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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黃建文 單位:常州工學院法政學院
自從憲法中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以來,各大學均在學生中開設了法律課程,以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當然這也是培養“四有”新人的重要步驟,實現治國方略的重要環節。學校的法律教學,無論是法律基礎課的教學,還是法律專業課的教學,除了必須從理論上結合時代特征講清楚相關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外,還必須針對法律學科實踐性強、應用性強的特點,選擇切合實際、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來深化理論教學,以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文試從理論教學和教學案例選擇兩方面來剖析法律教學的特點。
一、法律理論教學的特點
(1)法律理論教學必須立足于提高學生的現代法律意識。不言而喻,自從20多年前鄧小平同志提出“搞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并強調“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以來,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便從渴望走到了實踐,20多年來的改革開放歷程,就是中國民主法制不斷發展、不斷完善的過程。而憲法對治國方略的規定,更成為了新中國放棄人治、走向法治的經典標志。然而,接受新事物總要比恪守舊習慣難得多,選擇了“法治”,決不意味著我們國家已經實現了“法治”,要建設法治國家,首先必須樹立正確的、科學的、現代的法律意識。大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是將來國家建設的棟梁,如何使他們從現在起就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辦事”的法治觀念,并運用于將來的實踐,這是大學法律教學的目的。因此,在法律教學中必須做到“四要”:①要強化現代法律意識的宣傳,注重從歷史、現實、宏觀、微觀的不同角度、不同層面講解現代法律知識,闡述其意義和作用,揭示其規律和必然性,啟發學生樹立依法辦事的觀念;②要堅持實事求是地評價、準確地認識我國的法制現狀,引導學生正確地看待現實問題,樹立堅信法治的觀念;③要從司空見慣的現實生活事例中發掘法律因子,加以深度分析,借以告訴學生,法律觀念須臾不可少,作為祖國未來的建設者更不能離開法律;④要把現代法律意識滲透到豐富生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去,借以昭示學生,法律意識不是空洞抽象的理論說教,而是人類社會民主文明對豐富社會實踐的折射。
(2)法律理論教學必須著眼于準確地傳遞法治理論、學術信息。相對于其他學科而言,大學的法律教學是伴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步伐而日益成為重要內容的。就卷帙浩繁的法律規范來說,課堂教學的有限時間畢竟難以系統地、詳盡地、完整地闡述清楚。如何在有限的時間里盡可能多地向學生展示我國法治信息,使他們更深切地體會到我國法治春潮的涌動和激情,作為法律教師是責無旁貸的。因此在教學中不能千篇一律,而是應當因“班”制宜、因“人”制宜,以提高法治信息的傳遞質量。①介紹學生急需的各類法治信息,不求多,務求精;②及時介紹國家近期立法動態,不求全,但求精,激發學生對祖國法治建設的關注;③將學術觀點分類整理,不求深奧,但求清晰,幫助學生突破,以達到準確地把握、仁智各見的境界;④精心提煉教學內容,不求面面俱到,但求重點突出,把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環環緊扣地展示給學生,增強知識的系統性;⑤有主有次,主次分明,力戒喧賓奪主,但求相得益彰;⑥堅持黨性原則,凡屬似是而非的、道聽途說的、與中央精神不一致的東西,絕對不能搬到課堂上去與學生見面,切不可嘩眾取寵,必須科學嚴謹。
(3)法律理論教學必須以學生關心的熱門話題作為切入點。法律課的課堂教學,作為教師必須時刻牢記以學生為主體,從學生的需要入手,努力把當前較集中的、敏感的或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棘手的法治理論與實踐的問題作為授課內容的主要方面。為此,備課時除了考慮教學內容外,還要考慮教學的對象,了解學生們對當前法治的觀點、看法、遇到的困惑等,然后再檢索法律規范,去解決學生們所關心的法律問題。在講課中,既不要回避矛盾,又不要夸大事實;既要入情入理地剖析,又要簡明扼要地歸納。擇取的案例有大有小,有遠有近,越是本地發生的事,越能觸動學生的神經,調動學生的興奮點,使他們聽來入耳入心,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4)法律理論教學必須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只有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才能實現教與學的有機結合。鄧小平同志曾說過:只有教師教得好,學生才能學得好。這無疑明確地指出了教師與學生二者在教學活動中的辯證關系。法律教學以其內容的專業性較強的特點,使得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作用更為突出。因此在實踐中,必須做到:①要把每堂課都當作“惟一”的課來上。即使是同樣內容的課,也要根據學生所學專業的不同,做到常講常新。每次課后,要掩卷自省,總結經驗教訓,及時調整或改進教學設計。②要做日常的有心人,隨時、隨地收集材料和信息?,F代法律教育僅靠單純的法律知識已不能實現教育目標,必須兼取各類學科的基本理論,使之融通交會,才能使所講內容飽滿豐厚。對收集來的材料、信息,要善于分析,精心取舍,對已有評說的案例也要注意發現是否有疏漏之處或潛在的法律問題,經過組織、提煉,為教學所用。③要錘煉語言表達,應當用新鮮、生動、富有形象而又準確的語言去講解枯燥的法律條文或法律規范,既要緊緊抓住學生的情感和注意力,又要維護法律的神圣和權威;要注意表達中語速的快慢、語調的升降,無需強調的話避免重復,必須強調的內容盡量做到詞義同而用語不同。力戒矯揉造作,追求清新自然,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到達知識的彼岸;④根據教學時各專業學生的特點,突出一個“專”字。既要把握不同內容之間的區別,又要掌握它們之間的聯系;既要領會某內容本身的意義和重要性,又要了解其相對于其他內容的地位和作用。⑤根據教學任務的綜合性,崇尚一個“高”字。要將講授的內容放在相應的歷史背景中進行考察,引導學生用發展的觀點認識、分析、觀察問題,使學生在國際國內的聯系與比較、縱向與橫向的立體交叉中科學地考察問題,以達到更高的層次。
二、法律教學案例選擇的特點
(1)教學案例必須求“新”。求“新”是指在教學中所選擇的案例盡可能多的是當前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日常生活中發生的,通過法律層面的剖析可用于法律教學的典型事件。具體地講,“新”應當滿足以下幾方面的要求:①時間上新。是指從時間上看是最近發生的,與現實生活時間距離越短越好。因為在新的形勢下,新的問題會層出不窮,新類型的案例也會不斷涌現,那種人所皆知的舊案例,無法引人入勝,也無法充分引導學生思考。②內容上新。是指在當前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日常生活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值得我們去研究、去探討,對理論的理解有幫助作用,對實際工作有指導作用。③適用上新。是指新近發生的,對原有法律作出的新解釋,或在新的理論基礎上作出裁決的案例。#p#分頁標題#e#
(2)教學案例必須求“奇”。文似看山不喜平。做文章是這樣,講課也同樣如此,我們在選擇案例過程中更是如此。如果在教學中選擇的案例還未講完,而學生們已經知道你想講的“是什么,怎么樣,為什么”等問題時,這個案例的選擇就是失敗的,不能起到案例教學應起到的作用。這里所說的“奇”是指我們所選擇的案例必須滿足“似是而非”、“是而不非”的情節曲折之“奇”和事件主動引人入勝的內容之“奇”兩大基本要求。“似是而非”是教學中的選擇的案例情節曲折,粗看一目了然,而仔細分析則越看越有爭議,引發的思考也越來越深入,難以一下子下結論;或者案例一出則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是而不非”是指通過所選案例曲折離奇情節的層層剖析,抽絲剝繭,產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開朗之感。它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理論為基礎,對正確的加以肯定,對違法的加以批駁,對不妥的予以分析比較,在正反思索中加深對理論的理解,最后達到認識的統一。
(3)教學案例必須求“實”。求“實”是指在選擇案例時要我們所選擇的案例不能是玄而又玄的、與所講課程無關的事例,而應當是對聽者來說是“管用”的東西。我們講“實”,就是“管用”,而“管用”主要體現在:①從范圍上看,工作上有用,生活上適用;②從時間上看,對現在和將來都管用,當堂掌握,馬上能用;③從內容上看,對理論的理解和實踐的指導都有用,具體地講就是案例的針對性強。
(4)教學案例必須求“精”。案例是社會實際生活中一部分矛盾沖突集中的典型反應,突出地表現了社會實際對法律規范和適用法律的新要求。求“精”就是指在案例選擇中,不是以量取勝,而是要以質取勝。要通過對精選的個別典型案例的分析,達到將簡單的問題講深入、將復雜的問題講清楚的目的,其實就是將實踐提升為理論,或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指導實踐。由于課堂教學時間性的限制,教師不可能也不應當一切通過案例來說明,每一個細小的、淺顯的法律問題都通過案例分析的方法去理解。而是應當通過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的剖析,舉一反三地講清楚一系列法律問題,即通過對每一個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討,引起學生超越一般就事論事的思考,從研究分析中得出一些規律性的結論來。選擇案例時,最好能做到一例多用。
(5)教學案例必須求“近”。求“近”是指在案例選擇中,盡量選擇與我們的工作、生活、學習相近的案例來說明問題。這里的“近”就是指在我們身邊發生的,與我們生活較為接近的案例,即“多用身邊事”。因為身邊事具有真實可信的特點,在加深對理論的理解上更具有現實性和說服力。不過,我們在提倡“多用身邊事”的同時,還必須注意慎用身邊事,因為身邊事雖然有真實、可靠的特點,但是,在舉例時如果講多了容易使人覺得有揭人之短的感覺,從而引起過錯一方當事人的反感,影響同志之間、單位之間的感情和關系。因此,在選用身邊事、展開講解時要慎重把握,持之有度。當然,法律教師的良心和責任感要求我們必須用法律的眼光來面對身邊事,對生活中的案例必須依法作出評判,絕不能任意曲解法律,以維護法律的正義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