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管理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論醫療機構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模式
【摘要】在當前國家及地方支持醫療機構進行創新轉化的背景下,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流程已較為明確,高校院所也積累了許多可以借鑒的案例。高水平醫療機構成果探索轉化作價投資的模式和做法,為醫療機構遴選合適作價投資的項目,針對多而復雜的關鍵環節,克服因政策造成的決策困難以及缺乏持股平臺的困難進行了探索。醫療機構要制定實施指引,完善科技成果評估框架有效篩選作價投資轉化項目,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團隊儲備和人才建設,對試點單位的成熟模式進行案例跟蹤和經驗積累,積極探索多樣化的科技成果作價投資運作模式來推動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發展。
【關鍵詞】醫療機構科技成果作價投資
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是一種重要的科技成果轉化方式,將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資源優勢、科技成果完成人技術優勢和科技成果轉化的企業家、投資人的市場優勢三者結合形成新的經營實體,合力實現科技成果的轉化、共享科技成果轉化預期收益[1]。醫療機構科技成果轉化中,由于作價投資保留了股權未來的增值空間,參照高校實踐中已經有部分科學家通過股權獲得回報,醫護人員如何在成果轉化中持有股權在醫療機構中受到廣泛關注。但是,相比于其他轉化方式,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操作流程較為復雜,涉及到的法律和政策問題較多[2],一些單位不愿或不適宜采取這種方式進行成果轉化。本研究就醫療機構在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方面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探索當前政策環境下高水平醫療機構在科技成果作價投資上先行先試的做法,為醫療機構技術成果實施作價投資提供參考和借鑒。
1醫療機構科技成果作價投資背景和現狀
1.1國家及地方支持醫療機構進行科技成果轉化作
價投資2022年6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開展提升高水平醫院臨床研究和成果轉化能力試點,賦予試點醫院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權,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不需報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3]。《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明確規定有關高校院所的規定也適用于政府設立的醫療衛生機構。上海市科委、市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促進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操作細則(試行)》,醫療衛生機構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和關鍵核心技術外,不需報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局審批或者備案??萍汲晒D化收益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
1.2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流程已較為明確
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財務審計風險
摘要: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是地質調查科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認識和正確化解影響科技成果轉化的不利因素,是推動和促進成果轉化進程的有力保證。本文通過梳理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現狀,分析了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實際工作中存在的財務審計風險,提出了相關對策建議。
關鍵詞: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財務審計風險
在科技發展中,科技成果轉化是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科技成果轉化的程度決定了科技能否被得以實施,只有做好科技成果轉化才能有效地結合科技與經濟的發展[1]。充分認識和正確化解影響科技成果轉化的不利因素,是推動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進程的有力保證。本文通過梳理以中國地質調查局為代表的地質調查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現狀,分析了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實際工作中存在的財務審計風險,就如何解決好相關問題提出了對策建議。
1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的現狀
1.1概念及特征
科技成果轉化是科技推進技術創新的關鍵環節,是對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產生影響的重要途徑。地質調查科技成果轉化是為了提高解決資源、環境和地球系統科學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從而對地質調查科技成果進行進一步的推廣、應用、開發和后續試驗研究,促使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等,促進開展相關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許可、技術轉讓、技術投資、技術合作等行為[2],具有創新性、實用性與重復性、具有獨立完整的內容和存在形式等特征。
1.2保障措施
糧食行業農業科技轉化資金項目的建議
1糧食行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概況
1.1立項基本情況
國家糧食局自2002年至今共有72項推薦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得到了國家的支持,獲得國撥資金4260萬元。這些項目的主要研究和轉化方向是:糧食加工、糧食檢測、糧食質量安全、糧食機械,生物技術、節能降耗技術、信息化技術在糧油領域的應用等。
1.2項目的過程管理情況
國家糧食局嚴格按照農業科技成果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對項目進行公開征集,組織專家對征集項目進行公開評審,將評審靠前的項目推薦至科技部,對于科技部批復同意的項目,組織項目單位與國家糧食局、科技部簽訂三方協議書。項目實施過程中,國家糧食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中期監理,項目實施完畢后組織專家驗收工作。項目驗收時,嚴格執行現場驗收和會議驗收相結合的形式。
1.3專項資金的管理情況
2012年及以前立項的項目,國家采取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的方式,國家糧食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項目執行過程督促把關,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嚴格執行各項科技財務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加強日常和年度的財務管理。在項目驗收前要求由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通過檢查和監理,不斷強化科技經費管理的重要性,督促項目人員認真學習項目財務管理的有關管理辦法。2013年度,科技部和財政部對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先將國撥資金撥付到主管部門,再通過主管部門下撥至項目承擔單位。國家糧食局嚴格按照科技項目財務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2014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全部切塊至地方管理,服務地方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設解析
摘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提高農業生產力和推動“三農”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分析了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特點,指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完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設的建議,為研究完善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提供參考思路。
關鍵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探討
指出,當前正處于新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與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歷史性交匯期,既充滿機遇又面臨挑戰。成果轉化是實現農業科技成果的價值,并使科學技術這一要素與其它農業生產要素實現有效配置,是推動農業科技進步和三農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農業科技創新不斷突破,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用不到世界7%的耕地養活了超過世界21%的人口。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據報道自2000年以來,我國每年取得省部級及以上成果近7000項,轉化應用在30%~40%,形成規模的不到20%,轉化率偏低已成為制約我國農業科技的可持續發展。分析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特點,針對存在的問題,探討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對解決“成果多、轉化少、推廣難”等問題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實踐價值。
一、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主要特點
(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征
我國地域跨越三個溫度帶,不同地域氣候、土壤、水文等環境條件不同,適宜主栽的作物也不相同,即便同種作物在不同地域的種植管理方法也存在差異,實際生產管理復雜多樣。成果推廣須因地制宜,考慮不同地域的氣候條件等影響作物生長的因子,切記未經適應性試驗,而大面積復制推廣模式。
(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存在多種風險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調研分析
摘要: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提高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既是農業科技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推動現代農業發展邁上新臺階的迫切需求。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已進入新時代,無論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還是實現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均對農業科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站在更高的起點,以更高的質量來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就顯得尤為重要。文章深入分析了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現狀與問題,從完善農業科技成果的供給和熟化機制、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完善創新創業和兼職兼薪制度、強化中央地方統籌協調、加強數據分析和戰略研究等方面,提出了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在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省級農科院;企業;成果熟化;人才培養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推動我國農業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以多種形式將農業新技術、新知識推廣應用到實際生產過程中,滿足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態環境建設的各種需求,為農業增產、增收和生態保護等發揮重要作用[1-4]。
1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現狀
1.1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政策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財政政策,主要分為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兩大類;二是金融政策,為成果轉化提供資金支持,具體包括設立科研和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提供融資支持等;三是知識產權政策,推進農業科技與產學研合作機制建設,允許產學研各合作方將科技成果商業化,加大農業科技成果保護力度,強化法制觀念,并通過專利手段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四是市場政策,按照“放開、搞活、扶持、引導”的方針,加強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場體系,引導成果轉化;五是人才政策,加強人才引進和培養,健全獎勵和收益分配機制;六是土地政策,減免土地使用稅費,為成果轉化創造條件;七是管理體制政策,改革農業科研管理體制,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質量;八是產業政策,調整農業科技研究重點,引導農業科技投資立項方向[5-6]。
1.2省級農業科學院成果轉化狀況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現狀及對策
摘要: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重申了鄉村振興戰略,聚焦“三農”硬任務,強調加快突破農業關鍵核心技術,加快先進實用技術集成創新與推廣應用,建立健全農業科研成果產權制度、激勵機制、分配政策等。緊扣鄉村振興戰略,在國家宏觀政策驅動和經濟發展趨勢的大背景下,著眼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體系,探索加快重慶市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機制、模式、隊伍、平臺、載體等工作體系創建路徑,從專項基金、對接機制、轉化力度、考核評價、整合資源等方面提出推進重慶市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建議。
關鍵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現狀;問題;對策建議;重慶市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處于農業創新鏈的中端,是實現農業科技成果從“實驗室”向“生產車間”轉移的關鍵一環,這一環節面臨需要多方參與、轉化周期長、轉化經費投入高、轉化成功與失敗并存等諸多困難,屬于農業創新鏈的薄弱環節。近幾年,我國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取得長足進展,農業科技創新平臺不斷完善,農業科技創新成果不斷涌現,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在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驅動發展的政策驅動下,部分先進省市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科研單位、技術人員、新型經營業主、農戶形成了互利的局面。結合重慶市農業發展現狀及問題,完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體系,推動農業全產業鏈建設和農業高質量發展是當前工作的重心和關鍵。
1現狀
近年來,在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市科技局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由農業科研院校、農技推廣機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構成的集研發、推廣、生產于一體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已基本形成,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初見成效,農業科研項目承擔、農業科技產出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效益等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重慶市現有農業研發和推廣人員約2.5萬人(其中研發人員4000余人),現有各類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平臺164個(不包括農技推廣機構)。在促進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行動中,重慶主推的100項農業技術和主導的100個農業品種,大部分來自市農科院、畜科院。各研究單位和技術推廣機構開展了大量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的轉化應用,有力助推了重慶農業增產增效,農民增收致富。2018年重慶市農業科技貢獻率達到58.6%,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96.5%,全市主推技術到位率達到100%,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42%。為強化科技支撐,助力鄉村振興,2019年重慶市修訂了《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重慶市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等。修訂后的《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下放了科技成果的處置權和使用權,轉化收益歸單位所有且可自主安排,大幅度提高轉化收益分配獎勵比例,強調建立健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機制,加大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等。修訂后的《重慶市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加大了農機化發展的扶持力度和政策優惠力度。相關條例的實施,將進一步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重慶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2存在的問題
重慶屬典型的丘陵山區地形,耕地總面積有245萬公頃。農業科技創新推動了農業結構調整,特色產業發展勢頭較好,但重慶市農業綜合發展仍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高??萍汲晒D化國有資產管理論文
1高??萍汲晒臋鄬偌稗D化過程中的問題
1980年美國政府通過了拜杜法案,明確政府經費補助的研發成果所有權歸屬于政府簽署協議的大學,而不是發明者自身或政府本身。我國2007年修訂的《科技進步法》明確規定,高校作為財政資金資助項目的承擔單位,享有財政資助科技項目中知識產權的所有權,高??萍汲晒谌〉卯a權后其本身以及轉化生產力后的經濟效益依然屬于國有資產范疇。因此將科技成果以及轉化工作納入國有資產的管理范疇,符合管理活動的基本規律,有益于建成合理的管理體制和形成良性的運行機制。目前我國高校對于科技成果及轉化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以科研項目來源為依據的分類管理體系導致管理關系多頭,存在管理盲區。
按照國家行政管理體系分類,主管部門將科技成果視為一般性國有資產,相關工作應歸屬于單位的資產管理部門,但大部分高校都是按照科研經費來源和項目分類體系來設置相應管理機構,絕大多數高校沒有設立專門的科技成果轉化機構,而是將其納入科研管理的大范疇,附屬于科研院或科技處,具體的工作則交由技術轉移中心或應用技術研究院之類的機構。由于各管理部門相互之間關系是并行、相對獨立的,管理模式豎向垂直為主,缺少橫向的協調和合作,從而造成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管理多頭、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存在機構設置重疊和管理盲區,整體工作效率偏低。
(2)對科技成果的國有資產屬性認識不足,知識產權的保護觀念淡薄,造成科技成果的低效利用或流失。
由于對高??萍汲晒膶傩哉J識模糊,相應的資產及產權的概念也屬于混沌不明的狀態,高校的科技成果從創造、認知和保護的體制尚需完善。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核心是要將科技成果資源化、商品化,在資源的產權不清、屬性不明的情況下存在以下隱患:轉化工作沒有法律保障,科技成果面臨著被侵權、占用、流失的風險;缺乏系統客觀的科技成果評估體系,使得科技成果的價值不能很好地體現,優質的科技成果往往被低估價值;缺乏完善的產權保護策略而不能很好地在后續的開發實現研發成本的增值,科技成果收益低或無收益甚至虧損;科技成果轉化的渠道多、方式多樣,在老師與企業之間、校企之間、各地研究院承擔的與政府、企業之間等的合作中,科研人員或技術持有者自辦科技企業,利用國家或政府扶持政策取得科技成果等等都會涉及到科技成果轉化,由于過程中信息的非對稱性、創新成果交易合約的不確定性和不完全性,科技成果的資產屬性及價值得不到明確,從而造成資產的大量流失。
(3)現行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能很好地平衡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的關系,成果轉化的主體積極性不高。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角色移位
摘要:
發展現代農業,必須高度重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充分發揮政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的角色作用。政府的角色作用在具體的農業科技政策中都有明確的表述,但是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復雜的過程,相關政策的執行需要一定的靈活性,因此政府介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發生角色移位有一定的必然性。政府的“角色移位”實質上是政府介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發揮特色作用的一種習慣,是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超常規的支持和幫助。政府的“角色移位”需要把握好節點和時機,避免“缺位”和“越位”,在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實現靈活準確“移位”,形成聯動機制,使政府的角色功能進一步得到強化和完善。
關鍵詞: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政府;角色移位;利益協調
科學技術是農業發展的推動力,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是政府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然選擇和趨勢。政府的角色定位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是一個內涵豐富的重要問題,政府角色的功能和屬性、內容和職責都是當今學術界廣泛討論的熱門話題。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下,有些學者傾向于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政府應該簡政放權,只進行宏觀調控;也有的學者認為政府應該高調介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并實施具體指導計劃。當代政府的角色功能呈現出多樣性、復雜性、不確定性的特點,但是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并非簡單的照本宣科,相關政策的執行需要一定的靈活性,要考慮多方利益,視具體情況而行,因此不可避免會產生這樣或那樣的調整或偏差。筆者將這種農業科技政策實施中的調整或偏差定義為政府的角色移位。政府的角色移位不是“缺位”和“失位”,而是在原有角色作用基礎之上進一步豐富和完善角色功能;政府的角色移位也不是“越位”和“錯位”,而是在農業科技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針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發揮更為具體的特色作用。在形式上,政府的角色移位不是成文的規定,而是政府介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一種習慣或風俗;從內容上,政府的角色移位不是按部就班,而是超越常規的支持和幫助。政府的角色移位總的目的是進一步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1政府介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發生角色移位的理論分析
1.1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需要政府發揮角色作用