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效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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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范文1

近年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問題已成為公眾社會和學術界討論的熱點,但對生態效益補償的內涵仍存在爭議:杜群(2005)是國內第一個給生態補償以明確定義的學者,他將生態補償定義為:國家或社會主體之間,約定對損害資源環境的行為,向資源環境開發利用主體進行收費或向保護資源環境的主體提供利益補償性措施,并將所征收的費用或補償性措施的惠益通過約定的某種形式轉達到因資源環境開發利用或保護資源環境而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主體以達到保護資源的目的的過程。李文華,李芬(2006)綜合大多數學者的觀點,指出:生態效益補償是用經濟手段激勵人們對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進行維護和保育,解決市場失靈造成的生態效益的外部性的補償,并保持社會發展的公平性,達到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結合以上各學者的觀點,筆者認為,生態效益補償是指相關部門對使用自然資源或者破壞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的人和單位進行費用征收,并將這些費用用于對為保護和恢復生態環境的主體進行的稅費、補貼等形式的補償,以達到保護生態環境、平衡各主體間利益的目的。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理論的探索。關巍、郝雪冰(2009)指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是指國家為保護森林、充分發揮森林在環境保護中的生態效益而建立的,通過國家投資、向森林生態效益受益人收取生態效益補償費用等途徑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提供生態效益的森林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的一種法律制度。瑞士的凱恩林在《關于森林效益補償》一文中提出“從政治和經濟的角度對森林效益的補償是有限的,要與社會達成協議”。荷蘭的Ottitsch等則提出“市場經濟條件下林業需要政府的有效介入。財政應區別林業的具體活動,采用相應的政策工具”。綜合以上學者的觀點,筆者認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主體應包括為維護森林生態系統正常運轉而做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補償的資金應由使用森林生態服務和對森林生態系統造成損害的集體或者個人提供,補償的范圍和標準應該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改變,應當是一個變量,此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應將生物多樣性包括在內,并執行與林木不同的補償標準。

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發展。自1986年以來,有關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方面的文件、政策、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全國各地設立了試點,進行了嘗試。從表中可以看出,中央相關部門對森林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健全越來越重視,資金投入也逐年增多,因此,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籌集方式進行研究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各位林業方面的專家學者就提出森林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并對制度建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相關建議。李文華等(2006)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對森林生態補償機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概括:生態效益補償概念界定不清楚;標準過低;補償范圍不全;補償標準單一,而且沒有結合動態的經濟發展水平;缺乏市場化手段;管理機制不健全;法規制度相對落后;森林經營主體的參與度不夠等。韓德梁(2009)在分析了我國生態形勢的基礎上,提出我國生態補償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部門色彩強烈;缺乏長期有效的政策支持;政策制定缺乏廣泛參與;生態補償標準過低;資金使用未完全體現生態補償;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缺乏有效的資金保障。張琪然等(2010)在對北京市平谷區的林農進行調研后,總結出森林生態補償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資金缺乏;生態效益的量化標準不統一;產權不明晰;沒有體現分類補償的規則。通過以上學者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范圍界定不清楚;2)補償標準單一、補償標準低而且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沒能同步變化;3)缺乏市場化手段;4)補償執行力度不夠,即補償受益者與需要補償者不統一;5)生態補償投入不足。顯然,以上專家學者發現的一個共同問題就是生態補償投入不足,究其原因就是資金缺乏,單方面依靠財政補貼,不僅會面臨補償不足或者缺乏補償,而且會造成很大的財政負擔,因此,我們有必要尋找新的籌資方式提供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資金來源。

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籌集方式綜述徐邦凡(2000)將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籌集方式分為兩種:固定性(或稱長期性)資金籌集和臨時性(或稱一次性)資金籌集。他認為,對于生態林維護成本等經常性支出,應采取固定性籌資;對新建生態林及固定性籌資不足以支付生態林維護成本的部分,可實行臨時性籌資。臨時性籌資的渠道主要有中央或地方政府預算撥款,發行政府債券,向國內外金融機構貸款。陳曉倩,陳建成(2002)認為生態林業發展需要建立一個有效克服“市場失靈”,解決生態林業生產資金補償的融資機制。除了傳統在公共財政框架下,通過財政支出安排生態林業發展資金需要的思路外,論文主要探討了森林生態環境效益服務市場在內的森林“公共產品”資金的市場循環途徑,如碳補償貿易和生物多樣易。[4]王聰(2004)在分析國內BOT成功案例的基礎上,提出了利用BOT的方式融資模式籌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論證了BOT融資模式引入我國生態建設的可能性,提出了生態建設引入BOT的具體實施過程,最后介紹了應用BOT模式籌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益處。梁靚(2007)將生態林業的融資渠道總結為兩種:政府財政渠道和市場籌資渠道。其中政府財政融資方式有發行國債和建立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市場籌資渠道包括碳補償貿易和生物多樣易兩種方式。綜上,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主要來自于財政撥款,之前的學者提出的資金籌集方式主要有市場化籌資方式和政府籌資兩種。政府籌資主要通過發行政府債券、征稅、向國內外金融組織借款等;市場化籌資方式主要有發行生態彩票、BOT融資、吸收社會捐贈等。其中社會捐贈由于公眾環保意識較差,不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發行政府債券容易造成財政赤字。由于我國之前有成功發行體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經驗,發行生態彩票將是一種最值得嘗試的籌資方式。此外,由于今年生態旅游發展的較為迅速,因此,可以嘗試利用對生態旅游項目進行生態稅的征收來籌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

生態效益范文2

關鍵詞:城市綠地;生態效益;環境

1 通過城市綠化來改善城市生態和生存環境

1.1 提高城市綠化率

保證城市綠化率的首要條件就是土地問題。我國政府規定城市綠地率應達到30%,覆蓋率應達到35%。但目前我國許多城市環境污染情況嚴重,所以通過擴大綠地面積來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是一種亟待解決的問題,但這與我國城市用地十分緊張相矛盾,土地問題不能滿足實現生態平衡所要求的綠地面積,所以,在有限的綠地面積上挖潛增效,是改變生態效益增長方式最有效的辦法。但這并不是說建成區內絕對沒有可能增加綠地面積,當今城市中永久性高大建筑越來越多。其中屋頂面積幾乎占據城市建成區面積在1/3以上,而屋頂質地構成對城市生態的惡化嚴重,特別在夏季高溫天氣中,屋頂大量吸收和釋放太陽輻射,使室內外溫度增加。發達國家已把屋頂綠化納入城市現代化的管理,這也是從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我們也應該結合自身城市發展情況進一步研究對策并進行試點和推廣。發展屋頂綠化,它不僅見效快而且成本低,綠化的效果顯得更好,這也是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的有效途徑,尤其是對改善城市生態效益效果明顯。

1.2 科學規劃綠地位置

城市綠地在改善著生態環境,但綠地在規劃中的位置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決定性作用。例如:盱眙處在江淮腹地,是一座盛行西北風和東南風的城市,所以,不僅應該在城市上風方向規劃大面積的綠地,還應該在市區內呈西北至東南方向一線錯落有致的規劃出幾塊較大的綠地,這對改善城區生態環境起到重要的作用。盱眙城區多西北風和東南風,所以,在東南向和西北地方的居民就可享受到綠地過濾的新鮮清潔的空氣,假如能在商貿中心地帶能有一塊大面積的綠地,那么所產生的生態效益將會更加的明顯,對生態的影響會更大,那就無論是什么風向,周圍的居民都可從中受益。另外城市中心的綠地還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城區的熱島效應,使酷熱的夏季城區溫度有所降低,都梁廣場周圍的居民就能感覺到這一點。如果能在五墩廣場規劃大片的綠地,則這塊綠地對城市生態的改善作用就更大,山水廣場周圍的居民是能感覺到的。但是如果為了種需要而把市中心的綠地遷至郊外,這樣雖然綠化指標完成了,但是它對城區所產生的生態效益就很不理想。所以說,城市中綠地位置規劃重要性比綠化覆蓋率還要重要的多。

2 努力提高綠地生態效益的效率

2.1 增加綠化覆蓋面積

一個城市要增加生態效益就要增加綠葉的面積。像喬木、灌木和草坪等具有的葉面積是大不相同的。如喬灌草結合產生的生態效益是單層草坪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因此,要充分發揮城市綠地的生態效益,就必須建造復層群落,來提高綠地生態效益的效率,絕不能不切實際的單以草坪取代綠化。還要特別強調保護大樹古樹的作用。因為在綠色植物中,高大喬木所具有的葉面積系數較大,凈化效率較高,對改善生態和氣候功效明顯,德國植物學測定一株成年旺長的大樹所產生的生態效益比1600株小樹還大,可見它們之間的差異之大,所以綠化的方針是:“種大樹、見大綠、改善大氣候”。其次是由于城市中高大建筑物層出不窮,只有保留大樹才能與這些高大建筑物相匹配,從而讓城市景觀更加的壯麗。但是在城市舊城改造中,很多大樹、名樹、古樹被砍伐,然后再種小樹,這對一個山水名城來說是不相稱的。

2.2 推進園林植物健旺生長

由于城市交通和建設的快速發展,致使城市中的植物葉面不同程度地被覆蓋著一層污染物,污染物不僅直接對植物產生危害,也阻礙了葉片光合作用的進行,植物失去了自我調節的功能,以及本身的生態平衡,加之管理不到位,人為和自然的雙重影響使植物生長不良,甚至造成死亡,生態效益很低。為了改善生態環境,就要讓植物正常生長,發揮正常的生態功能,必須人為的幫助植物恢復平衡,要對綠地中的植物進行科學的管理和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如經常用清水噴淋樹冠洗掉葉面上的污染物。在必要時進行松土、施肥、灌溉、修枝、防治病蟲害等。只有迅速地提高綠地管理水平,才能使植物健旺的生長,生態效益才會切實地得到改善。

2.3 實現生態系綠化的選擇

各種樹種它的生態作用和生態效益各不相同,甚至差別很大,所以為了提高綠地的生態效益,我們應該選擇那些能與各種污染氣體相對抗的樹種和生態效益較高的樹種。例如:能吸收二氧化硫的側柏、檜柏、國槐、垂柳、大葉黃楊、銀杏等;能吸收氯氣的刺槐、大葉黃楊、猬實、小葉女貞、扶芳藤等。懸鈴木、刺槐、女貞、大葉黃楊等;它們還能吸收汽車尾氣中排出的鉛。為了群落化的需要就選擇耐蔭樹種,如流蘇、枸桔、金銀木、珍珠梅、大葉黃楊、扶芳藤、爬山虎等。為了盡可能多地釋放氧氣、吸收二氧化碳就要種植光合作用強的樹種,如垂柳,它在喬木類中吸收二氧化碳能力最強,常綠喬木中檜柏最強,灌木中紫薇最強,這些植物同樣也是釋氧能力較強的樹種。

參考文獻

1 千慶蘭.城市生態綠地系統規劃研究初探[J].松遼學刊(自然科學版),2001(4)

生態效益范文3

【關健詞】漢中市;留壩縣;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1 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概念及其內涵

林業生態效益指的是森林的保護生物多樣性、防風固沙、固土保肥、固碳制氧、涵養水源、凈化環境等多種效益。林業的社會效益指的是林業的宗教、文化、藝術效益、景觀效益和物種保護效益等等。森林資源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強大的資源庫,具有調節氣候、保護環境等多種功能。對維護生態平衡也起著直接的促進作用。相比林業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貢獻要大很多。森林作為陸地上最大的天然基因庫,不僅為生物提供生存和繁衍的空間還為人類生活的改善提供了條件,是人類物質生活的載體也是人類精神世界的支撐。

2 留壩縣林業生態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2.1 留壩縣林業生態現狀分析

陜西省留壩縣林地面積為176416.7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93.6%,其中有林地面積166348.8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88.3%,占全縣林地面積的94.3%,林地面積之大顯示其林業資源的豐富。森林覆蓋率為88.3%,覆蓋率高也是其主要特征之一。留壩縣林地面積中防護林、特種用途林、用材林、薪炭林、經濟林五大林種齊全。結構安排也相對合理。森林資源相對較高,后備資源也較為豐富。

2.2 留壩縣林業存在的問題分析

林業生產周期長,使得一些隱藏的問題在現階段還沒有顯示出來。林業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像承包合同不規范,使用權和收益權模糊等。其次,個別鎮在改革進程和質量上沒有做到統一,造成一地多征、土地屬性不確定的現象。此外,林農對現有政策抱懷疑態度,林業政策的反復多變使得林農不敢投入大量資金投資,再次,林權流轉機制不健全,這會一定程度上阻礙林業發展規模經濟。最后,留壩縣林業產業結構仍以第一產業為主,第二、第三產業發展仍然比較滯后。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不夠。

3 構建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一般性原則和前提

3.1 構建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的前提

林業的生態產品和精神產品有價論是構建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評估機制的核心問題。我國經歷了一段相當長的歷史時間加深對這一問題的理解與認識,對森林作為環境的主體部分,林業核算的完善對于“綠色GDP”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兩者相輔相成,隨著“綠色GDP”的改革,林業發展也更加合理化。按照我國目前的產業劃分,森林資源產業屬于第一產業,是建立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體系的前提條件。有利于把森林資源從國民經濟賬戶中獨立出來,還有利于量化森林環境產業對工業、農業和社會提供的服務和效益,從而通過市場獲得全額的補償。

3.2 構建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的一般性原則

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的一般性原則主要有綜合利用多種計價的原則、社會性原則、政策性原則、預警性原則、勞動價值論原則及系統動態分析六大原則。

綜合利用多種計價原則是指可以采用歷史成本或者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物價指數、現值成本等予以反映,以其精確的反映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價值。

社會性原則是指企業能站在社會的角度分析問題,考慮企業的業績,對企業的評價要能在企業內部且企業社會效益與社會成本相配比,以取得社會利潤為標準,所提供的這些信息要具有一定的社會屬性。

政策性原則是指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要體現國家方針政策的要求,社會成本和社會效益的確認要受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約束,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核算結果也能為將來制定國家經濟政策提供參考和依據。

預警性原則是指林業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核算體系要反映環境因素變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測定環境資源的現狀和未來的發展趨勢,預先發現環境資源狀況對經濟發展的制約,并起到相應的預警作用。

勞動價值論原則是指林業的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量化要遵循勞動價值論,在林業經營勞動投入的作用下使農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貢獻值轉化為具有勞動價值的收益值,林業經營要面臨木材減少的經濟損失,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林業生態產品和精神產品的價值確定和其它所有商品的價值確定。

系統動態分析原則是指采取現代系統工程的方法進行系統動態分析,以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基礎,盡可能包含林業生態功能和社會功能的各個層面,此外,還要避免重復計算,只有這樣,才能獲得最優化的計量結果,從而構成一個多指標、多參數的動態計量系統工程。

4 構建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的核算體系

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核算體系包括統計核算和會計核算,對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核算屬于林業的無形資產核算,是以森林資源與環境再生產過程為主體的全面核算。所以林業生態和社會效益的核算體系應該包括三個層面的核算:一是對林業本身實物量和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定量值(林業所提供的無形產品的數量)的統計核算。二是通過對林業本身實物量和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定量值(林業所提供的無形產品的數量)的統計核算,并運用相應的方法來達到對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核算。三是將對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核算融入到整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來確切反映經濟的發展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為經濟的決策者制定經濟政策提供依據,從而實現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

5 結論

林業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作為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屏障,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遠大于經濟效益。本文通過對留壩縣林業生態現狀及存在問題的分析提出構建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一般性原則和前提,結合統計學賬戶原理來構建我國林業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核算體系。最后強調一點的是森林資源的無形效益在使用上具有非競爭性,其計價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很難明確劃分與一定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相聯系的消費者,這些因素都使得非市場評估方式需要得到進一步的研究。此外,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量化小于其自身價值,因此,對森林資源核算體系的研究還處于探索階段,本文探討的還有待提高和完善。

參考文獻:

[1]錢伯海.國民經濟統計學.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

[2]王樹林.綠色GDP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改革大趨勢.東方出版社,2001.

生態效益范文4

1.1國際評價方法

國際上對森林生態效益的研究起步早,經過一定的發展階段已經達到一個比較成熟的水平。根據國外對森林生態效益的定性、定量分析,主要有替代市場技術類評估方法和模擬市場技術類評估方法。替代市場技術類評估方法替代市場技術利用替代市場和影子價格來計算公共商品的經濟價值,其中著名的有市場價值法、機會成本法、費用支出法、旅行費用法等。從環境效益有正負來看,替代市場技術又可分為2類[4]。(1)效益評價法。這種方法是先根據森林提供的公益效果,計算出效果的定量值;其次求出森林公益效果的影子價格;最后再計算生態效益的年總經濟價值。從理論上講,這是一種合理方法,但實際上森林環境效益種類繁多,同一種效益的效果也多樣,其對產品的影響很難定量,實際評價時比較困難。效果評價法的主要4種方法為①商品價值法;②代替價值法;③費用價值法;④還原價值法。(2)損失評價法。這種方法是根據森林遭受破壞后的損失量計算森林經濟效果的方法,然后根據其影子價格來計算經濟價值。主要有旅行費用法(TCM)。其基本而簡單的設想是:觀察游客的來源和消費情況,推出一條游憩需求曲線,以計算出的消費者剩余作為無價格的游憩效用價值[5]。模擬市場技術類評估方法對于有些公益效益,根據西方經濟學可以采用模擬市場技術或稱假設市場技術。先假設公共商品的交換市場存在,再以人們對該商品的支付意愿來表達其經濟價值[6]。模擬市場技術以支付意愿(WTP)和凈支付意愿(NWTP)來表達環境商品的經濟價值。Davis(1964)首次提出并運用了條件價值法的報價技術。Bradley等人根據多次研究結果,首次提出WTP和WTA(補償意愿)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7]。Bishop(1979)等人提倡“超市場的商品”價值測量可以用直接詢問法。其主要方法———條件價值法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在一系列假設前提下,假設某種“公共商品”存在并有市場交換,通過調查、詢問、問卷、投標等方式來獲得消費者對該“公共商品”的WTP或NWTP,綜合所有消費者的WTP和NWTP,即可得到環境商品的經濟價值。

1.2國內評價方法及應用

自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我國對森林生態效益的評估得到了迅速的發展,產生了很多自主的科學研究成果。鄧宏海用級差地租論,建立一個森林生態經濟系統效益評價的指標體系,提出了3種對森林生態效能進行經濟評價的方法:直2江蘇林業科技第40卷接計量法、間接計量法、生態經濟計量法[8]。張建國教授領導的研究小組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提出了森林綜合效益的整體性、發展的階段性、計量的復雜性和人類的主體性特征等一套較系統的理論。我國的生態經濟效益評估方法主要是引用國外的研究成果,在利用多種資源或生產成果的過程中,對資源和生產成果進行全面的評價[9]。

1.3已有研究總結

我國對森林效益的研究,根據其主要理論依據大概可分為2類,即以經濟學為主要理論依據的計量研究和以生態學為主要理論依據的定量評價。綜合對于森林生態效益方面的研究,其以森林水源涵養和保護土壤方面的研究較多,而多為單一的生態效益,研究缺乏多角度、全方面的研究。同時存在評價標準不系統,評價研究范圍大,評價技術支持手段落后,替代的選擇缺乏合理性等問題。如在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的生態效益評價中,由于標準不統一經常出現評價指標不準確、不科學的現象,使得之后的研究缺乏連貫性,橫向的比較因為標準的不統一缺乏可比性。同時,對于各種方法求出的生態效益,并未進行深入的分析,具體指導性不強。本文借鑒有關研究成果與方法,得出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生態效益的年增長變化量,同時進一步選取有關影響因子,考察其與工程新增生態效益的關系,并藉此就北京市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提出了相關建議和對策,為有關部門提供借鑒和參考。

2北京市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生態效益評價與分析

2.1評價指標選取原則

借鑒已有研究,確立了本研究指標選取基本原則:(1)系統層次性原則:通過一系列指標因子構成一個體系,能夠全面地表征工程的生態效益,這些指標因子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且依據這種關聯性將其分門別類,劃分層次,以便于分析研究。(2)前瞻性原則:該工程的實施及影響是一個長期過程,指標的設立是工程調控的方向性指標,具有一定的超前性。(3)特色化原則:表征工程建設的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體現了該工程的特色,滿足當地生態建設的需求。(4)可操作性原則:指標的易得性和簡明性相結合,指標體系可操作、可測,便于把握,指標體系能夠予以計算研究和分析。(5)數量適度性原則:指標數量不宜過多或過少,避免了指標過多時的難度大和指標過少時的不穩定[10]。

2.2評價指標體系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是一項以生物防治,輔之以工程措施相結合的生態工程。由于該工程復雜,在評價其生態效益時,就不能采用單一的指標或標準,而必須采用能夠反映工程本質和行為軌跡的量化指標和定性分析進行科學、全面、準確的評價,即既要體現工程本身的發生、發展規律,也要闡明其帶來的社會經濟影響,以為有關工作的開展提供借鑒和參考。從工程本身生態效益構成的復雜程度出發,在大量閱讀有關文獻的基礎上,如中國生態林業工程綜合效益評價指標體系,并結合北京市京津風沙源工程的實際特點,對各因子的貢獻程度進行了分析,選取主要的因子,建立了最終的指標評價框架,指標體系分為目標層、狀態層和要素層3個等級。其中目標層指標1個,狀態層指標5個,要素層指標8個(見圖1)。關于各個指標的權重,鑒于有關文獻在科學計算的基礎上已經得出了比較可靠的權重數據,主要選擇了有關文獻的權重指標,并進行平均,得到本研究的權重指數,然后構造移動平滑回歸模型作為研究工程生態效益的模型。3.3具體指標調查方法具體各項指標調查主要采用資料收集方法,參考資料包括2002~2011年《北京市統計年鑒》,2000~2009年《北京市水土保持公報》,《北京市環境狀況公報》,2002~2011年《中國林業統計年鑒》、《中國統計年鑒》等,統計數據包括水源涵養功能、改善環境作用、防風固沙作用、水土保持作用、維持森林生態系統穩定性的12項指標。

3結論與建議

3.1結論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是一項大型的生態建設工程,投資大,涉及面廣,所以對其進行定量評價存在一定的難度。本文參考了大量的文獻資料,概括了北京市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的建設內容和規模,分析了北京市京津風沙源治理的工程背景、實施原因、工程規劃以及實施進展情況后,在總結國內外已有的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綜合效益評價的基礎上,旨在從生態效益方面(以北京為例)闡述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的成效。借鑒林業生態工程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具體各項指標調查主要采用資料收集方法,以每年林業固定投資額(x1)、森林面積覆蓋增加率(x2)和林業從業人員數據(x3)為自變量,以每年增加的工程總生態效益為因變量Y,使用了回歸擬合方法,得到擬合方程:Y=-405624.29+6.87x1+2044931.08x2+ei(ei為隨機擾動項)。通過可決系數的檢驗(R),95%的置信度下,r2=95%,說明回歸平方和在總的平方和所占的比重較大,樣本回歸方程對因變量觀測值擬合較好,即所觀測到的每年增加的工程總生態效益的值與其均值的偏差平方和中有95%可以通過每年林業固定投資額和森林面積覆蓋增加率來解釋。通過對回歸參數的顯著性檢驗(T檢驗),得到x1和x2的P值分別是0.03,0.002,可以作為參數使用,且x1、x2的系數為正數,說明自變量和因變量是正相關關系,即當每年林業固定投資額和森林面積覆蓋增加率增加時,工程每年增加的總生態效益也會增加,同時可以看到林業從業人數對于工程生態效益的關系影響并不明顯。

3.2建議

在工程建設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包括資金保障難,成果鞏固難,效益評價難等問題。并提出以下建議:

3.2.1保證工程建設資金投入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統籌安排工程建設任務和資金,抓緊把國務院批準調整后的規劃任務分解到地方(單位)、分解到年度,落實到山頭地塊;在國債資金逐年減少的情況下,國家應繼續增加對工程建設的投入[3],如改善林業投資環境,加大基礎設施投入,保持和適度增加投資補貼標準[12],并保持其連續性和穩定性,避免出現工程建設任務的大起大落。

3.2.2建議加大管護扶持力度,增加管護資金投入通過數據分析,得出森林面積覆蓋增加率與工程每年增加的總生態效益具有正相關關系,故增強林木養護管理工作是不可或缺的,通過完善管護責任制,簽訂護林合同,落實管護責任[13],做好森林消防、病蟲害防治、林木撫育等養護管理工作,來提高林分質量和林木保存率,切實鞏固建設成果,以達到增加生態效益的目的。

3.2.3抓緊研究建立工程建設的長效機制要提高工程的生態效益,不能靠大量增加林業從業人數的方法,需要走新型林業發展道路。建立健全工程建設的監測體系、標準體系、考核評價體系;研究制定指導性意見,采取財政貼息、稅費減免等綜合措施,對生態建設工程的后續產業發展予以扶持,促其加快發展;增加補植補造、病蟲害防治、防火等專項資金,加強工程后期管護;落實重點科技支撐項目,加強科技支撐投入,提高工程科技含量;繼續探索多元化投入機制和有效管護機制,廣泛吸引社會資金,加快生態治理[14]。

生態效益范文5

1.1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

有關學者就退耕還林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概括出的主要生態效益類型有:水土保持效益、水源涵養效益、改良土壤效益、改善環境效益和提高植物多樣性效益。主要的生態效益類型、權重和具體指標見表1。從表1可知,通過對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的多年研究,我國學者在這領域上取得了較大進步。各個生態效益類型的主要具體指標大體一致,即使具體指標的數量有差異,但所占權重基本相同。在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上,選取具體指標土壤侵蝕面積占區域面積百分比、土壤侵蝕模數,森林覆蓋率、年徑流系數、林地蓄水量,土壤容重、土壤總空隙率、土壤有機質含量,固定CO2量、釋放O2量,豐富度指數、多樣性指數和均勻度指數等已得到大多數學者的認可。每個大的主要生態效益類型所占的權重大致相同,這也說明了指標權重的大小可以反映其對生態效益的貢獻狀況。劉凱[13]等提出定期更新指標內容、核實校正指標權重來構建生態效益評價指標庫,并闡述指標庫的首要特點是動態更新性。近年來,改善氣候效益逐漸被人們所關注,王曉光[3]和劉凱[13]等提出了在構建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中增加了氣候調節的效益。隨著人們對環境和保健意識的增強,空氣負氧離子作為一種重要的空氣質量評價重要參數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14]。因此,在改善環境效益上可以增加空氣負氧離子指標來更好地反映其改善環境的效益[15]。在研究改良土壤方面,張曼夏等[16]為了弄清退耕還林工程實施后土壤團聚體粒徑分布及其有機碳的變化,以成都市退耕還林工程實施中主要造林樹種巨桉和水杉人工林為研究對象,探討了不同土地利用變化對不同土壤層次團聚體穩定性及其結合有機碳分配與儲量的影響,結果表明該區退耕還巨桉和水杉林增加了土壤團聚體的穩定性和有機碳儲量,但與天然次生林土壤相比仍有差距。在研究提高物種多樣性效益方面,國內學者大多選取反映植物多樣性的具體指標,隨著恢復生態學的發展,地上地下食物鏈中動物多樣性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李濤[17]和門麗娜[18]研究了地下食物鏈中消費者、分解者土壤動物的多樣性對退耕還林生態效益的影響,結果表明退耕還林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土壤動物群落多樣性,這和地上植被群落的多樣性增加成正相關。此外,朱婷婷等[19]研究了四川盆地退耕還林主要樹種麻竹、巨桉人工林對土壤線蟲群落結構的影響,結果表明,麻竹造林可豐富土壤線蟲群落的種類組成和維持較高的多樣性,使土壤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處于相對穩定狀態,為協調該區域退耕還林后土壤生態系統的健康發展提供了科學依據。李科[20]等把成都退耕還林主要造林竹種麻竹林地坡中下部不同坡位凋落物的現存量、持水性納入了反映生態效益的指標體系中,結果表明麻竹林地坡中下部的凋落物現存量持水性,以及土壤的持水能力都顯著高于坡上部,3個坡位的土壤持水能力總體顯著高于農耕地,麻竹作為主要造林竹種,生態效益顯著,在水源涵養功能方面起著良好的作用。雖然研究退耕還林生態效益指標體系在逐漸深入,且很多學者嘗試著利用人們關注和研究的熱點增加了一些反映生態效益的具體指標,但很少把傳統指標和新興的具體指標結合起來,因此,綜合傳統指標和新興指標來構建退耕還林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是未來評價指標體系研究的重點。

1.2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效益評價方法

國際上有關生態效益評價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兩個學派:一是以Costanza等人為代表的“生態經濟學派”,認為生態功能價值可以計算“總”價值,恰當的計量方法即市場價格法和替代成本法[21];二是以Pearce等人為代表的“環境經濟學派”,認為生態功能價值難以計算“總”價值,恰當的計量方法為支付意愿(WTP)法[22]。近年來,國內學者對退耕還林生態效益評價方法進行了廣泛的研究,有關生態效益評價的方法主要有層次分析法(AHP)、環境經濟學法、綜合運用專家咨詢、理論分析法、頻度分析和模型分析法(整體擴散模型、灰色關聯模型和多元線性模型),并對這些評價方法進行了一定范圍的實踐應用計量。古麗努爾•沙布爾哈孜等[23]應用層次分析法(AHP)構建了塔里木河中下游退耕還林還草綜合生態效益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模型;楊婷婷等[24]用AHP法計算各指標權重,提出了“植被-風沙活動-土壤”指標體系;王曉光、王姝娜、孔忠東[3,4,25]等分別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了退耕還林生態效益評價的指標及其權重。楊建波[26]等用環境效益層析法,從坡耕地退耕還林后的涵養水源、固土保肥、納碳吐氧、減免災害和改善環境等著手,對生態效益的評價方法進行了探討。用環境經濟學方法中的市場價值法、機會成本法、恢復費用法、影子工程法來對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效益的價值進行核算的研究較多,如李蕾[27]等采用環境經濟學方法估算了固原市原州區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生態效益。郭亨孝[28]提出以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如保持水土、涵養水源、吸碳放氧的經濟價值作為生態補償標準,側面為退耕還林工程的生態效益評價提供了一種新思路。還有部分學者綜合運用專家咨詢、理論分析法和頻度分析等構建了森林生態恢復與重建的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29,30]。郎奎建[31]等從森林生態效益計量角度出發,在界定森林涵養水源等10種生態效益的概念、性質和它們的相關關系的基礎上,確定了獨立自變量集、因變量集,構建了整體擴散模型,從而實現對我國林業生態工程的10種森林生態效益的初步估計。王宏興等[32]將多目標灰色關聯投影法運用于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態工程建設綜合效益評價,以期豐富生態工程建設評價方法;鐘曉娟等[33]進一步證明了灰色關聯投影法應用于退耕還林生態效益評價的科學性與可行性;李長勝等利用多元線性模型對我國森林的生態效益進行了估算,得出我國森林每年產生的生態效益為7238.16億元[34]。

2我國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效益評價存在的問題

2.1在評價指標體系上,生態效益評價標準缺乏或不合理

現有的研究往往考慮某個退耕還林生態恢復區域的特點以及相應的數據獲取情況來選取對應的指標,尚不能全面反映退耕區生態效益的實際情況。在利用指標數據進行評價時,缺乏生態恢復程度判斷的參照系統和相應的評價標準,在直接效益評價方面,通常通過退耕還林工程實施后各指標所占權重來判斷其成效,沒有具體說明所占權重大小說明了什么問題以及退耕還林工程實施后恢復到了什么水平[4]。如今,通過研究地下生態學過程反映退耕還林工程所帶來的生態效益越來越重要,國內很多學者大多研究了具體指標如土壤養分的變化,而通過研究地下食物鏈消費者中的土壤大型動物群落特征、土壤線蟲結構與退耕還林的響應、以及土壤動物種類、數量、世代演替所起的作用來反映退耕還林工程所帶來的生態效益國內較少報道[20,21]。

2.2在評價方法上,缺乏方法的創新和方法之間的對比

在生態效益的評價方法上,大多采用以經濟學為基礎來評價其產生的生態效益,如滿明俊[35]運用生態經濟學、環境經濟學原理,以效益費用分析法為基礎對陜西省退耕還林所產生的生態效益進行了估算,沒有采用其本身的以生態學為基礎的方法來評價其產生的生態效益,沒有考慮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如建立在生態系統、生態平衡、生態位為基礎的生態學理論的評價方法很少。

3我國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效益評價研究展望

3.1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

建立具有系統性、兼容性、科學性的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效益評價指標體系。首先要考慮退耕區自然生態環境條件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風俗等特殊情況,確定不同評價方面各指標使用的可行性,基于區域或特定的退耕還林區域建立相應的指標體系。評價標準方面,目前確定參照系統和評價標準主要有兩種方法,即將同一生物地理區系內未受干擾或少受干擾的同一生態類型作為參照系,或將被評價系統在較少受到人類干擾條件下的系統狀態作為參照系統和評價標準[36]。由于許多生態系統在破壞前常常缺乏相應的本底環境值監測資料,因此如何通過模擬、試驗等方法尋找到一個適用范圍廣且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已成為今后退耕還林效益評價研究中的一個瓶頸。

3.2加強不同評價方法之間的橫向對比和方法創新

在評價方法中,采用以生態學為基礎的方法來評價其產生的生態效益,建立在生態系統、生態平衡、生態位為基礎的生態學理論的評價方法,并且模糊數學[37]、人工神經網絡、遺傳算法等定量方法都可應用到生態效益評價中以提高評價的精確性和科學性,加強退耕還林生態效益評價與機理研究,強化國家尺度的退耕還林效益評估,為國家制定退耕還林成果鞏固政策提供依據,為應對公眾質疑提供基礎數據。

3.3加強退耕還林效益監測

生態效益范文6

關鍵詞: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策略

中圖分類號:S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6)06-0108-02

1 引言

森林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關系到百姓的生活以及未來經濟社會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實施森林建設是維護社會與自然平衡的重要舉措,通過森林建設,增加森林面積,恢復良好的生態環境。同時,為了發揮生態環境的經濟效益,還要注重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逐步完善,因此,應該對森林的成本進行管理,使得農民能夠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和實惠,從而促進森林生態效益與產業的雙重發展。

2 森林建設的作用以及生態效益補償

2.1 森林建設的作用

森林資源保護是實現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一個重要舉措,國家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目的是把生態環境建設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山區資源優勢,突出生態恢復、產業發展、農民增收,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實現生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農民的耕地面積雖然有所減少,但森林覆蓋率有所增加,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森林建設有效的促進了農業結構的調整,改善了生態環境狀況,也增加了農民的收入,使得農民生產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和提高。同時,隨著森林建設的不斷推進,也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使得群眾能夠更好地領悟到生態文明建設的意義并積極投入到生態文明的建設中來。具體說來,森林建設主要有幾個方面的作用。第一,增加了森林覆蓋率,是實現森林還原目的一個重要途徑。第二,有助于改善氣候。森林面積增加,對調節氣候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第三,帶動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由于農民的耕地減少,很多農民都選擇外出務工,這對于農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著很大的幫助。第四。農業逐步向科技化邁進,通過對農民進行技能培訓,讓他們掌握更先進、更實用的技術,不斷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產量,從而促進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2.2 生態效益補償概念

森林建設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具有很大作用,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又產生了其他問題,比如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就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課題。生態效益補償又被稱作是環境服務支付或生態效益支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是指國家在保留森林面積的基礎上為了充分發揮生態效益而建立的,它主要是由國家投資籌建,然后森林生態效益的經營者需要再向國家交一部分的補償費用的方法來維持生態效益資金循環鏈條,這些資金再反過來對森林進行保護和管理的一種法律機制。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實施,對于我國的森林資源保護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尤其是在森林環境受到破壞比較嚴重的地區,必須要加強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概念的認識,對相應的機制進行完善,從而促進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當前關于森林建設中的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研究還有待提高,我國關于這些機制的研究還比較落后,因此在森林、森林保護以及產業發展的過程中,往往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

2.3 生態效益補償特點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不僅是森林建設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整個人類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的重要任務之一。生態效益補償主要的特點有三個方面。第一,長期性。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各項資金是由國家設定的,專門用于補償政策的實施,沒有明確實施期限,將是一項長期政策。第二,無償性。環境保護事業是人類文明發展中的一項重要項目,是屬于公益事業,公益林產生的生態效益是公共產品,屬于公益事業范疇;財政投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資金屬于支持生態建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公共支出,是無償使用的。第三,惠農性。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屬于深化林業改革的范疇,促進農民增收的措施,對權屬為國有的國家級、省級公益林來說只是管護補助,不存在補償;對權屬為集體和個人的才實施補償。因此,除按規定列支必要的管護費外,補償資金應主要用在林農的身上,盡可能地使林農增收和得到實惠。

3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策略

森林建設是促進生態環境保持平衡的一個重要途徑,當前各地都在積極加強對森林生態環境的保護,森林建設產生生態效益,為了實現生態效益的可持續化,則應不斷完善生態效益補償機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3.1 生態效益補償的基礎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我國的西部地區是森林建設的主要區域,在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建立過程中,應該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生態效益地區轉移支付力度,突出對生態地區的轉移支付,可以設立對重點生態區的專項資金支持模式,使得生態環境惡化地區在進行森林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可以得到足夠的支持。

(2)拓寬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資金籌措渠道。在森林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資金較多,單純地依靠國家的財政撥款不能很好地實現生態環境的建設,因此可以不斷拓展資金渠道,繼續利用國債這一有利的籌資手段,解決資金缺口問題,通過不斷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吸引更多的資金用于森林生態效益的建設與補償工作中,促進生態建設項目的有序推進。

(3)加強生態補償機制的基礎研究工作,開展生態保護立法研究,法律是保障生態環境的一個重要基礎,根據我國的環境污染以及生態情況,應該對不同的地區制定不同的補償標準、方式以及對象,加強產權改革制度的研究,使得民眾能夠提高對森林建設的積極性,并且積極參與到森林建設以及生態保護中來,使得傳統的政府主導型生態治理模式可以逐漸轉變為民間主導型治理模式。

3.2 完善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在加強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完善和健全的過程中,需要從幾個方面著手。第一,建立森林合理分類制度。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實施的前提就是必須根據各個區域的社會經濟實際發展情況,對森林進行合理分類。第二,建立森林資產評估制度。森林的生態效益是客觀存在的,是極具使用價值的,也是社會經濟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因此,應該依據森林資產評估結果來進行補償。第三,建立成本評價分析制度。維護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發展必須要保障正常的生態服務功能,在滿足人類需要的同時,還要維持自身持續發展的能力和狀態。第四,建立分類補償制度。為保障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順利實施,應根據不同的森林生態服務功能,對其影響范圍和作用的大小來對應補償標準。

3.3 生態價值基礎上的補償

在森林建設的過程中,生態效益價值也是影響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的一個重要因素,合理地考慮到生態效益服務價值,可以更好地確定生態效益補償標準。以某地區為例,森林為當地帶來的生態效益服務價值總額為327048137元,當年的森林面積為30738 hm2,則森林的平均生態效益價值為每年每公頃10639元。由于不同地區的森林產生的生態效益服務價值不同,有的地區產生的價值較高,有的地區產生的價值相對較低,因此不同地區的森林所帶來的平均生態效益價值是不同的。一般說來,中西部經營森林所帶來的生態效益比較明顯,但是其平均價值不如東部地區高,這與氣候、地理環境、人為因素等多個方面都有關系。因此,各地在制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的時候也應該要根據當地的生態效益價值進行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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