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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法范文1
識記:《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維護社會管理秩序的規定;
理解:列舉實例,表明社會管理活動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應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
運用:匯集自己的所見所聞,識別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現象,并認識其危害;養成自覺維護社會管理秩序的習慣;
(二)能力目標
在了解有關社會管理秩序的法律規定的同時,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即區分哪些行為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以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應受到怎樣的制裁;
(三)思想覺悟目標
通過本節課學習,讓同學們知道維護社會管理秩序的重要性,以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具體表現,能自覺地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管理秩序,并同各種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作斗爭;
教學重點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維護管理秩序的規定;
教學難點
社會管理活動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
教學方法
講授法、閱讀法、討論法等
教學輔助助手段
PowerPoint教學幻燈片
教學過程
(一)復習舊課,
個人的生活離不開社會,社會公共生活又離不開共同的準則。通過上兩節課的學習,我們已經知道了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保障都離不開法律。我們也知道我國有關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法規——《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那么社會生活中的各種管理活動能不能離開法律呢?請同學們看漫畫(放出第一張幻燈片《“打”電話》)
(二)導入新課
為什么會出現漫畫上的現象呢?
這種現象的出現說明社會生活中的管理活動重要嗎?
社會管理活動要不要有一定的秩序呢?
(先讓學生說,然后教師再總結)設疑:
什么叫社會管理秩序呢?
你在社會生活中遇到過這種現象嗎?
面對這種現象我們該怎樣對待的呢?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在維護社會管理秩序方面又起到什么樣的作用呢?
(通過反問,引起學生的注意和激發學生的求知欲,導入新課)
今天,我們來學習第三框《維護社會管理秩序》
(三)講授新課
(板書課題:維護社會管理秩序)
一、講授社會管理秩序需要法律來維護
(板書:社會管理秩序需要法律來維護)
1、從“管理”詞語入手,讓學生列舉生活中的管理活動的現象;
(教師注意引導和設疑,然后抓住學生在班級管理中的實例來剖析)
2、班級管理活動的現象中,讓學生明白:(用第二張幻燈片顯示)
(1)、管理活動中要有一定的規范;
(2)、管理活動中都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兩個方面;
(3)、通過管理能夠保持良好的秩序,從而使學習、生活能夠正常地進行;
3、社會生活中的管理活動及秩序
(教師注意從學生身邊的生活進行合理的過渡,引出社會生活中的管理活動及秩序)
對公用設施的管理:路燈、自來水管道、煤氣管道、公用電話等
對文物的管理:博物館的展品、李府、包公墓、明教寺等
對的管理:吸毒、注射等
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秩序等
4、社會生活中的管理活動及秩序中,讓學生明白:(用第三張幻燈片顯示)
社會管理活動中的管理者是國家機關;
社會管理秩序是專指國家機關對社會的管理活動及秩序;
(板書:什么叫社會管理秩序)
5、被管理者的依法接受管理和管理者要依法管理,說明社會管理活動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
(1)被管理者的依法接受管理,依法做事,依法律己,就維護了社會管理秩序。(可結合學生實際簡說)
(2)(可通過“管理者是否要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的反問)讓學生閱讀教材P28頁的第一自然段,即楷體字部分并設疑(用第四張幻燈片顯示)
劉某為什么被清理出公安隊伍?
劉某被清理出公安隊伍表明什么?
生活中,你或你的朋友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嗎?
(注意進行思想教育,從而明確我國的法治建設任重道遠)
(3)結合江總書記在十六大報告和朱總理在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的工作報告中都強調要依法行政,設疑“管理者如果不受法律的約束將會導致什么結果?”(讓學生討論)
總之,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保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是十分必要的,因為只有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人們才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職,保證政令暢通、秩序井然。
(板書:法律規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為)
二講授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的處罰
(承接我國依法治國的任務任重道遠,明確社會管理活動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設疑:“如何處罰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呢?”板書: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處罰)
1、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行為要依據刑法來處罰
(“”組織以“強身健體”和“真、善、忍”為幌子,蒙騙廣大群眾,發展非法組織,進行非法活動,他們圍攻黨政機關,并發展到煽動“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自焚,)這種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行為一定要用刑罰來處罰。
(板書:依據刑法來處罰的行為)
2、尚未觸犯刑法的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罰
(板書: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罰的行為)
(1)講述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案例——被“便宜”咬了手
設疑:什么叫贓物?明知是贓物而購買有什么危害?
(可讓學生先討論,最后教師再明確)(用幻燈片顯示)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明知是贓物而購賣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通過說一說“你碰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進行思想教育:
(2)通過“某某到此一游”的社會現象說文物、名勝古跡、公共場雕塑不能污損和破壞
說一說文物、名勝古跡、公共場雕塑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用幻燈片顯示)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故意污損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損毀公共場雕塑,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00元罰款或者警告
(3)將幻燈片切換回第一張幻燈片《“打”電話》漫畫
讓學生明白的重要性:(公用設施是公共財物,它的存在方便人們生產和生活,甚至是人們生活所離不開的)
進一步明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故意毀路燈、郵筒、公用電話或者或其他公用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以50元罰款或警告
(4)設疑:杏花公園“不要攀折花木、不要踐踏草坪”等提示標語設置得有必要嗎?
讓學生討論,教師再明確:起到了提醒游客的作用,保護了公園里的花草樹木。同時讓學生明確花草樹木是人們生活環境的一部分,是國家為了美化、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花費了很大的人力、物力種植的。
引導同學們閱讀教材中的案例,明確: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規定:對違反規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總之,從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以上規定中,我們可知它在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了。你還能在社會生活中做出以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嗎?
(四)鞏固新知
(結合板書內容進行歸納總結)通過本節課的學習,我們明白了社會管理秩序的維護也離不開法律的道理,知道了管理活動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我們也明白了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處罰,犯罪行為要依據刑法處罰,尚未觸犯刑法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罰。認識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在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五)鞏固練習(用第七張幻燈片顯示)
一、是非判斷
1、我國社會管理法律只規范被管理者的行為
2、小偷偷來的東面,價格低,很劃算
二、案例分析
某廠工人劉兵,以5元錢一盒的價格向同廠工人孫浩推銷皖煙。孫浩問劉兵:“怎么這么便宜?這煙是從哪兒來的?”劉兵說:“是偷來的”。孫浩還是花了100元買了20盒
問:1、孫浩的行為正確嗎?是一種什么行為?
2、孫浩的行為觸犯了什么法律?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六)板書設計
三、維護社會管理秩序
(一)社會管理秩序需要法律來維護
1、什么叫社會管理秩序
2、法律規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為
(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法范文2
論文關鍵詞 治安案件 未成年人 輕傷害案件 調解結案
一、未成人治安案件的界定
(一)治安案件界定
什么是治安案件?各種著作表述不一。它與2005年前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2006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法》)密切相關。整理20世紀80年代以來出版的治安教材與論著,主要有以下幾種表述:
第一種表述: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基層包圍組織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國話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以及公安部《關于查破和處理治安案件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對需要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不夠成立刑事案件的輕微犯罪行為,立案查破并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法律事實。
第二種表述:治安案件是治安行政案件的簡稱,指按照《治安案件處罰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公安機關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依法對違法治安管理行為裁決處罰的案件。
第三種表述:治安案件,是指由公安包圍機關,依據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對違反治安管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組織查破并對行為人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的案件。
第四種表述: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對受理的報案、控告、舉報、投案或者有關部門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進行審查,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需要追究治安行政法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依法進行調查的法律事實。
第五種表述: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調查并對違法行為人予以治安行政之才的法律事實。
第六種表述: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認為應當受到治安管理處罰而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受理調查的法律事實。
上述幾種表述基本上都是從管轄主體、管轄依據、管轄行為的性質以及處罰的性質等要素進行表述的,第一種定義是依據1957年實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三、四種表述是依據1987年實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六、七種表述依據的是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因此,以上各種表述都不同程度地留有當時治安管理處罰法律制度的內容痕跡。當然,上述其中定義于今都有不當、不足或不明確之處,在此不作更多的分析。但通過比較能發現,多數表述都將“治安案件”定義為“法律事實”,這在公安法學研究領域是一種普遍現象。
第七種表述:治安案件,指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依法應當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處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這種表述在法學研究者中得到普遍認可。該表述縮小了治安案件的范圍,筆者比較認同以法律事實來定義“治安案件”。
根據有關規定,筆者分析認為,定義治安案件應該把握以下三點:
第一,查處的客觀事實。治安案件查處的客觀事實是存在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且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事實。并非所有的違反行政管理的行為都構成治安案件,違反其他行政法律的行為不一定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必須是違反治安行政管理,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而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的法律事實;違反其他行政法律,由其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的法律事實就不是治安案件。
第二,確認的法律依據。確認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據應該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及與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有關的法律、法規。治安案件構成的重要依據是指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事實。有的行為雖然違反的是其他法律、法規,但按照法律規定也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也應該屬于治安案件。所以,確認治安案件的核心是看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該行為是否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果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則該行為可以構成治安案件;否則,就不構成治安案件。即是一切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為據。
第三,辦案的主體。查處治安案件的法律事實必須是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我國行政管理機關眾多,違反行政法律的行為由相應的行政機關立案查處,而治安案件是必須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的法律事實。有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由于情節輕微,或者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公安機關依法不予立案的法律事實,也不構成治安案件。
(二)未成年人界定
“未成年人”是一個法律概念,但在國際社會上,對“未成年人”還有類似不同的稱謂,具體在年齡界限上的規定也不同,筆者認為研究未成年人治安案件,應采用我國《中國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應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違反治安管理,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而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立案查處的法律事實。
二、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現狀分析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率呈不斷上升的趨勢,相關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資料也逐漸增多,如今已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專項統計資料。
通過查閱資料和對派出所進行調研,筆者發現當前我國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具備以下現狀:
(一)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發生數量有所上升
有關數據顯示,1991年,全國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未成年人達42681人,占未成年人作案人數的22.56%;1997年為29940人,占未成年人作案人數的19.60%。但是結合未成年犯罪的比例來看,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所以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也是逐年上升的,只不過所占的違法犯罪比例有所下降。也就是說,治安案件的發生率也在逐年增加,但刑事案件的發生率更高,即說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情況在日益嚴重。
(二)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地區差異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日益顯露,也引起了一系列的地區差異,對于涉未成年治安案件來說,這種差異也十分明顯。25歲以下流動青少年是流動人口中的特殊群體,在流動人口中占有一定比例。數據顯示,25歲以下流動青少年過億,其中有近2000萬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他們或者跟隨父母遷居,或者外出打工謀生。最近幾年,有關流動青少年權益侵害與違法犯罪問題屢見報端,備受社會關注。一方面,流動青少年的許多合法權益經常被忽視,甚至被肆意侵害,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另一方面,某些流動人口集中的地區流動青少年的違法犯罪率持續攀升,成為當前我國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一個新的突出特點。根據一些地方的統計數據顯示,流動人口犯罪呈增長趨勢。例如,流動人口犯罪占上海全部犯罪的50%以上,廣州高達80%,深圳竟達97%;在北京,1990年流動人口犯罪占全部犯罪的22.5%,到2005年,這一數字上升到69.2%。流動青少年在流動人口犯罪中占的比重也越來越大,在浙江,流動青少年治安案件占到當地案件總量的69%。但是,欠發達地區,如河南,由于流動人口數量少,涉未成年人的治安案件卻多集中的本地人口。以開封為例,2012年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122起,只有2起是非本地戶口,占0.016%。
(三)治安案件涉案的未成年人以在校學生為主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章第11條規定,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7周歲。根據2008年的《中國未成年人權益狀況報告》,2007年全國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人口覆蓋率已經達到99%,小學學齡兒童的凈入學率由1991年的96.8%上升到2007年的99.5%;初中毛入學率達到98%,較1991年上升28.3個百分點;高中毛入學率達到59.2%,較1991年上升33.2個百分點。這種高入學率結合未成年人的年齡特點,18周歲以下的青少年一般集中在中學或者中職院校內,治安案件的發生也多發生在校園,通常由學校負責處理和消化,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已經脫離了學校。這也給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調查帶來了難度,過多的校內處理減少了發案記錄,減少了我們對治安案件數量的統計,但是,從另一個側面考慮,這種減少證明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在學校內部消解了矛盾,對社會穩定和未成年人的保護是不無裨益的。
(四)未成年人治安案件以輕傷害案件居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條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边@條對治安案件的調整范圍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即適用于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而在筆者的調查中發現,涉未成年治安案件的種類多集中在對人身權利的侵害。原因有二:一是,侵犯財產權利的案件通常私自解決或者由學校處理,并不報案;二是,過于嚴重的傷害案件直接由刑事立案不作為治安案件處理。由此又引發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另一個現狀。
(五)未成年人治安案件調解結案居多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法范文3
第二條賭博是指以牟利為目的,以財物作賭注比輸贏的活動。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行為,應當嚴厲禁止。
第三條凡因賭博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本條例處罰。
第四條公安機關對參與賭博的人,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偶爾參與賭博,情節特別輕微,本人保證不再犯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是本人所在基層組織、單位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第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一百元以下罰款:
(一)參與賭博,賭資數額較小的;
(二)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三)為賭博巡風放哨或者提供戒護的。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參與賭博,賭資數額較大的;
(二)為賭博提供條件,從中牟利,數額較小的;
(三)在公共場所賭博,賭資較小的;
(四)利用賭博進行詐騙,數額較小的。
第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
(一)經常賭博,屢經處罰不改的;
(二)為賭博提供條件,從中牟利,數額較大的;
(三)脅迫、誘騙他人或者教唆不滿十八歲的人進行賭博的;
(四)在公共場所賭博,賭資較大的;
(五)對檢舉賭博行為的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六)利用賭博進行詐騙,數額較大的。
第九條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除依照本條例處罰外,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條賭資、賭具以及賭博所得的財物,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
參賭人之間的賭債和在賭場向他人借財物作賭資的債務一律廢除。
第十一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農村、城鎮基層組織,明知本單位內發生賭博不制止、不報告或者不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的,應當追究主管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任何公民發現賭博活動,都有權予以制止,并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對檢舉、制止賭博行為的單位或者個人,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法范文4
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致使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實,誹謗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成員有盜竊、詐騙、搶奪、勒索、故意毀壞老年人財物,情節嚴重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下列行為應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實誹謗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較輕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家庭成員有盜竊、詐騙、搶奪、勒索、故意毀壞老年人財物,情節較輕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我國法律對贍養老年人問題有何規定
(1)應承擔對老年人的贍養義務的子女范圍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關于子女范圍的規定,應承擔對老年人贍養義務的子女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2)老年人要求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钡谌畻l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薄独夏耆藱嘁姹U戏ā返谑鍡l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p>
(3)贍養人的贍養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狆B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钡谑l規定:“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歸老年人所有?!?/p>
(4)對贍養人承擔贍養義務的監督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七條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義務簽訂協議,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p>
(5)老年人的子女死亡之后,孫子女、外孫子女的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法范文5
關鍵詞:無證駕駛 工傷認定 法律適用
一、基本案情
王某是一家企業的職工,20__年8月14日,在上班途中,無證駕駛摩托車與一輛貨車相撞,受傷后住院治療。申請人王某申請工傷認定,被申請人某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申請人無證駕駛為由,認為申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關于“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不得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規定,作出《非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申請人不服,先后提起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二、爭議焦點
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994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輛應當受到處罰。20__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無證駕駛等行為屬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20__年3月1日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刪除了無證駕駛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規定。那么法律修改后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理解,《治安管理處罰法》生效后,無證駕駛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是否屬于違反治安管理。
一種觀點認為,“違反治安管理”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將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與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分離,違法交通管理的行為不再由《治安管理處罰法》調整。因此,只要本人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即使本人存在無證駕駛等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也應認定為工傷。
另一種觀點認為“違反治安管理”不僅限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還包括特別法的規定?,F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將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與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分離在兩部法律中分別規定,僅僅是立法技術上的考慮,對于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有系統規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在立法時“不再重復規定”而已。但從內容和性質上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明顯屬于妨害公共安全行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所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當然包括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只要本人有無證駕駛等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則不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三、困境:法律適用
《行政處罰法》確定了“行政處罰法定”原則。行政處罰法定首先意味著違法行為法定和違法行為的性質法定:行政相對人的某一行為只有相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確定其具有違反某種行政管理秩序的性質,才是應受相應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斑`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是多種多樣的。某種違法行為究竟屬何性質,有些是比較明確的,有些則不甚明確,其性質有時會具有競合性,如違章建筑可能既具有違反土地管理秩序的性質,也可能同時具有違反規劃管理秩序的性質,本案中的無證駕駛行為可能既具有違反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的性質,也可能同時具有違反治安管理秩序的性質。在相應行為性質不明或性質競合的情況下,執法機關怎么認定該行為的性質呢?基本方法自然是考查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規定。當法律、法規、規章具體規定亦不甚明確的情況下,則應分析行為人行為的動機、目的、手段和行為侵害社會關系的內容。就本案而言,法律規定是非常明確的,1994年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將此種性質競合的行為明確納入“違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范疇,而20__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則將該行為納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范疇,20__年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進一步將之從“違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為中排除出來。根據違法行為性質法定原則和后法由于前法的原則,“無證駕駛”行為的性質無疑應認定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而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盡管該行為性質實際上有競合性,即同時也具有違反治安管理的性質。
四、出路:法律漏洞的補救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法范文6
答:“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發生“家庭暴力”可請求哪些部門予以救助?
答: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根據情節和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答: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鑒定部門作傷情鑒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并保存好單據。
實施“家庭暴力”應負何種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和后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什么行為構成“虐待”?虐待應受何種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