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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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管

[摘要]在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力量逐步進入生態環境監測主戰場的形勢下,生態環境部門所屬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對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的質量監管是全面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重要支撐。在基層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管的過程中,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存在一些問題。結合監管實踐提出相關建議,旨在推動各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共同健康有序發展。

[關鍵詞]生態環境監測;基層;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管

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日益擴大、生態環境監測任務快速增長以及生態環境管理要求不斷提高的新形勢下,我國生態環境監測業務已逐漸由生態環境部門所屬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以下簡稱“系統內機構”)為主開展監測活動的單一模式向鼓勵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以下簡稱“社會化機構”)共同參與的模式轉變。近年來,生態環境管理部門陸續出臺了《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環發[2015]20號)[1]、《關于印發<“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監測[2016]104號)[2]等一系列管理文件,有序引導社會化環境監測力量進入生態環境監測的主戰場。社會化機構蓬勃發展,已成為生態環境監測領域的重要力量。通過購買服務、整合資源、激發活力,最終形成系統內機構和社會化機構共同發展的格局。筆者結合基層生態環境監測工作中對社會化機構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探討分析了社會化監測服務質量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以期保證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提升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化,促進各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共同健康有序發展。

1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管的必要性

生態環境監測是有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各級監測任務日益加重。以基層監測為例,不僅包含轄區內部分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及各級監督性監測,還有環境執法與督查、“接訴即辦”、污染物減排、應急等各類任務。而系統內機構監測力量相對有限。監測能力與監測需求的不平衡,加重了監測體系運轉負荷。這種情況下,將部分監測任務委托給社會化機構承擔,確實可以有效化解系統內機構的任務壓力。將監測任務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給社會化機構,并不意味著系統內機構可以做“甩手掌柜”。數據質量是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生命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國市監檢測[2018]245號)[3]第十五條明確要求: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對分包方監測質量進行監督或驗證。因此,系統內機構不僅要做好自身的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更要做好所委托的社會化機構的質量監督工作,確保出具的全部監測數據“真、準、全”。

2基層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管的實施

2.1事前把關

2.1.1控制準入

鑒于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發展的形勢所需,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都高度關注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事宜,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的發展。各地方陸續出臺關于社會化機構管理的指導意見或管理辦法等。以北京市為例,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于2009年發布實施了《北京市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能力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京環發[2009]288號),為自愿申請的社會化機構開展能力認定工作。每年的能力認定結果在政務網站公布,便于基層生態環境部門或購買環境監測服務的企業對社會化機構進行比較和選擇[4]。在依法取得資質認定的基礎上,能力認定強化了社會化機構在合規管理、體系運行、監測業績等方面的技術審核,提高了進入市場的門檻,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對社會化機構服務監管的壓力。

2.1.2購買服務

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招標過程中,優先選擇已納入能力認定范圍、業內口碑良好、服務質量較高的機構;要求投標方在標書中明確滿足監測任務要求的資質認定能力、人員、設備設施、檢測方法、質控計劃和措施、結果報告形式、有無分包等內容。通過多方比選最終擇優確定服務方,簽訂服務合同,履行雙方(委托方和受托方)責任。在政采過程中,既要做好事前把關,又要筑牢廉政防線,從源頭為保證數據質量打好基礎。

2.2事中監督

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技術性強,涉及領域廣泛且實施環節復雜。在基層委托監測工作全面開展的過程中,委托方依據具體的委托內容制定對社會化機構的質量監督計劃,結合自身人員配置等監督能力依照時間節點開展監督。監督內容方面:(1)對樣品采集、現場測試和實驗室樣品分析等重點環節進行現場監督。(2)通過發放質控樣品或實驗室間比對等形式對實驗室監測水平進行考核。(3)通過查閱報告及原始記錄的方式對方法選用、實驗過程、質保質控、數據處理、校核審核等進行溯源。(4)依據各級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對質量體系持續改進等方面進行復核。(5)通過現場走訪考察對實驗場所、環境條件、設備設施等硬件水平進行核實確認。委托方監督人員在實施監督監管的過程中,以拍攝照片或視頻、填寫質量監督檢查表、制作考核結果統計表或編制質量監督報告等方式完成留痕記錄,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反饋給受托方。監督方式方面:除了委托方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的監督監管以外,在其他方式上也進行了有益探索。比如,近兩年在上級業務指導部門的支持下,各基層系統內機構之間針對特定的監測任務對委托的社會化機構開展了交叉檢查,既提高了監督監管的公開透明,又促進了技術交流。受托方按照制定的監測方案及質控計劃開展監測;針對委托方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對監測數據是否受到影響做出客觀評估;對任務推進情況、質量管理情況等做出階段性總結??傮w來看,委托方和受托方各自履職盡責、相互配合,能夠有效保證監測結果的科學規范。

2.3事后評估

委托方在委托周期結束后對受托方服務做出綜合評估。評估指標包括質量監督結果評價、監管發現問題的整改成效、質量保證的落實情況、監測結果報送的及時性、對被監測單位的服務滿意度調查等多方面因素??陀^真實的綜合評估,既是資金支付的依據,又是建立優質服務方儲備庫的支撐。在實際監測過程中對曾經提供服務的社會化機構做出動態評價,有利于建立良性循環、保證數據及服務質量。

3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管的問題及建議

3.1存在的問題

3.1.1委托方

基層系統內機構需要委托的監測任務一部分是具備監測能力但任務量較大,超出了自身能力運轉的任務;另一部分是自身不具備監測能力而無法開展的任務。人力資源短缺的困境不僅是系統內機構自身能力提高的瓶頸,更是推進社會化機構監督監管的障礙。為了完成監管工作,質量管理人員一方面要盡量協調安排好內部監測任務和外部監管任務的時間,另一方面還要在完成本職監測工作之外,學習不具備能力的項目,包括方法標準的重點檢測步驟、關鍵環節、質控要求及注意事項等。盡管如此,因缺乏實際操作經驗,在監督過程中仍較難發現深層次問題??傮w來看,委托方現有的人力資源難以滿足現階段對社會化機構質量監管工作的要求。

3.1.2受托方

在質量監管的過程中發現各社會化機構的能力水平還是有較大差別的。有些機構已發展成為業內領先,能夠參與標準制修訂或國家級監測任務;還有些機構水平相對較低或剛剛起步。發現部分社會化機構存在以下主要問題。(1)人員流動性較高,以北京市社會化機構為例,近年來總體保持約50%的流動率[4],給機構自身能力保持、規范運行等方面帶來較大困擾,也給委托方的監管增加了難度。(2)檢測原始記錄存在關鍵信息不完整、不規范的情況,說明對方法標準的要求沒有真正理解。尤其是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陸續發布多項新的監測方法,只有學懂弄通全面掌握才能做到貫徹到位。(3)執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打折扣,比如忽視現場采樣要求的現場平行、全程序空白等質控措施,說明質量意識仍有欠缺。(4)儀器設備檔案管理規范性仍有不足,比如對檢定/校準結果的確認表面化、不到位等。總體來看,社會化機構在開展監測活動的過程中還有很多需要改進、扶持、指導的地方。

3.2建議

3.2.1明確定位,提升人員綜合水平

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是國家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格局”的重要內容之一。系統內監測機構要明確定位,既不是自身的職能被削弱了[5],又不是可以甩掉包袱了;相反,系統內監測人員肩上的擔子更重了,工作范圍更廣了。不僅要承擔具體監測工作者的角色,更要承擔監測工作的組織者與監管者的角色。社會化監測機構也要順勢而為,在逐漸形成的良好市場氛圍下,積極推動行業自律,提高監測服務效能。只有明確了雙方的定位和職責,才能共同促進生態環境監測事業有序健康發展。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很強。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直接決定了監測工作水平的高低。就系統內機構人員而言,隨著角色的多元化,既要不斷自我加壓、拓展業務知識領域,又要換位思考、提高質量監管意識和水平。就社會化機構人員而言,既要注重具體監測規范、標準方法的學習和實際操作流程要點的掌握,提升監測人員的業務水平;又要加強監測領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質量管理體系知識的學習貫徹,強化監測人員的守法意識、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

3.2.2區域融合,提升業務規范化水平

建議借鑒國家監測質量管理分級質控體系思路[2],依托區域內能力強、水平高的省(市)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作為技術指導機構,提升基層系統內機構質量監管工作和社會化機構監測工作的規范化水平。管理層面:充分發揮技術指導機構的優勢,可采用統一培訓的方式對區域內各監測機構開展業務指導。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等相關內容的學習,有助于各機構對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正確把握;加強對監測規范及方法標準的學習,有助于各機構對監測過程具體要求的準確理解。技術層面:針對監管工作,可根據不同監測方法設計具體的質量監督表,將樣品采集、實驗室分析等監測過程中易忽視、易出錯的關鍵點列出,供質量監管人員參考使用,既能彌補監管人員能力不足的短板,又能在區域內統一監管要求。針對監測工作,可為具體監測方法設計統一規范的原始記錄表[6],尤其是新發布新變更的方法,供監測人員參考使用,可以有效避免關鍵信息不完整、不規范的問題,減少試錯成本,保證數據質量。

3.2.3借助平臺,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議借鑒先進地區的經驗做法[7],依托信息技術建立綜合監管系統平臺,從三方面提高監管效能。一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聯合監管。以資質認定、能力認定、飛行檢查、質量監督等方式對社會化機構開展以管理體系、人員、場所環境、設備設施等管理層面為主的質量監管。二是基層系統內監測機構以現場監督、質控考核、報告及原始記錄抽查等方式對購買服務的社會化機構開展以具體監測項目、監測過程等技術層面為主的質量監管。兩條監管路線相輔相成,強化部門聯動。對于存在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及超范圍開展監測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監管結果信息共享。借助聯合監管,既能降低監管成本,又能化解基層監管壓力。三是社會化機構的自我規范化管理。通過積極參加培訓、規范持證上崗考核、嚴控內部質量管理、主動參與能力驗證等外部質控活動,促進社會化機構自覺守法、規范自身監測行為。監管系統平臺可實現全過程管理留痕記錄[8],有助于對社會化機構的長效化、常態化、精準化的監督管理。

4結論

現階段,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已成為基層監測力量的有力補充。在對社會化監測服務的監管過程中,發現系統內機構和社會化機構都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只有不斷探索科學合理的質量管理方法,才能全面有效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在提升人員綜合水平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區域分級質控管理的優勢,運用信息化科技支撐,建立暢通、高效、科學的監管機制,達到既提升系統內監測部門的能力水平,又促進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健康有序發展的新局面。

作者:尚文健 單位: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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