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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所范文1
根據上級安排,水城縣中心法律服務所關于六盤水市司法局開展的《六盤水司發【2016】125號》關于2016年全市基礎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的自查情況:
一、服務所現有執業人員13人,其中專職人員8人、兼職人員5人。
二、經過自查,沒有發現違反(司法部第59號令)第四十二條、(司法部60號令)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情形。
三、對案件的收費管理、案件分配、財務管理、卷宗裝訂等方面也按照上級的要求進行規范性的管理制度。
四、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方面,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要求,堅決按照司法行政機關的規定執行。
法律服務所范文2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采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并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托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2)條。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稅發票后,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為準。
九、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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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服務所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和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固本強基維穩工程和“幫千企走千村(社區)訪萬戶,服務‘三?!蝿铡敝黝}實踐活動,抓基層,打基礎,建隊伍,強機制,嚴防控。以推動司法行政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為己任,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著力點,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切入點,以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充分調動司法所與基層法律服務所兩個積極性,發揮職能優勢,形成合力,筑牢維穩工作“第一道防線”,努力為構建平安和諧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堅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活動內容
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明確職責,協調發展,廣泛參與,實現共贏”為總體工作思路。活動的主要內容是:
(一)基層法律服務所在“平安和諧共建”活動中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努力做到:
1、發揮好兼職調解員的作用,提高矛盾糾紛化解能力?;鶎臃煞展ぷ髡呷捂偅ń值溃┱{解中心的兼職調解員,積極主動的參與各類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及時提供準確有效的法律依據,按照調解優先、能調則調、案結事了的原則,區分不同情況提出解決方案,適時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2、發揮好法律顧問的作用,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圍繞黨委政府工作中心積極參與重大工程建設、重大經濟洽談等活動,按照相關法律依據,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協助草擬、審查經濟合同等相關法律事務。
3、發揮好法制宣傳員的作用,推動新農村建設步伐。各基層法律服務所要以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重點,為村民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教育,定期為村民代表上法制課,建立健全村規民約,幫助村(社區)兩委班子及時解決法律難題,切實做到為農民群眾和新農村建設提供方便快捷和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二)司法所在“平安和諧共建”活動中要依法履行好司法行政職能努力做到:
1、圍繞中心工作,暢通信息渠道。司法所應在農業、農村、農民工作和小城鎮建設、農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招商引資工作等方面與基層法律服務所加強溝通,傳遞信息,增強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的針對性。
2、協調各方關系,謀求共同發展。司法所要積極協調法律服務所與黨委政府的關系、與各部門之間的關系、與各企事業單位及村委會之間的關系,幫助建立常年法律顧問關系;主動在駐地企業和基層法律服務所之間穿針引線,協助基層法律服務所挖掘潛在案源,拓展業務,擴大社會影響力,全力實現共同促進、共同發展的雙贏局面。
(三)加強隊伍建設。共建雙方要把這次活動作為提高素質、鍛煉隊伍的一次重要機會,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努力打造一支“心系基層、熱情服務、精通業務、形象良好”的基層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
(四)健全工作制度。各共建單位在共建的基礎上,應盡快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以確?!捌桨埠椭C共建”活動的順利開展。
三、方法步驟
共建活動的范圍是13個鎮(街道)、開發區司法所和9個基層法律服務所,活動分兩批進行?;顒訉嵤┓秩齻€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3年5月底前,全面啟動“平安和諧共建”活動。重點抓好對工作的安排部署,宣傳發動,方案制定,目標分解,責任落實等工作。
1、司法所對本地區基本情況進行調研評述,包括人口數量、村(社區)數量、駐地企業數量和規模、主要矛盾糾紛數量和類型、經濟狀況等。區局將對活動鎮(街道)的基本情況向各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公布。
2、基層法律服務所在熟悉各鎮(街道)基本情況后,針對有服務意向的鎮(街道)制定本單位的服務內容和標準,向區局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將作為今后基層法律服務所服務質量的考核依據,并且納入年底工作考核。
3、區局將對鎮(街道)基本情況和各基層法律服務的申請書進行客觀細致的分析和評判,結合實際情況,擇優分配共建單位。
第二階段:2013年6月份,全面實施“平安和諧共建”活動。本著成熟一個,建設一個的原則,通過召開會議,簽訂協議等形式使司法所與基層法律服務所結成共建對子。
第三階段:2013年12月底前,搞好總結、考核、表彰。對共建效果好,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
法律服務所范文4
國外的注冊會計師行業已有100多年歷史,在傳統業務方面已建立了一套完備的制度體系。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快,一些新領域的業務發展迅猛,其中法律服務業務占有很大比重,如普華水道國際會計公司在西班牙成立了律師事務所,并與當地兩家領先的律師事務所合并,正在籌劃建設全球法律服務網絡,計劃5年內建立擁有10億美元、3000名律師的全球第五大律師事務所。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恢復只有20年歷史,截止1998年全國共604家會計師事務所,很多事務所規模小,其他專業人才缺乏,普遍沒有系統開展法律服務業務,我國不久將加入世貿組織,正在起動中西部大開發,改革開放將進一步深化,我國必將成為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會計師事務所發展法律服務業務是很有前景的。
一、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的性質及特點
1、專業性和綜合性。受國家對跨行業經營的限制,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的法律服務業務,很大程度上被局限于自身專業范圍內。綜合性與專業性并不矛盾,專業性指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是針對自身專業方面的問題開展法律服務業務;但具體到每一個問題的解決方法,又要求注冊會計師綜合運用相關法律及方法。
專業性表現為:一是結合傳統業務,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及內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進行評價。二是開展自己專業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或培訓。三是結合專業理論和實踐,通過深入了解企業的實際,為企業設計合法的內部管理制度。綜合性表現為:一是注冊會計師必須綜合應用相關的法律對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案。二是按整改方案并結合客戶實際情況,進行綜合整改。
2、技術性和可操作性。注冊會計師資格取得,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試和具備一定時間的專業實踐工作經驗,這就是因為注冊會計師業務具有較強的技術性,法律業務也如此??蛻粢髸嫀熓聞账峁┑姆煞諛I務具有現實性和可操作性。
技術性表現為:一是要求注冊會計師及相關工作人員掌握注冊會計師傳統業務的技術。二是要求其精通相關法律,并能熟練運用??刹僮餍员憩F為:一是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法律服務,其工作人員容易操作。二是客戶采納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建議后,能很自如地進行整改和執行。
3、咨詢性和服務性。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業務很多是咨詢服務業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開展專門的法律咨詢和服務業務。(2)客戶在日常經營管理中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常常向會計師事務所咨詢。(3)會計師事務所為客戶經辦業務時,常常出于為客戶服務的目的而指出其違法行為。(4)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還能發展到為公共事業服務。如日本注冊會計師擔任各省、廳的審計委員會、地方公共團體的審計委員會等。我國政府應借鑒日本的經驗,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中立的社會組織,為國家的立法提出建議,在執法和司法中提供法律服務;政府可大膽利用注冊會計師參與某些政府審計,如國務院稽查特派員及其他專項審計,或接受法律方面的咨詢。
4、強制性和自愿性。強制性表現為: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如審計、評估等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并在報告中對其合法性發表意見。自愿性表現為:一是會計師事務所是社會專業組織,出于職業道德以及為與客戶保持長期業務關系等原因,自愿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為客戶服務。二是客戶在某些專項法律咨詢業務中具有委托的自愿性,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接受委托的自愿性。
5、效益性和社會性。效益性表現為:一是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專項法律服務委托時,要衡量其風險、業務量和效益。二是會計師事務所開展一般業務時,額外進行的法律服務,要考慮時間性和效益性。社會性表現為:會計師事務所為樹立良好形象,常參與社會的一些法律援助活動,這表現出一定的社會性。
二、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范圍的界定和發展方向的定位
從廣義上看,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分為綜合法律服務和專項法律服務。從狹義上看,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就是專項法律服務。要界定清楚其法律服務業務的范圍和發展方向定位,應處理好法律服務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關系,并要認清與其他方面的關系。
1、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是其咨詢服務業務的一個重要方面。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是隨著其咨詢服務業務的發展而發展的。從五大國際會計公司看,其法律服務業務迅速增長是由其咨詢服務業務帶動的。如德勤會計公司1998財政年度業務收入90億美元,其中,咨詢收入達32.4億美元。隨著咨詢業的發展,德勤也開始大舉進軍律師業。會計師事務所咨詢服務業務包括:管理咨詢服務、稅務咨詢服務、人力資源咨詢服務、法律業務咨詢服務等。會計師事務所要發展法律服務業務,必須發展全面的咨詢服務業務,這樣才能培養出開展法律服務業務知識的人才,并能獲得開展法律服務業務的實踐信息。另一方面,開展法律服務業務也促使其咨詢服務業務的發展。
2、發展法律服務業務應結合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定位。幾乎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都可以開展法律服務業務,但具體開展何種類型的法律服務業務應分析各會計師事務所的人才結構、資產規模等實際情況。一般情況下,小所只能開展一些日常小型法律服務業務或結合其他業務開展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大所聚集了各種類型人才,既可以開展小所進行的業務,也能開展諸如經濟案件證據鑒定,內部管理制度建設的法律咨詢服務,上市公司經營戰略、改造戰略等法律咨詢服務,接受政府委托的一些大型法律服務活動等。當然,這種劃分只是相對的,有時小所也有知識全面的人才或聘請社會專業人士參與。
3、會計師事務所發展法律服務業務應分階段進行。從全國分析,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還處于發展階段,其法律服務業務僅處于起步階段,但我們應以高起點發展,并規劃好各階段的發展藍圖,實現高起點、分階段發展。從各個會計師事務所的具體情況分析,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大多數執業水平不高,每個會計師事務所都應該認真分析自己的如資產、客戶、內部管理、經驗積累、市場前景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后,定位自己近期、中期、遠期的法律服務范圍和方向。
4、正確處理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關系。從以上論述看到,正確處理好二者關系,能夠相互促進,共同提高,并最終影響到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市場狀況和前景。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其他業務時,應關注委托方經營行為是否合法,并為開展法律服務業務積累相關信息;另一方面,若對一個單位既提供法律服務,又開展其他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相互參照各種業務的信息,并相互映證。
5、正確認識會計師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業務的關系。從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看,會計師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在很多方面是有差別的。在多數國家都有行業競爭禁止的規定。國際律師協會已號召各國立法機構阻止會計公司向其所審計的公司提供其他服務;二者傳統主業也是不同的。盡管很多國際會計公司已經與律師合作開展業務,但各自的業務還是徑渭分明的。一些國際會計公司也通過其法律服務公司直接提供一些律師事務所執業范圍內的法律業務,這些法律服務公司已具備了律師事務所的很多特征,或者就是獨資或合資的律師事務所,其提供的這些法律服務已不是完全意義的會計師事務所所提供的。
當前二者法律服務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律師事務所開展的一些主要業務,會計師事務所還不予獲準經辦,如律師事務所能直接參與法律訴訟程序,經辦刑事、行政、民事等各領域的業務;而注冊會計師只能提供其業務范圍的法律咨詢和服務。
盡管當前二者法律服務在很多方面還不能統一,但筆者認為:二者的法律服務是相互聯系的,從長遠看,二者在法律服務的很多領域將出現統一的趨勢與更多的合作。合作方式可以多種多樣,如會計師為律師事務所提供經濟案件證據鑒定;律師派出精通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律師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常年法律顧問;相互獲取對方占有的客戶資料;相互聘請對方工作人員參與自己的工作;簽訂協議,進行某些業務領域的長期合作;合資創辦法律服務公司或律師事務所。筆者認為,二者均是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盡管二者所堅持的執業原則不盡相同,但只要兩個行業的自律性管理、執業水平和國家法制高度發達時,可以選擇執業水平較高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相互出資持股,但相互出資組建的事務所必須有一方絕對控股,并按控股方業務性質進行注冊,只能按所注冊業務性質和范圍開展業務和納入一個協會(注冊會計師協會和律師協會)管理,否則將出現兩個行業之間的混亂。從長期發展來看二者甚至可以共享客戶資源和利潤分成。
三、發展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的對策
1、轉換機制,改變觀念。全國會計師事務所脫鉤改制后,這對事務所的生存與發展提出挑戰,要求有更大的發展,要不斷開拓市場。從國際形勢和我國實際情況看,法律是注冊會計師行業潛力巨大的市場。會計師事務所應以此為契機,勇于轉換自身機制,搶占這方面更大的市場。在很多人的觀念中,注冊會計師就是審計,我們應放眼世界與未來,轉變傳統觀念,站在更高的高度去開拓業務。
法律服務所范文5
【關鍵詞】基層法律服務現狀 法科生培養模式 基層法律服務新模式
一 立足浙江省分析基層法律服務體系現狀
基層法律服務體系的完善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識、保護弱勢群體利益、構建及實現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經過國家及社會各階層的努力,我國基層法律服務體系已在框架初具的基礎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特別是法律援助體系的構建,為社會弱勢群體無償、及時地得到法律幫助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除了政府方面的努力,還有很多民間團體、機構也積極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到基層法律服務當中來。這些民間組織中,律師和高校在校法學生是兩支最為重要的力量。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公益法律服務體系中整體上呈被動狀態,存在參與面不夠寬,參與形式較單一的問題;而法學專業的學生,由于缺少引導和組織,在公益法律服務中,層次難以提高、范圍也難以擴大,難以有效地發揮作用。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參與基層法律服務現狀
首先,整體來看,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律師脫離國家公職的制度改革試點至世紀90年代《律師法》出臺確立了律師非國家公職人員的性質以來,律師行業真正實現自收自支、自我發展的時間尚不足十年。自脫離國家事業編制以來,在市場競爭壓力之下,律師行業的大部分精力傾向于創收盈利,基層法律服務多局限于《律師法》規定的法律援助要求。雖如今已有很多同仁致力于基層法律服務,但尚不是整個行業的普遍現象。
從目前律師參與基層法律服務的形式、途徑來看,現階段,律師主要通過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司法局行政部門組織法律咨詢等形式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多呈現被動參與的狀態;即使是有遠見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主動參與到基層法律服務行動當中,也基本表現為利用自己單獨的力量來參與,因而在基層法律服務中,往往呈現行為的短期性、服務對象的單一性、社會影響的局限性特征。即使個別律師事務所堅持致力于基層法律服務,也感受到人員不足的巨大壓力,在現實中表現為心有余而力不足。
2.律師事務所、律師長期高效地公益法律服務的限制因素
一個有著長遠發展預期的律師事務所,一個有著長遠事業預期的律師,多會有拿出部分精力做一些基層事務的想法和做法,但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很難把基層法律服務做成一個品牌、一個事業。主要有以下兩方面限制因素:
第一,經濟方面的壓力。參與基層法律服務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但由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經濟上自收自支,受案源、辦公成本、稅費等因素的影響大多有很大的經濟壓力,這就很難再拿出資金來支持基層法律服務的發展;即使有心從事基層法律服務,也只能在小范圍、小規模、一定時期或短期內提供一些法律服務,難以從長遠來籌劃、發展基層法律服務。這方面表現最為明顯的就是成立時間較短,經濟基礎尚小的律師事務所,以及剛執業不久,缺乏經濟基礎的年輕律師。
第二,時間和精力方面的壓力。由于經濟上的壓力,律師事務所與律師必須首先致力于案源的開拓和案件的辦理,律師事務所很難拿出資金來專門支持一部分人員來從事基層法律事務。從律師事務所的角度來看,多表現為人手不足,缺少人員來從事基層法律事務;從律師的角度來看,多表現為案源壓力,自己都難以生存,何談公益,其實質仍為經濟壓力。
3.法學生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現狀
法學生,特別是高年級的法學生,已經掌握了較多的法律知識,有強烈的參與社會實踐的想法,有“以我所學、回報社會”的愿望。也就是說,他們具備了提供簡單法律服務的能力,并且具有參與基層法律服務的愿望。他們已經在校內自發地成立了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法律服務組織,而且產生了不錯的效果。但是,以往法學生參與基層法律服務尚缺乏有實務經驗者的組織和指導,弊端主要有二:一是由于缺乏有經驗者的組織和指導,往往公益服務質量難以保證,服務的形式也僅限于咨詢,層次較低。二是由于缺少有實務經驗者的指導,法學生難以從提供基層法律服務中學習到必要的實務經驗,只能不斷地重復簡單的服務項目。
二 探索基層法律服務新模式
考慮上述情況,本項目試著探索一種新的基層法律服務模式——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為主導的,廣大法學生積極參與的,多方位、多方面的基層法律服務模式,以通過整合、優化律師和法學生雙方的優勢,共同為提供更好的基層法律服務而努力。律師引導在校法學生來從事這項事業,一方面,能擴大公益服務的廣度和深度,另一方面,使志愿者在公益中加速成長,這就為更深入的公益服務積蓄了力量,形成良性循環,將更好地推進我國法治化的進程。
新型基層法律服務模式集合了律師和高校的力量,通過在各個社區設立法律教育服務發展中心,律師和學生輪班作為服務人員,為社區人民進行法律咨詢。同時許多法律糾紛通過法律服務站的服務而得到調節。這一方面起到了定紛止爭的作用,另一方面,減少了法院的工作量,節省了司法資
* 本文系“2011年浙江省大學生新苗人才計劃”項目(編號:2011R403002)研究成果
源,同時使人們在此過程中受到教益,讓群眾信仰法律信仰維權。
三 新型基層法律新模式的特點
法律服務所范文6
二、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應當具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資格。由基層法律服務所民主推薦或鄉鎮(街道)提出的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擬任人選,應當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考核后,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委任或聘任;經審查考核不符合主任任職條件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并建議其重新推薦或提名。經重新推薦或提名的主任擬任人選仍不符合任職條件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指定所在地司法所所長主任職務或直接任命適合人選擔任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未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委任或聘任,任何人均不得履行主任職務。
三、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通過所在地司法所初審,并由司法所報請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批準后方可聘用,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訂立聘用合同,并報司法所備案。聘用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聘方名稱和應聘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執業證號碼;
2、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3、聘用期限以及屆滿續聘的辦法;
4、聘用期內解除雙方聘用關系的條件和辦法;
5、違約責任;
6、聘用爭議的解決辦法。
四、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工作需要聘用財會、行政等輔助人員,應以書面形式報請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批準,并參照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辦法管理。未經審查批準,不得聘用。行政輔助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本所執業人員總數的20%。
五、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得私自默許或容留非本所工作人員在所內辦公、接待場所以任何名義從事法律服務咨詢及與基層法律服務有關的活動,也不得為其從事的其他活動提供任何便利??h級司法行政機關及其派出的司法所,要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所人員使用情況的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立即責成基層法律服務所停業整頓并追究法律服務所和主任的直接責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基層法律服務所辦公或接待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張掛“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許可證”、“基層法律服務所收費許可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監督臺”以及辦理基層法律服務的有關流程和制度。未按規定張掛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及其派出的司法所應責成其限期整改,未按期限整改的,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責成其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