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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開發資金來源可分為:國家專項補助、地方統籌基本建設投資、城市四項費用、企業自籌資金、地方機動財力、社會集資等多種渠道。其中以城市四項費用的占比最高,內容也在隨著發展不斷變化。1962年前,城市建設開發資金主要靠國家投資和財政撥款。全國城市工作會議后。對城市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規定:大中城市的公用事業附加稅、工商業附加稅、房地產稅統一劃為市財政,保證用于公共設施、城市的公用事業不需要上繳,不可挪作他用。全國第二次城市工作會議又進一步明確了有關規定,此后的《關于加強城市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等規定陸續出臺,對資金來源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城市建設開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也經歷了類似的發展過程,從《關于使用各種專項資金安排基本建設資金的幾項規定》到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后,各地均了實施細則的具體規定。資金管理通常一般由城建部門提出年計劃,會同計劃、財政等部門協商后,報政府批準通過后執行。城建部門負責資金的使用,財政部門負責實施監督。自從我國開始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全面加大城市建設開發的投入后,城市建設開發管理工作制度化水平不斷提升,資金的使用效益持續增強。
二、城市建設資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但是城建資金項目在財務與資金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一些項目的前期準備嚴重不足,存在“三邊”工程現象,也就是邊勘探、邊施工、邊設計,這樣極易造成概算變隨意過性大,出現超支嚴重;項目資金缺口和項目財務管理弱化并存,歸納起來建設開發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由三個主要方面:一是擠占或者挪用國家專項建設資金的問題。此類問題往往是以各種名義和借口向上級部門申報計劃,在資金到位以后,沒有用于城市建設開發,而是擠占挪用了。二是會計核算不符合規范。因為建設開發資金會計核算的時間性較短,可比性不大,因此很多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是由會計代管也有政人員代管的現象,嚴重的甚至出現過不能夠按照要求設置會計科目的現象。三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部分單位存在完工工程掛帳的問題,這些問題違反了有關建設財務管理的制度和法規,并存在由于利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
三、城建資金財務管理應加強的重點
從上述問題可以看出,城市建設開發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十分明顯,解決的要求十分迫切,加強財務管理已經刻不容緩。
1、財務管理工作應當引起相關領導高度重視。
城市建設開發項目必須得到相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在對項目科學論證,完成資金劃撥使用后,為確保??顚S茫瑧撐蓪#妫┞氊敃藛T對具體城市建設開發項目進行管理,并嚴格按照國家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會計核算制度。
2、要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概預算以及竣工的決算管理。
管理以及審查項目的概算、預算以及竣工決算,全面加強項目財務資金管理工作,對于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降低工程建設成本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為此一定要認真進行工程概算審查,對于在建項目工程概算存在超支的,需要安排財政資金追加投資的,都應該經過財政部門參與的審查和概算,在全面落實財政資金來源后,才能追加投資。同時要搞好工程預算的有關審查工作,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辦理和提供工程撥款以及結算的依據。對于竣工項目應及時做好竣工驗收以及竣工決算審查,應交財政的竣工節余資金、投資包干節余、基本建設收入都應及時上交給財政,對于交付使用資產中的國有資產部分,應該及時完成辦理國有資產的驗證工作。
3、進一步加強財務審計工作。
一是要防止城市建設開發資金收入項目的遺漏。城市開發建設資金的涉及到的征收單位很多,包括:財政、建設、國稅、地稅、電力、郵電、國土管理、交通、市政等多個部門和單位。審計時應結合收入項目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防止漏征、漏繳。二是避免項目不到位問題。在征收中,要避免亂收費,也要避免征收不到位。當前造成欠征的主要原因是征收工作透明度不夠,拖欠現象普遍;也存在人情網、關系網的干擾,隨意越權減免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在進行審計時,一定要結合征收計劃和有關規定,對征收單位逐戶檢查,確保應收盡收。三是城建資金管理方面要重點審計執行情況以及資產的核算情況。防止資產的流失,努力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4、如使用國債專項資金應該確保按期歸還。
對于使用中央財政國債專項資金的城市,更應當切實加強國債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不斷增強還貸能力。應當深人分析地區財政狀況以及城市基礎投資的規模,嚴格遵守同中央財政確定的轉貸資金數額以及期限和利率,落實好各項還貸款的來源,明確制定還款計劃,確保國債專項資金應該確保按期歸還。
5、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文件
當前,財務管理工作并不缺乏制度的管理,其重點應該放在制度的遵守和執行層面,如《關于印發<國家轉貸地方政府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關于加強國債專項資金財政財務管理與監督的通知》、《關于加強中央直屬儲備糧庫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對著這些制度文件要求,應該在多部門密切合作的基礎上,認證執行和落實,促使城市建設財務管理工作盡早走上科學化、制度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