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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金范文1
(一)資本項目自由化的涵義及特點
資本項目自由化,是指實現國際收支平衡表中資本及金融賬戶下的貨幣自由兌換,也就是要消除對國際收支平衡表中資本及金融賬戶下各項目的外匯管制,如數量限制、兌換限制、區域限制、補貼及課稅等,實現資本項目在國際間的自由流動。
資本項目自由化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居民既可以通過經常項目的交易獲得外匯,也可以自由地通過資本項目的交易獲得外匯;二是所獲外匯既可以在外匯市場上出售給銀行也可以在國內或國外持有;三是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交易所需要的外匯可自由在外匯市場上購得;四是國內外居民可自由地將本幣在國內外持有來滿足資產需求。
(二)、其他國家和地區實施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經驗
隨著金融全球化趨勢不斷向前發展,資本項目可自由兌換是世界各國在開放條件下推動本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必然途徑。但是,由于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宏觀經濟環境和經濟制度的完善程度等因素各不相同,因此,在開放資本項目時采取的步驟和策略是有所區別的。在資本項目自由化的進程中,雖然發達國家和我國的國情有很大差別,但他們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步驟和措施,也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在這一進程中遇到了很多挫折,其中很多問題也是我們即將面對的,我們應該積極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1、發達國家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經驗
二戰后初期,除了美國、加拿大和瑞士采取相對自由的資本項目體制之外,資本項目自由兌換進程是相對緩慢的。直至20世紀80年代,貨幣自由兌換進程才明顯加快。在實施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過程中,其經驗主要有:第一、發達國家的金融領域的自由化的進程基本上是一個持續漸進的過程。第二、隨著資本流動性的不斷增加,固定匯率制度難以繼續維持,因此各國開始尋求更具彈性的匯率機制。第三、資本項目開放通常伴隨緊縮性的宏觀政策,還應采取結構性經濟改革配套方案,為開放資本項目提供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2、發展中國家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經驗
發展中國家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實踐具有很大的差異性。80年代以前,開始進行資本項目開放的發展中國家主要是那些國際收支平衡處于強勢地位的國家。此后,有的發展中國家在外部經濟環境不甚有利的條件下甚至在承擔外債的情況下進行資本項目的自由兌換,而且與發達國家的相似之處在于,在推進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進程中也向更具有彈性的匯率制度邁進。
就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類型來看,不同地區之間存在很大差異。
拉美國家在20世紀70年代末,出現較快的金融自由化進程。而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一些受債務危機打擊最大的國家增強對資本流出管制的力度。到20世紀80年代末和20世紀90年代初,拉美國家才又重新出現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趨勢。
阿根廷是20世紀70年代初期開始對國內金融市場取消限制,并且在經濟改革初期便取消了對資本項目的大部分控制。自1976年以來,阿根廷政府推行經濟私有化和金融私有化,使資本項目自由兌換與金融體系的自由化和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同步進行,通過資本項目自由兌換和市場利率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改造產業結構和吸引外資。
墨西哥在20世紀80年代的債務危機之后,對金融部門進行嚴格控制。直到1989年,對資本項目逐步放松管制,以吸引外資。在此之后,墨西哥外債迅猛增長,貿易逆差和經常項目赤字不僅沒有得到緩解,反而愈來愈嚴重。1994年12月20日,墨西哥政府宣布比索實行自動浮動,導致外匯市場危機,外匯市場危機進一步波及股票市場,最終釀成一場具有國際影響的金融危機。
亞洲的情況則不同,從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對資本項目實行管制的亞洲國家的數量一直呈下降趨勢,而且在債務危機時期也并未出現重新加強管制的倒退。到20世紀90年代,亞洲國家普遍出現了資本項目自由兌換明顯加速的趨勢。1997年7月由泰銖貶值引發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使亞洲乃至全球的經濟金融受到嚴重的破壞與沖擊。1998年,東南亞國家經濟普遍出現負增長、貨幣貶值、外匯市場動蕩、股市暴跌、失業嚴重、資金大量外逃、外匯儲備急劇流失、企業及銀行紛紛倒閉,損失高達5000億美元。這次金融危機之所以發生,并不是因為這些國家推行資本項目自由兌換,而主要是因為這些國家在推行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過程中,金融深化不配套,即金融自由化程度不高而引起的。
通過以上對發展中國家資本項目開放的論述,我們可以總結出以下經驗:第一,發展中國家的資本項目自由兌換是典型的漸進式改革。發展中國家的資本項目自由兌換一直是這些國家整體性經濟改革和結構調整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并把開放資本項目與發展市場經濟、加大開放度結合起來。第二,資本項目自由兌換和經常項目自由兌換沒有必然的時間順序,但經常項目開放并保持基本平衡,顯然有助于縮小資本流出流入對國際收支平衡的沖擊。第三,資本項目開放會使國內經濟遭受更多國際資本的沖擊,不利于經濟均衡。第四,資本項目自由兌換必須有其他金融自由化政策相配套,必須與一國金融監管能力相適應,決不能盲目的開放資本項目。
(三)我國資本項目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我國資本項目管理的現狀
目前,我國已經有近一半的資本項目不受限制或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項目受到較多限制。嚴格管制的交易項目不足兩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以及1993年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的規定,我國的資本項目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能否將入世后以來的資本項目管理規定加進來,否則資料有些過舊,最近有很多新規定)
表1我國資本項目管理現狀表
資本項目內容管理現狀
直接投資
1、外國及港澳臺在大陸的直接投資
2、大陸在境外的直接投資
1、資本金及協議借入投資額經外匯局審批后予以結匯。外方利潤可兌換匯出。
2、由外匯管理機關審查其投資風險及外匯來源,投資收益必須調回國內。
間接投資
1、境外發行股票
2、境外發行債券
1、發行所得外匯均要調回境內,結匯要憑相關資料到外匯局申請。
2、發行必須列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所得外匯必須調回境內,償還債務憑《外債登記證》或《外匯貸款登記證》申請,經批準方可匯兌。
其他資本項目
1、外國政府貸款
2、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3、國外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
4、國外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短期貸款
5、償還外債本金
6、存放國外存款
7、對國外貸款和投資
1、向外經貿部申請并由其審批,由其授權金融機構辦理轉貸管理事務。外匯管理部門批準方可結匯。
2、國務院審批,相應國際金融機構評估,國務院正式批準,外匯管理部門批準方可結匯。
3、只有經過批準的金融機構和一些大企業有直接向外籌資的權力,中長期(一年以上)國際商業貸款必須列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由國家下達外債指標。
4、短期國際商業貸款(一年以下)實行余額管理,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每年下達短期外債余額控制指標,限額負債。
5、憑外債登記,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后方可匯兌。
6、個人家庭不得在境外開立私人賬戶,境內機構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要經外匯管理部門審批。
7、經外匯管理局批準。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
2、我國資本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1)資本項目的管理涉及多個部門,管理職責不統一。資本項目管理是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職責之一,但這種管理職責還分散于國家計委、財政部、外經貿部、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海關、稅務局等部門。而且這些部門的職權相互交叉,相互間的協調機制效率較低,職責劃分環節多,管理效率低下。(適當展開)
(2)資本項目管理領域不夠全面。我國主要集中于對資本流入的管理,而對資本流出的管理僅限于投資風險審查和外匯資金來源審查以及對投資主體資格的事前審查,缺乏對于投資過程以及債權等問題的管理。(適當展開)
(3)我國同時利用行政、法律和經濟的手段對資本項目進行管理,并且以事前審批為主,依靠制定法律法規例行檢查,但事中監控能力較弱。(適當展開)
(4)難以嚴格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從國際收支角度看,大部分國際收支交易同時具備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特性,難以進行嚴格區分。因此,在現行“經常項目可兌換,嚴格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管理思路下,市場參與者趨利避害的本性必然會導致大量資本項目交易混入經常項目交易的情況。隨著貿易融資的發展,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交易更加困難,從而實施有效的監管更加艱難。(適當展開)
(5)資本項目管理領域不夠全面。資本項目外匯統計檢測體系尚不健全。我國只有外債統計監測系統,而沒有外資統計監測系統。(適當展開)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實現資本項目自由化的條件還沒有完全具備,我國資本項目管理還面臨上述一些問題,因此在逐步開放的過程中必然會帶來一些風險,對我國的金融安全造成威脅。
(問題部分是重點,請在深入分析)
二、資本項目自由化帶來的金融安全問題分析
(一)國際資本流動與利用外資的風險
在金融自由化的推動下,國際資本流動加速,特別是國際資本向發展中國家流入的急劇增加。隨著我國資本項目的進一步放開,當國際資本源源流入我國時,如果管理得當,使用合理,則有助于推動我國的經濟增長。如果使用不當,監管不嚴,國際資本因某種原因突然流出,將會給我國的金融穩定和經濟增長造成巨大沖擊。
1、國際資本流動的特點
國際資本流動,是指資本從一個或數個國家或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國家或地區。作為一種國際經濟活動,國際資本流動是以贏利為目的,但與所有權轉移為特征的國際商品貿易不同,它統指以使用權的有償轉讓為特征的資本流量、流向和持有者的變動。
國際資本流動的原因包括:首先,資本增值和避險的本性無疑將促使資本在國際市場上尋求利潤豐厚、安全性高的投資環境;其次,總體上的資本供給與需求的增長使更多的資金流向國際資本市場;第三,由于經濟一體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推動,各國經濟開放政策的完善和國與國之間協作的進一步加強,為國際資本流動提供了優良的投資環境;第四,20世紀以來跨國公司的海外發展戰略更進一步地促進了國際資本流動。
國際資本流動的特點: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際金融一體化進程的深入,全球經濟發展又進入了一個新的快速發展的階段,對資本的爭奪日益激烈,國際資本市場和國際資本流動也日趨活躍,國際資本流動呈現出新的格局。不僅市場規模不斷擴大,業務品種不斷創新,而且市場結構和資金流向、流速也呈現出新的特點。其主要特點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國際直接投資規模不斷擴大,主體構成多元化,跨國并購成為國際直接投資的重要方式;第二,國際融資證券化,股票債券比重上升,直接融資占據國際資本流動主導地位;第三,私人資本流動比例增加,在國際資本來源結構中占主導地位;第四,國際游資的規模大、流動性強,加劇了國際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
(國際資本流動特點重點展開論述)
2、國際資本流動與利用外資的風險
中國經濟的進一步開放,特別是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推進,意味著國際資本流動對我國的影響日益增大。各種形式的外資大量流入中國市場,使我們開始面對資本流入與國際收支均衡之間相互作用的局面:我國宏觀經濟運行中外資流入,外匯市場將面臨資本流動沖擊與匯率調整的問題。總的來說,我國面臨的國際資本流動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巨額直接投資形成的資本積累逐漸對我國外匯市場形成壓力。目前,我國利用外資累計已超過4000億美元,如果外商投資利潤率以20%計算,外商可獲得投資利潤接近800億美元,假定其將所獲得利潤的50%用于國內再投資,另外50%利潤匯出,那么僅2003年匯出利潤就高達400億美元。雖然目前我國的資本項目仍表現為外資凈流入,但進一步開放造成的資金流出將對外匯市場形成巨大壓力。
(2)我國外債總額持續增加,債務管理存在一些問題。從外資結構上看,接近60%為政府部門和國內金融機構的債務,隨著中國國內經濟環境的變化和金融風險的加大,這部分債務的償還和安排需要全面均衡。
(3)我國金融監管工作力度加大,相當部分的監管措施是管制性的,是損害金融運用效率的,是不利于我國經濟金融穩定和發展的,特別是我國外債來源的可持續性將面臨比較困難的局面。并且,在資本賬戶開放后,中國資本流出將會有增無減,這主要是因為:第一,在資本賬戶開放后資本流動更為便利,資本外逃的成本降低。第二,在資本項目開放條件下,基于逃避金融壓抑、規避國內風險等動機引起的資本外逃會進一步加大。第三,資本賬戶開放后,隨著資本流入和外債的增加,銀行和企業也會增加對外資產,從而導致國內對國外的直接投資或證券都將大幅度增長。
(二)我國的外債風險
外債,對一國經濟而言既是一種外部資源,又是一種潛在負擔。如果利用得好,可以彌補國內建設資金不足,促進國民經濟快速穩定增長;但如果外債規模過大,債務結構不合理,對外債管理不善,也可能導致債務危機,給國民經濟帶來極大的危害。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外債規模與日俱增,目前已成為世界三大債務國之一,其外債風險也隨著我國進一步開放的步伐而逐漸暴露出來。
1、風險損失大,利息負擔沉重。外債風險的產生和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有著密切的聯系。所謂匯率風險,即外匯風險,是指一個企業在國際經濟、貿易、金融等活動中,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或負債由于外匯匯率變動,導致其以本幣衡量的價值上升或下跌的可能性。運用到一國外債管理上,匯率的變動會使以外幣標價的外債的本幣價值上升或下跌,外債籌措和使用成本相應上升或下跌,直接影響外債的使用效率和償還。另一方面,所謂的利率風險,是指利率變動對某個經濟實體的收入或凈資產價值的潛在影響。運用到一國外債管理上,外幣利率的升降會直接使外債的籌措成本上升或下跌,而本幣利率的升降則會通過影響匯率的變化和資本的流動間接影響融資成本。在我國不斷推進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條件下,利率市場化將是一個必然趨勢,同時,匯率也將更具有彈性,這樣利率、匯率都將會更加靈活。如果外債規模過大,結構不合理,在多變的國際經濟環境中,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使我們遭受的損失將大大提高。
2、導致更多的隱性外債,增加外債風險和外債監管難度。截止2003年12月末,我國外債余額為1936.34億美元,短期外債余額為770.44億美元,占外債余額的39.79%。據初步測算,2003年末,我國債務率(外債余額與貨物和服務貿易外匯收入之比)為39.9%,負債率(外債余額與GDP之比)為13.74%,短期外債與外匯儲備的比約為19%,各項指標均處于國際安全線之內。但實際情況并沒有這樣樂觀,大量隱性外債在新條件下日益顯現出來。從國家外匯管理的角度來看,隱性外債是指處于國家對外債的監督管理之外,且不反映于國家外債統計監測之中的外債,是逃避外債管理的重要形式。而在進一步開放的條件下,外債監管的難度大大增加,再加上資金的大量流入,無疑會使隱性外債的規模進一步擴大。當隱性外債具備一定規模后,其影響特別是短期隱性外債的影響,將會對我國金融市場造成極大沖擊,嚴重影響國內經濟的穩定發展。特別是如果遇到經濟蕭條,償債能力出現問題,則隱性外債就會變成顯性的外債,潛在的風險也就轉化為現實的外債風險。
3、外債風險的連鎖效應。外債風險來源于各種不同的金融風險。同時,他又反作用于金融活動的各個要素,和各種風險共同作用,引發和加劇全面的金融危機。20世紀90年代的金融危機就揭示了外債風險的傳遞效應,從外債風險到貨幣危機和債務危機,再到金融危機,從一國到其他國家,進而幾乎遍及全世界。由于外債是發展中國家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金融體系和經濟體系各個要素有存在密切的聯系,再加上發展中國家體系中自身的脆弱性,外債風險的加劇往往與其它金融風險同時發生,各種風險共同作用,構成了風險傳遞的途徑,如不給以足夠的重視,外債風險不僅會導致債務危機,而且還可能引發金融危機。
(三)資本外逃帶來的風險
1、資本外逃的涵義:目前在學術界,資本外逃已實施一個存在較大爭議的概念,至今沒有一個統一的涵義。但有一點基本得到認同,即把資本外逃視為非正常的資本流出。但是,對“非正?!钡囊灿胁煌睦斫?。一種為動因論,即認為一國居民由于規避國內政治、經濟風險等因素將資本移至國外的為非正常資本流出。另一種為后果論,認為資本外逃時造成國家財富損失并大大降低社會福利及國民效用的資本流出。然而,從總體上來說,應從兩個主要方面來理解,一是資本外逃是指未經批準的、違法違規的資本外流,使超出政府實際控制范圍的資本流出。二是資本外流不等于資本外逃,不能把資本流出都看作是資本外逃。
2、我國導致資本外逃的主要動機包括:(1)轉移非法所得。如貪污、受賄等獲得的資金,侵吞的國有資產,從事走私、販私、詐騙、偷漏稅所攫取的巨額財富,都構成了資本外逃的重要組成部分。(2)逃避管制。尤其是規避投資管理和外匯管理。由于我國對境外投資實行較為嚴格的審批制,一些企業和個人為了投資獲益,未經批準就將資金轉移或截留境外,(3)趨利避險。例如,國內一些企業將外匯資金轉移境外后又作為外資流回國內,以享受各種稅收和其他優惠待遇,這也被稱之為“過渡性”的資本外逃。而且,當存在利差、匯差、收益差的情況下,為獲取高收益,也會引起違規資本外流。此外,當市場預期本幣可能貶值時,為避免匯率風險,也會形成資本外逃,出口推遲付匯、進口提前付匯就是企業比較常用的方法。
3、資本外逃對發展中國家經濟造成的危害
(1)阻礙發展中國家的資本形成和經濟增長。首先,資本外逃會減少國內儲蓄,這相當于減少了國內投資,而投資的減少勢必造成經濟增長速度放慢。其次,隨著進一步的開放,一個不存在外匯管制的國家,資本外逃很可能在公開市場上出現,其直接后果是該國必須調整自己的國際收支平衡表。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當國際收支平衡表上存在逆差時,政府對國際收支的調整往往是通過削減進口需求,而不是通過貨幣貶值來實現。因此,資本外逃會使當前的產出水平降低。
(2)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一方面,由于發展中國家資本相對稀缺,所以資本在發展中國家的邊際生產率較發達國家要高。另一方面,外逃的資本成為在外國的金融資產后,其收益率要低于國內真實資本的收益率。因此,外國資產的收益率小于國內投資的邊際產量,必然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給國內經濟發展造成極大的負效應。
(3)導致國際收支不平衡,加劇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負擔。國際資本流動與國際收支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隨著國際資本流動的發展,國際收支狀況也會隨之發生變化。毫無疑問,當資本大量流出發生,特別是本國資本大量外逃時,就會導致本國資本項目逆差擴大。如果資本項目逆差的長期存在,就必然長期依賴經常項目來加以彌補,否則無法保持國際收支平衡。而事實上,許多發展中國家出現大規模的資本外逃,已經表明這個國家的經常項目出現了較大的逆差,因此,指望經常項目的順差來彌補發展中國家因資本為逃帶來的國際收支不平衡是不現實的。為了保持國際收支的平衡,發展中國家政府就不得不對外舉債,從而加劇國家的債務負擔。而一旦當國際資本由于種種原因而不再流入甚至還大量撤離時,國際收支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嚴重失衡,進而引發嚴重的債務危機,并可能導致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拉丁美洲許到國家80年代出現了大規模的資本外逃,隨后就發生了嚴重的債務危機,就是例證。
(4)導致本國貨幣匯率波動。從宏觀上看,大量的資本外逃引起本國的外匯儲備減少,國際收支出現逆差,外匯市場上外幣供不應求,導致本國貨幣貶值。例如,墨西哥1994年的金融危機便源于大量外資和國內資金擠兌抽逃,在短短幾個月內,其外匯儲備由170億美元猛降至65億美元,比索也隨之急劇貶值40%。同樣,導致1997年泰國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大量國際游資撤走后,泰銖貶值,為了抑制貨幣過度貶值,泰國政府動用了所有的外匯儲備,但由于國內資本也對本國金融形勢喪失了信心,發生了大規模的資本外逃,導致泰銖更大幅度的貶值。
(5)造成結構性赤字和引發通貨膨脹。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資本外逃往往意味著政府舉借大量外債。這樣,政府債務的擴大促使發展中國家產生結構性赤字;同時本國財產外流使得國家稅收大幅減少,導致國家財政收入的減少,加大了國家的財政負擔。許多發展中國家通常只能用通貨膨脹來填補財政缺口。拉美國家曾經普遍爆發的惡性通貨膨脹就是例證。
三、對資本項目開放條件下防范金融風險的建議
(一)防范國際資本流動和利用外資風險的建議
1、提高外商直接投資的質量及創匯能力
據悉,截至今年(寫具體年份)3月底,由于我國實際利用外資金額4610.53億美元,由直接投資形成的資本積累已對我國的外匯市場形成了巨大壓力。但是對于繼續增加的直接投資,我們不能將其拒之門外,只要我們能利用好這些資金,無疑能對我們的經濟發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要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必須加強政策性引導,不盲目吸收外資,對需要重點發展的產業和地區給予必要的政策傾斜,優化外資節后。同時提高外資的陪同能力,改善投資環境,將外資吸引到最需要的地區和行業,使利用外資的效益達到最大化。
2、保持合理的外債規模,提高清償能力,防范外債風險
由于我國外債總額處于持續增加的態勢,同時在外債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進一步的開放,使我們借用外債的風險性大大增加。為了防范外債風險,我們應強化外債管理,控制外債余額的過快增長,同時完善管理制度,確保外債借、用、還的有效管理,保證債務的正常償還和保值增值。
3、明確我國國際資本流動的監管重心,防范國際游資沖擊
面對我國進一步放開資本項目的趨勢,國際資本流量和流速將大大提高,國際游資也將趁機頻繁進出我國,這就對我國國際資本流動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國國際資本流動監管重心應是對國際收支風險最大的短期資本流動的監管,尤其是金融機構自身的監管。
4、積極審慎地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
由于我國目前的匯率調控機制還不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尚未健全,貿易與金融市場自由化還未完成,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有效性低等原因,在各項條件未成熟之前,應積極借鑒其他國家取消資本管制的經驗教訓,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循序漸進地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二)防范外債風險的建議
由于我國目前外債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而且進一步的開放,還將使我們面臨更大的風險。因此我國應借鑒巴西和墨西哥的經驗教訓,盡快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與對外開放要求的外債風險管理體系,合理控制外債規模與結構,并建立高效的預警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以盡量避免高速流動的金融資本可能造成的危害,保證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1、實現外債借入的成本最低、規模適度的目標。對外債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對其規模的控制。借用外債不僅要保證外債規模能夠滿足本國經濟發展需要,而且要保證外債規模不超過本國償債能力,并應盡量降低借款和償債成本。我國舉借外債的管理,應實行計劃控制、指標管理、嚴格把關、確保規模適度的管理方法。對債務主體要實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一國在對外舉借債務之前,必須事先了解各類貸款的條件和特點,并進行比較分析,以增強借債決策的科學性,然后才能把握時機,爭取吸收合適而優惠的國外貸款以實現成本最低目標。
2、保證外債的使用在盡量避免風險的同時,實現較高的收益。對此,國家外債管理部門,應組織專家研究國際金融市場匯率和利率走勢,確定外債幣種的最優組織結構,及時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可能出現的匯率和利率風險做出預測。同時,要加強對外債投資項目的效益評估,對項目的耗資量、利潤率、創匯率和投資回收期限等進行全面測算和論證,以總結經驗教訓。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首先使外債資金發揮作用。只有盡快使外債資金轉化為生產能力,獲得利潤,創收外匯,積累資金,才能確保如約按期清償外債本息。
3、保證外債按期如約償還,維護國家信譽。借用國外貸款要求債務國必須按事先雙方商定的期限、利率等有關條件按期如約清償,以保持債務國的良好信譽。在管理方面既要盡量保證外債資金均勻地、延續不斷地流入,又要保證我國的清償能力,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的發展。為爭取有利條件歸還貸款,要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匯率瞬息萬變的趨勢,不失時機地采取措施,把硬通貨負債轉化為軟通貨負債,或提前還款。同時,還要注意使各筆貸款的償還期要適當錯開,以避免出現償債高峰期。此外,必須建立一套嚴格的規章制度,增強外債項目經營者的風險防范意識。
4、積極建立公平、合理和有效的債務重組機制。由于金融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深化,一國的危機很容易波及到周邊國家,加大了國際金融體系的風險性,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問題日趨嚴重,為了避免債務國的危機的日益惡化,以及防止危機的擴散,應根據債務國和債權國的實際情況,對債務進行合理、有效的重組,可以幫助債務國實現可持續的債務結構以早日恢復經濟增長,有效避免債務危機的深化,同時也可以保護資產價值和債權人的權利。因此,不斷完善和逐步推進“國家破產計劃”,能對穩定國際金融體系產生巨大作用。
(三)對于解決資本外逃問題的建議
由于持續的資本外逃將對我國經濟造成極大的危害,特別是在金融自由化和我國資本項目逐步放開的情況下,我國防止資本外逃的形勢將更加嚴峻,任務更加艱巨。對此,我們必須從防范和治理兩個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對策:
1、保持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維護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國家經濟狀況不穩定,發展緩慢及缺乏安全的投資環境是導致資本外逃的因素之一。只有當一國的經濟保持快速、穩定的發展態勢,才能從根本上防止資本外逃。因此,我們必須加快市場經濟建設的步伐,保證宏觀經濟平穩運行,創造穩定的金融環境,為外資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增強對國際資本的吸引力。
2、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首先,促進利率和匯率的市場化,建立靈活的利率和匯率形成機,使利率和匯率水平能夠真實反映資金的供求狀況,合理配置資源。其次,積極完善和發展本國的金融市場,建立遠期外匯市場,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充足的套期保值、規避金融風險的工具。
2、改善投資環境,公平對待內外資企業。一方面,“過渡性”資本外逃,在我國的資本外逃中占很大比例,這主要就是因為我國對外資企業提供了較多的優惠政策,從而導致國內資本逃往國外,再以外資身份回到國內以享受優惠待遇。如果統一對內外資企業的政策,就能從根本上消除“過渡性”資本外逃。另一方面,采取這項措施,還能防止外資企業在優惠待遇到期時引起的外商資本抽逃。
資本金范文2
開發商投資意愿降到冰點
2008年可以說是開發商最困難的一年,因為在前期宏觀調控不斷升級的背景下,火熱的房地產市場進入了寒冬,很多開發商的資金鏈出現了問題。
事實上,在金融危機發生之前,對于房地產的調控已越來越嚴厲,自有資金比例更成為房企最難忍受的緊箍咒之一。
2004年9月,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16條規定,商業銀行對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要求其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不低于35%。
2006年8月,銀監會再次公開《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要求金融機構嚴禁向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四證”不齊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并強調房地產資金信托要合規。
事實上,在2007―2008年這段時間,商業銀行給房企放貸所要求的自有資金比例已高達40%,許多不錯的項目都因為資本金比例不合格,只能放棄貸款。
根據規定,所有項目資本金不到位,便不能獲得貸款,不能開工建設。這是套在開發商頭上的一個緊箍咒。開發商資金本來就已經十分緊張,加上這個限制,很多房企只能放棄拿地、開發和復工。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4880億元,同比增長4.1%,但比去年同期回落28.2%。其中,占房地產開發投資比重超過七成的商品住宅,完成投資3422億元,比去年同期回落31.5%。諸多條件的限制,使得開發商拿地建房的意愿空前低迷。雖然近期隨著市場的反彈,個別開發商計劃抄底,但總體來說,持觀望態度的開發商還是占大多數。在一些城市,土地價格已經是去年的一個零頭了,但是很多開發商還是不愿意拿地。其原因很簡單,如果房地產市場盤整時間延長,拿地后不能及時開發,各種成本將使企業不堪重負。更重要的是,資本比例35%的限制,使很多開發企業在資金短缺的情況下,難以開工。整個市場循環陷入了僵局。
即使是土地價格降到了原來的一大半,根據我所了解的開發商的情況,他們依然選擇觀望。
套在房企頭上的項目資本金比例35%的緊箍咒,在土地市場低迷,很多房企的項目陷于停頓的背景下,政府只得松綁。筆者認為,這次資本比例金下調的幅度應當在10%左右。因為如果調得太少,不能改變現有市場的狀況,但如果一下子調得太多,又恐風險加大。在權衡放活與風險之后,10%的下調還是比較均衡的一個點位。
下調項目資本金比例可以有效加強資金的杠桿效應,以更少量的資金撬動更多的項目。以前需要35%的資金才能撬動100%的資本,現在只需要25%的自有資金就能撬動100%的資本,這大大促進了資金的利用率,提升了房企可支配資金的能力,對于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效用明顯。
地產股放量大漲
對于國務院下調商品住房資本金比例的消息,股市中的地產板塊已經有了強悍的反應。在4.28到目前為止的反攻過程中,房地產板塊作為領漲板塊,激活了銀行板塊、煤炭石油板塊以及鋼鐵板塊等大盤藍籌的啟動,而且,股指的反彈十分強勁,主力連續幾個交易日在逼空,上證指數也反彈至2600點上方,而且有繼續上升的空間。
事實上,樓市的小陽春和股市的大反彈是同步的。隨著樓市小陽春得到確認,股市的反彈更為強勁。更重要的是,房地產是經濟的龍頭,上下關聯一大片,樓市的復蘇可以被認定為經濟復蘇的標志。
房地產板塊與經濟的正相關關系,也使得更多的機構將房市看成股市的風向標。今年春節以來,主力敢于毫無顧忌地發動春季攻勢的一種重要支撐是,房地產市場在剛性需求強烈和政策的支持之下,出現了小陽春。在這種情況下,A股市場也發動了一場從1664點到2600點的大行情,股指幾乎上漲1000點,市場信心大增。
下調資本金比例傳遞強勁信號
如果從更深的層次看待這次資本金比例下調,我們很明顯感覺到,這是一項刺激投資擴大內需的政策。房地產貸款持續萎縮不利于宏觀經濟回暖。要想提振房地產,從更廣闊的意義上來說,只有加速城市化進程,從而釋放被壓抑很久的需求。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有利于房地產市場的升級。
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多從供給的角度來提振經濟,但現在很多產業的產能過剩十分嚴重,貿然增加生產會加劇過?!,F在關鍵是擴大內需。根據我國的現實,擴大內需和增加投資,只能走加快城市化進程的道路。最近,管理層明顯地加大了這一方面的力度。比如,上海市的雙中心建設、南匯并入大浦東、深圳綜合化改革、海西區域的開發等等,無一不是在傳遞這方面的信息:城市化進程需要加速。
我國的內需總是搞不上去,主要是城市化進程受阻,導致了我國的高儲蓄率和低消費?,F在必須要消除阻礙城市化進程的障礙,迎接啟動內需、擴大消費時代的到來。
就城市化進程來說,歐洲城市化用了近300年的時間,而中國只用了30年的時間。城市化的發展必然導致土地的稀缺,經濟的集聚效應也使得土地價格升值。從世界各國的城市發展來看,城市化會推動房地產市場出現巨大的飛躍,這也是釋放巨大經濟能量的過程。
在城市化進程加速的背景下,資本金比例下調,有利于企業利用資金擴大生產,使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循環得以繼續。不過現在的開工量雖然在上升,但升幅并不穩固,就像經濟的復蘇還不鞏固一樣,因此,需要對房企適度松綁。
有人或許擔心資本金比例下調會導致銀行風險加大,有人甚至可能認為,這是把禍水引向銀行。其實,我國金融系統現在的風險并不是很大,銀行的存貸差還是很高,即使調整到25%,仍高于國際水平,與最初20%相比也不低,不會顯著放大銀行風險。再說,現在需要刺激投資,因為什么都不干的風險更大。一旦房企資金鏈斷裂,對于銀行的損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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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本金制會計 基金制會計 異同
我國的專業會計按照其核算對象、適用范圍、資金的性質及來源、使用的目的及用途等不同,共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資本金制會計,另一類是基金制會計,兩類會計執行著不同的會計核算制度。兩類會計的核算存在著很大差異,但在某些具體會計核算制度中,由于法規制度和財務管理的需要,兩類會計的核算有時又相互交融或包含,有著密切的聯系,筆者在此對上述兩類會計及其核算的內容進行比較和分析。
1 資本金制會計與基金制會計的差異
1.1 會計的對象不同
會計的對象一般是指會計要核算和監督的內容,概括地說就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及其資金的運動。但不同類別的會計其核算對象的具體內容有所不同。
資本金制會計是以資本金為主要核算和監督的對象。按照法律規定,設立企業等經濟類組織,必須要有法定資本金,所謂資本金,就是經濟類組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不同經濟組織對資本金的叫法不同,股份制經濟組織稱為股本或股金,股份制以外的經濟組織稱為實收資本。
基金制會計是以基金為主要核算對象?;鹩袕V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總稱,如信托基金、公積金、退休基金、醫療基金等;狹義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如政府預算資金、非營利組織的各種基金等。
1.2 會計的適用范圍不同
在我國各類組織機構龐大,單位繁多,按其會計核算的對象不同,國家在制定財務會計制度時,將其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企業為代表的各類經濟組織,另一類是以行政事業單位為代表非營利組織。
資本金制會計適用于各類經濟組織,包括各類企業、公司,如工業、商品流通、房地產、金融保險等企業或公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類組織。
基金制會計適用于各類非營利組織,包括國家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基金組織,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房公積金、民間非營利組織等。
1.3 資金性質及來源不同
資本金制會計核算與監督的資金,主要是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通過依法籌集、長期擁有并自行支配的資金?!镀髽I財務通則》對企業自有資金來源進行歸類,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實收資本是企業等經濟組織法定的注冊資本,這部分資金主要包括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和外商資本金。資本公積是企業等各類經濟組織投資者投入資金超出注冊資本部分,以及其他非經營收益形成的積累,是資本的另一種儲備方式,也稱準資本,主要包括資本溢價、財政補撥款、接授捐贈、外幣折算差額等。盈余公積是企業等各類經濟組織稅后利潤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的留存收益,如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農民專業合作社會的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是企業及各類經濟組織保留以后進行分配的結存利潤或盈余。上述資金除了投資者投入外,其余都屬于資本增值,同樣作為投資者所有,是沒有記到個人名下的資本,都屬于單位的自有資金性質。
基金制會計核算與監督的資金,其性質為國家預算資金或基金。主要包括各級政府財政撥款或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依據國家行政法規組織的事業收入,以及附屬單位繳款等。財政撥款是指單位按照當年部門預算,從各級財政部門取得的,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款項,包括經費撥款和專項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是單位從上級行政管理部門或單位取得的專項撥款。事業收入是單位將組織收取的非稅收入上繳財政后,各級財政按部門預算返還的收入,以及開展業務活動或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是指下級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上繳的各項收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的性質,上述資金都是國家預算資金的組成部分。
1.4 資金的使用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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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公司上市的意義
保險公司上市兩年前就被業內外人士所關注,保險公司如果成功上市,不僅可以迅速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增強客戶對公司的信心,有效提升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整體實力,而且對于公司的規范發展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另外,保險公司上市問題之所以為人們所密切關注,也不僅僅是因為上市可以為保險公司解決融資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解決保險公司的機制問題。通過公開上市,分散股權,建立起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可以規范保險公司,使其向現代保險企業的方向發展??梢哉f,通過上市解決保險公司存在的多種問題是保險公司上市的真正目的。
(一)可以擴充資本金融資渠道,增強公司自身競爭力
資本金是企業存在、發展的基礎,是企業實力及信譽的象征,而保險業的有關法律規定更使資本金在保險公司的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資本金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承保能力和償付能力的高低。對承保能力,我國《保險法》第98條和第99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的自留額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財產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費不得超過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之和的4倍?!倍侗kU公司管理規定》在第六章中對償付能力作了詳細規定,其中第81條及第82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具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薄氨kU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為其會計年度末實際資產價值減去實際負債的差額?!背斜D芰Σ蛔闶贡kU公司即便擁有巨大的市場份額,也不得不通過再保險降低風險自留額,從而使到手的承保利潤易主。而償付能力有限不僅影響保險公司市場形象及其保險產品的吸引力,而且有可能進一步危及保險公司的存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一直處于快速發展之中,但融資渠道卻十分狹窄。對國內保險公司來說,目前擴充資本金的主要手段還依賴私募和合作,與公開發行股票相比,其募集范圍小、股權流動性差、變現難等弊端十分明顯。而資本金數量不足,來源渠道單一且不穩定正是國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始終難以提高的關鍵所在。償付能力的不足往往又會直接降低保險公司對風險的抵御能力。目前這一系列連鎖反應正成為困擾中國保險業健康快速發展的“瓶頸”。此外,目前國內保險公司普遍存在著資本量較小、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問題,這使得保險公司在拓展新業務或增設分支機構時,常常面臨資金短缺的窘迫。保險公司如果成功上市,將可以募集到大量的新的資本金,獲得優質資產注入企業。而優質資產的注入,可使公司股本結構更趨合理,從而大幅度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承保能力,滿足保險企業業務發展的需要,大大提高保險公司的綜合實力。在國內,保險資金只能間接進入資本市場,總量很小,渠道也十分狹窄,“瓶頸”尚難突破,從而要大幅度提高風險防御力、競爭力還存在較大的困難。一旦保險公司上市成功,可以預計保險資金人市的量肯定將會有效放大;并且,由于保險公司上市籌集了更多的資金,隨著資金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在安排投資組合策略時將更加從容,這不僅可以分散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而且可以有效地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因此,股市融資為廣大保險機構開辟了新的資金來源途徑,能夠實現資本來源渠道的多元化,形成良好的資本補充機制,同時還能帶動保險公司經濟效應和安全性的相應提高,增強其競爭能力。
(二)上市有利于保險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與完善
保險公司上市的目的,除了融資以外,更重要的是解決保險公司的機制問題。目前中國保險業存在股權結構單一導致的微觀經營治理低效問題。從目前已經提出上市申請的保險公司來看,主要是股份制公司,而股份制公司的國有股在總股份中占據了絕大部分比例,可以說是國有股“一股獨大”。其在內部控制、激勵與約束、經營機制等方面還存在很多不足。而就三大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而言,國有獨資制度阻礙了現代企業制度及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行政干預使三家公司經營機制的轉變、經濟效率的提高遠遠滯后于現代競爭對其提出的要求。保險公司上市后,就要按證券市場法規要求進行改制,通過公開上市引入社會股東,可以降低國有股比例,建立多元的股權結構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真正意義上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形成規范的委托關系;其運作不僅要嚴格遵守《公司法》的規定,同時要遵守上市條件、收購合并條件,定期向投資者進行會計信息披露,投資者通過“用腳投票”和“用手投票”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愿,激勵和約束經營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管理層之間職責界定十分清楚,各司其職,而且其行為要接受公眾監督,有很高的透明度,這將極大地推動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此外,通過境內外股票上市,可以改變資本結構,這體現著一種重大的制度安排。
(三)上市將提高保險公司的經營透明度和社會監督力度
保險公司上市意味著我國保險企業資本投入只有國有資本、企業法人資本和外商資本的現狀將得到改變,民營和私人資本將大量涌入。因此,保險公司上市后,要受到來自各方面的監督,如各種投資咨詢機構和證券分析員的監督,審計、會計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監督,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等等。在廣泛的監督下,任何一個重大失誤都會立即導致公司股價下跌,減少公司價值;任何一次違規操作,都隨時有可能被發現和公開,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甚至被驅逐出證券市場。保險公司要按上市公司的要求定期公布自己的各種數據及經營狀況,公司經營活動的透明度隨之提高。而隨著經營透明度的提高,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制度建設、財務狀況等方面都必須更加規范,公司必須加強管理,以減少各種浪費和成本,通過科學決策認真分析產品市場,評估投資風險。公司還必須注重財務結構,保持利潤穩定增長,保持企業的穩健經營。同時,理性的保險公司也將會更加關注保險監管機構的各項政策規定和調控干預,這將大大提高保險監管機構宏觀調控的有效性,促進宏觀調控經濟手段的運用,從而可以促進保險公司穩健發展。,上市還有利于保險公司本身商譽的提高,使客戶對保險公司的知名度有所認可,有利于上市保險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擴展業務范圍,取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四)上市為保險公司資本營運開辟了廣闊的天地
目前國際保險資本正進行大規模的兼并與重組,這將大大提高跨國保險公司的綜合競爭力,從而也使我國保險市場的開放面臨著極丈的壓力……保險公司上市使其資源運用的領域大大拓展,使保險公司可以在資本市場上通過分拆股票、配送股票、發行新股、發行認股權證、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進行再融資,為公司開展資產營運創造高效、便捷的前提條件。此外,保險公司可以組合運用多個金融專業市場的資源,積累橫跨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運作的寶貴經驗,熟悉收購兼并、股權置換、資產重組等各種資本營運手段。過去5年中,全球保險業并購案達5114件,涉及金額達1100億美元。這些并購交易,絕大多數是通過資本市場實現的。中國的保險企業本身實力就弱,上市后通過市場力量的兼并和重組將為構筑中國的“保險航母”創造有利條件。
(五)保險公司上市有利于證券市場的多樣化及多元化發展
由于金融行業的監管較嚴,金融類上市公司一般都是業績優良運作規范的公司。國際經驗表明,金融板塊股票往往表現頗佳,很多金融股(如香港股市的匯豐銀行、恒生銀行;紐約股市的大通曼哈頓、美林證券)都在資本市場上扮演著“藍籌股”、“龍頭股”的角色。截至1999年年底,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類企業約有900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30%;在NASDAQ上市的也有900多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19%;東京交易所有160多家,香港也有40多家。而現在中國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多為制造類企業,金融類上市公司只有7家,金融業在證券市場極低的比重與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極不相稱,也使上市公司的行業結構發展嚴重失衡。保險公司上市可以改善金融企業的上市結構,有助于形成一個完整的金融企業上市板塊,促進市場規模的擴大,刺激股市升溫和改善市場結構。由于金融企業具有總股本大、流動性好、業績相對穩定等特點,故其對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具有積極意義。通過境外上市還能架起國際投資者與中國保險市場的橋梁,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為國際投資者提供分享中國保險發展的商機。保險企業上市還可分流部分儲蓄存款,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渠道,完善投資者投資組合。
二、我國保險公司上市環境分析
1.宏觀經濟狀況。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我國經濟得以不斷發展;國民經濟運行勢態良好,2000年的GDP首次超過一萬億美元。GDP的穩定增長無疑為保險公司上市融資起到了關鍵作用。同時,改革開放以來,GDP的分配格局發生了巨大變化,GDP分配中城鄉居民分配的比重(加上二次分配)在70%以上,規模越來越大,進而為我國保險公司上市融資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2.宏觀政策因素。雖然國家并沒有明確表示允許保險公司上市,但是從宏觀層面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市場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正在實現著從:財政
直接注資一銀行間接融資一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戰略轉變,可以說保險公司上市符合國家的宏觀政策要求。
3.資本市場狀況。以股票市場為代表的國內證券市場自創立運作以來,按照“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月前我國證券市場建設日趨規范,建立了嚴格的監管體系;出臺了《證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擁有完善的組織管理體系,交易制度也不斷規范。保險公司上市,一方面有利于自身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資本市場的完善,可實現保險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雙贏。
4.投資者的預期。在我國,產險公司的承保利潤一直較好,壽險公司受近年來降息的影響盈利狀況不甚理想,但是保險基金運用渠道的逐步放開,將使擁有大量資金的壽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因而總的來看,投資者將會看好作為朝陽產業的我國保險業的未來。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已基本具備保險公司上市的條件。但是,保險公司上市決不能“一哄而上”,保險公司上市必須滿足國家《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只有符合上市公司條件的保險公司才能夠依法申請上市籌資。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7條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币蚨?,客觀上講,根據上市程序,國有保險公司應該先實行股份制改造,明晰產權,為上市創造條件。而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據現代公司模式組建的,成立3年以上、連續3年盈利、資產質量狀況良好、內控制度比較完善的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先行申請上市。
三、中資保險公司上市的方案選擇改制和上市分階段進行與同步進行的比較。
對于國有獨資保險公司來說,要實現上市目標,必須首先進行股份制改造,從組織形式上變更為保險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在這一進程中,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一是改制與上市分階段進行,即第一步是先實行股份制改造,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利學”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重在進行資產重組和機制轉換;第二步是股份制公司運行一段時間后,待條件成熟時再擇機上市。二是改制與上市同步進行,即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按照上市條件進行重組改制,成立股份公司后隨即上市募股。第一種方案考慮了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改制上市的復雜性,在操作中較為穩妥,但這一方式需要經過兩個階段,對公司的資產進行兩次審計評估,時間較長,費用較高,臣在第一階段即私募引入其他投資者時,由于缺乏市場詢價,往往經過艱苦談判也難以確定價格或者對公司估值折扣很大,價格偏低,不利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第二種方案是基于國務院給予國有企業的特殊政策而在法律上才變得可行。1994年國務院令第160號《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第6條規定:“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改建為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該股份有限公司一經成立,即可以發行新股?!边@一方式使改制與上市同步進行,縮短了籌備時間,節省談判和交易成本,能迅速完成企業改制并籌集到資金,同時國際資本市場對公司價值評估較為客觀公正,有利于國有資產的合理估值。但該方式要求公司到境外募股上市,必須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且公司本身必須符合境外資本市場的要求。
2.分拆上市與整體上市的比較。
為了打破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在國內保險市場的壟斷局面,一種改革思路是將現有的兩家經營直接保險業務的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按區域或資產狀況進行分拆重組,組建數個獨立的保險公司,增加保險市場主體,提高保險市場的競爭性,再將經營業績較好、資產質量較高的部分上市。這種對其他行業大中型國有企業行之有效的分拆上市的辦法對加人世貿組織后的中國保險業而言是難以適用的:其一,雖然目前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在國內保險市場上處于壟斷地位,但這種狀況是因國家政策性保護而形成的,加人世貿組織后,隨著這種政策性因素的逐步消失,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會顯著降低。相對外資保險公司,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在資產規模、管理技術和人員素質等方面已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再進行分拆上市,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更難以與外資保險公司相抗衡;其二,與其他行業不同,保險業務經營有其特殊性。保險經營是以大數法則為基礎的對風險的管理過程,但風險的發生是偶然和不確定的,保險公司只有承保大量的風險和標的,才能使危險發生的實際情況更接近預先計算的危險損失概率,以確保其經營的穩定性。而擴大承保數量、提高承保能力需要相應比例的自有資本,如果保險公司資本規模偏小,不僅其業務拓展受到限制,而且任何一次稍具破壞力的風險事故都可能導致保險公司遭受巨額損失甚至破產。
因此,分拆上市對于資產規模小且已經實現產壽險分業經營的國有獨資保險公司來說并不適宜。
3.境內上市與境外上市的比較。
從時間上看,保險公司在境內上市即在國內資本市場發行A股,必須在股份公司設立后經過1年的輔導期,故完成改制上市工作至少需要兩年時間,上市的效率較低。在境外上市(如到香港發行H股或紐約發行N股等)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迅速實現上市目標;從資金需求來看,境外資本市場容量大,有利于上市公司擴大籌資規模,滿足其資金需求,而國內股市規模較小,上市公司如果融資規模過大,很有可能導致首次發行(IPO)失敗。由于我國保險公司本身凈資產規模并不大,在保持國有資本控股的前提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流通股數額也不會太多(估計不超過50億元人民幣),國內資本市場完全可以容納。從對推進國有公司轉換經營機制的力度來看,境外資本市場和監管部門對公司上市的要求很高,在進行上市準備和申請的過程中,需要聘請具有國際資質的會計師、評估師、律師、管理顧問、財務顧問等多家中介機構幫助公司一起策劃和推進公司制度改革和創新,在對公司原狀進行分析診斷的基礎上建立新的體制、機制、管理和經營架構。公司在境外上市后,一方面要接受有關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另一方面要受到國際資本市場成熟的投資者的監督,這樣,公司直接置于市場的競爭與監督之中,嚴格按照市場機制進行運作,這對于建立市場化的競爭機制、激勵機制和管理體制,使保險企業成為符合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主體有著積極的作用。而在國內資本市場發行A股,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難如人意,許多改造成股份公司的國有企業在A股市場上市后在經營管理上并無多大改觀,顯然,境外上市比國內上市更能有效地推進公司經營機制的轉換。從政策上來看,國家允許國有企業境外上市,但國有企業境外上市除必須符合國外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條件外,還必須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大型企業,以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目前尚無一家國內金融企業境外上市(2002年7月中銀香港首次公開發行H股,但其是在香港注冊的公司,業務集中在香港本地,不列入境內金融企業范圍)。保險公司能否開創金融企業境外上市的先河,還取決于國家有關部門對加人世貿組織后我國保險產業發展形勢的判斷和相應決策,而保險公司在國內A股上市已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和支持。中資保險公司選擇國內上市或是境外上市,取決于公司自身的經營狀況、發展戰略和政府的政策取向。根據其他行業企業上市的經驗,如果政策允許,可以考慮同時利用境內和境外資本市場兩種資源,即同時在境內和境外上市或先境外上市再境內上市(之所以不選擇先境內上市再境外上市,是因為目前國內資本市場對A股公司估值普遍遠高于境外資本市場,如果首發A股,A股股東難以同意以較低的發行價格到境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僅同仁堂一家公司采取這種方式上市)。
同時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兩種資源具有許多優點。首先,國有公司在境外上市,受到融資額不得超過股本總額25%的政策限制,境外上市后國有股仍然居于絕對控股地位,對于中小規模的公司而言,通過境內上市可以降低國有股的股權比例,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其次,公司在多個證券市場擁有自己的投資者群體,具有廣泛的股東基礎,可以提高股票的流動性,增強公司的長期融資能力;最后,公司在不同的證券市場上市可以提高其在這幾個市場的知名度和品牌效應,增強客戶對公司的信心,從而對其保險產品的營銷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
四、中資保險公司上市需要考慮的幾個問題
1.控股公司的設立與存續資產的處理。
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改制上市后,主營業務及相關資產全部進入上市公司,存續公司作為母公司擁有上市公司的國有股股權,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機構?!豆痉ā返?2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并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在投資后,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庇捎趪歇氋Y保險公司改制上市后,主要業務和資產已納入上市公司,存續公司作為控股機構除上市公司業務外僅剩少量非經營性資產和與保險業務無關的資產及業務,因此,需按《公司法》的要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將存續公司即母公司設立為控股公司。經全面重組后,留在控股公司的存續資產主要包括原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承擔部分社會職能所建成的學校、招待所、培訓中心等非經營性資產和《保險法》出臺前原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對外投資所形成的與保險業務無關的資產及業務。對于承擔社會職能所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要逐步從控股公司中分離出來,通過拍賣、并購、移交地方政府;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等方式實現社會化經營;對于對外投資所形成的與保險業務無關的資產和業務,由于大部分實際上已成為不良資產和虧損,根據財政部現行規定,這些不良資產可在5年內平均核銷,但為減輕控股公司的負擔,可向財政申請在重組當年予以一次性核銷。
2.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
投資作為保險業的一項核心業務,在保險市場競爭加劇、承保利潤逐年降低的大趨勢下,已成為增加公司利潤、增強股東信心的重要環節。中資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多數一直是通過公司內部進行管理的,在投資的技能、人才、經驗和組織架構等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足,在《保險法》出臺以前缺乏法律依據和獨立監管的情況下,曾經出現過許多問題,形成了大量不良資產,投資收益十分低下。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金融保險集團為實現保險投資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都對保險投資實行專業化管理,擁有專業的投資人才、投資技能、投資流程和組織架構。國外保險公司的普遍做法是,將投資交由與保險公司同屬于一個集團或控股的投資子公司運作,同時集團設立專門的戰略資產分配、戰術資產分配和證券選擇或績效評估等部門負責統籌調配資源和防范風險。中資保險公司上市時,可考慮設立全資或控股的資產管理公司,將上市公司的保險投資業務交由資產管理公司實行專業化管理和運作,以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率和效益。這一方面可增強對上市公司股東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為公司適應金融混業經營趨勢,向國際金融保險集團發展積累有益的經驗。
資本金范文5
關鍵詞:銀行 信貸管理 項目資本金
一、項目資本金的內涵
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是一種我國所獨有的制度規定。項目資本金制度始于1996年,《國務院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1996]35號)決定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根據《中國農業銀行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及《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資本金認定管理指引》有關規定,項目資本金是指固定資產項目總投資中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應為非債務性資金(有特別規定的除外),項目法人無須返還,且不承擔任何利息。投資者可按其出資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權益,也可轉讓其出資,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按照項目資本金制度規定,一個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獲得銀行貸款,應具有一定比例的項目資本金作為啟動資金。而當項目投資回報不足以清償債務本息時,投資者將損失其投入的項目資本金。設置一定的項目資本金比例是為約束股東的風險偏好,避免股東以債權人利益為代價謀取私利。
二、銀行項目資本金管理存在問題
(一)項目資本金來源的問題
其一,通過債券形式募集的資金作為資本金。一部分靠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在信貸業務實踐中,普遍存在地方政府將國債和地方債券籌集資金轉借給項目法人的國有股東,作為國家投入的項目資本金,代替應投入的無息且不還本資本金。對于這種情況,只要項目法人不直接負責債券的還本付息,就應該可以視作項目資本金。另一部分靠企業債券(包括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公司債券等)。由于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較高,項目法人一般難以滿足發行企業債券的要求。國家現行法規也沒有禁止將投資人(股東)發行企業債券籌集的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的做法。在此類做法中,股東未投入自有資本,無法體現項目資本金制度約束業務股東風險偏好的初衷,因此,不應將企業債券資金視為項目資本金。
其二,股東借款作為資本金。從項目資本金的定義來看,股東對項目的借款屬于項目本身的負債性資金,不能作為項目自籌資金的一部分。對于項目法人將股東借款調整為資本公積,然后作為項目資本金的問題,應遵循實質大于形式的原則,只要股東借款真實且投入項目建設,并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轉為資本公積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視作項目資本金。
其三,銀行貸款作為資本金?!顿J款通則》規定了除國開行“軟貸款”外,不應將銀行信貸資金直接用作資本金。但在實際操作中部分客戶或銀行仍采取了一些變通手段:第一,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項目建設,以此逃避項目貸款與項目資本金同比例到位等信貸審批要求,變相滿足項目融資要求;第二,在項目資本金不足的情況下,將銀行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幾經轉賬后用于項目資本金,然后再申請項目資金貸款。上述做法雖然規避了國家監管部門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要求,但有悖于銀行風險防控的初衷,且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應嚴格禁止。
其四,信托加理財資金作為資本金。根據當前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于企業通過發行理財信托計劃融資籌集項目資本金的,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如屬股權性質的,可以作為項目資本金;如屬債務性資金,則不得作為項目資本金。
(二)有關項目資本金評估的問題
區分被借款人混為一體的名義資金中對應項目建設的部分,歷來是銀行對項目融資調查、風險評價、放款審核、貸后管理的重點和難點,也是個別不良借款人放大財務杠桿、逃避監控的常用手段之一。所涉項目的專業程度愈高,銀行因專業性受限所形成的弱勢就愈凸顯,對因此產生的潛在風險的把控能力愈低。在實踐中,由于可用作資本金出資的財產既包括貨幣,也包括股本等權益性資產和土地類實物資產,借款人可能通過高估土地等固定資產價值以達到銀行的資本金要求。還有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土地增值轉增資本公積,或再轉增注冊資本,以達到銀行關于注冊資本和所有者權益的準入標準,但企業實際自有資金投入并沒有增加。
目前,“統貸統還”模式對項目資本金管理提出了嚴峻挑戰。部分借款人,如大型電力集團客戶、公路行業客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等,實施“資金池”或“統貸統還”政策,資金在不同項目間頻繁劃轉,一個項目的資本金幾番周轉可以演變成若干個項目的資本金。由于缺乏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資本金到位進行確認和監督,銀行難以對資本金進行有效評估。
(三)項目資本金使用的依據不明確
部分貸款項目資本金的到位憑證不完整、不清晰,或者難以證明資本金已實際到位。如部分城建企業以財政部門向投融資平臺或項目建設單位劃撥資金進賬單、銀行同名劃付項目建設單位進賬單、工程支付收據或發票等作為項目資本金到位的確認依據,但其并未就資金運用于具體哪一個項目進行具體說明,項目資本金是否實際到位難以確認。銀行難以對資本金的實際流向和具體用途進行監控,特別是對承擔多個建設項目的借款人,難以進行客觀判斷和全面掌握,存在資本金挪用的潛在風險,甚至部分項目存在資本金來源證明資料重復使用同一張憑證,或企業提供自籌資金投入與憑證記載金額明顯不符的現象。
(四)項目資本金不足或未與貸款同比例到位
與單一的項目比較而言,多項目背景下單個具體項目資本金到位情況界定難度大。在貸款發放前,如何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并與貸款配套使用,是銀行在貸款審查環節的工作重點,特別是當借款人同時建設多個項目時,由于存在企業財務數據復雜、開發建設資金來源和用途多樣、項目資金到位有先后等特點。如何審核資本金是否到位,是銀行面臨的一項挑戰。目前,個別分、支行仍對項目資本金不足、項目資本金尚未到位、甚至對沒有資本金的項目發放貸款,不符合“項目資本金應與擬發放的貸款同比例足額到位,按照項目建設進度與貸款配套使用”的規定。
此外,有的項目在投資總額計劃變更的情況下,仍按照原評估投資總額測算資本金,導致與實際投資相比,項目資本金不符合要求。有的借款人在項目資本金到位后,再以對外投資或關聯交易(如與關聯企業簽訂虛假購銷合同)等方式,完成項目資本金的抽逃。
三、加強項目資本金管理的對策
(一)明確項目資本金來源
對來自股東借款、銀行貸款、建筑公司墊款、通過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通過發行信托計劃募集的資金且明確屬于債務性資金的,不得將其視作項目資本金。對除股票以外的直接融資用作項目資本金且期限低于一定期限的,也不應將其視作項目資本金。
依照國家規定和監管精神,明確和細化可接受的資本金來源范疇。對以貨幣方式投入的項目資本金,要審核客戶提供的公司章程、項目驗資報告、逐憑證核對資金到位證明(如銀行入賬憑證)等資料;對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投入的項目資本金,應審核客戶提供的權屬證明、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重點審核其所有權是否歸客戶所有;是否辦理合法有效地產權轉移手續;估價是否合理;是否屬于項目建設需要;是否用于項目建設;占項目資本金總額的比例是否符合規定。
(二)細化資本金比例的規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非經營性項目可以不受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限制。因此,對一些公益性的投資項目,在審查審批過程中可根據項目特性和風險情況不設定資本金要求,也可以從風險防范的角度酌情設置一定的資本金比例要求。對于必須實施項目資本金制度的經營性項目,應進一步明確各行業包含的具體范圍,區別細化資本金比例規定。如對公路、鐵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行業,遵循國家最低資本金要求;在滿足國家最低資本金比例的基礎上,對市場競爭激烈、還貸來源不可靠、風險較大的項目以及非政府出資主導的建設項目,部分“兩高一資”或產能過剩行業的項目,進一步提高資本金比例。對于國家有關規定不理解的,應積極向上級行或有關部門反映,請其予以明確解釋,以便于準確把握。(三)借助第三方專業機構審核項目資本金到位真實性
可跳出銀行領域的范疇,借助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力量,如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資本金到位真實性進行審核,以解決因專業性局限而帶來的劣勢。對于政府撥款作為項目資本金的,如果是專項資金,要注意審查資金指定的用途是否為貸款項目,對于非專項資金,要審查用于貸款項目是否存在障礙。對于投資者以實物、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重點審查資產的真實價值,防止資產高估。對于項目資本金不能一次性到位的,要對項目出資人未來的出資能力進行審慎評估,防止倒逼銀行墊資。
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否定意見、拒絕發表意見的財務報告、驗資報告等不能作為項目資本金審核的依據。對中介機構出具的有保留意見的財務報告、驗資報告,應分析保留意見對企業資產、負債及財務狀況的影響程度來確定能否作為審核依據。必須指出的是,銀行在運用第三方機構的專業結果時,應考慮其與銀行專業視角的差異,以及涉及的潛在利益主體,堅持自主決策為主,專業結果借鑒為輔的原則,確保授信決策行為客觀科學。
(四)加強貸款監測檢查,完善相關管理信息系統
資本金范文6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它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F階段,我國已成立了四家國有獨資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的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其收購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范圍內,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時,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
1、 追償債務;
2、對所收購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3、債權轉股權,并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4、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5、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6、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7、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的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財政部制定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關財政財務政策的規定》,對此進行了原則規定。為了盡快落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劃轉工作,確保資本盡快足額劃轉到位,財政部于2000年7月25日印發了《關于資產管理公司資本劃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金[200]44號)文件,就資本劃轉有關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規定: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實收資本100億元從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現有資本中劃轉解決,其中現金資本不得低于應劃轉資本的25%;
二、以固定資產形式劃轉的資本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固定資產價值不超過應劃轉資本的30%;
(二)固定資產價值按照銀行劃轉當月的帳面凈值計價。
銀行在劃轉時,不得將原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而未作價入帳的土地,作價至固定資產中以增加固定資產凈值;不得對固定資產進行重估或盤盈增值;不得調整原已入帳的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劃轉當月由銀行計提折舊;劃轉下月由資產管理公司按原折舊率繼續計提折舊。
四、以投資形式劃轉的資本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投資不超過應劃轉資本的45%;
(二)投資必須是銀行自身的投資項目。股權關系須明確落實;出資證明書、投資協議或合同、公司章程、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1999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銀行歷次出資的劃款憑證和歷年送增股份的入帳憑證等法律文件和會計資料須齊全;
(三)投資項目必須是經資產管理公司確認有效的項目;
(四)投資按照資產管理公司和銀行雙方審計后的凈值劃轉。
從上述財政部有關的文件規定可以看出,作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金的資產(以下簡稱資本金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其來源均從國有商業銀行劃轉。固定資產價值按照國有商業銀行劃轉當月的帳面凈值計價;對外投資均按照資產管理公司和銀行雙方審計后的凈值計價。
依據資產管理公司經營性質,可以對公司的資產分為兩類。
一類是待處置資產,就是資產管理公司以買斷方式或其他方式從商業銀行取得的待處置的貸款及利息、待處置的流動資產、待處置的股權投資、待處置的固定資產、待處置房地產、其他待處置資產。這些資產是要由資產管理公司在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的前提下進行處置。財政部對資產管理公司業績考核主要是針對這些資產的處置情況,考核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現金收入,考核指標為現金回收凈額。
另一類資產是資本金性質的資產(資本金資產)。這些資產是由財政部核撥,從國有商業銀行劃轉的現金、固定資產、對外投資。資本金資產的性質同待處置資產完全不同,這些資產構成資產管理公司凈資產的一部分,屬國有資本,負有保值增值的任務。
二、資本金資產的價值計量
資產價值的計量是企業財務核算的的基礎,正確確認資本金資產的價值是資產管理公司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基礎。
根據《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制定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制度[試行]》。該《制度》對資產管理公司的待處置資產的價值計量作了詳細的規定,但沒有設置專門的章節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金資產價值的計量作出特別的規定。資本金資產價值計量只能通過該《制度》對投資人投入資產價值計量的規定作出判斷。
(一)固定資產
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制度[試行]》規定,公司自用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機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等。其中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除國家特別規定的外,按公允價值計價。該《制度》對公允價值作的定義為:公允價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蛾P于資產管理公司資本劃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金[2002]44號)規定的固定資產劃轉價值以銀行劃轉當月的帳面凈值計價,這個價值不屬于公允價值,而應認為是“國家特別規定的”情況。
在實務中,銀行劃轉當月的帳面凈值同該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并不完全一致。根據《制度》規定,“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實收資本的差額,資產重估確認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 帳面凈值同該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差部份應確認為資本公積。
(二)對外投資
資產管理公司的對外投資按照持有目的和時期長短,劃分為短期投資、待處置股權投資和長期投資。資本金資產不包括待處置股權投資?!吨贫取芬幎?,“公司的有價證券按其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卑凑铡堆a充通知》的規定,資產管理公司取得的劃轉資本金短期投資是按照資產管理公司和銀行雙方審計后的凈值計價,也就是說有價證券按其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就是資產管理公司和銀行雙方審計后的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