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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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范文1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教育部、司法部等部委聯合開展的“中國校園健康行動”在北京啟動,該行動計劃利用10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大、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樹立“健康第一”的理念,以增強青少年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楊貴仁稱,目前,我國有兩億多名在校學生,但受到社會發展、環境變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有些學生學習緊張,生活枯燥,處于超負荷狀態;有些學生缺乏體育鍛煉,造成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下降;有些學生心理脆弱,缺乏控制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這種狀況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擔憂。據介紹,我國每年約有16萬名。至14歲兒童死于意外傷害,約有64萬名兒童因意外傷害致殘;目前,兒童的肥胖率達到8.1%,比10年前翻了一番;2005年公安機關共破獲各類校園案件2.2萬起。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的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

(摘自《中國青年報》2006―03―31)

實施中國青少年綠色網絡行動

團中央、國務院新聞辦等13家部委和光明日報3月22日聯合發出《關于實施中國青少年綠色網絡行動切實加強青少年網絡文化建設的通知》,要求社會各界著眼當前網絡文化發展的新形勢,建設體現時代特點、符合青少年需求和代表經濟社會發展方向的網絡文化。

《通知》指出,實施中國青少年綠色網絡行動要大力繁榮符合青少年成長需求的綠色網絡內容,積極建設服務青少年發展要求的綠色網絡載體,切實營造適合青少年身心特點的綠色網絡場所,大力培養促進網絡文明建設的綠色網絡人才,不斷壯大引領先進網絡文化的綠色網絡組織,努力推動標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綠色網絡產業。

《通知》強調,要重點開展“最受青少年喜愛的綠色網站”評選活動、“數字虹橋計劃”公益活動、中國青少年電子競技大賽、綠色流媒體進校園活動、中國青少年網絡發展論壇、“中國青少年創意文化獎暨中國創意產業十大青年領軍人物”評選等活動。

(摘自騰訊新聞http://news.QQ.com 2006―03―26)

專家指出家庭“冷暴力”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寧夏青少年維權和心理咨詢服務中心近日對咨詢的400份問卷分析發現,困擾青少年最多的問題是父母與子女無法溝通,其中父母對孩子的“冷暴力”更有上升趨勢。

寧夏武警總隊醫院心理醫生孫香萍說,從心理學的角度上看,教育“冷暴力”是一種精神虐待?!袄浔┝Α币话阌腥N常見形式,首先,父母不愿意搭理孩子,漠視孩子的存在,有的家庭父母整天沉湎于麻將桌前;其次,父母批評過度,甚至是全盤否定。這常常是因為父母的期望值太高,希望自己的孩子盡量完美;最后一種就是威脅恐嚇類,父母用“考不了高分就不準出去玩”“再這樣,就滾出去”這類語言威脅孩子。這些“冷暴力”很容易影響青少年性格的成長,可能會導致孩子有退縮性人格或性格暴躁,富有攻擊性。

所謂退縮性人格就是孩子不自信,自卑感強,不敢與人交流。有的孩子長期受到“冷暴力”,性格逐漸變得暴躁,內心充滿了攻擊性,可能會對他人和社會在言行上采取過激行為。

據統計,我國中小學生大約有3億人,保守估計有5000萬所謂的“差生”,他們在不同程度上承受著來自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多重壓力,歧視和白眼讓他們消極自卑,悲觀失望,自暴自棄。由于心理壓力過重,患焦慮癥、憂郁癥、強迫癥、精神分裂癥等各種心理疾病的孩子越來越多,嚴重的影響著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武漢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教授周運清認為,“冷暴力”實際就是親子之間缺乏溝通的一個表現形式,大多數父母對于孩子只是一味要求,并沒有真正去了解他們,久而久之,相互之間的隔閡就越來越深。現在青少年自殺的數字逐年上升,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這些走向犯罪的孩子,多半都是被學校和家長“拍死”的“差生”

(摘自中國網2006―03―26)

未成年犯罪逾七成用暴力

未成年人犯罪的數量從1997年起出現反彈,開始逐年攀升。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來日益呈現出暴力化、團伙化的趨勢,犯罪類型集中為搶劫、占75.7%。

今天上午,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了有關當代未成年人法律問題的課題研究成果。根據報告,從1997年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數量又出現反彈,開始逐年攀升,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數的比例越來越大。犯罪類型集中為搶劫、和盜竊,在押未成年犯中上述犯罪類型人數比例分別為64.4%、11.3%、10.5%,明顯高于其他人群。

報告認為,青少年犯罪原因有兩個方面較為突出:

一是兩成多未成年犯出自單親家庭。在對全國2418名未成年犯的調查中,自述家庭經況“比較困難”和“非常困難”的未成年犯占總數的25.1%,農村高達323%。在被調查的2418名未成年犯中,24.4%(591人)的人與親生父母均不生活在一起,23.3%(563人)的人與親生父親或母親中的一人生活在一起。

二是三成多未成年犯很少受老師表揚。在閑散少年犯中,有33.4%的孩子很少受到老師的表揚,而14.6%的孩子從來沒有受過老師的表揚,兩者占了城市閑散少年犯總數的近一半。對于那些由于不良行為受到學校處分的同學,將近一半的同學認為他們應該離開班集體,被同齡人排斥。對城市閑散少年犯調查發現:他們當中經常去歌舞廳的占了50%,經常去錄像廳的占了45%,經常去游戲廳的竟然占了將近70%。

(摘自《法制晚報》2006―03―23)

武漢:構建預防青少年犯罪大格局

將于今年“六一”前后舉辦的“為了明天――武漢市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展”目前正緊張籌備。記者日前從該市有關部門了解到,這次有規模、有影響的展覽活動,只是辦理落實該市政協一項關于“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提案的舉措之一。展覽將收錄包括“社會關愛”、“健康成長”、“警鐘常鳴”、“標本兼治”、“展望未來”等內容的圖片500余幅、案例50余個,有關專家將到展覽現場開展法律、心理咨詢。

今年1月上旬,在武漢市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該市派九三學社遞交了一份“關于預防和減少青少年,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建議”,后經立案定為78號提案。該提案既分析了當地青少年犯罪現狀及多重原因,又提出了在全市司法機關、社會、學校、家庭等各個方面聯手開展預防的一些切實可行舉措的建議,即加大整治校園周邊及社區法制環境,減少對青少年的心理侵蝕,建立心理咨詢網絡,做好青少年犯罪前心理預防;加強未成年人素質教育,動員學校、社會、家庭齊抓共管,控制“犯罪邊緣”;加強青春期教育,預防青少年性犯罪;總結“教育、感化、挽救”典型經驗,全力預防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等。

今年3月中旬,武漢市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機構依據相關職能,將辦理該項提案的具體措施分解到當地公安、檢察、法院、教育、共青團、婦聯、民政、文化、勞動和社會保障、新聞

等十余個部門。記者了解到,該市檢察機關目前正依據自身職能,總結、探索、試行對可捕可不捕、可訴可不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審查逮捕、審查工作新方式。猶如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所“描述”:江城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大格局正在構建形成。

(摘自正義網http://www.jcrb.com 2006―04―05)

從網迷少年殺人看青少年犯罪趨勢

從市法院列出的《撫順地區未成年人犯罪調查分析》中可以看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絕對數量逐年增長,2004年案件數量已經是1998年的4倍,未成年人(包括青少年)罪犯占全部刑事罪犯比率呈上升趨勢,現已達到8%。

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撫順市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中顯示:2002年至2004年,我市共受理審查案件5913件, 8542人,其中青少年犯罪2043人,緩訴13人,不31人,1999人。青少年犯罪占全部受理審查人數的23.92%;從犯罪類別分:犯殺人罪67人,犯搶劫罪694人,犯盜竊罪467人,犯罪69人,犯傷害罪512人,其它犯罪214人;從犯罪類別可以看出,犯搶劫罪居多,傷害罪位居第二。

市公安局有關調查統計顯示:2002年至2004年違法犯罪的2991名青少年中,14歲-16歲的358人,17歲-18歲的有531人,19―25歲的有2102人。違法犯罪成員有向低齡化發展的趨勢,特別是近些年來,犯罪主體的年齡有所提前。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盜竊、搶劫、傷害等犯罪占相當大的比例。這三類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總數的88.2%。

(摘自撫順新聞網http://fushun.nen.com.cn 2006-03-30)

廣東起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招聘未成年人參與

經過3個月的起草,《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草案)》開始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未成年人參與《條例》起草小組引人關注。

《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網日前已開通。負責這項工作的共青團廣東省委還將召集各個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對《條例》的起草、修改提出意見。《條例》起草工作小組也將深入到未管所和未成年勞教所,分別召開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勞教人員征求意見座談會,讓他們結合自身違法犯罪的原因,對《條例》提出意見。

眼下,招聘未成年人的工作正在進行當中,報名開始才幾天,就有不少未成年人或打電話或上網報名,要求參加。與此同時,也有不少人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未成年人不具備起草法律的能力,讓他們進入起草小組,“作秀”成分大于實際意義,立法機構應該謹慎操作。

(摘自《人民日報》2006-04-06)

新研究顯示:活潑好動更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

美國研究人員最新公布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那些經常到戶外鍛煉身體的青少年較之常常待在家里看電視的同齡人,前者染上吸煙、酗酒以及其它一些不良習慣的可能性要明顯小于后者。此項研究是由美國的北卡羅來納大學的研究人員組織完成的,研究對象為將近1.2萬名初、高中學生。研究報告已經刊登在最近一期的《兒科醫學》雜志上。

研究發現,與那些將大部分閑暇時光花在看電視上的同齡人相比,活潑好動的青少年通常擁有更強的自豪感,更為優異的學業成績,同時也更不容易出現諸如吸毒、吸煙、酗酒以及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等危險行為。研究報告作者之一的彭妮?戈登?拉爾森博士說:“總的來說,無論具體參加的是哪一項項運動,那些愛玩的孩子們的健康狀況的確要好于總是坐在電視機前的同伴?!碑斎唬@也并不意味著孩子們必須在課余時間加入到某支足球隊中。研究結果顯示,諸如輪滑或滑板等有時會令成年人皺眉頭的“另類”運動同樣可以帶給孩子們更多的自豪感與更低的染上壞習慣的可能性。按照拉爾森的說法,輪滑比看電視更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這一結論可能會讓某些成年人大吃一驚,因為他們總是將喜愛輪滑的孩子們視做調皮搗蛋者。目前,美國很多公共場所都禁止人們玩滑板,而一些社區也反對在當地修建滑輪公園。

拉爾森還指出,不僅父母們應當鼓勵自己的孩子積極投身于其所喜愛的各項運動之中,而且學校和社區也應該努力為孩子們創造更多的活動機會。在其它一些同類研究中人們發現,那些與自己的父母一起參加運動的孩子們會比同年齡的“電視愛好者”更不容易沾染上從酗灑、吸毒到青少年犯罪在內的一系列不良行為。研究人員則在該報告中表示,本次研究進一步強調了父母在其子女的健身運動中所充當角色的重要性,同時也指出了如果父母不陪孩子玩可能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摘自新疆新聞在線http://www.xjbs.com.cn 2006―04―06)

美國華盛頓地區女流氓勢力發展迅速數百個團伙橫行

華盛頓官方表示,近年來華盛頓特區的女流氓勢力發展相當迅速,數百個女流氓團伙在該區肆意橫行。而這已成為當地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華盛頓特區負責相關事務的官員布里奇特?米勒向媒體介紹稱,目前華盛頓地區有超過270個女流氓團伙。這些團伙大多形成于一些中學和社區。她們之間經常發生沖突,甚至會為了一些小事而大打出手。她們使用的兇器從棒球球棒到冰錐什么都有。這些女流氓團伙已經使校園成為她們的“戰場”,在這里她們要用暴力來獲得家里無法得到的尊重和認可。

據美國聯邦司法統計局統計,從1995年到2004年中,法院受理的男性犯罪案件的年增長率為3.3%,而同期女性犯罪案件卻以每年5%的速度迅速增長。2003年,華盛頓當地法院判決的女性青少年犯罪人數為445人,而一年后的人數則激增到了571人。這已經成為困擾當地的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目前華盛頓當地政府正在設法解決。

(摘自中國網http://www.china.com.cn2006―3―31)

法國:防犯罪從娃娃抓起 引發爭議

法國政府計劃出臺一項法律草案,希望從幼童開始預防犯罪,而不是從第一次違法之后才開始行動。因此,年滿3歲的兒童就可能被相關部門“入檔”。

據哥倫比亞《時代報》日前報道,根據法國衛生和醫學研究所一份《青少年反常行為》的研究報告,法國政府計劃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提早采取行動。

根據這項計劃,校醫將成為“心理警察”,負責觀察3歲到6歲兒童的反常行為。研究報告指出,這一年齡段兒童的某些行為可預示兒童是不是“危險”,是否會發展成“未來的罪犯”。這些行為包括:情感缺失、控制欲望、缺乏廉恥心、難于管教、有攻擊性心理、情緒化、沖動以及道德意識不強等。

有5萬名教師、心理學家和兒科醫生聯合署名發表公開信反對這項計劃,認為這會擾亂學校、心理醫學和社會的正常秩序。他們指出,兒童的一些無心行為或惡作劇更多的是“一種病理學卜的反應,而不需要提前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加以制止,如再教育或心理治療等”。

(摘自《北京青年報》2006―03―27)

俄對犯罪分子日益低齡化表示擔憂

俄羅斯內務部官員韋杰諾夫日前說,俄內務部對俄犯罪分子年齡逐漸下降的趨勢感到擔憂。他透露,僅去年一年,因未達到法定服刑年齡而被免予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就達7.3萬人。據俄內務部提供的數字,俄去年超過112萬未成年人因犯案而進過警察局,其中55.5萬人從事了一般的違法行為,另有5.8萬人正在被通緝。

韋杰諾夫指出,俄未成年人犯罪中重新犯案比例上升也令人擔憂。他說:“去年超過1.9萬未成年人犯有前科,其中四分之一的人過去曾被判緩刑?!?/p>

韋杰諾夫認為,導致未成年人重新犯案人數增加的原因之一是法庭經常對他們使用刑法第90條進行處罰。該條款規定可以對青少年犯罪分子只采取教育措施。此舉“使這些青少年又回到原來誘發其犯罪的環境當中,導致他們重新犯罪”。

韋杰諾夫指出,現在必須采取綜合措施,才能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為此,根據內務部的建議,政府將成立一個未成年人事務及權益保護委員會專門負責處理青少年犯罪問題。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范文2

關鍵詞: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8-0150-02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是家庭的希望。未成年人犯罪不僅會摧折自己騰飛的翅膀,還會給他們的家庭造成創傷,而且還會破壞全社會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甚至危害社會的和諧穩定和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筆者從事法律援助律師十多年,在實際辦案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向共同犯罪發展的趨勢,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甚至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1]。因此,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特別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是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一、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與成年人均不同,他們不僅易被不良情緒控制,也易受到他人的惡劣影響。對于他們來說,單人作案不僅成功率不高,而且也無法承受犯罪帶來的巨大心理壓力。因此,他們經常幾人共同去作案,有的甚至形成犯罪團伙,并且出預謀犯罪增多和犯罪人數增多的趨勢。

(一)在犯罪主觀故意上,呈現出有預謀犯罪增多的趨勢

1.從未成年人生理上來講,他們的身心發育尚未成熟,極易因情緒發生沖動。因此臨時起意犯罪現象,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尤其是在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領域表現較為突出。人生必須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作指導,必須有自己的信仰,而當今社會人們有些信仰危機,也影響了一些青少年的人生觀、價值觀,使他們對金錢過于崇拜和貪婪,沒有信仰而心靈過度空虛,這些心靈危機在特定條件下,必然引發犯罪。

2.從犯意的發起看,由于受認識辨別能力限制,往住出于哥們義氣或磨不開的情面而任意附和。這些未成年人平時往往結幫結派,經常一起活動。有些未成年人平時深受暴力、毆打、槍殺等影視作品的毒害,滿腦子的暴力意念,整日幻想做社會上的老大,以為那就是英雄,最終導致他們走上了不歸路。另外,追求物質金錢的欲望及腐朽思想嚴重侵蝕了未成年的身心健康,使得一些未成年為獲不義之財瘋狂作案。

(二)在犯罪主體上,呈現出犯罪人數增多的趨勢

1.單純的未成年共同犯罪增多。未成年人要單獨實施或與未成年人一同實施犯罪,均有一定難度。青少年渴望友誼,樂于合群,愛好交往,但是同齡人聚在一起時候,有些自制力差的人往往受那些不良少年的影響而結成犯罪團伙,從事犯罪活動,他們在一起既可以相互鼓勵,又可以逞強好勝,相互傳習,形成交叉感染,甚至被稀理糊涂拖下水,幾個未成年人糾集在一起就敢作案。

2.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增多。一些未成年人,當別人叫去做違法的事,自知違法,內心也不愿意去,但礙于情面,怕別人說自己膽小,沒有男子漢氣概,同時覺得大家都是好朋友,不去不夠哥們義氣,所以就去了。還有一些未成年人謀生技能有限,又缺少吃苦耐勞的精神,于是通過犯罪不勞而獲就成了其物質享受的捷徑,多次參與共同盜竊、搶奪、搶劫較為普遍,所獲得財物幾乎都是用于吃喝玩樂。

3.在校學生參與共同犯罪比重逐漸增多。近幾年,在校學生參與共同犯罪人數呈現出上升趨勢,主要是在校學生受社會上青年的引誘,以及在校學生糾集在一起共同犯罪[2]。如,2011年8月,一名龍口的16歲少女高某整天不思讀書,心靈空虛,無聊之余,和一批小混混攪到了一起,整天吃喝玩樂,當那些小混混們去搶錢時,她也跟著去趕熱鬧,搶劫時她跑在前面,打人打得最重,并且感覺打人刺激,于是一次次搶劫中,少女高某儼然一個大姐大。后來被判刑5年,換來的是和她爛漫青春不相稱的鐵窗生活。

(三)在犯罪客面方面上,呈現出犯罪手段增多的趨勢

1.暴力傾向日趨嚴重,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時,由于具有人數的優勢,不僅能夠相互壯膽,而且在力量對比上具有絕對優勢,一遇被

害人反抗,就會暴力相加。如,2012年8月的一天,16歲的李某、陳某二人伙同姜某在某網吧上完網之后,因為無錢吃住,便竄至龍港街道辦事處一個收破爛的老人住處,采取用毆打、刀砍等手段,搶劫其人民幣170余元。后來,幾名犯罪分子已被判刑,受到法律的嚴懲。

2.未成年人往往對犯罪的后果、危害性毫無認知或估計不足,為達到犯罪目的而不顧一切,尤其是財產犯罪中,經常使用非常低劣、破壞性極強的作案手段,如切割電線、電纜,給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極大的危害,甚至危及公共安全。盜竊、敲詐勒索和搶劫犯罪,近年來青少年犯罪中比率最大的一類犯罪,占到76%,每年都有很多青少年因為把其他同學打了一頓,要了幾塊或者幾十塊錢,被司法機關處理或者判刑。

3.流動交叉作案現象增多。很多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其作案次數往往較多,為逃避法律的制裁,經常變換作案地。還有的未成年人,為了尋求精神刺激或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臨時起意共同犯罪的現象也為多見。目前,由于獨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過分寵愛子女,無原則地遷就子女的要求,養成子女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蠻橫、粗野、為所欲為等畸形性格,當他們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時,就會不惜采用違法犯罪的手段鋌而走險。也有的父母脾氣暴躁,子女一有問題,開口就罵,動手就打,久而久之就會導致子女產生對抗心理,失去進取心。

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應對策略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充分估計這項工程的艱巨性、復雜性、長遠性,從宏觀層面上加強應對策略。要認真貫徹落實新修定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人犯罪法》,注重“三個強化”。 ?。ㄒ唬娀麄鳎瑺I造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

一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圖書、網絡等大眾傳媒廣泛宣傳“兩法一條例”。依托報紙、電視、電臺等媒體開辟《律師信箱》、《法制時空》等專欄,采取解釋法律條文、點評典型案例等方式宣傳,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的法治氛圍。二要采取多種形式,在市民集中場所大力宣傳保護未成人健康成長的法律法規。將“兩法一條例”制成圖文并茂的法治刊版,在城區廣場、主要街道及農村集市巡回展出。并通過編演法治文藝節目的形式,使市民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三要突出重點對象,集中抓好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制定并實施《依法治校工作意見》,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納入教學計劃,聘請法制副校長,努力做到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法紀教育與文化教育、校內教育和校外教育、學法與守法用法“四結合”。通過一系列的培訓教育活動,使廣大在校未成年學生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充分認識到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遠離不良行為的重要意義,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3]。

(二)強化監管,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一要加強對網吧等娛樂場所的監督管理。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門根據“兩法一條例”的規定,采取聯合巡回檢查的方式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監管,確保未成年人免受不良文化的危害。重點檢查網吧等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的現象,利用節假日和雙休日進行巡回檢查,加強中午、晚間放學時段的監管,定期和不定期地安排晚上零點行動,對違法違規經營的業主進行嚴肅處理。對音像市場和出版經營市場的監督管理常抓不懈,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租售黃色、兇殺、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等不健康內容的書籍和影碟光盤的違法經營活動,有力地凈化文化市場。二要深入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治理。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治安防控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行動。在各中小學校門口均設立治安報警點。對學校周邊200米以內的三室二廳一吧(即電子游戲室、桌球室、卡拉ok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和網吧)以及學校門前50米以內的各類臨時攤點進行清理整頓,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三要加強企業用工情況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私營和外商投資企業用工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企業有無使用童工現象。

(三)強化服務,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一要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職能,切實做好對未成年人的法律維權服務。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組織和引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

益,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4]。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和“148”法律服務專線建設,及時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幫助,化解矛盾糾紛。同時,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案件優先受理,及時安排法律服務人員給予無償法律援助;對法院指派的未成年人刑事辯護案件,認真做好刑事辯護,并對辦理情況加強監督,保證辦案質量。二要深入開展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保障未成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擴大受援面和公眾知曉率,降低援助標準和門檻,對未成年人案件真正做到“應援必援”。在縣級要成立青少年維權中心,并在律師事務所等單位設立青少年維權崗,鼓勵法律服務機構與轄區中小學校簽訂免費法律服務合同,開通“青少年法律服務綠色通道”。三要重視對失足青少年和困難兒童的教育感化和幫扶。加強對刑釋解教青少年的幫教安置工作,積極組織“五老”志愿者及政法工作人員,與轄區失足青少年進行結隊幫教,努力消除再犯因素。同時注重關心和幫助因失去親人或其他原因引起家庭困難的未成年人就學問題。

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確實不容忽視,共同犯罪呈現出多發苗頭。我們不但應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和嚴峻性,加強相關措施的完善,更應當意識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尤其共同犯罪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長遠性,盡快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制定出恰當的應對策略,進一步增強工作的前瞻性、針對性。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地預防和遏制未成年人共同犯罪。

參考文獻:

[1]孫永智,崔兆商.基層法律服務的現狀及展望[m].北京:中國司法雜志出版社,2007,(2).

[2]王懷波.發揮司法行政職能服務和諧社會[j].司法行政研究,2013,(1).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范文3

[關鍵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解釋;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正式頒布施行,由于其與95年9號文相比在執法理念和定罪處罰上均有很大的不同,因而難免在實際辦案實踐中會引起一些操作上的困惑,筆者現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觀點和想法,以期拋磚引玉,與同行商榷。

一、與現行執法觀念的沖撞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非刑罰化、非監禁化的擴大與現行社會幫教措施滯后的沖撞

1號文第九條規定,對已滿16不滿18的未成年人盜竊未超過三次,“數額雖較大”,但是案發后如實供述且積極退贓,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人”,不認為是犯罪:如系聾啞、盲人或從犯、脅從犯或其他輕微情節的,不認為是犯罪;第十六條規定,對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可以宣告緩刑。如果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應當宣告緩刑:對初次犯罪或積極退贓、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或具有監護幫教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第十七條規定,未成年罪犯根據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現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免予刑事處罰:對于可能判處三年以下的未成年人,有悔改表現,如果是聾啞、盲人或防衛過當、避險過當或犯罪預備、中止、未遂或從犯、脅從犯或自首、立功或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結合長寧檢察院2000年至2005年底的案件來分析,涉及未成年人盜竊罪案件、“初次犯罪”、“可能判處三年以下刑期”、“自首、立功情節和認定從犯”的案件占全年案件的三分之二。而今后這些未成年人案件在立案初期,公安、檢方由于考慮到將會判緩刑和免刑,將會對未成年人采取取保候審或不處理(未成年人疑犯不適用勞教),這樣造成大量的有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將由社會的幫教體系接管,以幫教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的上海市來說,目前未成年人在校生由青保部門負責;其余的本市失學、失業、失管的未成年人由青少年社工部門負責,但是本市的青保、青少年社工部門由于人員的大量缺乏,往往面臨的是幾個青保老師、青少年社工要負責幾千名未成年人,即使幫教條件較完善的上海目前對未成年人的幫教,也僅僅停留在對本市的未成年人范圍,對于外來未成年人的幫教由于外來人員的流動性等各方面的因素,一直無法積極開展。如果外來未成年人不深刻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宣告緩刑、免予刑事處罰后,繼續放任外來未成年人流蕩在社會中的同時,也使他們在心靈上產生僥幸的心理,將給社會上的公民帶來不安定的因素,為此應當有相應的措施來完備從而真正體現我們國家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的內涵。

(二)輕刑化理念與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長認知上錯位的沖撞

1號文第九條、第十六條中都將“積極退贓”作為一個可以“不認為是犯罪”和“適用緩刑”的重要條件之一,而對于未成年人來說,由于沒有一定的經濟來源,因此目前案件中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積極退贓都是由其家長在為之代勞,從而導致犯罪的未成年人錯誤的理解為有其家長替自己出了錢,就可以認定為積極退贓,即不認為是犯罪放出來了,因而直接對未成年人產生的負面影響之一就是對其犯罪行為認識不深刻,存在僥幸心理,不能引起重視:如果一些未成年人觸犯法律后,在其家長積極退贓之后,符合一定法定從輕條件的未成年人就不追究刑事責任或適用緩刑。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觀、道德觀、是非觀念都尚未成熟,使得犯罪后的未成年人從小就形成一種錢能擺平一切的錯誤觀念,而對其家長來說,也給他們傳遞了錯誤信息,誤以為自己的孩子觸犯法律后只要交點錢就沒事了,沒有從根本上對其自己孩子的教育引起重視對未成年人的負面其影響之二就是同一案件不同處理的不公平性:對于相同類型的案件,由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地域的不同,而造成不同的處罰結果。相比之下,就以積極退贓情況而言,部分本市犯罪的未成年人優于外來的未成年人,本市的未成年人由于大多是獨生子,家庭經濟條件相對較好;而對于外來的未成年人,由于大多是家庭經濟困難而出來打工,即使他們有積極退贓的想法,但是也礙于客觀上沒有這個經濟能力,迫使他們更加對金錢的渴望,出去后而不擇手段的掠取金錢。這必將對社會的穩定產生負面影響。

(三)人權保障理念與平等保護之間的沖撞

1號文第六條中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偶爾與發生,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第七條中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威脅,強行索取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生活、學習用品或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學習、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上述2條犯罪的未成年人侵害的客體也是未成年人。從本質上來說,公正不應偏向于任何一方,訴訟應維持在雙方均衡狀態下進行,在當今強調和規定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從輕處理的同時,出臺的保護被害人的相關措施卻相當少,這使刑事被害人根本上無法了解到案件的訴訟情況,對維護自己的權利就無從談起。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當受到同齡人的侵害后,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不知道是否已經受到刑事傷害,也不知道如何通過參與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來,這種忽視的直接后果不但使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權利受到人身、物質和精神及心靈上的多重打擊,而且使他們對我國現行法律失去信心。當未成年被害人將自己所遭受的不法侵害期望能夠在刑事訴訟中得到補償,就是使其所受的傷害通過對犯罪嫌疑人適當、公正的判決得到彌補,侵害他們的人得到懲處、物質上得以賠償、精神上得以撫慰;而一旦當其目睹犯罪的未成年人未得到適當、公正的處罰時,往往對犯罪行為的對錯,對社會的是非觀、道德觀產生疑惑,更會使一些未成年被害人效仿犯罪或產生報復社會等一些極端的過激行為的思維,從而造成新的犯罪產生。

二、對策和建議

如何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普遍關注的問題,如何管理好未成年人,真正維護他們的合法權利,還需社會各界的關心,還需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制體系,因而在此提出一些對策和建議。

(一)在本市未成年人的社會幫教完善的基礎上,更應建立外來未成年人的幫教管理體系

目前上海市未成年人犯罪后,由于訴訟階段的不同,而由不同的社工站管理,判決前由團委負

責的青少年社工管理,判決后由司法局負責的矯正社工管理,是否可試行對未成年人幫教實行一條龍的操作程序,即判決前后的未成年被告人的幫教工作都由從事青少年幫教工作的專業部門管理,這樣既有利于對未成年人實行以人為本的管理,又可促使上海的青少年幫教工作走上專業化、制度化的道路。

未來的上海不僅僅屬于本市戶籍的未成年人,還屬于外來的未成年人,因而有關部門在重視本市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同時,不要忽視了外來打工的未成年人的管理。

目前在滬的外來未成年人主要分為2類:一類是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外來未成年人。即在本市有固定工作的或從小就跟隨父母來滬的外來未成年人?!渡虾J型鈦砹鲃尤藛T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使用外來人員的單位,應當對外來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社會公德等方面教育培訓。這些培訓,對于初入社會的外來未成年打工者尤為重要,條例中規定的是“應當”,而不是“可以”,就說明必須執行。要把條例中的內容落實到具體,還需要司法部門、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等有關政府的督促。因而對于從小生活在上海的外來未成年人,在本市各學校正規的義務制教育的學生,教育部門可參照本市學生的管理辦法,由青保部門參與管理;對在滬打工的外來未成年人,如理發行業、建設工地、集貿市場、餐飲業等單位,可建議有關政府部門,對上述單位的未成年外來人員以單位為部門經常進行了解、關心他們,可采用夜校等形式進行文化補習和開展一些娛樂活動。這樣一方面可避免他們迷戀網吧等場所,提高外來打工者的文化素質,充實他們的業余生活,另一方面也便于警方對這些外來未成年人員的管理。

另一類就是本市無固定住所,生活不固定的外來未成年人。即分散在本市馬路邊個體無證戶以及打零工的和聾啞、盲外來未成年人。根據條例第9條規定:外來人員來滬必須申領暫住證。而分散在本市各地區的外來未成年人由于缺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所以絕大多數的外來未成年人未申領暫住證,況且本身工作不固定、流動性大,所以在對他們的管理上確實有較大的難度,對這批人員的管理目前還是一個盲區。因此有關部門(如外來人員管理辦公室)除了對日常的出租住房內的外來人員檢查外,還應重視和了解所在地區是否有外來未成年人,并及時和青少年幫教部門聯系,對本轄內的外來未成年人資料在內部網上公開,這樣一旦外來未成年人搬遷暫住地,對新接收的部門可以從網上知道該外來未成年人有無犯罪前科等資料,更有利于接管工作的順利繼續。這樣做工作量雖然大,但這是造福于民、有利于下一代的工程。對于外來的流浪者、聾啞、盲未成年,條例第34條規定:市民政部門將外來人員中流浪少年兒童送少年兒童保護教育中心,采取保護性的教育措施,適時依法遣送??梢钥闯隽骼说耐鈦砦闯赡耆俗罱K由民政部門遣送回原籍。但是,這樣往往治標不治本,過不了幾天,這些外來未成年人又會出來繼續流浪,因而在此建議公安、民政部門在遣送外來未成年人回原籍時,應事先到外來未成年人所在地的派出所、鄉村政府、家庭或學校了解情況,針對不同未成年人,落實由當地青保部門組成的幫教措施,公安、民政部門可對登記遣送的流浪未成年定期抽查措施落實情況,對外來未成年人再次外出的情況,當地有關部門也應及時反饋情況和了解其去向,以此來掌握流浪的外來未成年人的動向,有針對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加強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權利的保護

一個法律制度的價值應體現社會公平和正義,如果單純強調對被告人權益保護,很可能使被害人的人權遭受司法行為的侵害。因此人權保護應涵蓋所有的人這個理念,已被世界上更多的國家和地區所采納。根據聯合國頒布的《為犯罪和濫用權利行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則宣言》;美、法、德對于被害人的權利的保護都出臺相關的法律;瑞典、荷蘭、英國等一些歐洲國家也從維護被害人利益出發,建立被害人利益支持委員會、支持基金、救助機構等組織,這都可以看出,刑事被害人地位和權利的獨立性、重要性在今天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確認。而未成年被害人處于被害人和未成年人的雙重地位,更應受到保護。因此在辦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時,應完善未成年被害人訴訟權利的保護機制。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被害人有獲知案件訴訟信息的權利。即對于案件的如何處理和案件最終的處理結果是什么,司法機關應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和法定人,對于司法機關未履行告知義務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有權要求提出;(2)未成年被害人有參與案件訴訟及了解案件全部過程權利和對案件的處理提出如何處置犯罪嫌疑人的權利。目前國家公權力幾乎代替行使了被害人的權利,可嘗試著讓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人或委托人參與刑事訴訟全過程,并對不服的刑事判決,不僅僅停留在申請抗訴權,還可以和被告人、檢察機關一樣,有上訴及抗訴權利。除此之外還應在社會中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服務機構;(3)建立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權利。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被害人,由于社會經驗少,一旦其成為刑事犯罪侵害的對象,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如何參與訴訟。也可以借鑒法律規定的開庭時應當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律師制度,運用于未成年被害人,使其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幫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4)對于被犯罪行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有申請提供經濟援助的權利。一旦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侵害之后,在經濟上如遇到困難,可通過社會救助、社會捐助等途徑對其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5)借助目前的青少年心理門診,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咨詢服務。由于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發育還未成熟,受到不法侵害后,不但身體和財產會受到損失和損壞,心理上也會產生委屈、氣憤、感到無助、社會不公等,所以應當及時向他們提供心理咨詢服務,消除和緩解被害人所受的心理損害。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范文4

關鍵詞:校園暴力;刑法機制;教育意義

校園暴力,即為在校園或中小學生之間所出現的暴力行為,主要是指肢體暴力,包括毆打、侮辱等行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是校園暴力事件的施暴者與受害者。然而在針對校園暴力提出的一系列相關教育管理行為后,校園暴力并沒有因此停止,并且逐漸呈現了低齡化、利益驅動化等趨勢。因此,站在法律角度對校園暴力事件進行研究,對于遏制校園暴力事件的產生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校園暴力現狀

浙江省一名初一男生將一名一年級的男孩關在屋子里暴打,用煙頭燙身,用繩子勒脖子;江西省九名女生圍毆一個女生,對其進行毆打;四川省三名未成年少女對一女孩施暴,將女孩上衣并拍照,照片中有施暴的兩名女生還擺出剪刀手;貴州省一男生被多名同學強行拉出學校,圍毆致死。從種種的事跡可以看出,當前校園暴力手段之殘忍已經不忍直視。我國法制網輿情中心對2015年1月-5月被媒體曝光的四十件校園暴力案件進行分析統計指出,有75%的校園暴力發生在中學生之間,其中初中生占據(42.5%),高出高中生(32.5%)十個百分點。而大學生、職校生與小學生所占據的比例分別為15%、7.5%以及2.5%[1]。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在校園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有55%是由于“日常摩擦”引起,其余有17.5%與15%是由于“錢財糾紛”與“情感糾葛”導致,另外7.5%是由于存在“偏激心理”所產生[2]。

二、校園暴力的刑法機制

(一)校園暴力的刑法規制

在我國現行《刑法》中與未成年人犯罪相關的條例包括第十七條、第四十九條,條文中對于未成年人犯罪行為主要都是采取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對未成年人開展教育、感化、挽救等各項措施[3]。然而,過多的保護未成年人犯罪行為人能不能實現預防的效果,過于寬松的法律程度,是不是可以起到刑法的震懾作用?法律界有關學者呼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放寬刑法入罪門檻,進而將未成年人也適當的包括在刑法的范圍內。而適當的放寬未成年人入罪條件,降低未成年人構成犯罪并且承擔刑事責任的年紀可以更加有效的顯示刑法的嚴肅性與強制性,對于潛在的未成年犯罪行為人有一定的威懾作用,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環節校園暴力事件多次出現[4]。如果《刑法》只是對未成人犯罪行為人一味的“呵護”,則與溺愛無異。未成年人在知道自己的犯罪行為會觸犯刑法,但是是否會被追求刑事責任,對于其是否依然會進行犯罪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是值得探討的一個話題。當前《刑法》寬容的政策已經無法滿足當前校園暴力事件對《刑法》規制的需求,怎樣把握合適的“度”,實現寬嚴并濟,對其進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刑法,會剝奪人的自由或生命,是一種十分嚴厲的刑法。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現代社會環境,未成年人心智已經開始出現提早成熟,是非辨別能力與自身控制能力所有增強,如果刑法能夠適當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能夠起到威懾作用,進而產生較為良好的預防效果。

(二)刑法是否能根治校園暴力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正、安全、穩定的一種社會契約,其能夠有效改善、解決、防止社會各種不公平現象的出現。但是在解決根植校園暴力問題中,《刑法》是否能將其徹底根治?法律是一項制度化的懲戒方式,只有在違法行為出現后才能夠對犯罪行為人進行制裁。然而在面對可能犯罪行為的時候,約束人行為的更多的是依靠人內心的良知與法律意識。如果犯罪行為人內心的良知與法律意識都缺失,僅僅依靠強硬的法律手段只能夠治標不治本。校園暴力事件的出現并不是短時間內形成的,而是在日常行為中產生的一點一滴的問題所幸存的。因此,要根治校園暴力就必須從各種小事入手,從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心理教育等方面入手。然而縱觀當前青少年教育,只是過度的關注成績上的競爭,升學上的競爭的競爭,忽視了學生內心良知與法律意識的培養[5]。在這種情況下,出現校園暴力事件有一定的必然趨勢。如在根治校園暴力這一問題中,僅僅只要求《刑法》介入,繼續忽視教育的作用,只會導致更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出現。

三、結語

當前校園暴力事件頻頻發生無疑暴露了我國法治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同時也暴露了中國在青少年教育方面存在的嚴重缺失。因此,要徹底根治校園暴力問題需要完善法治建設與加快教育改革一同長時間的努力。根治校園暴力現象,任重而道遠,需要政府、社會、學校、家庭等各個社會主體持之以恒,一起努力。

[參考文獻]

[1]付宏英.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校園防暴能力[J].河北教育(綜合版),2016(02):37.

[2]呂乾坤.中職學校校園暴力危機防控機制建構———基于危機管理理論的視野[J].衛生職業教育,2007(19):47-48.

[3]郝巧寧.預防校園暴力行為的學校社會工作機制[J].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報,2010(07):109-110+114.

[4]師索.個體型校園暴力行為生發機制與應對策略[J].青少年研究(山東省團校學報),2010(06):22-25.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范文5

一、學校高度重視,全員動員

法制宣傳教育歷來就是我校的一項重點工作。在開學初,我校專門利用行政會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動方案。由校長主抓,安全辦主任專門負責,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動方案。然后通過校會向全體教師和學生滲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讓全體師生在思想和行動上重視這項活動,從而加強學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使教師樹立知法守法的意識。

二、以板報、廣播、課堂為陣地,向師生進行法制宣傳

為了讓每一位同學都能夠接觸到法制教育,我校在全校班級中進行了法制宣傳中隊會評比活動。要求每個班級都要開展一次關于法制教育方面的主題中隊會,內容以《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新小學生守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主。同時開展手抄報評比、國旗下講話等活動,提高學生們理解法律的能力。通過這樣的活動,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學都能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常識有一定的了解,從而提高學生們的法律觀念。

三、利用校園,播放法制錄像

我校少先大隊部組織了學生觀看法制教育錄像。我們利用每天下午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傳片,組織各班學生觀看。同時對學生們較為關注的問題進行討論,讓大家暢所欲言,并對問題進行解決。通過這種形式的法制教育,讓學生們更直觀的了解法制方面的問題,從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學生們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現的誤區和錯誤行為。

四、利用多種教育手段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范文6

關鍵詞:未成年女性犯罪;心理;預防;矯治

一、研究背景

數年前央視與司法部曾做過一項民意調查,在調查所列出法律問題中最為人們所關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問題。這項調查結果顯示,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之一。而未成年人犯罪可分為單獨作案和團伙作案,從單獨作案的角度,由于此類犯罪人以未成年男性居多,因而通常是對男性犯罪案件研究較多;而從團伙作案的角度,對于全是男性的團伙犯罪案件也已經有了足夠的關注與研究,而男女混雜的團伙經統計多以女孩子為犯罪"頭頭",卻鮮有探究其中存在的原因及男女未成年人的心理差異性;另外,由于未成年女性自身的生理、心理、體力和智力的原因,未成年女性犯罪常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全是女性的犯罪團伙)出現:此兩類情況下,對于未成年女性的心理分析都有待加強。

二、未成年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相關因素

(一)、未成年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內因

未成年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內因由兩方面因素構成:未成年女性自身生理因素,未成年女性自身的性格因素。前者體現為未成年女性身體的各種器官發育尚不完備,顯得非常柔弱;青春期身體發育速度加快,并漸趨成熟,特別是性成熟所產生的性差別明確化及性本能出現,身體各器官及功能急劇變化,此時,她們對物質、精神上的渴求極為強烈,對于外在關注度高于同期男性。,后者則是由前述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在適應社會方面所遇到的困惑與不安的演化,由認識能力低下和意志控制力薄弱兩方面組成。

生理心理發展的不平衡以及心理結構的變化是誘發未成年女性犯罪的基礎因素。

這兩項基礎因素進一步引發了未成年女性犯罪的直接因素,即未成年女性的心理矛盾沖突,具體可分為以下幾項:獨立性意向的增強與認識能力低之間的矛盾、內心情感體驗的強度與持續性超過正常的情理或范圍或其反應與外界環境不協調與認知水平低下的矛盾、個人的欲求與社會要求的矛盾、內部心理結構動力的矛盾。其中末項又是由如下六項因素構成:意志薄弱、自卑感強、任性;對事物的模仿本能顯得很突出;少女心理防御的缺乏---依附性;少女非健康的心理結構---虛榮心;女性狹隘心理的反應---嫉妒性;僥幸心理。

(二)、未成年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外因

1、社會因素

社會因素由以下五方面構成:社會變革和社會控制功能弱化;經濟快速增長(導致的貧富差距);文化變異(具體為媒體,如網絡 碟片等對未成年女性的不良文化的滲透);學校教育思想偏差、教育方法不當、管理不善(法制教育、青春性教育和心理教育滯后、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尤其部分學校對一些品行有偏差的學生不是堅持教育感化而是踢入社會,加快其走向犯罪);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宣傳機構的宣傳流于形式、過于粗略,缺乏專門針對未成年女性的法制宣傳教育。

2、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由以下三方面構成:家庭結構失當、家庭教育偏差以及家庭人文環境不良。

家庭結構失當一般有兩種情況,對于普通的三口之家,失當源于"核心家庭"的缺陷,即父母工作繁忙無暇照顧子女或外出打工家庭關愛缺失;對于不完整的家庭而言,多由父母離異造成家庭關愛缺失,導致部分未成年女性性格暴躁偏執或抑郁。這兩種情況都能導致家庭關系緊張,并且隨著程度加深而對未成年女性身心造成愈大的不良影響。

家庭教育偏差一般根結在于重男輕女等封建落后思想,這導致部分家庭尤其是農村貧困家庭對未成年女性存有歧視,過早讓其輟學讓其進入社會致使其易犯罪。

而家庭人文環境不良大多有兩種情況:家庭成員自身存在黃賭毒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從而影響未成年女性,家庭暴力。

3.自身因素

未成年女性的自身因素有這幾方面來源:首先,有些人從小生成了人格缺陷;其次則是其自身的身心特征決定的因素,如好逸惡勞且自我約束力低下、交際方式現代化(包括不良的人際交往)、過分依賴男性、法律意識淡薄是非觀念不清。這些因素大大加大了她們侵財犯罪、團伙犯罪、由被害人轉化犯罪的可能性。

三、防范未成年女性犯罪的對策

(一)、加強對未成年女性自身素質的培養

加強對未成年女性自身素質的培養,就應當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引導未成年人抵制享樂主義;作為未成年女性自身,要增強自我認識、自我排解、自我調節的能力,克服心胸狹窄、報復心強等不良心理,培養自信自強、熱愛生活、樂觀豁達、積極向上的健康心理。

(二)、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三)、凈化社會文化環境

1、強化社會綜合治理,加強社區管理,凈化網絡環境

政府相關部門職能部門要加強對網吧、歌廳、酒吧等娛樂場所的監督檢查,嚴格禁止未成年人進入上述場所,對未成年女性出現在上述娛樂場所要嚴加跟蹤檢查,以防出現未成年女性涉黃涉毒等犯罪。

社區管理上,應充分利用社區或村組織宣傳男女平等的理念,同時設立未成年事務管理辦公室將未成年失學、無業的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女性作為將監控重點,并幫助其早日就業或者重返校園。

進一步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凈化網絡環境、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逐步完善網絡實名制,探索建立網絡信用制度,加強對社交網站和網絡即時通訊引導和管理,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

2、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宣傳教育,樹立男女平等理念

司法機關以及政府相關部門要專門制定針對預防未成年女性犯罪的宣傳方案,通過法制進校園等活動,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教育,同時也要教育未成年女性在遭受到刑事犯罪侵害后學會主動尋求司法機關的保護。

充分發揮婦聯、青少年保護組織等社會團體以及街道社區、農村基層組織的宣傳教育作用。加強《婦女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宣傳,制定符合未成年女性的心理生理特征的宣傳方案,積極引導未成年女性正確處理各種矛盾和社會關系。

發揮家庭和學校教育主陣地的作用。尤對一些存在重男輕女思想的嚴重的地區要加強男女平等思想的宣傳,強化未成年女性監護人監護職責。學校要在加強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根據未成年女性的生理心理特征設計有針對性的教育。

3重視未成年女性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適用寬緩的刑事政策,促進其轉化

(四)、提供全面的學校教育,突出開展未成年女性的青春期教育

(五)、提高女性的經濟地位,保證女性的充分就業

四、未成年女性罪犯的審判方式與心理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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