動報告。

十一、常駐代表機構變更機構名稱、業務范圍、代表和駐在地址的,應當在發生變更或決定變更之日起30日內報國家版權局審批,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十二、常駐代表機構在期限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在屆滿前60日內報國家版權局審批,并于駐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居住證管理辦法范文2

    現將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印發的財會協字〔1996〕第11號《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暫行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補充規定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1.符合《暫行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簡稱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于每年6月將《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資料報送北京市財政局,經初審合格后報送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其中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具有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北京注協)出具的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2.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如有《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情形之一時,應由事務所及時向北京市財政局報告,經北京市財政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3.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每年7月31日前,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報送上一年度從事證券審計業務的情況、專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以及人員變動情況等資料。同時應向北京市財政局報送相同資料一份4.未經批準,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及其他機構和人員不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

    當上市公司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變更事務所時,后任事務所應將變更情況向中國注協書面簡要匯報。同時應向北京注協報送相同材料一份。

    5.原京財協(1994)1856號《轉發〈“關于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資格確認的規定”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同時廢止。

    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協字〔199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現將《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社會公眾的基本利益,維護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在證券市場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所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本辦法所稱證券相關業務,是指對公開發行和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

    第三條  注冊會計師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填寫《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由其所在的事務所集中申報,其申報程序見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在事務所專職執業三年以上(含三年);

    2.年齡不超過60歲(含高級職稱者);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并由當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4.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辦法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僅表明該注冊會計師具有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資格,未經批準不得簽署從事證券業務的相關報告。

    本文生效前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可不再參加考試,但必須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證券相關業務資格培訓班”,并且應獲得每年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合格證明。

    第五條  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內部機構和管理制度比較健全;

    2.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職齡以內業務人員應占60%以上,有8名以上(含8名)經考試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成績合格證書的注冊會計師;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和聲譽,沒有發生過嚴重的工作失誤和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沒有發生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風險基金不少于100萬元。

    第六條  凡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須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資料:

    1.《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

    2.至少8名注冊會計師的證券相關業務資格成績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注冊會計師填寫的《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

    3.《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專業從業人員、其他專家和技術人員情況呈報表》;

    4.近三年的年度會計報表,并說明風險基金的計提及使用情況;

    5.地方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的該事務所最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6.事務所認為應該申報或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所有的申報材料要求用A4型復印紙。

    第七條  經批準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如果其從事證券業務的注冊會計師發生變化,應及時上報調整。

    1.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由事務所及時向當地省級財政廳(局)報告,并由財政廳(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1)因故離開原申報許可證的事務所;

    (2)年齡超過65歲(含高級職稱者);

    (3)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此項工作;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被取消注冊會計師資格的;

    (5)事務所認為其能力不足勝任該項工作的;

    (6)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認為應予取消的其他原因。

    2.事務所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不足8名時,應申請補充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要求的注冊會計師,由事務所按規定程序上報。凡不符合規定條件者,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其調整補充申請。

    3.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轉所時,其許可證視以下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經批準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指已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者),從原事務所轉入另一家具有許可證的事務所時,若要繼續保留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除應按規定要求辦理轉所手續外,還應由轉入所按本辦法第八條的申報程序申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由原申報事務所收回該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并交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1)轉入未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時。

    (2)該文生效前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未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者),其資格僅在原申報事務所生效。當該注冊會計師轉所(包括轉入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時,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資格同時失效。再次申報時需按本辦法第三條辦理。

    (3)轉所時年齡已超過60歲。

    第八條  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于每年6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資料一式三份。經主管財政廳(局)審核后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報財政部,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者,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聯合頒發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并予以公告;經審核不符合規定要求,不予批準者,財政部或證監會應當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材料60天內未提出意見者,視為不予批準。

    第九條  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在從事證券相關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證券法規,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嚴格執行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的《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及相關規則,嚴格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的有關培訓制度及職業道德守則。

    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報送上一年度從事證券審計業務的情況、專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以及人員變動情況等資料。

    第十條  公開發行與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有權自行選擇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為其提供服務,任何政府機關、部門不得干預。但上市公司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變更事務所時,后任事務所應將變更情況向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書面簡要匯報。

    未經批準,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及其他機構和人員不得從事本辦法所指的證券相關業務。

    公開發行與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聘請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一律無效。

    第十一條  來我國協助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股票和股票上市交易的境外會計公司和境外注冊會計師,需向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提交該會計公司及注冊會計師的基本情況,經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審核認可后方可接受客戶委托,并由財政部歸口管理。已獲認可的境外會計公司及其境外注冊會計師,應嚴格遵守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關于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中國企業在境外上市審計業務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已獲認可的境外會計公司每年需向財政部、中國證監會重新申報資格。

    第十二條  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每年對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進行抽查,對于存在下列問題,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可以暫?;虻蹁N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1.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在出現達不到本辦法第五條各項要求時;

    本文生效前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97年12月31日之前達到本辦法第五條的各項要求,屆時達不到要求時;

    2.不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時;

    3.在發生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時;

    4.在不按時報送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所要求提供的資料時;

    5.未按要求完成專業培訓時;

    6.事務所申請取消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

    7.事務所及其專業人員在從事證券相關業務時出現重大疏漏、嚴重誤導、欺詐舞弊以及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為時,中國證監會可建議財政部暫?;虻蹁N其從事證券業務許可證,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  期貨交易所應比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年度審計工作。

    第十四條  經省級以上注冊會計師協會認可,審計師事務所亦按上述要求辦理(注:注冊審計師不行)。

居住證管理辦法范文3

現將省人事廳《關于一九九七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或越級晉升工資檔次問題通知》(粵人薪[1998]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我市機關、事業單位199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廣州市勞動模范”的工作人員,根據穗工[1995]173號文件規定提前或越級晉升工資檔次的,與本單位1997年度工作人員提前或越級晉升工資檔次同時辦理。其中,1996年、1997年連續兩年考核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只能提前或越級晉升一個工資檔次。今后提前或越級晉升工資評定為優秀等次的考核年限重新計算。

工作人員提前或越級晉升工資檔次的,由單位填寫《廣州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提前或越級晉升工資審批表》(附后)一式三份,按隸屬關系由主管部門審核后,于1998年7月底前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增資標準批復后,個人增資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

各區縣房地局(土地局)、市局各有關業務處所:

為適應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房改售房權屬審查、買賣過戶、登記發證工作的進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屋權屬審查

售房單位所售房屋的產權,房地權屬管理部門按以下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確認后,出具確權證明。確權證明要按統一格式(見附件)并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凡與現狀相符未發生權屬糾紛的,不再進行產權確認。

(二)新建、翻建、擴建的房屋,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可以確認產權;1984年4月10日以前建設但手續不全的,單位出具書面具結后,可以確認產權。

(三)合建、聯建的房屋,有關各方提交計委立項批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合建、聯建協議,可以分別確認產權。出地方在計委立項的,可以先確認其相應部分的產權;出資方應當以出資額為限,辦理交易手續后,可以確認其產權。

(四)集資建設的房屋,提交集資建房的批準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集資建房協議書,可以確認產權。

本規定第(二)、(三)、(四)條在房屋產權審查確認時,申請人在1991年5月31日以前取得土地使用權,無權屬糾紛、又無法提交土地來源證明文件的,可以由申請人出具書面具結;1991年6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提交土地來源證明文件。

(五)調撥及單位合并、分立沿用的房屋,應提交調撥或單位合并、分立的文件,可以確認產權;證件不全、確無權屬糾紛的,由申請人出具書面具結后,可以確認產權。

(六)交換的房屋,提交房屋產權交換協議,可以確認產權。

(七)企業改組、改制、重組發生產權轉移的房屋,提交企業改組、改制、重組的批準文件以及房屋產權移交文件,可以確認產權。

(八)1988年10月1日以前購買的商品房,提交買賣合同;1988年10月1日至1995年4月18日期間購買的商品房,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買賣合同、買賣契證;1995年4月18日以后購買的商品房,應提交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買賣合同、買賣契證、竣工質量驗收證明,可以確認產權。

(九)1987年10月1日前購買的公有住房,提交買賣合同;1987年10月1日以后購買的公有住房,提交買賣合同、買賣契證,可以確認產權。

(十)有權屬糾紛的房屋,糾紛各方同意先向職工出售公有房屋再解決權屬糾紛并達成書面協議(包括售房價款的管理)的,有關各方提交協議后,由房地權屬管理部門書面向房改售房方案審批部門說明糾紛各方達成協議的有關情況,并附協議書。售房方案審批后,可以為購房人辦理買賣過戶、登記發證手續。

(十一)以上規定適用于國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權的確認。

1986年12月31日以前,全民所有制單位、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購買、受贈等房屋產權的確認,凡符合國家土地管理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若干規定》并辦理相應手續、提交有效證明文件的,可以確認產權。

1987年1月1日以后,全民所有制單位、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購買的房屋,提交依法補辦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手續的證明文件,以及房屋建設、買賣的證明文件,可以確認產權。

二、房屋面積測算

(一)房改售房方案經批準后,售房單位可以自行測算或委托專業測繪部門對所售房屋的面積進行測算。

(二)房改售房面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測算,并出具房改售房面積測算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房屋面積測算方法,整幢樓房的建筑面積,各單元(套)建筑面積清單。采用實測方法的,應當按照市房地局市房政字〔1989〕第030號文規定進行,各單元(套)的建筑面積之和應當與減去應扣除公用部位建筑面積后的整幢樓房的面積相等;采用1.333系數測算的,應當按照市房改辦、市房地局京房管改字(1992)第480號文規定進行,各單元(套)的建筑面積之和應當與用該系數測算的整幢樓房的建筑面積相等。

多產權樓房中的各產權單位可以分別采用1.333系數單獨進行房屋面積測算,只提供所測算的各單元(套)的建筑面積清單。

(三)房改售房面積測算后,只須填寫北京市房屋登記表,不再繪制房地平面圖。

三、房屋買賣過戶

(一)辦理房改售房買賣過戶手續,售房單位須提交房改售房方案批復、北京市房屋登記表、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提交確權證明。

(二)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均以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價為準,在房屋買賣合同上加蓋房改售房鑒證章。

四、房屋登記發證

(一)售房單位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后,須提交房改售房方案批復、北京市房屋登記表、經鑒證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提交確權證明,到房地權屬登記部門申請登記。

(二)登記部門審查確認后,填制核發房屋所有權證。證中只須附北京市房屋登記表,不再附房地平面圖。

五、辦理時限

自售房單位按本規定提交全部證明文件之日起,各部門應當按以下規定時限辦結:

(一)交易部門:自收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買賣過戶手續。

(二)登記部門:自收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售房單位出具房屋確權證明;30個工作日內核發房屋所有權證。

六、其他事項

(一)房改售房應當由售房單位為購房人統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及登記手續。

(二)房改售房所需房屋所有權證,由市房地局加印公章及“成本價出售住宅”專用章或“標準價出售住宅”專用章后,由各區縣房地局領取使用。

(三)售房單位在房改售房后,批余部分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如果批余部分需繼續出售,登記部門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或確權證明中注記已售出房屋情況。出具確權證明后,房屋全部售出的,不再向售房單位核發房屋所有權證。

(四)本通知中有關測量技術問題,由市房地局勘察測繪所解釋,其他問題由市房地局權屬管理處解釋。

 附件:確權證明

     確權證明

________市/區/縣房改辦:

    座落于____區(縣)____號的房

屋________幢,建筑面積__平方米,

正在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經審查房屋所有

權屬于______所有。請貴辦公室辦理該

單位房改售房方案審批的有關手續。

居住證管理辦法范文4

居住證制度有助消除地域歧視

中央黨校教授王海光表示,居住證制度與以前的審批制度相比,最大的差異在于將標準社會化了,政府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并向社會公布,人們可以進行監督。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太元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中國戶籍改革有兩條主線:一條是“做減法”,即把原先附著在戶籍上的教育、醫療、衛生等權益剝離下來。另一條是“做加法”,即通過實施居住證制度,賦予轉移入城的非戶籍人員享受公共服務的權益。如果不賦予權益,居住證和暫住證就沒有區別。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居住證持有人并不是真正完全等同戶籍人口,但是基本上可以保障其在異地的生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劉宏斌認為,“居住證制度是公民自由居住權利的體現,持有居住證的外地人能夠與常住居民一樣享受教育、醫療、就業等這些非常重要的權利。”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實際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地域上的歧視,有助于公民的自由流動,有利于實現公民人身權利的平等。

“居住證針對的人群,一個是事實性的外地常住人口,就是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經融入城市生活的外來人口;另一個是短期打工的外來人口?!痹趧⒑瓯罂磥恚幼∽C制度改革的指向性非常明顯,就是要保障這兩種人群的權利。同時他認為,居住證制度改革屬于一個過渡性改革,“外地人口畢竟大多數都不是要變成本地人,同時外來人口又需要管理”。

可享受免費義務教育同等權利

一直以來,讓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外來人口糾結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在于,他們無法享受免費義務教育等基本權利。

這些權利在《意見稿》中得以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基本公共服務。

與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的暫住證相比,取而代之的居住證賦予了外來人口更多的公共服務和便利。

除此之外,《意見稿》還指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證等便利。

《意見稿》還提出,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使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居民委員會選舉、人民調解員選聘、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在居住地享受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等便利。

居住證持證者有穩定住所且繳納社會保險達一定年限可落戶

《意見稿》規定,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證發放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意見稿》明確了居住證發放地人民政府確定落戶條件:

建制鎮和小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穩定住所;

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穩定就業并有穩定住所,且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并有穩定住所,且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應當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多地廢除暫住證實行居住證

據了解,目前全國已有多地廢除暫住證,推行居住證制度,廢除暫住證實行居住證制度漸成趨勢。

2014年11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運行了17年的暫住證正式退出歷史舞臺。合肥市已推行居住證制度,以取代原有的暫住證管理,外來人口在就業、社會保障、就醫等多方面將享受與市民“同等待遇”。

早在2011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就正式施行了《成都市居住證管理規定》,全面推行居住證,同步取消傳統的暫住證制度。

居住證管理辦法范文5

【導語】成功根本沒有秘訣可言,如果有的話,就有兩個:第一個就是堅持到底,永不言棄;第二個就是當你想放棄的時候,回過頭來看看第一個秘訣,堅持到底,永不言棄,祝大家跟著成功的步伐,考入理想院校。以下是

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或士兵證、異地報名考生須持有戶籍部門發放的居住證等相關證明材料、中職畢業生須持有中職畢業證書、報考專升本層次的考生須持有??飘厴I證、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須持有相關證書),到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進行信息確認、現場照相。時間為8月31日-9月5日,每天8:30至17:00,逾期不再辦理。

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要嚴格把關,嚴禁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組織的大規模異地報名。報名現場需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儀,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驗,堅決杜絕持假身份證報考的現象。

對確需異地報名考試的考生,我省仍沿用往年的政策,按照教育部規定和《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辦理居住證。在成人高考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異地報名考生須提供報名確認所在地公安機關發放的《居住證》原件、復印件,且只能在《居住證》發放地確認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無《居住證》的考生一律不予確認。對于把關不嚴出現的問題,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居住證管理辦法范文6

2014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新居住證的含金量不可謂不高,就業、住房、養老、社會福利、隨遷子女高考等一應俱全。人們不禁捏著臉皮發問:公平權利,就這么來了嗎?

市民待遇,說到底是錢

2011年,中國城鎮化率首次突破50%關口,達到51.3%。這標志著中國大陸城鎮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中國已經開始進入到以城市型社會為主體的新時代。

不過,目前53.7%的城鎮化率,與35.7%的戶籍城鎮化率,中間差著長期工作、生活在城市的2.6億農民工,他們與戶籍非農人口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社會均等化方面存在不小差距。這種“半城市化”現象在北上廣深尤為明顯,例如目前深圳常住人口已經達到1000萬,但戶籍人口只有300多萬。而廣州常住人口1600萬,但戶籍人口只有800萬。

2014年3月,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要求著重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等問題。按照規劃,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但要推進人口的市民化,說到底還是花錢的問題。例如廣東省2014年6月公布的測算數據稱,廣東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主要包括一次性成本13.41萬元,以及每年公共服務成本6851元。若按2020年廣東實現1300萬人落戶的目標,也就是說在這六七年內需投入超過1.7萬億元。而以廣東的標準計算,全國要實現1億人落戶城鎮,所需成本超過了10萬億元。

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肖金成分析,盡管中央一直將人的城鎮化作為城鎮化的重點,但對地方政府來說,戶籍改革、農民工市民化是需要掏錢的,這就涉及到利益的改革問題。

因此如何建立一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就十分關鍵?!兑巹潯诽岢?,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類,明確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

錢的問題尚未捋清,新居住證已然閃亮登場。12月4日的《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使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彪y就難在,如何積極創造條件?最根本困難就是財政承擔能力。

“居住證制度改革在中小城市相對好推進,在大城市會面臨比較大的壓力。比如,給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一系列均等的公共服務,自然會給地方財政造成一定的壓力,特別是大城市義務教育的投入壓力會比較大?!鄙缈圃喝丝谂c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說道。

城鎮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最令人擔心的是各地政府拿錢說事,以公共服務支出太大為由拖延,使得好政策雷聲大,雨點小。

特大城市“爆棚”?

毋庸置疑,征求意見稿中居住證的申領條件,比一些城市現在實施的條件放寬了很多,而且持有人能享受更多和戶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務權利。由于戶籍制度改革無法一步到位,通過實行門檻低、含金量高的居住證制度作為過渡,確實是朝著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向邁出了很大一步。

然而在國務院意見之后,不少中小城市積極響應,已經放開了落戶政策,但沒有吸引到農村轉移人口前來落戶,人們還是一窩蜂地選擇去大城市落戶。而目前我國大多數大城市的環境承載能力已經相對飽和,有的甚至已經超過極限。如果外來人口大量涌入,必然會進一步加劇城市環境的惡化和交通的擁堵。這就導致大城市政府在戶籍制度改革問題上有了更多的顧慮,從而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

小城市吸引力不足,大城市爆棚,始終是個問題。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最根本的還是要增加就業機會,另外要完善基礎設施,在這里生活更方便,大家都愿意去。還有一點,要提高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務能力,尤其是提高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水平,縮小中小城市和大城市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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