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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范文1
【關鍵詞】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問題;建議
1中小企業在我國的重要地位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且遍布各個行業,是最具活力的主體。首先,中小企業是解決就業的重要渠道,帶來了很多就業崗位,具有明顯的吸納就業能力。其次,中小企業是創新的重要源泉,在資金、技術等方面都無法抗衡大企業的情況下,中小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必須創新自己的產品,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近年來,中小企業的申請專利數量不斷上升。最后,中小企業能夠推動市場繁榮。只有眾多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而不是某家企業獨大,市場才能健康發展下去。無論是中小企業之間的競爭,還是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之間的競爭,都可以推動市場向多樣化方向發展,激發市場活力。
2中小企業面臨的問題
2.1內部問題
①規模小。從我國對中小企業的界定就可以看出,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小,市場準入門檻低,與大型企業相比競爭力不足,抵抗風險能力較弱。②內部管理不完善。大部分中小企業還沒有形成科學的管理體系,管理模式粗放,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員工的成就感不強,這也是中小企業人才流失的原因,沒有人才參與管理,企業更難以形成可科學的治理結構,如此惡性循環,不利于中小企業的長遠發展。③經營成本高。經營成本上漲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的難題,能源價格的上漲,如天然氣、煤炭漲價,會使得上游企業生產的材料價格水漲船高,而這些成本上漲會轉移給下游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來獲得原材料及其他生產資料。除此之外,人力成本也在不斷上漲,企業培養人才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中小企業經營成本的上升會壓縮企業的盈利空間,甚至會導致中小企業虧損、破產。
2.2外部問題
①融資難。現階段,大部分的中小企業選擇的融資渠道為銀行貸款,但是通過貸款能夠獲得的資金較少,不能滿足企業的發展需求。中小企業之所以一直受融資難困擾,首先,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而銀行能夠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是有限的。因此,每個中小企業獲得的貸款數量極少。其次,不少中小企業賬務處理混亂,財務透明度差,因為信息不對稱,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的風險較高,影響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的積極性。最后,中小企業的資產少,缺少抵押物,想僅僅依靠自身的信用獲得銀行貸款比較困難。而且,相比于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更高,更容易破產,若中小企業無法按期還款,銀行將不得不承擔壞賬,因此,銀行更偏向于給大型企業貸款。部分中小企業即使獲得了貸款,銀行一旦發現企業經營出現問題,還款能力下降,會加快催收或者要求中小企業提供擔保,這對出現問題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沉重負擔,更難繼續經營。②稅費負擔重。北大國家研究院研究結果顯示,中小企業幾近一半以上的利潤都被稅費侵占。我國中小企業的稅費負擔較重,除了稅收以外,還有較多的社會保險費、行政性收費、教育費附加等。據估算,通常交10元的稅,就要交5~6元的費。另外,很多處于產業鏈下游的中小企業提供的產品同質化較嚴重,缺乏核心競爭力,不僅議價能力低,而且容易被替代,稅收負擔不易于轉嫁。同時,很多中小企業在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時,轉而走向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利率過高,超過銀行同期貸款的幾倍甚至十幾倍,使企業享受不到“利息免稅”的優惠。種種原因致使中小企業稅費負擔較重,長此以往,不利于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3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針對中小企業稅負較重的問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表1列舉了對中小企業有重要影響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在疫情發生之后,中小企業經營困難,很多企業無法復產復工,在這種形勢下,為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國家進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2020年2月至12月末,政府對中小微企業給予了更多的單位免征,免除基本養老、工傷、失業3項社保單位繳費。中小企業在防范疫情過程中發放給個人的實物,如藥品、口罩等防護用品免征個人所得稅。2020年1月至12月末,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生產規模,購置新機器設備所發生的支出,可在當期作為費用一次性扣除,并且,企業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4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效果
4.1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情況
國家或企業的稅收負擔的真實情況可以通過稅收負擔水平來反映,本文從國家和企業2個層面來分析稅收負擔水平。以宏觀稅收負擔率作為衡量國家稅收負擔的衡量指標,以企業所得稅負擔率、企業流轉稅負擔率、綜合稅收負擔率作為衡量企業稅收負擔的衡量指標。從宏觀稅收負擔角度看:小口徑:宏觀稅收負擔率=稅收收入/GDP中口徑:宏觀稅收負擔率=公共財政收入/GDP大口徑:宏觀稅收負擔率=政府收入/GDP從微觀稅收負擔角度看:所得稅負擔:企業所得稅負擔率=實際繳納的所得稅/利潤總額流轉稅負擔:企業流轉稅負擔率=應稅流轉稅額/貨物或勞務的銷售收入綜合稅收負擔率:綜合稅收負擔率=實際繳納的各種稅費總額/營業收入①宏觀稅收負擔狀況。通過國家統計局獲取2018-2020年稅收收入、財政收入、GDP等相關數據,計算得出2018年小口徑稅負為17.01%,中口徑稅負為20.74%;2019年小口徑稅負為17.01%,中口徑稅負為19.95%;2020年小口徑稅負為5.19%,中口徑稅負為18.00%。從這3年的數據變化可以看出,小口徑稅負呈連年下降趨勢,中口徑稅負亦然。二者的下降與我國對中小企業減稅降費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可以充分說明我國的減稅降費政策有效落地,讓中小企業享受到了實實在在的政策紅利。通過計算連續3年的小口徑稅負與中口徑稅負之差,可以看到每年的差額在3%左右浮動,這說明在政府收入中“費擠稅”的問題仍然存在,非稅收入仍然占比較大,今后需要進一步降費,完善財稅體系。②中小企業稅收負擔狀況。通過對中小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得出2018-2020年所得稅負擔率在17%上下浮動,且呈連年下降趨勢。綜合稅收負擔率在20%上下浮動,且呈連年下降趨勢。中小企業3年來得到的稅收優惠力度不斷加大。
4.2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效果
2018-2020年,中小企業的綜合稅收負擔逐年下降,雖然降幅不大,但這表明減稅降費政策是有效果的,能夠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讓中小企業享受到稅收優惠。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近3年來,20%左右的綜合稅收負擔一直大于17%左右的小口徑稅負,這表明綜合稅收負擔對中小企業來說一直較重,還應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負。另外,政府的一些行政性收費增加了中小企業的非稅支出,擠壓企業利潤。因此,減稅降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中小企業的利潤有所增加。隨著國家對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企業繳稅減少,從而可以將更多的資金投入生產,增強了企業的盈利能力,也有利于企業未來的發展。特別是2020年,為保證疫情之后中小企業能夠迅速復工復產,國家出臺了很多階段性減免政策,提高了中小企業盈利能力??傮w來說,稅收優惠政策對中小企業發展是有利的,能夠起到振奮信心的作用,但并不能說有了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就一定能夠盈利。所以一方面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優惠力度;另一方面中小企業也不能過度依賴財稅政策的扶持,要苦練內功,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
5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
我國的財稅優惠政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效果明顯。很多中小企業的稅負壓力大大減輕,盈利能力增強,激發了中小企業的活力。為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5.1政府層面
5.1.1促進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和制度的落實近年來,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從國家到地方都出臺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增加扶持資金,縮減稅費。但政策不落地便無法發揮作用,因此,應把政策落實放在首位,提升自身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對于不同的中小企業財稅扶持政策,要在部門間劃分好職責,各司其職,避免中小企業求助無門,杜絕“踢皮球”現象。同時,提升財稅人員的服務意識,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讓政策真正能夠走入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獲得率,保障稅收優惠政策和制度能夠落實。總之,要促進財稅政策與中小企業之間的對接,將政策落到實處,從而推動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5.1.2采用多種手段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面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第一,可以從金融機構入手,對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給予稅收優惠,鼓勵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放貸。第二,激發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投資的熱情,例如,對于企業和個人的投資所得,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從而引導更多的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投資。第三,用好財政貼息政策,對通過風險評估的中小企業可以在貸款時給予財政貼息。第四,建立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由于中小企業風險較高,導致信用擔保機構不愿意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因此,政府部門要重視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的建設,當符合扶持條件的中小企業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時,可以向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機構進行一定比例的補償。
5.2企業層面
5.2.1重視企業人才的培養人才是中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優秀人才、科技創新人才的缺乏是很多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短板,是亟需解決的難題。這一難題不僅困擾著東部的眾多中小企業,中西部中小企業更甚。因此,培養人才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必經之路。首先,可以和當地高校形成校企合作,通過成為高校實踐基地、實習基地等方式,吸引高校學生就業。其次,可以與培訓機構進行合作,聘請專業的培訓人員對員工進行培訓,例如,新員工入職時提供培訓,完善新員工的理論知識,同時,通過培訓師的教學,提升新員工的動手實操能力。對老員工進行定期培訓,使老員工更新技術,精益求精,進而實現技能創新。最后,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勵制度,解決人才短缺問題。人才流失是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必須暢通晉升渠道,構建合理的激勵制度,保障技術人員的生活需求,同時,給予他們足夠的人文關懷,進而讓人才留在企業。5.2.2充分利用稅收政策進行合理規劃如果中小企業的綜合稅收負擔較高,那么企業的利潤將受影響,不利于中小企業的持續發展。中小企業的稅負水平不僅與國家的稅收政策有關,也與自身的稅收規劃有關。因此,企業要提前做好稅收籌劃,合理降低稅費支出。特別是對于一些創業初期或規模較小的企業,本身資金不充足,利用稅收籌劃節約開支,可以緩解資金緊張,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企業擺脫資金短缺困境。如果中小企業的會計人員不具備稅收籌劃的能力,企業可以向會計師事務所或者稅務咨詢公司尋求幫助,這些專業機構雖然會收取費用,但是可以提供專業化的稅收籌劃方案,避免企業會計人員因稅法知識的欠缺而無法有效減輕稅負,甚至設計的避稅方案不合法。作為企業的管理者或會計人員,要積極參加稅務部門舉辦的培訓及宣講會,緊跟稅收政策的變化,要主動學習其調整的內容。國家一直比較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因此,針對中小企業的財稅優惠政策繁多,而且針對當年中小企業的發展形勢,還會一些階段性政策。因此,中小企業要根據自身的經營特點,并結合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進行納稅籌劃。例如,在納稅人身份的選擇上,一些中小企業既可以選擇成為小微企業納稅人,也可以選擇成為小規模納稅人,具體選擇哪種納稅人身份,要根據企業具體情況決定。如果成為小微企業納稅人,那么企業可以享受稅率優惠政策。如果成為小規模納稅人,在繳納增值稅時可以享受低稅率。具體選擇哪種身份,要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決定。另外,中小企業在選擇按季度或者按月申報時,也應充分考慮自身每月的營業額,如果營業額起伏較大,要避免個別月份營業額過少,遠遠達不到起征點,造成優惠額度被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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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范文2
財政稅收制度的變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影響深遠,甚至會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的命運。對中小企業而言,財政稅收政策的優惠力度直接促進或抑制著中小企業的發展。
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對中小企業扶持作用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1.影響和改變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環境;2.引導中小企業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3.促進中小企業優化其經營模式。
二、我國現行財政稅收制度不太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
1.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目標起點不高,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夠
現行的稅收政策是社會政策工具之一、是用來解決某些社會問題的手段。對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的制定沒有考慮到中小企業的特殊性和中小企業快速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因而它更側重于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卻忽視了對其核心競爭力的扶持,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卻是中小企業生存、長期發展的首要問題,是稅收政策扶持的重點,所以說現行的稅收政策對中小企業扶持的力度不夠。
2.現行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規范性,不利于實現公平稅負
我國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為零散,多分散在各個稅種的實施細則中,多以補充規定、通知的形式公布,并且稅收政策的調整也比較頻繁,這種做法雖然體現了稅收政策的靈活性,但卻說明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規范性、穩定性,降低了稅收優惠的透明度,不便于實際操作,因而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制定長期發展戰略,不利于實現公平競爭,阻礙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3.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方式單一、導向不明,不利于中小企業長期發展
現行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方式單一,僅局限于稅率優惠、直接減免等直接優惠方式,而像國際上通行的加速折舊、專項費用扣除、投資抵免等間接優惠方式較少。這樣做不利于鼓勵中小企業者對經營周期長、投資規模大的基礎性投資?,F行的對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還缺乏降低投資風險、鼓勵技術創新、資金籌集、提高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影響了投資者的積極性。此外,對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導向也不明朗,不利于中小企業資金流向國家急需發展的產業,不利于調整和優化國家產業的結構。
三、大力推進財政稅收制度創新,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1.盡快健全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對于不同的企業我們應該建立不同的稅收政策,尤其針對中小企業,應該盡快制定能夠符合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彌補現行財政稅收政策不健全的方面。同時建立起系統性、科學性、規范性的符合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獎勵政策,以保證中小企業能夠穩定、持續發展。此外,還要提高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立法層次,以法律的形式維護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性。
2.積極完善財政稅收政策內容,降低中小企業的稅務負擔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因此,在健全財政稅收政策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全面考慮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盡力全面地完善財政稅收政策的內容,把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內容落到實處。國務院和稅務總局出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各省市也積極落實并制定出適合本地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享受到企業所得稅減半征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政府性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等,這些都足以顯示出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心和力度,通過稅收制度的創新,使國家的扶持作用變成了真金白銀,降低了中小企業的稅務負擔,調動了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3.大力宣傳、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推動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
針對國內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我們還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好政策的落實要陽光操作,因此稅務部門正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優惠政策宣傳到戶,同時提高整個社會的認知度;優化中小企業納稅服務,針對中小企業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一對一的服務,積極協助中小企業納稅申報;建立培訓制度,既加強對稅務工作人員的培訓,也加強對納稅人的培訓等,通過這些改變增加了稅收優惠的透明度,利于實現公平稅負,并起到推動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的作用。
4.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扶持中小企業
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考慮到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困難,不斷完善設計、降低稅率以適應中小企業的發展。例如企業所得稅方面,根據我國新所得稅法規定稅率調整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納稅額低于3萬元的小微企業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征收。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稅率定為15%。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改善了原有單一高稅率模式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制約,針對中小型企業發揮了較強的政策效應,扶持了中小型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范文3
[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收政策 增值稅 所得稅
目前,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于中小企業的先天弱勢,就必須要政府給予稅收政策扶持。中國自1994年實施分稅制改革以來,先后出臺了諸多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有效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還存在很多問題。為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就必須要完善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一、我國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的現狀
1.增值稅相關優惠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增值稅開始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型。這種轉型有利于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一是擴大增值稅的抵扣范圍。新的增值稅規定固定資產可以當期抵扣進項稅額,這會大大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二是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稅率。將原來6%、4%兩檔稅率統一降為3%;三是加大稅收優惠力度。新增值稅規定,銷售貨物月銷售額3000元~10000元的,應稅勞務為月銷售額2000元~6000元,低于這個標準的小企業可以免征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相關優惠政策。我國于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所得稅法。新的所得稅法也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較大的優惠,具體措施包括:一是將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改變了內外資企業區別征稅的狀況;二是統一各項支出的扣除標準,對企業人員工資提高了稅前扣除限額;三是提高捐贈支出的稅前扣除標準等,大大地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三是提供了“三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
3.營業稅相關優惠政策。在提高起征點方面,個人按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為1000元~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為100元。在稅收優惠方面,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創辦新中小企業,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可以3年內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方面,對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而言,營改增后稅率從營業稅的5%調整到增值稅的3%。這也將大大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我國中小企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1.增值稅稅制存在缺陷。一是目前增值稅只允許增值稅納稅人扣除購進與生產和經營有關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無法將交通運輸業、服務業、房地產業等納入到此項優惠之中。二是增值稅法將增值稅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并且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三是小規模納稅人不具有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導致很多一般納稅人不愿意與小規模納稅人交易,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稅收減負。
2.企業所得稅稅制存在缺陷。雖然我國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降低了企業所得稅稅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負擔,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但是,中國企業所得稅的稅負還是偏高的。尤其是對比西方發達國家10%~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企業的稅負還是比較重。這樣也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另外,我國所得稅稅率也沒有考慮到中國企業的地區差異以及行業差異。
3.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不健全。一是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單一。我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稅率優惠和減免稅兩種,方式還比較單一,不太適應越來越復雜的中小企業。二是享受稅收優惠的認定條件比較高,導致很多中小企業最終無法享受到稅收優惠。三是我國的稅收征管制度存在不足。一方面是國稅與地稅的分設增加了中小企業納稅成本。另一方面現有的稅款征收方式也給中小企業造成了不同的稅收負擔。
4.納稅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是納稅服務的法律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目前納稅服務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新征管法,還缺乏專門的法律體系,中小企業的權益還缺乏有效的保障。二是稅務部門對中小企業錯誤認識。在實際中,稅務機關往往會在思想上假定中小企業會偷稅、漏稅,從而無法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三是納稅服務內容不足?,F有的納稅服務還僅僅停留在制度層面,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
三、完善我國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的對策
1.完善中小企業發展稅制體系。一是要建立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二是要調整和完善中小企業增值稅稅制,包括減輕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負擔、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的中小企業實施定率和定額納稅等。還要,同等對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促進兩者稅負的公平。三是要從準予稅前列支符合規定的借款利息、縮短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等完善所得稅稅制。
2.完善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一是要完善中小企業直接稅收優惠政策,即直接降低中小企業所得稅稅率或者提高中小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鼓勵和扶持創辦中小企業。二是要完善中小企業間接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對具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免征所得稅,還比如允許中小企業實施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再比如鼓勵中小企業將所得利潤進行再投資等,減輕中小企業稅負,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3.健全中小企業稅收征管制度。一是要消除中小企業稅收歧視政策,以發展的眼光給中小企業有力的政策支持,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二是要改革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模式,要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中小企業納稅成本。要改變國稅和地稅兩個稅務部門的存在,減少多頭管理中小企業稅收的問題。另外,還需要加大稅務稽查力度,促進稅法真正落到實處。
4.完善中小企業納稅服務體系。一是要樹立正確的納稅服務理念。稅務機關要將中小企業納稅人作為“客戶”,并提供優質的服務。二是要加大納稅服務手段和方式的創新力度。稅務部門需要加強與銀行、工商等部門的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更好地為納稅人做好服務。三是要加強稅務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稅務服務隊伍。
參考文獻:
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范文4
稅收優惠是稅收分配活動固有的一種特殊的表現形式,是政府為了保證管理意向和目標的實現,在法定的范圍內,將本應繳入國家財政收入的稅款,以稅收減免、抵免、扣除、豁免等優惠形式,直接地讓渡給納稅人,以減輕納稅人的納稅負擔。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中小企業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在我國經濟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國稅收法制等原因,我國的中小企業并不能有效地利用好這些稅收優惠,在實際納稅過程中,卻經常采取偷逃稅的方式。
一、我國中小企業的運用稅收優惠政策的現狀
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取得空前發展,總體數量顯著增加,獲利能力明顯增強。調查表明,從2001年到2004年,中小企業的各項指標均實現了大跨度提高。其中,新增企業10萬余家,增長了61.05%;總資產規模也上升近六成,而工業增長值,產品銷售收入及利稅總額均翻了一番??傂∑髽I數量已占全國企業總量的99.3%、中國GDP的55.6%、工業新增產值的74.7%、社會銷售額的58.9%。由于中小企業在社會經濟中處于弱勢地位,中小企業并沒能獲得足夠的稅收優惠。
根據筆者從成都市武侯區國稅局獲得的數據顯示:成都市武侯區共有中小型開戶企業三萬多家,占該區開戶企業總數的80%。該區的三萬多戶中小企業2000年至2007年共申請稅收優惠397條。2006年至2007年有120家企業申請稅收優惠,新增或仍在享受稅收優惠的項目168條。從成都市武侯區內企業申請稅收優惠的情況來看,該區內的中小企業申請稅收優惠的比率較低。按全區三萬戶中小企業計算,全區申請稅收優惠企業的比率為0.4%。,其中生產性外商投資申請的稅收優惠57條,申請避孕藥品、廢舊物資回收、農業生產資料、飼料生產的低稅率優惠分別為14、5、34、10條,申請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共12條。
通過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各種稅收負擔及申請稅收優惠的數據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我國中小企業申請稅收優惠的數量較低,不能有效地利用好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我國中小企業不能有效地利用好稅收優惠政策的原因分析
1、我國的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人員素質差
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由于一般都處在企業發展的初期,規模較小,財務制度不健全或不規范,給企業發展造成了一定的瓶頸,使得企業不能有效的利用好稅收優惠。不少中小企業會計賬目不清,信息失真,財務管理混亂;企業領導營私舞弊、行賄受賄的現象時有發生;企業設置賬外賬,弄虛作假,造成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等假象。
有些企業還沒有規范的帳務體系,不能每月根據企業的財務狀況向稅務機關提供有效的財務數據申報納稅,而只能由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銷售收入等數據估定企業應納稅額。有些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沒有聘請財務人員建立賬本,只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承擔較重的稅負,更無從談及申請稅收優惠。
2、中小企業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無法完全掌握國家的稅收政策
信息不對稱,是指在參與博弈的各方中間某些方擁有的信息,其他方并不擁有。稅收信息不對稱,就是指稅務機關掌握的經濟稅源信息和納稅人自身所掌握的經濟稅源信息存在差異。企業無法完全地了解國家的相關稅收信息、優惠政策,增加了企業申請稅收優惠的成本。
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都是具有自身利益的相對獨立行為主體,有著各自具體的行為目標。企業作為被征稅主體,一般不會對我國復雜的稅收法規作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特別是中小企業由于人力資源的有限對稅收法規地掌握相對較差。稅務機關對于稅收法規具有較強的掌握和了解,企業和稅務機關對于稅法和稅收優惠的掌握程度上就形成了信息不對稱。因此就需要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稅收法規的全面培訓并且向企業提供相應的咨詢服務。但稅務機關作為自利主體,可以采取行政不作為行為,不向企業提供有關稅收優惠信息的服務,使得企業始終不能有效掌握這些稅收優惠,從而不能有效地行使這些稅收優惠。
3、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體系不規范
我國是一個缺少法制傳統的國家,習慣上把“皇糧國稅”視為天經地義的事情,沒有納稅人權利保護的相關法律。在我國的稅收法律體系中,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操作上都沒有充分滿足納稅人保護自身權利的需要?!稇椃ā分幸矝]有規定納稅人的權利,沒有專門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法案和宣言。
稅收母法的缺位。我國稅收法律多是國家稅務總局以稅收法規的形式頒布的,而沒有一本系統的稅收基本法。立法基本由非立法機關國家稅務總局執行,就造成了稅務機關自己制定的稅法自己執行。
由于在稅收立法行政行為上的問題,導致我國納稅人不能正常享受稅收權利。一方面,國家法律沒有為納稅人提供獲取納稅利益的法律基礎;另一方面,我國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缺乏獲得正常納稅權利的意識,不能有效地申請并享受稅收優惠。
4、部分稅收優惠申請程序過于復雜
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范文5
在國民經濟發展中,中小企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國家經濟實力的壯大,勞動力的充分就業,以及社會的穩定,主要是由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中小企業來承擔??梢哉f,沒有中小企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就沒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在整體上能夠實現和保持持續快速發展,中小企業所發揮的巨大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但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目前全國仍有相當部分地區的中小企業沒有很好地發展起來。究其原因,主要是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夠,尤其是稅收政策沒有能真正起到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國外經驗表明,稅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最有效手段,因此,我國必須改革和完善現行的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
內蒙古中小企業創造了全區70%左右的GDP、50%以上的稅收,提供了80%以上的就業崗位。中小企業發展呈現出數量多、經濟貢獻大、吸納就業廣、發展趨向集群化的特點,截至2011年,全區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超過90萬戶。但內蒙古中小企業發展水平還不高,企業規模比較小,稅負壓力大,與發達地區存在著比較大的差距。為了切實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扶持,盤活民營資本,增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有必要進一步落實企業減免稅政策。
一、中小企業稅收環境分析
中小企業占據了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提供了全國75%的城市就業。但其生存現狀卻是利潤微薄、稅制結構不合理,征收方式難以靈活調整,稅收遵從成本高,經營環境惡劣?,F行稅收政策對中小企業的傾斜不夠,還存在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歧視,給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一定的阻力。中小企業協會會長李子彬曾對媒體表示,中小企業的實際稅負已超過30%。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要繳納、承受超過10種稅費或"隱性"負擔。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
我國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太少,而且大多散見于其他稅收優惠政策之中。具體有:在增值稅方面,對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商業企業,其增值稅征收率由6%調減為4%;2003年和2004年兩次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目前最高起征點為銷售貨物的月銷售額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月銷售額3000元,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為200元。在營業稅方面,對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可由其從事擔保業務收入給予享受3年內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至3萬元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對中小型鄉鎮企業,還可在應繳稅款的基礎上再減征10%,用于補助其社會性開支費用。除此之外,中小企業還可以“搭便車”的形式享受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如增加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新辦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等等。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基本上適應了轉軌時期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對促進中小企業改革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明顯的不足。
首先,稅收優惠的目標不明確、針對性不強?,F行稅收優惠政策有按所有制性質和經濟性質制定的,也有按地區制定的,還有按產業導向制定的,但沒有從中小企業本身的特殊性考慮,對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地位缺乏應有的重視。其次,稅收優惠政策的法律層次不高、穩定性差且內容零散。再次,稅收優惠形式單一、支持力度不夠。我國稅收優惠的主要形式是減免稅和優惠稅率,其他形式較少。實行的基本上是直接優惠,間接優惠較少。同時,我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的力度也有限。
(二)中小企業的負擔偏重
一是增值稅的稅負偏重。中小企業大都被劃為小規模納稅人,盡管從1998年7月1日起,從事商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由6%調為4%,但相對于增值稅的平均稅負3.05%來說,其稅負仍大大高于一般納稅人。二是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也偏高。目前,盡管稅法規定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至3萬元和3萬元以下的企業納稅人,分別按27%和18%的優惠稅率征收,但這一優惠稅率仍然過高。因為:第一,外資企業和國內大型企業優惠待遇多,而中小企業優惠少,導致中小企業的實際稅負偏高。第二,由于中小企業稅前扣除項目少和經濟效益低,根據量能負擔的原則,更顯得中小企業稅收負擔重。三是社會負擔重。中小企業基本上歸口于縣、鄉兩級政府和城鎮的街道辦事處管轄,而我國目前縣、鄉兩級財政又相對困難,因此,一些基層部門往往把中小企業視為收費、攤派、集資的重點對象,使中小企業不堪重負。
(三)現行稅制中有對中小企業歧視性的規定
在增值稅方面,現行稅法規定: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管其會計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根據這一政策,小型企業基本上被劃為小規模納稅人。而小規模納稅人既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這不但加重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也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正常經營。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同外資企業和內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型企業明顯存在稅收優惠政策過少,費用列支標準過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規定過死等問題。在稅收征管方面,有些基層稅務部門往往對中小企業不管是否設置賬簿,不管其財務會計核算是否健全,都采用“核定征收”,人為擴大“核定征收”的范圍。
中小企業和大企業的適用稅率基本相同,這些稅費大企業也同樣要交,但中小企業相對的負擔更重。分析其原因一是因為大企業多處于煤水電、“鐵公基”等壟斷行業,利潤相對豐厚,而中小企業多處于競爭性領域,利潤較為微薄。同樣的稅費占各自利潤的比例,大企業要明顯低于中小企業。再加上我國稅制結構不合理,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占稅收比重超過60%。流轉稅不像所得稅,由于對企業所得征稅,能做到'掙的少交的也少',流轉稅對商品、勞務的銷售額和營業收入征稅,往往是‘掙的少交的不少’,這樣一來,會導致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利潤少,交稅卻不少,進一步加劇了其負擔。其次,不少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完備的賬冊體系,稅務部門難以對其實行查賬征收,往往實行核定征收,將實際銷售收入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如果連銷售收入都搞不清楚,就干脆采用直接核定所得稅額的定額征收方式,比如集貿市場往往按柜臺的延米數定額收稅。當經濟增速放緩時,如果采用查賬征收的方式,稅收數量能相應減少,而中小企業多為核定征收,如果沒有及時下調核定稅率或定額,盡管一些企業的稅負可能低于查賬征收時的法定稅負,但與過去比企業的稅負會加重。
二、減稅還有空間
2011年,我國稅收收入近9萬億元,占G D P比重20%左右,而政府收入(包括財政收入、社?;鹗杖搿⒄曰鹗杖耄┱糋 D P比重更高達35%左右;而且2011年在實施結構減稅政策的情況下,財政收入仍然比上一年增長了24.8%。2011年,內蒙古地稅系統各項收入累計完成1454.1億元,同比增加385.3億元,增長36.1%,是GDP增長速度的4倍多。根據國際標準,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增長速度應該略低于GDP的增速,由此可見,進一步降低稅費的空間仍然存在。
國家此番稅制改革“營改增”的實施會減輕中小企業一部分負擔,借此稅改時機,應從根本上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善:
一是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和享受條件過于嚴格。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其認定標準嚴格,使得優惠措施覆蓋面狹小。根據稅收政策規定,必須同時符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等三個條件,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同時規定核定征收企業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這就使得大量企業難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低稅率優惠。由于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財務制度不規范的情況,核定征收企業較多,往往人為地增加了中小企業稅負。
二是小型微利企業優惠力度不夠。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20%的低稅率優惠。與法定稅率25%相比,僅僅少了5%的稅負,優惠力度不足。對“2010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也只有極少部分小企業能享受到,而且能減免的稅額是很少的。
三是增值稅起征點需進一步調高。從目前情況來看,現有的增值稅起征點已經不符合經濟的發展的形勢,亟需進一步調整。作為與納稅人關系最密切的稅種,調整起征點將對中小企業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是缺乏對中小企業在稅前扣除、資產折舊方面的優惠方式。相比于稅率優惠,稅前扣除、資產折舊方面的稅收優惠不僅僅是盈利企業能夠享受到,虧損企業也能夠享受到,折舊擴大了享受優惠政策企業的范圍,有利于切實減輕企業稅收負擔,鼓勵企業創新和發展。
五是稅收征管和服務方面存在不足。一些地方隨意擴大核定征收范圍,重視大企業的管理而對中小企業的管理和服務不到位,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總體降低中小企業稅費負擔的建議
(一)調整稅收政策方面
企業所得稅
1.適當放寬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如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改為不超過50萬元,允許采取定率征收的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讓更多的中小企業享受到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對中小企業實行更優惠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加拿大等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所得稅率一般不及大企業的一半,而我國對中小企業的優惠力度低于這一水平。根據我國國情,對中小企業,可考慮實行10%的優惠稅率。對于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的企業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3.對所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或等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4.當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時,應及時下調其核定稅率或定額?!皩τ谟霉み_到一定標準的中小企業,還可以考慮在一定時期內豁免稅收?!?/p>
5.放寬對享受所得稅優惠稅率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限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所得稅,通過所得稅優惠鼓勵企業研發創新活動,比如考慮對研發投入、利潤再投資等實行一定比例的稅收抵扣。
6.完善中小企業所得稅其他優惠政策。繼續保留對安置待業人員、安置下崗職工、安置殘疾人和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于需要扶持的并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自取得第一筆收入年度起先免稅再減稅,例如第1-5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6-10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真正體現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為鼓勵中小企業增加自有資金(不含本企業的利潤作為注資),擴大企業生產規模,提高企業效益,對增加自有資金的中小企業,可在一定期間內給予一定比例的減、免稅或降低適用稅率的照顧,以引導民間資本向企業注資。對中小企業之間轉讓科研成果,給予一定時期(如三年)免征所得稅照顧。
增值稅及其他各稅
1.建議將增值稅起征點改為免征額并提高標準。對于銷售額達到起征點的納稅人將對其全部銷售額征收增值稅,而改為免征額后,納稅人僅就超過標準部分繳納增值稅,無疑會大大降低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同時建議將增值稅起征點(免征額)調整為: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1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3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200-300元。
2.準予小微企業適用營業稅、增值稅起征點,且可將起征點改為免征額。
3.從事服務業的小微企業(除娛樂業、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營業稅稅率統一為3%。
4.2012-2015年對小微企業生產經營自用的房產、土地可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對于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中小企業,可以考慮核定其銷售收入的某一比例覆蓋所有稅費,超過一定比例后即不再多交稅款,并由一個稅務機關統一征收。
(二)支持中小企業緩解資金困難的稅收政策
1.對中小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的400%的部分,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2.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后,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發生的應收利息,應按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繳納營業稅。
3.對金融機構向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定金額(如單筆貸款或貸款余額在200萬元以內)的貸款業務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3年營業稅。
(三)保障中小企業享受稅收減免
1.要確保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執行方式要合理、簡潔、便于實施。應該設立企業界參加的優惠政策實施方案的聽證會,由企業代表參與論證優惠方案的實施和履行。
2.確保各地區制定對于中小企業增加收費等項目時,要經過所有相關環節進行制約。比如提高增加收費項目審批的政府級次或者發起方需召開有公眾媒體參加的聽證會,確保增加收費項目的嚴肅性。
3.規范收費行為,減少地方費用的費種,必要時將一些地方費用并入中央統一納稅中。
(四)強化稅務機關征管服務
1.樹立服務優先的理念。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要樹立服務意識,認真推行全程服務,改變目前稅務機關為完成稅收任務而存在的“抓大棄小”的錯誤做法,糾正在稅收服務上的“重大輕小”傾向。歧視和貶損中小企業的地位,限制和刁難其經營,不但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而且會損傷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要從中小企業不同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實行分類管理,把優化服務和強化管理結合起來,促使中小企業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提高稅收貢獻率。
2.加強稅收宣傳與納稅輔導,利用多種媒體宣傳稅收知識,免費提供納稅指南等,讓中小企業及時了解稅收政策;廣泛開展稅法宣傳,利用媒體廣泛開展稅法宣傳,提供優質的稅務咨詢服務,使中小企業能及時獲得稅收法規變動的可靠信息,以利其依法遵章納稅。
3.簡化辦稅程序。中小企業往往缺乏處理復雜會計報表的專業人員,當前對大、中、小型企業按同一納稅期限、納稅程序進行管理,中小企業要承受更大的壓力。而規模小、賬簿不規范更增加了中小企業報稅繳稅的成本和難度。簡化中小企業納稅申報程序和納稅申報時附送的資料,延長納稅期,以利節省其納稅時間和納稅成本。
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范文6
關鍵詞:技術進步;稅收優惠政策;財政政策
一、 發達國家財稅優惠政策發展歷程
20世紀80年代后期以來,在經濟信息化、全球化的基本趨勢下,美、日、歐等世界主要經濟體競相憑借自身在技術方面的優勢,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并加大對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力度。在新技術革命的影響下,信息產業、生物醫藥工業、金融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獲得了快速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通過科技進步基礎上的產業結構轉型,有力地支持了經濟的持續增長。
作為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技術進步主要依靠市場力量的推動,但政府財政在科技進步方面的作用也是極其重要的。在發達國家,在每一特定的歷史發展階段,政府都有一個明確的產業技術政策,并通過研發補助金、委托費和政策性融資等財政手段確保產業技術政策的貫徹落實。為了推動本國的科技進步,西方發達國家都特別注重加大對科技進步的投入力度。如美國、日本于1999年政府用于r&d財政投入占當年全國r&d總投入的比重分別為27%和22%。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聯邦政府用于生物技術方面的研究經費每年都維持在10多億美元的水平。根據經濟成長、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所處階段的不同,西方國家財政對科技進步的支持的范圍和手段也會有所不同。在經濟發展初期,財政一般主要通過補助金、開發委托費、政策性貸款和優惠稅收政策等形式重點支持主導產業的技術開發。進入知識經濟時代,政府財政政策的重點主要轉向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支持。政府通過資助各種基金會、研究院所和產學研聯合體等進行產業技術開發,并通過知識產權的轉讓,實現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在技術進步的產業化和規?;h節上,西方國家一般通過政策性融資和稅收優惠政策予以扶持和引導。如日本政策性投資銀行根據政府有關政策意向,向民間企業提供低息貸款、擔保、購買企業債券,對民間金融機構進行補充融資和獎勵。在西方國家,財政對技術進步的扶持和引導,一般都是以項目為核心,以客觀標準為尺度,實施非專向性補貼政策。
二、 發達國家對中小企業具體優惠政策
在對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的支持方面,美、日等西方國家都有專門針對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法律和政府職能部門。美國政府通過政府采購等手段對中小企業予以扶持。具體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在對高新技術產業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環節與方式方面,西方發達國家支持科技進步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為事前扶持與事后鼓勵相結合,將對科技開發的重視與對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重視有機地結合起來?;镜淖龇ㄊ牵?/p>
一是對企業投入的研究開發經費給予優惠允許企業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或全部抵繳所得稅。如法國政府規定,凡研究開發投資比上年增加的企業,均可以申請按增加額的50%抵免所得稅。
二是普遍實施加速折舊政策。目前西方發達國家的企業固定資產的平均折舊年限僅10年左右,年折舊率為11%~12%。通過加速折舊政策的實施,以加快技術設備的更新。
三是建立科技發展準備金制度,即允許企業按照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發展準備金。如韓國稅法規定企業可按銷售收入的3%(技術密集型企業為4%,生產資料產業為5%)提取技術開發準備金,并允許在3年內用于技術開發費、技術信息和培訓費及有關技術革新計劃資金等方面。
四是注重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的結合。如美國稅法規定公司委托大學或科研機構進行基礎研究,所支付的研究費用的65%可以從所得稅中予以抵免,并對新產品的中間實驗產品給予免稅優惠政策。在科技稅收優惠的稅種選擇方面,西方發達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三大稅種上。發達國家一般都將公司所得稅作為科技優惠的重點。在增值稅類型的選擇方面,西方發達國家一般都選擇消費型增值稅。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對個人獲得的科技獎勵、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都實施優惠措施。
西方發達國家科技財稅優惠政策的具體做法,對正處于產業結構轉型的中國而言,具有特別重要的借鑒意義。近年來,隨著國內投資環境的不斷改善,跨國公司已經開始將中、低技術向我國轉移,在部分領域,高端技術也開始向我國轉移,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開始將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制造業轉移到中國。從我國國
內企業的現狀來看,整體技術水平還較為低下,受技術開發力量、技術開發經費等的制約,企業技術開發能力還相對弱小,技術創新嚴重不足。在加入wto和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國企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
三、 發達國家財稅政策對我國的啟示
1. 要充分利用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的有關規定,在3年過渡期內繼續保持原有的有關促進技術進步的政策的同時,應逐步建立一個以政策性銀行的低息貸款、向研究型機構的r&d活動提供財政資助和特別財稅政策為主要內容的促進技術進步的政策模式。3年過渡期滿后,政府貸款利率或貼息水平必須控制在wto相關規則允許的范圍內。財政的資助必須是非專向性的,并不超過工業研究成本的75%或部分前技術開發活動成本的50%。 2. 進一步加大對技術進步的投入力度。鑒于長期以來政府研究與開發投入的嚴重不足,可以考慮規定一些硬性的指標,要求政府研究與開發投入占gdp的比重及財政收入的比重必須達到規定的目標值。安排的科技經費要集中用于加快發展高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以推動新興產業的崛起,培養新的經濟增長點;另一方面,要用于我國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使傳統產業能夠煥發出新的活力。在科研經費的使用方面,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嚴格的招投標制和課題負責制,確保政府科技經費的有效使用。同時,政府科技經費的使用應堅持有償使用與無償使用相結合的原則,凡基礎性研究,政府應實行無償投入,應用研究及實驗發展方面的經費投入以堅持有償使用為原則,政府通過政策性金融機構,以貸款的方式向科研機構、大學、企業及其他機構提供資金,這些相應機構必須用自身的科研成果轉化的收入來還本付息。
3. 財政扶持項目應突出重點,講求實效。在政府財力相對有限的情況下,運用財政扶持和引導技術進步必須要突出重點,講求效率,而不能遍地開花。根據我國目前的國情,技術改造項目應重點選擇關系國家安全的產業、公益性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競爭性產業。
4. 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的扶持力度。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提供支持的制度體系,建立和完善促進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的法律法規,為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制度保證。政府財政可通過稅收優惠、財政投融資及政府采購等手段,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的扶持力度。為促進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還可從信息、技術人員培訓及其他服務等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支持。
5. 必須通過各種財稅政策手段的綜合運用,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在財政政策手段的運用方面,首先必須充分運用好財政貼息這一手段。高新科技產業是高投入、高風險的投資領域,對這一領域,除國家進行少量的直接投資外,可以借助于財政貼息杠桿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該領域。財政貼息向高新科技產業適度傾斜,加大對該產業的政策扶持,有利于拓寬融資渠道,推動該產業的發展,并相應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使整個產業結構能從低級化狀態向高級化狀態轉化。在傳統產業部門,通過財政貼息手段的運用,使企業在技術改造缺乏資金的情況下,能夠以國家信用作支撐,獲取金融機構的貸款,充分調動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的積極性。
6. 必須改變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稅收優惠由區域傾斜轉變為向產業傾斜。稅收優惠政策措施要能體現和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要求,對高新技術產業、以及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及其他需要積極鼓勵發展的產業,應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在流轉稅方面,除實現增值稅的轉型外,應對高科技產業在增值稅政策方面實行適度傾斜,使高科技產業增值稅整體負擔率能大幅度降低。對進出口稅收政策要做出適當的調整,改變目前進出口環節大面積實施稅收優惠的做法,應只局限于對高新技術及設備的進口,視不同的情況給予稅收上的優惠。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應按照稅收的國民待遇原則,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特別是在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上要盡快統一。統一后的稅收優惠政策,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充分體現產業發展的客觀要求。為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可實行減免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在運用減稅、免稅、低稅率和零稅率等直接稅做優惠的同時,更要特別關注加速折舊、納稅扣除、稅收低免、投資抵免、稅收饒讓等間接稅收優惠方式的運用,實現科技稅收優惠方式的多元化。
7. 要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扶持作用。隨著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推廣實施,政府采購規模將越來越大,政府采購的范圍也將日益擴大,相應地政府采購活動對國民經濟總量及國民經濟結構所產生的影響將越來越大。為了扶持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企業技術進步,在政府采購方面,必須盡可能地多采購本國產品,對國內高新技術產業實行傾斜。只有在國內不能提供或技術性能存在明顯差異的情況下,才可考慮采購外國生產
的產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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