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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細則范文1
第二條 房產稅在下列地區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區域(含郊區)的區域范圍;
二、縣城按縣城鎮行政區域(含鎮郊)的區域范圍;
三、建制鎮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區范圍,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
四、工礦區指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非農業人口達二千人以上,工商業比較發達的工礦區。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稅務局批準。
第三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四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帳簿記載的房產原值。對納稅人未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記載,房產原值不實和沒有原值的房產,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時期的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五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二;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第六條 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社會舉辦的學校、圖書館(室)、文化館(室)、體育館、醫院、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
五、個人自有自用的非營業用的房產;
六、經有關部門核定屬危房、不準使用的房產;
七、經財政部門和省稅務局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七條 對少數民族地區、山區和其他地區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鎮,由于經濟不發達,房屋簡陋,縣人民政府要求緩征的,可由縣稅務局上報,經省稅務局批準,可暫緩征收房產稅。
第八條 除本細則第六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可向房產所在地納稅人稅務機關申請,經縣(市)稅務局批準,酌情給予定期減稅或免稅的照顧。
第九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具體的繳納期限,由市、縣稅務局規定。
第十條 納稅人應于本細則施行之日起二個月內,將現有房產的座落、結構、幢數或間數、面積、原值或租金等情況據實向房主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后,納稅人變更地址,新建或購買的房產,產權轉移,房屋添建,改建增減原值,免稅房產出租或營業,應于變更、建成、購進、轉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營業之日起二十天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第十一條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細則第十條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和《廣東省稅收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房產稅細則范文2
1.第六條修改為:“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按下列規定申請定期減征或免征房產稅:
(一)個人的房產,可向縣(市)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經審核屬實,可給予1年的減稅或免稅照顧。
(二)單位的房產,由縣(市)地方稅務局審查,報地、市地方稅務局核批,給予1年的減稅或免稅照顧。
(三)在縣(市)范圍內,對一個行業的房產,需要給予減稅、免稅照顧的,逐級報省地方稅務局審批?!?/p>
2.第九條修改為:“房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本省的有關規定辦理?!?/p>
房產稅細則范文3
關鍵詞:房地產:稅收體系:投資性房地產:價值
Abstract: from the Angle tax classification. At present, the tax law do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th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and th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for an investment real estate and for real estate tax according to the uniform principle. Real estate tax by many different categories of taxes, which can be from different Angle to classification. In order to facilitate analysis, and the comparison of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process, according to real estate tax on our link involving categories of taxes are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tax link, real estate tax can be divided into real estate investment link, the maintaining tax, tax link trade link tax, income tax and link four categories.
Keywords: real estate: tax system: an investment real estate: value
中圖分類號:F293.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號―――投資性房地產》并不是一項專門對房地產行業作出規范的準則,也不是一項規范所有房地產資產的準則,它僅適用于“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計量和披露。準則針對的是所有企業持有的以投資為目的的房地產。與我國原來的準則體系中歷史成本計量占主導地位相比,新準則體系引入了公允價值模式。《企業會計準則第! 號―――投資性房地產》鮮明地體現了新準則體系這一重要特點,即允許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而不是單一地采用歷史成本模式。比較當前稅法,我國現行房地產的相關稅種中尚無直接運用公允價值作為計稅依據的,現簡要介紹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稅收。
一、房地產稅收體系
(一)房地產稅收
房地產是一項十分特殊且重要的資產,它是財產和財產權利的有機結合,是生產和生活要素的有機結合,也是有形和無形資產的有機結合。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完成,房地產業已經成為一種商品,成為企業和消費者投資、置產、置業的良好選擇對象,房地產市場交易活躍,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日益顯示出其重要性,成為調節稅收的重要載體之一。
房地產稅收作為國家稅收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為一種財政范疇,是國家根據法律規定向房地產產權人、經營人、投資建設者、使用人以及受讓人等無償、強制并固定爭取一定貨幣的財政活動。此外,他還是一個重要的分配范圍,參與房地產經濟運行的各個環節,體現國家與房地產主體之間的分配關系。
(二)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稅收體系
當前我國的房地產稅收體系內容很多,涉及從房地產市場運行的諸多階段。其中包括:
1、房地產批租與開發階段的稅費負擔
前期稅費: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稅(費)、土地開發費、市政配套設施費、契稅等。
報建階段稅費:建設工程許可費、建設工程備案費、施工許可報建費(包括安檢費、質檢費、試裝費、造價審核費、墻體基金、水泥基金等)
建設階段稅費: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質檢費和工程管理費等。
2、房地產流通階段稅費負擔
主要有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轉移登記費、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房地產保有階段稅費負擔主要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或城市房地產稅(外資)。
二、投資性房地產準則
投資性房地產準則規定,原來記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科目的房地產,若是用于投資目的的,現在應記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同時,記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的房地產不再單一的采用歷史成本計量。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新準則還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進行后續計量,但應當具備兩個條件:①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②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做出合理的估計。
三、投資性房地產準則可能給稅收及稅制帶來的影響。
(一)對稅收的影響
1、對房地產稅的影響
新會計準則對房地產稅的影響短期不必考慮,但長期存在不確定性。目前的出租類房地產物業繳納的房地產稅主要有兩種征收標準:按租金收入的12%或者按投資性房地產物業原值的70%乘以1.2%,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一般公司多采用后一種方法(相對便宜)。那么在實行新的會計準則后,采用何種基數來征收房地產稅是會影響公司的實際現金流出數量的:如果維持原有的稅收標準不變的話,那么新的會計準則對房地產稅沒有影響;但如果采用重估資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的話,那么相關公司的稅賦可能會增加。
2、對土地增值稅的影響
如果從現行稅法的角度考慮這一問題,土地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只在房地產的轉讓環節征收,每轉讓一次征收一次,增值多得多征,增值少的少征。開征土地增值稅的目的是為了抑制牟取暴利和房地產的投機行為,從而保護從事正常交易的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所以,考慮是否計征的重點就是要判斷投資性房地產是否發生了產權、土地使用權的轉移。因此,雖然按照新準則的要求要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土地增值,但并不需要交納土地增值稅。但也有人認為,土地的自然增值是一種不勞而獲,其帶來的收益當然應該歸社會所有。在這種邏輯下,土地發生增值就應征稅,而不是考慮產權是否發生轉移。況且,現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日必須確認和明確提供投資性房地產的增值信息,并不需要在另外考慮稅收征收成本的問題。筆者認為,國家應該視時機開征定期土地增值稅,現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每年都要調整賬面價值,要確定這部分房地產的定期土地增值稅應稅金額將不再存在技術上的困難。
(二)對稅收制度的影響
其一,稅收集中在建設投資的增量方面,即在流通階段設置了主要稅種,而在保有階段設置的稅種非常少(主要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或城市房地產稅),且減免稅范圍極大。這種典型的窄稅基模式造成嚴重的稅負不公。事實上,房地產稅的這種窄稅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稅法上并為區分投資性房地產和自用房地產,也沒有區別對待經營性房地產和非營業性房地產,然而,不用性質的房地產其經濟影響是不一樣的,不加區分必然影響到征收的效果。早在多年前,理論界就有人建議對經營性房地產按高檔稅率,非營業性房地產按低檔稅率,但是遲遲都沒有推行,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可能就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是分類存在較大困難。
其二,稅制政策不統一?!皟韧庥袆e,兩套稅制并存”的房地產稅收政策,導致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均,有悖公平競爭的原則。兩套稅制并存還造成稅收流失。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更多外資房地產企業將會進入中國,這一問題將更加突出。如今,新會計準則的出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將我國的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使我國的經濟活動更加國際化,提高我國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而與之相配套的稅收制度也應該相應的作出調整,尤其是取消內外兩套房地產稅制,使我國房地產企業能和外資企業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
其三,計稅依據不科學,現行的房產稅按照兩種計稅依據分別采用單一稅率1.2%和12%,沒有考慮各地經濟發展差別,且采用這兩種計稅方法稅負存在明顯差異,房屋自用和出租之間稅負失衡,同一房產在未確定用途時,用不同計稅方法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可能差別很大,而稅法中對于轉租等現象是否開征房產稅又沒有規定,這就給有些企業稅收籌劃留下了空間。房地產估價的方法主要有市場比較法、收益還原法、重置成本法,以及殘余法等?,F在,會計準則在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中引入了公允價值,將為建立健全完善的房地產估價制度提供強有力的支持,為完善房產稅提供條件。
四、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房地產稅收體系的建議
目前,針對房地產稅存在的諸多問題,社會各界人士都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和改革意見,但筆者認為,關于房地產的稅制改革很可能不是對房地產涉及到的每個稅種分別加以修改完善,而是將房地產保有環節涉及到的幾稅合并為一稅,以物業稅的開征來完成對原有稅種的替換。
但是,正式開征任何一種新稅種,都需要從理論上弄清一些基本問題,需要從理論到實踐進行廣泛的研究。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在當前情況下開征物業稅的時機可能還沒有完全成熟。而投資性房地產會計準則引入公允價值模式對企業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進行計量,為相關部門獲得房地產價值提供了信息支持,無疑為探討物業稅的具體稅基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
結語:
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在當前情況下開征物業稅的時機可能還沒有完全成熟。投資性房地產會計準則引入公允價值模式對企業擁有的投資用房地產進行計量,為相關部門獲得房地產價值提供了信息支持,無疑將為探討物業稅的具體稅基提供一條新的思路。我們相信,投資性房地產準則將會有助于物業稅征收條件的成熟,為我國設計更為科學合理的物業稅提供有利支持。
參考文獻:
房產稅細則范文4
2011年重慶1億元房產稅僅占其2900億元地方財政收入的0.04%,與其820 億元土地出讓金收入相比數額很低。同樣,2011年上海地方財政收入3429.8億、土地出讓收入為1510億,新增房產稅3億。雖然從現狀來看房產稅占整體的財政收入的比重還比較低,但是考慮到房產稅可以抑制投資性需求、完善稅制結構、促進合理使用土地的功能,滬渝兩地開征房產稅的試點意義重大。
二、渝滬模式的同一性
2.1保有環節征稅
滬渝兩地房產稅細則表明,房產稅的征收主體都是最終持有房產的所有者。通過開征房產稅增加持有房產所有者的持有成本,從而到達抑制市場過度的投資性需求的目的。為了解房產稅開征后,房產所有者所增加的持有成本進行?,F以上海市為例,上海細則的差異的背后還有需要可以解讀的地方,以下就對細則做些簡要的解讀。
從試點范圍來看,上海市的征稅區域為上海市全行政區域相比于重慶市的九個區范圍要更大。從上海和重慶不同的區域經濟發展特點來看,兩者都有明顯的合理性。重慶市主城九區與周圍郊縣發展差距較大,若在全市范圍內推開房產稅,其開征的難度較大,且不利于公平,因此重慶先在主城九區進行試點后再推向全市,顯然更合理。上海各區域發展較為平均,在全行政區內推行新的房產稅的條件是比較成熟的。更大范圍內的試征收房產稅標準的劃分是以2010年全年新建商品房均價22261元/平方米的兩倍即約45000元/平方米為標準,作為稅率劃分的分界點。小于45000元/平方米,稅率為0.4%;大于45000元/平方米,稅率為0.6%。那么一個外地人在上海購入一套單價30000元面積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應繳納的稅額=30000×100×0.4%=12000元,這12000就將作為房產的持有成本。
2.2針對個人收稅
中國的稅收體系中,主要以法人為主體,從來沒有過對個人進行征稅的傳統,而滬渝的房產稅的開征是首次針對個人進行繳稅,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根據國外的實踐表明經濟發展水平越低的國家中間接稅和所得稅比例較高,財產稅比例很低,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的國家中間接稅和所得稅的比率下降,財產比例上升。未來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必然上點也有利于房產稅的全國更大方位內推廣。
房屋均價確定標準不同:上海是以上一年度官方統計機構公布的住宅均價為準,重慶以官方統計機構公布前兩個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成交均價的算術平均為房屋均價標準。對比來看之下,上海的均價價格取自上一年的均價,更能體現這一年房地產的市場表現。重慶的以兩年的的成交均價作為標準顯得更為穩定,避免由于市場過渡的波動從而導致房產估值變化,也有利稅收的穩定。
對于存量住房的態度不同,上海市對于升,稅收構成也會進行相應的調整。針對個人房產征收房產稅可以縮小貧富差距,才能進行社會財富二次分配,從而達到社會公平的目的。滬渝兩地的房產稅從本質來看主要是針對高收入階層進行征收的稅種。
2.3稅率比較溫和
從滬渝的兩地的房產稅條例中規定中都可以知道滬渝兩地的稅率都比較溫和,重慶為0.5%,1.0%,1.2%三個檔次,而上海為0.4%和0.6%兩個檔次,這樣的稅率相對來說都比較低。對于真正的居住者來說,是可以承受的一個比率。因此重慶和上海兩地房產稅為下一步逐步推廣全國性的房產稅積累經驗。
三、渝滬模式的差異性
2011年1月27日,重慶和上海同時推出了各自區域內的房產管理細則。我們通過下表可以詳細了解出滬渝兩地房產稅實施細則的區別。
存量住宅采取一律不征的方式,而重慶市采用的對于獨棟住宅進行征收。在細則中獨棟住宅的定義是: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墻、無連接的成套住宅。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別墅。對于別墅住宅進行征稅,對征收富人稅收,有利公平原則。相比之下,上海不對獨棟住宅進行征收房產稅的規定,可能是考慮到開征時機的問題。將來對存量開征是房產稅可以預見的前景。
對于新購普通房征收管理辦法不同,上海的規定需征收房產稅的新建房屋如下:本市家庭新購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非本市家庭中新購住房(不論是否第一套)。重慶是規定的征收房屋范圍如下:本市家庭獨棟商品住宅(無論存量還是增量);新購的高檔住房(指價格比主城新房成交價高2倍) 非本市家庭(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第二套住房。從對外地購房者的不同規定來看,上海針對所有的外地購房者征收房產稅,重慶是外地購房者的第二套住宅需要繳納房產稅。雖然兩地都重視打擊投機性購房者的行為,顯然上海市的打擊力度更大,更堅決。
免征面積的不同,上海市按“人均面積”算,人均60平方米(含)為起征點。重慶市按“戶面積”算,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分每戶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兩種起征點。這個細則的區別上海市的規定更加合理。若根據重慶市一戶一個標準的話,那么可能出現用假離婚來規避房產稅,逃避調控的情況出現。
適用稅率不同,上海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從稅率級差來看,重慶的稅率更加有區分度,能夠對不同檔的房屋進行更加細化的征收管理。
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不同,上海是的房產稅應納稅額=新購住房應稅面積×新購住房單價×相應稅率×70%,重慶市的房產稅應納稅額=應稅建筑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對應稅率。上海的房產稅相當于減免征收30%。
這些具體條例的差異折射出兩者最本質的區別;重慶的房產的目的在于調控過熱的房產投資市場,而上海市的房地產稅政策更接近于未來在全國內開征房產稅的一個試驗方案。也就是說渝版房產稅以調控為目的,滬版房產稅是改革的過渡。
四、兩種模式的適應性分析
由于,房地產市場對國民經濟的影響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可謂到了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步了。滬渝兩地推出的房產稅還只是限定范圍比較小的房產稅,其影響肯定無法全部達到預期。
4.1保有環節進行,可以抑制需求,降低房價
目前房地產市場的需求的主力主要有投資性需求和自有性需求。我們先來看看投資性需求情況。目前,房地產市場收益率高于一般行業,這直接導致了社會資本大量流入房地產市場,引發房地產投資過熱的情況。通過開征房產稅,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降低人們對房產市場的收益預期,從而給過熱的房地產市場進行降溫。以下就具體條例來看:上海市對外地投資者調控尤為嚴厲,規定凡是非本地居民所購住房都必須繳納房產稅,而重慶對非本地居民的第二套住房征收房產稅。這些條例加上其他的一些調控措施,的確能夠對投機資本進入房地產市場起到抑制作用。自有性需求來看,上海是規定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重慶市規定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這樣可以有效的對那些高收入人群購買高檔住宅進行征收管理。當然兩地的政策對于抑制需求也存在著一些不足的地方。重慶市以每戶作為征收單位,居民可以通過假離婚、子女獨立開戶在法律上實現多戶而對房產稅進行規避,這可能導致政策的失靈。若一個本地居民具有幾十套普通住宅,現有規定就無法對其有效的控制。總體來看,滬渝兩地房產稅政策可以對購房者的心理預期產生影響,從而能抑制部分過度需求;就目前市場表現而言,滬渝房產稅還是適應的。
4.2改善稅制,調節社會財富
目前,我國的稅種構成中主要以流轉稅比例過高,過高的財產稅對活躍市場,促進商品流通不利。滬渝兩地開征房產稅是進行調整稅制結構的重要嘗試,就長遠而言也是二次分配社會財富的一個有效手段。目前,滬渝兩地房產稅都只是針對個人進行征稅,那些法人的房產未納入征收范圍,一些富人可以以法人名義對稅收進行規避。目前的房產稅征收管理未能適應這樣的目的。
五、渝滬模式的結果:構建全國的調控性房產稅模式
目前的發展來看,中國并不具備全面征收的房產稅的條件。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房產稅既作為一種稅種在全國逐步推開,同時也將作為一種調控的手段調節房地產市場。渝滬兩地房產稅是未來成熟房產稅的政策的兩個試點,目的在于構建全國的調控性房產稅模式。調控性房產稅可以作為調控樓市的組合拳手段之一。
房產稅細則范文5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間,重慶將加強財稅調節,開征高檔商品房房產稅。重慶成為首個將“開征商品房房產稅”寫入地方政府工作報告的城市。分析人士認為,對高檔房征收房產稅,從直接效果上看是抑制房價。同時,重慶試點是為房產稅將來在全國鋪開累積經驗,完善房地產稅收體系。
據悉,財政部已經原則同意重慶開征商品房房產稅,具體實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報財政部備案。重慶市正抓緊完善相關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臺文件開征高檔商品房房產稅。雖然房產稅試點的消息獲得進一步明確,但試點方案依然霧里看花。重慶市版本主要是針對高檔住宅,基本思路是先對別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和評估價值超過主城區平均售價3倍以上的住房開征;按面積計,實行累進稅率;征收范圍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視情況開征;每戶家庭擁有普通住宅超過四套,可能被征稅;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稅。
消息人士稱,重慶市針對高檔房征收的房產稅稅率可能在1%左右。正當坊間普遍認為重慶開征高檔商品房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增量房”之時,1月12日黃奇帆再次拋出重磅消息稱存量增量都要征。與此同時,黃奇帆還稱“我們要不了多久,會有正式的新聞會”。顯然,重慶扣動房產稅“發令槍”的時間已經進入倒計時。
開征房產稅的諸多待解決難題
開征房產稅理論依據不成立
稅乃國器,用之有據。征稅必須有憑有據。但目前地方政府的征稅依據,是湮沒在故紙堆里的一則文件:1986年國務院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對“經營性房產”開征房產稅,即房產稅對工業和商業單位征收,對居民不征收。當初的文件似乎也僅僅是向有酒店商鋪之類的企業征房產稅,而如今,它突然變成了地方政府向居民所擁有的各種房產征稅的法理依據。這顯然會引起爭議;同時,房產稅與物業稅應該是完全不同的兩個稅種,但是就目前來看,房產稅的細則很難看出其與物業稅有什么本質區別。新修改的房產稅對每個居民都征收,這還是房產稅嗎?
開征房產稅效果能否真的達到預期目的仍存懸念
開征房產稅的動機是什么?房產稅的征收是否能夠真的降房價?郎咸平認為或許征收房產稅會使房價繼續漲。同時,征收房產稅只看財富,不看負擔,必然會導致一部分并不富裕的人負擔進一步加重。即使房產稅開征使多套房持有者一半被逼出了房,問題也嚴重。市場可供租賃的房源減少一半,房子的租金將上漲一倍,這又加重了承租者的負擔。出租人再把房產稅轉移到租金上,承租人將面臨雪上加霜的不堪局面。雖然房產稅的開征可能起到抑制炒房的作用,但是魯莽地把泡沫捅破,會招致中國經濟狂跌幾年乃至十幾年的災難性打擊,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房產稅的開征能否實現其初衷,仍然值得推敲。
房產稅征收遭遇執行難
征收難點一:稅基如何確定
自2010年10月7日上海樓市調控細則出臺后,有報道說:“據悉,上海、深圳房產稅已經獲批,業內人士猜測房產稅稅率為0.3%-0.4%。如果依此計算,若房子購買總價為220萬元,0.4%的房產稅率即意味一年需繳納8800元?!币源藖砜?,房產稅的稅基就是“購買總價”,即成本價。但此前提到房產稅時,總是以評估價(或重估價、市場價)作為稅基,因為出臺房產稅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抑制投機,拿上海來說三年前買的房子基本上漲了1倍,若還是以“購買總價”作為稅基,就違背了出臺房產稅的初衷。
征收難點二:對象如何確定
是向所有住房征收還是向一部分住房征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的最新表態,征收房產稅的對象是所有個人住房。但是,目前的市場調控是為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為了讓中低收入者買得起房,這說明調控的主要方向是打擊炒房的市場投機勢力,自住型消費仍得到政策的支持。如果向所有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那實際上把那些為還房貸而節衣縮食的“房奴”一起作為打擊對象了。但是,如果實行差別化稅收,只向擁有三套房甚至更多房源的業主開征,在確定征收對象上顯然存在非常大的難度。
鏈接
國外房產如何征稅兼顧穩定和公平
美國:大頭用來建學區
在美國,對房地產占有、處置、收益等各個環節征收的各類稅項總稱為房產稅。美國的房產稅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房產稅是指對房屋本身征收的稅,屬于財產稅;廣義的房產稅還包括交易稅,也就是在房屋買賣時要繳納的稅。美國房產的交易稅大概為房價的2%―4%,一般由買賣雙方平攤,在過戶時一次齊。
征收房產稅的目的是維持地方政府的各項支出、完善公共設施和福利,因此美國房產稅的收稅主體是郡政府、市政府和學區,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不征收房產稅。一般來說,郡稅、城市稅和學區稅三者之間的比例為1:1:5。
韓國:利用賦稅穩定房價
韓國政府于2005年出臺了綜合不動產稅,征稅對象為擁有房產總價值超過6億韓元(1美元約合1144韓元)的家庭,并根據房產總價值的不同,稅率為每年0.75%―2%之間。此外,韓國從1961年起就征收財產稅,這一稅種的征稅對象是面向所有擁有土地、房產、船舶等實物財產的人,也是根據財產價值不同,所負擔的稅率也不同。
為了打擊房地產投機行為,韓國政府又出臺了更為嚴厲的房產轉讓所得稅,即擁有2套住宅的家庭在購買房產2年之內出售,要繳納50%的房產轉讓所得稅,擁有3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購買房產2年之內出售,要繳納60%的房產轉讓所得稅。即使在購買房產2年之后,擁有2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出售房產時,仍需要繳納6%―35%不等的房產轉讓所得稅。
日本:根據時價征稅
在日本,房子和土地都是可以出售的。一般來說,買房子不僅意味著擁有房產本身,而且意味著獲得相應的土地所有權。即便購買的是公寓樓,也會依照單戶面積占整棟樓房總面積的比例分攤整棟樓占有的土地。因此,在日本,房產稅不僅涉及房子,而且涉及土地。
房產稅細則范文6
關鍵詞:房產稅;改革;長期規劃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5-0-01
一、前言
2011年1月,上海和重慶兩市率先推行了房產稅征收的收試點工作。但從兩市的政策細則來看,改革的力度較小,且帶有較重的試點意味,經過一年的實施后,實際執行效果與預期結果也存在差距。因此,房產稅的改革仍是任重道遠。
二、我國房稅收的征收現狀
當下,我國房地產稅收的征稅環節主要包括土地取得、房地產開發、流轉和保有,總共涉及11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以及教育費附加。這11項房地產稅共分為房地產財產稅類、房地產收益稅類、房地產資源稅類、房地產流通環節稅類以及房地產行為目的稅類5大類。就現實情況來看,我國的房地產稅收政策還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稅率較為固定導致難以發揮稅率的調節功能;稅權劃分不合理、立法層次較為低下;在征稅環節上存在重交易輕保有的不合理的現象。
三、房產稅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當下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存在較為復雜的現狀,在房產稅改革過程中有諸多實施問題。
1.問題一:買房者和承租方是租賃價格抬升的最終受害者
過去,我國多在生產流通環節采取房產稅,但是因為作為賣方市場的房地產,供給彈性大于需求彈性,如果對房地產商征稅,勢必會轉嫁到買房者身上;而采取保有環節征稅方式的房產稅改革,是以個人房屋持有者為對象,這樣將會使得租賃方的持有成本增加,從而導致房屋租賃市場價格的上漲,最終受害者依然是承租方。
2.問題二:不顯著的房價打壓效果會導致樓價上漲
由于金融危機的擴大,通貨膨脹的壓力不斷加大,銀行出現“負利率”,導致有效的個人投資渠道缺乏,人們開始將目光轉向購置不動產。尤其是近幾年來,各地的樓市以20%甚至40%的年增幅速增,樓市市場更是極具誘惑力。一旦房產的增值速度高過CPI,投資者更是會將錢投入到樓市,這時房價打壓效果不明顯,反而出現“越壓越火”的局面,房價就會被不斷的抬升,助長了樓市的價格。
3.問題三:自住型購房者的住房負擔會實際加重
其一,購房者不僅要背負高房價,同時還要繳納高額的房產稅,并面臨著房產貶值的風險,這會造成購房者壓力的增大。其二,就短期來看,房價不會有顯著的下降,由于住房成本的上升導致消費者的損失無法得到補償。其三,對自住型購房者來說,持有環節征稅存在重復征稅的現象,顯然是不合理的。雖然目前我國尚未征收個人住房征稅,但是作為保有環節的房產稅仍然與開發流通環節的稅種存在重復征收現象,比如,買房者在實際購房中已經負擔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等多種稅費成本。
四、對于房產稅改革的長遠規劃與策略
1.征收層面的對策
首先,稅務部門要完善相關的實施細節,并建立健全合理的稅收政策。實施細節比如采取免征首套普通住宅、適度征收第二套住宅以及重征二套以上住宅的方式;合理的稅收政策要更加注重社會公正公平,對于低收入者要實施傾斜的稅收政策。
其次,稅務部門要加大對于房產稅的征收力度。在執行環節,禁止對房產稅的調控效果打折扣。目前,一套科學合理的資產評估方法的制定是刻不容緩的,同時要對評估細則進行完善,確保房產價格基本穩定。稅務人員禁止,為投機者提供逃稅漏洞。
再次,稅務部門構建一套無重復征稅的稅收體系。目前,我國房產稅征雖然尚未將個人住房納入征收范圍,但是作為保有環節的房產稅仍然與開發流通環節的稅種存在重復征收現象。同時,在開發交易的過程中,實際上個人購房者已經承擔供電、供水、供氣以及道路、環境綠化等基礎設施相關的稅費。對于重復征稅的問題,必須完善房地產稅收體系,合理地對房產稅市場進行整頓和規劃。
2.投向層面的對策
(1)創新土地財政政策,做到可持續性發展
房價高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土地的高價。由于地方政府在可靠的財政來源方面缺乏,從而對土地財政嚴重依賴。高昂的地價最終勢必被轉嫁到房價上。政府的這種“土地財政”缺乏長遠性,沒有堅持發展的可持續性,在推動房價上漲的同時最終必然會竭澤而漁。降低高昂的土地出讓金,創建可持續性的土地財政模式勢在必行,只有這樣,才能降低房產成本,惠及百姓。
(2)加大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力度
當前,我國的住房保障支出還主要集中于行政事業單位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等方面,不僅保障范圍十分有限,保障力度也遠遠不夠,不能滿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現階段國家已在大力建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但進程仍然緩慢,資金方面也存在缺口。開征房產稅將帶來持續穩定的財政收入,若將個人住宅也納入到繳稅的范圍之中,我國房產稅收入將非常可觀。應繼續加大基礎性設施的建設力度,并注意縮小地域間的差異,增加用于民生的稅收財政支出,以促進財政資源配置作用的更好發揮和人民實際生活水平的提升。
(3)建立公開、透明的財政支出機制
當下,我國的財政支出還并不是完全的公開、透明,導致納稅人的收益不能夠及時獲得,降低了其納稅的積極性。只有將財政預算做好,建立健全完善的考核以及評估機制,加大問責力度,提高問責時效,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確保財政決策和監督過程中都有納稅人的積極參與,提高財政支出的合理性和高效性,使由房產稅產生的社會負效應最小化。
五、小結
房產稅改革試點一年以來,雖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預期目標尚有一段距離。由于我國房地產市場情況較為復雜,房產稅容易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從長遠角度來看,推行房產稅改革,應以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為前提,強化執行力度,與此同時,推進經濟適應房和廉租房的建設,創新土地財政政策等。
參考文獻:
[1]佟瓊.經濟學原理[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1.
[2]孫雷.關于改革完善我國房地產稅收體系的思考[J].生產力研究,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