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處理意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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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的處理意見范文1

關鍵詞:固定資產;事業單位;管理;模式

事業單位是介于企業和行政單位的非盈利組織,它們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所占的份額比較大,這些事業單位,在每一年里都會得到大量的財政上的資金援助。而這些資金又大部分是用在對固定資產的購置。站在事業單位角度說,在這樣的使用過程中不存在成本費和折舊費之論,是一種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在事業單位中,其比重占據著重要的比重。但是這些固定資產都是國家的資產中的重要組成成分。所以,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其管理權和所有權都歸于國家和集體所擁有。所以,我們的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一定成分地結合自己的單位特點和實際情況,對事業單位中的固定資產進行有效地管理,從而有效地保障事業單位中固定資產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積極地提高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作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一定要記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積極為單位為國家管理好固定資產,促進這些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提高[1]。

1.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傳統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模式已經不再適應時展的需要,為了更好地促進其的構建,就必須對其管理現狀有一個基本的認識。

一是事業單位在對設備購置中,缺乏應有的效益分析和科學的論證工作,所以,事業單位在購置過程中,出現了資產購置盲目性,從而降低了資產的使用效益。二是有的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的管理方面缺乏專門的部門,這就導致了資產在管理中責任不明確,責任不明確就不能夠有效地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水平,不利于事業單位的相關項目活動的開展。

三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過程中,一些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管理意識,常常不重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造成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部分流失和浪費。

四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過程中,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尤其是在獎勵和懲罰制度上不夠細則花,進而導致獎懲制度的失效,無法懲罰地調動起事業單位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五是事業單位進行固定資產管理時,由于對固定資產的監督和監管在執行力度上很不夠,進而導致了固定資產管理沒有監督的狀況出現,沒有監督機制的管理,必然不利于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沿著健康發展的道路進行,導致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流失。

六是有的事業單位的資產在使用率上特別低。一些設備只是在特殊的時期才使用,幾乎沒有發揮什么作用,還有一部分完全處于一種閑置的狀況,只有一部分發揮著作用。在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著以上種種的問題,其根源在于在于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法規存在不夠健全的問題,這是計劃經濟在固定資產上的負面影響。

2.新模式構建思路

在國民經濟中,事業單位占據著重要的位置。但是,面對事業單位中的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一系列的問題,我們有必要積極地對其問題采取一定的管理策略給予應對。只有充分地將事業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做好,才能夠在物質上為事業單位的發展提供重要的保障。所以,事業單位進行固定資產管理時,一定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科學安全的管理。那么,我們猶如達到有效而安全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呢[2]?

2.1建立健全制度

事業在建立起管理部門和部門管理制度以后,如果在某一方面出現問題,就可以對當事人給予責任追查。這是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中積極構建全新的管理模式的基礎。就長期來說,我們的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來說,就一直缺乏專門部門來負責管理。常常是隨意地劃歸為財務部門去管理。原本財務部門就有著自己的復雜的管理工作,在兼顧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以后,必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夠很好地履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針對這些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在事業固定資產的管理中,對于固定資產管理的主體錯位和缺失現狀,有必要積極地建立起專門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積極做好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的有效科學、安全的管理。讓固定資產在事業單位中有部門來管理,有部門承擔管理的責任。同時還要積極地按照“誰保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進行制度的建設。雖然有了管理的部門,但是沒有制度為事業固定資產的做保障,談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也是一句空話。因為,沒有制度做保障,管理部門的人員就會,會直接導致有部門和沒有部門一個樣,不能夠充分地發揮出部門在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過程地所應該發揮出的積極作用。在充分地建立起了部門管理制度以后,促使管理部門中的相關人員做到職責分明以后,在工作中又能夠做到互協作又彼此牽制,進而在事業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促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地監督。那么如何做到這些?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是:管理人員積極地根據財政部門相關政策和事業單位的實際制定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總目錄,積極地做好一些手續,比如固定資產辦新增驗手續收以及入庫手續,充分地通過調撥通知單和通過填制驗收單進行有效地處置。在這些單據中,通知單是資產賬務處理的重要依據,這樣就可以促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能夠郵局可查可依,也有責可以追究,積極地提高部門管理工作人員的管理責任心。也有助于各個不同的職能部門來共同進行管理,達到有效的監管工作。同時,事業單位還要讓保管部門、保管人和相關財會部門懲罰地明確自己在管理中的職責。

2.2統一調配

對管理工作積極設立起固定資產領導小組,這是事業單位積極構建全新的固定資產管理模式的基礎。在事業單位中的總資產中,固定資產所占據的份額巨大,在周期上又較長,在數額又較大,在地點上有較散。對于這樣的一項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有必要積極地設立其一個專門的管理組來實施統一調配和管理工作。不然就會導致在事業單位管理中出現事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多元化,不利于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的順利地展開。所以,我們的事業固定資產的管理一定要對固定資產給予高度地重視,積極地通過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組的統一調配。與此同時積極地對管理人員的素質給予有效地培訓。只有積極地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素質,才能夠保證這些管理人員在管理中,能夠高效安全科學地進行管理工作,不導致管理工作出現不必要的紕漏[3]。

3.結語

總而言之,在事業單位的管理中,如何建立有效地管理模式,首先應該認識到當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現狀,如事業單位在對設備購置中缺乏應有的效益分析和科學的論證工作、固定資產的管理缺乏專門的部門、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管理意識、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作為事業單位,該在認真對問題的分析基礎上積極地采取應對的解決模式,積極地建立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以及部門管理制度,在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中事業單位應該積極實行統一調配和領導,進而真正促使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的管理過程的科學性、有效性、安全性,為事業單位的發展提供強大的保障。(作者單位:新蔡縣環境衛生管理站)

參考文獻:

[1]賈魯渝.探討構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新模式[J].企業導報,2011,13:83-84.

固定資產的處理意見范文2

關鍵詞:政府會計 會計科目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812(2017)07-0032-03

一、設置會計科目的基本原則

設置會計科目是會計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之一,它決定了會計核算的內容,也影響了會計所提供的信息種類以及會計參與管理的程度。目前財政部門正在推行的管理會計,其立足點也是會計科目的設置。設置會計科目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可比性??杀刃允侵覆煌袠I和單位之間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經濟業務,或者單位內部類似經濟業務,應設置相同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從而確保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二)明晰性。明晰性是指會計科目名稱及其使用說明要簡單明了、通俗易懂、科學合理。眾所周知,會計科目名稱實際上就是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概括。會計科目不同,核算范圍也不同,但科目之間的核算范圍不能存在交叉現象。設計科目時必須注意不同行業和單位間同類經濟業務之間的差異。要求會計科目的設置要適應不同行業、不同經濟業務的差異性。如生產型企業有“生產成本”一級會計科目,服務型企業則設置“勞務成本”科目而不是“生產成本”科目,從而適應不同單位會計核算的需求。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是廣大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最直接的政策依據,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會計信息的正確性,因此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必須做到科學合理。

(三)管理性。管理性是指會計科目的設置要服從管理的需要。眾所周知,會計核算的目的在于為單位的管理決策活動提供信息,因此管理上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也就成為會計科目設置的基本依據,這不僅是會計參與管理工作的根本體現,也是會計工作價值的一種體現。

二、政府會計“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存在的缺陷及建議

2016年8月財政部了政府會計科目和報表使用說明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使用做出了詳細的說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單位待處理資產的價值及資產處置損溢。這里的資產處理包括資產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盤虧、報廢、毀損、盤盈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但是筆者在學習過程中發現該科目的設置并沒有遵循上述原則,而且存在重大制度性缺陷。現說明如下:

(一)缺乏可比性。任何一個單位,不管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對于采購過程中出現的短缺與損耗,都需要查明原因并將相關處理意見報經相關領導審批,這是單位內部采購過程相互牽制、加強管理的需要。從發現短缺與損耗到處理結束需要一個過程,甚至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為了及時記錄和反映等待處理的物資損溢,我們有必要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因此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采購運輸途中發生的物資短缺與損耗,都要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如果是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與短缺,計入物資成本;如果是非正常的短缺與損耗,除由相關責任人或責任單位進行賠償外,剩余部分計入“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支出”。而意見稿則指出,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記入“物資成本”科目,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這條規定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個是與企業會計準則缺乏可比性,都是采購過程中的短缺與損耗,核算方式和核算科目并不一致,這不符合該科目的設計初衷;第二個是非正常短缺與損耗計入物資成本,那么正常的短缺與損耗,應計入哪里呢?按照意見稿的表述來判斷,正常的短缺與損耗,不應該計入物資成本,但是這種處理意見與會計專業正常思維不符,讓人很難理解。筆者認為,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處理短缺與損耗的原則應該盡可能一致,這樣有利于政府會計準則的推廣和應用,同時也保證了會計信息在不同單位之間的可比性。

是否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應取決于業務流程和管理的需要,如果處理過程比較復雜、時間長,就應該通過該科目核算,否則就不需要。由于行政事業單位不允許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業務,因此政府會計所指的短期投資實際上就是國債投資。《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資[2015]90號,以下簡稱財資90號)指出: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國有資產處置制度,履行審批手續,規范處置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未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由此可以看出,m然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其處置過程比較快,但仍然要辦理審批程序,其到期收回、出售轉讓,應該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而意見稿卻要求“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到期收回、出售轉讓,不通過本科目核算,出售(出讓、轉讓)長期股權投資需要通過本科目核算”,意見稿的要求使得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之間的轉讓核算不可比。需要注意的是,意見稿在介紹“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時出現了前后矛盾的現象,前文說事業單位應收賬款的處置不需要通過該科目核算,而后文又介紹了應收賬款的處置通過該科目核算的具體方法。筆者認為,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都有應收賬款,都屬于國有資產,其核銷過程都需要得到財政部門的審批,因此不管是事業單位還是行政單位,如果應收賬款確定無法收回準備核銷,都應當通過該科目核算。

(二)缺乏明晰性。意見稿指出,“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下設兩個明細科目,一個是“待處理財產價值”科目,反映待處理財產的賬面價值;另一個是“處理凈收入”科目,反映待處理財產在處理過程中取得的收入以及發生的費用。置換業務發生時,首先將換出資產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科目;其次將置換過程中支付補價、發生的相關費用或取得的收入記入“處理凈收入”科目;最后經批準置換后,按確定的成本,借記換入資產相關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處理財產價值,處理凈收入),差額借記“資產損失”或者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如果置換過程中收到的補價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差額為凈收入,則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凈收入”科目,貸記“應繳國庫款”等科目。這段文字,從字面上看不出問題,但在處理實際問題時就可能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發生。下面通過固定資產置換舉例加以說明。

例:甲學校根據需要將一臺原值為1 000萬元、累計折舊為400萬元、評估價為550萬元的設備置換乙學校的一臺設備。乙學校設備原值為900萬元、累計折舊為500萬元、評估價為450萬元,乙學校支付補價100萬元。不考慮增值稅等相關稅費。

按照意見稿的規定,甲學校應作如下處理:

1.將換出資產轉入待處理資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 6 000 000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4 000 000

貸:固定資產 10 000 000

2.收到補價款:

借:銀行存款 1 00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凈收入 1 000 000

3.置換資產:

借:固定資產 4 500 000

資產損失 1 50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 6 000 0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凈收入 1 000 000

貸:應繳國庫款 1 000 000

乙學校應作如下處理:

1.將換出資產轉入待處理資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4 000 000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5 000 000

貸:固定資產 9 000 000

2.支付補價款: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凈收入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000

3.置換資產:

借:固定資產 5 50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 4 000 000

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凈收入 1 000 000

其他收入 500 000

從上述分錄上看,乙學校其他收入50萬元,實際上就是乙學校設備評估價和賬面價之間的差異。甲學校設備評估價和賬面價之間的差異為50萬元,但是賬上顯示的資產損失卻是150萬元,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了會計信息失真,使得會計信息使用人無法理解會計信息。那么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呢?按照意見稿“固定資產”科目的說明,置換取得的固定資產,其成本(用A表示)按照換出資產的評估價值(用B表示)加上支付的補價(用C表示)或減去收到的補價(用D表示),加上為換入固定資產支付的其他費用(用E表示)確定。用F表示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用G表示評估價與賬面價值的差異,甲學校換入固定資產成本用公式表示如下:

A=B+C-D+E ①

在本例中,由于甲學校沒有支付補價,也沒有為換入固定資產支付其他費用,因此可以將上述公式①簡化如下:

A=B-D ②

將換出資產的評估價值B替換為換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F和評估價與賬面價值的差異G,公式②可以表述如下:

A=F+G-D ③

移項后形成如下公式:

G=A-F+D ④

由此可以發現,收到補價方即甲學校,在沒有發生處置費用的情況下,意見稿“固定資產”科目使用方法中所指的評估差價,即資產置換損失或收益等于換入固定資產成本減去換出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加上收到的補價。在本例中,甲學校換入固定資產成本450萬元減去Q出固定資產賬面價值600萬元加上收到的補價100萬元,正是資產置換損失50萬元,與事實相符。而意見稿在介紹“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使用方法時指出:收到的補價扣除相關費用之后為凈收入的情況下,資產置換損失或凈收入是換入固定資產成本與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之差。用公式表示如下:

G=A-F ⑤

在本例中,甲學校換入固定資產成本A450萬元與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F600萬元之差正是賬上反映的資產損失150萬元,公式⑤與公式④的差異就是收到的補價100萬元。導致這種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發生的根本原因是:“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使用說明采用倒擠的方法,即換入固定資產成本與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之差,確定為資產置換損失或收益。由于換入固定資產成本已經扣除了收到的補價,因此可以將換入固定資產成本中的評估價看作是凈評估價格,即扣除了補價后的評估價格。收到的補價越多,凈評估價格就越低,換入資產的成本就越低,根據換入固定資產成本與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之差計算的置換損失就越大或處置收益就越小。實際上是否收到補價,取決于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之間評估價格的差異,與置換損益無關。由于換入資產的成本已經扣除了收到的補價,因此根據換入固定資產成本與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之差確定置換損益的計算過程自然也就錯誤了。因此“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使用說明中置換損益的計算過程是不妥的,這是引發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公式④表明,意見稿“固定資產”科目使用方法中所指的評估差價之所以正確,原因就是它把收到的補價加回去了。有人提出,收到的補價應上繳國庫,對于單位而言,也是一種損失,記入資產損失無可厚非。筆者認為,置換過程中取得的補價大于置換過程中的稅費,其差額上繳國庫,這是單位在運行管理中的一種義務,應作為單位運行過程中的一項費用直接記入“其他費用”,而不能作為資產損失的一部分?!按幚碡敭a損溢”賬戶核算過程中之所以出現問題,原因就在于把上繳的補價也視同置換損益。

需要注意的是,意見稿要求置換資產過程中支付的補價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凈收入”科目。筆者認為,置換業務的本質是出售和購買的結合,實際上是兩項經濟業務。支付補價不屬于處理資產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而是購買資產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因此不能將支付的補價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凈收入”科目。筆者認為將支付的補價應直接記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

(三)缺乏管理性。財資90號文強調,國有資產收益是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資產收入收繳和使用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規范收支行為。《國務院關于批轉財政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3號)強調,財務會計科目應全面準確反映政府的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等財務信息。從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國有資產處置后,不管是財政部門還是行政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必然要求財務人員提供國有資產處置的“凈利潤”指標以及處置現金流指標,這既是單位內部管理的需要,也是財政部門加強監督的需要。筆者認為,會計核算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于管理過程,因此這些管理上的要求必須在會計科目設置過程中得到體現,同時科目設置在滿足管理要求的同時,更應該予以簡化。但是在現有的意見稿中,“待處理財產損溢”兩個明細科目均無法提供被處置資產的評估價指標和凈利潤指標。與企業會計“待處理財產損溢”明細科目相比,意見稿中“待處理財產損溢”明細科目的設置過于復雜。處置現金流指標完全可以在貨幣資金會計科目的輔助核算中加以體現,沒有必要在明細科目中單獨設置。據此筆者建議,“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被處理的資產項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借方反映被處置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處置過程中的相關稅費,貸方反映被處置資產的評估價,差額表示被處置資產在處置過程中實現的“凈利潤”指標,轉入“其他收入”或“資產損失”科目。按照上述設想,甲、乙學校置換業務應做如下處理:

甲學校應作如下處理:

1.將換出資產轉入待處理資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備 6 000 000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4 000 000

貸:固定資產 10 000 000

2.置換資產:

借:固定資產 4 500 000

應收賬款 1 00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備5 500 000

3.收到補價款:

借:銀行存款 1 000 000

貸:應收賬款 1 000 000

4.計算確定應上繳的款項:

借:其他費用 1 000 000

貸:應繳國庫款1 000 000

5.計算并結轉被處置資產損益

借:資產損失 50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備 500 000

乙學校應作如下處理:

1.將換出資產轉入待處理資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備 4 000 000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5 000 000

貸:固定資產 10 000 000

2.置換資產

借:固定資產 5 50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備4 500 000

應付賬款 1 000 000

3.支付補價款時:

借:應付賬款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000

4.計算并結轉被處置資產損益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備 500 000

固定資產的處理意見范文3

[關鍵詞]電網企業 內部控制 實務操作

一、電網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固定資產是電力工業企業,尤其是電網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勞動資料和勞動條件,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對于提高企業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企業的財務實力具有重大意義。

電網企業的固定資產在企業資產總額中占有很大比重,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電網企業也是資金密集型企業,同時屬于資產分散型企業,資產使用部門多、使用地點范圍大、結構分類復雜、覆蓋面大;另外,電力資產通常數量多、金額大、更新快,管理上就要求及時準確反映這些變化,所有這些都為電力企業的資產管理提出了挑戰。

從目前電網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情況看,財務上基本都能做到賬卡相符,但是由于資產的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分屬不同的部門,如果管理不善,財務就不能及時的對資產進行內部控制,所以,加強電網企業固定資產的內部控制有著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電網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程序

1、固定資產的新增:包括零星購置、投資轉入、接受捐贈、無償調入、債務重組、非貨幣易增加。

零星購置固定資產:資產購入后,應及時辦理資產驗收、交接手續,填制固定資產卡片,連同有關批準文件、合同、協議、發票單證等,報送財務部主任審核后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投資轉入、接受捐贈、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由經辦部門根據有關批準文件組織實施,按規定辦理資產交接、驗收和入賬手續。

通過債務重組、非貨幣易取得固定資產:按照有關批準文件組織實施,按前款規定辦理資產交接、驗收和入賬手續。

財務部會計核算崗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提交的相關批文、協議、驗收單、交接手續等,在SAP系統財務模塊中錄入資產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固定資產新增記賬憑證,財務部審核崗審核憑證。

2、固定資產折舊

每月結賬前,財務部的資產管理專責在SAP系統財務模塊中點擊“試算折舊”,系統自動計算各項資產的折舊費用和各項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資產管理專員審核折舊及攤銷計算的合理性,無誤后通過系統正式計算折舊和攤銷額并分別生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憑證。

已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的期間SAP系統財務模塊不允許再進行計提。當月不計提折舊和攤銷,SAP系統財務模塊不允許進行結賬操作。

財務部的資產管理專責將折舊記賬憑證打印,財務部審核崗審核憑證。

3、固定資產后續支出

固定資產保管使用部門按照預算執行固定資產后續支出。固定資產保管使用部門提交經審批的維護費用報銷單據和對應的發票和維護或維修合同,經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審核。財務部資產管理專責復核付款金額是否與發票及合同金額一致,付款審批是否完整,復核通過后在SAP系統財務模塊編制付款記賬憑證,確認固定資產修理維護費用。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費用憑證生成后,財務部審核崗審核憑證生成的正確性并簽章確認。

符合固定資產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保管部門及時遞交固定資產更新改造開始情況及相關計劃,經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審核并改變系統內的設備狀態后報財務部,同時聯動改變資產卡片狀態。財務部資產管理專責根據更新改造通知停止計提折舊,并將資產轉入在建工程。更新改造完成后,及時通知財務部門進行轉固處理,調整原固定資產卡片中的原值、使用年限、凈殘值等信息。并聯動改變設備卡片信息。

4、資產清查

實物管理部門牽頭組織本單位管理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清查盤點一次,保證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財務部提供固定資產清單,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將設備清單與固定資產清單核對,無誤后將固定資產清單作為盤點依據進行盤點。

固定資產使用、管理部門根據清查方案和固定資產清單進行現場清查,根據清查結果,填寫盤盈、盤虧審批表。

盤盈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保管部門查明情況,填制《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經實物管理部門會同機關財務處鑒定估價后,由審計部門簽署意見,報財務部入賬。

盤虧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保管部門查明盤虧原因形成書面報告,并填制《固定資產盤虧審批表》,內部審計部門及財務部提出處理意見,金額重大的須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5、資產報廢

發生固定資產報廢時,固定資產使用保管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注明固定資產基本情況及報廢原因等有關信息,報廢審批表經實物管理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資產專責、財務部主任、實物管理部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進行報廢相關處理。

財務部資產管理專員根據經審批的固定資產報廢單在SAP系統生成固定資產報廢記賬憑證提交財務部審核崗審核。

三、電網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實務操作

1、風險案例主題:報廢資產程序不合規、隨意定價出售給多經公司 。

2、案例簡述:在內控測評過程中發現, 供電公司自行對報廢物資進行處置,處置時未完全履行審批程序,未執行公開原則,未采取投標或竟拍的方式,大額資產報廢未進行評估,隨意定價出售給多經公司,增加審計檢查風險,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3、處理結果:完善審批程序,按要求組織評估、拍賣程序。

4、風險描述:固定資產的報廢未經過適當審批,有可能導致固定資產報廢不合規,給公司造成資源浪費,增大公司的運營成本;資產評估結果的不合理為相關資產交易帶來損失。

5、風險產生原因:目前多經公司仍然依存主業生存,為了保證多經公司正常運轉,供電公司將控制不嚴謹的資產報廢收入讓利多經公司。

6、風險危害:固定資產報廢不合規,給公司造成資源浪費,增大公司的運營成本。

固定資產的處理意見范文4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部門)。

第三條 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產核資等項工作,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及使用標準,對納入政策采購范圍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購置;負責閑置資產的調劑,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并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經濟實體占用的固定資產實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各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設有專人承擔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并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七條 各部門必須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建立健全專用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檢驗等管理制度;技術復雜、精密度高的專用設備的操作人員,應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八條 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倉庫、職工生產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水塔、雕塑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二)專用設備。指各種具體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醫療器械、文體事業單位的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陳列品。指古玩、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五)圖書。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圖書、資料等。

(六)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記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賬;

(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五)無償調入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八)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賬;

(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二條 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并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具體賬務處理,按《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四條 購置固定資產應分清資金渠道,屬于基本建設范圍的(單臺設備和單項工程在五萬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設投資解決,不屬于基本建設投資范圍的由行政經費、事業經費或其它經費解決。屬于專項控制商品,必須按規定報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購置。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對本部門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資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 購入、調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資產,應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統一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還應會同技術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據發票、固定資產調撥單或基建項目交付使用驗收單據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使用單位領用等手續。

第十六條 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由國家資產管理部門辦理接收和交接,并據固定資產交接單、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使用單位領用手續。

第十七條 調出、變賣減少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中央國家機關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權限范圍報批,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持國管局或本部門的國有資產處置意見、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減少通知單,辦理有關調出或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 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據鑒定意見及上級部門的國有資產處置意見等,填制固定資產減少通知單,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十九條 非正常損失減少的固定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后,對非正常損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據鑒定意見、對非正常損失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上級部門國有資產處置意見等,填制固定資產減少通知單,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占用的國有資產實施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包括從編制固定資產預算、計劃采購、驗收入庫、登記入賬、領用發出到維修保養、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實物管理和財務核算。

第二十一條 在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中,財務部門負責按固定資產的價值分類核算,審核固定資產預算并對固定資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預算編制、計劃采購、驗收入庫、登記保管、領用發出、維修保養、調撥處置等具體管理,并負責分類進行實物量核算,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資產占用單位承擔;技術部門參與專用設備的維修保養和技術鑒定;使用部門負責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維護管理,杜絕浪費。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預算及購置計劃既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又要注意節約,要根據各類資產的配備情況及使用標準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現有固定資產,防止積壓浪費。對按規定實行統一采購的固定資產,要提供詳細的使用目的并寫明詳盡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必須完善固定資產賬卡、領用、處置、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本部門固定資產和其它物品的領用、保管、清點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記入《固定資產明細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已入庫存的固定資產,要按照各類資產的使用說明和存放要求進行保管,填寫保管單位并定期檢查,庫存固定資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領用或調換;處置固定資產須填寫《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請單》或《固定資產調撥單》,據單入賬;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須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憑單填寫固定資產使用記錄卡并記入《固定資產卡片》。不經批準,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資產。如需借用固定資產,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后,辦理借用手續。

第二十五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配備給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或物品,要建立領用交還制度,并督促使用人愛護所用資產。工作人員工作調動時,應在其辦理所用資產交還手續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六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每半年對賬一次,使賬實、賬卡、賬賬保持一致。每年對本部門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等情況是否正常。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查明原因,說明情況,編制有關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按管理權限報經國管局或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調整固定資產賬目。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發生國有資產產權變動、財務和賬務異常、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嚴重或掛靠單位脫鉤等情況,按國家規定必須進行清產核資的,應由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國管局確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辦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資產,也要分類登記,參照本辦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機關后勤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凡違反本辦法的,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固定資產的處理意見范文5

一、相關稅費的范圍

在資產交換產生的相關稅費中,對增值稅的處理意見比較一致,此處不再討論。對其他相關稅費的處理分為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是不論相關稅費是否與換入資產有關,統一計入換入資產成本。第二種觀點對不同的相關稅費區別對待,與換出資產相關的稅費沖減處置損益,與換入資產相關的稅費計入換入資產成本。筆者認同第二種觀點,因為其比較準確地反映了交易的經濟實質?,F舉例如下:

[例1]甲公司用自有廠房與乙公司的存貨交換,甲公司的廠房的原值為80萬元,已計提折1134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廠房的公允價值與計稅價格均為58.5萬元,營業稅率5%,乙公司的存貨賬面價值30萬元,公允價值與計稅價格均為50萬元,增值稅率17%,兩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同樣可靠。

(1)按第一種觀點處理(單位:萬元)

甲公司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40

累計折舊 40

貸:固定資產――原值 80

借:原材料 52.98

應交稅費――直交增值稅(進項) 8.5

貸:固定資產清理 4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2.93

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18.55

乙公司會計處理略。

(2)按第二種觀點處理

則甲公司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40

累計折舊 40

貸:固定資產――原值 80

借:固定資產清理 2.93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2.93

借:原材料 50

應交稅費――直交增值稅(進項) 8.5

貸:固定資產清理 42.93

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15.57

乙公司會計處理元變化。兩種處理方法下,甲公司的損益:分別是18.55萬元和15.57萬元,原材料入賬價值分別是52.98萬元和50萬元。設想甲公司將廠房銷售給乙公司,乙公司將存貨銷售給甲公司,則甲公司的損益及原材料的入賬成本均與第二種處理方法下的結果相同,可見第二種處理方法更加符合經濟實質。

二、對“更加可靠”這一表述的理解

會計準則中規定,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的,則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成本。實務與理論界對“更加可靠”這一提法的理解不盡相同,主要看法有以下兩種:

(1)20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中認為,“更加可靠”多數情況下是指存在補價的情況,此時換出與換入非貨幣資產的公允價值不相等。例如甲乙兩公司交換資產,甲公司換出資產公允價值20萬元,換入資產公允價值30萬元,甲公司支付乙公司10萬元補價。則甲公司換入資產的入賬成本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30萬元)為基礎確定;乙公司換入資產的入賬成本也應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20萬元)為基礎確定。

筆者認為這種理解有失全面,準則的第七條詳細說明了涉及補價的情況,如果“更加可靠”僅是指涉及補價的情況,則可刪除這一表述。

(2)有的學者認為準則中此處提法欠妥,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既然都是公允價值,則不存在“更加可靠”的公允價值。還有學者在此基礎上指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以等價交換為前提的,剔除相關稅費的影響,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換入資產公允價值之差就是補價,所以此處提法不會對會計處理產生實質影響。

對上述認為“準則提法欠妥”及“準則提法對會計處理無實質影響”的觀點,筆者持不同意見,并且認為此處提法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允價值計量的可靠性,具體分析如下:首先,雖同為公允價值,但不同資產,其公允價值的可靠程度并不相同。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提供了三種確定公允價值的方法:一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該資產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二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但同類或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三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可比市場交易,應當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顯然,以上三種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第一種方法彈性最小,也最客觀、最可靠;第三種方法彈性最大,受主觀因素影響最多、最不可靠;第二方法種居中。其次,在實際業務中,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雖然是以等價交換為前提的,但并不一定每一次交換都是等價交換,尤其是采用估值技術時,評估出的公允價值實際上是一個期望值,真正的成交價是隨機變量,有可能高于期望值,也有可能低于期望值。在這種情況下,補價不一定是公允價值之差。因此,準則中“更加可靠”的提法對會計處理肯定是有影響的。再次,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換出資產是放棄的對價,在換出資產與換入資產公允價值同等可靠的情況下,應優先采用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確定換入資產入賬成本的基礎。但是,當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時,為減少公允價值計量的可操縱空間,提高會計信息的客觀性,應采用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確定其入賬成本的基礎,防止通過故意高估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提高當期利潤(或故意低估以避稅),以下用案例說明筆者的觀點。

[例2]甲公司用自有廠房與乙公司的A存貨交換,廠房原值1500萬元,已計提折113500萬元,甲公司的廠房不存在類似市場,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為1100萬元,假定不考慮營業稅。乙公司的存貨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與計稅價格均為900萬元,增值稅率17%,含貨價為1053萬元,甲公司換人A存貨后用作原材料。已知,雙方均不支付補價,存貨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

(1)若準則中沒有“更加可靠”的表述,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1000

累計折舊 500

貸:固定資產――原值 1500

借:原材料 94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53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00

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100

(2)按照準則中“更加可靠”的表述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1000

累計折舊 500

貸:固定資產――原值 1500

借:原材料 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53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00

固定資產的處理意見范文6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吉藍花”為你整理了這篇街道辦事處審計報告的整改措施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新前街道根據黃審財報[2019]10號審計報告,嚴格按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和處理意見進行整改落實?,F將整改措施報告如下:

(一)、預算編制未細化的問題。今后將加強預算管理,按功能分類及經濟分類細化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增強預算約束力。

(二)、關于資產租賃收入存在的問題

按照審計要求,新前街道原成人技術學校2018年租金現已足額收回。君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第一期土地租金已補收。機關幼兒園房租已按規定補繳各項稅款。

(三)關于支出方面存在的問題

1.已收回對外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發放的各類津補貼。

2.已收回徐嬌云的遺屬補助。

(四)關于模具小鎮資金收支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2015年至2018年,新前街道與模具小鎮的往來資金雙方組織人員于2019年已對帳結算。

2.模具小鎮1號到6號地塊的土地出讓金,當時由于嶼新小微園區、電動車園區等項目征遷時間緊任務重,經協商由新前街道直接支出用于該項目的拆遷補償及基礎設施建設等。今后新前街道將規范土地出讓金的收支管理,確保土地出讓金按規定用途支出使用。

(五)關于“三公”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

1.公務接待將嚴格執行區財政下達的預算數從嚴控制公務接待。

2.三輛公務用車保險費已補辦政府采購手續,今后車輛保險將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3.會議費支出已補附會議通知及簽到冊,現會議費報銷都按規定附會議通知及簽到冊。

(六)關于內控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固定資產賬實 、賬賬不符。

經核查,20多年前當時工辦向黃巖傲霸車燈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依維柯(二手車),金額為壹拾萬元,后來作報廢處理,由于當時沒有過戶,報廢手續未到財務,造成未及時核銷。今后我們將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實、帳帳相符。

2.債權債務清理情況。

經街道班子會議商量決定已將能清理的債權債務已整改落實。剩余的債權債務組織人員逐筆核查掛帳的原因按實際情況清理。

3.關于會計核算不規范的都已進行調帳處理,過渡款項以前年度的往來款已逐筆清理核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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