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稅收支出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稅收支出范文1
稅收政策的實施,為我國的財政部門提供了穩定的資金保障,同時,也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提供了強大的資金支持,是保證我國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隨著稅收競爭和財政支出壓力的雙重作用下,我國的地方非稅收入不斷膨脹,為我國地方的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阻礙,如果不進行快速的改革轉型,將會極大的限制未來我國地方的財政收入,使其得不到有效的資金保障。本文通過目前我國地方非稅收入增長的現狀進行分析,結合對地方稅收競爭和財政支出壓力的研究,從而保證地方財政收入的穩定。
一、稅收競爭
(一)基本概念
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的稅收競爭,主要是通過稅率競爭。而所謂的稅收競爭,主要表現在國家的地區之間。兩地區的財政部門通過對稅收政策的小幅度放寬,緩解納稅人的稅收壓力,從而實現對有價值資金的引入。在稅收政策的調整下,會對企業的投資起到促進的作用。
(二)主要特點極其作用
在稅收競爭的作用下,可以分為有利的稅收競爭和有害的稅收競爭。在積極的稅收競爭作用下,適當的對稅收優惠進行增加可以使地方得到更多的資金流入,從而使地方的資金資源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提升。但是,如果國家過于放任地方之間的稅收競爭,也會導致出現地方政府的財政赤字。這種有害的惡性競爭會對地方政府的財政發展帶來巨大的阻礙。
二、財政支出壓力
(一)基本概念
顧名思義,財政壓力就是國家或者地方的財政收入的供應與財政支出的需求兩方面,存在著持續緊張的一種財政發展狀態。
(二)主要特點極其作用
財政壓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點,流動資金出現困難。財政部門無法實現正常的支出,從而導致國家或者地方政府的部分決策無法實施。第二點,財政資金發生危機。一旦國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產生了危機,將會對國家或者地方政府的整體發展都產生巨大的阻礙。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壓力主要可以從兩方面進行分析:一個財政收支不平衡所造成的財政壓力;一個是財政支出的不斷增長所造成的財政壓力。由于中央部門對地方政府施加的職能壓力,導致我國地方政府在面對不斷增加的工作量的同時,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也不斷上升,這會導致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部門出現嚴重的資金危機,對我國的整體經濟發展都起到了十分不利的作用。
三、非稅收入增長
(一)基本概念
非稅收入,就是指我國或者是地方政府的財政部門,除了正常稅收以外收入的資金。目前,我國的非稅收入主要分為以下幾種來源:企業上繳收入、預算調節收入和行政性收入等。
(二)主要特點極其作用
非稅收入的增長過快,會對我國的經濟建設產生許多的財政問題。首先,非稅收入的增長會減少對實體企業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產生反作用,更會導致地方政府的收費增多,從而為我國整體的經濟發展起到了阻礙影響。其次,非稅收入的膨脹,會對地方政府的財政體制改革帶來影響,也會在地方產生許多另類收費的不良經濟現象。同時,非稅收入的增長也會使國家的稅收政策改革實施產生阻礙,是未來地方政府經濟發展必須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對于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經濟發展,改善非稅收入的膨脹是必要解決的途徑之一。
四、三者之間的關系
在政府分權競爭模式情況下,稅收競爭、財政支出壓力與非稅收入的增長三者相互作用。
首先,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越大,非稅收入的規模也將會越大。在地方政府進行稅收競爭的過程中,會通過對稅收政策的優惠度來吸引資金的引入,這就大大的增加了財政部門的非稅收入。由于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自主性不高,從而使得非稅收入的部分權利都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中,因此,地方政府可以根據財務情況對非稅收入的規模進行調控,從而發展成非稅收入的膨脹現象。
其次,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越大,也將增加非稅收入的規模。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過大,導致地方政府不得不增加非稅收入的規模,以此來緩解財政支出壓力,實現財政部門的穩定資金保障。由于我國對于分稅制度的改革還不夠完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具體實權并沒有明確的規劃,這在我國的財政發展上體現了“財權上移和事權下放”的社會現象。地方政府在面臨著巨大職能壓力的同時,對于財政支出的壓力也相對增加,從而導致地方政府不得不進行對非稅收入規模的提升,以緩解各方面的財政壓力。
最后,還有許多外界因素會導致非稅收入的增加。要想緩解我國的非稅收入膨脹的社會現象,我國政府應當實現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自給,才能夠有效的減緩非稅收入的增加和膨脹。
在我國分權政策的引導下,財政分權逐漸成為我國經濟轉型的主要發展前提之一。然而,由于在分權過程中的相關制度和要求不夠明確,致使我國地方政府存在多職能、少資金的社會現狀。而發展非稅收入的增加成為了部分地方政府不得已而為之的財務政策。而目前地方政府的稅收競爭、財政支出壓力等多方面的客觀因素,都成為了我國地方政府非稅收入增加的主要導火索。
參考文獻:
[1]劉尚希,趙全厚,孟艷,等.“十二五”時期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壓力測試研究[J].經濟研究參考,2012,(08).
稅收支出范文2
關鍵詞:成本控制 費用管理 稅務籌劃
■一、 固態照明企業財務控制、財務核算工作重點
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首先做好資產清理和在建工程的完工入戶工作;二是做好采購、供應工程中的財務控制;三是做好生產制造工藝流程中的成本控制;四是根據銷售方案,制定銷售財務控制措施;五是做好“三項期間費用”管理工作;六是加強稅務籌劃。
1.資產的詳盤和入賬
固態照明企業在基本建設項目完成后,財務部根據實際設施、設備、基建工程坐落及自建、購入狀況,按照設計生產工藝、生產流程進行詳細清查、盤點,并設置專戶進行分類核算。將各類設備設施以及房屋建筑物、運輸設備和辦公設備以及土地、專利等無形資產建立臺帳,進行分門別類的統計歸檔。正確歸集各類資產價值原值、使用年限和凈殘值,并按照現行折舊方法,合理計提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不斷完善資產類科目管理的內容和措施,保證企業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
2.加強采購和供應過程中的財務控制
供應和采購是構成生產企業銷環節的第一道程序,原材料、輔助材料、機物消耗材料的采購及時性和效益性直接關聯到企業產成品的價值。因此有效的降低原材料、輔助材料采購成本,是做好生產成本控制的首要關鍵環節。具體措施如下:一是各類主要原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配套商確定最低不少于兩家,力求選擇信譽佳、渠道好、質量穩定,成本合理合作伙伴。二是公開采購工作的透明度,同等質量看價格,同等價格比質量,多方進行采購詢價和招投標工作,分析并取得最優性價比。三是對于采購數量較多、數額較大的合同簽訂實施聯簽等有效的監督控制。四是原材料、輔助材料采購到位后,應有技術、質檢、倉儲保管組成驗收小組聯合驗收。五是強化付款程序控制。
3.生產制造、在產品完工流程中的成本控制
生產制造過程中的成本控制是關鍵核心環節,生產成本主要內容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三大項。(1)一是對于生產投料以及輔助材料的領用和消耗,嚴格按照生產工藝、產品類別實施“產品定額消耗管理”。二是積極配合技術、生產、倉儲部門熟悉生產流程,強化制造過程中的成本控制。三是注重切割芯片邊角料等再次回收和循環利用、細化管理措施,杜絕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發生。(2)直接人工是在產品制造工程中的人工成本、人力費用,根據每月排產要求和特殊大功率產品的生產特點,并結合各工段、工種需求,合理配置人力,采用績效掛鉤、產量掛鉤薪酬措施,有效降低人工成本。(3)制造費用主要指組織生產過程中發生運行維護、維修費用、勞動保護費用、輔助熱力氣電、鍋爐煤炭、配電設施以及相關的動力電、水、輔助配件等機物料消耗項目,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
4.銷售過程中的財務控制
銷售環節是構成生產企業銷售產品,獲得經濟利益流入的重要步驟,是發生全部成本支出的補償。
銷售過程中的成本控制集中體現在銷售合同的訂立,經銷商家信用的評估,往來單位的經濟帳務管理,銷售款項的回收事項。應建立健全銷售臺帳系統,對每一筆的銷售收入、成本稅金、利潤指標進行科學核算和歸集,加強往來經濟單位的賬目全面管理,及時保證銷售貨款的資金回籠,建立健全購貨單位的信用評估體制,最大限度的管控銷售過程中的資金運作,全面系統科學的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二、做好“三項期間費用”的控制
“三項期間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和財務費用。管理費用是企業管理部門為組織生產經營發生的直接費用,項目包括:工資、福利費、差旅費、交通費、辦公費、通信費、水電費、汽車費、招待費、試驗開發費、場地租賃費等項目,經營費用主要指企業為開展營銷工作發生的各項銷售人員工資、福利、獎勵提成、差旅交通、招待經營、銷售折返、銷售會議、參會布展、廣告宣傳等相關費用;企業應加強資金管理的預算控制工作,對各項費用支出進行全年預算和分月收支預算,嚴格按照收支計劃進行控制,合理降低各項費用支出。
財務費用是指生產企業為了融集資金,發生的相關財務支出,具體包括向銀行金融機構或財務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金融機構進行的長期、短期貸款而發生的利息支出、關聯公司和非關聯公司直接的資金拆借費用,財務結算手續匯兌支出以及接收商業承兌匯票變現費用等項目,財務費用的控制掌握原則,一是合理調控資產負債率,適度進行銀行舉債,保證企業財務資金充沛、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利用擴大生產、投資規模,促進企業生產經營躍上臺階。二是綜合控制資產負債率不要過大,不易超出60%規定額度,優化資產結構。
■三、固態照明生產企業涉稅籌劃
固態照明生產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所涉及的稅目、稅種主要包括:生產型企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企業和個人所得稅,主營稅金及附加城建稅、教育稅附加等項目。企業具有安裝施工服務項目還涉及到營業稅稅目,因此從納稅權重比例看,主要集中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大方面,納稅籌劃因圍繞兩個重點進行。
稅收支出范文3
1、每次洗手后,把雙手徹底擦干,再抹護手霜,可以在辦公窒、家中的廚房、衛生間等地方都放上護手霜,洗手后馬上涂抹。
2、改用多脂香皂洗手。盡量使用多脂性香皂或是含有油性的洗面奶洗手,洗手后立即用毛巾擦干,涂上護手霜。
3、皮膚需要酸性保護。每天一次擦干手,然后在食醋中蘸一下,可以使皮膚表面形成一層酸性保護膜,對手的保護作用很好。
(來源:文章屋網 )
稅收支出范文4
關鍵詞:稅收優惠 研究開發費 加計扣除
中圖分類號:F810.42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7-192-02
研究開發費,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國家為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2008年12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企業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一、研究開發費列支范圍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由于國稅發[2008]116號文件采用列舉的方式,因此,除8類費用外,均不得歸入實行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活動范圍。
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
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由于企業財務人員是根據財務通則財企[2007]194號文件核算、歸集研發費用,所以企業需要特別關注的是不能加計扣除的與研發費用有關的項目主要有:
1.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外聘人員勞務費、股權激勵。
2.房屋折舊、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3.設備調試、檢驗,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4.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研發保險費,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費。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項目只是不能加計扣除,而不是不能扣除。
二、研究開發費的加計扣除方法
1.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照國稅發[2008]116號文件列舉項目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2.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三、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
企業在年初或研究開發前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企業應在年度申報前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備案申請并報送相關資料:
1.研發費加計扣除書面備案申請及《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情況備案表》(一式兩份)。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有資質的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研發費加計扣除事項鑒證報告。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需根據規定的領域詳細說明至具體項目)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6.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7.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8.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9.屬于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應提供合同或協議書。
10.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1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歸集表》;對委托開發的項目,應提供受托方出具的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12.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3.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四、企業對日常研究開發活動管理的注意事項
1.企業領導應重視該項政策的落實情況。只有領導重視該項政策的落實情況,單位的財務、技術等部門才能重視此項政策。才能減少企業所得稅的繳納,還能加強研究開發過程的管理和研究開發績效的分析。此乃重中之重。
2.財務部門與技術部門要建立良好的溝通。技術部門負責企業的研發活動和研發管理,技術管理部門必須要掌握企業所有的研究開發項目信息,如研發項目的領域、研究開發費預算、研發人員編制、研究成果報告等,配合財務部門做好研究開發費的核算工作并完成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備案文書的準備工作;財務部門負責賬務記錄與核算,如實反映研發經費的使用,規范研究開發費核算科目與相關費用的核算與處理,修改與完善財務記賬憑證或原始記賬憑證以滿足核算要求,協助技術部門對項目進行科學合理的全成本預算,完成項目的核算工作,與技術部門共同完成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的相關工作。所以加強財務與技術部門的良好配合和溝通是享受稅收優惠的一項重要環節。
3.企業必須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可以按照財務通則財企[2007]194號文件核算、歸集研發費用,但最好用國稅發[2008]116號文件列舉項目進行單獨設立明細科目,以便于準確填寫年度《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這樣可以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下面設賬方法可供參考。
4.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企業應于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規定的相應資料進行備案和嚴格的審批。申報的研究開發費用不真實或者資料不齊全的,將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申報的結果進行合理調整。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可以及時修改和補充申報資料,為企業能享受到稅收優惠多了一份保障,更能促使企業按稅務要求進行研究開發費的管理和核算,為以后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做基礎。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3.秦鳳琴.對研發費用扣除標準合理籌劃的思考.現代經濟信息,2010(18)
4.常潤潤.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探討.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10(7)
5.趙芳.關于研究開發費稅前扣除稅收優惠政策的解讀.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9(4)
6.王紅英.淺談企業研發費用管理充分享受稅收優惠.財經界(學術),2010(8)
7.財務通則財企[2007]194號文件.
(作者單位:大連化工研究設計院 遼寧大連 116023)
稅收支出范文5
一、免稅資格認定條件
根據財稅[2009]123號,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宗教活動場所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組織;(2)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且活動范圍主要在中國境內;(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4)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5)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6)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7)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8)除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前年度的檢查結論為“合格”;(9)對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二、免稅范圍認定條件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上述規定,非營利性組織取得的以下兩類收入不免稅:(1)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2)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
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2)除《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4)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三、免稅申請相關材料
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向其所在地省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并提供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材料;經市(地)級或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分別向其所在地市(地)級或縣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并提供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材料。申請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需報送以下材料:(1)申請報告;(2)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組織章程或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制度:(3)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非營利組織登記證復印件;(5)申請前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6)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申請前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7)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前年度的年度檢查結論;(8)財政、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免稅優惠資格有效期限及免稅執行時間
非營利組織免稅優惠資格有效期為五年。非營利組織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稅優惠資格到期自動失效?!蛾P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在該文公布前發生的業務可參照相關條文進行納稅調整。
五、免稅非營利組織稅務注意事項
非營利組織必須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按期進行納稅申報。取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應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取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注銷時,剩余財產處置違反本通知第一條第五項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追繳其應納企業所得稅款。
稅收支出范文6
一、誤餐補助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曾有讀者咨詢,根據公司規定,在施工現場工作期間,不能在單位或返回就餐的,每人每天給予50元的誤餐補助,在公司機關上班或在公司駐地施工的不享受此項補助,該誤餐補助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引發》(國稅發[1994]89號)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89號)下發后,一些地區的稅務部門和納稅人對其中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理解不一致,現明確如下:國稅發[1994]89號文件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在施工現場工作期間,不能在單位或返回就餐”符合上述規定,可以按規定的標準領取誤餐費。但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那么,職工的午餐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文件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根據上述規定,午餐補貼屬于員工取得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屬于工資、薪金所得。該所得不屬于不征稅的誤餐補助;同時不屬于免稅的補貼、津貼以及免稅的生活補助費等免納個人所得稅的所得。因此,員工午餐補貼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通訊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信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目前,多數省市在通訊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上有明確的文件規定。例如,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關于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補充通知(津地稅個所[2009]5號)規定,對單位向有關人員發放與業務工作有關的電話費補助等,凡不具有福利性質,即非全體人員都有的補助項目,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侗本┦械胤蕉悇站株P于對公司員工報銷手機費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京地稅個[2002]16號)規定,單位為個人通訊工具(因公需要)負擔通訊費采取全額實報實銷或限額實報實銷部分的,可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單位為個人通訊工具負擔通訊費采取發放補貼形式的,應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渡綎|省關于公務通訊補貼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的通知》(魯地稅函[2005]33號):企事業單位自行制定標準發放給個人的公務通訊補貼,其中:法人代表、總經理每月不超過500元(含500元)、其他人員每月不超過300元(含300元)的部分,可在個人所得稅前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墩憬〉胤蕉悇站株P于個人取得通訊費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浙地稅發[2001]118號)規定,按照企事業單位規定取得通訊費補貼的工作人員,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每月500元額度內按實際取得數予以扣除,其他人員在每月300元額度內按實際取得數予以扣除。在沒有具體文件規定的地方,稅務機關一般也允許實報實銷的通訊補貼不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