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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掛牌成立以及《食品安全法》的修正,體現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與時俱進。但與歐盟、美國和日本相比,我國在監管機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方面還存在著差距。本文主要比較了我國與歐盟、美國、日本在監管體制上的不同,發現我國食品安全監管與這些國家與地區的差距,為今后食品安全監管的改革提供參考。
關鍵詞:公共管理;食品安全監管;監管體制
2018年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簡稱市場監管局)正式掛牌成立。組建后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對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的全過程進行監管,對食品安全進行風險監測、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等工作。雖然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但與其他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主要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與歐盟、美國和日本進行了比較研究。
1食品安全監管主體的比較
1.1歐盟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歐盟在食品安全監管上采取歐盟與成員國兩級監管的體制。歐盟級別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主要有3個:①歐盟理事會,負責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政策。②歐盟委員會及其相應的常委會,負責提供食品安全建議和議案,其下屬健康與消費者保護總署的食品和獸類辦公室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管理。③歐盟食品安全局,負責監管整個食物鏈以及風險評估和交流工作。
1.2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采取了全國與各州的兩級監管的模式。全國的食品安全監管主要由食品安全委員會統籌安排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具體執行的部門為:食品和藥品管理局負責肉類、家禽、加工蛋以外的食品安全;農業部負責肉類、家禽、不帶蛋殼類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局負責飲用水、農藥及制定耐藥標準。
1.3日本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日本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主要包括由內閣府管理的食品安全委員會,以及由中央省廳管理的厚生勞動省和農林水產省3個部門。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對風險管理部門進行政策指導與監督、風險信息的溝通與公開;厚生勞動省負責加工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農林水產省負責加工和流通環節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
2食品法律法規體系的比較
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以《食品安全法》為核心,包括《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此外,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包含了大量的部門規章和政府規章,《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等;在其他的法律中,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亦存在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規定[1]。
2.1歐盟食品安全法律體系
歐盟建立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的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歐盟的法律法規,覆蓋了食品生產、運輸、銷售的所有環節。歐盟所有的法律都以2001年的《食品安全白皮書》為食品法律法規的主要目標。在這一白皮書的指導下,歐盟了《通用食品法》《食品衛生法》《歐盟食品及飼料安全管理法規》《動物飼料法規以及添加劑》等法律。除歐盟層面法律之外,各成員國也制定了法律。
2.2美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
美國是全球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最健全的國家,以《聯邦食品、藥品與化妝品法》為核心,建立了《統一產品責任法》《純食品與藥品法案》《嬰兒食品法》等眾多法律,以保障美國的食品安全。2011年1月4日,《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頒布使得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監管范圍已經達到美國食品安全監管的80%[2]。
2.3日本食品安全法律體系
日本建立了一套較為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基本法》為核心法律,在此基礎上建立了《農藥管理法》《植物防疫法》《轉基因食品標識法》等法律。此外,日本還制定了大量的配套規章,以增強法律法規的可實施性和可監管性。
3食品安全標準的比較
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縱橫交錯??v向方面,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4類。橫向方面,包括衛生標準、包裝標準、產品標準和食品添加劑標準4類標準。歐盟的食品安全標準被稱為是全球最嚴格國家之一,其80%標準沿襲了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國際組織的標準。除了歐盟層面的食品安全標準,各成員國亦制定本國標準。美國的食品安全標準建立在其完善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美國制定了400多項食品技術法規,建立了接近700項食品安全標準。美國制定和實施了完善的HACCP體系,以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日本食品標準實行三層標準體系: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多為國家標準的補充,企業標準多為與企業的生產操作流程相關。日本作為國際上較大的食品進口國,在對進口食品的安全標準上相當嚴格,在進口食品的檢驗檢疫上表現的有為突出。與其他國家與地區相比,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全部為強制標準。列舉法編制標準,提高了監管機構食品安全監管的效率[3]。但是,這種編制方式極易產生標準空白。我國編制標準的方法應吸取其他國家的優勢,盡快做出相應的調整。
4結語
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通過本文旨在發現差距,為后續改革提供建議。
參考文獻:
[1]孫成媛.中國與歐盟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比較研究[D].烏魯木齊:新疆大學,2017.
[2]劉錄民.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研究[D].楊凌: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09.
[3]鎖放.論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完善——以比較法為視角[D].合肥:安徽大學,2011.
作者:王靜 單位:天津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