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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考試范文1
1.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2.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危(生經存)建道金礦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持《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后,方可銷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后 3 日 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二十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憑《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可以銷售本企業生產的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種、產量。
第二十一條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申請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購買申請?!?/p>
第二十三條 銷售、購買民用爆炸物品,應當通過銀行賬戶進行交易,不得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交易。
4.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B 選項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C 選項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D 選項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5.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l)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含 30 人)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含 100 人)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 1 億元以上(含 1 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含 10 人)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含 50 人)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含 5000 萬元)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含 10 人)5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上(含 1000 萬元)5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下直 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上可知,題干中的案例屬于較大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第九條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事故的,縣級、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在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逐級上報的同時,應當在 1 小時內先用電話快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
安全監察機構,隨后補報文字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用電話報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又根據第七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事故發生單位的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同時書面通知同級公安機關、勞動保障部門、工會、人民檢察院和有
關部門:
(一)一般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逐級上報至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三)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前款規定的逐級上報,每一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 2 小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6.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三條: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 7 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7.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32 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12 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16 學時。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24 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72 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 20 學時。
8.例題】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狀況和事故隱患工作時,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
A.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立即處理,同時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檢查處理及報告情況如實記錄在案
B.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立即報告本公司有關負責人,同時向主管的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報告情況如實記錄在案
C.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立即向本公司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
D.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立即處理,并向本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立即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在案。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依照前款規定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9.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10.本題考查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的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九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吊銷其相應資質。
11.《消防法》第三十九條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一)大型核設施、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
(三)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四)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
(五)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第六條 申請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固定資產不少于八百萬元;
(二)工作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檔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設施、設備、軟件等技術支撐條件滿足工作需求;
(三)承擔礦山、金屬冶煉、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煙花爆竹等業務范圍安全評價的機構,其專職安全評價師不低于本辦法規定的配備標準(附件1);
(四)承擔單一業務范圍的安全評價機構,其專職安全評價師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個行業(領域),按照專業配備標準至少增加五名專職安全評價師;專職安全評價師中,一級安全評價師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級和二級安全評價師的總數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評價過程控制體系;
(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擔安全評價的法律責任、義務、權利和風險的承諾書;
(七)配備專職技術負責人和過程控制負責人;專職技術負責人具有一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并具有與所開展業務相匹配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本行業領域工作八年以上;專職過程控制負責人具有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
第七條 申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固定資產不少于一千萬元;
(二)工作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與從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環境,檢測檢驗設施、設備原值不少于八百萬元;
(三)承擔單一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其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個行業(領域),至少增加五名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中,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級技術職稱人員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法規考試范文2
關鍵詞:教學改革;建設法規;執業資格;工程管理專業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52909(2015)05007504
2014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整理并公布了近兩年各地本科就業率較低的專業,其中工程管理專業為河北省和安徽省本科就業率較低的專業[1]。作為省屬地方高校,
南通大學于2001年開始招收工程管理本科生,主要培養面向建筑企業工程一線的技術和管理人員。當前
工程管理專業就業率降低,除了與當前中國經濟增速放緩、房地產業不景氣和開設該專業的高校眾多等大背景有關之外,還與高校的人才培養體制有關。社會衡量高校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養質量高低的重要尺度是畢業生的執業能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專業評估委員會章程(2009年修訂)中明確其評估的目的是使該專業畢業生符合未來國家規定的申請參加相關專業國家注冊執業資格考試的教育標準要求。因此,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尤其是核心課程的教學改革,應與執業資格制度掛鉤,著力培養學生的執業能力。
建設法規是絕大多數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的必考科目之一,也是工程管理專業的核心課程。文章以選取建設法規課程為研究對象,面向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從教學大綱的修訂、教學內容的優化、教學方法的創新、考核評價的改革等方面開展教學研究,旨在提高課程教學質量,使學生具備
較強的法律意識,掌握建設法規、法律的主要內容,并學以致用。
一、建設法規課程教學大綱的修訂
工程管理專業畢業生在其職業生涯中可能面臨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
咨詢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等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而對南通大學歷屆畢業生的調研結果表明:大多數畢業生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管理和造價管理等工作,與其相關的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主要涉及關于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三類,因而文中的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具體指以上三類。
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根據其考試類型不同,其考試大綱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內容也稍有區別,但絕大數內容有交叉和相同之處,主要有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詳見表1??荚嚧缶V是針對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的基本要求,是考試命題和復習備考的依據。課程教學大綱則是指導教學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人才培養方案的具體落實。為了使建設法規課程教學與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接軌,有必要根據相關執業資格考試大綱重新修訂建設法規課程教學大綱,既要避免相關課程內容之間的重復,
使教學活動達到本科學歷教育的要求,又要培養學生的執業能力。工程管理專業課程體系應覆蓋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中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規相關考點,對于類同的考點所對應的知識點在教學要求和課時分配時要有所側重,且應主要放在建設法規課程中講授。與此同時,建設法規課程教學大綱中的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也應根據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予以全面改革。
二、建設法規課程教學內容的優化
建設法規課程教學內容改革要著眼于基礎理論知識的應用和執業能力的培養,及時更新、優化,減少與相關課程教學內容的重復,提高教學效率。
根據表1中的類同考點,通過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和考試大綱等資料[2-6]的具體內容,進一步分析考點之間的內在關系,然后進行整合。查詢建筑法的具體內容得知第二章為建筑許可,該章節與建造師考試大綱中的施工許可法律制度所含的內容大致相同,而建筑法中的其它幾章則涉及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建筑工程監理、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這其中除了建筑工程監理這一章,其它則與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所含內容大致相同。雖然建筑法是建筑行業的大法,其法律效力較高,但與上述專門法律和法規相比,其所含內容不夠詳盡,教學時應以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為主。此外,通過對比發現,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合同法分則中的建設工程合同分別與建造師考試大綱中的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建設工程質量法律制度、建設工程合同制度大致相同。綜上所述,建造師等三大類執業資格考試涉及法律法規的共同考點有施工許可法律制度、建設工程合同制度、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如表2所示。
法規考試范文3
【關鍵詞】城市 新區規矩 發展思考 建議措施
城市新區的規劃發展關系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所以為了更好更快的發展經濟,我們需要針對現階段城市規劃發展的優缺點進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措施,使得我國城市新區發展擁有更強的創新力,更先進的發展資源,以此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和進步。
1城市新區現狀分析及城市新區發展意義
1.1城市新區現狀較為落后
我國城市新區雖然發展較快,但由于起步較晚,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諸多困境。首先我國城市新區規劃歷史較短,各方面積累經驗較少,發展缺乏科學性,容易盲目投入資本,收獲成果較小。其次城市新區缺乏科學規劃建設和管理,由于處于探索階段,城市新區建設較為緩慢且出現由于資源配置不當和缺乏市場需求調查導致的資源浪費現象。更值得反思的是,城市新區應注重創新發展,研發多種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而我國城市新區現狀卻是發展思路比較單一,缺乏創新意識,如果不及時進行改革,長此以往將阻礙城市新區的經濟發展。
1.2創新城市新區規劃發展的意義
第一,從全球的經濟角度來看,國力的競爭也就是經濟的競爭,而現階段經濟的發展直接與城市新區發展相聯系,只有更好的將城市新區發展與經濟聯系在一起,才能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才能增強國際競爭力,提高我國的國際地位。第二,一個民族的進步在于其創新力,就城市新區發展來說,我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因響應國家的號召,出現了“開發區熱”現象,但也因缺乏創新意識,生產不出獨具特色的產品,使得不僅沒有推進城市新區發展,反而造成了許多經濟問題。所以,創新城市新區規劃的意義在于探索創新途徑和方法,引導各個城市新區健康合理的發展。我們應首先考慮科技成果的質量再考慮發展速度的問題,也就是在“更好”的前提下在做到“更快”發展。
2各個階段我國城市新區規劃發展策略
2.1加大從工業園區到城市新區的轉型
早期的工業園區在經歷了較快發展后,逐漸趨于發展下降階段,原有的發展戰略已經不能使城市新區得到長足的發展,所以必須采取可持續發展戰略。早期規劃工業園區到新城區的轉型才能使得城市新區得到持久穩定的發展,創新發展戰略的實施有利于城市新區擺脫過于單一的發展方式,使得城市新區有了更好的發展環境,從另一方面來說工業園區也在促進了新城區的良好發展。
2.2加強城市新區規劃理念的創新
實現新區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利用創新規劃理念的優勢,大力發展與城市新區發展相適應的領域,注重產業結構得到合理調整,充分發揮地區和資本優勢。城市新區在產業園區轉型的基礎上要繼承規劃理念第一的原則,繼承其優勢彌補其缺陷,致力于規劃理念的創新,也要汲取高新工業園區逐漸落后的經驗,為城市新區不斷注入新鮮血液,使得其取得新的科技高度。在城市新區發展地域方面,需要創新思路,從我國東南沿海地區逐漸向中部延伸,以起到以東部帶動中西部發展的效果。此外再具體方面需要創新管理制度,針對落后思想的阻礙問題,政府應該培養相關人才,可以指配相關工作人員專門開展新區發展工作。
2.3科學規劃城市新區發展道路
城市新區主要分布于主城區的郊區,所以城市新區的規劃需要綜合考慮主城區的一些要求,如戰略規劃目標、城市環境、城市歷史背景、自然地理條件、城市布局、經濟發展狀況等等。為了避免像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開發區熱”那樣的問題,城市新區的規劃發展必須更加科學嚴謹。科學的城市新區規劃有利于分擔城市壓力,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質量,也有利于改善城市環境,促進城市經濟發展,在此之前需要我們的城市規劃者統籌規劃,借鑒國內外城市規劃案例,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2.4城市新區規劃需要考慮生態問題
近年來城市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破壞了生態環境,大量耕地的占用,工業生產造成的土地水源的污染尤為嚴重,所以城市新區的發展要在保證生態環境不受破壞的前提條件下進行。對于現在的科技來說解決這一問題的難度仍然較大。這就要求我們的發展不能過快,不能讓城市的發展以生態作為代價,所以我們提出可持續發展戰略,分步實施城市新區建設工作,先建立試驗點,經過觀察及時發現問題和不足,逐漸改善規劃,為后續建設提供寶貴經驗。城市新區的建設要遵從其宗旨,不能為了城區的高效發展從而犧牲新區的環境,這方面主要指產業轉移,我們的發展不應該再是風險轉移,而是逐漸移除風險??傊覀冊诮ㄔO城市的過程中要著重考慮環境問題,高效合理的發展城市經濟。
城市新區發展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關鍵,我們應在創新城市發展規劃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城市新區,也要摒棄傳統的城市發展觀念,創設完整的新型城市體系,從而實現從生產到消費各個階段的合理協調。綜合社會各個階段因素,彌補產業園區單一性的缺點,創設從就業、消費、服務等多方面完善的城市體系。作為城市新區要在開始階段就規劃好城市發展道路,合理的規劃是城市新區發展的保障,再次我們需要強調的是,為了長足的保證城市新區的發展優勢,需要加大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于改善生活環境的投入力度,充分吸引人才,為新區發展提供人才保障。隨著城市新區的不斷完善發展,我們的管理也需要進一步跟進,有效的管理模式能起到規范各行各業行為的作用,因此,在城市新區發展的工程中,需要我們不斷改革管理制度,與時俱進,積極采取現代先進管理模式,為城市新區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參考文獻:
[1]劉.濱海城市新區規劃策略研究[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3,(21).
法規考試范文4
第一條為了提高海船船員素質,保障海上人命和財產安全,保護海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以及我國締結或者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為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以下簡稱適任證書)而進行的考試以及適任證書、適任證書特免證明和外國適任證書承認簽證的簽發與管理。
第三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工作。
國家海事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對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工作進行統一管理。
國家海事管理機構所屬的各級海事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確定的職責范圍具體負責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工作。
第四條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
第二章 適任證書
第一節適任證書基本信息
第五條適任證書包含以下基本內容:
(一)持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持證人簽名及照片;
(二)證書等級、編號;
(三)有關國際公約的適用條款;
(四)持證人適任的航區、職務、職能;
(五)持證人適任的船舶種類、主推進動力裝置、特殊設備操作等項目;
(六)發證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七)簽發機關名稱和簽發官員署名;
(八)規定需要載明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持證人適任的航區分為無限航區和沿海航區,但無線電操作人員適任的航區分為A1、A2、A3和A4海區。
第七條適任證書等級分為:
(一)船長、駕駛員、輪機長和輪機員適任證書等級分為:
1 無限航區適任證書分為二個等級:
(1)一等適任證書:適用于3000總噸及以上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適任證書:適用于500總噸及以上至3000總噸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
2 沿海航區適任證書分為三個等級:
(1)一等適任證書:適用于3000總噸及以上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適任證書:適用于500總噸及以上至3000總噸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
(3)三等適任證書:適用于未滿500總噸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的船舶。
(二)高級值班水手、高級值班機工適任證書適用于500總噸及以上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三)值班水手、值班機工適任證書等級分為:
1 無限航區適任證書適用于500總噸及以上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 沿海航區適任證書分為二個等級:
(1)一等適任證書:適用于500總噸及以上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適任證書:適用于未滿500總噸或者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的船舶。
(四)電子電氣員和電子技工適任證書適用于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在拖輪上任職的船長和甲板部船員所持適任證書等級與該拖輪的主推進動力裝置功率的等級相對應。
第八條船員職務根據服務部門分為:
(一)船長;
(二)甲板部船員:大副、二副、三副、高級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統稱為駕駛員;
(三)輪機部船員: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電子電氣員、高級值班機工、值班機工、電子技工,其中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統稱為輪機員;
(四)無線電操作人員:一級無線電電子員、二級無線電電子員、通用操作員、限用操作員。
第九條船員職能根據分工分為:
(一)航行;
(二)貨物操作和積載;
(三)船舶作業和人員管理;
(四)輪機工程;
(五)電氣、電子和控制工程;
(六)維護和修理;
(七)無線電通信。
船員職能根據技術要求分為:
(一)管理級;
(二)操作級;
(三)支持級。
第十條適任證書持有人應當在適任證書適用范圍內擔任職務或者擔任低于適任證書適用范圍的職務。但擔任值班水手職務的船員必須持有值班水手或者高級值班水手適任證書,擔任值班機工職務的船員必須持有值班機工或者高級值班機工適任證書。
第二節適任證書的簽發
第十一條取得適任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有效的船員服務簿;
(二)符合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規定的海船船員任職崗位健康標準;
(三)完成本規則附件規定的適任培訓:
(四)具備本規則附件規定的海上任職資歷,并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五)通過相應的適任考試。
擬在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類型船舶上任職的船員,還應當具備本章第三節規定的培訓、資歷等特殊要求。
第十二條申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海船船員適任證書申請表;
(二)船員服務簿;
(三)海船船員健康證書;
(四)身份證件;
(五)符合海事管理機構要求的照片;
(六)崗位適任培訓證明或者航海教育畢業證書;
(七)船上見習記錄簿;
(八)現持有的適任證書;
(九)專業技能適任培訓合格證;
(十)適任考試的合格證明。
持有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申請二副、二管輪適任證書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機構提交本條第一款第(六)、(七)、(九)、(十)項規定的材料;
按照本規則規定免于船上見習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機構提交本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材料;
初次申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機構提交本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材料。
按照第二十條規定擬在特殊類型船舶上任職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特殊培訓合格證。
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的,還應當提交經過相應知識更新的材料,但按照第十五條規定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條第一款(六)、(七)、(九)、(十)項規定的材料,按照第十六條規定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條第一款(六)、(九)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三條海事管理機構對于發證申請,經審核符合本規則規定條件的,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的要求簽發相應的適任證書。
第十四條適任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過持證人65周歲生日。
第十五條持有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者在證書有效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并經過與其職務相適應的知識更新培訓,可以在適任證書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向有相應管理權限的海事管理機構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
(一)從申請之日起向前計算5年內具有與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范圍相應的不
少于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二)從申請之日起向前計算6個月內具有與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范圍相應的累計不少于3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第十六條未滿足本規則第十五條規定的船長和高級船員,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未滿足第十五條(一)、(二)項規定,或者適任證書過期5年以內的,應當參加模擬器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并通過相應的抽查項目的評估;
(二)適任證書過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應當參加模擬器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并通過相應的抽查科目的理論考試和項目的評估;
(三)適任證書過期10年及以上的,應當參加模擬器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通過相應的抽查科目的理論考試和項目的評估,并在適任證書記載的相應航區、等級范圍內按照《船上見習記錄簿》規定完成不少于3個月的船上見習。
第十七條適任證書損壞或者遺失時,持證人除應當向原證書簽發的海事管理機構提交補發申請及本規則第十二條第(一)、(四)、(五)項要求的材料外,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適任證書損壞的,應當繳回被損壞的證書原件;
(二)適任證書遺失的,應當在發行范圍覆蓋全國的報紙上登載適任證書遺失公告,或者提交原證書簽發海事管理機構所在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登載適任證書遺失公告的,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后方可申請。
補發的適任證書的有效期截止日期與原適任證書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第十八條因違反海事行政管理規定被吊銷適任證書者,自證書被吊銷之日起2年后,通過低一職務的適任考試,可以按照本規則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應材料,向原簽發適任證書的海事管理機構申請低一職務的適任證書。
海事管理機構對通過適任考試,且安全記錄良好的,應當簽發其相應的適任證書。
第十九條曾在內河船舶、海洋漁業船舶或者軍事船舶上任職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的規定申請相應的適任證書:
(一)擬申請證書的等級和職務不高于其在內河船舶、海洋漁業船舶或者軍事船舶上相應的證書等級和職務,其中可以申請的職務最高為大副或者大管輪;
(二)在內河船舶、海洋漁業船舶或者軍事船舶上的水上服務資歷能夠與本規則規定的海上服務資歷相適應,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三)參加相應的崗位適任培訓,并通過與申請職務相應的理論考試和評估。
第三節特殊類型船舶船員的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擬在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類型船舶上任職的,還應當完成相應的特殊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
第二十一條在兩港間航程50海里及以上的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應當持有適用于相應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或者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適任證書。
第二十二條申請適用于兩港間航程50海里及以上客船駕駛員、船長適任證書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適用于客船三副適任證書者,應當在其他種類的3000總噸及以上海船上擔任三副滿12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見習三副3個月;或者通過三副適任考試,在客船上完成18個月的船上見習,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二)申請適用于客船二副適任證書者,應當在其他種類的3000總噸及以上海船上擔任二副滿12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見副3個月;或者持有客船三副適任證書并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海船上擔任三副不少于18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其中曾經擔任客船三副至少6個月。
(三)申請適用于客船大副適任證書者,應當在其他種類的3000總噸及以上海船上擔任大副滿24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見副3個月;或者持有客船二副適任證書并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海船上擔任二副不少于12個月,其中曾經擔任客船二副至少6個月,通過大副考試,至少在客船上任見副3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四)申請適用于客船船長適任證書者,應當在其他種類的3000總噸及以上海船上擔任船長滿24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見習船長3個月;或者持有客船大副適任證書并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海船上擔任大副不少于18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其中曾經擔任客船大副至少6個月,通過船長考試,且至少在客船上任見習船長3個月。
第二十三條初次申請適用于兩港間航程50海里及以上客船輪機長、輪機員適任證書者,應當在其他種類的3000千瓦及以上海船上擔任相應職務滿12個月,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并在客船上任相應見習職務3個月。
通過三管輪適任考試者,在客船上完成規定的18個月船上見習,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可以申請適用于客船的三管輪適任證書。
第三章 適任考試
第二十四條海船船員的適任考試包括理論考試和評估。
理論考試以理論知識為主要考試內容,重點對海船船員專業知識的掌握和理解程度進行測試。
評估通過對相應船舶、模擬器或者其他設備的操作,國際通用語言聽力測驗與口試等方式,重點對海船船員專業知識綜合運用、操作及應急等能力進行技能測評。
第二十五條適任考試科目、大綱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統一制定并公布。相關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制定并公布適任考試具體計劃,明確適任考試的時間、地點、申請程序等相關信息。
第二十六條申請參加適任考試的,應當按照公布的申請程序向有相應權限的海事管理機構提供下列信息:
(一)身份證件;
(二)所申請考試的適任證書航區、等級、職務;
(三)符合海事管理機構要求的照片。
第二十七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于適任考試開始5日前向申請人發放準考證,并告知申請人查詢適任考試成績的途徑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適任考試有科目或者項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適任考試準考證簽發之日起3年內申請5次補考。逾期不能通過全部適任考試的,所有適任考試成績失效。
第二十九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在考試結束后30日內公布成績。適任考試成績自全部理論考試和評估成績均合格之日起5年內有效。
第四章 特免證明
第三十條中國籍船舶在境外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導致持證船員不能履行職務的特殊情況,無法滿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要求,需要由本船下一級船員臨時擔任上一級職務時,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簽發特免證明。
第三十一條申請船長、駕駛員、輪機長、輪機員特免證明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船長、輪機長特免證明的,應當持有大副或者大管輪適任證書并在自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具有不少于12
個月的不低于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船舶、航區、職務的任職資歷,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且船長、輪機長不能履行職務的情況是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
(二)申請大副、大管輪特免證明的,應當持有二副、二管輪適任證書,并在自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具有不少于12個月的不低于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船舶、航區、職務的任職資歷,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三)申請二副、二管輪特免證明的,應當持有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并在自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具有不少于12個月的不低于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船舶、航區、職務的任職資歷,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四)申請三副、三管輪特免證明的,應當持有高級值班水手、值班水手或者高級值班機工、值班機工適任證書,并在自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具有不少于12個月的不低于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船舶、航區、職務的任職資歷,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船員以外的其他船員,不予簽發特免證明。
第三十二條申請特免證明的,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提交包含下列內容的申請報告:
(一)申請理由;
(二)船舶名稱、航行區域、停泊港口;
(三)擬申請簽發對象的資歷情況;
(四)相關證明材料。
第三十三條受理申請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3日內核實有關情況并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批準,對符合第三十一條規定條件的,國家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簽發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的特免證明,但船長或者輪機長特免證明的有效期不超過3個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告知申請人不予簽發的決定及理由。
第三十四條一艘船舶上同時持特免證明的船長和高級船員總共不得超過3名。
第三十五條當事船舶抵達中國第一個港口后,特免證明自動失效。失效的特免證明應當及時繳回原簽發的海事管理機構。
第五章 承認簽證
第三十六條持有經修正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以下簡稱STCW公約)締約國簽發的外國適任證書的船員在中國籍船舶上任職的,應當取得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外國適任證書的承認簽證。
第三十七條申請承認簽證的,應當向國家海事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所屬締約國簽發的適任證書原件;
(二)表明申請人符合STCW公約和所屬締約國有關船員管理規定的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的海船船員身份證件。
第三十八條國家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按照STCW公約和本規則規定的標準、條件等內容,對申請承認簽證船員所屬締約國的有關船員管理制度從下列方面進行評價:
(一)有關船員適任培訓、考試及發證制度是否符合STCW公約要求;
(二)是否按照STCW公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船員質量標準控制體系;
(三)船員適任條件等相關要求是否低于本規則規定的相關標準。
按照本條第一款進行評價的結果應當作為簽發承認簽證的依據,對于評價結果表明該締約國的有關船員管理制度不低于STCW公約及本規則相關要求,且申請人按照第三十七條提供的材料真實、全面的,國家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簽發相應的承認簽證。其中,簽發船長、大副、輪機長、大管輪適任證書承認簽證前,申請人還應當參加與申請職務相應的海上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培訓,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
第三十九條承認簽證的有效期不得超過被承認適任證書的有效期,且最長不得超過5年。當被承認適任證書失效時,相應的承認簽證自動失效。
第六章 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的責任
第四十條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保證被指派任職的船員滿足下列要求:
(一)持有適當、有效的適任證書,熟悉自身崗位職責;
(二)熟悉船舶的布置、裝置、設備、工作程序、特性和局限性等相關情況;
(三)具有良好工作語言運用及溝通能力,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和執行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職能時,能夠有效履行職責。
第四十一條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建立并完善船員培訓制度,按照以下要求加強對本公司、機構船員的培訓:
(一)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的規定制定并執行有關培訓、見習等方面的培訓計劃,并在培訓、見習記錄簿內如實填寫或者記載;
(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當由本公司、機構負責的其他各類船員培訓有效實施。
第四十二條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備有完整、最新的船員管理法規和相關國際公約。
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建立船員檔案,對船員錄用、培訓、資歷、健康狀況以及有關船員考試、證書持有情況等信息進行連續有效的記錄和管理,并確??梢怨╇S時查詢。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對船員履行職責、安全記錄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船員適任能力的監管。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機構可以組織對船員適任能力進行考核:
(一)船舶發生碰撞、擱淺或者觸礁的;
(二)在航行、錨泊或者靠泊時,從船上非法排放物質的;
(三)違反航行規則的;
(四)以其他危及海上人命、財產安全和海洋環境的方式操作船舶的。
按照本條第一款對船員進行適任能力考核的,應當根據本規則規定的船員適任要求通過抽考、現場考核等方式進行。對于考核結果表明船員不再符合適任條件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注銷其適任證書或者承認簽證。
第四十五條按照第四十四條被注銷適任證書的船員,可以按照海事管理機構的要求參加低等級、職務或者航區的評估,海事管理機構簽發與其考核結果相適應的適任證書。
第四十六條負責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配備滿足適任考試、發證要求的人員、設備、場地和資料,建立相關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的審核。
第四十七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從事船員適任考試、發證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和考核。不符合上崗條件的,不得從事船員適任考試、發證工作。
第四十八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船員信息數據庫、船員證書電子登記系統等船員檔案,并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的規定具備相應信息的查詢功能。
第四十九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公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管理的事項、辦事程序、舉報電話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條除海事管理機構依法實施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銷船員適任證書。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適任證書、特免證明、承認簽證的,海事管理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簽發適任證書、特免證明、承認簽證,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與前次申請等級、職務資格、航區相同的適任證書、特免證明、承認簽證。
第五十二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于段取得適任證書、特免證明、承認簽證
的,由簽發證書的海事管理機構或者其上級海事管理機構吊銷有關證書,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適任證書、特免證明、承認簽證的,由海事管理機構收繳有關證書,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四條船員未在培訓、見習記錄簿內作出如實填寫或者記載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給予暫扣船員服務簿、船員適任證書6個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銷船員服務簿、船員適任證書的處罰。
第五十五條船長未在船員服務簿內如實記載船員的服務資歷和任職表現,由海事管理機構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給予暫扣適任證書6個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銷適任證書的處罰。
第五十六條因違反本規則或者其他水上交通安全法規的規定,被海事管理機構吊銷適任證書的,自被吊銷之日起2年內,不得申請適任證書。
第五十七條海事管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限制或者取消其開展適任考試和發證的權限:
(一)違反行政許可法規規定的程序開展適任考試和發證工作的;
(二)超越權限開展適任考試或者簽發適任證書的;
(三)對不具備條件的申請人簽發適任證書的。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適任證書、特免證明、承認簽證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統一印制。
船上培訓、見習記錄簿的具體格式和內容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統一規定。
第五十九條本規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海船,是指航行于海上以及江海直達的各類船舶,但不包括軍事船舶、漁業船舶、體育運動船舶和非營業性游艇;
(二)無限航區,是指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包括世界各國的開放港口和國際通航運河及河流;
(三)沿海航區,是指我國沿海的港口、內水和領海以及國家管轄的一切其他通航海域;
(四)A1海區,是指至少由一個具有連續數字選擇呼叫(即DSC)報警能力的甚高頻(VHF)岸臺的無線電話所覆蓋的區域;
(五)A2海區,是指除A1海區以外,至少由一個具有連續DSC報警能力的中頻(MF)岸臺的無線電話所覆蓋的區域;
(六)A3海區,是指除A1和A2海區以外,由具有連續報警能力的國際海事衛星組織(INMARSAT)靜止衛星所覆蓋的區域;
(七)A4海區,是指除A1、A2和A3海區以外的海區;
(八)非運輸船,是指工程船舶、拖輪等不從事貨物(或者旅客)運輸的機動船舶;
(九)安全記錄良好,是指自申請之日起向前計算5年內未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大事故及以上等級事故;
(十)實踐教學,是指航海類院?;蛘吲嘤枡C構組織實施的實驗教學、工廠實習教學和船上實習。
(十一)航運公司,是指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管理人或者光船承租人;
(十二)相關機構,是指海船船員服務機構和海員外派機構。
第六十條下列船舶船員的適任考試和發證不適用本規則,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在兩港間航程不足50海里的客船或者滾裝客船上任職的船長和高級船員;
(二)在未滿100總噸船舶上任職的船長和甲板部船員;
(三)在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220千瓦船舶上任職的輪機部船員;
(四)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業的船舶上任職的船員;
(五)在公務船、水上飛機、地效翼船、非營業性游艇、摩托艇、非自航船上任職的船員。
第六十一條海船在內河行駛,其船長、駕駛員應當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規定取得相應航線的《海船船員內河航線行駛資格證明》證書,但申請引航的除外。
第六十二條我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公約對普通船員適任證書有效期有特別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第六十三條本規則施行前已經取得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和正在接受海船船員教育、培訓的人員的考試和發證工作,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在相關國際公約規定的時間內,采取相應的過渡措施,逐步進行規范。
第六十四條本規則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1日由原交通部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交通部令2004年第6號)同時廢止。
表注:
1 表中“海上服務資歷”一列中規定的海上服務資歷須在參加崗位適任培訓前取得,其中申請無限航區適任證書職務晉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務資歷至少有6個月是在無限航區的船舶上任職,其余時間可以在沿海航區的船舶上任職;船長和高級船員船上見習需在適任考試所有科目和項目全部通過后進行,并在船上見習記錄簿中記載;申請適任證書的航區擴大、噸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見習。
2 已持有適用于貨物運輸船舶適任證書的船員在各類非運輸船舶上的海上服務資歷可以視為在貨物運輸船舶的海上服務資歷;在兩港間航程50海里及以上的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的海上服務資歷按照所持適任證書適用的航區、船舶等級確定。
3 申請適任證書航區擴大者,應當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區相同船舶等級和職務的適任證書,并實際擔任其職務不少于12個月,并完成相應的崗位適任培訓;申請適任證書噸位或者功率提高者,應當持有有效的與所申請的噸位或者功率較低一級但航區和職務相同的適任證書,并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并完成相應的崗位適任培訓。
4 接受航海類教育和崗位適任培訓的學員,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參加適任考試:
(1)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類中職/中專及以上教育的學生或者接受不少于2年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崗位適任培訓的學員,完成全部理論和實踐教學內容后,可以相應地申請沿海航區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的適任考試;或者具有不少于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后,可以相應地申請無限航區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適任考試。
(2)接受全日制航海類高職/高專及以上教育的學生,或者完成全日制非航海類大專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8個月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崗位適任培訓的學員,完成全部理論和實踐教學內容后,可以相應地申請無限航區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的適任考試。
(3)經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認可,教育培訓質量良好的航海院校的全日制航海類本科教育學生,完成全部理論和實踐教學內容后,可以相應地申請無限航區二副、二管輪的適任考試。
(4)正在接受航海類教育的學生和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崗位適任培訓的學員,可以在畢業或者結業前6個月內相應地申請參加值班水手、值班機工、電子技工適任考試,免于參加相應的值班水手、值班機工、電子技工崗位適任培訓。
法規考試范文5
一、各地人大開展中期評估監督的主要做法
1、監督工作的組織。多數地方由常委會副主任牽頭,也有由常委會主任牽頭,成立各相關委員會參加的監督審議或調研領導小組,監督工作方案由主任會議通過。如重慶人大成立“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調研組,常委會主任任組長,分工聯系相關專委會的副主任任副組長。
2、監督工作的程序。一是跟蹤政府評估進程,及時聽取發改委總體評估工作和其他部門有關專項規劃評估情況匯報。二是分專題由各委員會調研,調研形式多種多樣,有的地方還通過上下聯動開展調研。如,浙江人大確定民政事業、重大建設項目、社會發展、科技發展、少數民族事業、農村經濟、環境保護等7個重點開展調研;上海市人大與區縣人大聯動調研,區縣人大調研報告提交市人大審議參考。三是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既有大會審議也有分組審議,如有調整方案,分組審議居多。如廣東人大不僅聽取省政府關于規劃中期評估及部分指標調整草案的報告,還聽取人大財經委關于中期評估及部分指標調整草案的審查報告,并進行分組審議。
3、監督工作的成果。各地監督工作成果的形式各有不同。(1)形成調研報告提交常委會會議作為審議參閱資料。如上海,各委員會調研形成專題調研報告,財經委匯總形成總報告。(2)財經委對評估報告出具“審議意見”。如天津人大財經委匯總各方意見形成“關于評估報告的意見和建議”上會口頭報告。(3)如政府提出指標調整方案的,財經委出具審查報告上會口頭報告,常委會會議通過批準決議。
4、評估報告的形式。各地做法不同,有的地方評估報告與調整方案是分開的。如北京,政府除了評估報告,還向人大提交調整方案及其說明,人大財經委在“關于評估報告的意見和建議”中“建議同意”評估報告,“建議批準”調整方案,實際上就是審查。有的地方評估報告包含調整方案。如長沙,政府提交人大的評估報告包含指標調整內容,人大財經委對此提出“審查意見”。有的地方評估報告與調整方案分開,但政府向常委會會議做“關于評估報告和指標調整方案的說明”,如上海的普陀區,區人大財經工委對此提出“關于評估報告的審議意見和對調整方案的審查報告”。
二、幾點思考
1、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是監督的基礎。人大審議的對象是政府提出的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的質量影響審議質量。各地人大都非常重視與政府溝通,工作之初提出明確要求,期中又跟蹤評估進程,尤其遇到指標調整,溝通越加緊密。
2、各委員會通力合作、代表參與是監督的保障。各地人大都成立了常委會領導掛帥的跨委員會領導小組,各委員會分頭調研。為了保障代表知情權,各地人大重視吸收代表參與評估監督。如上海人大在常委會審議前組織報告會,由發改委向全體代表通報評估情況。
3、多種方式并舉是監督的需要。規劃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為此,各地人大除了采用聽匯報、召開座談會、考察重點項目等傳統方式,還開展問卷調查、第三方評估、專家咨詢和課題研究,有的還開展詢問。如深圳人大在網上征集市民對“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的意見;上海靜安、奉賢等區人大在審議評估報告時進行詢問,政府當場答復。
法規考試范文6
1、2008年12月,北京市某旅行社委派導游員小張接待來自香港的旅游團一行共30人。在機場接團回賓館的車上,小張向香港客人宣布原旅*程安排中第二天游覽八達嶺長城改為第五天,而第五天的購物改在第二天,香港客人要求小張說明原因,小張以北京車堵為由說這樣調整接待計劃后,第二天的購物和第五天的游覽八達嶺長城都會比較寬裕,多數香港客人并不同意小張的安排,但小張任按他的調整后的計劃執行,當第4天游覽結束后,北京下起了鵝毛大雪,第五天一早從有關部門得知,去八達嶺長城高速公路因雪大已經全程關閉,小張對香港客人說,再去西單購物,后送香港客人到機場返程,離境前香港客人為沒能去成八達嶺長城向北京旅*政管理部門提起投訴,北京旅*政管理部門處理該案中委派小張的旅行社負責人回答,小張是他們臨時聘用的導游員,小張私自調整接待計劃,旅行社并不知情,因此旅*政管理部門可直接追究導游員的責任,與旅行社無關。
旅*政管理部門在調查導游員小張時,小張辯解到,八達嶺長城之所以沒有去成是由于大雪造成的高速公路封閉,屬不可抗力,應該免除旅行社和他本人的法律責任
(1)旅行社負責人的說法能否成立?B
A. 能成立 B.不能成立 C. 要看小張是否與旅行社簽定勞動合同
D. 如沒簽定勞動合同旅行社負責人的說法便能成立
(2)導游員小張的帶團行為是 。ABC
A. 導游員小張是為旅游者提供導游講解以及其他相關服務的
B. 導游員小張是接受旅行社委派
C. 導游員小張是職務行為 D. 個人行為
(3) 小張辯解八達嶺長城之所以沒有去成是由于大雪造成的高速公路封閉,屬不可抗力,應該免除旅行社和他本人的法律責任,小張說法能否成立?B
A. 能成立 B.不能成立
C. 能成立,但不能免除旅行社和他本人的法律責任D. 不能成立,但能免除旅行社和他本人的法律責任
(4)根據《合同法》中有關不可抗力的界定是C
A. 是指不能預見的客觀情況 B.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
C.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D.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5)依據《旅行社條例》對旅行社和導游小張作出的處理是?ABC
A.對該旅行社,由旅*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B.對導游人員小張、由旅*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C.情節嚴重的,吊該銷該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員小張的導游證。
D. 情節嚴重的,吊該導游員小張的導游證。
2、2006年7月,江蘇省某國內旅行社組織接待了從外地某市來江蘇旅游的團隊一行30人,在參觀游覽過程中,作為地陪的王某調整了接待計劃,私自減少了一個計劃內的景點,在對每位客人加收50元錢后,增加了兩個計劃外景點。在團隊活動期間,王某還以司機名義向客人兜售了10件旅游紀念品。旅游結束后,該團客人集體簽名向旅*政管理部門投訴,認為導游員違背了當初雙方簽定的旅游合同內容,要求對王某和委派該導游員的旅行社進行處罰。
(1)導游員王某的行為是否違反規定。C
A.很難說 B.沒有 C. 違反規定 D. 要看客人是否向旅*政管理部門投訴
(2)導游員王某的行為違反了哪些規定。ABC
A. 違反了導游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旅行社確定的接待計劃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覽活動的規定
B. 違反了導游人員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旅游項目的規定
C. 違反了導游人員在進行導游活動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游者的物品的規定
D. 違反了導游人員,不得中止導游活動的規定
(3)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可進行處罰的具體內容是什么?ABCD
A.導游人員王某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旅游項目的,由旅*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3至6個月。
B. 導游人員王某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旅游項目的,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
C,對委派該導游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D. 對委派該導游人員的旅行社由旅*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4).對導游員王某應扣除幾分。C
A. 8分 B. 6分 C.一次違法,違規扣分達到10分D.累計扣分 達10分
(5)依據《導游人員的年審管理規定》導游員王某B
A.可通過年審 B.不予通過年審 C. 暫緩通過年審 D. 給予警告
3、西藏某旅行社導游小李接待了外地來西藏游的一行25人,在由貢嘎機場回賓館的路上,旅游者對公路邊所設的“吸氧”點,問小李我們要不要也吸點氧氣,小李回答道,大家都吸點氧氣肯定對幾天的西藏游大有好處,下車后旅游者發現吸一次氧氣需要60元錢,一些旅游者隨即問小李拉薩市以及賓館有沒有氧氣服務供應,且價格為多少,小李以說不清為借口搪塞大家,并一再的要求大家都進行吸氧消費,當大家回到賓館后發現賓館內具有氧氣供應,且每消費一次30元,在第二天去幾個景點旅游中,旅游者又發現都有一些氧氣供應點,且價格都為30元。該團旅游者對導游員小李提出了嚴厲的批評。小李見自己以難以駕馭該團,隨打電話給委派社要求在第三天旅游安排中換一個導游來帶團,他已無力完成該團導游服務。旅行社接到電話后,迫于保證該團服務質量,于第三天旅*程開始后為該團換了一個導游員,直至第五天旅*程結束。事后,該團旅游者向旅*政管理部門投訴導游員小李中止導游活動,因依法給予賠償。
(1)旅游者投訴導游員小李中止導游活動的說法是否成立。A
A. 不能成立 B.能成立 C. 很難說 D. 要看旅*政管理部門認定
(2)中止導游活動必須具備幾個條件ABCD
A. 是必須在導游活動結束之前 B. 必須是擅自中止
C. 必須是徹底中止 D.前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3)本案例中導游員小李和該旅行社有什么主要錯誤?A
A. 導游員小李及委派旅行社有服務中的欺詐行為B. 導游員小李中止導游活動
C. 導游員小李誤導旅游者 D. 導游員小李不用心為旅游者服務
(4)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該做出什么樣的處罰?ABD
A.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
B. 旅行社應退還旅游者在路邊吸氧所付的60元錢
C.由旅*政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暫扣導游員小李導游證1—3個月
D. 增加賠償每位吸氧旅游者60元整
(5)對導游員小李應扣除幾分。C
A. 8分B. 6分 C.一次違法,違規扣分達10分D. 累計扣分 達10分
4、某旅行社組織省內三日游旅游團,由導游員田某擔任導游。行程第二天,田某因擅自減少旅游景點,且講解中吸煙,被旅游執法人員查處。
(1).旅游執法人員應對田某。BD
A.扣除8分 B.扣除10分 C.屬累計扣分 D.屬一次扣分
(2).如田某在這時分值被扣完,。AD
A.由最后扣分的旅*政執法單位暫時保留其導游證
B.執法單位于15日內通報導游人員所在地的旅*政管理部門和登記注冊單位
C.田某須馬上告之旅行社,由旅行社另派導游帶領旅游者完成剩余行程
D.田某可持旅游執法單位出具的保留證明完成團隊剩余行程
(3).如田某本年審年度無其他扣分記錄,其年審中應。A
A.不予通過年審 D.暫緩通過年審 C.通過年審 D.警告批評
(4).對田某扣減相應分值后,。BD
A.不再進行其他處罰
B.由旅*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3—6個月
C.由旅*政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暫扣導游證1—3個月
D.情節嚴重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政管理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
(5).經查實,因變更接待計劃,致使原訂合同中兩個景點未能游覽; 。BD
A.由導游田某賠償旅游者的損失 B.由旅行社賠償旅游者的損失
C.退還景點門票、導游費,并賠償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D.退還景點門票、導游費,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5,某旅行社委派的導游人員在發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的;
(1)對某旅行社的處理是ABD
A.由旅*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旅行社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B情節嚴重的,責令旅行社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或者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領隊證
C.情節嚴重的,責令旅行社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和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
D.對導游人員、領隊人員處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導游人員正確的做法是ABC
A.向旅游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B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C.立即報告旅行社 D.可隨機應變
(3)導游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團重大危害和損失的ABC
A. 應扣除10分 B應吊銷導游證
C. 不予通過年審 D.對導游人員、處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4)導游人員如對旅*政管理部門處理不服的B
A.可向旅*政管理部門提起行政復議 B.可向上一級旅*政管理部門提起行政復議
C.不得向旅*政管理部門提起行政復議 D. 旅*政管理部門不再行政復議
(5)導游人員還應該ABD
A.時時處處關注各種潛在的和顯性的危險因素, B.做好提醒、警示和預防工作
C.臨危不懼 D.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6、2008年7月,趙某夫婦與某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合同約定,趙某夫婦參加某旅行社組團到桂林旅游,合同對旅*程安排、食宿標準、交通工具均有具體的約定,時間為7月25日至30日,付團費共計4200元。7月28日,在按約定游覽漓江時,因地接社委派的導游員王某對其服務的內容、標準等做虛假的、引人誤解的宣傳,并與全陪串通,欺騙誤導客人消費,將與趙某夫婦約定的“漓江精華游”更換為私自冠名的“漓江精華段游覽”,從中非法獲利1000元。第二天,趙某夫婦在該地接社的統一安排下,游覽疊彩山過程中,導游沒有陪同,趙某返程時不慎摔傷,醫院為他開具了建議休息4個月的診斷證明。趙某夫婦要求旅行社賠償醫療費2000余元,誤工費3000余元。旅行社認為,趙某摔傷不是因旅行社存在過錯造成的,拒絕賠償。
(1)趙某夫婦與某旅行社簽訂的旅游合同有效的理由是(ABCD ) 。
A.當事人有相應的締約能力B.意思表示真實
C.不違反法律和道德規范 D標的的確定和可能
(2)地接社導游王某“做虛假的、引人誤解的宣傳”的行為違反了《旅行社條例》關于旅行社(C ) 的基本職責。
A.保護旅游者合法權益 B.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
C.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D不得調整接待計劃
(3)地接社導游王某與全陪串通的行為,應當受到的處罰是(ABCD )。
A.責令改正 B.罰款C.沒收違法所得 D.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并公告
(4)下列與“旅行社拒絕賠償”相關的命題正確的是(CD ) 。
A.趙某作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對自己摔倒應負全部責任
B.旅行社有保護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義務,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C.旅行社應盡到注意義務,避免游客的財產或人身遭受損失
D.趙某摔傷與導游未履行應盡義務有關,旅行社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5)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趙某可以采取(ABCD)途徑,解決與旅行社之間的糾紛。
A.請求調解B.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C.根據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 D.向人民法院起訴
7、A旅行社導游小林因與B旅行社經理劉某關系較好,同意為B旅行社帶團。2008年5月小林帶B旅行社旅游團到九寨溝時,以計劃中的兩個景點人滿為患為由,私自放棄了這兩個景點的游覽活動,并一再向游客推薦了三個計劃中沒有的景點,對游客說,如果不游覽這三個景點,會留下很大的遺憾。旅游結束后,該團成員聯名向旅*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求給予經濟賠償并對號游員小林進行處罰。經查,小林導游證上的工作單位與團隊運行計劃上的旅行社不相符。
(1)導游小林私下帶團的行為,違反了(B ) 的相關規定。
A.《旅行社管理條例》 B.《導游人員管理條例》C.《旅行社條例》 D.《導游人員條例》
(2)導游小林私下帶團的行為,違反導游人員義務的主要表現是(C )。
A.擅自變更旅游接待計劃 B.擅自中斷旅游活動
C.私自承攬導游業務 D.私自為旅游者提供向導服務
(3)導游小林放棄兩個景點,推薦三個計劃中沒有的景點,違反導游人員義務的主要表現是( ABCD) 。
A.欺騙旅游者消費 B.擅自增加和減少旅游項目
C.從旅游者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D.擅自變更旅游接待計劃
(4)下列對導游小林的行為處罰正確的有(ABCD )。
A.責令改正B.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C.暫扣導游證3至6個月 D.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