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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范文1
關鍵詞:醫學院校;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自1999年高校進行擴招以來,高校的辦學規模和招生規模日益擴大,與之而來的是很多高校不得不面臨一個嚴峻的問題。一些學生因來自農村和邊遠貧困地區,家庭無力承擔逐漸高漲的學費以及大學期間的生活費用。國家相繼制訂了資助政策,劃撥專項資金,歷經多年努力,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已覆蓋全國公辦本科、專科和高職,各校的資助名額足以保障所有困難學生受益。面對名目繁多的資助項目,如何確保每筆錢都發到真正困難的學生手中呢。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在入校后,學校也要對困難學生的家庭情況進行核實。但是僅憑借學生戶籍地所開的困難證明,就給其發放助學金,由于開證明并不困難,會出現渾水摸魚的情況。筆者作為醫學院校學生管理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長期從事學生獎助學金管理工作,結合所在學校獎助學金管理及發放辦法的實踐,提出高校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證中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制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原則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為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文件精神,高校在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時,按照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面向全校各年級在校生嚴格甄選認定。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工作制度
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認定工作;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院系領導為組長,院系學生輔導員等擔任成員的認定工作組,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以年級(或專業)為單位,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兼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年級(或專業)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或專業)范圍內公示。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根據各個高校所在省區、城市的不同,都參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認定標準設置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3檔。一般困難指家庭有較少勞動力且符合當地低保標準能基本滿足學生生活需要;困難指家庭有較少勞動力但尚不能滿足學生生活需要;特殊困難指家庭無勞動力可用且不能滿足學生日常生活需要。
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
1.學校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在每學年結束前,向在校學生發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在校學生要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并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
2.每學年開學時,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布置啟動全校認定工作
認定評議小組組織學生填寫《新鄉醫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負責收集《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3.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新鄉醫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根據認定標準,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年級(或專業)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報院系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匯總各院系審核通過的《新鄉醫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院系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院系要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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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浩翰.張力.關于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效認定的再思考[J].廣西教育學院學報2011(2)
[3]何飛.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
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范文2
一 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現狀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總體情況
截至2013年年底的數據統計顯示,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人文藝術系在校學生794人,其中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有214人,比例高達26.95%。其中男生74人,占34.58%;女生140人,占65.42%。其中,一年級學生80人,占困難學生總數的37.38%;二年級學生87人,占困難學生
總數的40.66%;三年級學生47人,占困難學生總數的21.96%;來自農村的有179人,占困難學生總數的83.64%;來自城鎮的有35人,占困難學生總數的16.36%。
項目 分類 人數 比例
年級 大一 80 37.38%
大二 87 40.66%
大三 47 21.96%
性別 男 74 34.58%
女 140 65.42%
生源地 農村 179 83.64%
城鎮 35 16.36%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程序
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及南通航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實施細則,人文藝術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主要程序包括:(1)每學年開學時,系部調整、設立系部認定工作組及班級認定評議小組;(2)系部在全系范圍內公示系部認定工作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
人員名單;(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交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家庭情況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4)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討論確定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在班級內張貼公示;(5)各班級將初步評議結果申報給系部認定工作組,工作組對全部在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復查、核實;(6)根據核實情況,系部認定工作組做出適當的處理和調整,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及檔次在全系范圍內公示;(7)無異議后,系部認定工作組將結果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二 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主要問題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標準缺乏操作性
參照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主要包括一般困難、困難與特別困難三檔,此類標準規定明確、詳細,但系部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缺乏操作性。首先,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來自全國各地,各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家庭人均收入與生活消費水平均不同,存在著學生生源地困難程度標準不一的現象。其次,父母雙亡、單親、突遇變故等家庭類型只能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最后,家庭經濟困難的認定沒有具體量化指標,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中家庭收入與支出數目差異大。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材料缺乏真實性
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高等學校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是系部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主要依據。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各班級收集上來的申請表、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并不能絕對地反映學生的家庭經濟真實情況。首先,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與統一的規范管理,一些地方的相關部門把關不嚴,并不做實際調查、蓋章隨意。其次,在班級申報的過程中,部分學生為了能夠爭取到國家獎助學金、學費減免或困難補助,在填報家庭情況時“鋌而走險”,故意少報虛報、夸大經濟困難程度。最后,生源地相對分散,系部難以準確掌握每一位學生的家庭經濟真實情況。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方式缺乏科學性
為了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公平、公開、公正,各班級一般都會采取家庭收入與消費對比的民主評議認定方式。這種評議方式,一定程度上客觀反映了班級學生的民主意愿,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針對大一年級,由于認定工作集中在每學年第一學期的開始,新生之間還不熟悉,評議小組成員可能會因為不夠了解而做出錯誤判斷。其次,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性格內向、自尊心強等原因,不愿向大家公開自己的家庭情況,這部分學生寧可放棄認定機會。另外,直接否定那些擁有高檔手機、電腦的同學,把他們攔在認定名單之外的做法含有“一刀切”的色彩,那些消費物品有可能是親戚朋友相贈的。
三 完善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具體路徑
1.規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的操作性
首先,系部應制定一個客觀可行的具體量化標準,使認定工作的開展有章可循,主要制定學生生源地情況、學生家庭狀況、學生家庭突況、學生消費水平四個方面的指標。其次,考慮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來自全國各地,學生生源地困難程度標準不一,可以將學生生源地情況單獨作為一個一級指標,并賦予一定權重,由于生源地主要集中于省內,二級指標可分為蘇南、蘇中、蘇北地區,三級指標可分為城鎮、農村、國家貧困縣,具體操作中可根據情況而定。最后,系部應對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中涉及的各項信息,如戶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數、年收入、健康情況以及學生往年受資助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匯總,建立起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信息檔案,進行對比分析,區分不同貧困程度。
2.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材料的真實性
首先,系部應要求學生在辦理高等學校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時,索取負責蓋章部門的聯系電話及經辦人員的簽名,以增強證明材料的可信度。而且根據提供的聯絡方式,系部認定工作組人員可以與生源地的政府或民政部門取得聯系,對學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做出調查、核實。其次,系部應建立嚴格的懲罰機制,系部認定工作組人員對于各班級上交的材料內容進行抽查、核查,加大弄虛作假的懲罰力度,對于故意少報虛報、夸大經濟困難程度的學生給予嚴肅處理,將其不誠信行為記錄在其個人檔案中,取消其獲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資格及獎助學金。最后,系部應設立專門的監督舉報渠道,通過系部、班級、宿舍樓的公告欄還有網絡等方式 認真做好公示,接受廣大學生的監督舉報。
3.增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方式的科學性
首先,系部應廣泛宣傳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目的與意義,充分調動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成員的積極性,做到權責明確,民主、公正地開展評議工作。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成員的學生代表數確保不少于班級總人數的10%,不能完全由班級的班干部或集中一兩個宿舍成員組成,覆蓋面要盡量廣。其次,在日常的思想政治管理教育過程中,系部應考慮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富有特色的勵志、感恩、誠信等主題教育活動,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及價值觀,學會在逆境中自立、自強、自奮,鼓勵他們敞開心扉真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要求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加強保密措施。最后,系部應建立動態跟蹤機制,跟蹤與監管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整個學年的綜合表現,建立動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彈性地調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員與檔次。對于有吸煙、曠課等不良生活習慣的學生加強教育,對于屢教不改的學生應取消其繼續享受獎助學金資格,甚至追回已發出的款項。
參考文獻
[1]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
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范文3
關鍵詞: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認定工作規范化 資助體系
隨著高等教育收費改革、高校擴招、物價上漲和經濟不穩定等因素的影響,我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問題日益突出。首先體現在困難學生基數大。以東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以下簡稱信息學院)2011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例,信息學院2011級共有本科生750人,其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有245人,占總人數的32.67%,比2010級增長近4個百分點,其殊困難有60人,占貧困生人數的24.49%,占總人數的8.05%。在貧困生基數增大的同時,貧困生家庭情況也愈加復雜,普遍存在以下幾種情況:父母去世、沒有經濟來源或無其他親屬給予經常性經費資助的孤兒;單親家庭且家長失去生產或者生活能力的學生;父母都已經高齡、身體有殘疾(有市、縣民政部門頒發的殘疾證)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子女;城市中父母一方或雙方失業且已經民政部門認定(憑市、縣民政部門相應證明文件)或者是學生家庭純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并且需要領取最低生活保證金的家庭;有兄弟姐妹,并且在其中同時有兩人以上就讀于大中專院校;學生或學生家庭成員突發變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1]。目前,切實地解決貧困大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學習等問題,已經成為保證學生特殊群體穩定的重要工作。近年來,中央和各級政府一直十分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對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和幅度逐漸增大。資助工作最重要的環節是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認定工作是困難學生資助的基礎和依據。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內涵、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為了妥善解決高校貧困生問題,我國建立了以“獎、貸、勤、補、減”為主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以便緩解貧困生供需之間的矛盾。2010年國家進一步大幅上調了對高校貧困生的獎助力度,社會和個人對貧困生的資助種類和金額也有所提高[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擁有了更多接受資助的資源和渠道,這有效保障了他們不會因為經濟困難等原因放棄學業,但是在客觀上卻增加了貧困生認定工作的難度。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指以一定的依據和方法,對在校大學生家庭經濟條件所做的評價,它是高校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的前提和基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問題既是經濟發展不平衡和資助資源稀缺事實的衍生,也是完善評定系統尚未建立的必然產物。
目前大多數高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工作流程大致分為以下四步:第一步: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出示相關證明材料(《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調查表》和《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第二步:以專業或班級為單位,審閱材料并進行民主評議;第三步:組建評議小組,由小組成員審核材料并給出推薦意見;第四步:學校學生資助部門審批。
雖然高校貧困生的認定工作比較周全,層次分明,既有基層民主評議又有上級部門監督審查,但是經過實踐不難發現,現行的認定工作仍然存在很多問題。
(一)高校對貧困生認定工作宣傳的力度不夠。
在進行高校貧困生認定工作之前,應當對學校貧困生認定工作的整體安排、被學校認定為貧困生之后應盡哪些義務并享有哪些權力和獲得資助的種類等相關政策對全體學生進行宣傳。目前出現的情況是:很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只知道填表、寫貧困材料,但是對于自己作為一名貧困生究竟享有哪些資助,對學習成績有什么要求等一無所知。很多家庭經濟條件稍好的學生對于貧困生的認定工作不關心、不知道,但當貧困生受到資助,尤其是物質上的資助時,有意見有看法。還有些學生家里很貧困,但是不懂得也不清楚如何申請貧困生認定。
(二)生源地民政部門審核不夠嚴格。
由于大學生的生源地分布比較分散,高校不可能對每一位申請貧困資助的學生都進行實地調查認定,無法準確掌握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因此由學生本人所填寫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調查表》便成為高校判斷其是否貧困的重要依據?!陡叩葘W校學生及家庭調查表》需要學生生源地所在政府的民政部門對其填寫的內容真實性進行核實,若無出入,便蓋章以示證明。通過實踐不難發現,學生想要獲得此類貧困證明非常容易。究其原因:第一,提供生源地貧困證明沒有具體的名額限制,也缺乏有效監督,對當地民政部門不構成任何不利影響;第二,基層的民政部門出于保護本地生源在校享受國家資助,存在一定“假貧困證明”[3]。以上問題使得一些“虛假貧困生”成為高校資助的對象,不僅使得高校貧困生的數量虛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真正貧困的大學生的受資助情況,同時也為之后各類助學金和資助金的公正評定帶來了困難。
(三)基層民主評議的方式存在缺陷。
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范文4
此次調研旨在了解當地大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從而進一步反映出當地經濟狀況的發展,在此次社會實踐調查當中,本人采訪了相關單位部門以及主要的采訪對象——當地的大學生。此次調查歷時3天(網上調查除外),從8月22日到8月24日,喜逢盛夏,欽城小鎮夏意正濃,卻未減本人此次調查實踐活動的熱情與興致。原本計劃采訪欽州市各個縣區教育局的,但由于有些部門路途遙遠,以及人力、物力有限,加之電話又聯系不上,因而在數據方面科學性不是很高,但仍不失為一種了解大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手段與方法,本次活動當中采用了直接面對面訪談,調查表抽樣調查、網上隨機抽樣調查等多方面的方法,以盡可能做到公正、嚴謹與科學并存。此次調查表明:當地大學生家庭經濟負擔總體上講是良好的,但仍存在少數學生需要國家的大力幫助。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社會進步,體現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上。特別是最近幾年,我國政府在教育事業這塊更是加大了投資力度,諸如生源地貸款、高校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等各種各樣的政策陸續出臺,使廣大學子圓了大學夢。在此種情況下,為了響應國家的號召,遂開展了題為“關于欽州市大學生家庭經濟負擔調查”的報告活動。此次活動,本人把地點放在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生我養我的地方——這個邊陲小城市上。廣西,西部大開發戰略中舉足輕重的省區,但也因為是處于西部落后地區,國家的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到實施總是最后在這里。比如生源地貸款,也是先在別的地方試驗之后才在這幾年里搬到廣西來。這也是國家的一貫政策,在此本人也不便多加評論。
再談及調查地點之前,我們不得不提及一下欽州市的地理環境。欽州市位于北部灣海面不遠處,擁有欽州港這一大港,與防城港、北海港成三角形圍繞著首府南寧,應該說區位地理優勢是十分明顯的,但為何至今仍是一個落后的小城市?也許我們可以從教育這個層面去了解。欽州市所管轄的地區內唯有一所二本的學院,而且就區內排名來看也是差強人意的。可以說市里就教育這一塊辦得還不夠好,還未能引進更強大的師資力量,從而培養出屬于我們欽州人自己的人才。當今社會,科技是第一生產力,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乃至真理,但“生產”科技的主體卻是人才,而并非是技術本身。沒有足夠的人才作為基礎,就算是引進更多的資金也未必是件好事。適逢其會,在欽州市欽南區大番坡鎮至欽州港沿海一帶,據說有天津的投資開發商來此投資,準備打造一個全新的濱海新城。但外來的始終是外來的,其主要的目的還是利益至上,在打造濱海新城項目上不會更多地考慮當地老百姓的利益,這也許就是引進“外資”的弊病吧。
在調查之前,本人猜想:欽州市大學生家庭經濟負擔總體情況應該是不錯的,縱使有極其貧苦的也是有數的幾個。為何會作出如此猜測,歸其原因,在前面也有提及。在地理位置上可以說欽州市依山傍水。俗話說的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欽州也的確是這樣的一個城市。在海,養起了魚蝦、蠔柱(一種水產養殖,蠔,就是牡蠣);在山,種起了甘蔗荔枝。這可不比百色河池那邊滿山的石頭,可以說欽州人是比較富裕的。而且能上完高中讀大學的人,家里特別貧困的不多才是。但預測與調查的結果還是有些出入的。
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范文5
1、助學金分配要全面考慮受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情況。
2、在填寫申請表的同時寫申請書,寫明家庭貧困家庭原因,如何克服困難求學的經歷以及如實寫明受到各種資助的狀況。
3、申請國家助學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同學要分別填寫《助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助學獎學金申請表》和《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4、所有獲得助學金的學生的名單都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申請所需材料:
1、申請助學金的同學必須提供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或者家庭經濟情況證明。
2、大學助學金申請表。
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范文6
【關鍵詞】 高校;大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對策
一、我國高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現狀及不足之處
目前,我國高校已經建立了多元化的資助體系,建立健全了以“獎、貸、助、補、減”為主以及“綠色通道”等為內容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體系。在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給高校的資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實踐過程中也逐漸顯示出一些缺陷。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也日益增多,高校的資助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壓力。現行資助體系在實踐中也暴露出很多問題。如:資金來源渠道狹窄;資助體系分散,資金分配不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困難;忽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心理資助等。
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是高校資助工作的關鍵環節
隨著社會總體消費水平的提高,家庭經濟困難標準也在發生變化,個人信息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在高校貧困生的資助工作中,最為關鍵的就是資助對象的確定和資助對象貧困等級的確定。[1]目前,我國高校并沒有形成一套科學的、合理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還存在不確定性、主觀性和隨意性,各高校對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掌握僅僅依賴于入學時學生遞交的《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學生生源地貧困證明或學生個人的貧困申請,建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檔案也僅僅停留在開學之時填寫的幾張表格的基礎之上,沒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的跟蹤調查、檔案的完善與更新以及監控的管理,對于受資助學生的違規懲罰和動態管理監控制度也不完善。由于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中的各個環節上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使得有“天上掉餡餅,不拿白不拿”思想的學生有機可乘,再加上社會監控不力,學生可以通過家庭和社會關系得到民政局的《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此表是目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唯一可信賴的依據,無形中增加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難度。相反,由于現實的各種原因導致學生未能出具《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的學生,無論家庭經濟狀況如何困難,也得不到國家的任何形式資助。原來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體系缺乏科學性、針對性與可操作性。極易造成國家對高校資助的有限資源在分配上的不合理,容易引起學生和家長的不滿,同時也會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造成心理傷害,因經濟貧困而引發的心理貧困。如不及時糾正這種現象,還會導致部分學生及家長對資助政策和措施喪失信心,產生一些偏激的言行,甚至會引起社會的動蕩。
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對策
高校應在原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踐的基礎上,結合高校資助工作的現狀,對傳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機制的方式和方法,進行全面的、科學的優化,從而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體系。[2]
1、成立機構,明確責任
首先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領導工作組。由二級學院院黨委副書記擔任組長、院分團委書記和全體輔導員組成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監督和審核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管理和資助辦法,建立家庭經濟困學生檔案。做好資助經費的統籌和分配,對各班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名單與申請進行審核、認定,并及時將評審結果上報學校資助中心領導進行審定,認真收集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及資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其次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認定評議小組成員是以同年級同專業為單位,成立以輔導員任組長,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人數不少于班級總人數的10%,兼顧有黨員與非黨員、學生干部與非學生干部、少數民族與漢族、城鎮與農村、東部與西部地區的學生。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必須在高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的時間不少于一周,并設立公示舉報電話及信箱,主動接受廣大師生及學校的監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民主評議工作。班級評議認定工作小組由各班資助委員具體組織負責傳達學校有關資助工作的精神,以嚴肅的態度,嚴謹的工作方法把握國家資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對申請資助的學生進行初步的審核,統一召開民主評議會議,及時向學校學生資助中心提供民主評議會議的結果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整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個人材料。
再次要上榜公示,公開透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被確定后,為了使該項工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進行為期一周的張榜公示,并設立公示舉報電話及信箱,主動接受廣大師生及社會的監督;同時,由各班資助委員負責組織各班學生進行討論,征求學生意見。
2、建立和完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體系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體系構建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合理的、科學的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其所在地的貧困狀況與貧困程度,確定該生是否屬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范圍。其具體指標設計如下:
家庭經濟狀況,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和月支出,父母離異導致家庭經濟收入明顯下降的,或者其它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家庭成員身體狀況,是指家庭成員勞動力情況、家庭健康情況、家庭有勞動能力與無勞動能力之比,喪失勞動力的家庭成員及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員應出具醫院的證明。
家庭突發狀況,是指家庭所在地(城市/農村)有無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及家庭有無遭受重大變故的(一年內)。
學生個人綜合狀況,是對學習態度、學生經濟狀況、消費情況、日常表現四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學習態度10分、學生經濟狀況55分、消費情況25分和日常表現10分。其一,“學習態度”一項側重于學習上的努力程度,要求勤奮學習,積極上進。目標明確、學習刻苦得8-10分,態度端正、學習認真得5-7分,目標不明確、態度不端正,掛科2門及以上的得0-4分。其二,“經濟狀況”一項側重于本年度學生的家庭經濟現狀,要求家庭經濟困難。符合特困條件的得50-55分,符合一般困難條件的得36-49分,其他情況得0-35分。其三,“消費情況”一項側重于本年度學生在校期間的衣食住用行的花費,要求生活節儉,無鋪張浪費行為。日均開支為主要指標,同時,綜合參照手機的檔次及話費支出(學生干部因工作需要,需區別對待)、上網費用支出、化妝品支出和電子產品的檔次、吃穿等用度指標在分數段內評分。非常節儉的得20-25分、一般節儉的得16-19分,不夠節儉的得0-15分。入學一年內購買電腦者不得認定為貧困生。其四,“日常表現”一項側重于學生在校期間德育表現,要求遵守校紀校規,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義務勞動和集體活動。表現優秀的得8-10分,表現良好的得5-7分,其他得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