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企業內部審計潛力探究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挖掘企業內部審計潛力探究,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挖掘企業內部審計潛力探究

摘要:綜合運用、借鑒其他行業的監管方法,有利于從多個不同維度審查事物的本質,豐富審計手段,提高審計發現問題的深入度和精準度。

關鍵詞:內部審計;多維度審計方法;監督和建議職能;審計監督合力

準確定位企業內部審計職能,探索運用多維度審計方法,加強審計結果的運用,是挖掘企業內部審計潛力有效途徑之一。

一、企業內部審計現狀及存在問題

1.內部審計體系不完善,影響其獨立性。隨著公司治理結構的日趨完善,目前絕大多數企業設置了內部審計機構。但保障其獨立性的配套制度仍不完善,企業內部審計“無用論”和“包打天下論”盛行,有只設置一個審計崗位和其他職能部門合署辦公的,也有被要求參與業務管理、合同簽訂前復核和結決算前審核的。此類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行為影響其獨立性和客觀性,無法充分發揮監督作用。2.缺乏專業審計人員,導致審計覆蓋面窄目前多數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是由財務人員或其他業務部門人員中途轉崗而來,由于知識結構單一、無審計工作經歷,其專業性無法達到新時代新形勢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要求。內部審計工作變成業務部門單項業務的工作檢查,未能從政策法規、程序、控制等方面提出專業意見,方法不系統、不規范,未涵蓋企業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等各方面,審計覆蓋面窄。

3.審計信息化建設滯后,不能滿足科技強審的發展需要。目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實際開展項目審計工作中,很少運用信息技術和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還是采用傳統的手工審計模式。這嚴重影響了審計的工作效率和質量,不利于數據統計分析和排查,也不利于建立審計數據庫,無法建立高效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信息交流平臺。

二、準確定位企業內部審計職能

在2013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中,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此定義未重點突出內部審計監督職能。2018年審計署頒布《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將內部審計定義為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實施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建議,以促進單位完善治理、實現目標的活動。國家審計將監督職能放在內部審計職能首位。企業內部審計應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在國家支持企業內部審計創新和發展的政策指導下,準確定位內部審計職能為“監督、確認和咨詢”,突顯內部審計監督作用,明確企業內部審計未來發展方向。

三、創新建立多維度審計方法體系,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

系統規范地運用審計方法,是高質量、高效率完成審計工作的根本。以構建批判性審計思維為根,衡量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干,多維度運用稅務稽查、法理學、紀檢等技能為葉,分層次定性審計發現問題為果,并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是探索建立全面、系統、規范的審計方法體系的有效嘗試。

1.構建審計方法體系框架。審計的本質是鑒定和監督,現代企業治理結構所有權和管理使用權分離帶來的委托問題,必然要求審計不能假設審計對象是誠信的、其經濟業務是合法合規有效的,而需要質疑審計對象、批判性地審視其經濟業務信息。因此構建批判性審計思維是審計之根本,運用系統規范的方法鑒定和監督審計對象經濟業務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是審計之主干。

2.運用多維度審計方法。綜合運用、借鑒其他行業的監管方法,有利于從多個不同維度審查事物的本質,豐富審計手段,提高審計發現問題的深入度和精準度。(1)運用稅務稽查常用的“四流合一”管控方法,辨別審計對象業務活動的真實性。保證合同、物資、資金、發票的相關信息一致,核查是否“四流合一”,用來辨別單位開具發票是否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相符。審計借鑒此方法,可以用來判斷審計對象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等經濟業務活動的真實性,以合同為主線,判斷資金是否同步計量支付,發票是否等額開具,建成標的物是否合格驗收并交付使用,物資有無驗收入庫并合理保管使用等。(2)借鑒法理學的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和公平意識,養成審計的依據意識和標準意識,科學地開展審計工作。以事實為依據,通過查詢、取證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審計工作底稿形式編冊入檔,是審計的基礎工作,也是出具審計報告、發表審計意見的素材和依據。同時,可借鑒法理學“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程序意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意識,建立以法律法規、政策條例和管理制度為準繩,不同時期、不同審計對象評定一致的審計標準意識,審查和評價審計對象各項管理活動是否適當有效。(3)適度借鑒紀檢辦案方法,擴大審計深度和廣度。學習紀檢辦案跟蹤資金流方法,層層緊跟資金流向,剖析資金流各層級是否真實完整。如參與項目建設的農民工工資,從項目業主經施工單位后,是否發到了農民工手中,物資采購資金是否公對公足額到達供貨商等。有針對性地與審計對象關鍵少數人進行談話,以發現一些審計線索,或印證一些審計判斷。注重實地察看,如到車輛加油點或維修點查驗業務的真實性,到出差點重現當時食宿情況等。

3.分層次定性審計發現問題,防范審計風險。審計取證后,進入審計發現問題匯總以及逐條定性環節,可分三個層次定性審計發現問題。第一層,某項業務活動“能不能做”,即合法合規性問題,若超越法律規章制度規定范圍,則屬違法違規事件,應匯報最高管理層叫停,造成損失要移送相關機構追究責任。第二層,某項業務活動“能做”,則判斷有無超標準,即判斷有無超規模、超概算、超費用標準,若有,則定性為應立即整改事項,追加審批或退還超出部分。第三層,某項業務活動既在管理權限范圍內,又沒超標準,則判斷該活動是“為公還是為私”,為公則提示關注效益性,為私則定性為從業廉潔問題。分層次定性審計發現問題,有利于突出審計對象關鍵問題,有利于提高審計報告使用效率,有利于審計最終成果得到充分利用,最終防范審計風險。

4.加強內部審計結果運用,提高內部審計地位。目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重發現問題,輕落實整改。審計發現問題和審計建議得不到落實和整改,將嚴重影響企業內部審計的權威性。政府審計明確提出要加強對企業內部審計結果的利用,對企業內部審計發現且已經糾正的問題不再在審計報告中反映。以此為契機,企業內部審計應建立整改機制、線索移交機制和問責機制,并將審計發現問題落實整改納入人事考核和單位績效考核,進一步提高企業內部審計地位。

參考文獻

[1]黃宏杰.新時代高校內部審計的現狀及對策研究[J].會計之友,2018(24):P130-134.

[2]劉新.經濟新常態下內部審計價值的提升[J].中國內部審計,2015(12):P33-35.

[3]陳煥昌.加強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幾點思考[J].中國內部審計,2016(3):P4-5.

作者:劉小元 單位:廣東省南粵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