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檢查問題整改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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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檢查問題整改報告

疫情檢查問題整改報告范文1

一、督導督查內容

各公民辦校(園),局屬各單位、各教育體育社會組織對貫徹落實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區文件精神和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

重點督導:1.是否成立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責任,是否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兩案九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學準備工作方案;學生晨午檢制度、寄宿制學校晚檢制度、因病缺勤登記、病因追蹤報告制度、復課證明查驗制度、學生健康管理制度、預防接種證查驗制度、環境衛生檢查通報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風換氣、消毒制度);2.有無學校(幼兒園)擅自開校;3.有無學校(教師)組織補課、實習、實訓;4.有無校外機構組織培訓;5.有無體育社會組織(體育協會、體育俱樂部等)開展體育聚集性活動;6.公共體育場館是否按要求暫停開放;7.宣傳引導和信息輿論管控是否有力有序;8師生動向動態掌握是否全面真實準確,其情況是否向掛片領導、蹲點干部匯報,根據排查結果,是否制定《師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9.物資儲備保障工作是否充足(體溫計、消毒液、口罩等防護用品);10.干部工作狀態是否良好;11.值班值守是否在崗盡責;12.有無疑似和確診病例漏報、遲報、瞞報等情況;13.學校是否設置預備隔離空間;14.學校、體育場館等環境衛生是否整治到位,洗手水龍、肥皂、洗手液是否充足。15.是否制定網絡教學方案,落實網絡教學平臺及資源,組織開展網絡教學,特別要加強將農村學校落實情況的督導。

二、督導督查分組

全區教體系統督導工作由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育體育局黨委書記、局長同志負總責。下設八個督導組:

第一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督導區域:

第二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第三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督導區域:

第四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督導區域:

第五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督導區域:

第六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督導區域:

第七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督導區域:

第八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督導區域:

各督導組需用車請提前聯系辦公室統一安排,需要其他部門參加的,由相關股室具體聯系、落實。

三、督導方式

采取全面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即各組督導工作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督導檢查,可視情況進行多輪抽查。督查問責組以隨機抽查為主。

四、時間安排

即日起,到開學前完成。各督導組根據工作情況自行安排。

五、相關要求

(一)各督導組要加強對干部職工值班值守、工作狀態、作風、紀律等進行督查。對工作不力,由督導組跟蹤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由督導問責組進行追責問責。

(二)各督導組根據被督導地方實際情況細化督導方案。督導結束后,各督導組將督導情況匯總,不論是做得好的還是做得差的都要點到具體校園頭上。匯總材料上報區教育體育局應對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

疫情檢查問題整改報告范文2

2021年4月7日至4月14日,應**市自然資源局《關于開展地質勘查活動監督檢查的通知》要求,**(下稱**)對其所承擔的“山東省**市***礦區**”項目,以野外施工現場為重點,開展了持過期勘查許可證勘查、探礦權人和地質勘查項目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方面安全生產隱患的自查工作?,F就本次自查工作作如下匯報:

一、主要做法

1、本次自查工作主要通過項目組全面自檢、**安全科抽檢、探礦權人與勘查單位互檢等方式,對野外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了拉網式排查。

2、分發學習材料,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防范措施。本次自查工作**安全科對我院施工鉆機開展全面檢查,并將**生產安全相關管理規定印發給機臺工作人員,由機長組織學習培訓。

二、存在問題

1、***礦區目前存在持過期勘查許可證勘查。

受探礦權人委托,**于礦權到期(2020年9月30日)前向**市自然資源局提交了“山東省**市***金礦勘探”礦權延續的相關材料。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7 號),應簽訂出讓合同,但由于省廳一直沒有合同范本參考,故一直未能與自然資源部門簽訂出讓合同,導致新的勘查許可證一直沒有辦理下來。

2、探礦權人和地質勘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明確。

***礦區目前野外鉆探施工由**和探礦權人共同組織鉆機施工,其中探礦權人組織鉆機6臺,**組織鉆機1臺,但合同中并未明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目前為雙方各自負責各自的人員人身安全及鉆探施工的生產安全。

3、野外項目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不夠細致、落實不到位。

項目組未將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細化到日常項目管理中,同時對于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日常工作中存在安全培訓不到位、應急演練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問題,同時項目組未能制定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未能“責任到崗、責任到人”。

三、整改情況

1、針對存在持過期勘查許可證勘查問題,已告知探礦權人,并協助探礦權人盡快辦理勘查許可證。目前根據**市自然資源局反饋,新的勘查許可證已經發往省廳等待批號。

2、與探礦權人協商,明確探礦權人在礦區承擔生產安全主體責任事項。

3、組織項目成員集體學習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納入標準項目部建設,制定成手冊分發給項目成員認真學習。同時項目組建立安全生產小組,由項目負責擔任組長,全面負責項目組安全管理,并細化分工責任到人、責任到崗。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1、探礦權人按相關規范,盡快同自然資源部門簽署出讓合同,辦理勘查許可證。

疫情檢查問題整改報告范文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認真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監測、藥物和公共衛生干預等準備工作,有序高效地開展流行發生時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甲型h1n1流感在我州的流行對公眾健康和社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充分準備。堅持“預防為主”工作方針,積極組織落實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有力,協調有序。堅持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積極協調各級、各部門落實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準備和應急處理工作。

加強能力,提高水平。加強人員、技術和物資準備,主要依靠省及本州力量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準備工作和應急處理工作。

及時預警,有效應對。加強疫情監測預警能力,依靠科學技術,及時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項工作。

(三)編制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部應對流感大流行準備計劃與應急預案》、《青海省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應急預案(試行)》》。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前的應對準備工作及流行發生后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階段劃分和應急反應分級

根據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特點,將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劃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大流行階段和結束階段。依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規定,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和流行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將甲型h1n1流感疫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分別實行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反應。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階段由州衛生局組織有關專家判定。州衛生局就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州政府提出建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就當地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本級政府提出建議。

1、準備階段

準備階段是指甲型h1n1流感流行發生前的階段。由于其潛在的流行威脅,必需做出相應的應急反應。應對流行的準備階段包括下列幾種情況及應急反應級別。

(1)無應急反應階段:無甲型h1n1流感病例報告。

(2)藍色預警——ⅳ級應急反應階段:人類標本中分離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或檢測到抗體,但未出現臨床癥狀。

(3)黃色預警——ⅲ級應急反應階段:人類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發病,但未發生人傳人病例。

(4)橙色預警——ⅱ級應急反應階段: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與人之間傳播,但傳播范圍相對局限。

2、大流行階段,紅色預警——ⅰ級應急反應階段

出現下列兩種情況之一,即為大流行階段。

(1)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續快速地傳播;

(2)衛生部宣布發生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或省衛生廳宣布我省發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3、結束階段

全州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州衛生局組織專家組論證,結合省級專家組意見判定大流行結束。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甲型h1n1流感流行準備工作

(一)由州人民政府成立的“人民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局,負責流行準備工作的日常事務。其職責為:

1、領導、協調全州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預防控制和醫療準備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制定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年度準備工作計劃;

(3)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工作和監測系統建設;

(4)做好醫療救治和公共衛生干預準備工作;

(5)定期組織州衛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家組分析、評估甲型h1n1流感疫情;

(6)定期對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配合州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和渠道。

3、根據上級部門授權,及時公布有關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發出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二)職責分工

1、共同職責

(1)準備階段

各部門制定相應的流感應急方案,做好各部門準備工作,及時相互通報甲型h1n1疫情監測信息。運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及宣傳畫、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向群眾普及防治知識,勸阻群眾取消或推遲赴疫區非必要的旅行。

(2)流感大流行階段

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職責、確保流感大流行階段有充足的人力資源,不延誤工作的開展。保證其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與衛生部門合作,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部門間應及時相互溝通、交換信息,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2、部門具體職責

為保證防控工作各個環節的銜接、協調、有序進行,成立“人民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州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州政府辦公室、州衛生局、州委宣傳部、州發展改革委員會、州經濟貿易委員會、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農牧局、州交通局領導任副組長,州旅游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州婦聯、州監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建設局、州工商局、州質監局、州食品藥品監管局、武警人民政府支隊、德令哈車務段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局。

各成員部門按照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的原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做好應對準備,明確相關職責,落實防范措施,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做好各部門方案。落實相關防范措施,密切跟蹤境外疫情發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風險評估工作。各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州衛生局組織協調全州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預防控制和醫療準備工作。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和監測系統建設,做好醫療救治和公共衛生干預準備工作,定期組織州衛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家組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對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配合州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和渠道,及時公布有關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發出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州委宣傳部組織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單位,及時報道州衛生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并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普及。

州發改委負責協調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

州經貿委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組織做好參加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外經貿活動期間跨地區傳播擴散。

州公安局密切注視疫情動態和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做好突發應急處理的涉外事務,協助衛生等部門對曾往返流行地區人員進行登記造冊,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州財政局負責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公路等交通管理工作。

州農牧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對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實履行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管職責。

州教育局和州婦聯組織實施各類學校、托幼機構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學校、托幼機構內發生,做好在校(園)學生、兒童和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州科技局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治技術研究方案,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藥物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州民宗局會配合有關部門在主體少數民族和宗教人員中開展甲型h1n1流感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處理防控工作中涉及民族關系的特殊事宜。

州監察局負責落實防控工作中的責任追究制和行政問責制,加強防控工作各環節的監察,依法查處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行為。

州民政局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控。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州司法局配合衛生部門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制定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政策。

州建設局負責指導、督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筑企業,做好建設工地農民工的宣傳教育等工作。

州質監局負責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護用品、器械等物品的生產企業實行嚴格質量監管。

州旅游局組織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州內外團隊中發生和跨地區傳播擴散。

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生產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

武警海西支隊組織指揮武警部隊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行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現場的控制工作。

德令哈車務段負責組織對進出火車站和乘坐火車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止傳染病通過鐵路運輸的環節傳播。確保鐵路安全暢通,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鐵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準備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

全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了解準備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準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更新方案,保持方案科學性、實用性和指導性;通過組織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措施;

各成員單位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并確保信息和政令的暢通。

(四)應急指揮組織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州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向州政府提出成立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三、準備工作

在特定的時間內,不同地區會處于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不同階段,因此,準備工作是個連續的過程,并貫穿于應對工作的始終。

(一)監測

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加強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預警。

1、監測工作內容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機構要認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暴發疫情監測工作。

醫療機構要按有關要求,采集流感樣病人標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標本及時按要求運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檢測和病毒分離,并報告結果。

2、報告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實施方案》、《青海省流感監測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方案進行報告。

3、信息交流

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利用“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對甲型h1n1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信息進行綜合管理。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保持信息溝通,及時收集分析全國、全省流感監測信息,報告州級衛生行政部門,并及時反饋給各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有關醫療機構。

州衛生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和合作機制,及時互通甲型h1n1流感監測相關信息。

(二)醫療救治機構準備

州衛生局指定州人民醫院和格爾木市、天峻縣、都蘭縣、烏蘭縣、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大柴旦行委人民醫院為集中定點救治醫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并制定啟動臨時醫療救治點的工作預案。在省衛生廳確定格爾木市人民醫院為省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的基礎上,確定州人民醫院為州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兩家醫院按照《流感監測方案》,做好監測、報告、分析等有關工作。

疫情應對處置中,對德令哈地區有關人員需要采取隔離措施進行醫學觀察的情況,10人以下人員在州人民醫院隔離觀察,10-18人在州蒙藏醫院隔離觀察,18人以上的請示州政府確定在相對偏遠、獨立的賓館隔離觀察。各地自行確定隔離觀察場所。

(三)人員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測等專家組成的技術指導組和以臨床醫學專家為主的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本轄區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業務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指導做好病人診斷、救治和疫情的調查處置工作。

定點醫療救治機構要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病人的救治。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組建流行病學、消毒、實驗室檢測等專業人員參加的疫情應急調查處理小分隊。

(五)技術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專業人員熟悉并掌握診斷標準、鑒別診斷、治療原則、消毒、隔離、防護措施和技術要求。各級舉辦相應的培訓班,培訓對象包括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衛生管理人員和鄉村醫生。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定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公共衛生干預措施的應急演練,總結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為強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提高多部門參與協調處置能力,適時開展多部門參與的綜合應急演練。

(六)經費和物資準備

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安排落實本級防治專業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疫情監測、病人救治、應急疫情調查處理等工作所需經費,保障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和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應急反應和結束

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依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按照本方案應急反應級別,根據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安排部署,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反應機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落實相應的防控應對措施。

(一)ⅳ級應急反應

發生地將分離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的人員送定點醫療機構,做好醫學觀察、消毒和院內感染控制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采集密切接觸人員標本進行分離,進行醫學觀察,采取防控措施。

(二)ⅲ級應急反應

1、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觸者處理

列為醫學觀察者,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疑似、確診病例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為期至少7天的隔離治療,若7天結束后仍發熱,應繼續隔離直至體溫正常。隔離治療期間,疑似、確診病例要按診療方案規范管理。

所有相關醫療機構應做好院內感染控制以及醫務人員和病例的個人防護,具體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執行。

按照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原則,對疑似、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并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隨訪,每日測量體溫和健康詢問,做好登記。對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在采取有效防護條件下,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判定和管理,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進行判定和管理。

2、流行病學現場調查

對報告的所有病例立即進行流行病學現場調查,調查內容包括:病例基本情況、居住地及家庭背景、發病和就診經過、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診斷和轉歸情況、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觸者情況等,參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附件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學調查問卷和填表說明。

在疫情調查處理進程中或結束后,應及時對流行病學資料進行整理、分析,撰寫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并及時向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州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甲型h1n1流感病例流行病學調查表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上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學調查原始資料、分析結果和調查報告應及時整理歸檔。

3、監測和報告

全州各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設立發熱及流感樣病例預檢分診點或指定專人加強預檢分診工作,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對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樣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進行隔離和報告,并采集標本,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分離鑒定。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對所有流感樣病例及時報告并轉診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力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發現疑難病例要按照轉診、會診程序,嚴格執行醫治要求,實行“首診負責制”。

醫療機構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流感樣病例要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發現可疑病人立即隔離、報告、采集標本,由當地疾病控制機構送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流感分離鑒定。

衛生、農牧、公安、質監、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機構應及時相互通報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

4、疫情、信息

州衛生局經省衛生廳授權、州政府同意,負責向社會本行政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州衛生局及時向社會公布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協助和指導做好對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和可能污染場所的環境的消毒工作。

(2)健康教育與咨詢

疫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眾出現流感樣癥狀要及時就醫,減少外出,外出時佩戴口罩。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外公布咨詢電話,接受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知識的咨詢。

(三)ⅱ級應急反應

在ⅲ級應急反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檢疫

疫情發生地區對外出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測量體溫,對體溫≥37.5℃者進行醫學觀察。

未發生疫情地區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進行詳細登記,測量體溫,詢問有關癥狀,對體溫≥37.5℃者進行醫學觀察。對可疑病人,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作進一步醫學檢查,并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未發生疫情地對來自疫情發生地區人員實行健康隨訪制度,要求每日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健康狀況,出現癥狀者,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進行醫學檢查。

2、緊急措施

疫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3、病例轉運

醫療救治病例收治到定點醫院,轉運工作由接診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承擔,轉運過程中司機和醫護人員要采取預防措施。

(四)ⅰ級應急反應

大流行期間,對衛生資源實施統一管理和調度。

1、醫療救治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況,調動一切醫療資源,加強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時,建立和啟用臨時醫療救治點。

醫療機構就診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須佩戴口罩。

2、監測策略調整

監測重點為收集和報告流感樣病例就診數、住院病例數和嚴重病例、死亡病例情況,病人藥品使用和耐藥情況、其他物品的使用情況,為掌握疫情進展、疾病嚴重程度以及醫療救治、藥物合理使用提供決策信息和依據。

3、藥物和防護用品

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評估、預測藥物和防護用品需求量,最大程度地滿足防控工作的需求。

4、州衛生局定期向社會公布疫情、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宣傳方案,運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及宣傳畫、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向群眾普及防治知識,勸說群眾取消或推遲赴疫區的旅行。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交通檢疫、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統一的咨詢熱線電話,解答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的咨詢和投訴。

(五)甲型h1n1流感流行結束

1、評估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結束后,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現場調查處理、藥物使用情況、病人救治情況、措施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2、善后處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集體和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補償。

3、疫情常規監測系統的建立

為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發生,總結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治應對和防控工作的經驗教訓,建立我州甲型h1n1流感常規監測系統,監測系統應保證其監測敏感性。

五、督導

(一)準備工作的督導

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準備情況進行督查,各級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督查內容包括實施方案的制定,組織的建立和行動機制,監測系統建立和運行,藥物準備,醫療救治準備,培訓及演練,健康教育等。督查組成員包括衛生行政領導、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采用明查暗訪的形式,調查真實的準備工作情況,并做到調查與指導相結合。督查評估結果應及時反饋和通報。對需要整改的,進行動態跟蹤督辦。

(二)應急工作的督導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級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對轄區各部門甲型h1n1流感流行應急工作的全面督查,按照相關行政和技術規范要求,逐項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內容包括監測系統,藥物管理,醫療救治,健康教育和咨詢等。在現場解決督查中發現的問題。

疫情檢查問題整改報告范文4

按照會議安排,我就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簡要總結,并對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環節監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議:

一、依法履職,落實責任,2016年食品流通監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安全監管工作圍繞“十三五”規劃認真開展,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依法治理,強化主體責任和日常監管責任,統籌兼顧、重點突破,有效提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水平。截止2016年11月,我州持有效許可證的食品銷售者為x戶,檢查食品經營者x戶次(其中農村地區x戶次),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x個次,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案件x件,搗毀售假窩點1個,罰沒金額x萬元,移送案件4件。

(一)有序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換證及合規性檢查

一是做好食品經營許可實施前準備工作。按省局要求對實施機關、配置設備、協同推進落實情況及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情況及時報送,確保系統正式實施前完成所有準備工作,6月1日首日寧南縣頒發我州首張食品經營許可證。二是嚴格按照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省局制定的《xx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截止12月31日,我州已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x戶(食品銷售者x戶、餐飲服務經營者x戶、單位食堂x戶),變更x戶,補證x戶,換證x戶,注銷x戶。三是加強食品經營許可監督檢查,指導縣市逐級開展培訓及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和許可證新發、換證工作,同時在全州認真開展許可合規性檢查,共檢查許可辦證材料x戶,檢查許可對象x戶,檢查發現實施機關自查問題67個,未持續保持許可條件經營者戶數x戶。西昌市及時印發《關于加強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檔案管理的通知》,對原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檔案進行清理、歸檔。

(二)扎實開展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治理

一是開展鮮活水產品非法添加物專項清查工作,以轄區內鮮活水產品批發點、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為檢點,以多寶魚、鱸魚等魚類為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檢,抽檢水產魚類x批次,合格率x%;共檢查水產品市場經營單位81戶、餐飲單位x戶, 現場責令整改5戶。二是開展“總局通告42批次白酒不合格樣品”流通環節清查工作,檢查大中型商超37戶、批發商56戶、白酒經營戶x戶,未發現不合格白酒。三是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檢查“回頭看”,檢查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 x戶次,進一步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主體x戶,專項抽檢嬰幼兒配方乳粉5批次。四是開展打擊銷售病死豬肉等違法行為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無合法來源、無“兩證兩章”和腐敗變質豬肉、病死豬肉行為,此次專項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x人次,執法車輛235臺次,檢查批發、農貿市場x個(次),凍庫51個,豬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8戶次,豬肉經營戶x戶次,餐飲服務單位x戶次,查處無證照經營凍庫案件1件。五是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全州17縣(市)局采取多種形式,扎實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安全專項整治。西昌市將此項工作與“雙安雙創”有機結合;德昌縣精準摸底,強化現場核查工作,重點取締非法“黑作坊”、“黑窩點”;寧南縣建立動態監管檔案,實行分類監管并對本地特色食品“米花”、白酒、茶葉、米線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同時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強化風險防控;會東縣提出了“分類、分級”徹底清除“雷”患的對策,整合力量深入農村基層共同檢查、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會理縣主體調查基礎資料為抓手,發揮鄉鎮、村級食品安全聯絡員、協管員職責,劃分重點集中開展專項檢查;木里縣采用“小局大所”模式,股所兩級聯動將城區及鄉鎮片區劃為四個監管區域,有效監管;昭覺縣結合服務群眾,免費統一為食品經營戶定公示欄等方式,即有效開展工作又進行食品安全宣傳;喜德縣采取分時段、分階段、分片區集中監管力量各個突破,全面完成工作任務。截至10月底,全州共檢查食品生產單位x戶/次、其中食品生產小作坊x戶/次;檢查食品銷售者x戶/次、其中校園周邊食品經營戶x戶/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x戶/次,其中學校食堂x戶/次;監督抽檢食品總數x批/次,快檢42批/次,其中不合格x批/次;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x個/次,搗毀食品“黑窩點”1個,取締無證生產經營戶x戶,無照經營戶x戶,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x份,約談食品生產經營者x戶次,查處不合格食品案件x件,案值x萬元,罰沒款x萬元,查扣不合格食品x公斤,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件。六是認真開展保健食品等三類食品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問題專項治理,對全州轄區內經營企業銷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進行重點檢查,共檢查配制酒生產企業1戶、保健食品等三類食品經營單位x戶、相關類型小食品經營店x戶,責令整改并下達《監督意見書》6份。七是自9月起在全州范圍內集中開展近一年半的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同時與嚴厲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牛羊肉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統一部署推進,目前專項行動正按州局既定工作方案扎實開展。

(三)穩步推進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一是根據總局出臺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按食用農產品風險程度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經營監管工作,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下架退市等各項自律制度;二是把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關,加強與同級農牧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食用農產品準入準出機制,做好準出與準入的有效銜接;三是在流通環節試點建立重點品種追溯體系,2016年西昌市局按政府招標采購395套票證一體機用于開展豬肉追溯體系建設,在全市38個農貿市場中推廣使用,同時選取設施較為完備、人員流動量較大的28個農貿市場和大型連鎖超市建立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室;四是選取我州部分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建設單位開展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和實施追溯監管工作,持續完善農貿市場示范創建,通過制定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市場抽檢等措施,一手抓市場主體責任落實,一手抓依法監管,嚴格落實不合格食用農產品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類疫情、疫病報告等制度,切實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五是落實專項資金,加強食用農產品快檢能力建設。2015年劃撥的專項資金5萬元分別用于我州3個縣局購買快檢試劑;2016年省局劃撥專項資金20萬元用于我州第一批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xx宏林農產品交易中心批發市場和西昌市金泰水果批發市場)重點建設。

(四)不斷規范日常監督管理

按照“屬地管理、區域負責、人員定崗、責任到人”的原則,要求各縣市局日常監督檢查按風險等級劃分,每戶檢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加強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監管,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經營保健食品巡查,每戶巡查一次以上,同時認真填寫總局印發的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有關表格,詳細登記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處理情況,做到巡查有計劃、現場有筆錄、發現問題有處理意見、處理事項有結果、檢查筆錄有簽字,實現日常監管“全程留痕、隨時查控”。

(五)繼續全面加強業務培訓

一是繼續開展面向食品經營者的普及修訂后《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教育,分級分類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對食品經營單位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等方面的集中培訓,分別組織重點食品經營企業召開座談會交流學習、組織17縣(市)農貿市場負責人到食用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現場觀摩;二是按計劃開展以食品經營許可、食用農產品入市后監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等內容的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組織食用農產品抽檢快檢培訓、食品經營許可(行政許可改革后)培訓、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培訓各1次。

二、夯實基礎,抓住重點,從嚴做好新形勢下食品流通監管工作

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監管工作按照總局和省局、州局的總體安排和統一部署,以體現“四個最嚴”為遵循,以強化“四有兩責”為抓手,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不斷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全力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規范引導,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1.強監管,嚴格落實食品銷售主體責任。一是指導縣市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品銷售主體嚴格依法經營,建立并落實進貨查驗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制度,有效保障購進和銷售的食品來源合法、可溯,質量可靠,避免因貯藏、運輸、銷售等經營條件不合規、溫度控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和腐敗,及時清理庫存,及時召回和有效處置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二是將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納入目標考核,制定細化量化的考核指標并開展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適時通報考核結果。三是要落實網絡食品安全第三方平臺主體責任,指導各縣市局加大網絡食品經營檢查力度,落實入網食品經營者實名登記管理,加強對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經營現場核查把關,禁止無食品經營許可證、超范圍經營的食品銷售者入網經營等工作。

2.抓關鍵,全力推進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一是督促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市場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等,承擔管理責任;二是落實市場準入制度。督促市場開辦方建立自檢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建立健全進貨查驗記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實主體責任。三是監督批發市場開辦者印制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證;明確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要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銷售記錄制度、質量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停止銷售或者召回制度。

3.嚴規范,持續推進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規劃(2016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州正逐步建立多層面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一要持續完善農貿市場示范創建,進一步開展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農貿市場規范工作,各縣市應引導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建立電子追溯體系,并在1至2個農貿市場初步建立以索證索票、臺賬等傳統方式為主的食品安全重點品種追溯體系;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批發(農貿)市場、超市快速檢驗檢測室和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質量安全公示制度,依法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促進食用農產品種養殖環節優化升級,培養一批“放心肉菜示范市場、超市”,以點帶面,發揮食品供應主渠道帶動作用;三要監督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各類市場開辦者落實主體責任,對入場食用農產品加強日常監管,把好源頭采購關、市場進貨關、銷售關,切實規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二)堅持問題導向,科學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1.持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針對農村食品市場問題多發、潛在風險大,長期性、復雜性和頑固性的特點,在農村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范”、“掃雷”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突出重點區域,以城鄉結合部、鄉鎮、村、農村旅游景區景點為重點區域,重點查處無證經營、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突出重點場所,以農村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食品(雜)店為重點場所,依法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確保依法規范經營;三是突出重點品種,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節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為重點品種,集中整治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和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

2.繼續深入開展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州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風險隱患排查,找準問題根源,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和消除畜禽水產品領域違規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全面提高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同時,強化日常監管措施、強化畜禽水產品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針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3.深入開展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資格進行進一步進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經營者主體檔案,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對銷售來源不明、標識不清、非法添加、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食品的要嚴管重罰;同時加強與教育、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工作。

4.強化保健食品監管和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流通環節保健食品經營秩序,一是要求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名稱、標簽和產品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保健品,嚴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渠道,嚴禁夸大和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二是嚴格按照省食安辦、省公安廳等5部門下發的《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非法營銷和虛假宣傳行為。

5.加強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州局適時組織開展流通環節環節營主體落實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批發(農貿)市場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xx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宣貫等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力度。

(三)突出監管重點,切實加強流通環節日常監管

1.落實痕跡化日常監管。一是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日常監督檢查由“網格化”監管人員實施,確保監管覆蓋面達到100%,按照食品流通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對轄區內一般風險食品經營單位每年至少檢查1次,較高風險單位每年檢查2次,高風險單位每季度檢查1次;及時、依法處置監督和風險監測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做好清查、下架退市及銷毀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除患,防止不合格食品繼續存在于市場或再次入市銷售;州局不定期開展雙隨機飛行檢查,重點檢查對象為批發市場和大中型商超,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各項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二是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臘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食品流通聚集區、食品問題多發區、農村、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等區域,春節、國慶等節日的監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并及時針對排查出的突出隱患和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治理。三是加強對食品倉儲及食品經營冷鏈等環節日常監管,按總局研究制定的食品倉儲及食品經營冷鏈管理制度開展監督管理。

2.嚴格食品經營許可、備案工作。一是指導各縣市局依法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和管理工作,開展食品經營許可改革落實情況抽查檢查,對無證經營行為區分不同情況,采取分類施治的辦法,解決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問題。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經營主體檔案,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對主體檔案安排專人管理,并及時充實、完善檔案信息和內容,使食品經營主體檔案真正成為食品經營主體的出生證明、成長記錄和信用檔案。四是按照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新證核發和網上申報及電子許可工作,結合我州實際,把好食品經營許可準入關口。市區、縣城、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食品經營者辦證率達100%。

3.強化食品小經營店食品安全監管。指導各縣市按照《xx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的要求開展備案工作,即落實全覆蓋監管的要求,又督促引導其改善經營條件,提升經營能力。

(四)推進社會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1.探索建立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積極探索建設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形成示范引領效應,以創建促規范,以規范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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