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風險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企業稅收風險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企業稅收風險

企業稅收風險內部控制與管理

摘要:對在長期以來的企業財務研究中,大多數專家學者的研究重點往往局限在企業發展的物質層面和技術層面之上,企業財務內部控制被忽視。長此以往,不僅導致現有的相關研究過分強調實證技術的應用和管理工具的開發而忽視了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重要;同時這種研究的固化也十分不利于企業稅收風險內部管理理念的形成。而內部管理與控制對于現代企業的發展而言無疑是具備基礎性的工具作用的,合理科學的內部控制與管理無疑是幫助現代企業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鑒于此,文章以企業稅收風險的內部控制與管理為出發點展開了相應的分析與闡述,提出了幾點關于企業如何更好地進行稅收風險的內部控制與管理的意見與建議,以供參考。

關鍵詞:企業;稅收風險;內部控制;管理

眾所周知,在國民經濟發展常見的社會風險中,稅收風險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稅收對于一個國家的發展而言,起著基礎性的支撐作用,一旦稅收工作出現問題或者稅收風險得不到有效控制,則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均可能因此遭受嚴重不良影響。然而就現階段我國對于稅收風險的控制情況來看,其中還存在較多問題,如企業對稅收風險的重視程度不夠、相關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健全等。在這樣的背景下,為了保證企業全面健康發展,就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稅收風險控制和管理的研究。

一、企業稅收風險內部控制與管理常見問題

(一)納稅人風險意識缺失

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許多企業納稅人仍然習慣于將自身的稅收義務看成是一種負擔,缺乏對國家稅收政策的全面了解,進一步的,大多數企業也因此未能形成正確的企業稅收風險意識,部分企業管理人員甚至將稅收風險認為是稅收處罰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其看來,只要企業不通過稅收處理,則不會有稅收風險。上述誤解不僅導致許多企業管理者在工作中缺乏稅收風險意識,導致企業發展困難重重,同時也嚴重阻礙了我國稅收工作順利開展。

(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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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業稅收風險監管策略

作者:趙偉泉 李英華 單位:無錫地稅第四稅務分局

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內涵分析和國際借鑒

根據大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和所屬的內部環境可以將稅收風險分成外部稅收風險和內部稅收風險。外部稅收風險是指大企業本身經營之外的環境因素所造成的稅收風險。大企業的經營都是在一定外部環境條件下來進行的,概括地說,這些環境因素主要包括法律因素、稅收行政與執法因素、政策因素等。相應地,外部稅收風險可以分成稅收法律風險、稅收行政與執法風險以及政策風險。內部稅收風險是指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各要素引起的稅收風險。主要有戰略規劃的稅收風險,企業在制定戰略規劃時只是從技術可行性、盈利狀況因素考慮這個問題,沒有對稅收形成一個全方位、綜合的概念,大企業的企業性質、發展階段、業務發展類型都影響其對稅收主動遵從的態度。企業內部制度(生產供應環節、銷售環節、投資環節、籌資環節、分配環節、財務管理環節等)是否健全、規范,從根本上制約著稅收風險是否可以及時發現并加以解決。另外,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近年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和歐盟成員國等發達經濟體,運用風險管理理論指導稅收管理實踐,以提高稀缺資源的實用效率,最大程度地減少稅收流失和提高稅法遵從度。通過對美國、澳大利亞風險管理模式的研究,我們發現OECD和歐盟的大企業風險管理過程大致相同,即對整個稅收風險管理實行“過程控制”。把風險管理分為四個階段:風險采集識別———風險排序分析———風險應對評估———風險反饋評價。

稅務機關角度對現實條件下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路徑的思考

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在《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中將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包括:稅務規劃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對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符合相關會計制度或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稅務檔案管理以及稅務數據的準備和報備等涉稅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從國際經驗看,稅收風險管理技術層面上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模型,值得借鑒。筆者認為,現實條件下,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路徑實現應該分四步:風險采集識別———風險排序分析———風險應對處理———風險反饋評價。

1.采集稅收風險管理信息稅收風險管理的初始信息包括外部環境信息和內部信息。其中,外部環境信息是大企業經營的重要前提,應該收集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金融、財政、投資等)和相關產業政策,大企業涉及的重要稅種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內部信息包括公司市場經營、融資、投資、成本控制的各個方面。這是實施大企業稅收風險全面管理的基礎和前提。

2.分析歸納風險指標情形稅收風險管理部門應該針對大企業內外部的相關信息,組織開展大企業風險典型識別調研,對銷售環節、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物資采購等重要環節的常見稅收風險點進行歸納和總結,積極探索企業風險特征、風險表現及識別方法等,并按集團、區域特點等分類歸納整理稅收風險點,建立多維度的大企業風險模型,形成稅收風險特征庫和案源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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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稅收籌劃和稅收風險淺析

摘要: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的基礎行業和支柱產業之一,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蓬勃發展,建筑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能力不斷提高,也逐漸成為納稅大戶,做好建筑行業稅收管理對整個中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由此稅收籌劃已逐漸成為建筑企業經營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管理內容。在實務工作中,建筑企業業務相對復雜,掛靠、分包、轉包經營模式普遍存在,會計核算上與傳統生產型企業有很大的區別。在營改增之后,稅收政策的變化,進一步增加了建筑企業稅收籌劃難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建筑企業涉稅風險,需要建筑企業引起重視。鑒于此,本文將深入研究建筑企業稅收籌劃相關內容,并分析風險成因及應對策略,旨在進一步提高建筑企業稅收籌劃能力,合理規避稅收風險,以進一步提升建筑企業在整個市場中的競爭力。

關鍵詞:建筑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成因;應對策略

1引言

稅收籌劃是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僅影響建筑企業財務管理整體水平,更會影響建筑企業的整體發展,需要企業加以重視。加之營改增后稅收政策的變化,對建筑企業納稅要求產生了新的變化,如果不能夠按照營改增有關規定來合理開展稅收籌劃,企業經營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稅收風險,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經營。當前,很多建筑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工作時,存在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管理人員整體素質參差不齊、缺乏應對風險的方法和機制等常見問題,這使得建筑企業稅收籌劃工作極易出現問題,從而誘發稅收風險;而企業出現稅收風險,對企業長期經營的危害將是無法估量的。為此:建筑企業必須要重新審視自身稅收風險防范機制,查出其中存在的漏洞,做到查漏補缺,防患于未然。企業合理地進行稅收籌劃,可以規避稅收風險,降低企業稅負,提升企業經濟效益,促進企業自身的良性發展。

2建筑企業稅收風險常見誘因分析

在建筑企業實際生產經營中,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其工作質量不僅受公司內部管理水平影響,還會受外部諸多因素的影響,而只有做到了兼顧這兩者,才能夠對風險有一個客觀、科學的認識,提出風險防范對策,構建更為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促進建筑企業的發展,提升企業科學、合理應對稅收風險的能力。所以,做好稅收風險誘因分析,對建筑企業來說十分重要且有必要,在此將對建筑企業稅收籌劃內部及外部誘因進行分析。

2.1外部誘因導致風險。建筑企業稅收籌劃外部誘因是相對于內部誘因而言的,之所以被稱為外部誘因,是因為這些影響因素不在企業經營能力范圍內,而且不受企業所影響,主要包括市場環境更迭變化、宏觀經濟發展調整、稅收政策調整革新等,每一項外部誘因對建筑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影響。譬如:在外部誘因中,對建筑企業稅收籌劃具有直接影響的是稅收政策的調整。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2016年4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做好全面推開營改増試點工作的通知》和《全面推開營改増試點后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從2016年5月1日起執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納稅要求更加嚴格,涉稅風險度更高,對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但往往很多建筑企業并沒有及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從而很難根據政策內容來科學的設置稅收籌劃方案,一些建筑企業不但沒有節稅減負,反而工作失誤增多,增加了稅收風險。雖然政策的調整會對建筑企業稅收籌劃造成一定的不適應,但這并不能夠成為建筑企業的借口,營改增后,加上時常更新的稅收政策,企業如何及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跟進政策,根據政策要求科學設置稅收籌劃方案是能夠實現節稅減負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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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風險及預防對策

作者:張梅 單位: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涉稅人員稅收風險意識相對薄弱就目前來看,國家針對實際狀況對國家的稅收法規進行了適時的調整。而企業涉稅人員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并不是很了解,尤其是企業改制、并購及外資、出口業務及財產清算等稅收減免和優惠政策。這就使得企業不能更好享受國家相應稅收優惠政策或是多交稅金。再加上企業涉稅人員自身業務素質、內部控制能力和會計核算水平等不能更好滿足實際需求,使得涉稅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無法得到保證,從而無法為企業納稅提供有效依據。

解決企業稅收風險有效策略

(一)完善稅收規避機制

企業在生產運營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稅收風險,但是其風險性質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該根據不同稅收風險性質采取相應策略。在制定企業正常運行風險規避策略時,應該強調最大限度的降低稅務風險,而不是消除風險。而在制定那些無法滿足實際需求的稅收風險、無法承擔或沒能力承擔的風險,采取的規避策略應該是使稅收風險徹底消失,以促進企業安全且正常的運行。

(二)完善企業內部涉稅制度

企業內部涉稅制度作為企業規避稅收風險重要組成部分,其能為企業制定正確稅收風險政策提供有效依據。因此,應該不斷完善企業內部涉稅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應該將稅收風險作為審計重點,并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不僅不能虛報假賬、隱瞞收入,同時也應該誠信納稅和避免不必要的風險。企業規避稅收風險過程中,應該注意事前、事后和事中管理。尤其注重事前管理,在納稅籌劃之前,審計部門應該協調企業稅收管理部門,合理安排相應活動,以降低稅收風險。而事中控制就是降低不同環節風險,從而達到稅收風險最低的目的,其也是實踐過程。而事后控制則比較注重事后總結,就是稅收工作結束后通過總結稅收風險防范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策略,以更好地完善稅收風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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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企業國際稅收風險研究

摘要:深圳企業“走出去”時間早、規模大、涉及范圍廣,本文對深圳跨國企業“走出去”對外投資的規模、行業分布、經營狀況現狀進行了描述,對深圳“走出去”企業所面臨的稅收風險進行了分析,并就如何防范國際稅收風險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一帶一路”;跨國企業;國際稅收風險

中央提出的“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為企業開展全球運營注入了新動力、提供了新機遇。深圳企業“走出去”時間早、規模大、涉及范圍廣,圍繞“一帶一路”倡議布局開拓國際市場、利用國際資源已經成為發展新常態。統計數據顯示,到2016年底,深圳的涉外企業共有10455家,范圍覆蓋135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對外投資企業4764家,境外設立企業(機構)5691家。在“一帶一路”倡議的驅動下,深圳跨國企業的對外投資正在逐漸形成生產要素跨境自由流動、資源全球高效配置、國內外市場深度融合的開放型經濟模式,企業面臨的國際稅收風險也日益嚴峻。

一、“一帶一路”背景下深圳跨國企業“走出去”現狀

近年深圳跨國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對外投資總額、新設項目和增資項目數量均呈現強勁的增長勢頭,反映出隨著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及企業對外投資能力的提升,企業對外投資平臺的選擇范圍開始有所擴大,在“一帶一路”沿線對生產要素進行全球配置成為越來越多深圳本土企業的選擇。2009-2016年,深圳市經核準境外協議投資總額由4.1億美元增至2015年的215.2億美元,而2016年為147.37億美元,實際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為92.94億美元,同比增長81.26%,實際投資仍呈高速增長態勢,占廣東省的44.93%,占全國地方的6.25%,在全國各地方城市排名第4。深圳跨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承包工程項目覆蓋“一帶一路”沿線的36個國家。2016年,深圳跨國企業經核準備案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中的23個國家(地區)直接投資設立了69家企業(機構),與2015年相比增長幅度達4.55%;境外協議投資總額23.97億美元,與2015年相比增長幅度達32.87%;中方協議投資額15.18億美元,與2015年相比增長幅度達10%。2016年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的合同數量新增377份,其金額達88.69億美元,新簽訂合同金額占合同總金額的46.70%;完成營業額79.98億美元,占營業額總量的50.05%。同時,深圳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區建設穩步推進,深越合作區、中白工業園物流園區正在建設中,印尼合作區已簽訂合作框架。以實體數量為指標,批發和零售業是深圳境外設立投資企業(機構)的主體,但制造業有新的變化趨勢,2015年的對外投資總額中,制造業的投資占比為3.97%,2016年上升至19.68%。國際產能合作成為深圳境外投資的新亮點;從深圳“走出去”企業境外享受協定情況看,2016年,深圳企業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數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別為印度、俄羅斯、印度尼西亞、格魯吉亞和哈薩克斯坦,這些都是“一帶一路”沿線重要的國際貿易市場國家。其中,深圳市企業在印度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企業最多,共有63家;排在第二至第六位的為俄羅斯、印度尼西亞、格魯吉亞、哈薩克斯坦和烏克蘭,分別為36家、25家、19家、19家和16家。2016年,深圳企業擬享受稅收協定收入金額合計80.85億元,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減免稅額合計14.26億元,特許權使用費與營業利潤為主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所得類型,兩者享受協定待遇減免稅額合計占比79.94%。

二、深圳企業跨國經營與國際稅收風險分析

隨著深圳企業加快利用國際資源,深入推進全球運營和管理,特別是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經營的不斷擴大和深入,受國際稅收風險的影響也越來越廣泛、越來越深入,需要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視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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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企業施工項目海外稅收風險應對

【摘要】以中國建筑在巴基斯坦的G項目總承包工程為例,結合企業在巴基斯坦多年的稅收管理經驗,剖析該項目管理涉及的主要稅負以及項目面臨的內外部稅務風險,進而提出海外施工項目稅收風險應對建議。

【關鍵詞】巴基斯坦;海外稅收風險;中資企業;稅收協定

巴基斯坦歷來與中國具有親密友誼,屬于“一帶一路”沿線支點國家,自2013年我國提出“一帶一路”倡議以來,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的基礎設施建設合約額、承建項目規模不斷攀升。對于海外的總承包項目來說,稅收風險無疑是項目風險的主要來源之一,稅收風險管控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項目的執行效果。當前,巴基斯坦稅收環境還不完善,稅法變動頻繁,對企業稅收監管存在很大不確定性,加之項目面臨的外部環境復雜多變、投標跟蹤期長、施工周期長、資金投入多、匯率風險高,導致了稅收成本的極大不確定性。因此,對于巴基斯坦項目投標、采購、施工、結算、利潤分配等階段可能遇到的稅收風險,有效地加以識別、評估、控制十分必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簡介。(1)項目基本情況。G項目位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合同金額約為2.8億美元,建筑面積近20萬平方米,業主為巴基斯坦民航管理局(CAA),2013年開始建設,2018年5月3日通航,2018年11月14日業主釋放工程竣工移交證書(TOC),2020年5月質保期滿。該項目由中國建筑與當地企業FWO組建的聯營體JV中標,股權比例為7∶3,由中國建筑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合同毛利率為14%,合同凈利率為2%。(2)合同稅務相關規定。合同采用清單計價,綜合單價包干;項目合同單價可根據實際調整,承包商負責與項目建設相關的各項稅收,包括但不限于銷售稅、收入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并明確了在投標清單報價基礎上,由于法律的變更所增加的稅負由業主CAA承擔;所有在進口環節產生的關稅,由業主承擔,承包商在進口清關時先行代繳,憑繳稅原件由業主退還。

2.項目稅負分析。(1)中國境內涉稅分析。一是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境內單位在境外提供建筑業服務免征增值稅,因此項目不涉及增值稅稅負。從國內采購設備、材料等物資,涉及增值稅進項稅的,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之后先后調整為16%、13%),項目委托中國建筑下屬具有進出口資質的公司,在境內采購設備、材料,在出口時辦理增值稅退稅,不會額外產生增值稅成本。二是企業所得稅。中國建筑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法人公司,屬于居民企業,對于來自巴基斯坦項目所得,按2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根據中國與巴基斯坦《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在匯總國內應納稅額時可以扣減在巴基斯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當年度扣減限額不超過巴基斯坦應納稅所得稅額時按國內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部分允許以后5個會計年度內予以抵扣。三是合同印花稅。項目主合同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屬于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按合同總金額的0.03%繳納印花稅。同時,在國內簽訂的采購合同、建安施工等分包合同,也要按印花稅目對應稅率征收印花稅。(2)巴基斯坦境內涉稅分析。一是銷售稅。該稅屬于地方稅收,根據2012年《旁遮普省服務銷售稅法案》的規定,建筑業銷售稅由省級政府征收,G項目業主CAA履行政府職能,屬于政府工程,按規定向政府工程提供建筑服務免征銷售稅。二是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由聯邦稅務局征收,屬于國稅。中國建筑在當地注冊成立分支機構(中建巴基斯坦代表處),并進行了工商、稅務登記,開立了銀行賬戶。根據雙邊稅收協定,該機構被視作常設機構,與該機構相關的營業利潤就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目前該機構的收入僅來源于巴基斯坦境內。該機構被授權與當地公司FWO組建了聯營體JV,中國建筑則負責牽頭聯營體以及項目的具體實施。項目企業所得稅由聯邦政府負責征收,目前對于外資企業采用NTR(查賬征收)稅制,如果要被FBR(巴聯邦稅務局)系統認定為積極納稅人,則應自行申報繳納所得稅,否則由業主代扣代繳所得稅。目前該項目為聯營體模式,由業主按照FBR稅務規定,適用稅率為7%,每一稅務年度結束后6個月內,根據會計利潤的17%、稅務利潤的29%計算,兩者中較高者作為最終應納稅額,高于預繳稅金部分進行補繳,低于部分不予退還,留抵以后年度應納稅額。三是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屬于聯邦稅收,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在巴基斯坦雇傭屬地員工,要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按照雙邊稅收協定,締約國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資和其他類似報酬,除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以外,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因此,基于保護稅收的原則,中方人員的全部工資也被要求在當地繳納。

二、稅收風險管理及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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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下財務和稅收風險防范

摘要:基于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其廣泛涉及到稅務機關的大量詳細稅收政策規定,有的是財務制度與稅收政策的時間差,有的是兩者之間的永久差,存在小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收政策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的現狀。本文從小企業財務和稅收風險來源、風險防范目標以及會計與稅收政策上的區別方面,探討了如何使會計核算和處理在符合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前提下,盡量滿足稅收政策的規定,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業的財務與稅收風險。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財務風險;稅收風險;防范

一、小企業財務和稅收風險來源

1.小企業發展中財務風險的來源

小企業發展首要條件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讓企業能夠存活下來,小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直接措施是嚴控成本支出,其中配備專業財務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就是一項不小的成本支出,大多數小企業選擇低成本聘用低價格的財稅記賬機構進行財務管理,更有甚者,直接不按規定進行財務核算,這樣在小企業的長期發展中和發展到一定規模時,就需要面對和承受較多的財務風險,既有小企業明知的原因,也有小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才凸顯的原因,而且,不同的財務風險形成的具體原因也不盡相同。小企業產生財務風險的一般原因有以下幾點:(1)加強小企業財務管理不是小企業求得生存的第一要務,小企業財務管理成本占利潤比例過高的實際,促使小企業放棄財務管理的同時,加大了財務風險,這是小企業明知的原因。(2)當小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因經營發展需要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時,才凸顯前期對財務風險的主觀性認識不足。規范的財務管理是展現企業形象的一個重要方面。(3)小企業經營中財務風險本身就是客觀存在的,大多數企業財務活動中都可能存在著或多或少的財務風險,有的是因財務人員專業知識更新不急時造成的、有的是因為追求利潤最大化造成的。(4)小企業財務在成長初級階段,在廣大企業主心目中是不產生利潤的部門,只是應付檢查的工具。這是小企業產生財務風險的又一重要原因。因為我國目前大多數小企業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大多數小企業投資人之間多由家庭關系組成,投資人與企業法人運用企業資金的財務關系十分混亂,所以,資金使用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與控制。

2.小企業稅收政策風險來源

(1)小企業主在創業初期未能正確認識依法納稅,規范會計核算的重要性。廣大小企業主在創業初期第一目標是創造利潤最大化和讓企業生存下來,很少有人認知到依法納稅、規范會計核算對企業長期發展的重要性。而納稅和財務管理是否合法,最直接的是通過各財稅部門的監督檢查來驗證,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對財稅政策的反映狀況。(2)未能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由于小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和復雜性,從經濟的角度無法像大型企業那樣獲得專業性的稅收籌劃和服務。稅收政策常隨宏觀經濟形式變化和國家扶持或限制某類行業發展的需要,而不斷更新和完善,其更新次數較其它法律規范更頻繁、時限性更強,小企業日常只能滿足于按時申報納稅,很少能夠做到進行經營活動的事前稅收籌劃。(3)未能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國家財稅部門制定的有些財稅政策,因人理解的不同造成執行的不同。因此,小企業要加強同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和溝通,通過學習交流爭取在財稅政策理解上與財稅部門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方式方法上得到財稅機關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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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建筑施工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和籌劃

摘 要:工程項目的實施需要相關的企業主體加以落實,對于建筑施工企業而言,我國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以及人民生活訴求的不斷提升都為企業的擴張與發展帶來了良好的契機,房地產企業與建筑行業得到了蓬勃的發展。建筑施工企業涉及的工程項目本身具有一定的復雜性與多樣性,企業為了能夠更好地應對運營過程中的各項風險與挑戰,就需要積極改善自身的管理水平,將內部的稅收風險管理與籌劃工作落到實處,全面促進自身經濟效益的顯著提升,助力企業長遠健康發展。本文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在分析了稅收風險管理與籌劃工作重要性的基礎上提出了合理的管理策略,以促進企業該項工作的有序實施。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籌劃;策略

國家的進步與繁榮離不開稅收的支撐,我國不同規模的企業在開展經營管理工作的同時,也需要根據現有政策的要求認真開展稅款的繳納工作。對于建筑施工企業而言,與稅收有關的工作以及實施效果會對企業今后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近些年,建筑行業的競爭壓力逐年遞增,新的市場環境以及新的管理環境都給建筑企業帶來了很大的影響,企業如何實現稅收籌劃工作的科學性與合理性,怎樣有效減少稅收壓力保障內部資金的穩定運轉,是管理人員應深入思考的問題。針對上述情況,工作人員應就與企業發展聯系緊密的稅收風險管理與籌劃工作展開分析,確保相關工作的有效推進,最大程度防范風險的發生。

一、重要性分析

稅收風險管理與籌劃工作的實施對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發展是極其重要的,考慮到外部的市場競爭環境瞬息萬變,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涉稅風險則在不斷增大,企業的管理水平與管理效果至關重要。一般情況下,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涉及的管理內容較為多樣,具體涵蓋了現階段承包的項目、項目掛靠等相關內容,不同的工程項目之間涉及的稅收籌劃策略也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也容易產生稅收籌劃風險,需要管理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風險管理與籌劃工作?,F階段,市場競爭壓力逐年增大,建筑施工企業本身也涉及施工周期變化以及人員流動加大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也給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帶來了相應的壓力,鑒于此,企業科學地開展稅收風險管理與籌劃工作就變得十分必要,通過相關舉措的實施可以減少一定的稅收風險 ,實現合理化的避稅降稅。[1]建筑施工企業開展稅收風險管理與籌劃的好處還在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實現資金的穩定運行,借助稅收籌劃減少企業繳納稅款的總額,或者結合政策的優勢延遲開展納稅活動,在一定程度上維持現金流的穩定,使內部可以有更多空閑的資金用于開展設備的租賃以及設備采購等工作,推進工程項目的有序開展,實現資金使用率的最大化。一旦企業內部的稅收籌劃工作呈現出系統化、全面化的管理效果,建筑施工企業就可以結合管理實際對不同的稅收風險點進行逐一甄別,盡可能地查找出不同環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實現財務控制水平的最大化,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業的綜合管理能力。

二、企業不同環節的涉稅風險

(一)承接環節的風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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