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協調機制下公共危機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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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協調機制下公共危機管理論文

一、公共危機管理下行政協調機制構建的依據

1.行政協調機制的作用。

應對公共危機,建立一個有效的機制至關重要。行政協調是調整行政系統各部門之間、人員之間以及行政系統與行政環境之間的關系,以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實現行政目標。對于我國而言,政府在公共危機管理過程中起主導作用,通過構建行政協調機制,能夠更加有序地開展應對工作,提高處理危機的效率。一方面,政府要依靠其被賦予的權力協調好行政部門內部的關系,包括橫向協調和縱向協調;另一方面,政府要協調好和其他參與主體的關系,既要確保自身地位不動搖,又要充分發揮其他參與者的作用,及時有效地解決公共危機。

2.基于我國當前的需要。

近些年我國社會經濟迅速發展,與此同時各種類型的公共危機也悄然而生。我國的社會環境復雜,公共危機帶來的危害更加廣泛。因此構建行政協調機制迫在眉睫,這是政府職能的體現,也是公民權益的保障,更是社會穩定的需要。

二、我國公共危機管理下行政協調機制存在的問題

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對公共危機管理的研究較晚,且自然環境的多樣性和社會情況的復雜性又增加了應對公共危機的難度。為了彌補這一不足,我國在處理公共危機時多是借鑒國外經驗。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因為國情不同,在危機處理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縫隙和空白,導致我國的行政協調機制存在一些問題。

1.內部行政協調機制存在的問題。

1.1缺乏公共危機預防意識。

對于公共危機的處理,既包括危機發生時的積極應對,也包括危機發生前的預防,而最好的危機管理就是危機的避免與預防。但政府部門往往缺少這種認識,認為只有發生的危機才是危機。甚至有的官員認為預防危機不能顯示自己的能力,而能夠處理危機才是獲得政績的機會??梢?,缺乏公共危機預防意識是內部行政協調機制運行的一大阻礙。

1.2層級間信息溝通失真。

公共危機的出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初始階段的信息常常不完全且具有不確定性。其實危機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信息渠道不暢通導致決策者不能及時掌握情況做出應對,可怕的是層級間信息失真導致二次危機的發生。非典的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歸咎于政府部門的隱瞞,由于不能準確掌握消息,領導者無法做出判斷,最終致使非典愈演愈烈。

2.外部行政協調機制存在的問題。

外部行政協調機制是以政府為主導,協調與其他參與者的關系。當前我國在應對危機時,主要是政府一枝獨秀,掌握一切大權,其他參與者的權責不明確,在實際的危機處理中難以發揮作用。因此,明確各個參與者的權力和職責,協調好相互間的關系,是處理公共危機迫切要解決的問題。

3.缺少內外部行政協調機制的互動。

當前我國內部行政協調機制和外部行政協調機制都是各自運行,缺少必要的聯系和溝通。在應對公共危機時,由于信息不對稱、資源分配不合理導致延誤危機處理,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我國公共危機管理下行政協調機制的構建

1.政府內部行政協調機制的構建。

對于一個社會而言,一套行之有效的危機管理系統至關重要,因此需要構建行政協調機制來應對公共危機。政府內部層級復雜,無論是縱向還是橫向都存在缺陷:從縱向來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息獲取不對等,由于種種原因造成信息缺失或失真。從橫向來看,相關部門職責界定不規范、不清晰,在應對危機時存在重疊和推諉,不能及時有效地減少危害的發生。因此,需要構建行政協調機制來解決這些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1信息傳達。

我國近些年危機事件較多,一是因為信息部門工作能力不強,未能及時察覺問題;二是信息搜集方法不科學,缺乏有效的搜集、分析方法;三是信息傳達失真,為了推脫責任欺上瞞下的情況多有發生。因此,行政協調機制首先要確保信息的及時、真實,且這一環節貫穿整個危機處理過程,不容許半點虛假。

1.2危機響應。

危機響應指的是在危機發生時的及時反應,這個環節的出現說明兩點,一是危機已經發生;二是已經做好準備應對危機。

1.3危機決策。

作為一個現代化國家,必然會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事先制定多套方案來預防。當危機發生時,實際的復雜會使事先制定的方案存有利弊,而決策者在此時需要協調多種情況,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

1.4危機處理。

危機處理是整個行政協調機制的核心,這是將決策落實到行動上的重要環節。危機處理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域,這不僅會影響到許多正常工作和業務流程,還要進行及時的信息通報和資源調撥。這項工作不是任何一個部門或機構可以勝任的,因此需要有一個能夠協調各個部門的行政協調機制來應對。在危機發生時,政府部門需要運用擁有的權力和承擔的職責來確保以上四個環節的有效進行,通過協調部門之間、部門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將危機的危害性降到最低,盡最大努力保障公民的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

2.政府外部行政協調機制的構建。

2.1政府與其他參與者的協調。

政府雖然是應對公共危機最主要的力量,但必須認識到政府不能憑借權力而一意孤行。因為政府同樣存在缺陷,在許多問題上缺乏客觀的認識,因此要認真聽取其他參與者的幫助和建議,協調好與參與者的關系,共同應對公共危機。

2.2其他參與者之間的協調。

處理公共危機僅靠政府部門是不夠的,只有各種力量相互配合才能有效、高效地降低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企業、第三部門、媒體和公民作為參與者,都有各自的優勢和劣勢,因此在公共危機發生時,需要各自揚長避短,實現優勢互補,這樣才能顯現出成效。如企業能夠提供一定的資金和物質支持,第三部門能夠集結國內外力量。所以協調好各個參與者之間的關系,對處理公共危機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內外部行政協調機制互動平臺的構建。

無論是內部行政協調機制還是外部行政協調機制都是一個獨立的系統,因此有必要將二者聯系起來,發揮優勢互補,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小的代價處理公共危機。這就需要建立一個內外部行政協調機制互動平臺,一來可以進行及時的溝通,共享信息;二來實現合理的權責分配,避免救助的缺失和浪費。

作者:薛潔 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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