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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范文1
2016年廣州房產中介合同范文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
中介公司資質證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經紀人:_________
經紀證號:_________
經紀人:_________
經紀證號:_________
乙方(賣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中介服務內容
甲方為乙方提供【獨家】【非獨家】中介服務,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的房地產提供【出售】【租賃】的中介服務。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租賃登記】手續的中介服務。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代為【預約辦理】【申請辦理】_________公證。
乙方【同意】【不同意】將房地產的鑰匙交由甲方代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將房地產的鑰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房地產地址:_________;建筑時間:_________;房地產【建筑面積】【套內面積】面積:_________.
房地產使用用途為【住宅】【寫字樓】【商鋪】【工廠】【其他_________】;性質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產證證號:_________.
乙方房地產為【獨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沒有】抵押;【有】【沒有】被查封;【有】【沒有】出租。
其它_________
*房地產權屬情況是房地產能否交易過戶的關鍵資料,乙方必須完整如實填寫,甲方必須對乙方提供和填寫的資料進行核實。
第三條 價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稅費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條件發出要約邀請(俗稱放盤)
1.該房地產按套出售并計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圍內。
2.該房地產以【建筑面積】【套內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圍內,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圍內。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稅費繳交方式【各付各稅】【稅費全部由買方/承租方支付】【稅費全部由賣方/出租方支付】。
其它_________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為乙方提供中介服務,有權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或要求乙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2.甲方根據合同開展中介活動,為乙方房地產尋找【購買】【租賃】對象,經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該房地產的廣告,廣告宣傳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對乙方房地產的資料進行核實。
4.甲方應當根據協議,帶【購買】【租賃】方察看該房地產,并將該房地產權屬情況如實告知【購買】【租賃】方。
5.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方達成【買賣】【租賃】合同。
6.為乙方提供房地產交易過戶方面的咨詢。
7.甲方必須如實將交易進展情況通報乙方。
8.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資料。
9.其它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交易進展情況,甲方必須如實告知,不得隱瞞。
2.乙方必須保證所填寫的房地產權屬情況真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房地產資料;并保證本人對該房地產擁有完整產權或已取得其他業主的委托有權處置該房地產。
3.甲方為乙方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乙方應當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4.乙方應當根據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支付甲方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5.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條件為乙方找到【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后,應及時通知乙方并約定簽署房屋【買賣】【租賃】合同的時間,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6.其它_________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協辦手續費給付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當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中介服務費。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購買】【租賃】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辦房地產【交易過戶】【入住手續并結清有關費用】【贖契手續】【租賃登記】【其他_________】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協辦手續費。
其它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乙方可以隨時取消委托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前,甲方已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該費用不得超過中介服務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存在隱瞞或欺詐,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因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導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5.乙方與甲方介紹的客戶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并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中介服務合同無法履行的;
2._________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簽訂本合同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該進一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房產中介范文2
買房少不得要跟中介打交道,但是中介一般都很坑,我們在打交道的時候,由于經驗不足,有時候會吃虧,那么我們就拿中介沒辦法了嗎?到底房產中介是什么部門管呢?下面跟著來了解一下。
根據《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管理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
即房地產中介機構歸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即房管局)。
對中介機構的違規可以直接到當地房管局投訴。
(來源:文章屋網 )
房產中介范文3
切記不管是面試,或是見客戶,不準遲到,遲到是失敗的開始。懂得利用時間。懂得時間規劃,這樣子才會成長。
2、跟別人不一樣。
市場上有很多的人在跟你做同行,大部分的業務都做同樣的事,如果你方法多跟別人不一樣,簽約及訂單會比較多的。
3、多停多看多聽。
多待在公司,多跟學長學姐去跑客戶,多聽聽看看學長學姐如何簽約、簽訂單??淳昧艘欢ň蜁?!
4、初次見面,服裝儀容要體面。
房產中介范文4
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5.房地產經紀組織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
6.房地產經紀組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備案手續。
7.各類房地產廣告信息、內容中未標注忠告語,以及未經登記房地產印刷品廣告。
這些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直接的經濟利益,并且間接損害了國家利益,擾亂了房地產市場正常的操作、運行秩序。如何防范并解決這些問題,筆者提出了些建議:
在房產交易場所通過發放宣傳單提醒購房者,注意區別居間合同與行紀合同中這兩種行為。購房前認真索取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對于所謂的“可轉換產權房”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咨詢了解該房產的真實情況并且在合同中約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況不實應當負責的賠償責任。對于房產中介方的廣告、店堂招貼等宣傳資料上,凡標明符合合同要約要件的內容,視為要約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寫入合同中,以此約束相對方。達成協議后,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購房者應當本人親自辦理,以避免產權無法過戶風險等。
一、目前房產中介發展現狀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上海市房產中介企業已迅速發展到了8萬余家,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為了加強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對房地產中介服務進行了定義:房地產中介是指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的總稱。包括了以下——
1.房地產咨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
2.房地產價格評估,是指對房地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值和價格的經營活動。
3.房地產經紀,是指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業務的經營活動。
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可以說大部分的房產交易行為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溝通買賣雙方起到了一個橋梁的重要作用。
尤其在私人之間的房屋買賣中(即二手房轉讓),由于很多買方與賣方互相不認識、不了解,可以說信用無從談起:買方擔心給了錢,拿不到房;賣方擔心買方不是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項(如要辦理銀行貸款),分幾次支付,會不會拖泥帶水拖延付款等等。這時,房產中介機構出現,中介方是以單位的名義出現,并且經過國家行政部門的審批,具備經營資格。買賣雙方就可以將中介方作為第三方來溝通信息,調停買賣雙方之間的爭執;而且買賣雙方需要辦理產權轉讓等手續,更需要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辦理。因此房產中介的產生與發展正是我們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但是,由于房產中介行業進入門檻相對不高,因此也就良莠不齊,大多數中介機構奉公守法、誠實經營、在幫助消費者購置產業提供了優質服務。但也有不少不良中介機構存在了欺詐行為,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筆者所在所知道的中介欺詐行為進行具體分析。
二、房產中介市場現實存在的欺詐行為
1.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委托人一般分兩種:房產開發企業和私有房產權人(自然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的,受托機構應當是依法設立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應當載明委托期限、委托權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同樣,自然人委托房產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的也應當參照上面開發企業委托的方法辦理。同時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3月14日建設部第38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規定: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傭金以外的其他費用。從法理上說,房產中介機構主要是房產經紀人,對委托購房和銷售的客戶之間是一種居間合同行為,而不是表面上的行紀行為。經紀人應當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房源信息、銷售價格外,表明收取傭金,即按房產成交價格的3%~5%之間提取傭金。
而現實上,很多房產經紀向購房者提出“包銷”,即所銷售的房產統一報價,說價格已經包括傭金,或者誤導購房者“免傭金”。實際上購房者與售房者之間很難了解到真實的出售價格。其中的差價由房產經紀賺得,也就是所謂的“賺差價”,這明顯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
2.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關于禁止成套獨用住房使用權買賣的通知》滬房地交(1999)0786號規定:“三、各類經紀中介服務機構不得從事成套獨用住房使用權買賣的居間介紹、和提供咨詢等業務;不得掛牌、展示、提供或利用房地產網站、刊物等信息載體登載成套獨用住房使用權買賣信息”。
目前,上??蛇M入市場買賣交易的房屋既有產權性質的房屋,也在使用權性質的房屋,這里的使用權房屋是指“不可售公房”也就是指不能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房。由于權屬性質不同,其市場價格及法定的權利義務有較大區別
區分擬購房屋的權屬性質,應以驗看憑證為準。有房地產權利證書(或房屋權利證書)的即為產權性質房屋,憑證為公有房屋租賃憑證的即為使用權性質??墒酃渴巧虾J蟹扛氖鄯空咭龅胤课輰傩愿拍睢J侵福荷虾5姆扛恼咭幎?,職工(原承租人)可按房改售房的價格及優惠政策出資購買的產權的房屋。是指“成套獨用”的原公有住房。
現行法規不允許可售公房以使用權的性質進入市場買賣,可售公房買賣必須按照先由承租人按房改售房政策辦理完畢買房手續后,再以產權的性質賣給購房人的程序操作。這就是人們通常說的“二步并一步走”的政策。
按照《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4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69號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1)以低于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房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于戶籍凍結地區并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
(4)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根據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二OOO年四月二十七日頒發的《公有住房出售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中對關于公有住房出售的范圍界定為:
(1)由部隊或其他系統單位職工免租使用的房管部門所有的獨用成套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2)產權已轉移地方的原部隊的住房,可以出售。
(3)同幢住房內有獨用、有合用的,凡廚房間和衛生間由一戶使用的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4)被拆遷安置的獨用成套公有住房,該被拆遷戶戶口遷入后才能予以出售。
(5)因規劃、配套等原因未申請房地產權證的住房不予出售。
由于房改售房政策涉及工齡及超面積等方面的因素,同一房屋,不同的人購買價格差異很大。因此對購買可售公房的購房人須特別注意雙方所約定房屋成交價的含義。成交價的含義為產權性質,則無糾紛可言。成交價的含義如為對方“到手價”,則差異很大。
3.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有些房產中介不申領營業執照就開展業務,所發的名片、所的廣告宣傳,只有所留的電話可以聯絡到其人,如同打游擊戰一般。遇到問題,則無音無訊了。還有些房產中介為了稅收或注冊等問題,在經濟園區注冊而在市區進行營業。按照工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非注冊地營業必須在營業地工商部門再進行注冊登記并備案。但不少公司未按此規定辦理注冊登記,卻又在正常營業。
根據工商部門所發放的營業執照,房地產咨詢與房地產經紀有很大的區別。房地產咨詢是無權進行房地產交易行為的,而房地產經紀則可根據其注冊資金及申請的范圍從事房地產咨詢、租賃、買賣等交易。但是在現實交易中成人們往往忽略或不了解這個區別,而某些房產中介機構為了獲取利益又故意進行隱瞞。
4.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3月14日建設部第38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條商品房銷售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方可從事商品房銷售業務。同樣法律嚴禁偽造、涂改、轉讓《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房地產估價員崗位合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事實上有很多房產中介公司在申請注冊成立時所提供的從業人員資格證書都有借用他人的證書來充數現象。
5.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
格式條款是指格式條款的提供方(以下簡稱提供方)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商業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憑證、單據等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和前面規定的,視為格式條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實際上很多房產中介機構,往往利用消費者不熟悉有關交易細節和法律法規,任意修改并且以格式條款形式規避自己應盡的義務,限制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如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企圖以合同條款形式玩文字游戲,一旦消費者發現問題,據此百般抵賴逃避責任。夸大了合同行為的“合意”,將不平等的條件強加于人。
6.房地產經紀組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備案手續
根據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修正)(1996年1月8日建設部令第50號2001年8月1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97號《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領取營業執照后的一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條件進行一次檢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檢查合格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名單。檢查不合格的,不得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而有不少中介組織根本沒有到有關部門進行備案。以為只要領取營業執照即可開業,根本沒有把備案手續放在心上。
7.各類房地產廣告信息、內容中未標注忠告語,以及未經登記房地產印刷品廣告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而很多房產中介機構在其店堂或者在一些媒體上廣告信息,如對所謂“特價房產”,注重說該房產或是地段繁華、或是全新裝修、或是價格優惠等其他吸引消費者的地方,而沒有將該房產真實情況進行核實。甚至對上面所說的“使用權房產交易”沒有去標注其產權特點,等到消費者交付款項準備辦理手續時才明白過來。而且也有不少如被抵押等房產依然在上市流通,造成消費者受騙上當。
三、關于依法規范、穩定發展房地產中介市場的建議
由于上述欺詐行為的存在,對整個房地產市場存在著極大的危害性。
“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薄皬氖鲁商转氂镁幼》课菔褂脵噘I賣經紀活動?!薄胺慨a經紀組織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薄案黝惙康禺a廣告信息、內容中未標注忠告語,以及未經登記房地產印刷品廣告?!边@些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直接的經濟利益,并且間接損害了國家利益,擾亂了房地產市場正常的操作、運行秩序。“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薄胺康禺a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薄胺康禺a經紀組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備案手續?!边@些行為阻礙了相應的國家機關對房地產中介組織正常的管理和監督,因而又影響到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由于上述行為存在的危害性,如何才能依法規范、穩定發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呢?筆者提供下面幾個建議:
1.在房產交易中心免費發放有關房產交易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的傳單,以特別提醒消費者引起注意
2.提醒消費者在居間合同與行紀合同中了解這兩種行為的區別。居間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居間人進行訂約中介活動的合同。居間人不是訂約的當事人,也不是當事人的人,是為當事人訂立合同而穿針引線的人。行紀合同是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財產交易等事務并直接對第三人承受權利義務的合同。
3.購房前認真索取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應當取得復印件并與原件核對,必要時可以向工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要求驗證;
4.對于所謂的“可轉換產權房”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咨詢了解該房產的真實情況,是否屬于規定的可轉換的“使用權”與“產權”。并且在合同中約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況不實應當負責的賠償責任。如果中介方拒絕該條款,則對該房產的“可轉產權”性質懷疑,避免上當;
5.對于房產中介方的廣告、店堂招貼等宣傳資料上,凡標明符合合同要約要件的內容,視料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寫入合同中,以此約束相對方。
6.達成協議后,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購房者應當本人親自辦理,不要怕麻煩,因為只有到了房產登記部門過戶時,其房產權潛在的風險就會凸現,才能便于及時解決。
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
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修正)》1996年
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1997年
房產中介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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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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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上海市 路 弄 號 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設備另立清單合同,清單合同與本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租,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_____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____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賬 號:
抬 頭: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并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于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并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系,工程完畢后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 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于大樓安全的行為;
(2) 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筑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 違***治安、***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 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 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 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 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 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 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6、 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 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 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說明
1、 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簽訂后,租賃期開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并經甲方檢查認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中介方:
房產中介范文6
對于勝訴的結果,單建斌似乎并不怎么特別在意。他意味深長地說:“其實,打官司的意義遠勝于它?!?/p>
今年7月6日,家住杭州慶豐新村的張某找到了21世紀不動產杭州信宜加盟店,委托他們出售一套房子,并與信宜店簽訂了《房屋出售委托協議》,約定“張某如果私下和該店曾介紹過的客戶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張某應支付全額委托費。”
同日,信宜店即向張某介紹求購房屋的客戶何某。之前,何某在信宜店經紀人的帶領下對張某的房屋及相關環境進行了實地考察,并簽訂了《客戶服務確認單》。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雙方見了面。誰知,次日,買賣雙方一個不買了,另一個也不賣了。中介公司覺得其中定有蹊蹺。
果然,10天以后,張某與何某私下簽訂了《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單建斌一紙訴狀將張某與何某告上了杭州仲裁委員會。
為什么“跳單”現象頻頻發生,而眾多中介公司卻無能為力,直到現在才有杭城“跳單”第一案?就是因為很多客戶擊中房屋中介公司軟肋,看準其操作漏洞而“跳單”得逞。而中介公司因缺乏有效證據只得眼睜睜地看著到手的業務逃掉。21世紀不動產杭州信宜加盟店總經理單建斌說:“這次之所以能把‘跳單者’告了,就是因為我們在操作中比較規范,每一個環節都簽訂了相應的協議,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客戶‘跳單’?!?/p>
業內人士指出,“跳單”者也許可以“逃避”一些中介費,但也可能遇到諸多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