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項目申報審批流程規范通知,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項目立項審批形式
項目報批分為審批、核準或備案三種類型。
1.項目審批:目前主要有兩類:一是政府投資項目,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概算。二是申請國債資金。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方式項目,審批資金申請報告。
2.項目核準:依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是指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項目備案: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項目,除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專門規定禁止投資的項目外,實行備案管理。
二、項目立項審批基本程序
按照省政府關于開展轉變政府職能工作的總體要求,從我縣實際處罰,最大限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許可,最大限度縮小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范圍。對于項目單位提出的內容完整、要件齊備的審批、核準和備案申請,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接到申請當日,明確告知其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對具備受理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批、核準或出具備案意見。
1.項目單位立項申請文件。
2.城市規劃部門的選址意見。
3.環境保護部門的環境影響審批意見。
4.國土資源部門的用地預審意見。
5.具有行業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6.節能評估。依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暫行辦法》提供有關節能措施及文件資料。
7.縣政府會議紀要。按項目性質及行業管理要求需提供我縣人民政府會議紀要及相關補充資料。
8.社會風險評估報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編制社會風險評估報告等文件資料。
9.項目單位經營執照及法人證書、開發單位資質證明、資金證明、配套資金承諾、真實性承諾、相關行業論證報告等。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向上申報項目審批程序
1.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向上級對口部門申報中央、省投資的項目,需要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的,在申報審批項目前,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事先報請縣政府,再到投資主管部門履行審批程序。
2.項目單位向上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在向發改申報審批項目前,項目申報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要與規劃、環保、國土、財政等部門會簽,經報請縣政府,再到投資主管部門履行審批程序。
3.縣直行政企事業單位使用自籌資金的基本建設項目,在到投資主管部門申報審批項目申請報告或可研前,項目申報單位要先經行業主管部門報請縣政府,再到投資主管部門履行審批程序。
4.縣投資主管部門會同縣行業主管部門聯合申報中央或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和省相關部門的項目,在申報審批前,需先報請縣政府,再到投資主管部門履行聯合申報程序。
5.申請申報審批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和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項目的行業標準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把關,并出具真實性承諾。
6.項目申報單位沒有履行上述項目申報手續,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把關或未報請縣政府的項目,縣投資主管部門不予審批或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