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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范文1
(義烏市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浙江 義烏 322000)
【摘 要】近年來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頻發,使得大眾對食品安全產生了極大的擔憂和不信任,食品問題高發使得業界對食品安全檢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還存一些問題,需要及時加以改善和更正。
關鍵詞 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對策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食品安全關乎國計民生,政府機構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市場監管機制,加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同時,必須大力發展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完善檢測體系,為食品的安全和品質監管做出更大的貢獻。
1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
1.1 政府的監管力度不夠
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起宏觀調控的作用,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針對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同時具有調控市場、影響市場價格及消費者行為的導向作用。隨著時展,新生的事物往往與法律的制定存在時間差,這就使得在法律出臺前,相關部門和機構及時預測到新事物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有某種不利的影響,但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不能及時控制和制止,這就可能出現嚴重的社會影響。同時,對于違法違規的生產者,政府及有關部門沒有予以更加嚴厲的懲處措施,將有問題的食品流到市場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1.2 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
食品安全出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消費者與生產者、經銷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生產者在生產時不嚴格按照工藝要求來操作,例如沒有經過必要的殺毒滅菌過程;在食品中添加一些禁用的有害的添加劑,如在嬰兒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以提高含奶粉中的“蛋白質”含量;在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如果汁生產過程中使用腐爛的水果降低成本,在食品中使用地溝油企圖獲得巨大利益等,這些都是普通消費群體很難知曉的信息,又如將食品的保質期一再的延后,或將過期食物經再加工后流入市場等行為也屢見不鮮。
1.3 食品檢測科學技術設備的落后
我國經濟現在雖然發展迅猛,但其終究還是發展中國家,科技水平與其他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現今在中國針對食品安全檢測的一些高技術設備的設計發明還有一些不足,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來改進完善,而且這種設備通常價格十分昂貴,現階段我國要普及使用這樣一系列的食品檢驗設備還是有一定的困難。
2 我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現狀
近年來,人民群眾對高質量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長,與我國并不富裕食品生產能力產生極大的矛盾。一些非法分子受到利益的趨勢,置食品安全與不顧,塑化劑等一些涉及面廣、危害性大的食品安全問題頻頻出現,給人民群眾的健康帶來了極大威脅。我國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起步落后于國外,但近年來發展速度很快,基本迎頭趕上了國外發展水平。我國的基因食品檢測法基本與國外處于同一高度,在一些方面甚至超越國外同行,應用也十分成熟;通過與國外專業檢測機構共建大型實驗室,我國的色譜——質譜法和酶聯免疫分析法各項技術能力能夠跟隨國外先進技術,并能夠進行各種食品安全的實驗室檢測。我國的光譜分析法已經廣泛應用到食品加工過程的檢測,也能夠滿足我國的技術需求。生物傳感器法和生物芯片技術也正在積極的試驗之中,在一些領域也進行了技術應用。
3 我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3.1 食品安全法規不健全
我國雖然新修訂了《食品安全法》,但是相關的配套法規和技術標準仍然沒有得到完善,使我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在發展的過程中“無法可依”,極大地阻礙了檢測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以至于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成為擺設,而相關的食品安全檢測法規被束之高閣。相關標準制訂不完善,各地的標準存在差異,農夫山泉和怡寶的標準之爭就是典型的地方標準打架。跨地區食品的質量問題成為大家廣為詬病的焦點,安全檢測技術在應用過程中受到掣肘。
3.2 經費投入短板短期難補齊
以往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存在多頭,工商、食藥、質檢等部門對食品安全均負有監管責任,多方都在監管的過程中享有行政權力,在分享監管利益時相互爭奪,但是在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的發展和推廣上,多頭卻不愿意付出成本,認為這是費力不好的事情,也導致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的發展沒有得到有力的支持。雖然目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已經劃歸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但短時間內支持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發展的經費短板仍難補齊。
3.3 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沒有真正走出實驗室
我國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發展雖然與國外同步,但在推廣應用方面卻遠落后于國外。這些技術大都存在于實驗室之中,只能被動的接受食品安全檢測的需求,沒有真正走出實驗室的大門,主動發揮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從另一方面講,我國適用于食品安全現場快速檢測的技術體系并不成熟,能夠進行現場檢測的技術相對落后,難以真正的在監管現場主動發揮作用,使我國最需要技術支持的監管環節出現技術缺失。
3.4 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發展不平衡
我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發展參差不齊,城市和農村之間發展不平衡,我國城市地區基本已經設立了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大城市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比較先進,應用也比較成熟;中小城市的技術和應用水平相對比較落后,大多只能進行簡單的實驗室檢測;農村地區基本沒有設立食品安全檢測機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的應用更無從談起。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發展不平衡,京津、長三角、珠三角等發達地區的食品監管發展比較成熟,專業實驗室數量多,相關人才聚集,技術也能夠廣泛應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技術和應用水平就相對落后,很難有效發揮監管作用。
4 對策建議
從我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來看,我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應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工作:
4.1 完善支持技術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
圍繞新《食品安全法》構建能夠支持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法律層面確定食品安全的戰略意義。在國家層面加快相關配套標準的制定,打破地區間食品安全檢測的制度壁壘,為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的推廣和應用給予一定的支持。
4.2 理順監管體制、創新監管模式
對食品安全的監管體制進行梳理,突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主管地位,創新部門之間共同關注食品安全問題的協調機制,也為檢測技術的研發、應用、推廣明確主責的管理機構。吸取國外食品安全監管經驗,將第三方檢測機構引入國內檢測市場。
4.3 加強現場檢測技術體系的發展和應用
發揮實驗室檢測技術的骨干作用,加快實驗室檢測技術向現場檢測技術的轉化創新,使之成為能夠適用于現場快速檢測的需要,構建適用于現場檢測的技術體系,以解現場快速檢測技術缺失的燃眉之急。加快食品安全現場檢測技術的推廣,將食品安全技術真正的走進市場之中。
4.4 平衡地區間食品安全檢測發展水平
加大國家對農村地區和中西部地區食品安全檢測機構的建設支持,加快適用于欠發達地區應用的方便、快捷、廉價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加大經濟欠發達地區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的強制推廣力度,尤其重視在農村地區推廣農作物污染檢測,在中小城市地區推廣酶聯免疫分析技術。雖然我國在食品安全技術的應用和推廣上存在很多制度、體制、技術等障礙,但只要從國家層面上下大力氣打破這些桎梏和束縛,必將能夠推動我國食品安全檢測工作的發展,給人民群眾以健康保障。
5 結語
綜上所述,食品安全事關國計民生,因此需要科學高效的檢測技術去保障大眾的身體健康,因此針對檢測技術過程中的問題必須提出可靠的建議和措施去保障檢測的科學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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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范文2
一是專門搭設了“落實‘四個最嚴’ 推動社會共治, 南充市‘12331’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主題宣傳日 ”為背景墻的宣講臺,并開展現場有獎知識問答。活動現場,群眾積極參與 “12331”投訴舉報常識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有獎問答,有獎互動寓教于樂,場面氣氛熱烈,讓群眾獲獎的同時學到了不少有益的食藥安全知識。
二是通過展臺、展架、宣講、現場廣播、發放宣傳資料和宣傳品等多種形式與現場市民形成了良好互動,展示了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及投訴舉報工作成效,普及了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物中毒、罌粟殼、保健食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等相關知識。本次活動,設立“市食藥監局”、“順慶區食藥監局”“高坪區食藥監局”“嘉陵區食藥監局”“投訴舉報咨詢臺”、“食品快檢展示臺”展臺6個,擺放門形展架6個,現場播放滾動播放食藥安全公益廣播,南充市食藥監局和三區局30余名執法人員現場宣傳,執法人員們進行了現場宣講和食品快檢展示,并向過往群眾發放《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知識手冊》《食品安全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科普》等宣傳資料3000余份,發放印有“12331”標識的環保袋、筆、圍裙等宣傳品1000余份,接受現場咨詢50余人次,現場受理投訴舉報咨詢5起,受益群眾達1000余人次。
三是同步開展了掃二維碼關注“南充食品藥品監督”微信送禮活動,以拉近與群眾的距離,持續向公眾宣傳推送食品藥品安全相關知識。活動還通過短信、微信、微博、廣播等多個平臺進行同步宣傳,活動當日編發“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工作宣傳短信7000多條,通過“南充食品藥品監督”微信推送“3.31”主題宣傳日科普微信4條,同時在南充廣播電臺新聞頻率滾動投放食品藥品安全公益廣告,市內多家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31”主題宣傳日活動還從主城區延伸至周邊鄉鎮,在場鎮人口最集中的地方也設立了投訴咨詢臺、開展了食藥安全知識宣講和食藥安全宣傳資料發放,真正深入到基層。
本次活動多層次、廣覆蓋,有力提升了“12331”公眾知曉度,提高了市民的食品藥品安全意識,為落實“四個最嚴”營造了良好氛圍,為動員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理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范文3
摘 要:本文從歷史視角入手,追溯了美國1906年之前食品藥品立法和管制的躊躇演進,分析了美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早期的狀況和原因,重點歸納了早期各州政府對食品藥品安全的管理特點和共性,從而為探究以《1906年純凈食品藥品法案》的頒布為標志的美國聯邦政府純凈食品藥品立法和管制的開端提供了理論背景和依據。
關鍵詞:美國;食品藥品管制;
在食品藥品安全管制上,美國取得今日成果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漫長斗爭的結果。美國對食品藥品的立法和管制經歷了由簡到繁、不斷修改完善逐漸形成標準體系的過程。在每一次轉折性立法的頒布背后,都凝聚了深刻的社會力量,是美國當時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的具體表現。美國聯邦《1906年純凈食品藥品法案》是美國第一部由聯邦政府頒布的綜合性食品藥品安全法案,它的出現離不開對州和地方早期食品藥品法規和管制的總結與補充。本文重點歸納了1906年之前美國食品藥品安全管制的特點和共性。
一、美國1906年之前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狀況和原因
首先,工業革命奠定了美國城市化進程的基礎,城市化加大了政府對食品藥品綜合管理的難度。在此之前,社區管理就足以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的摻假行為,但城市化拉大了相關市場主體之間的距離,沒有辦法利用傳統方式進行監管,因而當地對食品藥品摻假行為沒有能夠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行動,摻假行為陡然增多,安全事故頻頻發生。
其次,科技水平的進步為商業的自由發展提供大量機會的同時,也增加了政府監督管理的難度。一方面,企業在食品加工、貯藏、包裝和運輸的技術水平相應提高,能夠按照市場需求靈活地控制產品的供應。如,冷藏車的發明增加了水果、蔬菜、肉類和其他易腐物的保鮮期,冷藏庫則巧妙地操控了產品流。①令一方面,隨著科學水平和化學工業的發展,19世紀晚期新產品的復雜程度加深。諸如人造黃油、發酵粉、葡萄糖、罐裝食品、混合的威士忌、化學防腐劑等新物質迅速充斥美國市場。公眾的日常飲食失去了健康質量的保證,慢性疾病增加,食品檢驗技術卻跟不上辨別真偽的腳步,對政府的監管能力和專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由于細菌學和微生物理論剛剛處于起步階段,公共衛生意識淡薄,沒有引起政府的足夠重視,藥品市場長期處于自由放任狀態。進入19世紀,美國假藥的盛行速度與日俱增,19世紀末,美國的專利藥品零售額已高達1億美元。在美國所謂“專利藥貿易”中,充斥著大量假藥,有“專利藥”之名卻少有注冊,而醫生和病人都不知道這些藥品的配方是什么。那時美國多數的專利藥品中均含有不同程度的酒精與鴉片、嗎啡和可卡因等,這些成分導致酒癮和毒癮泛濫。假包裝和假廣告是“專利藥”盛行的原因之一。1861年美國內戰時期,公眾對戰爭的關注度加深以至于廣告的營銷量飛速上升,1860到1900年之間,美國人均擁有廣告和雜志的數量增加了4倍,藥品生產者便趁機增加廣告促銷,但媒體對藥品摻假情況卻沒有任何報道和關注。②這種對商業放任的管理態度,造成沒有相關重要法律來規范各類藥品的標準和售買情況。因此,化學專家在當時還是一個全新的職業,政府的監管機構才剛剛建立。
由上可見,美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早而有之,尤其在工業革命后,隨著新市場的出現和技術水平的大力發展,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也日益嚴峻,當地政府早期聽之任之的態度逐步轉變,相應的立法和管制開始出現。
二、1906年前美國早期食品藥品管理狀況i
美國對食品藥品監管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殖民統治的早期,1785年,馬薩諸塞州通過了《反對銷售不健康產品法》(Sale of Food and Drug Act),標志著美國政府開始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和監管食品和藥品標準。1820年,由十一位醫師編制的《美國藥典》(the U.S.Pharmacopeia)是美國第一部藥物標準清單,為相關醫學專家和病人提供了官方權威標準以促進公共健康。1847年5月,美國醫學會正式成立,醫學界形成統一陣營反對摻假藥品的進口,推動了1848年《進口藥品法案》(Drug Importation Act)的出臺,要求海關監管防止海外假藥進入美國,使之成為美國首部限制摻假藥品進口的全國性立法,并為聯邦政府開始科學地進行藥品管理和保護公民健康權利開創了先河。然而,1848年法律批準后,政府并沒有設立專門機構負責監督食品藥品調查員的素質和獨立性,此外,調查員也沒有固定的工作標準,比如,在什么是可接受的藥品這個問題上,不同的藥典給出的定義就至少5種之多。艾德華·斯奎布醫生③開始呼吁聯邦政府任命獨立的調查員來監督藥品貿易。1862年,林肯總統任命化學家查爾斯·威瑟瑞在新的農業部工作,這是初期的化學局,也是美國食品藥品監管局的前身。19世紀末美國地方和州政府開始大規模制定法規。美國農業部首位首席化學家皮特·克里爾親自調查食品摻假情況后,建議國會通過一部全國性的食品藥品法案,該法案當時沒被采納,但是從1879年到1906年,美國國會有關食品藥品動議有190多次。1883年,首席化學家哈維·威利博士擴大了化學局對食品摻假的研究。1886年,國家開始征收人造黃油稅,在人造黃油產品上收取每磅2分的稅收,每年對人造黃油生產商征收600美元,對批發商每年征收180美元,零售商是48美元,限制了人造食品的迅猛發展。1898年,化學家哈維·威利通過官方農業化學家協會成立了一個食品標準委員會,各州根據這些依據將這些標準相繼編入到當地食品法規當中。1901年,一名叫卡姆登的9歲兒童由于被植入受污染的破傷風疫苗死亡,圣路易斯13名兒童死于瓶裝白喉抗毒素的污染血清。這場重大事故之后,1902年,國會通過了《生物制劑管理法案》(The Biologics Control Act),規定政府有統一管理生物制品生產到監管的各項權力,監管相關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確保用于預防或治療人類疾病的血清、疫苗和類似產品的效能、純度和安全性。在同一年,美國國會為化學局撥款5000美元,支持科學家研究化學添加劑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內戰之后,隨著貿易市場的拓展,美國一些州為了規范貿易活動,相繼通過或修訂了本州的食品藥品法規。如,伊利諾州在1874年通過了適用于一般性食品的立法,在1879年增加了關于奶制品的補充條例;1881年紐約州通過了一個純食品藥品法,密歇根州和新澤西州也相繼制訂了相關法律;1883年緬因州、內布拉斯加州和俄亥俄州相繼通過了相關法規、1885年賓夕法尼亞州制定相關法規、1887年弗吉尼亞州制定同樣的法規、1888年艾奧瓦州和佛蒙特州制定相關法規。在1890-1895年間,肯塔基、加利福尼亞、佐治亞、印第安納、北卡羅來納、南達科他、華盛頓等一些州也開始進行食品藥品法規的建設。
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由美西戰爭期間變質罐裝肉釀成數千名病倒幾百名死亡的悲劇引起了對肉類加工包裝工業的注意。西奧多·羅斯福總統自上任以來和政府的官員們主張用聯邦政府的權力對現行混亂秩序加以改革,使美國社會重新走向和諧,在經濟上他們把反壟斷作為改革的主要內容,在食品藥品安全管理上則要求統一改革食品藥品監管制度。
從國際角度看,美國在食品藥品行業中缺乏統一標準,往往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這就顯得缺乏國際吸引力和競爭力。19世紀80年代,德國、法國和英國在美國地區都培植了自己的企業,建立了生產和分配的基地。1894年-1897年美國試圖制定關稅降低國外產品的價格,但是國內蔬菜、水果、肉類、藥品和一些飲料行業仍受到了很大挑戰。④19世紀末,英國和德國都已經頒布實施了控制和監管本國和進口食品藥品質量的法律⑤。而美國進口商品失去質量聲譽保證,一些國家甚至明確拒絕美國產品。例如,1879年和1891年,歐洲國家聯合抵制美國豬肉產品,造成美國的豬肉危機。⑥
美國對市場的傳統放任態度,試圖進行食品藥品工業內部的自我調整,但都以失敗告終。大企業幾乎拒絕參加自律組織并協調達成一致協議,制造商轉而希望政府介入以尋求聯邦法律的統一管理。同時,市場規模的擴大和通訊交通的發展,客觀上推動了各州之間的交流,通過聯邦政府統一制定法律來避免各州法律間不一致而導致的不良經濟后果。
通過以上對美國1906年之前的食品藥品市場狀況和原因與政府管制內容的概括分析,可以總結出美國早期食品藥品市場管理主要具有以下共性:
第一,重大安全事故或不良反應事件是當地政府建立“防止欺詐和偽劣行為”法規的催化劑,極大推動了地方食品藥品法規實現正規化、嚴謹化的跨越。
其次,1906年之前,美國幾乎沒有出現對國內整個范圍生產的食品和藥品進行監管的聯邦法律。各州依照各自相關規定拼湊成的凌亂系統對混亂市場進行盲目管理,食品藥品問題各州制定的標準不統一且不能獨立承擔責任,在洲際貿易中,A州引起重大食品藥物質量問題的主要犯罪者在B州卻得不到應有的警戒和懲罰。⑦不論是政府、團體還是大眾,對摻假和偽標行為引發的個別事故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釋和原因分析。對于社會進步團體和地方政府屢次提出的食品藥品相關提案遭到反對和失敗,主要原因在于美國放任自由的商業傳統觀念,不允許聯邦政府規制生產,各州權力大,整體監督不力,公共衛生觀點意識淡薄而得不到應有的重視。
第三,美國食品藥品管理歷史雖起步較早,但早期法律管理的內容僅局限于最有商業價值的食品藥品,只對個別生產商有約束力。相對于食品摻假,早期的藥品安全問題更加嚴峻,對科技檢測水平要求更大,往往受到地方政府更多的關注。另外,各州和地方政府機構最初對食品藥品監管著力點僅僅在市場交易的過程中,沒有發展到從產品制造、標簽規范、產品測試、市場營銷到事后監督等各個方面,監管程度和范圍十分局限。但同時,各州和地方能夠根據本地區具體問題提出的法規之間能相互影響,相互補充,為政府管制由零散治理走向合作統一提供了條件。
第四,由于國際貿易和法律環境的影響,客觀要求聯邦政府對食品藥品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在人力、財力和物力上保證良性的食品藥品檢測監督和管理系統,同時實現聯邦權力的擴大。
從1906年之前美國早期對食品藥品范圍內的管理概況我們可以看出,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根源于美國經濟、社會和價值觀念的發展程度。由最初的簡單摻假演化到復雜的食品藥品結構問題,由單純食品藥品藥品問題衍生出深刻的經濟和社會問題,不得不引起各州乃至聯邦政府的相繼重視,一部綜合的法案呼之欲出。處在這樣背景下的法案本身,不僅是一部純凈食品藥品法案,本質上更是一部影響深遠的社會法案。(作者單位:內蒙古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注解
① Clemen RA:The American Livestock and Meat Industry.New York:Ronald Press,1923.
② 張勇安,“美國醫學界與1848年《藥品進口法的頒行》”,《世界歷史》 2009年第3期
④ Taussig FW:Some Aspects of the Tariff Question.In:Harvard Economic Studies,Vol.12.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29.
⑤ Toulmin HA:A Treatise on the Law of Food,Drugs,and Cosmetics.Cincinnatti:W.H.Anderson,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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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R.James Kane ,“Populism,Progressivism,and Pure Food ”,Chicago:Periodicals Archive Online ,Agricultural History.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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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范文4
關鍵詞 食品安全 聯合執法 監管
中圖分類號:d922 文獻標識碼:A
On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Establishing Food Security Detachment
XU Wenqing
(Department of Security System, Railway Police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5005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world food safety incidents continue to occur, the global food safety issues of concern. China's food safety incidents have intensified, threatening the health and even the lives of the masses, but also caused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In recent years,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have set up food security detachment, through strict enforcement, in order to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but also the people of a healthy eating environ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establish food safety necessity and significance of detachment,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play a greater role in China's food safety regulatory process.
Key words food safety; joint enforcement; regulatory
1 公安機關建立食品安全支隊的必要性
近年來,我國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現的事故越來越突出,如:三聚氰胺、蘇丹紅、瘦肉精、塑化劑等有害食品添加劑事件,①這些事件不僅影響到大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給居民的人身健康帶來威脅,而且給社會帶來恐慌甚至造成謠言滿天飛的狀況,降低群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感,這種現象不利于社會和諧發展?,F有監管食品安全的部門(如:質檢、衛生、防疫、食藥管理、工商等)各自為政,往往“以罰代管”,發現問題,罰款了事,不解決實質問題,②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公安機關,在監管、查處的過程中僅僅起到配角的作用,一般只有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時候,才有公安機關參與,這種現狀可能會造成打擊效率不高、查處力度不到位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設立專門負責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機構,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有助于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整頓和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改善食品藥品安全形勢。
2 何為食品安全支隊
以青島市為例,公安機關設立食品安全專門機構,組建專職隊伍負責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在市公安經偵支隊中成立食品偵查中隊,在各區,市公安經偵大隊中設立食品偵查中隊。對于一些隱蔽性強、危害性大的案件,食品偵查中隊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應措施,深挖犯罪源頭,徹底摧毀犯罪網絡。如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職能部門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線索,交由食品安全支隊立案偵查。
食品安全支隊主要負責偵辦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食品藥品類),生產銷售假藥,生產銷售劣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等八種刑事案件;直接查處社會關注、下級公安機關查辦困難的食品藥品犯罪案件;承辦公安部、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案(事)件。
3 食品安全支隊的工作重點
食品安全問題涉及領域較多,實際操作中,由于缺乏技術支持,僅憑食品安全支隊一方力量難以完成攝食犯罪的取證,因此,食品安全支隊必須聯合其他有關責任部門進行聯合執法。食品安全支隊主要與工商、質檢、食藥監三個部門合作,三部門聯合執法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作用。
(1)與工商以及食藥監共同執法可以有效解決食品安全支隊缺少案件來源、不確定偵查方向、無法尋找案件線索的等問題。一直以來,打擊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就存在在警方的工作范圍之內,沒有成立支隊之前,警方已然與工商、食藥監等部門緊密合作;當下成立了專項支隊,兩方合作跨入一個新的領域,工商、食藥監從配合部門一躍成為警方完成任務的重要合作伙伴,增加了其配合積極性,功能更有利于食品安全問題開展打擊。(2)與質檢部門合作有效彌補了警方技術缺乏的缺陷,目前科技越來越發達,犯罪分子的手段也越來越高明。只憑警方單一的偵查方式不足以找到足夠證據證明某食品存在的安全問題。從另一個方面來說,食品安全支隊的工作是公開透明的,在大眾的注視下,警方必須拿出權威性的檢驗結果才能使人信服,所以,與質檢部門的緊密合作,是食品安全支隊順利工作的重點。
4 建立食品安全支隊可能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各地食品安全支隊剛剛成立,還沒有經過實踐的檢驗,但是通過各地實施品安全支隊性質及工作內容報告中不難發現,食品安全支隊的理論部分并不成熟,有很多問題并沒有找到有效的解決途徑,所以,食品安全支隊實際上還在摸索階段,要真正的踏上正軌,有效的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4.1 支隊和各配合部門的責任分配問題
在以往的經驗中,只要牽扯到兩者或兩者以上的部門合作執法就會出現“踢皮球”的問題。在食品安全支隊與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時,各環節沒有明確規定,只是粗略的說明兩者需要緊密配合。在以后的實踐中就很可能出現,面對一個涉食違法案件,各部門面對擔責,互相推諉。所以,國家必須出臺政策協調二者,規定好合作流程,解決好到底是食品安全支隊主動出擊還是由工商等部門發現,支隊調查等相關問題。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責任自然明確。
4.2 工作被動性問題
此問題與上一個問題有交叉處,食品安全支隊現實工作中如果要得到明顯效果就必須要主動出擊,但是事實證明,此工作有很大的被動性,除了上述與各聯合執法部門的配合流程不確定導致被動外,如何出擊也是導致被動的重要因素。從青島市食品安全支隊的報告中的基本工作內容中就可以發現,支隊的工作范圍大,涉及領域多。如打擊地溝油、販賣假藥等零碎任務很難主動并有效的開展。這些問題在很早以前警方就一直在打擊,但是,撒網、打游擊式的打擊方式根本不能根除這些問題,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明顯效果。雖然現在食品安全支隊被單獨劃分出來,但是工作方式沒有改變,找不到新出路,原有問題依然無法解決。這樣一來,支隊的工作就陷入了被動,到底怎樣才能化被動為主動,這就要開動創新的思維,警方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思考。
4.3 警力問題
食品安全問題涉及許多專業領域,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大量專業人才。警方在打擊時也必須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才能初步做出判斷。但是實際情況是,支隊中了解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成員寥寥無幾。如果沒有專業人士就會造成工作滯后,延遲,過分依賴檢驗部門的問題。所以,警方需要加強支隊內部專業知識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打造知識型先進型隊伍。
5 展望
無論食品安全支隊存在什么樣的問題,它的存在就給大眾“舌尖上的安全”帶來了強有力的保障。民眾極其希望食品安全支隊的成立能改變現在食品領域魚龍混澤的局面,使人民能夠吃上放心的食品。希望公安機關能解決阻礙食品安全支隊正常工作的問題,為其找尋更好地工作方式,為我國食品安全的改善獻出一份力量。
校級項目:JY2012025
注釋
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范文5
一、2015年特色和亮點工作
(一)層層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與18個鄉鎮簽訂《食品藥品安全責任書》,食品藥品工作納入了各鄉鎮綜合目標考核,責任進一步落實到了鄉鎮一級;在學校食堂行政許可上更進一步落實責任,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為法人代表,業主為承包經營戶,為第二責任人,在責任書的簽訂上,分別和法人代表、業主簽訂責任書,更加明確了各自職責。
(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進學校。利用春季、秋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組織執法人員對全縣27所學校食堂的108名管理人員分期進行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為有效預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及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敢于監管。敢于攻堅克難,認真辦理大案要案。在今年的食品藥品安全檢查中,我局出動執法人員950余人次,執法車輛200余臺次,檢查食品經營戶1500余戶次,藥械使用單位320余戶次,食品方面立案12家,均已結案,罰沒款共計53200元;藥械方面立案2個,均已結案,罰沒款共計5570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由于我局人員不足,加之我縣幅員遼闊,導致部分鄉鎮出現監管盲點,雖然我局也在加大監管檢查頻率,著力整治和打擊食品藥品經營違法活動,但“垃圾”食品在偏遠落后的農牧區仍有存在,且存在反彈現象,一定程度上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監管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擴大。
(二)我局對農牧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的宣傳途徑主要是通過下鄉開展群眾工作時以及下鄉開展專項檢查時,向農牧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宣傳覆蓋面小、宣傳手法單一。農牧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法制意識仍較為淡薄,安全飲食用藥知識仍較為缺乏,識辨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能力還不強等問題依然十分突出,從一定程度上危及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2015年工作目標
2015年年初,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已基本完成了機構改革各事項,為確保全縣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將進一步夯實基礎,提高監管效能,隊伍素質顯著提高,執法能力明顯增強,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努力構建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食品藥品監管的信息化體系和食品藥品安全分析、評估、預警和應急處理體系,增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狀況的宏觀把握;實現食品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轉,營造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地區醫藥經濟發展;全面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構建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新局面。
四、2015年重要任務及措施
(一)推進應急管理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和管理體系,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和演練,確保食品藥品突發事件應對及時、處置到位。
(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一是進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打擊保健食品“四非”、藥品“兩打兩建”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虛假違法廣告等綜合治理和專項整治。二是組織開展食品標識標簽、農村兒童食品專項整治。三是開展以打擊虛假注冊申報、違規生產、非法經營、夸大宣傳、使用無證產品等行為為重點的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解決一批系統性、區域性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四是加快實施新修訂藥品gmp、gsp,逐步完善藥品檢查體系,嚴格落實國家總局要求,沒有通過新修訂gsp認證的企業,一律停止生產經營。
(三)切實強化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一是加大對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產品,以及校園周邊、人口聚集區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二是進一步規范中藥飲片炮制,加強高風險醫療器械經營監督檢查,規范醫療器械銷售行為,并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化妝品監督檢查。三是嚴格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和生產經營許可,加大督導檢查、暗訪檢查、執法抽檢的頻次和范圍,規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四是堅持重點治亂,鼓勵投訴舉報,認真梳理案件線索,完善重大案件督辦制度,加大對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進一步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溝通銜接,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
(四)強化食品安全綜合職能,推動社會共治。一是加強食安辦自身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強化職責定位,推動跨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制定落實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和食安辦相關工作制度,切實發揮好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牽頭抓總”作用。二是加強食品藥品企業從業人員培訓,提升行業自我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宣傳工作力度,利用報刊、互聯網、手機等各類媒介,通過“食品安全宣傳周”、“安全用藥月”、“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大講堂”等活動平臺,向公眾大力宣傳食品藥品法規政策和工作成效,普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
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范文6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各方責任,有效防范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現就進一步做好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約談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約談的原則和目的
按照“依法規范、及時審慎、注重實效”的原則,以“防控風險、排查隱患、查明原因、消除影響”為目的,針對食品生產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通過與其責任人員進行談話,要求其正確認識問題,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約談的范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進行約談:
(一)食品生產者未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管理措施不力,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件的。
(二)國家、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及的食品生產者,經查實需要進行約談的。
(三)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食品生產者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求,需要整改的。
(四)監督抽檢中發現食品生產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五)取得生產許可后,食品生產者不能持續保持食品安全必備條件和要求的。
(六)食品生產者因食品安全問題被投訴并經查實的,或者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較為集中的。
(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進行約談的其他情形。
三、約談的主要內容
(一)通報約談原因、目的等事項。
(二)了解有關情況,分析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告知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應負的責任。
(三)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責令限期整改。
(四)聽取被約談人的陳述。
(五)征求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六)其他需要約談和告知的內容。
四、約談的方式
組織約談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至少安排2人以上參加約談,約談成員與被約談人或被約談單位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的,應當回避。約談可采取個別約談、集體約談、現場約談等方式進行。
五、約談工作分工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食品生產者(單位)法人或負責人進行約談。必要時,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要求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也可直接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約談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職責的內設機構負責同志主持進行,必要時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或者主要領導主持約談。根據職責和工作需要,約談時可邀請監管部門其他人員參與,必要時可邀請相關技術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參與約談。
六、約談的程序及后續處置
(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食品安全約談通知書》形式書面通知被約談人。被約談單位接到《食品安全約談通知書》后要填寫《送達回執》。對拒不簽收的,約談單位要予以記錄。
(二)約談人按照約談內容對被約談對象進行約談,并認真填寫《食品安全約談記錄》,由約談和被約談雙方簽名后存檔。被約談人拒絕簽名的,應當在約談記錄上載明,并經現場主持人簽字確認。約談單位可對約談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保存有關音視頻資料。
(三)約談結束后,被約談人應當及時向組織約談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整改方案,并在約談要求的時限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約談單位對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必要時采用現場監督檢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