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員工履職報告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鄉鎮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方案
為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三年的努力,堅持和實現“三個導向”(即以“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為問題導向、以“扎實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導向、以“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根絕重特大事故”為結果導向),加快完善和落實“六個關鍵”(即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開展“五項任務”(即壓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強化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培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引導),全面落實企業“九項責任”(即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依法生產經營責任、制度和組織保障責任、安全投入責任、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安全管理責任、隱患治理和風險管控責任、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責任、職業病防治責任);推進“三個轉變”(即企業安全生產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
二、重點工作任務
以危險化學品、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企業為重點,督促全鎮所有企業積極開展專項行動,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一)壓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覆蓋各崗位、各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領導班子成員和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明確各崗位、各工種安全職責和責任人員、責任范圍、責任清單,讓每個員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責任。
現代治理結構下企業內部控制探討
[提要]進入新時代,隨著國企深化改革的推進,公司治理結構發生根本變化,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對風險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法治建設要求企業依法依規管理。本文引用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要求,結合央企集團一級子公司上市石油裝備企業改革實踐,在新的治理機制下,探討各治理主體如何履職協同,建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合規管理一體化運行新機制。
關鍵詞:現代治理結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合規管理;
一體化運行隨著公司治理主體的增加,內部控制主體相應發生變化,其職責體系和職責邊界都會出現明顯的改變。如何將國企風險管控、合規管理更好地與內部控制進行融合,從理論和實踐進行探索,建立內部控制風險管控合規管理一體化新機制具有積極的意義。
一、企業內部控制綜述
1992年,美國會計學會、注冊會計師協會、國際內部審計人員協會、財務經理協會和管理會計學會等組織參與的發起組織委員會(COSO)發布報告《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即“COSO報告”)。我國1997年開始實施《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九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2008年,由國家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發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2010年4月,五部委聯合發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共七章五十條,配套指引包括《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自此標志著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建成,并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實效。一是全面系統規范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茖W定義企業內部控制內涵,準確定位內部控制目標,統籌確定內部控制原則,合理構建內部控制要素,以指引的方式提出18項應用、專項評價及審計要求,涵蓋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組織,戰略,人力,社會責任,企業文化,資金、資產管理,全面預算,財務報告,采購,銷售,研究與開發,擔保,信息化及信息傳遞等,為企業建立和規范運行內部控制體系提供了詳實的操作指引,指導性、操作性、規范性都很強。二是樹立全員全業務全過程管理理念。強調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構建了覆蓋全業務全過程的以內部環境為重要基礎,以風險評估為重要環節,以控制活動為重要手段,以信息與溝通為重要條件,以內部監督為重要保證,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內部控制結構。企業應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著力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三是建立內部評價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改進提升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政府監管為促進、以中介機構審計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內部控制實施機制,企業應實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制度,并將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國家有關監管部門有權對企業建立并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企業可以依法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本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二、國企新型治理架構對內部控制體系的影響
新時代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提出了六大主體治理架構,各主體功能定位逐步清晰,黨委會(組織)和員工民主管理貫穿上下和各層級,董事會組成及職責定位更為明確,各主體之間的關系發生了變化,從而形成新的受托代理關系?!痘疽幏丁访鞔_提出,內部控制主體包括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配套指引1號中明確了股東會(大會)職責,內部控制系列制度并沒有提及黨組織,新型六大治理主體架構及相互關系對內部控制體系產生了重要影響。
職稱申報管理機構的設計
作者:陳一軍 單位:中煤能源集團人力資源管理部
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是醫療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能力、科研業績和臨床醫療水平的標志,也是評價、激勵醫療技術人員成才的重要手段之一。衛生技術職務評聘標準對廣大醫務工作者工作價值觀和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關系到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晉升,與企業員工切身利益相關。由于企業職稱申報審核的時間期限比較短,工作程序比較復雜,以往純手工上報、人工整理的工作方式已經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隨著企業信息化建設的深入,企業職稱申報及評定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已成必然趨勢。
1企業職稱申報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申報材料較多,工作量很大企業職稱申報工作涉及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各種信息,包括人員基本信息、工作履歷信息、職稱評定信息、績效考核信息、獎懲情況信息等。涉及員工上述信息的修改、打印、匯總、統計等功能。存在信息審核、業績核實、材料補充等工作環節。涉及的申報材料多,申報及審核的工作量很大。
1.2申報材料審核及反饋的時間較長企業職稱申報涉及的工作過程繁瑣,申報材料的審核及反饋需要的時間較長。一是在職稱申報評定過程中,為了充分體現企業員工現有職稱期間的履職情況和工作業績,往往要求職稱申報人員把履職期間的工作業績盡可能地填寫完整,申報材料較多,初審工作需要的時間較長。二是為滿足企業職稱審核相關規定的規范要求,需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反復檢查、審核并反饋申報人員進行修改和補充,反饋和二次申報的時間周期較長。
1.3申報及審核的工作效率較低企業職稱申報與審核工作的總體工作效率較低。一是層級較多的集團性企業,存在二級企業初審、集團總部復審的情況,申報材料的審核與反饋周期較長。二是在審核重新申報的材料是否遵從反饋意見的要求時,工作量較大且容易產生錯誤。三是申報材料的數據量大,因而對相關申報信息進行匯總和統計分析的效率較低,出錯的可能性較高。
2實施企業職稱申報管理系統的重要意義
電子銀行業務監督完善
作者:蔣永良 一、盡職監督工作出現問題的原因 (一)盡職監督工作分工、責任不到位?!侗M職監督工作管理辦法》和各部門制定的盡職監督辦法中,對電子銀行業務的監督有明確的分工,《中國農業銀行運營監管管理辦法》(農銀規章[2012]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現場監管的主要內容:開、銷戶,電子銀行業務的開戶與注冊,印鑒管理,業務授權以及掛失、止付、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等重要業務處理情況”,對運營部門監督電子銀行的開戶和注冊進行了明確;農銀規章〔2012〕221號《關于印發<中國農業銀行電子銀行部門盡職監督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第七條規定“各支行電子銀行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轄內盡職監督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同時該文件還明確電子銀行業務盡職監管的具體內容,要求支行電子銀行部門對電子銀行業務進行全面盡職監督。然而在盡職監督實際履職過程中,兩部門均未對電子銀行業務行使有效的監督與監管,內控合規部門、上級主管部門也未行使再監督,致使電子銀行業務監督出現了“誰都管誰都不管”的現象。 (二)盡職監督工作制度執行、落實不到位。首先,學習培訓不到位。隨著科技水平、同業競爭、實際業務發展的需要,電子銀行業務系統、產品、流程變化較快,新業務、新產品層出不窮,文件更新較快、合同文本較多。但在基層行由于職責分工不清,培訓、學習不到位,加之無獨立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部門,業務監督從屬于多個部門,導致文件流轉不順暢,如某分行在實施企業網銀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網銀協議就有2006、2009、2012三個合同本在網點同時使用。其次,履職監督不到位,《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現場檢查周期、頻率及覆蓋面為:縣(市)級支行電子銀行業務主管部門每季度至少對轄內網點機構開展一次電子銀行業務現場檢查,檢查數量不低于所轄網點機構數的50%。二級分行電子銀行部門每半年至少對支行電子銀行部門開展一次現場檢查,檢查數量不低于所轄支行機構數的50%。”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一是基層支行分管電子銀行業務的個人金融部屬于前臺業務部門,日常工作側重于營銷和計劃任務的分解、統計和調度,對電子銀行業務盡職監督疏于管理,同時也未按照盡職監督要求,設立專職盡職監督人員,盡職監督職責無法落實,同時也未向同級內控部門報送監督計劃,牽頭相關部門對電子銀行業務開展監督;運營部門現場監管未將電子銀行業務作為必查事項,致使電子銀行業務成為監督、監管的盲區。二是同級內控合規部門、上級行涉及電子銀行業務監督的部門也未履行再監督職責、對每季未上報盡職監督報告也未過問、督促和落實。三是獎懲考核不到位,上級行電子銀行業務部門和本行相關部門考核未將盡職監督工作考評作為職能部門的考評事項,獎懲考核不到位。 (三)盡職監督工作協調、溝通不到位。《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各級行電子銀行部門要與內控合規部門之間建立日常信息溝通機制,及時相互反饋盡職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重要可疑信息、重大問題及整改情況。”在實行監督過程中,電子銀行部門、運營監管部門、內控合規部門缺乏相互信息交流、缺乏相互配合,相關數據、文件、信息不能相互借鑒利用。 二、改進盡職監督工作的措施 (一)糾正認識上的偏差,正確理解盡職監督管理工作。盡職監督管理是指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定位,對下級行分支機構的對口部門及其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內部監督的行為,本質上屬于管理范疇,是企業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是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履行的內部控制職責,是職能部門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約束的要求,也是對條線和同級職能部門監督的要求;是各部門對本條線的機構和員工所進行的內部監管。因此,一方面要認識到盡職監督工作不是某一部門單獨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到盡職監督管理工作是“三道防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其他工作無法替代的作用,相較其他部門的監督而言,主管部門對本條線業務情況更熟悉,更便于掌握分管業務中存在的隱患,實施風險管控更具有專業性和針對性。 (二)完善相關措施,嚴格履行部門盡職監督職責。 一是加強培訓和學習。各級職能部門應組織對《盡職監督工作管理辦法》以及各部門出臺的實施細則進行認真學習、掌握和落實;各級職能部門要完善崗位職責,落實崗位責任,按盡職監督工作要求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切實將部門盡職監督工作落到實處,防止盡職監督缺位;完善盡職監督方法,熟悉監督內容、流程和方法,采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手段,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各部門監督成果,提高盡職監督的工作效率,對盡職監督情況定期進行檢測、監督、分析和報告。 二是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按照盡職監督管理辦法和職能部門實施細則的要求,及時進行信息溝通包括信息溝通機制的建立、現場檢查信息的反饋、推動形成監督成果相互確認等;建立監督信息全面共享的信息溝通聯系機制和非現場監測報表體系,利用各職能部門系統進行集中監控等多種形式,對各系統數據進行研究分析和日常監測;同時相關部門按歷史、現時分類建立文件、合同文本庫,以便各級職能部門和網點查閱使用,既可以保持文件文本的連續性,又可以確保其時效性,從而提高盡職監督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強履職再監督。內控合規部門要做好盡職監督工作的計劃管理,合理安排檢查時間與頻次,統籌配置檢查資源,避免重復檢查,消除盡職監督盲區;上級行職能部門、本行內控合規部門還要承擔監督各部門是否切實履行盡職監督管理職能的職責,督促、協調各部門實施自律性檢查和非現場監督,把職能部門履行盡職監督管理情況作為綜合性檢查的重要內容,適時開展盡職監督管理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理建議。 #p#分頁標題#e# 四是加強考核獎懲制度。各級行可根據本行實際,制定盡職監督管理工作考核獎懲辦法。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將部門負責人履行盡職監督管理職責情況作為其年度考核和工作業績評價的內容,盡職監督管理工作不落實的,應予以問責并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
基于電子銀行業務監督調查報告分析
由于受多年傳統觀念的影響,認識難免出現偏差,加之對相關文件學習不到位,導致部分基層支行相關部門認為盡職監督只是運營部門和內控合規部門的事情,沒有行使盡職監督的職能和職責;而運營部門、內控合規部門則認為應由條線主管34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受自身業務能力和傳統監管事項影響,也未能對電子銀行業務實施盡職檢查,從而導致盡職監督落實不到位,造成監督和監管缺位。
盡職監督Z-作分工、責任不到位?!侗M職監督工作管理辦法》和各部門制定的盡職監督辦法中,對電子銀行業務的監督有明確的分工,《中國農業銀行運營監管管理辦法》(農銀規章[20121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現場監管的主要內容:開、銷戶,電子銀行業務的開戶與注冊,印鑒管理,業務授權以及掛失、止付、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等重要業務處理情況”,對運營部門監督電子銀行的開戶和注冊進行了明確;農銀規章(20121221號《關于印發<中國農業銀行電子銀行部門盡職監督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第七條規定“各支行電子銀行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轄內盡職監督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同時該文件還明確電子銀行業務盡職監管的具體內容,要求支行電子銀行部門對電子銀行業務進行全面盡職監督。然而在盡職監督實際履職過程中,兩部門均未對電子銀行業務行使有效的監督與監管,內控合規部門、上級主管部門也未行使再監督,致使電子銀行業務監督出現了“誰都管誰都不管”的現象。
盡職監督工作制度執行、落實不到位。首先,學習培訓不到位。隨著科技水平、同業競爭、實際業務發展的需要,電子銀行業務系統、產品、流程變化較快,新業務、新產品層出不窮,文件更新較快、合同文本較多。但在基層行由于職責分工不清,培訓、學習不到位,加之無獨立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部門,業務監督從屬于多個部門,導致文件流轉不順暢,如某分行在實施企業網銀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網銀協議就有2006、2009、2012三個合同本在網點同時使用。其次,履職監督不到位,《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現場檢查周期、頻率及覆蓋面為:縣(市)級支行電子銀行業務主管部門每季度至少對轄內網點機構開展一次電子銀行業務現場檢查,檢查數量不低于所轄網點機構數的50%。二級分行電子銀行部門每半年至少對支行電子銀行部門開展一次現場檢查,檢查數量不低于所轄支行機構數的50%。”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一是基層支行分管電子銀行業務的個人金融部屬于前臺業務部門,日常工作側重于營銷和計劃任務的分解、統計和調度,對電子銀行業務盡職監督疏于管理,同時也未按照盡職監督要求,設立專職盡職監督人員,盡職監督職責無法落實,同時也未向同級內控部門報送監督計劃,牽頭相關部門對電子銀行業務開展監督;運營部門現場監管未將電子銀行業務作為必查事項,致使電子銀行業務成為監督、監管的盲區。二是同級內控合規部門、上級行涉及電子銀行業務監督的部門也未履行再監督職責、對每季未上報盡職監督報告也未過問、督促和落實。三是獎懲考核不到位,上級行電子銀行業務部門和本行相關部門考核未將盡職監督工作考評作為職能部門的考評事項,獎懲考核不到位。(四)盡職監督工作協調、溝通不到位?!秾嵤┘殑t》第四十二條規定“各級行電子銀行部門要與內控合規部門之間建立日常信息溝通機制,及時相互反饋盡職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重要可疑信息、重大問題及整改情況。”在實行監督過程中,電子銀行部門、運營監管部門、內控合規部門缺乏相互信息交流、缺乏相互配合,相關數據、文件、信息不能相互借鑒利用。
改進盡職監督工作的措施
(一)糾正認識上的偏差.正確理解盡職監督管理工作。盡職監督管理是指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定位,對下級行分支機構的對口部門及其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內部監督的行為,本質上屬于管理范疇,是企業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是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履行的內部控制職責,是職能部門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約束的要求,也是對條線和同級職能部門監督的要求;是各部門對本條線的機構和員工所進行的內部監管。因此,一方面要認識到盡職監督工作不是某一部門單獨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到盡職監督管理工作是“三道防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其他工作無法替代的作用,相較其他部門的監督而言,主管部門對本條線業務情況更熟悉,更便于掌握分管業務中存在的隱患,實施風險管控更具有專業性和針對性。
(二)完善相關措施,嚴格履行部門盡職監督職責。一是加強培訓和學習。各級職能部門應組織對《盡職監督工作管理辦法》以及各部門出臺的實施細則進行認真學習、掌握和落實;各級職能部門要完善崗位職責,落實崗位責任,按盡職監督工作要求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切實將部門盡職監督工作落到實處,防止盡職監督缺位;完善盡職監督方法,熟悉監督內容、流程和方法,采取現場檢查fHtlz現場檢查手段,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各部門監督成果,提高盡職監督的工作效率,對盡職監督情況定期進行檢測、監督、分析和報告。二是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按照盡職監督管理辦法和職能部門實施細則的要求,及時進行信息溝通包括信息溝通機制的建立、現場檢查信息的反饋、推動形成監督成果相互確認等;建立監督信息全面共享的信息溝通聯系機制和非現場監測報表體系,利用各職能部門系統進行集中監控等多種形式,對各系統數據進行研究分析和日常監測;同時相關部門按歷史、現時分類建立文件、合同文本庫,以便各級職能部門和網點查閱使用,既可以保持文件文本的連續性,又可以確保其時效性,從而提高盡職監督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強履職再監督。
內控合規部門要做好盡職監督工作的計劃管理,合理安排檢查時間與頻次,統籌配置檢查資源,避免重復檢查,消除盡職監督盲區;上級行職能部門、本行內控合規部門還要承擔監督各部門是否切實履行盡職監督管理職能的職責,督促、協調各部門實施自律性檢查和非現場監督,把職能部門履行盡職監督管理情況作為綜合性檢查的重要內容,適時開展盡職監督管理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理建議。四是加強考核獎懲制度。各級行可根據本行實際,制定盡職監督管理工作考核獎懲辦法。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將部門負責人履行盡職監督管理職責情況作為其年度考核和工作業績評價的內容,盡職監督管理工作不落實的,應予以問責并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p#分頁標題#e#
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會計應用淺析
摘要:本文旨在思考行政事業單位如何在新形勢下轉變觀念,實施有效策略,通過優化內部環境、加快人才培養等方式,加快管理會計的應用,使之有效促進行政事業單位規范運作,提高資金的管理、使用效益和單位的社會服務水平,更好地履行職責和健康有序發展。
關鍵詞:管理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應用;現狀;策略
一、行政事業單位應用管理會計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1.管理會計在行政事業單位應用的必要性
(1)促進構建科學規范的預算管理體系。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較為粗放,大多為“基數+增長”模式,尚未真正實現“零基預算”,預算執行和績效評價也不規范。傳統的預算管理鏈條無法滿足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履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探索構建科學規范的預算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質量和效率迫在眉睫。管理會計工具方法的應用,通過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履職和長期發展進行預測、規劃、評價,實施全面預算、合理分配資源,促進預算編制和執行、評價的科學化、合理化,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水平。(2)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控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的內控環境和制度建設是管理會計有效應用的基礎和載體,同時管理會計運用相應的工具方法,結合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內控環境和數據進行分析,對項目等各種決策的實施過程和產生的經濟效果進行評價,為內控管理人員提供有用的財務及管理方面的信息,促進內控制度的實施和完善。(3)促進傳統財務會計向管理會計的轉型升級。在信息建設迅猛發展的時代,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不再僅僅懂得會計知識就能滿足行政事業管理的需求,會計電算化、大數據聯網等不斷應用于財務核算、財會數據的搜集、分析和使用,促使會計人員除了必備的會計知識,也要學習經濟學、管理學、政策法規,更新理念不斷學習計算機應用技術,懂得搜集財務數據和相關的業務數據進行分析,并進一步運用管理會計的工具方法,實現從傳統的注重基礎會計核算、監督的財務會計向參與預測、評價、決策的管理會計轉型升級。
2.管理會計在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應用的可行性
(1)政策的出臺使管理會計應用有依有據。隨著行政事業單位服務的多樣化和資金量的擴大化,傳統會計無法適應時展的需求。財政部于2016年6月印發的《管理會計基本指引》明確管理會計的目標、應遵循的原則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用管理會計,包括應用的內外部環境、管理會計工具方法、服務單位管理層面的活動、使用和形成的信息與報告等四要素,使管理會計體系的建設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信息化建設和大數據技術為管理會計的應用奠定堅實的基礎。會計電算化、大數據、資金在線監管平臺等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提高了財務人員的會計核算和監督效率,財會人員的精力也從基礎報銷、核算等業務轉向管理層面的相關實踐。信息和數據來源的多樣化、應用環境的優化、管理會計工具的先進性,使得財務人員的知識面得到拓寬,能夠對掌握的信息和數據進行科學的分析、預測,為單位決策提出科學的意見和建議。
自然資源局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全縣自然資源系統干部職工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努力塑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認真學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切實落實意識形態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要求,豐富形式、與時俱進,不斷加強思想政治理論教育,努力學習自然資源知識,從嚴規范干部職工工作行為,進一步增強黨性修養、端正“三觀”意識、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條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堅持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堅持嚴管就是厚愛,不斷提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條本制度適應于自然資源局所有在崗工作人員。
第二章學習教育制度
第四條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
基層支行民主管理和監督績效審計調查
人民銀行基層支行民主管理與監督工作,有利于增強支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是基層行充分發揮工會組織橋梁、紐帶作用,提升廣大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增強職工參政議政意識和能力的有利保證,對營造民主、和諧、規范、高效的工作氛圍和促進各項工作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來,為探究基層行民主管理與監督工作開展情況,我們組織專人開展了對基層行民主管理績效審計工作。
一、基層央行民主管理的主要內容
人民銀行基層行民主管理工作,是指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內部事務管理,履行民主決策、民主參與、民主監督職責的活動。職工民主管理的主要內容:一是為黨組的民主決策建言獻策、提供參考依據;二是對領導干部落實和執行民主決策制度,履行民主決策程序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群眾監督;三是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工程建設、大宗物資采購、項目招投標、設備引進等事項應納入民主監督范圍。
二、基層央行民主管理與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1.職工民主管理形式有待完善。基層支行由于人員較少,基本是以工會會員大會取代職代會作為職工參與民主監督和民主決策的主要途徑,時間為一年一次,主要議程包括對支行工作報告、工會工作報告、工會財務工作報告進行舉手表決,解答職工提案,主要是討論工會工作的有關問題,職工代表大會作用無法發揮,支行重大問題并不是經過大會討論實施,而是以行務會等其他形式代替職代會或者工會會員大會的職能作用,廣大職工的意愿很難真實地反映出來。
2.職工民主管理氛圍有待提高。從近三年來的調查情況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征求意見和建議,給出建議率為5%,其余均為沒有意見和建議,會員大會提案和意見的回收率約為63.5%,回收中的提案能夠被支行采納和具有積極意義的為11.5%,其余的提案涉及的內容多為老、小、輕的問題,對推進支行各項建設意義不大。具體表現為參與意識不強,有的職工認為,只要埋頭干活就行了,不必多管閑事,事不關已,高高掛起;參與能力不強,部分職工缺乏必要的政策、法律、財務知識,往往想參與卻又無從下手,“不會說”、“不敢說”、“說不好”,只“代”不“表”,或者與自己利益有關的事就支持,反之就反對,只“表”不“代”;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不了解法律法規賦予自己的政治、經濟權利,當自己民主政治權利受到侵害時,不能拿起法律武器自我保護。
3.干群雙向溝通有待增強。工會組織把握職工思想動態不夠及時和全面,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傳統的說教模式,工會橋梁和紐帶作用未能充分發揮,據調查,工會三年來開展的活動共計18次,主要集中在節日文體活動、工會會員大會等項目,而涉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活動內容僅有1~2次,影響了員工民主管理的熱情。黨員領導干部主動與群眾交流不夠,深入一線了解情況不詳,時間不多。如很多支行制定了領導蹲班制度,但制度執行不到位,蹲班的次數和天數均不符合制度規定,甚至有些分管領導一年未進行過一次蹲班,從而無法真切了解股室員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阻礙了民主管理作用的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