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監理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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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監理合同

施工監理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挝蝗Q)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人:(簽字) 其授權的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施工監理合同范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人:(簽字)  其授權的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施工監理合同范文3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U41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對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承包方和業主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用較低的工程成本,并且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實際工程中,有些人認為維護了業主利益,就必然要損害承包人的利益,因而在監理工作中不按照正常合同要求辦事,甚至違背監理工程師的執業公正性。施工合同當事人雙方最根本的利益是在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前提下,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嚴格履行施工合同就是維護承發包雙方的利益,體現監理工程師執業公正性。監理工程師通過對施工合同的科學合理的管理,以便使工程變更、工程工期管理、合同索賠管理、合同糾紛的協調、保險合同管理、工程價款支付控制以及工程竣工等方面的工作更加規范有序。因此,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非常重要。

一、關于工程變更管理

工程變更指的是針對已經正式投入生產的產品所構成的零件進行的變更。由于施工設計文件中存在一定問題或者施工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工程變更在所難免。設計變更通常由承包人、發包人以及工程師三方提出。對設計變更的管理,監理工程師要注意完善申報、審查程序。無論是承包人還是發包人提出的變更,都需要經過工程師審查并且同意后,才由發包人向原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文件。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變更要滿足規范要求,要尊重設計者。另外,在變更通知發出以后,承包人要及時向發包人或工程師提交工程計量申報表。對變更項目計量,要確定最后變更總價、單價、工程量。在實際工程中,業主方經常要求對項目個別部位使用功能進行修改,由于施工技術的要求、現場施工環境或者業主要求的變化而產生設計變更等,在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設計變更,引起施工進度、工程量調整等情況,導致合同價格、工期的調整。因此,作為監理工作人員要認真耐心地對待工程變更。

二、關于工程工期管理

在完成工程建設項目的過程中,保證工程項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工程竣工時間通常是科學、全面的分析與工程項目相關的各種因素來確定的。但是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導致工期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縮短或者延長工期的合理化建議,經建設單位認可、同意,雙方應簽訂工期調整和相關費用補充合同,并應辦理縮短工期合同變更備案手續。如縮短后工期壓縮幅度超過原確定工期標準的15%,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施工工期進行評估,并出具專家評審認可的施工工期評估報告。施工工期評估報告作為縮短工期合同變更備案的條件。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施工進度進行合理控制,保證整個項目施工能按期完成。

三、關于合同索賠管理

目前,許多合同當事人索賠意識比較淡薄,有的承包人不會索賠,有的業主對索賠非常反感,很少存在工程索賠的行為。我國頒布實施了一些涉及工程索賠的法律法規,工程索賠也進入法制化軌道。監理工程師應學會索賠處理的方法、原則以及技巧,克服只注重工程進度、質量控制,而忽視施工項目的索賠,把索賠工作當作一項重要的工作,努力搞好索賠管理工作。

(1)、保持協商一致原則,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地與承包方和業主進行溝通,保持經常聯系,處理好索賠問題。特別是在決定工期、調整價格以及費用補償時,應充分與合同雙方協商,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有效避免索賠爭議。

(2)、保持公正原則,如果遇到索賠事件,監理工程師應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根據合同約定審查索賠,審查索賠一定要合理、正確。

(3)、要注意搜集積累原始憑證、資料和驗收資料等一些重要的記錄。這些證據是工程索賠的關鍵,如果證據不足索賠就不能夠受理。監理工程師開始進入工作,就要安排專人從事資料管理工作,建立嚴密的工程日志以及來往文件檔案制度。

(4)、監理工程師應該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減少和杜絕工作失誤、疏忽、預測可能引起索賠的事件,及時采取合理方法措施,避免可能發生的索賠。

四、合同糾紛的協調

(1)、簽訂合同時堅持原則。在處理合同糾紛時要控制事態發展,對一些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可以暫停處理,等冷靜后在處理分析,對合同理解有誤的一方要解釋清楚合同本意,促使雙方嚴格履行合同。

(2)、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追究產生問題的一方,不要不偏袒任何一方。

(3)、監理工程師一定要提高自身素質,及時了解產生分歧的具體原因,做到心中有數,弄清是非曲直,對癥下藥。

(4)、監理工程師平時應注意與項目經理和業主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以便發生爭議時能夠在一個比較好的氣氛中和解。

(5)、調解結束后要及時形成文字,做好相關記錄,補充協議或雙方簽認等。

五、保險合同管理

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地、全面地按保險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監理工程師應該做好監督工作,在訂立保險合同前,當事人雙方均應履行告知義務。在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有責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保險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對保險事故所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或者引起的責任,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對于損壞的保險標的,保險人可以選擇賠償或者修理,監理工程師可進行適當的調節。如果選擇賠償,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并且保險金額相等于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全部權利歸于保險人;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時此保險標的的價值取得保險標的部分權利。

六、工程價款支付控制

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過程中,要按施工合同的有關約定按期審批工程款,在承包人得到合理的款項后,督促承包人確保工程正常施工。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

七、關于工程竣工

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督促承包方整理工程竣工文件以及相關驗收資料,并提出監理意見。根據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提出工程質量檢驗報告。同時竣工驗收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工程竣工是工程按照施工合同及設計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且按照施工驗收規范要求驗收合格后,交付給發包人的工程。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是設計、施工有關規范、批準的設計文件、合同及協議文件以及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等。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工程師應及時進行該項工作,確保承發包雙方最大利益。

(2)、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正確、不清晰、不齊全以及其他情況,不能驗收交接。

(3)、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前將已經編好的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提供監理工程師一份,審查確認完整后,報建設單位,其余分發有關接管、使用單位保管。

結語

總之,監理工程師是履行合同的代表,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處于中心地位。在合同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業主滿意為準則,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業主行使監督、檢查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處理合同事件。

【參考文獻】

[1]王芳.淺談建筑工程項目中工程監理的合同管理.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0(6).

[2]全國監理工程師培訓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建設工程概論。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3.1.

施工監理合同范文4

關鍵詞:建設工程;監理方;監理合同;管理;

在工程監理工作開展中,監理合同管理一直是薄弱環節。尤其在合同簽訂和履行環節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影響著監理工作質量的提升。為此,監理方必須加強合同管理,規范監理合同各項條款,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全力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監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簽訂問題

我國建筑市場運行機制尚不完善,在工程招投標中存在著暗箱操作、明招暗投、幕后交易等現象,擾亂了建筑市場運行秩序。加之,監理單位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部分監理單位為了取得工程項目合同,經常聽從建設單位的安排,使得監理單位在監理合同簽訂前期喪失了與建設單位公平談判的話語權。在合同條款中,建設單位過于強調自身權利,盡量減少自身的制約性條款。而對于監理單位而言,部分合同條款對監理單位的義務、違約、賠償等方面作出了苛刻要求,導致合同雙方在簽訂環節未能處于公平的地位。

(二)合同履行問題

在監理合同履行權利和義務過程中,建設方仍占據主導地位。建設方在合同條款規定的工作內容之外增加監理工作量,但是卻沒有增加相應的監理服務費,損害了監理方的合法權益。同時,部分建設方對因施工方或建設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通常以總價包干為借口拒絕支付監理方延期費用?;谏鲜鲈?,監理單位為了降低總成本支出,實現利益目標,被迫采取減少監理人員數量、降低監理工程師層次等方式控制成本支出。

(三)合同跟蹤管理問題

在監理合同管理中,監理單位應全面掌握建設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將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簽訂、合同履約、工程驗收、工程結算等各個環節。但是,由于監理方的合同管理意識淡薄,只是重視對建設方在合同簽訂前期的資產規模、信譽、注冊資本等情況的調查,而不重視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方生產經營情況的跟蹤管理。一旦建設方出現重大變動,則直接影響到監理合同的順利履行,給監理方帶來經濟損失。

二、監理合同管理中的優化方式

(一)完善監理合同內容

為有效避免監理合同糾紛風險的發生,應完善監理合同的相關內容,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具體包括:一是明確監理工作范圍。在監理合同中,要詳細列明監理方負責監理的工程情況,如工程面積、結構、層數、室外工程、室內工程等監理工作范圍。二是明確監理工程的內容。在監理合同中,要明確監理方所提供的監理服務,包括工程進度、質量、造價、信息、組織協調等方面的監理服務,并在附加協議條款中盡量詳細表述各項具體工作,避免工作描述過于籠統、責任界定不清。三是明確監理期限。在監理合同中明確監理的起止時間,若合同中未能明確監理期限,則根據《建筑監理工程規范》中的相關規定,將監理方派駐監理機構到施工現場時間作為監理時間的起算點,將監理工作完成后,監理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方的時間點作為監理終止時間。

(二)明確監理費用增加的合同約定

在解決因非監理方因素導致的工程延期、延誤而產生的監理費用糾紛問題時,應在監理合同中針對具體原因作出相應的明確約定,具體如下:一是針對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工程延期,要在合同中約定由合同雙方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擔相應損失與費用;二是針對因業主方問題導致的工期延誤、監理工作量增加,要在合同中約定按照一定標準計算監理費用的增加額度,并且該項計算標準不應超過合同簽訂時約定的標準;三是針對因施工方問題導致的工期延誤、監理工程量增加,為平衡合同雙方的利益,應適當下調合同約定的監理費用計算標準。

(三)規范陰陽合同的監理費用結算

針對陰陽合同產生的監理費用結算問題,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種情況,針對招標人和投標人串標、投標人圍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簽訂的陰陽合同,其陽合同無效,在結算監理費用時應選擇陰合同作為結算標準,即根據雙方真實的意識表示進行價格結算;第二種情況,針對強制招標投標項目未經過招標投標程序簽訂的陰陽合同,其合同均無效,在結算監理費用時應選擇陰合同作為結算標準,即根據雙方真實的意識表示進行價格結算;第三種情況,針對先行招投標,后在同一天內簽訂兩份合同,或后續簽訂陰合同和陽合同的情況,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21條的規定,將中標備案的陽合同作為監理費用結算標準;第四種情況,針對非強制招標項目經過招投標程序簽訂的陰合同和陽合同,視同第三種情況進行監理費用結算;第五種情況,針對無須經過招投標簽訂的陰合同和陽合同,應根據債法理論進行監理費用結算,即根據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實際履行的合同進行結算。

三、結論

總而言之,監理合同管理是關系到合同雙方合法權益維護、工程建設目標實現以及監理工作有效開展的一種重要工作。監理方要建設高素質監理工作隊伍,加強合同簽訂和合同執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履行實施動態管理,認真落實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不斷提高工程監理質量,為規范我國建筑市場有序運行打下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施工監理合同范文5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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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監理合同范文6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對策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3.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 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3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4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4.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4 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4.6 選擇好的監理隊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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