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規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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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規劃

文化產業規劃范文1

1 文化產業規劃的目的和意義

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相互繁榮發展社會主義的重要載體,是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也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目前,我縣文化產業發展水平、活力,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還不相適應,與日趨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相適應,因此在文化產業中蘊含著極大的發展機遇,要抓住機遇,大力發展文化產業。通過文化產業園規劃能最大限度地集聚文化產業資源優勢,形成有機互補,促進相互發展,在推動文化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能切實增強文化軟實力和影響力。

2 文化產業發展現狀與趨勢

2.1 發展現狀

經過多年發展,新昌全縣文化旅游和文化產品制造等產業逐步確立了在省內外的優勢地位。2012年全縣共有文化經營單位650家,從業人員約8000人,文化產業增加值約10億元,約占全縣GDP比重的4.1%。

同時,通過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和扶持文化產業,組建了多家具有一定規模的文化企業,一批具有相當實力和發展潛力的民營文化企業不斷成長,成為推動全縣文化產業發展的生力軍,逐步邁進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主辦的發展道路。

2.2發展趨勢

當前,新昌正處于人均GDP向10000美元跨越的階段,城鄉居民精神文化消費需求快速增長、消費熱點不斷涌現,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戰略機遇期。

新昌有1100多年的建縣史,擁有天姥山、江南第一大佛等歷史文化資源和調腔、越劇、絲綢、石雕、根雕、剪紙等傳統文化資源,擁有天姥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大佛寺國家重點開放寺院等自然生態和歷史人文資源。新昌地處長三角南部,臨近上海、杭州、寧波等綜合性創意城市和義烏國際商貿文化產業展示平臺,交通便捷,有利于創意項目和文化產業的交流和合作,有利于文化產品的推介和銷售,從而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源泉和動力,營造了宜居、宜業、宜游的氛圍。

3 文化產業園規劃目標和原則

3.1 規劃目標

從新昌現存的文物古跡、歷史風貌、環境格局和人文資源出發,通過考察、梳理和整合,深入挖掘城市的文化特色,形成新昌城市名片。落實文化元素在城市空間上的布局方案,促進實現綜合的、完善的、高品位的城市文化設施。診斷現狀城市文化產業發展問題,提出可行的新昌城市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指導城市文化產業發展,全面提升新昌的城市文化競爭力。

3.2 規劃原則

3.2.1 挖掘城市文化特色

從新昌現存的文物古跡、歷史風貌、環境格局和人文資源出

發,通過考察、梳理和整合,深入挖掘城市的文化特色,形成新

昌城 市名片。

3.2.2 完善城市文化設施

研究論證幾大文化板塊的可行性,落實文化元素在城市空間上的布局方案,促進實現綜合的、完善的、高品位的城市文化設施。

3.3.3 促進城市文化傳承

通過保護城市格局和歷史環境,重塑歷史氛圍,實現自然景

觀與 人文景觀的共生。保護城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環境,

建立系統的城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體制,促進城市文化傳承。

3.3.4 指導城市文化產業發展

診斷現狀城市文化產業發展問題,提出可行的新昌城市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指導城市文化產業發展,全面提升新昌的城市文化競爭力。

4 文化產業園區規劃構想

4.1 文化產業園區發展定位

注重發展文化產業與推進新昌山水品質之城建設相結合,充分考慮當地文化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基礎,統籌謀劃新昌縣文化產業發展總體空間布局,力求與我縣中心崛起,兩翼齊飛的城市發展格局相協調。

以示范展示、藝術創作、學術研究、休閑娛樂、教育培訓等為主要功能,建設以文化產品生產展示為主導,集文化休閑旅游、動漫影視、工藝美術、文化會展、信息傳媒、創意設計和教育培訓等產業為一體的文化產業園區,發展傳承文化,引領新興時尚文化,使之成為提升新昌城市品質的新高地和新昌地標性建筑,推動文化產業集約化、規?;l展。

4.2 規劃編制構想

新昌文化產業園規劃需關注以下方面:

(1)突出外向型文化產業的發展,不僅僅面向本地市場,大力開拓外向型市場,面向浙江省、長三角發展文化產業。

(2)與上位規劃有機結合,符合新昌縣域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落實用地開發指標。

(3)符合新昌縣文化發展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深化、落實和細化。

(4)依托縣城和城鎮發展,實現產城融合,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

5 規劃擬選址地塊

根據近遠期相結合,逐步推進的原則,規劃近期在刺灣區塊依托高新技術園區的發展打造一個文化創業園區,中遠期可結合文化創業園區的發展,充分利用城北臺地豐富的土地資源和周邊有利條件,推動新昌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設,打造一個主導行業突出、布局結構合理、創新能力較強、市場繁榮有序、帶動作用明顯、體制機制靈活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使文化產業實力顯著增強,成為我縣的支柱性產業。

在文化園區的建設中始終堅持以文化為先導,適應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需要,營造廣闊包容、良好的空間環境。以文化要素集聚為原則和導向,合理安排各文化產業空間。同時以基地良好的生態基底環境為基礎,尊重自然,合理利用開發環境資源。規劃通過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設,進一步提升我縣的歷史文化特質與自然環境優勢,并運用高新科技促進文化產業升級,以文化企業為主體,建設一個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6 文化產業園規劃用地布局

6.1 整體規劃結構

根據文化產業分布現狀與發展趨勢,采用一園多區的模式,按照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原則,宜聚則聚,宜散則散。

6.2 城北臺地文化園區規劃用地布局

根據城北臺地地形特點和規劃實施可操作性,在城北臺地西側布局文化產業園,規劃總用地面積約2776畝。并規劃路網結構布局一個文化綜合體和七大功能片區。

6.2.1文化綜合體

文化綜合于城北臺地文化產業區中心地段,規劃通過建設大型建筑綜合體,以新昌文化廣場為核心,布置文化商務中心、文化創意中心、文化藝術中心、文化會展中心等一系列展示傳承新昌特色文化的場館,是市民最重要的公共活動區域,用地面積約294畝。

6.2.2 文化延伸區

即核心區相對獨立的功能區。采用低強度開發模式,規劃形成教育培訓、產品展示、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創意區、信息傳媒、民俗文化和文化產業遠期發展區等七大功能片區(詳見附圖)。

(1)教育培訓區

利用技師學院建設契機,發展教育培訓區,用地面積約200畝。新昌除了發展基礎教育外,需要配合企業的升級,大力培養高精尖人才,并進行企業職工的定期培訓,發展職業教育。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培訓區、職業教育區、科技研發區、企業論壇和講堂等。

(2)產品展示區

融新昌多元文化展示于一體,用地面積約237畝,包括:佛教文化展示區、茶文化展示區、絲綢文化展示區、動漫文化展示區、工藝美術文化展示區、教育文化展示區、設計作品展示區、工業產品展示區、農產品展示區、城市建設展示區等,是展示地方特色、城市招商引資的窗口。

(3)文化娛樂區

在產品創作展示之外設立一個綜合性的文化娛樂區塊,用地

面積約780畝,為園區工作者和外來游客提供一個放松、休閑的

愜意之所。

(4)文化藝術創意區

本區塊主要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藝術,主要之工藝美

術;二是創意,也就是設計,用地面積約214畝。

(5)信息傳媒區

新昌的文化展示可借助于現代多元的信息傳媒平臺,大力發展網站建設和體驗區、傳媒制作區、信息平臺共享區等,規劃用地面積約151畝,打造數字新昌,使新昌進一步走向全國、走向世界。

(6)民俗文化區

新昌縣成立1000多年以來,承傳不少經典的民俗文化,為避 免這些經典文化的失傳,同時進一步推廣其藝術價值和歷史意

義,使之能得到更好的傳承和發展,設立了一處民俗文化區,用

地面積約357畝,主要包括:新昌文化館、調腔劇團、越劇院等

傳統文化。

(7)文化產業遠期發展區

文化產業規劃范文2

國務院總理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文化產業振興規劃》。

會議指出,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載體。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新形勢下,在重視發展公益性文化的同時,加快振興文化產業,對于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擴大內需特別是居民消費,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振興文化產業,必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堅持以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增強文化產業發展活力,提升文化創新能力;堅持推動中華民族文化發展與吸收世界優秀文化相結合,走中國特色文化產業發展道路;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加快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擴大產業規模,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為此,要做好八項重點工作:一是加快發展文化創意、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重點文化產業。二是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快推進具有重大示范效應和產業拉動作用的重大項目。三是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培育骨干文化企業。四是統籌規劃,加快建設一批產業示范基地,發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產業群。五是不斷適應城鄉居民消費結構新變化和審美新需求,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擴大文化消費。六是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推進有線電視網絡、電影院線、數字電影院線和出版物發行的跨地區整合,繁榮城鄉文化市場。七是積極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網絡廣播影視、手機廣播電視等新興文化業態,推動文化產業升級。八是落實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的政策,擴大對外文化貿易。

會議指出,為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必須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激發全社會的文化創造活力。要降低準入門檻,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要加大政府投入和稅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大力培養文化產業人才,完善法律體系,規范市場秩序,為規劃實施和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文化產業規劃范文3

關鍵詞:桂林;民族;文化產業;發展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7.005

《廣西文化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力爭到2020年左右,建成具有時代特征、壯鄉風格和諧兼容的民族文化強區。發展民族文化產業,一方面可以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又能使當地的民族文化資源得到合理的保護與開發?;谶@樣的發展前景,筆者認為桂林可以大力發展民族文化產業,依托其獨特的民族文化資源,以現有旅游業為發展平臺,樹立“文化就是財富”的全新理念,實現民族文化由非物質文化向物質財富的轉變,有效地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發展。

1桂林發展民族文化產業的優勢

1.1豐富的民族文化資源

桂林坐落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北部,除漢族之外,還有壯、回、苗、瑤、侗等28個少數民族,占全市總人口的8.5%左右。比如,龍勝各族自治縣境內居住著苗、瑤、侗、壯等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76%左右;其中,龍勝縣泗水鄉周家村白面瑤寨住著42戶,191位居民,其中紅瑤占97%。各少數民族在歷史的長河中保留下來的傳統民族風情,如民俗文化、節慶文化、飲食文化、服飾文化等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貴財富。這些獨特的民族、民俗資源是各個民族的文化瑰寶,也在很大程度上為桂林發展民族文化提供了資源支持。

1.2廣闊的旅游業發展平臺

桂林,因為“桂林山水甲天下”被人們熟知,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桂林一直致力于旅游業的發展,旅游業成為桂林的龍頭產業之一。每年,越來越多的游客來到桂林,使得桂林的旅游市場不斷地壯大。據桂林市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顯示,2015年,桂林旅游接待總人數4470萬人次,平均增長12.5%,居全國地級市前列;旅游總收入517.3億元,是2010年的3.1倍,年均增長24.1%,高于游客人數增幅11.6個百分點。自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桂林國際旅游勝地建設發展規劃綱要》至今,桂林的游客量呈現出逐年增長的趨勢。桂林相對成熟的旅游市場所能提供的市場和客源對民族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發展平臺。

1.3良好的區位優勢

盡管桂林經濟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卻有著非常良好的區位優勢。從地理位置上看,桂林位于湖南、廣東、廣西和貴州四省中間的地段,距離長沙、廣州、南寧、貴陽的直線距離都在400公里左右,是湘、粵、黔、桂四省的中心城市。桂林不僅地處“湘桂走廊”,還處于以廣東為核心的“泛珠三角”經濟圈和以南北欽防為中心的“泛北部灣經濟區”的重要圈層。同時還是廣西(桂林)―云南―海南這一中國旅游“金三角”的重要核心,更是中國聯結東盟的重要地區。除此之外,桂林的交通設施條件也在不斷的完善,尤其是在航空、鐵路、公路方面,立體式旅游大通道不斷完善,西南地區交通樞紐的戰略地位逐步明顯。良好的區位優勢搭配以逐漸完善的海、陸、空交通情況,能夠提高桂林的硬件設備,為桂林發展民族文化產業提供助力。

2桂林發展民族文化產業的劣勢

2.1文化事業、產業發展水平低

桂林處于華南地區,整體經濟水平比較低。農村貧困人口較多,為此,桂林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堅決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決定》,這一舉措雖然使桂林貧困村人均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到2015年底全市貧困人口還有28.7萬人。桂林整體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帶來的結果就是文化發展投入不足,文化資源得不到有效保護和利用,文化事業薄弱,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覆蓋面還十分狹窄,僅限于市區或者一些發展較好的村寨。與此同時,桂林的文化產業發展也是剛剛起步,規模小、零散、單一、脆弱,嚴重缺乏市場競爭力是桂林文化產業的特點。桂林現有的文化公司數量不多,且大多為私企,投入資金、規模有限,這些條件的制約使得桂林的文化產業在整個文化產業領域就處于底層地位。

2.2對民族文化產業資金投入不足

桂林現在普遍存在對民族文化產業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政府投入不足、社會吸納能力不強、未設立民族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弱、文化產業項目融資渠道狹窄、缺乏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等。由于資金的缺乏,使得桂林許多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傳統工藝制作和民風民俗等瀕臨滅絕和凋零。如很多文物變成了有X人的囊中之物,考古也變成了“藏古”,使得很多文物沒能發揮出他應有的價值。并且,資金的缺乏使得民族文化產業培育和發展較為緩慢,人們積極投身民族文化產業建設的思想與行動被束縛,市場活力未能得到很好的顯現。

文化產業規劃范文4

關鍵詞:旅游;旅游文化產業;知識產權;貴陽市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is the new industry of the 21st century and also the pillar industry of the development ofGuizhouprovince, thus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comes quit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Guizhou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he natural tourism resources and humanistic tourism resources, further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 is needed. On the one hand, hope to help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to find the lea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remedy them timely. Therefore, to make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more adaptable to the inceasingly drastic cultural market and also to enhance the brand and industry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n the other hand, hope to be the reference of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order to make rational planning,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in future. Therefore, rational suggestions and solutions could be put forward to th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Guiyang. Keywords: Tourism,Tourism culture industry,Intellectual property, Guiyang. 21世紀是信息時代,公眾的注意力越來越成為稀有資源,旅游文化產業是典型的注意力產業。旅游環境的營建和產品的打造,是為爭奪更多的市場關注,旅游文化產業的一切離不開展示、少不了關注。旅游文化產業極具商業化個性、人性化品格、文化性內涵,包容了來自幾乎整個世界的注意力。

文化既是旅游業的特質資源基礎,又是它的精神動力和支撐。誰擁有了豐富的文化資源,誰就掌握了旅游業發展的主動權。同時,又因為旅游產業能夠為社會帶來龐大的就業機會和生產總值,人們又將旅游文化產業看作是21世紀的朝陽產業。

旅游文化產業已經成為以自然歷史文物景點觀光服務為核心,以享受人類文明成果、開發快樂精神資源和獲取自然歷史知識為動機,帶動飲食、旅館、交通、商業、娛樂等配套發展的大型文化產業群。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持續快速提高,國民旅游消費迅速興起并呈現爆炸式增長,滿足多層次的國民旅游消費需求成為旅游業重要的功能和任務,進入本世紀以來這一趨勢進一步增強。

在旅游產業逐步發展成為新的支柱產業的同時,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旅游業發展,正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2009年以來,隨著《貴州省旅游產業知識產權工作意見》的出臺,尋求對我省旅游產業實施知識產權保護開始迅速升溫,逐漸形成熱潮。 在各地旅游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以景區景點名稱為核心要素進行商標申報,探索傳統知識知識產權保護手段,通過打造地理標志農特產品,豐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為強化我省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三條重要路徑。

1.1.1文化產業及其分類

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為這種生產和經營提供相關服務的產業。文化產業的最終目的是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1]

文化產業功能:經濟增長功能、意識形態功能(滿足人的需要、引導輿論宣傳、防御文化殖民)、文化傳播功能、審美與評價功能。

圖1.1

如圖1.1所示,文化產業主要分為三層,分別是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文化產業相關層。

文化產業的核心層,包括了新聞書刊、音像制品、文藝表演、電影電視、文物保護、博物館、文化研究、會展等行業。是文化產業的主要行業,作為核心行業而存在。

文化產業的外圍層是服務于文化產業核心層,外圍層中的互聯網、旅行社服務、休閑娛樂服務、文化產品銷售等行業均服務于處于核心層中的核心行業。

文化產業的相關層,是文化產業核心層和文化產業外圍層衍生和相關聯的上下游產業,主要涉及到了服務于核心層和外圍層的產品的生產和加工。

1.1.2旅游文化產業及其分類

旅游文化產業是一個以旅游資源為核心,以旅游經紀、旅游食宿和旅游交通等為外圍產業和相關產業而向外不斷輻射的綜合性產業。

一是自然旅游資源。自然旅游資源亦稱“自然景觀”,這是指能夠使人們產生美感,并能構成景觀的自然環境或物象的地域組合,所突出的是物質的物理屬性及其對人的心理產生的新奇別致的美感,注重的是官能感受、切身體驗和心境快樂。

二是人文旅游資源。人文旅游資源亦稱“人文景觀”,是指古今人類創造和積累起來的富有人文特色、精神價值和廣泛影響力的文明成果,是物質形態和精神蘊含凝聚而成的景觀資源,所體現的是歷史文化的內涵和神韻。這其中也包括了民情風俗、人際關系、傳統節慶、民間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飾與文化藝術形式等,還可以包括現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2]

人文旅游資源突出的是一種歷史特性,它是用靜態的景觀形態來體現動態的歷史內容,具有深刻的歷史文化性和思想蘊含性。我國歷史悠久、文化源遠流長,人文旅游資源十分豐富,已經躋身于“世界遺產”大國。這是以人為載體的一種社會現實,注重的是現實的人的一種心理觸動。如各旅游區舉行的歷史文化表演,由于表演者從歷史的角度刻畫人物,通過一個個具體的情節,再現一定時期的民族歷史和文化,有著深深的歷史符號、政治烙印以及經濟發展的特征,使游客在了解歷史的同時,了解政治、經濟、文化并受到啟迪。

知識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3] 一是知識產權的獨占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這種智力成果又不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現。但它又與思想的載體不同。權利主體獨占智力成果為排他的利用,在這一點,有似于物權中的所有權,所以過去將之歸入財產權。

二是知識產權的對象是人的智力的創造,屬于“智力成果權”,它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其客體是人的智力成果,這種智力成果屬于一種無形財產或無體財產,但是它與那種屬于物理的產物的無體財產(如電氣)、與那種屬于權利的無形財產(如抵押權、商標權)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動(大腦的活動)的直接產物。

三是知識產權取得的利益既有經濟性質的也有非經濟性的。這兩方面結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識產權既與人格權親屬權不同,也與財產權(其利益主要是經濟的)不同。

四是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和時間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力、多邊協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是指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分別規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后則權利自動終止。 (1)商標權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

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一性等特點,屬于注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4]

圖1.2(商標注冊證書)

(2) 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為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總稱。[5]

著作權的客體包括了文字作品、美術作品、攝影作品、音樂作品、舞蹈作品、計算機軟件、建筑模型設計、戲劇作品、口述作品等。登記著作權之后,著作權人可享有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設置權、改編權、匯編權和翻譯權。 圖1.3(著作權登記證書)

(3)專利權

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專利權是一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占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同意或許可。[6]

一個國家依照其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的管轄的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權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如果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么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獨占權或專有權。

專利主要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主要體現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取得專利的發明又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用具)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兩大類。

圖1.4(發明專利證書)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同發明一樣,實用新型保護的也是一個技術方案。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較窄,它只保護有一定形 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方法以及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改進性的技術發明,可以稱為"小發明"。

圖1.5(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注重的是設計人對一項 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于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

圖1.6(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4) 域名注冊

域名就是上網單位的名稱,是一個通過計算機登上網絡的單位在該網中的地址。一個公司如果希望在網絡上建立自己的主頁,就必須取得一個域名,域名也是由若干部分組成,包括數字和字母。通過該地址,人們可以在網絡上找到所需的詳細資料。域名是上網單位和個人在網絡上的重要標識,起著識別作用,便于他人識別和檢索某一企業 、組織或個人的信息資源,從而更好地實現網絡上的資源共享。除了識別功能外,在虛擬環境下,域名還可以起到引導、宣傳、代表等作用。 1.3 知識產權在旅游文化產業發展中作用

1.3.1 知識產權有助于提升旅游文化產業品牌形象

知識產權保護系統的建立,有助于旅游文化產業中的企業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無論是發展特色產品,還是貼上獨有標簽,都需要通過知識產權進行確權、維權行動。

一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品牌,品牌的核心是技術和創新。因此,當我們對技術和創新進行保護的時候,就不可避免的要用到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對技術和創新的作用,第一就是確權,確定該項技術和創新內容屬于企業自身;第二,就是維權,維護企業的技術和創新內容不受到侵犯。因此,當我們將知識產權很好的運用到旅游文化當中來時,就能更好的保護企業的品牌,從而更好的提升了旅游文化產業的品牌形象。 企業價值包含了無形的企業價值和有形的企業價值。在此,無論是商標權的獲得,還是著作權以及專利權的獲得,或者是域名的注冊,都極大的增加了企業的無形資產,使企業在市場當中有更加巨大的市場價值,從而通過無形的知識產權,獲得了無形的企業價值。

另外,將知識產權運用的客體,即企業的產品和服務,投入到市場當中,能夠使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獲得增值。增值,不僅僅是產品和服務價格的提高,還在產品和服務的社會認可度上得到重要的認可。這樣也極大的提升了企業的有形價值。 無論是市知名商標、還是省著名商標,乃至中國馳名商標,都是以企業注冊商標為基礎的。政府也針對獲得上述榮譽的企業,有著資金上的扶持和政策上的優惠,甚至可以主動幫助企業打假維權。因此,在旅游文化產業當中,發展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的同時,應當積極響應政府的政策,通過知識產權的樹立,來幫助自己獲得政府最大的限度的幫扶。

另外,現如今消費者的消費觀念是認牌購物。當一個企業將自己的知識產權系統有效建立后,就會獲得社會認可,得到社會的承認。這也是企業獲得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徑。

2 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

2.1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中自然旅游資源知識產權保護狀況

2.1.1 貴陽市自然旅游資源概述

貴陽市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主要包括了天河潭、花溪公園、南江大峽谷、桃源河、六廣河、紫江地縫、情人谷、紅楓湖、香火巖峽谷、百花湖等。自然旅游資源由于是天然具有的,不具備產品的創造性和創新性。因此,在論述貴陽市自然旅游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時,將從商標、著作權和域名注冊三方著重論述。

2.1.2 商標權的保護

接下來我們用表格的形式將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中自然旅游資源的知識產權當中,商標權的保護的狀況展現出來,并將和他同一類型不同地域的景區進行比較: 景區 核心層商標注冊量(件) 外圍層商標注冊量(件) 相關層商標注冊量(件) 核心層商標搶注量(件) 外圍層商標搶注量(件) 相關層商標搶注量(件) 天河潭 1 0 0 0 0 10 南江大峽谷 1 2 2 1 1 1 情人谷 0 0 0 1 1 10 紅楓湖 0 0 0 4 3 27 紫江地縫 0 0 0 0 0 3 桃源河 0 0 0 0 0 0 六廣河 0 0 0 0 0 3 花溪公園 0 0 0 0 10 51 香火巖 0 0 0 0 0 0 百花湖 0 0 0 1 3 7 共計 2 2 2 7 18 112 表2.1 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自然旅游資源景點商標情況 表2.2 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自然旅游資源景點商標情況與安順市對比

通過表2.1,我們可以得知,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當中的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景點商標注冊量僅為6件,竟然遠遠低于商標搶注件數,景區的商標權流失嚴重;搶注單位憑借商標權的獲得,利用景區的名氣,獲得了大量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而景區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嚴重受損。

安順市是整個貴州省商標權保護較為完善,政府較為重視的地區。表2.2將貴陽市的旅游文化產業自然旅游資源景點商標與安順市做了一個對比,發現雖然安順市自然旅游資源少于貴陽市,但是商標注冊數遠遠多于貴陽市,景點全部都有商標注冊行為,而貴陽市商標注冊景點只占了總數的20%。以黃果樹風景區為例,黃果樹旅游集團針對黃果樹風景區商標全類注冊,并且凡是在黃果樹舉行的會議和黃果樹景區自發開展的節慶活動,均有注冊。不僅全面保護了旅游文化產業的核心層,還全面保護了外圍層和相關層,堪稱貴州旅游景點的典范。

另外,通過表2.1可以了解到,在貴陽市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當中,商標申請單位只有南江大峽谷和天河潭兩家景區。作為旅游文化產業的核心層,知識產權的保護令人堪憂。并且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兩家單位,即南江大峽谷和天河潭,由于天河潭商標早已被其他企業搶注,目前,天河潭商標依然處于申請無效狀態。也就是說,在貴陽市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有且僅有一處景點擁有自己的商標,即南江大峽谷。

圖2.1

如圖2.1所示,在國家商標總局已提交的“南江大峽谷”商標注冊情況中,總共有三家單位申請注冊了“南江大峽谷”這一商標。其中由景區管理單位注冊的商標總共涉及5個商標類別,均屬于旅游和旅游涉及的相關類別。另外兩家單位同時也注冊了這一商標,商標類別也屬于旅游相關產業。

旅游文化產業分為核心層,外圍層,相關層。由于商標注冊分為45個類別,其中又著重分為產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兩大類。因此在商標申請當中,也深刻的體現了核心層、外圍層、相關層的概念。所以在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注冊商標時,旅游和旅游規劃作為核心層,在商標類別的注冊應當是重中之重,其次作為外圍層的餐飲、娛樂服務、廣告等次之,最后才是作為相關層的產品生產、加工提供。

在此以南江大峽谷為例,進一步進行分析。在南江大峽谷景區申請注冊的商標中涉及到了娛樂服務、餐飲、旅游和農特產品。的確也將旅游文化產業當中的核心層、外圍層和相關層都有所保護。但是我們發現,核心層當中的旅游規劃并沒有進行保護,外圍層中的廣告也沒有注冊保護,即使在相關層的特色產品上,也僅僅保護了農特產品,手工藝品等是沒有進行保護的。 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一性等特點,屬于注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當“南江大峽谷”這一商標在旅游文化產業中的核心層、外圍層和相關層被注冊且注冊單位并非是景點管理單位時,就會存在商標權的流失,造成經濟利益和景點聲譽上的損失。如圖示七所示,另外兩家非景區管理單位也提交了“南江大峽谷”的商標注冊,并且除了旅游以外的商標注冊都核準通過。也就是說,在旅游的外圍層和相關層中的部分行業的“南江大峽谷”這一標志,已被其他非景區管理單位拿到了商標專用權。由于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和唯一性,其他單位已注冊“南江峽谷”商標所涉及行業,南江大峽谷景區都將不能使用這一商標,這將造成景區的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損失。這樣的情況正如天河潭景區所遭遇到的一樣。

圖2.2 圖2.3 如圖2.2所示,天河潭景區已經申請注冊旅游的商標,但是在圖2.3中我們可以看到商標無效了。而在圖2.2當中有多達5家的其他企業和個人申請注冊“天河潭”這一商標,可見這一情況是多么的嚴重。由于其他企業和個人在先注冊“天河潭”商標,導致景區自身去申請注冊景區名字時,商標申請注冊無效。

2.1.3 著作權的保護

旅游文化產業中,自然旅游資源的核心層是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的著作權主要在于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對景區對外宣傳的標識進行美術作品的著作權登記;第二個方面是對景區景點進行攝影作品著作權登記和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

縱觀整個貴陽市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沒有一家單位將自己的景區標識進行著作權登記,也沒有一家單位將自己景區的景點進行著作權登記。這就讓很多企業和個人有機可趁。

同樣以南江大峽谷為例,盡管南疆大峽谷在商標權的保護上面在貴陽市處于一個較好的保護狀態,但是在著作權這一塊是缺失的。首先,南江大峽谷無論是在網絡推廣上,還是在平面媒體推廣上,都已經統一運用了同一標識進行景區的對外宣傳,但卻尚未將這一標識在國家版權中心登記著作權,這將會造成該標識被其他企業和個人利用,而不能用更有效的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其次,未將南江大峽谷的經典景點進行著作權登記。同樣會造成其他企業和個人,利用該景點進行商業利用,從而達到經濟和社會的雙贏。這樣的例子已經屢見不鮮,比如黃果樹瀑布,天河潭旱洞出口鐘乳石瀑,梵凈山蘑菇石等。都是其他企業和個人將景區的景點作為商標圖樣申請商標,或者是作為產品包裝、產品來源地宣傳進行商業利用。

另外,由于中國加入了《伯尼爾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所以再中國境內登記的版權在全球的178個國家都是有效的。由于自然旅游資源具有固定性,屬于天然所有,而旅游行為是流動性的,旅游行為的流動性加上旅游景區的對外宣傳的大范圍,同樣使景區的名聲和景區的景點享譽國內外。這樣的話,就更應該將著作權作為旅游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中重要的部分來進行落實,尤其是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

核心層登記著作權之后,外圍層和相關層也得到了相關的保護。因為著作權登記,如果是個人登記有效期是有生之年及生后50年;企業登記有效期是50年。也就是說,只要著作權保護的有效期內,作品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那么,無論企業和個人在哪個行業,或者在任何途徑上使用到登記過后的著作權作品,都是侵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的。由于以自然旅游資源為主的旅游文化產業的外圍層和相關層是餐飲住宿、娛樂服務、廣告銷售、特色工藝產品等等,所以只要登記了著作權之后,這些外圍層和相關層中的所涉及到的行業,在景區后期發展拓展當中,都是暢通無阻,受到保護。也保證了其他企業和個人不能用到著作權作品的內容。

2.1.4 域名保護

域名,對于很多人來說,都是一個比較新鮮的詞。當這個社會進入到了信息時代,域名才進入到了知識產權的范疇。由于域名分為國際域名和國內域名,域名內容,又有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之分,所以再保護的過程當中,必然的會出現一些偏差。 論文出處(作者):

網站建設是必須要進行域名的注冊,上述貴陽景點都已經將首字母縮寫或者是全拼進行了域名注冊,建立站點。但是卻沒有很好的區分出國際域名和國內域名,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上述的10個景點注冊的都是國際域名,如.com,.net,并且都是用英文注冊的。但是,都忽略了國內域名和中文域名。中國的國內域名是.cn,同樣在國際上有效,只不過注冊機構是在中國而已。因此,即使注冊了國際域名,但是沒有注冊國內域名,同樣會遭到域名的搶注。同理,中文域名也尤為重要,尤其是對一些知名度高的景點。

在這里,貴陽市的10個以自然景觀為主的景點,在這一塊都進行了基礎的保護。之所以說進行了基礎的保護,是因為都有建設自己的網站,或者是在平臺網站上建立自己的站點。貴陽市尚未出現域名搶注的現象,但是享譽中外的西江千戶苗寨就發生了域名被搶注的現象。西江千戶苗寨,之前已經注冊了國際域名和國內域名,用的是首字母縮寫進行的域名注冊。但是,沒有進行中文域名的注冊。在2011年4月7日,深圳的一家公司公然將“西江千戶苗寨”進行了中文域名的注冊,并告知了西江千戶苗寨景區管理公司。后來,景區管理公司想要通過爭議將域名爭回來,但是卻沒有辦法。

正因如此,域名注冊,注冊的不是其中的一個部分,注冊其中的一個域名也不算是全面的域名保護。應當全面的注冊,才是全面的保護。

2.2 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中人文旅游資源知識產權保護狀況

2.2.1貴陽市的人文旅游資源概述

貴陽市以人文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主要包括了青巖古鎮、鎮山布依寨、香紙溝、黔靈公園、甲秀樓、文昌閣、高坡苗族等。人文旅游資源由于是物質形態和精神蘊含凝聚而成的景觀資源,所體現的是歷史文化的內涵和神韻,不具備產品的創造性和創新性。因此,在論述貴陽市人文旅游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時,同樣將從商標、著作權和域名注冊三方著重論述。由于無論是自然旅游資源景觀,還是人文旅游資源景觀,包括后來的社會旅游資源景觀,在域名保護上面都是一樣的,因此在接下來的論述當中,將不再重復提及域名注冊的保護。 在此,我們直接通過表格的形式清晰的來分析貴陽市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中的人文旅游資源為主的旅游文化產業,即以人文景觀為主的旅游景點。 景區 核心層商標注冊量(件) 外圍層商標注冊量(件) 相關層商標注冊量(件) 核心層商標搶注量(件) 外圍層商標搶注量(件) 相關層商標搶注量(件) 青巖古鎮 0 0 0 1 4 9 鎮山布依寨 0 0 0 0 0 4 甲秀樓 0 0 0 0 2 1 文昌閣 0 0 0 1 1 40 黔靈公園 0 0 0 1 3 25 香紙溝 0 0 3 0 0 1 高坡苗族 0 0 0 0 0 0 共計 0 0 3 3 10 80 表2.3 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人文旅游資源景點商標情況

如表2.3所示,貴陽市的主要人文景觀當中,只有香紙溝進行了商標注冊。而且注冊的并非是核心層的商標類別。并且,搶注率比較高的是知名度較大的幾處景點,即黔靈公園、文昌閣和青巖古鎮。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主要是因為幾處景點由于歷史悠久,傳承至今,已經廣泛的被大眾接受和使用。所以無論是政府單位和還是景區管理處都對商標注冊不重視。換句話說,即使其他企業和個人拿到了以景區名字注冊成功的商標,也不會對景區造成任何影響,反而會有利于景區的宣傳。這一點在青巖古鎮上尤為突出。

青巖古鎮素來以鹵豬腳和玫瑰糖而出名,歷史文化的積淀和特色小吃的美味讓這座古鎮更加具有知名度。所以,以青巖命名的各色小吃和酒樓如雨后春筍出現在貴陽的各個角落。而在商標注冊上面,冠以青巖之名的商標更是數不勝數。正因為如此,青巖古鎮的風管處,對此也沒有任何舉動,反而更加覺得沒有必要去進行此類事情。所以,當青巖古鎮發展到以官方的名義辦理旅游商標、旅游產品商標、旅游服務商標之時,赫然發現,青巖一名早已被他人注冊。即使對景區起到了廣泛宣傳的作用,但是商標權已經流失,對名字的專用權已經不在景區管理單位的手上。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盡管景區被大眾廣泛的接受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對景區的宣傳作用,但是景區也不應當放任商標權的流失。因為作為旅游文化產業來說,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都尤為重要。無論是處于上游旅游文化產業的企業,還是處于下游旅游文化產業的企業,景區在長期發展的過程當中,必然會有所涉及,必然會在相關行業上有所發揮。這是旅游文化產業發展的大勢所趨,是旅游文化產業發展起來的必經之路。

2.2.3 著作權保護 談及人文旅游資源的著作權保護,那就多姿多樣了。因為人文資源包括了諸多元素,諸多元素的保護也是多種多樣的。例如,各色的文藝表演,可以運用舞蹈作品登記,音樂作品登記,口述作品登記,戲劇作品登記;特有的建筑,可以運用到攝影作品登記,建筑設計作品登記等。例如鎮山布依寨的布依酒歌,布依情歌,都可以作為音樂作品和口述作品登記起來。民族文化傳承下來的歌曲因為語言和文字的原因一直沒有系統、完整的傳承下來,但是登記作品著作權之后,就可以有效的保護和傳承。還有布依族的儺戲、地戲,都將是著作權保護的對象。在此,登記著作權更多的作用不是去害怕和擔心其他企業和個人侵犯合法權益,作用更大的是使著作權登記的作品能夠更好的傳承和發展下去。

再者,在鎮山布依寨和青巖古鎮有許多別具特色的建筑,將這些建筑登記著作權以后,也能夠更好的保護起來。在我們進行物質上面保護的同時,也能更好的在精神層面上起到保護的作用。

在人文景觀當中,對企業標識和人文景觀景點進行著作權登記同樣重要。以圖2.4和圖2.5為例。

圖2.4 圖2.5 圖2.4所展示的是一家企業的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商標的圖樣就是青巖古鎮的城頭。也真是因為青巖古鎮的景區管理處沒有對景區的重點景點和標志景點進行著作權登記,才造成了景區的經典景點被其他企業和個人有機可趁,注冊成為商標。同樣的事業發生在了鎮山布依寨的身上。

鎮山布依寨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屯兵寨子。房屋的建設都有著自己的特點,尤其依山伴水的優勢更讓其增添了許多亮色。但是,一直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有效的經營,一直處于散漫經營,散漫管理的狀態。圖2.5是鎮山布依寨的經典景點半邊山,也是被其他企業注冊成為了商標。但是如果,將圖片登記成為了著作權,就不會又這樣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商標注冊,景點擁有者也可以依法進行相關方面的維權。

所以,無論是自然景觀為主的景區還是人文景觀為主的景區,著作權都尤為重要。他是保障景區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保障,即使處于被動維權,也能在維權的過程中不落下風。 3 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建議

貴陽市的旅游文化產業,無論是以自然旅游資源為主的旅游文化產業,還是以人文旅游資源為主的旅游文化產業,都沒有很好的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無論是商標權,還是著作權,都大量的流失。貴陽市的旅游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極為薄弱。但是,也可以看得到,被搶注的商標、未經授權利用的圖形,也是少數的,在保護薄弱的同時,也可以及時采取積極的措施來應對。

3.1 政府積極營造良好知識產權環境

在國家的“十二五”規劃的報告里明確的指出了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大力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尤其是中國民族產業的知識產權。而在以旅游業為支柱產業的貴州省,也出臺了《貴州省旅游產業知識產權工作意見》,尋求對我省旅游文化產業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在各地旅游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以景區景點名稱為核心要素進行商標申報,探索傳統知識知識產權保護手段,通過打造地理標志農特產品,豐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為強化我省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三條重要路徑。

3.1.1 以景區景點名稱為核心要素進行商標申報

以景區景點名稱為核心要素進行商標申報,不僅要對景區景點在文化產業的核心層進行商標申報,更要在外圍層和相關層進行商標申報。名稱的商標不是對名稱的壟斷,而是對名稱的統一管理。這樣才能更好的抑制景區名稱被非景區景點來源地的企業和個人搶注,才能更好的控制商標有效、高效的利用。如西江千戶苗寨這一商標,之前分別被貴陽的自然人和凱里的自然人搶注。西江千戶苗寨風管處知道后,積極應對,通過商標爭議和商標的相關類別的重新注冊,積極應對商標搶注造成的危機。在應對商標危機的同時,也許可“西江千戶苗寨”這一名字給當地的企業和農戶使用,使當地的企業和農戶通過“西江千戶苗寨”這一名字獲得利益的同時,也更好的宣傳和推廣了“西江千戶苗寨”。政府機制的統一管理和有效分配,使商標權的利益最大化得到了體現。因此,在貴陽市的旅游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時候,一定要進行區域整合,統一管理和有效分配,才能更好的實現知識產權的保護。

3.1.2 探索傳統知識產權的保護手段

傳統知識產權的保護手段是應當將商標保護、著作權保護、專利權保護和域名保護有機的結合在一起。不僅僅要在旅游文化產業的核心層、外圍層、相關層注冊商標,實現上下游產業和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的全面保護,還應當把旅游文化產業當中的傳統文化、特色文化、固有文化進行著作權的登記,多重手段并重,多管齊下。另外,由于21世紀是信息社會,網絡的普及,也讓我們知道,域名保護在知識產權這一塊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原有的基礎上采取傳統手段,我們要保護;我們更要與時俱進,采用新穎的手段進行保護。

3.1.3 打造地理標志農特產品

地理標志是指產品的來源地有著鮮明的地理特色,區別于同類產品。諸如都勻毛尖、湄潭翠芽、從江椪柑的等。結合剛才的區域整合和統一管理,政府應當扶持一批當地的特色企業,打造地理標志農特產品。例如,青巖的玫瑰糖和鹵豬腳非常出名,政府就應當整合當地的特色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的維護。這不僅僅是帶動了當地的經濟,更是將當地的特色產品打上了統一的標簽,宣傳推廣出去。這也更有利政府在知識產權方面的監控和維權。目前,貴陽市也在積極打造清鎮酥李和清鎮黃粑地理標志,希望能夠通過地理標志的申請拉動地方產業經濟的發展。

丹寨縣的特色產品和特色資源非常豐厚。丹寨縣政府專門成立了一個國有資產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對當地的特色文化資源進行統一管理,打造地理標志。這其中就包括了享譽國內外的丹寨錦雞舞,丹寨硒米,丹寨刺繡和竹編工藝品。這不僅僅是使這些特色文化有了知識產權的保護,更重要的是,這些特色文化在宣傳出去的同時也打上了濃濃的丹寨的烙印,將丹寨的特色產品和特色資源利益最大化了。因此在貴陽市整合特色資源,打造地理標志的同時,應當有針對性的挖掘特色資源,強有力的打造特色產品,在這些特色產品上也深深印下貴陽的烙印。

3.2 旅游文化產業企業的自身保護

3.2.1 積極“走出去”

在此,積極“走出去”,不僅是產品和服務走出省門,走出國門,也是要將知識產權的觸角,延伸到更加廣泛的區域?!岸嗖寿F州”這一商標已經于2010年12月正式啟動了商標的全面注冊,但是也有更多的人更加迷惑。因為在2005年,多彩貴州剛剛啟動之時,多彩貴州就不僅僅是一個比賽,更多的還是代表貴州的形象,出現在世界的各個角落。但是由于,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直尚未保護。這其中不僅僅是保護的難度大,更重要在內部一直未達成統一的意見。直到2010年,才由省委宣傳部統一進行了此商標的申請。此商標的申請,也極大的提升了貴州的文化品牌,但是我們仍然看到其中不足。

我曾經和省旅游局的領導交談過,該領導對“多彩貴州”商標的申請持有保留意見。他認為,“多彩貴州”申請商標是大大局限了“多彩貴州”這一品牌的使用和宣傳。但是,他卻對同坐的文化遺產傳人大加鼓勵,鼓勵他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的保護。因此,這也讓我看到上述文中我所提到的意見不一和矛盾的心態。一面擔心知識產權的進行影響到了品牌利用的局限性,一面又希望更多的傳承人和文化企業注重知識產權的維護。這就更應該鼓勵我們的旅游文化產業走出去,走出去的不僅僅的旅游文化產業中的企業,更應該有其中的決策者和管理者。只有這樣,我們在將我們的品牌推廣到世界各地的同時,也能夠將知識產權保護的觸角延伸到世界各地。

3.2.2 大力“引進來”

“引進來”是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的一種渴求?!耙M來”的是技術上的創新,文化中的融合,知識產權觀念和態度的改變。由于貴州省經濟落后和信息方面的滯后,導致了貴州省的絕大多數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處于落后的狀況。因此,在旅游文化產業當中,知識產權保護是處于絕對的落后階段。在河南,有一個旅游景點叫做云臺山,是中國馳名商標。在貴州,同樣有一個旅游景點叫做云臺山,正在積極準備申請世界自然遺產。但是,目前貴州云臺山,處于一個極為尷尬的地步,因為“云臺山”這一商標注冊不了。因為首先是河南云臺山已經注冊商標了,并且是中國馳名商標,因此,貴州云臺山不僅僅是旅游類別的商標,不能注冊,任何一個商標都不能注冊。因為,國家工商行政總局明文規定,注冊商標不能與中國馳名商標相沖突。從這個案例當中我們看到了由于經濟的落后和信息的滯后,導致了我們旅游文化產業當中出現了想做不能做的這種境況。

所以,我們更應當大力“引進來”。發展特色產品的同時,引進先進的技術,獨創特色品牌,優先保護;宣傳特有文化的同時,集百家,又和而不同,多種方式并進,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大力宣傳和開展知識產權的講座,大力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培訓,改變旅游文化產業當中的企業、決策者、管理者的知識產權觀念和態度。

3.2.3有機結合保護特色民族文化和文化遺產

在貴州,特色民族文化和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筆寶貴的財富。這些都隸屬于人文旅游資源。在人文旅游資源當中,包含了許多無形,卻又真實存在的諸多元素。這其中就包括了民情風俗、人際關系、傳統節慶、民間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飾與文化藝術形式等,還可以包括現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這些都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作為商標注冊來說,還是比較抽象的。在此我們再用一個表格來簡要的說明一下諸如此類的人文旅游資源在上該如何保護。 人文旅游資源內容

保護類別

丹寨錦雞舞(苗族舞蹈形式)

41類(文娛表演)

臺江反排木鼓舞(苗族舞蹈形式)

41類(文娛表演)

侗族大歌(侗族舞蹈形式)

41類(文娛表演)

岜沙(生活族群)

41類(文娛表演)、39類(旅游)

且蘭古國(歷史遺跡、地名古稱)

涉及多個類別,包括旅游、餐飲、表演

珠郎娘美(侗族神話傳說)

41類(文娛表演)

思州(地名古稱)

16類(特色產品)

給哈(苗族特色樂器)

41類(文娛表演)

夜郎(歷史遺跡、地名古稱)

涉及多個類別,包括旅游、餐飲、表演

西江千戶苗寨(民族聚集地地名)

涉及多個類別,包括旅游、餐飲、表演

表3.1 貴州省已注冊商標的人文旅游資源

首先,從表3.1我們不難發現,在貴州省已注冊商標的人文旅游資源當中,都是將特有的風土人情,民族習俗、地理古稱等在旅游文化產業的核心層進行了注冊,個別商標將外圍層和相關層進行了注冊。以文藝形式出現的人文旅游資源,其核心層就是文藝表演行業,注冊的類別也就的文藝表演的商標類別。諸如歷史遺跡、地理名稱之類的人文旅游資源,注冊的商標類別也是以旅游為主的商標類別,同樣是核心層。這也就給了我們一個啟示,啟示在貴陽市人文旅游資源進行商標權保護的時候,應當對挖掘出來的特色之處,進行到商標注冊,以加以很好的利用。例如,高坡就可以直接以地名注冊,保護到商標權不會流失。

其次,之前在著作權當中也談論到了,關于人文旅游資源著作權的保護是多樣化的。因此,我們在保護的同時不僅要結合商標的注冊保護,保證商標權不被流失,同時也要保證著作權這一塊屬于著作權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民族文化村寨和文化遺產傳人。因為,只有將二者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夠將貴州,將貴陽的民族文化和文化遺產有效的開發利用、合理保護傳承下去。

結語

通過對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從自然旅游資源和人文旅游資源在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和域名保護上的現狀調查、分析,清晰的發現目前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在知識產權保護上面不僅僅是不完善,更多是保護薄弱。針對目前這一現狀,貴陽市旅游文化產業,應當積極同政府合作,加速轉變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提升知識產權觀念,從而能夠更好的獲取知識產權資源,得到更加完善、全面的保護。

誠然,由于調查的時間和涉及范圍較為廣泛的原因,此文還存在一些紕漏和不足,但是接將我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調查現狀很好的結合在一起進行了分析,以及提出了合理的對策建議。希望通過此文能夠更好的加深我對專業只是的理解,以及能夠給貴陽市的旅游文化產業出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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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規劃范文5

關鍵詞:文化產業管理;學科建設;產學研模式;地域特色

貴州是一個文化資源大省,民間自然崇拜和原始宗教、巴蜀文化、滇文化乃至儒、道、巫、儺等諸多文化事象,都有其實存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可以實現貴州省從文化資源大省到文化建設強省的逐步邁進,文化產業良好的發展態勢也對該專業的高端復合型人才需求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滿足市場需要,目前貴州已有六所高校相繼開設了文化產業管理專業,但大部分院校均只招收本科生,呈現出對于專科層次人才培養不夠重視、碩士研究生層次培養不夠條件的現狀特點。已有的培養層次體系也存在學科建設初探期的普遍問題,加之資源環境的限制,使得貴州省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在全國范圍內缺乏競爭力,學生就業率也不容樂觀。

一、關于人才培養模式及學科建設上的諸多問題

(一)學科歸屬及課程設置不夠合理

“作為一門新興交叉學科,‘文化產業學’還很年輕,年輕到不知道究竟應該把它放在什么位置上,歸屬到哪一個學科內”。文化產業所涉及的產業領域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會展策劃、電視電影服務、演藝產業管理等,具有跨專業、垮學科的交叉性特點。盡管教育部現將文化產業管理劃分為工商管理的二級學科,貴州省各高校仍是按照自身教育資源及學校師資的客觀條件來考慮專業的院系歸屬,導致該專業的學科歸屬不甚明確。例如,貴州大學專門成立了旅游與文化產業學院;貴州師范學院則是將該專業設置在歷史與社會學院;貴州民族大學將其劃分在民族與社會學院等。由于專業歸屬缺乏統一標準,所以在課程設置上也相較隨意。例如:貴州大學該專業開設課程有藝術概論與美學、文化產業概論、文化經濟學、新聞與傳播學、編輯與出版發行、表演藝術與經營管理等課程;貴州民族大學則側重于學生管理能力的培養,開設文化產業導論、管理學原理、文化產業投融資管理、動漫與網游產業管理、文化娛樂產業經營管理等;而貴州師范學院則開設的是文化資源學、管理學原理、民族藝術與文化、美學概論、社會調查與方法、會展策劃等綜合性課程??梢姡鞲咝5娜瞬排囵B方案所開設的主干課程極其缺乏統一性,而更重要的還是缺乏專業的方向性和地域性。

(二)師資隊伍缺乏創新意識與實踐經驗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創辦時間不長,除了在人才培養方向上處于初級探索階段,高校的師資隊伍建設也在不斷提高質量。興辦初期,貴州各高校對于該專業的師資隊伍組建主要來自于臨近專業的調配,諸如之前從事管理學、歷史學、藝術學等領域教學的教師。雖然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有學科交叉的特點,但對于大多數轉型教師而言,他們本身也只是嘗試教學,通過預先學習新的知識體系然后再傳授給學生。近幾年,一批畢業于該專業的碩士生、博士生陸續補充到省內各高校的師資隊伍中,逐漸改善了該專業建設盲目探索的現實狀況,但許多專職教師走上崗位后并沒有充裕的時間到相關文化企事業單位進行兼職甚至脫崗實習,也沒有與市場上該行業的實踐單位保持密切聯系,使得該專業的教學內容無法更新換代,培養的人才也與當前市場嚴重脫節。

目前貴州各大高校中,貴州師范大學在文化產業管理相關領域的科研平臺有貴州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研究中心、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等;貴州大學有中華傳統文化與貴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等;貴州民族大學還成立了專門的文化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下屬有民族文化產業品牌戰略研究與服務部、民族文化產業園區規劃與建設研究部等其他研究部,旨在培養各類文化產業人才以及拓展文化產業研究視野;安順學院也根據地域特色設立了屯堡文化研究中心,專注屯堡文化及旅游產業的科學研究,其余各校也在逐步建立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平臺,但要實現產―學―研的合作戰略,高校還需進一步鼓勵教師參與到與各企事業單位的文化項目合作中,并嘗試創建與其他高校專家長期交流的教研活動。

(三)實驗實訓基地建設機制有待完善

高校在對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學科建設中,實驗實訓基地的建設是重要環節,尤其對于貴州省這個多民族的省份,少數民族文化為文化產業的實踐提供了重要資源。貴州省因文化產業發展相對落后,許多文化消費形式還尚不健全,對于當地的話劇、戲曲、展覽會和民族歌舞等表演,觀眾普遍反映水平不高。在這種市場大環境下,對于開設文化產業管理的高校無疑是一個契機,然而大部分高校卻沒有利用好智力優勢來與地方文化單位進行文化產品合作研發、建立校外的實訓基地等。此外,校內實訓室的實踐內容也有待改善,部分高校實訓室只是放置了繡花機、噴繪機等工藝品制作機器,這讓學生片面認為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只是一個學習制作創意手工藝品的專業。事實上文化產業管理培養的學生并不全是文化產品的一手制作人,他們更應該學習的是如何將已有的文化資源通過市場策劃、運營、管理升級成為高附加值的創意產品,通過市場來實現創意提現,因此校內實訓室真正的角色與作用應再作考慮。

二、對貴州省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與學科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結合地域特色開展特色學科建設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不同于其他類型專業,如果高校教育在課程體系設計中無法側重于其中一個領域,那么培養出來的學生就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然而對于側重領域的選擇,既要基于高校本身的傳統優勢學科,又要立足于本土的地域特色。對于貴州省而言,基于豐厚的民族民俗資源,在打造特色文化旅游產業方面已取得初步進展,但目前仍需在打造文化旅游產業品牌、整合旅游目的地和深入挖掘旅游資源內涵等方面,得到高端復合型文化產業人才的智力支持。因此依據當地文化企事業單位對人才的需求條件,貴州省各大高校應就市場需求來差異化培養文化產業人才,還可根據傳統優勢學科,進行學科交叉式培養,例如:貴州省師范學院的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就可與該校的地理與旅游學院進行深入合作,依靠本土的民族文化資源來培養側重于民族文化旅游產業管理的專業人才。地方高校利用自身特色來建設特色學科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學科的競爭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促進地域文化經濟的發展,有利于畢業生在本地的就業。

在學歷體系方面,由于貴州省文化產業專業人才培養具有“兩頭少,中間多”的特點,即??婆c研究生層次的人才培養極度空缺。面對目前文化市場對于人才的需求壓力,貴州省可擴大??茖哟蔚霓k學規模,并重視對于研究生的教育投入。

(二)提升教師隊伍的專業水平及實踐能力

首先,為了補充校內實踐型教師嚴重不足等問題,貴州省各大高校可以在師資來源結構上作出調整,除了引進高學歷高職稱的專業人才之外,還可考慮聘請來自地方文化企事業單位等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人才為客座教授,加大流動編制的比例。專職教師與兼職教師可組建專業教研室共同合做相關課題、研究課改方案、集體備課等,校內教師可以通過與校外專家的長期交流合作來積累實踐經驗和提高教學水平,打破對于文化產業認識的局限性。

其次,貴州各大高校應加強與海外高校的合作,增加此專業教師海外研修的機會,更大程度獲取最前沿的教學經驗和成果,拓寬文化產業專業教師的視野。

最后,文化產業管理是一門實踐性要求較高的專業,高校應鼓勵在校教師到當地知名文化企事業單位中去兼職或脫產實習、組建創意工作室等,重視教師實踐性的培養。努力創建“創意型”師資隊伍。

(三)積極建設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

實習實訓基地在文化產業管理教學中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與理論教學的充分結合可以讓學生提前了解和適應地方文化市場。貴州地方高校目前在校內實訓基地的建設中,主要重視制作文化產品的動手能力培養而忽略策劃文化市場營銷的創新能力提升,因此校內可適當創建類似大學生創意產業孵化基地等校內實訓基地,通過與校內其他專業如藝術類、旅游管理類同學組建創意團隊,學校與地方政府應通力支持,鼓勵學生創意團隊將校內文化創意作品與地方實際市場進行對接,通過實際運作所獲得的經濟效益,可以激發學生學習專業、從事專業的熱情。

貴州省目前有多彩貴州城、貴州文化出版產業園等十個文化產業建設基地,亦有貴陽荷塘月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貴陽交響樂團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個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各大高校應利用自身智力資源與各企業開展合作,創立“產學研”研究平臺,鼓勵學生利用所學知識為各文化企業的經營管理進行創意改造策劃。對于高校與政府部門進行商業合作的平臺建設,可進一步參考澳大利亞的ACID互動設計中心,該互動中心由昆士蘭大學與政府部門依據自身優勢資源作為股份入股后,采用現代企業管理的準則進行盈利分紅等,即可協調企業和地方政府的關系,也為企業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傊?,校企合作建立學生實訓基地是一個共贏的新型模式。

貴州高校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與學科建設正在發展,各高校應深思熟慮自身的資源優勢,結合管理學、旅游學、藝術學等傳統學科,針對地方文化市場的需求來差異化培養人才。通過合理設置人才培養方案、加強“創意型”師資建設、加快校內外實訓基地創建等舉措,為貴州文化產業的發展培養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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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規劃范文6

關鍵詞: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規制

文章編號:1003-4625(2011)12-0027-04 中圖分類號:F830.45 文獻標識碼:A

2010年國務院聯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九部委下發《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大金融業支持文化產業的力度,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的對接,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在鼓勵金融業積極創新以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國家政策指導下,我國大量金融資本涌人文化產業領域進行投資,文化與金融資本開始對接,市場上出現了藝術品金融資本化的創新,其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的產生。然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這種全新的交易模式產生后,各種問題如交易風險如何防范、投資人的關系如何處理等紛至沓來,組織份額化交易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不斷暴露出制度設計和管制方面的不足與弊端,種種問題急需得到妥善解決。因此,盡快研究和出臺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規制對策,才能使在我國出現的這種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創新能夠走得更安全、更遠。

一、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產生及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是指將法律允許上市交易的文化藝術品,經過鑒定與價值評估后,以虛擬的若干份額方式進行等額拆分,拆分后按份額享有的所有權以類似于股票交易系統的方式進行公開上市交易。2009年我國首家組織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并為文化藝術品份額集中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相關信息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依法設立。根據《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6條規定,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職責是為藝術品份額的集中交易提供平臺、設施,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職責,監督管理市場行為,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本所對藝術品權屬、真偽、品質等均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隨后這種模式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各地紛紛組建,根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6月,國內陸續開業的文化產權交易所、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已有15家,正在籌備階段的有5家,還有更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成立在計劃中。

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提供的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為實現文化藝術品市場與金融資本市場的有機結合提供了全新方式,大大便利了金融資本進入文化市場,也為文化藝術品價格形成提供了發現機制。“2011年1月26日,天津山水畫家白庚延的作品《黃河西來決昆侖咆哮萬里觸龍門》(簡稱《黃河咆哮》)與《燕塞秋》在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正式上市,其中《黃河咆哮》上市總價600萬元,《燕塞秋》上市總價為500萬元。這兩件藝術品份額均以1元/份的價格進行申購,開盤當天便漲至2.16元/份。截至2月25日收盤,《黃河咆哮》報收6.21元,月漲621%,市值從600萬元達到3726萬元;而《燕塞秋》報收5.75元,月漲575%,市值從500萬元漲到了2875萬元。漲幅讓人瞠目結舌?!倍旖蛭幕囆g品交易所也一度成了全國投資者、金融與藝術機構,以及各種媒體關注的焦點和熱點,掀起了藝術品投資熱潮。這對于解決我國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的發展不夠充分、節奏較緩等問題,無疑是一支強心劑。

然而,在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迅速發展、市場日益火爆的同時,各個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體制漏洞、交易風險、透明度不足等各種問題紛至沓來,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因為負面新聞不斷,合法性、公平性遭到公眾質疑,被各種批評的聲音推到風口浪尖而一度陷入停滯,到2011年6月才逐步恢復正常營業。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是我國首創的金融資本進入文化市場的交易模式,作為新生事物,難免出現各種新問題急需規范:比如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之后,如何理順各個投資人之間的關系;文化藝術品的保管、展示等收益處分權如何行使;交易中的風險包括藝術品的真偽、滅失等如何承擔;藝術品的鑒定、評估如何客觀公正地完成等問題至今沒有明確的規范,各地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都自行制定自己的交易規則,許多做法大相徑庭。各地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都是由地方政府批準設立,由地方政府部門監管,缺乏統一的設立標準、運行制度、監管辦法和監管主體,這些都勢必嚴重影響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正常發展和文化藝術品份額交易市場的交易安全。如何對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這一金融與文化結合的獨特模式進行規制,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急迫課題。

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法律規制的路徑選擇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的出現是在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背景下出現的,根據《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4條規定,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是指將份額標的物等額拆分,拆分后按份額享有的所有權公開上市交易的方式。份額標的物指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同一份額代碼所指向的藝術品或藝術品組合。份額交易模式的核心在于將標的物的權利拆分成若干等份份額進行銷售,份額買受人可對所持份額再行轉讓,各份額持有人之間形成對份額標的物的共享權益的關系。那么,以何種法律、何種方式來規制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這需要確定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法律性質。對此在實踐中形成了以下幾種觀點:

(一)以《物權法》共有規則來調整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標的物一般包括書畫雕塑類、玉器珠寶類、金屬器類、陶瓷類、著作財產權類等其他允許交易的藝術品,這些標的物大多是有形的動產,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實質是把標的物的權利拆分成若干等份的份額進行銷售,投資人按照自己購買的份額享有權利,在許多人看來這正好符合《物權法》對按份共有的規定。按份共有,又稱“分別共有”,指數人按應有份額(部分)對同一項財產共同享有權利、分擔義務的共有?!段餀喾ā返?4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中,各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依據其不同的份額確定,這也符合份額化交易的結果,如果交易的標的物是著作財產權,各個投資人也可以對標的物形成準共有。目前許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就是根據共有規則來處理投資人之間的關系,《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16條規定,投資人按本規則規定享有份額交易權,購買并持有份額即成為該份額標的物的共有人。共有人應遵守本所共有人公約,依其所購買的份額與其他共有人按份共有份額標的物,

對份額標的物享有相應份額的所有權,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制定了文化藝術品共有人公約,規定按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制訂的規則保留份額的持有人或購買并持有份額的投資人會員是該文化藝術品的共有人。

從本質上講,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對象是文化藝術品之上的物權等財產性權利,可以形成共有。然而,按照傳統民法按份共有規則來處理、規范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后各投資人之間的關系,顯得力不從心。第一,根據《物權法》第96條規定,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段餀喾ā返?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后的共有人,可能成百上千,就管理共有財產達成一致幾乎不可能,而各共有人都行使管理文化藝術品的權利和義務,則在實踐中無法實現;處分文化藝術品或作重大修繕的,應當召開大會經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則成本過高,共有人之間另行約定,則在操作上也因人數過多難以達成一致。第二,傳統按份共有中,共有人當然享有優先購買權;《物權法》第101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轉讓自己的份額時,其他持有人如果都行使優先購買權,則難以處理。第三,傳統共有關系是一種私人關系,其內部共有無需對外公開,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過程中,份額的銷售、轉讓等對社會公眾公開,《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九章還專門規定了信息披露,其第77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是指藝術品持有人、發售商以及相關機構等在份額發售、承銷、上市交易過程中承擔信息披露義務的相關機構和個人。第78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根據本所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第79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信息披露時間的及時性和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在實踐中,雖然各個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都按照共有制度制定份額化交易過程中份額持有人之間的關系規則,但考慮到共有人過多,在行使共有權上無法操作,都要求持有人將共有物的保存、改良、維護、投保等權利行使授權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如《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文化藝術品共有人公約》就規定,共有人取得文化藝術品份額的同時,視為同意授權本所全權代表共有人對標的物進行維護、修復、投保、展示等。這正是看到以傳統共有關系處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不足,其根本原因在于份額化交易是資本市場、金融體系催生的時代產物,傳統民法已鞭長莫及。但如果有份額持有人不愿授權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行使份額共有權,如何處理?如果強制投資人購買文化藝術品份額時,必須授權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行使份額共有權,則又有侵權之嫌。

(二)以《證券法》的相關規則來調整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在各個地方試點運行后,一些調研部門指出,通常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指的是物權轉讓,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方式雖然以藝術品為標的物,但更多的是考慮藝術品投資增值的金融特性,具有標準化拆分、公開發行和連續易等明顯的證券化交易特征,不屬于文化產權交易范疇,應參照適用《證券法》及其相關規范。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是將藝術品以虛擬的若干份額方式進行等額拆分,拆分后投資人按份額享有的權益以類似證券交易系統的形式進行公開交易,交易轉讓以證券化的方式完成,并不涉及標的物實物的交付,與一般動產轉讓需交付標的物不同,具有證券化交易的鮮明特征。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暫行規則,也仿照我國《證券法》的立法結構制定了總則、藝術品份額發售、藝術品份額交易、登記結算等規則。但筆者認為,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份額發行、轉讓不同于《證券法》所指“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我國《證券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而股票是股權憑證,股權是股東向公司出資而具有股東身份的人享有的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反映的是股東與公司之間以及股東之間的關系;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于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股票、公司債券反映的是投資人與公司兩種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標的是文化藝術品之上的權利,反應的是人對物的支配關系,兩者之間的區分涇渭分明,并不能用《證券法》的規則來處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發生的法律關系。比如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為股份公司,發行人需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的條件,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份額發售,出賣人為文化藝術品的合法有權處分人,其可以委托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代為發售,但發售的收益由出賣人享有,只要文化藝術品為法律允許交易的標的物,以份額化交易方式出賣文化藝術品并不需要經過國務院相關機構批準。再比如,《證券法》所指的信息披露,是要求上市公司對經營和財務重大信息進行披露,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出賣人卻并無經營和財務信息可以披露。

許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發售藝術品份額時,要求由不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認購,形成按份共有。設置200人門檻,正是為了規避《證券法》第10條關于公開發行證券的規定。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并不必要設置這個約束,它與《證券法》并無必然聯系,至少在國務院依法作出認定之前,不能適用《證券法》的規定。

(三)借鑒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規范來調整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及其不足

有人提出,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能否借鑒國外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規范進行立法規制?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傳統的證券發行是以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為基礎,而資產證券化則是以特定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其中不動產證券化與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頗為類似,但又不同。不動產證券化指通過某種組織性活動(如信托),將直接投資不動產轉變為間接投資證券化的過程,是將不動產物權轉換為可以流通的小額債權或股權;不動產證券化中證券化發起人應于不動產原權利人處取得權利后,方可進行資產組合。而后,發起人還要將該權利組合轉讓給特殊目的公司或有限合伙甚至信托機構,最后由特殊目的公司、有限合伙或信托機構作為

權利主體發行證券于投資者,投資者取得債權或股權證券。不動產證券化過程中,可能經過數次權利主體的變化,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投資人取得的是類似物權的權利,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出售人是文化藝術品份額的合法處分人,它與不動產證券化在許多法律關系上有本質上區別。

綜上所述,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目前缺乏可以適用的專門法律規范,其作為一種金融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路徑創新,必須在傳統立法基礎上,進行創造性的專門立法,才能適應規范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需要。

三、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法律規制的內容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法律規制,需要在傳統立法的基礎上,針對新出現的問題進行專門立法,立法層次上可先出臺行政法規或者多部門聯合規章,形成多部門法律法規共同規范的局面。

(一)以專門立法建立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基本法律規制體系

第一,建立文化藝術品的鑒定和評估制度。目前行業通用的鑒定、評估程序和規則尚未建立,當前藝術品市場魚目混珠,嚴重危害交易安全,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一方面做著推介、銷售藝術品的宣傳,組織影響著藝術品的鑒定和評估,卻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欠缺相關知識的投資人不利。為了規范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行為,應該建立客觀中立的第三方鑒定和評估機制,鑒定和評估機構既可以由交易的當事人自己選擇,也可以由交易當事人委托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選擇確定;要建立鑒定和評估人員、機構的責任制度,區分人為風險和正常的市場交易風險,只有正常的市場交易風險可以由投資者承擔。

第二,規范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之間的關系。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之間在本質上屬于共有文化藝術品的關系,可以改造傳統民法的共有規則,成立由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組成的持有人會員大會,按照持有的份額比例在會員大會上行使表決權,由會員大會形成的多數人決議決定文化藝術品的保管、收益、處分、投保等權利行使問題,會員大會也可以決議將上述權利委托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代為行使。同時為了避免多數人決議損失少數投資人的利益,對于決議持反對意見的份額持有人,可以以市場價格要求其他持有人收購其份額。

第三,建立文化藝術品份額的轉讓機制,文化藝術品份額的轉讓不同于傳統物權轉讓,是一種證券化的權利轉讓,要針對此建立交易規則。比如,要建立份額交易的流通性保障規則,對于份額交易的無效處理,一般不宜適用相互返還、恢復原狀等責任。

第四,建立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運行規范。目前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既提供交易服務,有時又參與交易,在份額化交易中有多重身份,但無論如何其不能自己監督自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運行規范包括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地位、職責、權利義務等,要規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設立條件、組織機構、高管任職資格等。

第五,建立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監管體系,明確統一的監管主體和監管內容、監管手段、監管責任。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作為金融領域的創新,建議由金融業監管部門聯合文化業監管部門共同監管。

(二)以傳統法律解決交易相關問題

持有人與投資人之間是一種買賣合同關系,對于正常交易中的糾紛,比如交易標的物出現權利瑕疵、在交易過程中滅失、交易涉嫌違法、交易標的不能等情況的處理、可以由《合同法》、《文物法》來解決并進行規范,但考慮到交易效率問題,處理效力應僅及于發生糾紛時的份額持有人,比如正在交易的標的物因被認定違法流通導致交易絕對無效,但對于發生過的交易已不能要求相互返還。文化藝術品交易和保管期間的損壞、遺失、評估價值差異等無法在投資人之間合理分擔的損失,要通過保險予以解決,保險合同的簽訂、履行要由《保險法》規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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