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文化用品銷售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高中生消費觀念與學校周邊經濟發展
摘要:學校周邊經濟,市場發展潛力巨大,一直處于良好的增長趨勢。這是因為在日常消費群體中一個非常龐大的固定消費群體的高中生圍繞在高校周邊的商店。高中生的消費觀念不斷動態變化著。了解高中生的持續改進的消費觀念,全面把握高中生的多樣化消費需求,是學校周邊經濟突破傳統的經營理念,改變經營方式,變換商業模式,實現長久穩定發展的必然選擇。本文將集中探討高中生消費觀念與學校周邊經濟發展的關系,說明高中生消費觀念是如何影響學校周邊的經濟發展。
關鍵詞:高中生;消費觀念;學校周邊經濟
學校周邊經濟,市場發展潛力巨大,一直處于良好的增長趨勢。這是因為在日常消費群體中一個非常龐大的固定消費群體的高中生圍繞在高校周邊的商店。高中生的消費觀念不斷動態變化著。了解高中生的持續改進的消費觀念,全面把握高中生的多樣化消費需求,是學校周邊經濟突破傳統的經營理念,改變經營方式,變換商業模式,實現長久穩定發展的必然選擇。本文將集中探討高中生消費觀念與學校周邊經濟發展的關系,說明高中生消費觀念是如何影響學校周邊的經濟發展。
一、高中生消費觀念的特點
對當前時代背景下消費環境的總結和學生的消費能力的分析,是對高中生消費觀念研究的基礎。網絡技術飛速發展是近年來社會變化的一大顯著特征。人們的物質生活得益于互聯網時代的快速發展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作為這互聯網社會的一分子,高中生的財富也隨之增加了,他們的消費能力也逐年水漲船高。高中生的消費觀念在這樣的形勢下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其特點主要體現在:
(一)消費內容表現出多樣性。由于信息技術和網絡的普及,信息渠道變得越來越豐富和多樣,譬如手機被許多習慣于進入購物網站消費的高中生開始使用,通過智能手機終端他們消費的內容和廣度在一定程度上被拓寬和延伸了。學生的消費在一些網站終端的指引下已經轉變為多樣化的方向。
(二)高標準。高中生的消費標準和要求在網絡信息豐富的情況下通過將一些消費信息的比較而不斷提高。
兩岸文化產業政策的共性與差異
一、兩岸文化產業政策概況 臺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強調創意,大陸的“文化產業”強調內容。雖然概念不同、內涵上也有所不同,但兩岸的產業范疇劃分,在整體上還是較為接近的。經過了十幾年的發展,兩岸文化產業都形成了一定規模,并保持著較高的發展速度。這與雙方在各個時期采取的文化產業政策密不可分。 1、概念界定 在臺灣,文化創意產業被定義為:那些來自于創意與文化積累,透過知識產權的生成與運用,有潛力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并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活動。[1]大陸將文化產業的概念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2]臺灣使用的概念是“文化創意產業”,強調創意,注重產權,而大陸采用的概念是“文化產業”,側重于內容的產業化。此外,兩岸也都強調了產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臺灣考慮其“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的潛力和“促進整體生活環境的提升”的能力,而大陸則指出了文化產業的文化軟實力作用及對社會經濟的整體影響。 2、產業范疇 文化(創意)產業具體涵括的產業范疇在臺灣和大陸有所不同。按2010年出臺的《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最新界定,文化創意產業共分為16個產業類型,具體是: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工藝、電影、電視廣播、出版、廣告、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設計品牌時尚、建筑設計、數位內容、創意生活、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3]臺灣文創產業范疇的界定除有四個類別與設計相關較為突出外,創意生活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的一個獨立門類出現在世界范圍內是絕無僅有的。大陸文化產業的范圍,2004年國家統計局劃分為: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外圍層(網絡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和相關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國務院2009年出臺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提出九個重點方向:文化創意、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動漫和數字內容。這個變化將新聞服務和文化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淡化了。 3、行業比較與發展狀況 在實際產業發展中,臺灣的影視、音樂、設計、創意生活和數字內容等行業類別發展較為成熟,占有較大比重;而在大陸文化產業中,傳媒和數字內容則占有重要與核心的地位。從經濟增長數據上看,2002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為4,353億元,2007年為6,329億元,增加1,976億元,2002至2007年年平均成長率為7.78%,比臺灣同期GDP年平均成長率高出3.7%。在增加值方面,2002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附加價值為2,311億元,2007年為3,354億元,增加1,043億元,2002年至2007年的年平均成長率為7.73%。[4]大陸方面,2004年至2008年間,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速達到了22%,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3.6個百分點。2009年文化產業增加值為8400億元左右,比2008年增長10%,快于同期GDP的現價增長速度3.2個百分點。[5]201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達到了一萬億元人民幣。在就業人員方面,臺灣文化創意產業2002年解決就業人口16.24萬人,2007年為21.16萬人,增加4.92萬人,2002至2007年年平均成長率為5.43%。[6]截至2008年底,大陸文化產業從業人員達到1182萬人,占全國從業人員的1.53%,占城鎮從業人員的3.91%。[7] 4、兩岸文化產業政策演進 早在1995年,臺灣“文建會”就在“文化產業研討會”中提出,將“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作為“社區總體營造”的核心概念之一,不過,當時的“文化產業”還屬于傳統的初級產業思維。此后,在2002年《挑戰2008—臺灣發展重點計劃》的6年規劃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被納入其中,主要內容為:建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中心,發展藝術產業,發展重點媒體文化產業,臺灣設計產業起飛。由臺灣地區“行政院”召集“經濟部”、“文建會”、“教育部”與“經建會”共同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統籌相關工作。在此基礎上,2009年進一步提出了《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行動計劃(2009-2013)》。2010年,臺灣正式頒布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從法律層面為文化產業創造了更加公平、穩定的發展環境和競爭平臺。近十多年來,大陸也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不遺余力地支持和引導文化產業。1998年文化部設立了文化產業司;2001年,“第十個五年計劃”提出“完善文化產業政策”;2002年,中共十六大報告首次將文化產業確定為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2006年,國家了《“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對“十一五”時期文化產業的發展進行了規劃;2009年,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明確了大陸發展文化產業的總體思路、原則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2011年,大陸頒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要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此外,在國家層面的政策推動下,各省市地方也陸續推出了各自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進一步將文化產業的發展態勢推向高潮。無論中央還是地方,各種綜合性政策、知識產權政策、人才培養政策、投融資政策、財政稅收政策陸續出臺,以期從多方面、多層次推動文化產業不斷發展。 二、兩岸文化產業政策的共性與差異 由于政治環境和各自所處的產業發展階段不同,兩岸的文化產業政策在共性中存在著差異。一方面,穩定、連續、靈活、全方位、多層次是兩岸政策的共同特點;另一方面,二者在完整性、地域性、政策原則、管理機制上,存在著明顯差別。#p#分頁標題#e# 1、兩岸文化產業政策的共性 兩岸文化產業政策的共性突出地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文化產業政策的穩定性與連續性突出。從文化產業發展戰略的政策制定來看,大陸和臺灣戰略都比較具體,并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自黨的十六大以來,大陸文化產業戰略步伐明顯加快,戰略目標連續性更強。在政策內容上,大陸與臺灣都重視重點文化產業的發展、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帶動作用和“走出去”戰略。另一方面,大陸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具有緊迫感和跨越性,但規范性和完整性略顯不足,在發展戰略的階段性和與百姓生活的切合度上與臺灣還存在一定差距,這與大陸文化產業發展起步較晚關系密切。 (2)為產業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政策支持。作為新興產業,兩岸為文化產業提供的政策支持是全面的。以大陸為例,從2001年起政府出臺的政策中,既有綜合性的《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也有僅涉及某個方面的《關于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以及支持某個具體行業的《關于扶持中國動漫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等。臺灣方面政策扶持的多面向可從2010年“文建會”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97-102年)第二次修正計劃》的關聯圖中窺見一斑(圖1)。該計劃既考慮到了產業環境,也設計了旗艦計劃;從資金、人才到研發、流通,政策措施全面細致(見圖1)。 (3)政策處于持續的動態變化之中,靈活性強。到目前為止,兩岸的文化產業政策都經歷了或正在經歷著,從框定產業概念到調整產業結構,再到縱深發展、法制規范市場活動的發展過程。在產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政策需要解決的問題各有差異,再加上地區發展不平衡、地域文化有差異、產業構成復雜多樣等因素,政策語境較為復雜。在文化產業發展初期,政策焦點在概念層面,主要任務是理清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為文化產業“講一個好故事”。大陸方面,1998年文化部文化產業司的成立,2002年十六大報告對發展文化產業的明確支持,臺灣方面,2002年臺灣“文建會”的《文化創意產業概況分析調查》,大體處于這個階段。經歷了初期的醞釀徘徊,兩岸政策進一步關注產業結構的戰略調整和產業實力的發展壯大。這個階段代表性的是,2006年大陸了《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2002年臺灣地區了《挑戰2008:臺灣發展重點計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2009年,大陸了《文化產業振興規劃》;2010年,臺灣頒布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這標志著兩岸的文化產業發展進入了縱深發展、法制規范的階段。當然,在法制環境建設方面,大陸與臺灣還存在一定差距,亟待完善。上述政策的階段性變化,一方面體現出了兩岸政策的靈活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文化產業政策所處環境的復雜多變。 2、兩岸文化產業政策的差異 由于政治體制、發展理念、產業化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兩岸的文化產業政策也存在著多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為以下三點: (1)臺灣文化產業政策起步早于大陸,完整性較強,大陸政策的地域性特征明顯。從上面的介紹和論述中可以發現,臺灣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起步要略早于大陸,其整體發展階段較大陸超前。此外,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規劃也更為深入全面。大陸的文化產業政策尚停留在產業目標、發展方向、戰略部署階段。對如何現實地實現某個目標,還缺少具體的操作性策略。相比之下,臺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規劃則更為規范、詳盡、可操作。以大陸《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為例,文本大部分則是在討論文化產業的目標和任務,措施部分提綱挈領;而臺灣的發展計劃從一開始就較為詳盡,涉及各個行業、各個層面,操作性強。大陸的優勢在于除了國家層面的規劃外,各省市,如河北省、遼寧省、天津市、深圳市等都依據自身情況,出臺了各自的振興規劃,補充了國家層面規劃的操作性內容。 (2)臺灣奉行低度管理、高度輔導原則,大陸采取政府主導原則。從兩岸政策文本中不難發現,臺灣的政策更傾向于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各類輔助支持。如2010年二次修正計劃中提出的研發與輔導計劃、人才培養計劃、資金補助、市場拓展等,每個計劃中都強調政策的輔助功能。2010年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更明確提出“低度管理、高度輔助”的立法原則。從宏觀角度看,這一原則與馬英九政府倡導的開放、松綁政策是協調一致的。相比臺灣,大陸更強調政府的主導功能。大陸現實的發展情況,決定了文化產業要走“政府主導、專家論證、市場運作、群眾參與”發展之路。從文化產業在大陸出現之初,政府就在其中起到了極為核心的作用,并一直是推動大陸文化產業不斷向前發展的主要動力。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主管機構相對集中,大陸政策體系有賴于多部門、以及國家層面與地方層面的協調建構。在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主管部門有四個,部門相對集中,分工較為明確(圖2)。相比之下,大陸的文化產業政策則由多個部門分頭負責,管理相對分散,需要各部門彼此協調。另一方面,由于大陸地域廣闊,各地區情況不同,發展程度各有差異,因此,除了全國性文化產業政策,各省市地區也會逐層出臺各自的發展規劃、支持政策,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共同建構著文化產業的政策體系。 三、臺灣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兩個動向 2010年,臺灣地區政府提出“黃金十年”發展遠景,希望“以文化來發揚臺灣的優勢”。同年,包含四章三十條內容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三讀通過,正式實施。近年來,臺灣地區與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政策和措施也在不斷地調整和創新,其中,有兩個動向值得關注。 1、政府民間結合,資金投入加大。 2009年5月14日臺灣“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出爐,擬從2009年至2013年以280億元新臺幣(下同),投入六大旗艦計劃和文創環境整備工作。同時,從臺灣發展基金提撥新臺幣200億元成立創投基金,其中100億元由“文建會”直接投資文創產業,以持股不超過49%為限;另外100億元投入則與民間資金進行相對投資。2010年臺灣訂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編列新臺幣262億元推動各項文創產業。由于2008年馬英九當選時提出未來四年逐步提高文化預算至政府總預算的4%,如依照2011年總預算達新臺幣1兆7896億元計算,2012年文化預算將達到715.84億元(近151.35億人民幣)。2011年9月14日“文建會”與12家創投公司共同宣布啟動“文創投資機制”,預計10年內由政府帶頭投入新臺幣60億元,估算另外從民間引進新臺幣60億元資金;由官方結合創投基金的靈活專業投資與經營經驗,積極尋找優秀文創目標進行投資。2011年8月投資的第一個指標性個案《賽德克•巴萊》電影,金額達新臺幣9000萬元,主要作用于后期制作及營銷費用,補足該片最后資金缺口。該片自9月9日上映后,短短三天半票房收入突破新臺幣1.5億元。#p#分頁標題#e# 2、市場導向明確,重視大陸客源 臺灣文創產業一直以市場需求為發展導向,重視交易會、博覽會等營銷平臺,重視開拓以大陸客源為主的文化消費市場。近年來,兩岸文化產業論壇、兩岸文化產業博覽會、兩岸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等不同類型的合作交流在北京、上海、深圳、廈門和福州等地廣泛開展。2011年9月8日至11日在臺北舉辦的臺灣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400多家廠商參與,其中包括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度等十幾個國家的廠商,以及香港和大陸的多家廠商。這是臺灣第二次舉辦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與2010年第一次相比,2011年度參展作品增加兩倍,參展廠商增長大約三成,尤其是大陸廠商的參與,有助于臺灣文創產業進入大陸市場。臺灣善用中華文化資源,將藝術珍品與生活實用結合,創造出驚人收益。依據臺北故宮內部統計資料(請見下圖),2010年不包含門票以及餐飲收入,光是旅游紀念品收入即達到新臺幣647,630,008元(6億4763萬8元,以2011年9月13日匯率人民幣:新臺幣=1:4.608計算,大約為人民幣140,544,706元,即1億4054萬4706元)。如果細算其中由大陸客源所消費金額比重,2010年度大陸觀光客占所有外籍參觀人數比例為(1164450/1900668)x100%=61.27%(四舍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由此,大陸客源為臺北故宮禮品收益貢獻將近新臺幣3億9680萬2905元(約合人民幣8611萬1742元),目前大陸觀光客可以說是故宮最重要的觀光人數與禮品銷售收益來源。 四、新形勢下發展兩岸文創產業的思考 臺灣與大陸,擁有共同的歷史文化淵源,這是維系兩岸關系的堅韌紐帶,也是雙方合作的重要基石。面對國際競爭、兩岸交流、拓展市場和弘揚中華文化的共同需求,發展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當前應抓住兩岸分別提出的“十二五規劃”和“黃金十年”的重要歷史機遇期,從政策、操作和借鑒三個層面思考新形勢下發展兩岸文化創意產業路徑,進一步擴大合作空間,以文化推動經濟,讓文化改變生活。 1、政策層面:有限目標、分布實施、行業突破、企業先行 文化在任何時候都是非常堅韌的精神紐帶,也是兩岸政治經濟領域合作交流的重要基礎。2011年臺灣故宮銷售量第一的出版物是兩岸合璧的《富春山居圖》。以傳統中華文化為基礎的內容產業有著廣闊的兩岸及國際市場空間,需要兩岸整合資源,共同開發和拓展。目前,無論在傳統文化產業還是新興文化產業,兩岸交流都非?;钴S,空間很大。但由于政策障礙,兩岸交流很不平衡。ECFA中涉及了文化產業合作的部分內容,除設計、視聽等行業獲得政策支持外,其他文化產業領域仍有許多限制。2010年文化部長蔡武訪臺時正式提出過兩岸在經濟合作協議的基礎上簽訂文化合作協議的設想,2011年臺灣“?;鶗?rdquo;董事長江丙坤先生在與文化部歐陽堅副部長交流時對此作出了積極回應。建議抓住機會,適時推動相關工作,調整兩岸文化合作的政策空間,以滿足發展需求??紤]到兩岸特殊的政治生態,建議在政策層面上為兩岸文化產業的發展設定可以量化的有限目標,設計按時間段的分布實施計劃,從目前的設計、視聽和演出行業逐漸突破到動漫和數字內容等新興業態,推動由企業出面,按市場規則進入和擴大文化消費市場。 2、操作層面:市場需求、產業基礎、政策空間、戰略思考 大陸在地文化資源豐富、生產加工能力強、市場空間大;臺灣創意產品設計新穎、貼近生活,市場營銷較為成功。兩岸文創產業具有較強的互補性。目前雙方都有在文化創意產業領域擴大合作的愿望和需求。臺灣方面由于市場空間的限制,進入大陸市場的訴求更為迫切。從操作層面出發,尋找進一步推動雙方文化創意產業合作的突破點需考慮以下四個要素:一、市場需求旺盛。文化產業的發展在考慮投入的同時必須關注產出,這是所有產業的基本特征。有市場需求,才有盈利空間,才能引導資本投入。二、產業基礎堅實。既是產業合作,需要雙方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里有一定的技術、產權、人才及客戶等前期積累及產業基礎,才能互補和互動,從增量的角度共同拓展市場空間。三、政策空間允許。目前兩岸文化產業的交流與合作還是有不少的政策障礙,在業務范圍,人員往來、資本構成等許多層面政策障礙的解決還有待時日。目前可以考慮先從現有的政策空間中拓展,比如在ECFA中已經達成協議的領域。四、戰略思考可行。前三點是雙方的共同利益點。當然,兩岸的文化產業合作不僅僅是產業和經濟問題,還需要雙方的決策和行業管理機構從兩岸整體戰略的角度思考合作的意義和出發點。 3、借鑒層面:完善法制、搭建平臺、淡化邊界、關注民生 臺灣于2010年推出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其實施細則,將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目標、范圍、發展思路、執行主體、相關責任、保障措施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和推動有重大意義。臺灣除了“文建會”和各縣市文化局作為政府的行業管理部門推動文創產業發展外,行業協會、文化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各自以獨立的法人身份,努力代表企業利益,在政策訴求和市場拓展兩方面搭建各類服務平臺,推動文創產業發展。臺灣文化類基金會數量多、影響大,代表性的有“臺灣文化藝術基金會”、“臺灣閱讀文化基金會”、“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奇美文化基金會”、“太平洋文化基金會”等。臺灣文化、出版、廣電行業的融合交互已成常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沒有清晰邊界,基本上是相對獨立、相互依存、在一定程度上可相互轉化。博物館、公園、文化遺址等公益性文化機構在完成公共文化服務的同時,都在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開拓文化市場。臺灣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以創新的經營方式提供食、衣、住、行、育、樂各領域有用的商品或服務定義為創意生活,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類別加以支持,把創意產業的發展與老百姓的幸福感直接聯系。臺灣方面的這些做法值得大陸的相關決策機構和行業管理部門借鑒。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兩岸文化產業的合作有著很好的基礎與發展空間。目前兩岸可以在“政府推動、協會搭臺、專家論證、企業運作”的成功模式基礎上,從戰略布局的高度調整相關政策,融合政治、經濟、文化、生活各要素,以面向未來、面向世界的胸懷,推動文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造福同胞、造福社會。#p#分頁標題#e#
陶瓷文創產品設計開發研究
摘要:洛陽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有著豐富的陶瓷藝術文化資源。該文通過發掘洛陽的歷史和文化,提取并整合洛陽歷史文化中的創意元素,以洛陽陶瓷藝術文化為根基,大膽創新,開發洛陽陶瓷文創產品,以提升洛陽陶瓷地域品牌知名度,推動洛陽陶瓷文創產業的發展,提升洛陽城市形象。
關鍵詞:洛陽;陶瓷;文創
一、陶瓷文創產品設計開發與實例分析
歷史上,中國曾以瓷器聞名世界。陶瓷在中華民族的發展歷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無論是造型藝術還是燒制工藝都凝結了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智慧。融入鮮明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的陶瓷產品,可以升華為一個地區的文化符號。以陶瓷為載體進行文創產品的設計開發,本身就承載著中華民族豐厚的文化底蘊。優秀的陶瓷文創產品設計開發應該將本土文化特色與陶瓷工藝特點結合,把藝術性和實用性有機結合。故宮博物院推出了陶瓷文創產品,如“故宮福祿壽喜•葫蘆食盒”(圖1),兩元相融,形意合一,源自故宮的吉祥文化。葫蘆諧音“福祿”,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經典的吉祥符號,被賦予祈求吉祥福祿、子孫萬代等美好寓意。故宮藏有大量以葫蘆為外形元素的文物,從首飾到家具陳設,處處可見。傳統葫蘆型瓷器多用于陳設用品,設計師將其設計成食盒,將傳統文化融入現代生活,將美好寓意代代延續。葫蘆食盒整體造型渾圓優雅,溫潤如玉;設計更為現代,有吉祥之意。葫蘆食盒分為四層,分別對應“福”“祿”“壽”“喜”字體圖形,該字體均取自皇帝御筆和故宮典藏名品,以新的構成形式形成產品,巧妙而生動。現代文創產品的發展具有產品種類多、體積小、實用功能多、裝飾效果性強、創意表現新穎等特點。陶瓷文創產品為文創產品的一個大類,通過文化創意為陶瓷藝術提供了表現平臺,其實際應用具有巨大的創意潛力和廣闊的市場前景。陶瓷文創產品可以是工藝品、文化用品、家居生活用品等。這些產品具有獨特的文化元素,消費者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這些產品,讓其中的文化內涵得到更廣泛的傳播。
二、洛陽陶瓷文創產品元素發掘與分析
從歷史文化的角度看,洛陽可以應用于陶瓷文創產品設計開發的元素有很多。洛陽有著悠久的歷史,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積累了很多寶貴的人文歷史資源,從早期的殷商文化到盛唐文化,從白馬寺到龍門石窟,都是珍貴的文創產品素材。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唐朝的唐三彩技藝是陶瓷技術的一個重大突破,因此,從唐代歷史文化中發掘陶瓷產品的歷史文化素材,能與陶瓷文創產品更加契合。從陶瓷工藝的角度看,唐三彩的復制和仿制工藝在洛陽已有上百年的歷史。經過歷代藝人的研制,洛陽唐三彩的工藝技巧和藝術水平達到了一定的高度,唐三彩的制作工藝也得以繼承和發展。從色彩和造型的角度看,將唐三彩和洛陽的歷史文化結合有著廣闊的創意空間。設計師可以圍繞繁華、鼎盛的唐代歷史,發掘色彩和造型元素。在色彩方面,唐三彩傳統的黃、綠、白、褐、藍、黑等色調為文創設計提供了基本色彩元素,唐朝服飾、宮城中大量采用的大紅、金黃等顏色也可以作為重要的素材。在造型方面,龍門石窟盧舍那大佛造像以及反映唐代歷史文化的宮殿、城闕等,都可以作為陶瓷文創產品造型設計的重要素材。文創產品應該有鮮明的歷史和文化特征,洛陽本土的陶瓷文創產品設計應充分發掘洛陽的歷史和文化符號,積極展示洛陽的歷史和文化。設計師可以將傳統、時尚、現代等元素有機融合,還可以將文化創意產品的實用性與藝術性結合,最大限度地發掘陶瓷文創產品的價值。
三、洛陽陶瓷文創產品設計開發建議
校園文化創意產品營銷研究
摘要:
校園文化產品以校園市場為導向,以深厚的校園文化為基礎,比較適合有志于文創事業的大學生作為創新、創業的啟動項目。本文結合具體項目,闡述校園文化產品的意義、營銷策略與現實困境。
關鍵詞:
校園文化產品;創業;營銷;策略
文化創意產品屬于文化衍生品,主要是借助原生文化的符號意義、美學特征、人文精神、文化元素,通過富有創見的解讀和重構,將文化元素與產品本身的創意相結合所形成的產品形態。而校園文化產品以校園市場為導向、以深厚的校園文化為基礎,比較適合有志于文創事業的大學生作為創新、創業的啟動項目。筆者協同四名團隊成員成立了江財印象文化產品有限公司(校內模擬運行),立足江西財經大學的創意資源和市場資源,主營“江財印象”系列產品的設計與營銷。
一、開發校園文化產品的意義
(一)提高相關高校的文化品位與社會知名度
消費升級下校園文創產品轉型探究
摘要:近幾年,在消費升級背景下,各類消費支出在總支出中的結構均得到了升級和提高,這直接反映了我國的消費水平和發展趨勢。隨著我國的GDP和人均消費水平逐年提高,人們在精神層面上的消費逐漸增多。近年來,一系列文創產品政策的出臺,營造出了得天獨厚的創新環境,帶動文化創意產業繁榮興起,上海部分高校因此推出了多種多樣的校園文創產品。本文以上海海洋大學為例,進行相關調查,了解當下文創產品的現狀與目前的銷售形式,提出在當今消費升級背景下文創產品轉型升級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校園文創;消費升級;創新
1校園文創產品的重要性
1.1校園文化創意產品的定義。文化創新,簡稱“文創”,即是一種基于某一文化,將該文化實體化的創新。本文所提及的校園文化創意產品(以下簡稱“校園文創產品”),是指基于校園的某些獨有的文化特色,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術推出的系列產品,并借助于現代科學技術對文化資源、文化用品、生活用品等進行創新升級。此外,還有一些會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生產出高附加值的產品。近年來,隨著一系列非常有利的文創產品政策的出臺,營造出了具有得天獨厚的創新環境,帶動文化創意產業繁榮興起,上海部分高校因此推出了多種多樣的校園文創產品。就上海海洋大學而言也初次建立了微信小程序來推動學校師生對于校園的認知和校園文創產品的建設發展,為校園文化的傳承和傳播出一分力。同時學校也舉辦了第一屆校園文化創新大賽來激發學生的熱情,在大賽上我們發現參賽選手大多是大二、大三學生,這也說明同學們對于校園文化方面有著一定的基礎和對這方面的興趣。
1.2校園文創產品是對于校園文化內涵的探索和創新。校園文創產品承載著校園的文化,也可以說它是將校園文化實體化的產物。因而,校園文創產品最重要的是對于校園文化的體現,其次才是產品。校園文創產品所包含的是某一所學校所特有的文化內涵,所傳承的也是該學校所獨有的文化精神。優秀的校園文創產品可以體現出一個學校獨特的精神內涵和校園文化。
1.3校園文創產品有助于校園文化的傳承。環顧全球,我們可以發現許多海外校園文創產品和品牌的創造和開發技術已經趨于成熟。從產品設計、開發、宣傳到銷售,已經形成了一個完全的產業鏈。例如,將有利于引發校內學生聯想和回憶的文化創意提取成便于記憶的符號、色彩或文字,加入到實用的文創產品中。許多美國高校會將它們的校歷或校歌、校徽或吉祥物等獨有文化融入文創產品,以此作為核心進行產品的設計,讓產品作為傳播自己高校文化或精神的載體。例如,為紀念學校在危機中浴火重生的輝煌,芝加哥大學將鳳凰設為學校的吉祥物;哈佛大學的?;蘸妥謽酉笳髦腔?,這點更是被全球各類產品所應用。文創產品還能夠使許多畢業多年的學生回想起校園里的時光和經歷。同時,成熟的宣傳技術得以使購買某校某款文創產品的消費者已經不僅是校內的師生了。例如,當游客參觀耶魯大學時,他們會在紀念品店里購買可以帶回家保存、有使用價值的、弘揚該校獨有精神的文創產品留作紀念。于是,校園文化的傳承將不僅局限于在校生或是畢業生,校園文化將會有更久遠的傳承。更進一步說明,校園文創產品是構建大學生校園文化認同感的實現途徑,其為學校文化培育人才的功能提供了新的指導思路。如果全校師生愿意參加,無疑這將會增加師生之間的感情,更會在校園文化挖掘的過程中發展出新的消費思路以及產品,這也將有助于學生在相關方面的學術進步,將理論知識更好地融入實際。
1.4一個具有記憶點的校園文創有助于校園文化的傳播。校園文創產品的重要性體現在其關系著校園文化的傳承,校園文化的欣欣向榮離不開校園文創對于校園文化的不斷挖掘。但對于我們的研究對象上海海洋大學來說,筆者認為現階段上海海洋大學的文創產品并沒有記憶點,目前也只是發現了它是學校有代表性的特征,這使得學校對外宣傳乃至內部文化宣傳時概念模糊并具有局限性,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并且在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同學們對于學校的認知也是十分模糊的,究其原因,首先是因為現階段由于該校的文創產品鏈剛剛起步尚不成熟所造成的,其次是學校的文化傳播主要設立了官方微博,但是其介紹內容過于單一。
創意思維在商業插畫設計中的引導性
摘要:創意思維對商業插畫設計的引導性是指利用創意思維分析事物,選取設計元素應用到商業插畫設計中,按照信息的傳達功能和設計的情感需求,用創意思維來創造商業插畫藝術形象的生命力,提升其商業價值。本文根據相關的研究文獻和理論,從思維與創意的根本概念與聯系層面入手,對在商業插畫設計中使用創意思維進行系統的闡述,有助于提升插畫產品的經濟性,最終形成相應的市場價值體系。
關鍵詞:創意思維;商業插畫;商業價值
新媒體時代,人們每天接觸更多的圖畫信息。這些信息充斥著人們的眼球,與此同時也表現著豐富的商業價值和訴求?;诖耍瑢哂袕娏乙曈X表現意味的商業插畫設計師的需求日益加深。同時,信息交錯于人的視覺記憶中,容易讓人產生認知疲勞。商業插畫以其鮮明突出的視覺特點為人們的視覺提供了良好的調節,減緩了都市生活的壓力。但是隨著插畫概念的發展,插畫設計師對于創意以及思維靈性的要求不斷提升,由此開辟了創意設計引領的商業插畫設計。
一、產品創意與設計的概述
(一)概念闡釋
“設計”按照智庫百科和相關文獻資料的定義是將腦海中的設想、規劃等通過某種形式表現出來的過程[1]。“設”便是構設,“計”便是安排和規劃。所以,傳統的設計工作是對人類腦海中的思維進行實現的過程,這種實現具有獨創性,代表著設計人員的思維與邏輯。同一個思路在不同的設計人員那里的實現形式可能有很大不同,因為設計也是思維和邏輯架構的過程。在一件設計作品的背后,是設計人員對其所學的知識、所受的影響、內心的格局的綜合。好的設計作品是美學和哲學的完美調諧,是思維在一定形式中的充盈,是實物形體豐滿的過程。同時,設計無處不在,因而其難度也有難易之分[2]。在最普遍的概念里,設計是存在于生活之中并且在生活中獲得概念的豐富和外延的擴大,設計可以分為平面設計、廣告設計、服裝設計等不同方面。雖然工作的內容不同,但是其都是為生活中的人和物服務。近年來,隨著設計概念的發展,其范圍也不只是簡單地針對既有物體的設計實現,因而涌現出了創意設計的理念。創意,顧名思義,是創造意義或意境,創意設計便是對設計概念的創造性表現,通過創意二字可以實現對設計功能的重新界定[3]。創意思維是在思維的認知過程中,用現有的理論和規律結合獨特的想法,形成新的概念和意象,合理使用創意思維的基本形式和個性特點,從而呈現良好的具有設計原則的視覺效果。創意思維是在一般的具象思維的模式下追求感性的形象,實現追求思維發散、形成獨特設計語言和概念的過程。創意設計服務于現代化產品是目前在產品設計方面的一大應用,是將傳統的產品設計重點放在設計、制造和保養上。創意型產品設計主要活躍在以年輕人為受眾群體的互聯網生活圈之中,是通過一些造型前衛、新潮的新型應用產品將傳統的設計概念與產品的現實需求相結合起來。
(二)商業插畫設計的現狀
故宮文創產品網絡營銷策略探究
[摘要]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各行各業都深受其影響及滲透,包括中國歷史悠久的北京故宮博物院,一邊是中國最古老的文化代表,一邊是中國新興迅猛發展的互聯網技術,兩者之間的碰撞和融合給互聯網行業和文化產業樹立了發展的典型,故宮博物院的文化創意產品,是互聯網行業的“網紅”代表,具有研究意義和借鑒價值。文章從其發展現狀、網絡營銷策略、借鑒啟示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關鍵詞]故宮博物院;文創產品;網絡營銷策略
2016年5月11日,國務院多部委聯合《關于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6號),在該文件中明確指出鼓勵和支持相關文化文物單位依托自身館藏文化資源,開發各類文化創意產品,推動中華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該文件進一步推動了文化創意產業快速發展,因此,2016年也被認為是博物館等文化文物單位全面進入“文創時代”的元年。2016年6月,故宮博物院在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天貓電商平臺開設故宮天貓旗艦店,進一步深化與互聯網行業的合作發展。
1故宮文創產品發展現狀
1.1故宮博物院與故宮文創產品。故宮建立于明清兩朝,歷經六百年興衰榮辱,是兩朝帝王宮殿紫禁城,承載著中國的歷史文化。故宮博物院依托紫禁城,成立于1925年,是一座特殊的博物院,是世界上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木結構宮殿建筑群,在這些建筑群內保存著千千萬萬件絕無僅有的獨特藏品,它是中華民族的驕傲所在,也是全人類的珍貴文化遺產。文創產品,是指文化創意產品,是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賦,借助現代科技手段對文化資源、文化用品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與運用,而產出的高附加值產品。故宮文創產品主要是指依托故宮博物院館藏文化資源,通過創意轉化、科技提升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的產品。故宮文創產品根據不同的形式和功能可以劃分成為很多種類型,主要包括文化體驗產品和特色紀念品等。
1.2故宮文創產品發展現狀。故宮博物院文創產品包括故宮出版、故宮壁紙、故宮APP、故宮游戲、文創產品五個方面。如2016年7月故宮博物院與騰訊公司開展深入合作,利用H5、AR、VR等技術,共同推出了《穿越故宮來看你》《數字博物館》《故宮VR體驗館》《皇帝的一天》系列作品,在互聯網新媒體社交工具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讓莊嚴、肅穆的故宮博物院“走下神壇”,拉近了故宮博物院和受眾的距離,吸引了一大批年輕粉絲。同時,故宮博物院利用最新科學技術,開發故宮APP“每日故宮”“口袋博物館”,開設科技體驗專區,強化受眾對故宮博物院的認知。區別于以上故宮文化體驗類產品,通過創意轉化為主要形式的特色紀念品是博物院文創產品的另一個主要類型,這類文創產品因其創意要求更高(需要提煉、整合館內藏品元素、符號,再進行創造性加工與重組而形成獨特的文創產品)、可持續性更長、功能性更強而備受公眾喜愛,更利于拉近博物院與公眾的距離。此外,該類型文創產品在延長文化產業鏈的同時,不僅為博物院帶來了可觀的收入,更為博物院開展其他業務領域提供了可能。2017年,故宮文創類產品收入高達15億元,超過1500家A股上市公司業績,同時擁有17家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北京故宮博物院作為我國最大的古代文化藝術博物館,它的文創產品開發營銷過程是中國博物館文創產品發展過程中最具代表性的縮影,故宮模式也成為其他文創類產品紛紛效仿的文創模式。本文主要以特色紀念品這個文創類型產品作為研究對象分析其網絡營銷策略,以期獲得部分借鑒和啟示。
2故宮文創產品網絡營銷策略
出版業視角下文化產業論文
一、我國文化產業立法體系構建的范圍界定
本文立法體系構建所指向的對象是文化產業,也就是該立法體系所適用的社會領域或范圍。根據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準,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活動主要包括:文化產品制作和銷售活動;文化傳播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文化用品生產和銷售活動;文化設備生產和銷售活動;相關文化產品制作和銷售活動。該標準將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為10個大類,以出版業為例,主要包括圖書出版、報紙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制品出版、電子出版物出版及其他出版業。
二、我國文化產業立法體系構建的法律維度
某一產業的立法體系從法律淵源角度而言,包括著憲法、民法、經濟法等各個層面,筆者認為,我國現階段文化產業立法體系的構建和完善主要著力點可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從經濟法維度來審視產業發展問題,無論是法學理論研究還是司法實踐,恐怕都是最好的進路選擇。經濟法產生與發展的歷史正與產業發展息息相關。市場經濟從自發的自由競爭,到社會化條件下國家以法和經濟法來協調、維持的自由競爭,這是社會和法的一個質的進步,產業政策法正是這種飛躍的表現形式。比如日本的經濟產業省、財務省,通過各種形式的“振興法”“促進法”“助長法”,迅速推進薄弱產業和短線產品的發展,并扶持先進科技產業崛起。另外,從經濟法的功能而言,與傳統公私法劃分中公法強調權力的限制、私法強調權利的保護不同,經濟法強調權力與權利的平衡與協調,以綜合調控為手段,來達致社會利益的共生性發展。這一功能性特點是十分符合國家或社會對產業發展的需要,產業發展不是簡單的經濟利益最大化問題,它融合著人、國家、社會多維度的協調發展,這不是傳統的私法(如民法)或傳統的公法(如行政法)能獨立解決的。其次,由上一個維度闡述可見制定任何產業發展的制度都涉及促進與規制兩個面向?!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于2008年8月1日實施,其立法宗旨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這一年,也正是全球性經濟危機的爆發之年。為應對危機,我國政府在2009年陸續推出了《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計劃》《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計劃》等一系列產業促進政策。2009年9月26日,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也由新華社授權。幾年下來,產業促進政策似乎欣欣向榮,而《反壟斷法》卻寂寂無聲,鮮見成案。
三、我國文化產業立法現
存問題與反思-以出版業為例產業法在我國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都比較晚,綜觀我國各類產業立法,普通的認識是缺乏完備的立法體系。就出版產業而言,我國出版業的立法工作有一定的成效,原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管理司編撰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手冊(2013年版)》統計收錄截止2013年1月,有關出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文件共計212件。以這部官方版本為分析樣本,可以分析出現存立法問題,這些問題也為文化產業的立法完善提供了思路。
(一)頂層立法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